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与基本制度【汇总20篇】
为加强后露天煤矿到界台阶有关工作的技术管理,防止到界台阶形成后出现、滚块、着火、冲蚀等现象,影响露天坑下作业或地面设施的安全,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需要哪些安全技术措施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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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一)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煤矿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四)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五)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定期进行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六)定期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七)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八)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九)入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及避难硐室位置,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十)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十一)避难硐室内通讯系统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
(十二)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内。
(十四)在发生火灾、瓦斯突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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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区物业保安管理制度
1、住宿纪律
(1)保安人员应统一居住在公司宿舍。
(2)外来人员禁止在宿舍留宿。
(3)结婚人员如配偶在项目驻地,可申请在外住宿,如是班长的,每周应有两天在宿舍居住,在外居住需保证移动电话不关机,接到紧急通知在10分钟内能赶到指定地点。
(4)如果女朋友在项目驻地的,可申请周六周日在外居住。
(5)每个班至少保持有一名班长在宿舍,以便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宿舍卫生
(1)宿舍内应保持整洁统一,物品摆放有序,空气清新。
(2)洗漱用品统一放置于脸盆内,毛巾置于盆沿。
(3)铺上被子叠于床头,枕头置于另一头,铺面整洁,无其它物品。
(4)床下放置两人的拖鞋与脸盆。两个脸盆置于中间,拖鞋分别放在脸盆外侧。
(5)便衣除西服外一律放入自己的箱包中,衣柜只挂工装。换洗衣物可装入纸袋放置于衣柜下层或铁皮柜中。
(6)衣服要勤洗勤换,不能积压堆放脏衣物,进入宿舍后将鞋放置在阳台,换拖鞋并洗脚。
(7)早班人员负责每日倒两次垃圾。
3、宿舍公共设施及水电气费管理
(1)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自公司配给后,如果是人为损坏,能找出当事人的由当事人赔偿,如找不出当事人的,由宿舍内所有人员承担。
(2)宿舍内水电气费由宿舍内人员共同承担。
4、宿舍纪律
(1)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
(2)严禁私拉电线。
(3)严禁在宿舍内酗酒。
(4)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
(5)严禁将垃圾扔在地上。
5、宿舍请销假管理制度
(1)要离开项目驻地区域时应写请假条,并报班长、主管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与同事换休、换班时应写换休申请,换休申请上应有换休双方人员签名。
(3)离开宿舍一天以内应向班长请假,超过一天时班长批准后应请示主管审批。
(4)除当班人员外,夜间就寝时间为22:30点,夜班人员在下班后1小时内应当就寝。需在外留宿的应写请假条并写明原由,由主管审批。
(5)假期满后应及时归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应根据请假权限及时汇报,逾假不归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篇2:物业停车场管理制度
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蓝牙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该按们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业,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蓝牙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业公司补发出入卡。
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为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篇3: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篇4:物业管理主管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证各项业务达到公司品质要求。
2、制定项目的预算,合理控制各项行政费用支出,在满足项目服务的前提下,做好来源节流工作,完成公司经营管理指标。
3、负责项目工程、客户服务、投诉、管理费催缴、安防管控及日常保洁的统筹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做好人员、培训、考勤管理。
5、负责协调内外部关系,与业户保持良好的沟通。
6、对项目的整体品质质量服务工作负责。
篇5:物业管理主要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组织质量管理、检验标准等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执行;
2、协调部门经理处理好物业内客户的关系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事件及突发事件等;
3、负责组织对管理处进行品质检查,并对品质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负责人反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服务供方选择和评审(环境类:如清洁、绿化、消杀、石材养护、垃圾清运等):
4、负责公司品牌建设与推广,招投标管理:
5、协助经理制定各类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并督促各管理处有效贯彻落实,进行日常检查与监督。
6、负责定期对公司楼宇、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诊断、负责组织解决技术难题。
7、负责公司外联工作、内部、外部工作协调与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好与本部门相关的工作。
8、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篇6:作为物业管理专员,我的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物业费的催缴以及处理业主诉求;
2)负责督促客户接待、客户诉求等综合管理工作;
3)做好物业服务中心品质管理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返修施工的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相关人员处理;
5)负责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巡视,并做好日常记录,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需要维修的设施设备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负责业主委托代办服务的咨询及服务工作,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药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吉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由市卫生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截止到20XX年末,院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吉林省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篇8: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1、全面掌握管辖小区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负责建立业主档案;
2、每日不少于二次对管辖小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确保房屋结构完好,外观整齐,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发现管道、沟渠阻塞,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做好每日巡视记录;
3、巡视时发现不符合规定之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并迅速、妥善解决;
4、每月两次对空置房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上班着装要保持整洁,自觉佩带“工作牌”,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
6、熟悉管辖小区的物业户数和各物业的面积,对管辖范围内业主的信息要熟记在心,了解所管辖小区的业态;
7、负责接受、传递业主反馈的信息及投诉,做好业主投诉的处理工作;
8、服从上级领导,完成所委派的工作。
篇9:店面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店面基本管理制度
1、衣着整齐干净,女性不浓妆艳抹,男性不留长发,男女均不得染彩色头发;
2、当班员工负责打扫和维护门店卫生,收银台不得放置非公物件;
3、早班员工逐一检查货架,确保整齐,安全,将散放的商品归回原位;
4、微笑服务,顾客一进店即向其问好“欢迎光临”,顾客出店“欢迎下次光临”;
5、当班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记录(货款、报表)。上晚班的员工负责统计并记录当日顾客到访情况(统一制表),每周进行一次盘点;
6、当班人员所收的货款及时上交店长,店长于每日14点扎帐并将所收货款存入公司账户。店长休假则由客服经理操作此流程。
7、员工在卖场内不允许出现恶性竞争,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累犯考虑开除,因服务态度恶劣引起顾客投诉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若累犯考虑开除;
8、员工在卖场内不得靠货架站立,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公话拨打私人电话;
9、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10、新进的员工进入卖场试岗七天,试用期满合格由客服经理安排上班;
二、商品管理规定
1、一般商品展示
(1)展示面统一,时刻保持丰满且整齐;
(2)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3)错置商品及时调整;
(4)货架头的标准:
1)货架头60%布置新移库商品,40%布置大量畅销商品;
2)同类商品放在相邻货架头;
2、店内商品补充
(1)一种商品门店已售完,则安排其它商品上架,货架上不能留有明显空白;
(2)做好门店商品进销存管理,及时补充库存;
3、店面整理
(1)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扔掉空箱,先进先出原则;
(3)严格执行商品到货操作流程(验收,盘点,陈列,商品安全)
9、退货
(1)商品滞销或过季,尽快退货;
(2)退货程序:
1)店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2)退货商品送至成都仓库。
三、考勤制度
1、迟到、早退
迟开或早关门店导致的物管罚款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旷工
旷工4小时以内负鼓励50元,一天旷工满4小时,扣发当天的应发薪资。多次旷工开除。
3、调班
调班需经客服经理同意,擅自调班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
4、病假
病假超过一天的,须提供病历证明,因突发急病不能上班的,可用电话告知客服经理或店长。
5、事假
员工因私事请事假超过1天,须向客服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格式和情况说明一致)。
6、加班
加班工资标准:法定假日加班为基本工资的3倍。
篇10: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1、参与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前期介入,确保项目按期顺利通过验收与接管。
2、依公司制度建立和完善本项目物业管理体系文件,并实施、保持和改进。
3、物业人员管理、培训、培养、带教工作。
4、带领本部门人员做好车场、安全、消防、环境、设施等日常管理,构建良好的商业环境。
5、对广场物业实施全面管理,保证其所管物业保值、增值。
6、负责物业部计划制定、预算编制、成本管控。
7、与商业经营行为物业业务相关的政府外联工作。
篇11:2024年最新企业物业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
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
五、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六、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八、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
九、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
奖惩制度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
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处罚:
一、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二、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
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三、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四、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
五、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
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保安队的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小区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小区内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管理好小区内交通秩序。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环卫保洁工管理制度
一、保洁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
篇12:物业管理主要职责
1、负责客服组的全面工作,协调、督导辖下各员工工作,不断提高团队的服务水平。
2、根据部门kpi指标,负责制定和落实客服组工作计划。
3、对小区维修、装修工作及时跟进,并将信息反馈有关部门。
4、跟进管理费、水电费、租金等缴纳情况,做好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
5、负责小区清洁、园林绿化、会所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6、做好与各部门的横向配合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学历,有1年以上物业客服同岗位工作经验,条件较好可降低学历要求;
2、 熟悉客服前台操作流程,管家操作流程,能较好的对接客户,沟通能力强;
3、办公软件熟练。
篇13:物业资产管理制度内容
适用于物业部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3.1财务部主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3.2财务部稽核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登记、管理、盘点及清查。
3.3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或使用人负责保管和维护。
4.1固定资产的定义
4.1.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4.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4.2固定资产的分类
4.2.1固定资料按具体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
4.2.1.1房屋及建筑物。房屋是指企业各部门用房以及连同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设备,如电梯、卫生设备等。建筑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围墙、企业内草坪附属设施;
4.2.1.2机器设备。是指用于产生电力、冷暖气的各种设备;
4.2.1.3家具设备。是指用于经营服务和经营管理部门的高级沙发、组合家具等;
4.2.1.4电器设备。是指用于企业经营服务或管理用的电子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通讯设备等;
4.2.1.5其他设备。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其他经营管理、服务用的固定资产。
4.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4.3.1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因工作岗位调动或离职,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4.3.2对流动使用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应完整的记录每次使用情况。
4.3.3对部门与部门之间调整使用的固定资产,双方应在调整使用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以便于日后资产核对。
4.3.4出售或外借的固定资产,凭总经理批准的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3.5日常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3.6闲置和暂停使用的资产,由仓库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库存资产重新使用前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
4.4.1财务稽核于每年12月份会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所管辖的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固定资产的流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现状。
4.5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置
4.5.1对不能维修或已无使用价值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单》,经相关技术部门检查验证、财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废及除帐手续。
4.5.2如报废资产的零配件拆除后或以出售或作为其他资产维修配件使用的,应报财务处理。
4.5.3需维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填写《工程维修单》报维修队处理。
4.5.4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4.5.5各部门要求报废、出售和修理的固定资产均须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5.1《工程维修单》
5.2《报损单》
篇14:物业管理岗位职责
2) 负责企业所属物业设施及物业系统的各项综合管理;
3) 编制物业管理费的预算,审核各项采购及各种费用付款申请;
4) 审核各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控制各项维修保养的费用;
5) 负责制定安全工作及消防工作检查计划及制度,并有效落实;
6) 对承包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以此对承包商的选择提出建议;
7) 对物业部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8) 相关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维系承包商关系,将承包商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司加以改进;
9)协调政府、物业、开发商、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10) 及时处理各种投诉、突发事件,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综合巡查,发现质量与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11)高效准确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等;
篇15:物业收费办法管理规定 物业收费管理规定 广西
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明确加班费给付条件、流程和标准,特制定《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员工加班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假日工作。
第三条 员工加班分为两种,指定加班和非指定加班。
一、因公司需要,调集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指定加班。
二、因工作需要,由员工申请并经批准,在非工作时间工作,为非指定加班。
第四条 加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所给付的报酬。
第五条 公司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模式,严格控制各类加班。
第六条 高级主任(一般专业人员三级)及以下职级员工加班,符合本规定其他条件及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加班的,可付给加班费。
第七条 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参加公司内外会议、活动或培训的,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 加班须事先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需要加班者,须在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并经本部门主管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
二、如因工作需要,部门有三人以上同时加班,可以在当日下班前统一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三、指定加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或组织者在当日下班前统一填写《加班申请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九条 加班审批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加班的真实性与必要性,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加班的条件规定。
第十条 加班费计算。
一、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
二、加班费以员工的时薪为基础计算,加班费=加班时数*时薪*给付倍数,其中,时薪=岗位工资/月法定工作小时数(目前为167.4),给付倍数标准如下:
三、在正常工作日或公司假日加班,付给1.5倍;
四、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3倍。
第十一条 加班费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二条 加班餐费补贴。
一、加班人员可申请误加班餐费补贴。
二、加班餐费补贴为10元/餐,可申请的餐数标准如下:
(一)在正常工作日18:00之后加班,超过2小时,可申请1餐;
(二)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3.5小时以上,可申请1餐;
(三)在国家法定假日连续工作7小时以上,可申请2餐。
第十三条 双休日加班的,须安排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付给加班费;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须付给加班费。凡未曾按照本暂行规定的要求提出加班费申请的,公司不予确认,不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6:2024物业管理制度范本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_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_x局物业管理领导小组
_年十四月十八日
篇17:物业管理经理的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与市场部项目对接、进场准备、具体运营管理,完成项目设定的利润目标;
2、协调与甲方(当地城管局或民政局)的关系 确保项目稳定运行;
3、常驻项目现场,主持项目部工作,对项目部质量、成本、安全控制工作负责;
4、组织员工对公司所管辖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和安保工作;
5、负责项目团队建设、人员招聘、绩效考核和绩效改善工作;
6、负责项目信息收集整理,实施有针对性地公关运作,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
7、协调处理项目部各种突发事务。
篇18: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防损物业管理制度
第1条考核目的
本公司实施对物业人员的绩效考核旨在实现以下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提高总体物业服务质量的水平。
2、通过绩效考核对公司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通过对员工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可以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培养和树立正确的公司价值观。
第2条考核对象
本公司物业人员考核对象共分为以下三类。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等)。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经理、物业管理人员等)。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等)。
第3条考核时间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考核上一年度的工作。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三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半年的工作,第二年度的第一个月的上半月考核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工作。
3、公司基层工作人员每月度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度的上半月考核上一月度的工作。
第4条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组成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等级的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第5条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协调处理各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投诉申请事宜。
5、定期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6、对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第6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处理本部门关于绩效考核的申诉事宜。
3、负责对本部门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评价。
5、负责所属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并与员工沟通,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篇19:物业管理制度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篇20: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范文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三、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定处理,既不事先请假又无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
1、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的假期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员工申请上述假期,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2、产假、节育假、哺乳假、护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员工申请产假及节育假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非正常节育者节育假的工资、奖金待遇按病假规定处理。
4、女员工申请哺乳假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5、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未请哺乳假的,则每天可哺婴二次,每次半小时;一胎双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可增加半小时。未请哺乳假的女员工,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6、男员工申请护理假须提供医院证明。护理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照发,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公假:
1、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国家(社会)义务或参加领导上指定的会议(活动)的,可作为公假处理。
2、员工公假期间,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按正常出勤计发。
四、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加班应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各部门员工的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加班原则上发给调休单进行调休。若发加班工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调休单原则上当年使用,当年用完。员工调休由部门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部门经理调休由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统一并合理安排。
五、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应先到部门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联系工作或出差等,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应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按岗位职责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不准,擅自不上班的;
3、请假期满不到岗,又不按时办理续假手续的;
4、不服从领导的工作调度和安排,擅离工作岗位的;
5、弄虚作假,骗取、涂改病假证明或其他证明的;
6、迟到、早退屡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第二十一条 对旷工者,旷工期内停发基本工资,并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计扣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同时按下列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连续旷工五天(不含)以下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十天(不含)以下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连续旷工十天(含)以上、十五天(不含)以下的,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连续旷工十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含)以上的,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
六、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聘用员工及试用员工)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于 年 月 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某些条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则按国家法津、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