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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规定实用20篇

机械加工车间生产类型是由该车间所生产的产品和生产纲领的大小决定的。车间的生产类型不同,其工艺水平、生产组织形式及生产方式也不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生手机管理制度规定,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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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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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考勤工作由值周老师、值周班勤学岗、所在班班主任和班长组成。考勤内容分为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课五项。每天由勤学岗同学在早读或午休铃响后到各班检查出勤情况,各班班主任或班长应如实告之出勤情况并在记载表上签名。每天由岗长汇总各班的考勤结果报值周老师。

2、迟到规定:早读铃响后到校或午休铃响后到校属迟到,由勤学岗和班长负责记录,迟到者须在勤学岗记录表上签名。住校生在晚自修铃响后到教室属迟到,由班长记录。是否迟到均以铃响时有无进教室门为准。如因搞卫生或交作业等原因未在教室,由班长如实报告检查者。

3、早退规定:上午第四节下课前离校或提前去食堂吃中饭属早退,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离校属早退。住校生在上、下午第四节课下课前去寝室也属早退。早退由班长负责记录。

4、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学或不能到教室上课的,须凭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请假,一天内向班主任请假,三天内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请假,一周内向班主任、年级组长和政教处请假,超过一周的向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和校长室请假。因特殊原因事先来不及或不能当面请假的,须电话请假或一天内补假。请(补)假条须经相关老师签名后交班长保管并记录。

5、经常迟到、早退的,须向班主任说明原因,无特殊原因的`,一周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四次及以上由政教处予以公开点名批评,一月内迟到或早退共计十次以上予以警告处分。

6、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又不及时补假)的,或者请假条上冒充家长签字的,或者相关老师没有准假的,擅自不来校上课的作旷课论处。旷课半天(或一周内旷课1—4节)的将公开点名批评;旷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或一周内旷课5—8节)的,将警告处分;旷课一天以上一周以内(或一周内旷课8节以上)的,将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一周以上(或旷课共计超过5天,或旷课共计超过40节)的视情节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

7、因病或因事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可建议休学。

8、各班班长应及时如实将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在《教室日志》和《点名册》上,每周五放学前将出勤情况汇总后填入《出勤周报表》,将《点名册》和《出勤周报表》附有关请假条一并交政教处。

9、各班的考勤结果列入“四项红旗竞赛”勤学项目,由值周老师和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如班长在周五放学前未及时将《出勤周报表》等交政教处,则取消该班勤学红旗评比资格。

10、考勤工作应认真严格地按规定操作,如实地反映出勤情况。如在考勤工作中差错严重或者弄虚作假,将对有关班级和个人予以批评,性质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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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疫情常态化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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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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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2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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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__: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

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

(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箭等处分。

3、宿舍卫生: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4、宿舍文明: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书刊、信息、图片等。

5、其它

(1)违《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箭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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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托管学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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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9. 学生开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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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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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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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学生餐厅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餐饮,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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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指标管理、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费限额根据各科室业务量大小,结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费支出平均数额,并根据需要调整核定(不含大型会议费用),具体总额每年年初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总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在有上级补助业务费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科室招待费指标不足的,经局长批准,可在上级业务费补助收入的30%以内支出。超指标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数;经费支出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调减科室下年度基数。

办公室根据科室招待费指标限额,逐月考核,集中报帐,定期公布。

二、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上级财政厅、市局级主要领导、区级领导来局,由局办公室统一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处、科级领导来局,由各科室对口接待。其它区内、区外有关单位来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的,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后,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各街(镇)财政所(处)工作人员到区局从事公务活动,根据业务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接待。

区局重大会议来客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邾城召开的会议,邾城地区与会人员一般不安排食宿;属省市在我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根据业务性质,以对口科室接待为主,办公室配合;科室召开的小型会议,由科室负责接待。

三、接待地点。区外来客就餐,根据情况安排在定点餐馆(原则上指定邾城宾馆)或局机关食堂。区内来客一律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在其它非定点餐馆招待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现金结帐,然后在本科室业务招待费中报销。区外因公来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宾馆标准间。省市领导来局,经局长批准后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标准。区内因公往来接待,原则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标准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过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过200元。区外来客,处级以下(含处级),其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过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过300元。厅局级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标准。以上标准均不包括烟酒。

五、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科室招待来客先填写“来客招待申报表”,注明招待来客姓名、职务、事由、经办人、来客人数、招待标准等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定标准后报接待科室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安排就餐。

六、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必须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在机关食堂就餐结算时,必须附“来客招待申报表”,否则,财务上不予报销。

七、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的审查意见和分管领导的签批;超过指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报销还必须有局长的签批。每月各科室要将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的报销凭证报送局办公室报帐员手中,由报帐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报销。

八、报销时限。所有招待费支出自发生日起5日内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核签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则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纪律

1、接待客人务求节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各科室招待费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未经批准,擅自超标准和范围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经办人、陪餐人承担。

2、严禁科室之间、局内设科室与外单位之间相互吃请。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科要严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对外公务接待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规定。二是限烟。严格控制派烟,特殊情况需用烟,一条烟以上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用烟原则上只能用汉烟。三是限陪。招待一般来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4、在机关食堂和定点餐馆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经批准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以前出台的制度与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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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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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立即把黑板、讲台擦干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经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保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不得随便使用或移动。

七、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八、本《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班风评比和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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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手机售后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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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修条例

1)购机之日起15日内非人为质量问题并附上厂商检测报告享受免费调换服务手机盒子不要遗失!

2)您需要更换的手机必须保证其外观(外壳、天线、显示屏、面镜)没有损坏,否则不予更换。

3)所有手机均由厂方保修一年,配件保修三个月。(天线/外壳/液晶板不在保修之列)

4)随机保卡上注明保修时限的以保卡为准。

5)购机后在一年之内请保管好手机包装盒,以便日后维修与售后服务。

6)随即赠送的礼品不属于更换和保修范围之内。

2.产品保修

所有手机保修一年,配件保修三个月(天线、外壳、液晶板不在保修之列),维修地点及联系方式请参见各产品随机所附的《产品手册》或《售后服务手册》。

若随机保卡上注明保修时限的以保卡为准。

购机后在一年之内请保管好手机包装盒,以便日后维修与售后服务。

3.产品保换

自客户收到货物起15日之内产品因非人为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可享受保换服务,具体运行流程如下:

1)客户首先致电本公司服务热线(0431-8988102),就产品问题向售后服务工程师咨询,判定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2)若在电话中不能判定是否属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我们建议客户去当地的各手机产商指定维修中心进行产品质量鉴定,经鉴定若属于质量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换(请务必将鉴定报告和问题产品一同寄至我们公司)。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请客户自己送修。

3)若当地没有手机产商指定维修中心或因其它原因客户无法在当地进行产品质量鉴定,请客户将产品寄至我们公司进行确认(邮寄时请寄上所有随机附件、说明书及完整外包装,并确保产品妥善包装,防止产品在邮寄途中损坏)。

4)我们的专业工程师对收到的问题产品进行问题鉴定,若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我们将自收到退货产品起3日以内寄出新货。若不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我们将把产品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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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幼儿园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幼儿园,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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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严禁晚上用手电、蜡烛、油灯等照着偷偷看书。

(7)不看过小过密或字迹不清的书报,作业时字不要写得过小过密。

(8)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三、加强个人卫生

1、全体师生必须做到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管卫生,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

2、个人卫生要做到定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4、认真做好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或平均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广播操和课外活动的出勤情况、锻炼质量,由班主任协助检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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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范本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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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

一、 入学注册

1、 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 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 请假制度

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三、 转学

1、 由学生家长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

中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招办联系,经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

2、 外省市转入本市,须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成绩手册、学籍卡、健康卡等,向区招办申请入学,经核准后安排入学。接受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纪。

3、 本校学生转出时,必须得到转进学校开出的证明,保证学籍落实,此后本校再开出转学联系单。

四、 退学

1、以下条件者须家长书面申请,申请中须写清确保以后不在返校,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区招办批准,方可退学。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1) 长期患病,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学习者。

(2) 出国定居者。

2、 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出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经学校报请区招办批准,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五、 休学、复学

1、 学生因病无法学习者,须由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备案,发给休学证明。

2、 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

3、 因出国要求休学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可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后未复学者注销学籍。

4、 学生因病休学申请复学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校核准后方可复学。

六、 留级

1、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2、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四门以下者,经补考后,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3、 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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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生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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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在网站和各相关公告和张贴“招生简章”,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数(或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5、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毕业学生统计工作

1、做好毕业班学生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2、根据区教考中心分配的小学,做好发放告家长书。并将资料交档案室。

3、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等。

四、落实学籍管理

1、关于幼儿转学

1)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托幼办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为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末认真填写幼儿变动情况登记表,并上报园长室。

2、关于幼儿休学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2)连续休息超过一个月,重新入园时,须到方松街道重新体检,并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3)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超过三个月,取消其在园学籍,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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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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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__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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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留学,学生,全文共 2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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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宿舍是来华留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培养来华留学生文明行为的重要阵地。为加强来华留学生住宿管理,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学习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与退宿

第一条来华留学生原则上集中住校,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二条来华留学生应按入住时指定的房间住宿,并服从学校的调配。寒、暑假期间,学校将视来华留学生留校情况统一安排住宿和管理。

第三条来华留学生入住后不得擅自变更房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出租房间或床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房间,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国际学院来华留学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并在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报备。

第四条来华留学生入住时,每人配备房门钥匙一把,办理入住手续时领取。来华留学生办公室给每名来华留学生发放房内物品清单。来华留学生必须妥善保管使用钥匙,不得自行调换门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负责。来华留学生辅导员处备用钥匙仅供应急开门使用,学生须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才可借用。

第五条学生因毕业、退学等情况办理退宿手续时,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家具等公共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办理完退宿手续,学生应该搬离宿舍,并将房间钥匙交还。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来华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传教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第七条来华留学生宿舍采取门禁制度,学生一卡通即为门禁卡。所有来华留学生门禁卡期限最长不超过获批居留许可期限。必要时,学校管理部门有权取消或者提前中止部分欠费、缺勤的来华留学生门禁权限。

第八条来华留学生应在每天23:30前返回宿舍,晚归者需讲明原因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来华留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美化属于学生自理范围,应注意保持房间及个人卫生、开窗通风,保持宿舍整洁卫生,做到墙面无球印、脚印,无乱写字迹和乱贴字句。宿舍垃圾应主动清理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楼道里。

第十条来华留学生应爱护公物,按规定使用宿舍楼和宿舍内各种公共设施,并应妥善保管。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到来华留学生办公室填写《来华留学生宿舍报修单》登记报修;如属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来华留学生宿舍楼出入口、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或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不得在以上地方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二条携带大件行李及贵重物品进出学生宿舍楼时,必须到宿管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出。

第十三条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允许在来华留学生宿舍区内进行各种商业宣传、经商、服务等活动,一经发现,报送保卫处处理。

第十四条请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出门时应关掉宿舍房间所有电源盒水源;来华留学生自行使用一卡通进行充电。

第十五条来华留学生离开公寓时应关好门窗,个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如遇物品被盗抢或丢失,应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向来华留学生辅导员报告。

第十六条宿舍如需举行集中聚会,活动规模在20人及以上的,须至少提前二周报请国际学院批准,并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来华留学生宿舍里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场所,应禁止以下行为:

1.损坏宿舍楼和宿舍内各种公共设施;

2.聚众起哄,实施打、扔、摔、砸、烧等不安全行为;

3.从事打球、溜冰、大声喧哗等影响和妨碍他人生活和学习的活动;

4.将剩饭、剩菜以及容易堵塞水管之物倒入池内;从窗户向外泼水、抛果皮、纸屑及其他垃圾杂物;

5.污损墙壁、地面、天花板、家具等公用物品;在墙壁或家具上钉钉子;

6.房间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熨斗,以及任何8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私自换保险、使用劣质充电器、路由器等“三无”(无质量合格证明、无产品名称、无厂家厂址标识)电器;使用任何可能危害公共设施及人身安全的明火。否则,由此引起的火灾等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

7.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带入来华留学生宿舍;

8.赌博;吸毒;酗酒滋事;观看、传播淫秽出版物;盗窃或抢劫公私财物,敲诈勒索钱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攻击侮辱他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侮辱他人人格;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等;

9.饲养宠物;

10.私自留宿亲友、异性或其他人员;

11.其它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会客制度

第十八条来华留学生宿舍设有电子门禁和宿管值班室。

第十九条来华留学生宿舍采取会客登记制度,非本楼人员进楼必须先到宿管值班室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第二十条为了保证来华留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来华留学生宿舍的会客时间为:8:00~22:30;来访者应在23:00前离开。违反者,将接受国际学院处理。

第二十一条晚上21:00之后,在无特殊情况下,女性不得在男生宿舍逗留,男性不得在女生宿舍逗留。

第二十二条应邀来访者应主动向来华留学生辅导员出示并暂留有效身份证件,在做好登记、征得同意后,方可由被访者带入来华留学生宿舍内会客。未带任何有效证件或拒绝出示有效证件者,禁止进入来华留学生宿舍。客人离开时,应由被访问者在会客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被访者应对来访者到访期间的行为负责。

第二十三条境外来访者如需临时留宿来华留学生宿舍时,应事先报告来华留学生办公室,填写《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后,方可入住。需要向学校保卫处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备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未经许可,中国学生及中国来访者不得在来华留学生宿舍留宿。

第四章检查制度

第二十四条来华留学生宿舍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违规现象和宿舍卫生;

第二十五条每两周进行至少1次安全卫生大检查;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来华留学生新生参加保卫部门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关组织的消防演习或安全教育,所有来华留学生不得无故缺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武汉科技大学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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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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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 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 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 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 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 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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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优秀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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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制度,每天安排1小时的大课间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开设武术、田径、足球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足球、武术、田径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体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

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_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

七、健全责任机制。

要统筹安排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八、强化检查评估。

学校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和经常性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体育教研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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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生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3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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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

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 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 社团的成立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 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 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 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 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 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 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 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 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 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 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 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 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 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

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 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 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 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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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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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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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就餐管理制度 学生餐厅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餐饮,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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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公司前台接待工作仍能正常开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午休期间前台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轮流值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11:30—13:30 。

2.值班人员:行政人事部全员、部门主管级人员。

3.值班日期:以前台值班表为准。

二、值班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1.接听前台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如需转达他人的,需记下来电时间、来电 人姓名、事由、相关事项,并及时转达。

2.接待到访客人,尽快处理来访事务,若有预约及时为其联系接访人员接待,并做好引荐工作,如接访人员不能及时接待,需要做好来访人员的服务与接待工作。

3.保持前台区域卫生,干净、整洁、美观。

4.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当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时联系行政人事部安排换班,并于次日还班。

5.值班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现空岗,如出现空岗超过10分钟,处以20元的罚款。

6.值班结束后与接班人员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间未完成的事项。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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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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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个人健 康卡,对学生定朝进行健康检查,对所获数据归类整理,随 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或者提供学生身体素质方面的情况或资 料。

二、开展卫生常识教育,搞好卫生宣传,向师生介绍卫 生保健、除害灭病等方面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 惯。

三、定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调查与预防工 作。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等方面的调查与统计工作。

四、抓好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对师生小伤小病,能及 时处理和治疗。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五、 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 掌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 指导教职工防病治病。及时为新调进教职工办理医疗卡。

六、负责督促学生清扫教室和清洁区,检查环境卫生情 况,开展卫生评比工作。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运动卫生的 监控,经常巡视学生眼保健操情况。

七、管理好学生。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 疗理师生伤病应认真写好病历,对支出药品要认真作好记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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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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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三是对单亲、留守儿童、孤儿、身体有疾病学生及学困生、贫困生要做到细心关照;对心理不健康的、行为异常、有违纪前科的学生要特别关注,要做好心理矫正和疏导工作;

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学生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严厉教育;

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5.教职工做到“三禁止”:

一是所有教职员工要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对学生打架斗殴和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生非等安全隐患,禁止不闻不问、袖手旁观,因不及时加以制止和报告造成后果的,追究第一现场人的责任;

三是在上课期间,课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禁止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离开教室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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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2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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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学校对学生宿舍的住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条

总务处是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管理,对宿舍各项的检查、考核,与学生处、各院系一起,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教育引导。

第三条每个宿舍区设立门卫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栋公寓分别配有生活辅导员,负责本栋宿舍楼的日常教育管理、报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个宿舍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了解掌握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及时与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联系。各院系在有自己学生入住的每个宿舍楼设楼长一名,全面负责整个楼的日常管理,与寝室长一起,做好本楼的卫生、查勤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第五条

凡取得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必须在学校住宿,确因特殊原因申请不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

宿舍由总务处本着按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和调配。学生必须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私自占用空房(包括空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所在院系、学生处和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七条

入住学生于每学年开学时,按时、按标准缴纳住宿费。

第八条不得擅自在宿舍区内接待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区内,禁止私自留宿。

第九条

毕业、退学、休学等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房验收手续,交还宿舍钥匙,搬离学生宿舍,并保证宿舍内公共财产完好。

第十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在宿舍区住宿。

三、秩序纪律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10:30关门、周日~周四11:00熄灯、周五~周六11:30熄灯)。宿舍熄灯后回宿舍的学生必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进入宿舍,禁止无理取闹或弄虚作假。禁止翻越公寓围墙、栏杆和阳台。

第十二条严禁夜不归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房屋。对夜间查铺未归的学生,公寓查铺人员应登记,并于次日向公寓管理部门汇报,由公寓管理部门通报学生所在的院、系,学生所在的院、系及时查明原因,并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宿舍区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宿舍内有大声喧哗、打闹、起哄、打球、玩牌、组织舞会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内滞留。

第十四条

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宿舍成员之间团结友爱,文明交往,相互尊重,相互谦让,不吵架,不粗言秽语,不观看、传播反动或黄色的影像制品、网站、刊物等。禁止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打砸物品等有碍宿舍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宿舍楼内要衣着得体,不准赤身裸体在楼道内行走。

第十五条

禁止在宿舍区内进行促销、经商、散发宣传广告等活动。禁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天打扫。学生每天按宿舍内务要求,整理好个人和公共内务,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整洁,自觉维护盥洗间、淋浴间、厕所、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

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倒水、乱扔杂物、乱丢垃圾,楼道内不得晾挂衣物,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禁止将杂物倒入水池、便池内。保持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不允许将室内垃圾扫至走廊,应将室内垃圾、杂物应装入塑料袋放入楼下垃圾桶内。

第十八条

禁止在宿舍区乱涂、乱画、乱张贴。电瓶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动物带进宿舍区。

五、财产管理

第十九条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宿舍楼及宿舍内的门窗、玻璃、门锁、家具、水电、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电话和网络线路及其它设施按规定摆放并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

未经同意,学生不得私自将宿舍内的各种家具设施、设备搬出宿舍楼外或在不同宿舍间调换;不得将统一配备外的家具搬入宿舍内,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宿舍内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搬迁。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住前,要对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配备不全或未经使用已损坏的,应及时报告管理员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如未报告,视为齐全完好。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凡发生损坏或丢失均由学生自己负责。

六、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外来人员原则上均不得进入宿舍区。对学生直系亲属进入宿舍区的实行“一询问”、“二登记”、“三签字”、“四押证”的制度。对携带大件、贵重物品出入公寓的要进行检查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五条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私接和移动供电、网络线路等,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取暖器、电热毯等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拉线、接灯头、安插座。凡因违章用电导致控电系统损坏的,除按价予以赔偿外,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学生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抽香烟,点蜡烛,生火炉、酒精炉、煤油炉等)。严禁在宿舍区焚烧杂物,燃放鞭炮、焰火等。

第二十七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多余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存折和信用卡,不将密码告诉他人。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节假日期间,个人贵重物品应随身带走。

第二十八条

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遗失钥匙应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由后勤部门统一更换门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发现失窃等案件,应及时汇报,保护现场,如实提供侦破线索。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楼顶或露台活动,严禁在走廊、楼梯、阳台栏杆及窗台上站立、行走、坐卧等,严禁在宿舍阳台、窗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摆放花盆和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七、查铺管理

第三十条实行三级查铺制度,即各院系每晚自行组织全面查铺;生活辅导员每晚实行抽查铺1~2层;学院组织每学期全面查铺一至两次。查铺时间为关门时间22:30。

第三十一条

对晚归人员以关门时间为准进行登记、问明情况后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相关院、系,由院、系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宿舍学生应服从生活辅导员的管理,主动配合查铺人员开展工作。若有不服从者,可会同保卫处及有关院、系对其按校纪处分。

八、用电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公寓供电实行定时和计量管理。学生公寓用电按照“满足基本需要、杜绝浪费;定额管理、超额自负”的原则,实行定额内免费供电和超定额部分自己承担费用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执行学院熄灯制度(周日~周四:6:00~23:00;

周五、周六:6:00~23:30)。

第三十五条

用电定额及收费标准:每生每月免费照明用电量为4度,超定额用电部分由所在寝室住宿的学生均摊(超额电费按合肥市供电部门核定的电价标准计收)。

九、附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或必要的处分;同时,对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伤害,承担全部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作废,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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