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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整治行动【精品19篇】

对于安全管理措施,你会写吗?来看看吧。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真心、甘心、精心、决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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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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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细化量化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办法,狠抓隐患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动“三个责任”“三个必须”进一步得到落实,事故总量和较大及以上事故数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城镇燃气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系统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各村(居)、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组织本辖区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城镇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进行大检查、大整治,主要对全镇餐饮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用气合同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地下室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是否违规储备、使用液化石油气,是否按要求合理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台间距,对发现的问题即时督促落实整改。

(二)对全镇各类燃气站(销售点)进行逐一摸排,切实加强燃气站安全管理。

(三)依法查处和取缔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

(四)依法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充气的瓶装液化气站,违法经营行为。

(五)压实各燃气企业安全责任,督促本辖区内所有餐饮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要求餐饮企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用气合同,依法打击燃气黑点、跨境充装燃气等违法行为,将燃气安全管理纳入镇安全网格化体系,对于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同时做好对辖区内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六)督促各燃气企业按要求开展常态化燃气用户使用环节的隐患排查,安排人员定期上门进行常规检查,及时落实排查整改措施。

(七)依法整治小四轮等无证运载、违规运载和危险运载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不合格钢瓶充装外来不明气体进入市场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液化气经营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安全。

(八)对出租、经营的门店加强安全指导和监管,不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

(九)对未办理营业执照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经有关部门认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供气设施、设备。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__年8月1日至8月20日)。各村(居)和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立即行动,全面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底数和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二)整治攻坚阶段(20__年8月21日至20__年9月30日)。各村(居)和各部门按照各自方案,根据前期摸清的企业底数和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开始全面整治工作。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在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同时,按时保质完成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

(三)“回头看”阶段(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20日)。为进一步巩固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各镇和各部门全面梳理前一阶段工作疏漏,直面工作薄弱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建立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做到真查真改、即查即改、边查边改,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村(居)和各部门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百日攻坚行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_牵头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_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陈土标同志兼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

各村(居)、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与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将任务夯实到每个村、每个片、每个企业、每个岗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严查实改,标本兼治。要督促燃气使用、经营单位开展清单式隐患排查、整改,实现闭环管理,清单式安全风险辨识、细化量化管控措施办法,真查真改,严查实改,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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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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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深刻汲取省内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全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结合我乡实际,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乡燃气行业领域集中开展“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_,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反思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_胜利召开。

二、行动重点

根据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工作部署,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26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和隐患问题“双归零”。

三、行动内容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组织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消防、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 “黑气”专项整治行动。

4.燃气经营企业未按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约定。

5.未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灰口铸铁管、 运行20年以上管道和运行20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管道等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 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6.燃气经营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瓶装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购气实名制和配送服务制(燃气企业必须给配送工人统一制作工作证、统一着装、逐步统一配送车辆),实行用户档案管理;未及时将用户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

7.燃气企业未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用户并协助处置;用户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未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未停止供气。

8.设置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

9.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严查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

10.未依法对城镇燃气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

11.燃气场站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范标准配备。

12.未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建(构) 筑物、穿跨越铁路管道安全隐患和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

13.未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未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

14.未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 未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况公示等制度。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未依法规范安 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15.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

16.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

17.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

18.高中压燃气管道被占压,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三)燃气使用环节

1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

2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2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2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23.餐饮等生产经营场所、单位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报警装置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2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5.未对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26.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此外,各地要根据实际对本辖区城镇燃气其他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深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

四、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7月起至10月底,各重点任务不分阶段,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取得实效。

(一)企业自查。?各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要提醒燃气用户依法依规加快整改。各餐饮等燃气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请各村通知各燃气企业和经营性场所立即组织全面开展自查。

(二)属地检查。?各村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上报乡应急办。

(三)部门督查。?“百日行动”期间,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督导督查。乡应急办将结合安全生产巡查“回头看”, 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督导督查各村燃气安全整治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尊桥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柯维光任组长,副组长全体乡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乡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具体负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名单见附件1)推动各村、乡属、企业单位同心协力扛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应急办要查属地动员部署履行职责情况,也要抽查辖区内重点燃气企业、经营性场所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乡应急办将“百日行动”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开展“人人学”“大家谈”“随手拍”“双五进”等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普及燃气安全检查、 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治理成效、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 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确保“百日行动”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强化问责追责。??“百日行动”期间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百日行动”工作格局; 对“百日行动”开展不力、辖区内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 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 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 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单位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整治进展情况(见附件2),10 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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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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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标问题清单,做好整改落实部署工作,现将我县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急需整改事项

1.同客运企业签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运营承诺书》;

2.淘汰运输有限公司57座以上客车;

3.加强客运班车、客运站场日常监管。

二、具体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我局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精心组织,成立了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领导小组,由X局长亲任组长,执法大队、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城市公交股、交管总站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日常事务。

2.加强动员,组织专题会议。根据工作要求,召集了各站场、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工作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明确各相关运输企业和交通管理部门整治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县内两个客运站场充分利用好安检机等设备做好三品检查以及驾驶员开车前安全告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副局长注重强调和平县永发公司负责人要落实好道路安全主体责任,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将57座以上车辆报废淘汰。

三、工作成效

1.县交通运输局已与县内8家客运企业签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运营承诺书》,明确责任单位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和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2.X有限公司57座以上车辆仅有1台,目前正在走车辆报废流程中,确保7月底前退出营运市场。

3.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把好准入关。本年度核计注销车辆116台(其中客运班车15台,普通货运车辆101台)。

4.推进“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控工作。一是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截至目前,客运车辆安装233辆,全县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完成安全安装377辆;二是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监控终端,利用智能监控及GPS监控系统对营运车辆的行驶速度、轨迹、超速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布预警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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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乡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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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__年7月4日召开的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港北区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贵港市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多起燃气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追责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发生燃气爆炸事故。

三、整治范围

港北区所有生产、经营、使用燃气的单位、场所、环节。

四、组织机构

成立港北区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办公人员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各抽调一名科级干部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卢笙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__X。

五、整治工作任务

(一)整治燃气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整治燃气企业运营乱象。重点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2.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取得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组织开展事中事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整治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位置不准确或检测器数量设置不足等安全隐患。整治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气源适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安全隐患。

(三)整治老旧小区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重点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以及擅自改变用气场所用途,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隐患

认真落实燃气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将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对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罚和清退。

(五)整治燃气燃烧器具等源头安全隐患

加强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和销售环节监管,从严整治产品安全隐患,重点开展燃气燃烧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减压阀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燃气燃烧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流通销售渠道点和小商品市场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电商平台对相关商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强制性认证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未按规定要求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而擅自生产销售相关燃气燃烧器具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单位应在销售地设置或委托设置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点,在安装、维修、使用等末端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整治燃气场站、管道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完毕的,要落实一处一策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开展燃气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即投入使用、逾期未进行定期检验问题排查整治。

(七)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的安全隐患

1.整治非法经营“黑气”问题。加强多部门合作,建立定期会商、情报互通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网格管理优势,加强“黑气点”线索收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黑气”乱象。

2.整治非法储存气瓶问题。对“以车代库”和出租屋、宿舍内、铺面等存放气瓶明显超过自用、合理需求,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要及时组织进行查处。

3.整治非法充装和“倒罐”问题。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擅自充装非自有钢瓶,充装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钢瓶、报废钢瓶、过期钢瓶等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液化石油气“倒罐”行为实行“零容忍”。

(八)整治农村燃气经营和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

重点整治农村区域没有燃气经营相关证照,经营场所不符合安全规定、违规存储钢瓶、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燃气钢瓶,违规使用过期钢瓶、擅自随意倾倒燃气残液等问题。对于无证经营者,必须坚决地给予取缔;对于无照经营者,予以查处。

六、部门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落实燃气安全主体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职能和社区、村(居)委会及派出所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分工要求,会同燃气企业,全力开展入户宣传、入户安检和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排查非法经营充装点,及时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抓好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等行为。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燃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港北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依法实施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对压力容器的安全进行监管,打击非法充装瓶装液化气、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等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打击违法运输液化气钢瓶等行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质量监管、验收。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占压燃气管道上的违法建(构)筑物。

市公安局港北分局:负责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打击整治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主力军作用,配合做好燃气整治宣传工作。

七、整治步骤

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从20__年7月4日至20__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__年7月4日至7月2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乡镇(街道)组织对本辖区燃气企业、燃气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

(二)检查阶段(20__年7月21日至7月31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围绕整治内容,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开展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三)整改攻坚(20__年8月1日至10月15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整体推进。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和立案执法的方式,确保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长效监管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是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各环节、各链条的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把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内容。“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加大对燃气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检查对象、检查区域全覆盖,不留死角、消除盲区;“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各辖区开展整治情况,适时开展联合交叉检查,邀请燃气专家随行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全区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执法,以案促改。各执法部门必须认真履职,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用好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联合惩戒等措施,坚持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应罚必罚,坚决克服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多处罚少和“零处罚”的现象,坚决纠正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的问题。公安机关要主动履职、提前介入,集中查办一批典型燃气违法违规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坚决移送,做到重拳出击、威慑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及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对社会公众进行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通过信件、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投诉举报我区燃气安全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组织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对拒绝入户、拒绝整改的用户开展燃气安全普法上门服务活动,对存在隐患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用户,要指导燃气企业坚决实施停气措施。

(五)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责任追究。“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强化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不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在开展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请“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指导检查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要督促辖区燃气企业严格按照燃气企业安全排查整治标准(详见附件)对燃气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全链条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于20__年7月15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__年7月开始到20__年10月,每月18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钟绮芯,__;电子邮箱: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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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县水利水产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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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水利水产局XX年6月1日召开的水利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我局从XX年5月开始,以"贯彻法规、落实责任、深入现场、排查治理隐患、遏制事故"的活动为主题,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布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传达贯彻省、州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针对水利系统工作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xx县水利水产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各块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安监股合署办公,具体牵头组织协调"百日活动"。并明确了"百日整治活动"的整治范围、整治方案、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把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股室、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百日整治活动期间,以在建工程为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电建设、河道采砂、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

一是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组织职工培训学习。三是印发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法规和水、电、渔的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知识手册。四是开展以会代训。五是利用互联网、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内外宣传教育。通过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有力地增进了群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水利行业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安全意识,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精心组织,狠抓预防,严查隐患,强制整改

专项整治期间,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现场,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安全管理、饮用水水源、渔业船舶、在建电站安全、河道采砂等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当场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落实监管 责任人;三是对于一时难以修复和整改完毕的,千方百计组织人力物力,作好整改计划,做到限期整改。特别是针对重点在建项目实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绝不留情;四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在检查文家河电站工程时,发现该工程擅自变更设计,厂房移址,隧洞施工通风不畅,暴炸物资管理混乱等安全隐患,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和部分限期整改措施。通过水利系统上下联手,采取综合督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上级督查与下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时随地都在进行中。百日整治期间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1处,整改21处,取缔非法采砂4处、拆除拦河网16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责任考核,实行有效的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激励机制和安全隐患销号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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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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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市、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电视电话部署会议以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紧紧围绕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时间安排和具体整治对象,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按街道摸排的最新数据统计,我街共有各类房屋232栋,其中成套房、公寓、宿舍楼176栋,自建房9栋,民间信仰场所34栋,机关企事业单位16栋

二、摸排情况

截止目前:

1、辖区内共有预制板房14幢,普遍存在改扩建情况;

2、成套房已摸排到群租房问题11户;

3、到4月10日止手机APP累计摸排上报142栋,8229户。

三、整治情况

1、街道已上报区政府将其列入零星旧改项目,由区房地产拆迁工程处征收。

2、针对窗帘店存在生产,生活,住宅三合一情况,街道立即组织城管上门对该场所进行停业整顿,并发放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场所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快APP录入工作,按区综合组的部署,序时、准确的做好房屋安全排查工作。

二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区综合组,确保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顺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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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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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湖北十堰重大燃气事故及近期来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城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__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执法中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餐饮流动摊贩进行安全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制办、督查室及其他成员:负责执法规范、法律法规支持和开展督查、巡查。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摸排

各执法中队要在上一轮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方位的排查工作,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整改,暂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

督查室牵头,各相关成员股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辖区使用燃气流动摊贩等重点安全隐患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流动摊贩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经验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于20_年12月2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执法中队要认真落实摸排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全方位摸排,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和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强化责任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执法中队和成员股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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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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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二、加强宣教,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及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4月份以来,利用各单位、客运站等led显示屏和公交车等车载视频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片,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工作

根据重要时段、节点特点,积极应对春运、夏季高温、汛期、雨雪天气、节假日、高考期间、国庆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使专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20余次;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监管,强化日常管理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2、打非治违工作。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今年4月以来,出动执法车辆375台次,稽查执法人员1865人次,检查车辆5111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5台,其中已处罚非法营运“黑车”35台;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4月以来,我局组织检查组50支,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200余处,并整治了1058处,其中清理水毁塌方10余处,安装标志标牌30余套,波形护栏1000余米;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__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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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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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__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湖北十堰重大燃气事故及近期来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_年__月__日至20_年__月__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城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__同志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执法中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餐饮流动摊贩进行安全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制办、督查室及其他成员:负责执法规范、法律法规支持和开展督查、巡查。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摸排

各执法中队要在上一轮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方位的排查工作,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整改,暂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

督查室牵头,各相关成员股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辖区使用燃气流动摊贩等重点安全隐患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流动摊贩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经验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于20_年12月2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执法中队要认真落实摸排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全方位摸排,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和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强化责任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执法中队和成员股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____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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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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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_,特别是今年以来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彻底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实现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推进“智慧燃气”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街道城建办、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开展场站、管道、设施等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等。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对上述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街道安监站、城建办、执法中队、文体办、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液化气充装单位做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得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瓶,深入排查整治违规设置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点和非法充装点,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入户安检,排查整治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物业公司配合)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要求,严禁配送人员私自充装或设立储存点,严禁配送人员配送其他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街道城建办要协助上级部门会同安监站,各社区等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发现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销售网点开展监督抽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包括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和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低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消除20_1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燃气管道占压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第三方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各燃气企业配合)

全面梳理辖区内20_1年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面整改消除,总结工作经验并对辖区城镇燃气现状进行分析研判;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徽地方标准《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和《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服务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街道城建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进度安排

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__月)。印发弋江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__年__月至__月)。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将20_1年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全面整治销号。

(三)整治攻坚(20__年__月至__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__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马塘街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办。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有问题及时上报,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

各个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物业等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瓶装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建立台账。要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各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摸清底数,完善信息台账,统一汇总至街道城建办处。

(三)加强联合执法。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协同上级部门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各相关单位形成快速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调查取证,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人员进行处罚。

(四)加强督导考核。街道监察室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社区、安监站等相关单位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五)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六)成立专班。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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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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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彻底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实现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推进“智慧燃气”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街道城建办、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要求,开展场站、管道、设施等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按照《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等。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对上述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街道安监站、城建办、执法中队、文体办、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液化气充装单位做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不得擅自充装非自有产权瓶,深入排查整治违规设置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点和非法充装点,督促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入户安检,排查整治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物业公司配合)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要求,严禁配送人员私自充装或设立储存点,严禁配送人员配送其他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街道城建办要协助上级部门会同安监站,各社区等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发现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组织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销售网点开展监督抽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街道安监站牵头,各社区资产委及有关部门配合)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包括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和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低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消除20_1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燃气管道占压隐患问题。严肃查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第三方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街道城建办牵头、安监站、执法中队、各社区资产委、各燃气企业配合)

全面梳理辖区内20__年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面整改消除,总结工作经验并对辖区城镇燃气现状进行分析研判;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徽地方标准《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和《芜湖市瓶装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服务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街道城建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进度安排

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__月)。印发弋江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__年__月至__月)。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将20_1年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全面整治销号。

(三)整治攻坚(20__年__月至__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__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责任落实到位。

成立马塘街道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办。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有问题及时上报,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

各个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物业等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瓶装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建立台账。要摸清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各社区、安监站、执法中队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摸清底数,完善信息台账,统一汇总至街道城建办处。

(三)加强联合执法。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协同上级部门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各相关单位形成快速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调查取证,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人员进行处罚。

(四)加强督导考核。街道监察室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社区、安监站等相关单位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五)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六)成立专班。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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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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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xx市房产管理局和xx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指导下,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大力推进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

根据《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都府办发【20xx】2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今年3月下旬,为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我局今年在全区13个镇(街道办)建立了房屋安全协管员制度并在各镇确立了1名协管员,全区共确立协管员13名。对农村自建房使用安全协管员发放房屋安全知识资料并进行了培训。

4月,我局在各镇(街办)大力开展了农村自建房管理并建立了房屋安全协管员制度的宣传,各镇(街办)除发放宣传资料外,还建立了露天专题宣传栏。

5月,我局管理人员与各镇(街办)协管员一道进行了一次房屋安全大检查。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计79套,13850平方米。5、6、7月对查出有隐患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加固和整改。

6月,我局管理人员与各镇(街办)协管员一道建立了各镇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7月,我局管理人员与各镇(街办)协管员一道对各镇(街办)玻璃幕墙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建立玻璃幕墙档案71户,查出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1户,并已督促整改。

9月,对全区协管员再次培训。我们把我们自编的资料:房屋安全鉴定基础知识、房屋安全使用基本知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础知识给全体协管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学习。

10月,大力推进和宣传建立村级房屋安全使用协管员制度。经我局3—9月推进镇(街办)一级协管员制度以来,各镇(街办)都反应本辖区工作量太大,一个协管员管不过来。根据此情况我们做了反复调查研究最后决定开展和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在今年我局先在两个镇搞试点,得出经验后20__年在全区推进此项工作。

11月19日我局把清流镇作为试点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在清流镇12个村确立了12名协管员,当天我局专业人员还对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11月27日我局把马家镇作为试点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在马家镇7个村确立了7名协管员,当天我局专业人员还对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二、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力度,办理装修备案2875份,发放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两份,处理房屋装修投诉48件,未发生因装饰装修引发的结构安全责任事故。在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职工的业务学习。每周组织大家学习《条例》等政策法规,讨论相关案例,学习房屋结构管理知识。通过学习,全体职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2、加强与社区、物管公司的配合。今年我们多次进入社区、物业小区进行房屋装修安全宣传,加强社区、物业公司的培训、指导,以明确其工作职责。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等告知房屋使用责任人及其委托的装修企业,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3、加强装修巡查。除日常巡查外,今年我局还联合我局房产执法中队,坚持每月一次联合检查,对本区域的众多楼盘装修工作都进行了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些不规范的装修行为。

三、结合《条例》,严格装修结构审批工作

《条例》实施后,我局作为房屋结构安全主管部门,应该对辖区内城市房屋工作进行全面监管。依据条例,我局要求全区所有城市房屋装修改变结构行为的要进行申报,对申报方案进行详细审查后发放结构安全批准书。

四、投诉、信访、督办工作

今年我局在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处理信访11件,受理投诉48件,受理的内容多涉及群众举报乱敲墙打洞事项。对举报投诉和信访件,我局都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踏勘实地情况,收集数据资料,进行详细勘察,对允许的行为要求履行手续,对不允许的行为严厉制止。

五、房屋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检查情况

结合《条例》的施行,我局今年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活动:

1、坚持每季度一次把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送入小区的活动。在小区内设宣传咨询点,向小区业主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全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3万份,接受群众咨询0.5万次/人。

2、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宣传房屋安全管理。每月6月是区上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我局积极参加广场、街边宣传,让房屋安全知识更广更深地普及到群众中。

3、6月初至10月底我局开展了房屋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和整改。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管理力度还应加大等。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局全体职工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团结一致,认真完成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为宜居新都做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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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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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己的防护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农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的紧急通知》,我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大了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体学生的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甘浚镇地处交通要道,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十分突出。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依据地理位置和实际情况,把“交通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作为学校德育特色活动,切实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现将我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活动长期有序地开展,我校成立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组织各学校开展了一次校园交通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有关负责人多次召集召开专题会,商讨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通过检查,各学校没有租用及使用农用车、三轮汽车、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接送和拉运学生的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已对甘浚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督促检查,通过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督促驾驶员规范行驶,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车辆随车照管人员清点人数制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感同身受,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为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各学校利用放学时间,组织了学生外出“安全小黄帽在行动”活动,学生外出看交通状况,感受交通存在的潜在危险,身临其境,让学生认识了“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的重要性,掌握了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这对维护学校秩序,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2、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一是交通安全教育课。我们利用综合实践课,专门设置“交通安全在心中”为内容的课程,备好课,上好课,写体会等形式,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二是组织学生观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宣传片,通过电影中一些场景感染学生,并通过写观后感提升安全意识。此外,我们与交警中队联系,索取有关交通安全的图片资料、电影片,并将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标志牌和事故案例图片等展板,在学校橱窗内进行展览。

三是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文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各班黑板报出“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校园都设置了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进行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征文比赛;组织班级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会等,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加强对学校师生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小汽车的管理,不准学生驾驶机动车辆,教育学生严格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通过教育、检查等形式制约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五是通过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样,不仅使能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能辐射家长,规范家长的交通行为。

通过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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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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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做好双谊镇燃气安全工作,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防范燃气领域安全风险,压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安全重要区域、薄弱环节和隐患点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燃气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液化气储存站点,城镇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储存、运输、使用)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

对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管道燃气各输送环节、使用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管道的严密性、仪器仪表、燃气设施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餐饮、商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天然气和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

(二)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漏气、设施破损、腐蚀或其他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

全面排查居民类、非居民类用户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督促天然气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四、明确责任

(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__月__日至__月__日)

1、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经营企

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将当日安全排查情况收集汇总后报送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镇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燃气安全使用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对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核查。

2、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燃气企业立即开展燃气管线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各燃气企业完成有限空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3、各村(社区)要强化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农村区域运行年限较久、抢维修频繁、密闭空间、人员密集以及在建施工工地区域燃气管线安全情况,同时应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用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排查安装(__月__日至__月__日)

1、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各燃气企业立即对全镇

所有用气户开展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排查摸底,对未安装安全报警器的情况进行排查,形成台账,于6月19日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双谊镇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

2、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各燃气企业要求非居民用户全覆盖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于6月30日安装到位。各村(社区)协调配合督促非居民用户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器。

(三)总结提升“回头看”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对标对表及时查漏补缺,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社区与燃气企业应形成合力,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

(二)全面仔细排查,建立台账记录。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信息报送

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镇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联动配合,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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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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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6.13”燃气爆炸事故,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同州辖区燃气安全管理,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同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建立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认真落实辖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协助县级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及超范围、超区域经营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提升市场经营秩序和居民用气安全知识,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同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设施建设,燃气存储、销售、使用等环节。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配合部门排查。建管站会同各居委会积极配合县级部门联动排查,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做实做细辖区燃气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件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

2、燃气企业经营手续办理情况作好登记台账。

3、辖区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燃气工程设施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作好备案登记备查。

4、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5、突发事故抢险处置预案制定、应急演练。

6、定期督促检查辖区酒店、饭店、食堂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和安全培训情况。

7、严格排查社区、机关、学校等燃气使用情况。

(二)深入小区,宣传督促。

1、告知辖区饭店、门市摊点、辖区居民要选用与家用燃气气质相适用的燃气器具和软管,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接口处必须用专用灭火管箍加紧固定。燃气灶具和天燃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在使用时,通过一看燃气软管不能高于灶台台前,是否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二调风门,使灶具燃烧时的火焰为淡蓝色,轮廓清晰,出现黄焰、黑焰、回火等是不完全燃烧现象;三烹调时,厨房内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四关,外出或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严禁使用燃气加工熟食时,无人看管、烧干锅。

2、督促提醒辖区用气单位、门市、饭馆规范使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严禁出现因燃气使用不当造成室内严重缺氧、一氧化碳中毒及燃气安全故发生。

(三)风险隐患,协助整治。

1、协助县级部门重点查处公共区域天然气、液化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钢瓶,报废使用年限、不合格钢瓶等行为。

2、协助燃气主管部门查处违法建设、无证经营、封堵占压、非法储存、充装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

3、协助各部门查处销售不合格燃烧器具和燃气连接管的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和民用燃气私拉乱接行为。

(四)协助排查,配合打击。协助燃气主管部门对辖区燃气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液化气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和经销点违规在人员密集地方集中储存液化气钢瓶进行严厉打击。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密切配合、压实责任。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以网格为单位、以户为基准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协助县燃气主管部门开展排查、督促整改、打击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加强报告。各社区居委会既要充分利用小喇叭、LED、微信等方式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更要结合其它相关工作入户宣传。配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对辖区居民、门市摊点、餐旅馆用气安全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上报县燃气主管部门。

(三)跟踪督办、及时问效。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将本次城镇燃气专项整治与安全生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薄弱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确保整治不走过场,办事处将对组建专班对辖区安全进行督察督办,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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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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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县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呼和浩特市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手段,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提高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燃气安全技术防控能力和全县燃气安全使用意识,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_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7月起至10月底,本次“百日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委会协调组织,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住建局、市场监管、发改(商务)、公安、交通、消防、各乡镇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按照“企业自查、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专班抽查、安委会督查”方式同步开展集中整治。

(一)企业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所有燃气企业和商业用户要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明确不能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企业自查要于8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组织住建局、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等部门,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开展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的企业,以及未列入自查隐患清单、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采取联合约谈、高限处罚、责令关停、吊销执照等措施。检查工作应当于9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

(三)专班抽查。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织住建局、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等成员部门组成燃气安全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总数不少于30家,抽查范围应当覆盖所有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企业、餐饮场所数量不少于5家。对于抽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和乡镇,检查组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约谈通报。抽查工作复查工作应当于10月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

(四)县安委会督查。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督查范围覆盖所有乡镇,在每个乡镇抽查企业、餐饮场所等不少于5家。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乡镇,督查组责令立即整改,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燃气重大安全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日行动”期间,县安委会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进行督导检查。住建、教育、公安、交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消防等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县安委办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各地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不得随意向地方和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二)严格监管执法。“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除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发动社区、村委会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先进地区,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请各乡镇每月(8月-10月)15日前至少报送一篇先进经验做法。

(四)强化调度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地区、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安委会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通报各乡镇“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请乡镇每月(8月-10月)15日前至少报送2起燃气执法典型案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请于20_年7月29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明确1名联系人。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请于每周四向县安委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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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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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xx区卫生局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x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分局关于印发xx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__〕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区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根本利益。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后,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打非领导组,职责明确。根据上级要求,将11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即

(1)检查是否有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检查是否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检查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检查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5)检查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6)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

(7)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8)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9)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0)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11)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

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

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从事医疗服务执业人员,法律意识的淡漠,重效益,轻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2、非法行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

3、跟踪回访过程中也发现有的非法诊所随然经过前期打击治理,在停业一段时间后又有所抬头,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4、有的将药品存放他处,有患者时才取出给患者治疗,使回访人员很难发现或发现后拒不承认。

5、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和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非法行医没有可乘之机。

2、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率,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4、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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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社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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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x市纪委x市监委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兑现情况排查清查的通知》(x纪委发〔20xx〕1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村镇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市20xx-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资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未全市下达危房改造3636户,由民政局实施和资金拨付。

(2)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829户,应拨付资金1917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897.2万元,(其中:x镇13万元,x乡4.8万元,x乡2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3)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7812户,拨付资金6404.2万元。

(4)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829户,应拨付资金704.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35.9万元,(其中:x乡1.3万元,x乡19万元,x镇19.55万元,x乡1.3万元,x乡10.2万元,x镇8.5万元,x乡8.5万元未多次催促划拨)。

(5)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450户,拨付资金1232.5万元。

(6)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753户,拨付资金1490.0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475.6万元,(其中:x镇14.45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7)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585户,应拨付资金497.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495.55万元,(其中:x镇1.7万元多次催促未划拨)。

(8)20xx年下达危房改造12736户,拨付资金10439.52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打捆整合使用,账目乱。有个别乡镇将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打捆整合用于新村建设,如x镇、x镇、x镇、x镇、x乡、x镇。20xx-20xx年有个别乡镇无法核实账务,如x乡、x乡、x乡、x乡

(二)“十二五”期间,个别乡镇资金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危房改造补助金个别乡镇一直放在乡镇账上,如x乡、x镇、x乡、x乡。

(三)未按当时补助标准执行。未按当时补助标准兑付,如:x镇。

(四)资金由市纪委或市财政局收走。如x乡20xx年补助资金被市纪委收走。

(五)多次书面和电话通知,还有个别乡镇至今未领取。

(六)至今未上报自查报告的乡镇。有x镇、x乡、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镇、x乡、x乡、x乡、x镇、x乡、x乡、x乡、x乡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实行三级督导

1、成立项目建设党建服务队(农村住房建设督导小组)

督导小组由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周到乡镇二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要求,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2、压实住建局领导班子对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责任

采取建立住建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危改及人居环境的制度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进行督导,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到乡镇全面排查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次数。对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乡镇,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时加大追踪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每次检查要有督导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并送复印件到村镇股。

3、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样督查

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原则上每年至少二次,在全市范围内抽样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10%实施户数。

对实施不力的相关人员和乡镇报市纪委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处理。

(二)为了危改系统录入完整性和正确性,20xx年4月2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杨爱轩组织召开了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和全市52个乡镇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紧急专题会议,针对《x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x市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进行核查的通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和主观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20xx年5月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五、意见及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拨付情况存在问题,因时间久,户数多,建议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进行清理,锁定,以便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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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乡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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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市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全链条全覆盖排查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按照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衡水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衡安传〔20_〕2号),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坚决做到“不贰过”,把确保燃气安全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底。

三、整治范围

全市使用燃气学校。

四、重点任务

(一)安装安全装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使用燃气学校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确保9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

(二)使用学校自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使用燃气学校8月底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新增燃气使用学校随时开展上述相关工作。

(三)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涉及本方案整治范围相关学校,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问题隐患复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6月24日—7月7日全省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按照台账开展“回头看”,确保8月15日前复查到位;重点任务不分阶段,要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

(五)抓好省安委办燃气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阜城县、景县教育部门要紧盯省安委办专项督导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安排专人盯办相关学校、幼儿园整改到位,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学校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燃气安全形势稳定。

五、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自查、排查等相关整治工作要在前期排查整治阶段性成效基础上,围绕7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1.看是否有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2.看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3.看是否燃气调压箱静电接地,燃气调压箱法兰静电跨接。

4.看是否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与值班警卫室连通。

5.看是否燃气安全责任人资料齐全。

6.看是否有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看是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7.看是否安装自动切断安全装置;看学校用气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与之联锁的自动切断安全装;看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安全装置质量是否合格、适用气型是否相符、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处于有效状态;看是否在室内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

六、实施安排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直学校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燃气安全整治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使用燃气相关学校开展自查,按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标准规范》(附件4),做到全覆盖。

(三)自查结果要形成《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查清单》(附件2),由自查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存档备查。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排查结果要形成《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清单》(附件3),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学校、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由被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统一存档备查。

(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隐患整治情况定期进行梳理汇总,排查整治报告、《“百日行动”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清单》(附件3)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按要求定期报送市教育局。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学校实地检查“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最后一公里”。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二)严肃追责问责。要认真组织调查“百目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学校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主动加装燃气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自觉抵制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建立并完善学校内部“吹哨人”制度,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健立长效机制。要用好已建成的燃气管道监测预警系统,对实时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建立纸质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形成制度性举措,常态化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请于8月4日前明确1名联系人并报市教育局;每月5日、20日前报送排查整治阶段性报告以及附件1、附件3(累计情况),10月20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及附件1、附件3(总体情况)。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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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乡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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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推动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实,根据全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安委会、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深刻反思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要求,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围绕“五个环节、一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

(一)五个环节

1.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问题。

2.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对城镇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问题。

3.燃气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

4.燃气管线施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

5.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

(二)一个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

三、整治方式

百日行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安委会会同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企业全面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企业自查要于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县级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逐一建档造册,逐一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省市部门抽查。省、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分区域负责,组成燃气安全检查组,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检查。每个市级部门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等不少于100家,每个省级部门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不少于50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抽查企业名单及发现问题逐月报本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省、市部门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扛牢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餐饮场所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职责不清的,要立即厘清。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本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百日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级餐饮场所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于7月底前完成对所有餐饮场所、所有餐饮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任务,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重奖。

(三)定期调度通报。各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对本辖区百日行动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汇总,通报相关部门排查抽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缓慢、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要及时约谈,提出要求,督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餐饮场所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对查出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一律按《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按照“四位一体”的原则倒查监管责任。

各市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于7月11日前报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抄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并明确联系人,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报送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0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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