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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最新20篇)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流行广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下面给大家分享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2024最新,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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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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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噪声现状

20xx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xx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xx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xx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xx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xx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xx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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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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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沈阳市德济医院、长安街道东盛社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实地察看了煤改清洁能源情况,配套除尘、脱硫、脱硝的环保技术改造工作及立体绿化工作,随后听取了沈阳市环保局大东分局关于我区贯彻实施《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对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蓝天行动、大气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及加大对大气环境污染的执法力度等措施,有力的遏制了大气环境污染发展趋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改善。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区人大副主任哈林强调,一是要在解决难点问题、突破瓶颈上下功夫。对于能源结构单一、“一煤独大”,燃煤锅炉老、旧、小,油烟排放污染环境等困扰多年的问题要寻找突破口,加大解决力度。二是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法律制度有效实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依法严惩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社会氛围。

最后,哈林副主任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特别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及三位社区书记参加。一是密切了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更好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提供了条件;二是对于执法检查、视察中发现的一些区里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由市代表将相关意见、建议带到市里,以便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他要求,今后由城建环保工委承担的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执法检查、视察工作,要将邀请市代表及公民参与做为一项制度坚持下去,不断扩大市代表和公民对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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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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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x市新都区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x市新都区x年臭氧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下发了《新都区清流镇x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市x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年臭氧防控行动工作的通知》(清府发〔〕号)、《清流镇x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清流镇x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清府发〔〕号)文件,成立清流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镇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办站所、村(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企业污染、臭氧防控、秸杆禁烧、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严格责任追究。

二、积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扎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建立镇村两级网格,制定了清流镇“散乱污”工业企业网格化编号管理表;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确定镇人大主席为镇网格长,村主任为村网格长,明确任务,细化网格职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目标管理考核,严控散乱污企业生存空间,依法整治取缔现有“散乱污”企业,杜绝整治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二)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管控建筑行业扬尘污染,一是派出专人巡查,督促进行湿法作业,确保建筑工地、各类堆料场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进出入工地的车辆必须冲洗,保持环境清洁,较少扬尘污染。二是严查运渣车渣土未覆盖,沿途遣散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三是进一步加大道路冲洗除尘和绿化带冲洗频次。加大对新九路、利清路、成彭公路等城镇主要道路和两侧绿化冲洗频次,保持路面湿润,降低扬尘。四是严查违规行驶的大货车、运渣车。在全新九路、成彭公路等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检查点,严查货运车和运渣车,杜绝运渣车抛洒现象,进一步督促和响应货车限行的要求。

(三)积极开展利剑斩污攻坚行动。

1、斩断扬尘污染源。禁止辖区室外喷涂、粉刷以及建筑拆除作业作业;责令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停止土石方(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慧、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工地内裸土必须全覆盖,进出工地车辆必须全部冲洗,不得带尘上路。加强道路及绿化带、行道树冲洗降尘频次,尤其是加强夜间道路冲洗降尘频次

2、斩断工业污染源。加大辖区内涉气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通过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砖瓦窑整治关闭、控制三产业和民用燃煤等措施,减少燃煤污染,大幅削减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四)加强砖厂、商混站整治。

全面强化辖区内商混站、砖厂的整治管理,加强督导粉尘收集、噪声达标排放等关键生产工序。目前白兰砖厂、新型墙体机砖厂已完成关闭工作,盛瀚商混站已完成整改提升工作。

(五)认真实施臭氧污染防控行动。

印发《x市新都区清流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年臭氧防控行动工作的通知》(清府发〔〕号)文件,严格按照管控和错时标准,稳步推进臭氧污染防控行动管控工作。在实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期间,严控商业装修、商铺装修、汽车修理行业露天喷涂作业。要求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生产线和喷涂工序在规定时间作业,x市白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x市新都区新型墙体机砖厂均自愿关闭,辖区x家化工企业减产达%以上,有效减少了氮氧化物和VOCs有机废气排放量。

(六)积极实施工业企业废气治理。

一是加大对重点排放大气污染物工业企业的检查,确保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派出工作人员对投诉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严格排查。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减产限排和错峰生产。三是大力推进在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目前我镇共淘汰燃煤锅炉x台,煤改电锅炉x台,煤改气锅炉x台,大大提升了电力、天然气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七)抓好露天焚烧污染治理。

抓好全镇的秸杆禁烧工作。制定《关于做好x年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的安排意见》(清府发〔〕号)文件,成立了x年禁烧工作组,与全镇农户签订了秸杆禁烧责任书,对我镇的秸杆露天焚烧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四抓措施”,镇抓村,村抓社,社抓农户,农户抓田块,实行秸秆禁烧疏堵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秸杆还田促进增产,同时要求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严禁焚烧垃圾。最终确保了“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的禁烧全覆盖,期间全镇未发生焚烧秸杆和垃圾的现象。

(八)大力防治露天烧烤等餐饮污染。

1、严格管控露天烧烤污染。

强化对占道露天烧烤摊点的查处,在城镇规划区内,坚决取缔、关闭占道从事露天烧烤、露天柴火鸡和火盆烧烤等经营摊点,共关闭露天烧烤摊点x家。

2、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整治。

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执法力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擅自拆除或闲置油烟净化设施以及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不予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相关证照不予以年审。截止目前,爱吾生态源、双车坊清泉农庄、庄家院子、石板鸭、郑胖子农家乐、三岔口饭店、老赖饭店等x家大小型餐饮场所完成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环保意识和管理能力仍需加强。我镇是农业乡镇,大多数企业由家庭作坊发展而来,规模普遍较小,企业投资人相对缺乏环保意识,对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投入或管理措施不足,致使大气污染信访时有发生。

2、环境监管能力还有待加强。对小散乱污企业处理的方式方法相对简单,只实施强制断电或劝离清流,造成多数厂房闲置、无产出,存在散乱污企业或作坊违规入驻隐患,需对搬空厂房全面强化监控,由于近年来基层环保工作繁重,缺少环保专业人员,请上级环保部门给予人员和经费支持,用于完善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四、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加大环境保护大检查排查及排污整治力度,发现重点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区环境保护局的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全力促进清流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与辖区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网格化监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年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重点区域企业的关停并转工作。对主要交通、出入城通道及农业产业项目周边的企业,鼓励其结合清流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泉水、梨花和艾芜文化等特色资源,发展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产业。对属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工业企业,将结合土地整理项目,逐步实施拆除还耕。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取缔成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强化镇村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化监管。强化对占道露天烧烤摊点的查处,严格查处露天烧烤,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整治,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严格督促辖区企业全面落实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或违规新增的单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关停。

四是大力防治扬尘污染。严格管控建筑行业扬尘污染,全面强化对全镇范围内商混站、砖厂的管理,全面关停砂石场,强化重点区域的冲洗保洁降尘。

五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改造。严格贯彻落实禁燃区工作要求,提高禁燃区监管工作力度。加强与银鹏天然气公司的沟通联系,协助其加快完善沥青园区燃气管网,督促原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引导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六是重点抓好露天禁烧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秸杆禁烧工作指令,对我镇的秸杆露天焚烧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四抓措施”,镇抓村,村抓社,社抓农户,农户抓田块,实行秸秆禁烧疏堵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秸杆还田促进增产,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的禁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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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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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在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钟斌主持,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实、副主任王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城建环保工委2014年工作,部署了2015年工委工作;通报了2014年城建环保工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对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2015年城建环保工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责任分工;宣读了调整后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名单。会上,委员们结合2015年工委工作,就如何开展好人大及城建环保工委工作,积极发表了意见、建议。

王东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各工委委员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要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学习、调研,突破自我,从宏观角度深入思考工作任务、职责,体现效能。 二要充分发挥工委委员 “渠道”的作用、导向的作用及依法监督的作用。三要加强团队自身建设,群策群力,进一步做好工委工作。

最后,白实主任作了重要指示。白实主任对过去一年城建环保工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城建环保工委工作涉及民生,百姓关注度高,代表建议数量多,解决起来难度大,但城建环保工委过去一年的工作效果非常好。她希望工委委员在今后工作中,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职务与职责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专职与兼职的关系;三是处理好重点与深度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汇集与凝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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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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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1-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1-10月份,我区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总天数302天,有效天数为281天,达标天数为257天,达标率为91.5%,超标天数为24天,超标率为8.5%。尽管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今年我区城区建设施工的重点项目较多,城区四桥连接线建设、上中坝下中坝开发建设、安汉新区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都京工业园区建设、永安场镇迁址,挖山取土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特别是新建四桥联接线将清溪路封闭,通过清溪路的所有车辆均通过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的鹤鸣东路,每天增加车辆通行数千车次,排放出了大量汽车尾气和道路粉尘。

二是区招待所改造工程项目离空气监测点只有1000米左右,在拆迁周边旧房时尽管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但在拆迁过程中垃圾清运也产生了不少粉尘,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三是近两年城区私家车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餐饮油烟污染、焚烧污染、道路扬尘等污染时有发生。

四是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产生烟粉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三、采取的措施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调控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励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二)专题研究。区政府召开了环保、建设、交警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园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会议,就开发建设中防尘降噪,加强执法作了安排,形成共识。

(三)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管。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城管等部门,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五)落实责任。

1.进一步加大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力度

(1)由区建设局、交通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露土面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损害和路面施工。

(2)由区建设局、环保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由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责令停业整顿。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城市居民住宅或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3.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市交警二大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检查,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采取区域限行措施。同时,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和油气污染治理,加快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有序开展智力改造工作。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4.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5.进一步加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

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快顺城盐化、宏泰来化工、飞龙化工退城入园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6.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力度

由区林业局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增强绿地面积,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改善大气环境。

7.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由区财政局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8.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由区目标办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由监察局加强检查,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追究有关负责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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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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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的开幕渐渐临近,更好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的控制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XX街建设里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具体的工作如下:

1、巡视社区有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积存垃圾渣土、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有效避免污染源头。发现堆土杂物联系住户及时清理,避免施工废料、暴露堆放、垃圾杂土的积存、道路不洁等情况,督促保洁员做好社区环境的清扫,建议增加社区内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辖区内污染治理情况,我们认真排查进行责任管理,对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制约。

2、为全面提高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控制污染源,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组织社区文明督导队、志愿者对社区进行清整活动。对社区内绿地清整、园林养护进行清整。此次主要针对社区内的卫生死角,如楼门犄角旮旯、地笼下面、社区马路的便道牙子、社区绿地内的垃圾、拣拾绿地内杂物并对社区内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做好加强与社区群众的宣传、沟通及督导督劝工作。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我们对社区内大气污染一系列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排查和妥善的治理,不仅清新了社区空气,而且为改善大气空气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全运会的开幕近了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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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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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市“全国园林城市”创建年,也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年,我委紧密结合“全国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别从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严把工程开工关、加强过程指导、加强巡查监管等方面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市区在建建筑工程(含市政工程)均基本达标,现将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总结如下: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委于20xx年4月16日研究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相关副主任、总工任副组长,相关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制定、协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

2、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群防群治氛围。我委积极宣传《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市以及市政府出台的扬尘污染相关文件,积极印发给全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为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进一步政策依据。

我委通过市住建委网站公布有关文件和动态,新闻报道、施工现场张挂条幅、标语等多种渠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日常通过短信群发、扬尘微信、微信群、QQ群及时通报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同时,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3、结合检查,定期调度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我委建设监督管理站每月两次巡检,今年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将扬尘治理作为专项检查一并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建筑工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每次整改回复除了文字,还特地要求加上整改前和整改后的照片,以做对比,提高扬尘治理透明度。每个季度开展安全生产例会,通报质量安全的同时,通报在建建筑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情况和问题,并对下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4、及时更新扬尘防治项目台账、严格监管,严肃处理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企业。我委针对市区建筑工地竣工和开工动态变化的现状,及时更新《建筑扬尘污染防治项目台账》,加强新开工工地监管。将扬尘防治工作作为检查的必查项,通过日常检查、四个季度大检查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督促市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动态达标。今年以来,我委开展了多次巡查、四个季度大检查。每次选取三个工地通报表扬,三个工地通报批评,通过此举,大家争当优秀工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针对少数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建筑工程,我委通过现场督办、约谈、通报、处罚等多方式加强监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动态达标。

5、源头把关,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前期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把好源头关,我委参照《市建筑工地“六到位”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出入口及主干道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质量报监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对新开工的建筑工地严把入口关。

6、稳步实施,结合各项整治方案狠抓扬尘防治工作。在我委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xx年《市住建委建筑工地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范围、整治标准、组织机构、责任划分、时间节点、处理措施等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7、加强指导,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水平。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不同阶段,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如工程开工,采取封闭围挡、硬化道路、绿化等措施,工程配套设施施工阶段,采用围挡、裸露土方覆盖等措施。

8、大力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带动我市扬尘治理全面提高。在我委的帮助指导下,20xx年我市有5项在建工程创建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小区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5项在建工程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我委坚持不懈推进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提高了我市建筑工地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展现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水平,为我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中坚力量。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得到较好控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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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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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五,狠抓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20xx墙震陈萄到袒助淆纸绦长宁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阀迟之织嘉嘴淫灭棘屎睡赢鼻曾危碰军耽豺览评措长宁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我县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根本出发点,以构建“生态、魅力、和谐”的美好新长宁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两手抓”,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县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强化工作措施

我县作为生态旅游大县,历来十分重视环保工作,将“环境立县”确定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十分注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大气治理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关于加强空气环境治理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总量的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在工业集中区的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环保因素。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制定了《长宁县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加强重点大气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工业污染源、医疗机构实行限期治理和整改的通知》(宜府发〔20xx〕29号)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关于对部分工业污染源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的通知》(长府发〔20xx〕22号),对竹海纸业、恒昌建材、宏发水泥、万盛水泥等家污染企业下达了废气限期治理任务。为确保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我县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污染物排放量大小分别收取万元的保证金。目前恒昌建材已编制污染治理方案,预计本月月底前将开工建设;其余三家企业正在进行方案比选,待方案评审通过立即组织施工。

三、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力度,大幅度削减二氧化

硫和烟尘排放狠抓空气环境治理,大力实施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一是制发了《关于对县城煤烟污染整治的通告》,将县城规划区U江河以西4.5平方公里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县环保部门牵头组织油烟、煤烟专项整治,削减二氧化硫和烟尘,改善县城人居环境。

二是继续实施城镇燃气化工程,削减居民用燃煤量,县城居民11000多户中已有8000装了天然气。

三是努力削减第三产业用煤量,要求县城临街门店统一使用清洁能源,目前城区内的宾馆酒楼和80多家小型餐馆、火锅店均使用了清洁能源。

四是开展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对县城内的18台锅炉进行了限期治理,要求4吨/小时以上的锅炉必须配置烟气脱硫设施,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一律改烧清洁燃料。目前,县人民医院、桔湘宾馆、君子宾馆等单位的部分锅炉已完成整改,使用了天燃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其余单位将在年内完成限期治理。

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绝不允许盲目引进和新建“十五小”、“新五小”项目,也不允许引进和新建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项目,更不允许引进向西部地区转移的污染项目。所有的新、改、扩建项目都必须严格实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和建设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把好项目的审批、登记、规划、用地、设计、竣工验收关,严禁新建“十五小”企业。今年以来,已否定新建项目3个,清理整顿未执行“环评”开工建设企业4个,有效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五、狠抓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20xx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县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竹海自然保护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禁止在保护区内新建工业企业,并对原有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区内无高污染企业存在;

二是大力实施沼气工程,切实解决农村面源污染;三是将自然保护区周边工业企业作为我县重点整治和监督管理的范围,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六、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县着力强化环保执法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以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下发限期督办通知进行整改落实。县环保部门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企业予以严肃处理。加强了对全县排污企业的管理,县环保、发改、监察、经济商务、工商、司法、安监等部门联合制发了《长宁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件,结案2件,罚款3000元,依法关闭违法企家。加强信访案件的办理,对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投诉进行仔细登记并依法、及时和有效地予以解决。上半年我县共受理大气污染来信来访16件(次),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虽然我县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进行整改提高,有力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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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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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推进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州的空气质量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大气污染防治终期考核评估。

(一)抓安排部署。今天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本县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既要有“施工图”,还要有“进度表”,要对标对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账销号,重点要在解决燃煤污染、餐饮油烟、垃圾焚烧、机动车尾气污染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每项工作可检查、可考核、能追责,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现在开始,各县市要着力在抓早上下功夫,提前谋划“冬病夏治”重点任务,各项措施要早实施、早见效,做到工作计划早制定、重点治理项目早谋划,目标任务早下达。要对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提前谋划,列出清单,做好财政预算、锅炉采购等准备工作,不能等到供暖结束了才去谋划这项工作,那就错过了黄金施工期。

(二)抓责任落实。各县市要严格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措施,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把监管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网格长、网格员身上,严防死守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覆盖、露天烧烤摊点、垃圾秸秆焚烧等生活面源污染,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尤其是合作市要进一步靠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人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转变。同时,各县市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领导体制,坚持一月一督导的考核机制和“一票否决”的惩处机制,将责任落实贯穿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使每项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措施、有办法,一项一项攻坚,一件一件落实,以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和浓度值不降反升县市要启动“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每月对各县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大社会监督。

(三)抓重点工作。我们不仅要学习兰州办法提出的“六张清单”、“一张网”实践经验,而且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一要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及时开展燃煤锅炉摸底调查与更新工作,建立清单、明确时限,该淘汰的就要淘汰,该改造的就要改造,合作市城区燃煤锅炉要完成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及达标治理清零任务,各县要完成燃煤锅炉清单中75%以上的整治任务。在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必须进行淘汰拆除,供气、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要按新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实施达标治理或替代为高效煤粉锅炉等环保型锅炉系统。要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合作市建成区不得新建单台出力20蒸吨以下燃料锅炉,其它县建成区不得新建单台出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要对棚户区居民使用的燃煤小火炉进行全面改造,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电能和环保节能炉具。二要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督促所有未使用清洁能源的餐饮单位尽快使用甲醇、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除尘装置,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烟囱或烟道,做到改造治理全覆盖,对逾期未完成改造任务的餐饮企业,责令其停止经营,减少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拒不实施治理措施,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关停;已实施改造治理的餐饮单位,要督促其每半年清理和疏通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道,并建立备案制度和管理运行台账。三要加大煤炭质量管控。按照《关于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意见》要求,继续加强民用散煤煤质管控力度,各县要从源头控制煤烟污染,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尽快启动建设煤炭集中配送中心,督促煤炭经营销售网点销售优质煤,鼓励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使用效率更高、安全环保的优质煤。合作市要加大散煤置换力度,扩大置换范围,在入城路口设置煤质检测点,相关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做好煤质抽检监管工作,定期不定期对煤炭销售网点、重点用煤单位的煤质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四要加大机动车尾气管控。要继续加强黄标车与老旧车淘汰力度,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落实机动车淘汰补贴政策,加大对黄标车、无环保标志(无牌照)车辆,特别是“冒黑烟”、渣土车、农用车等车辆在城区的禁、限行执法检查力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同时,加大供应车用国五油品质量的监管,防止加油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五要加大城市扬尘管控。天气转暖,有些施工场地已陆续开工,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确保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施工工地要公开曝光,坚决依法查处。同时,严控城市道路扬尘,以机械化清扫逐步代替人工清扫,确保城市道路平均机械化清扫率要提高到85%以上。六要加快天然气管网敷设和入户进度。合作市要把城区天然气入户改造作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快城区天然气管网敷设进度,加大清洁能源的宣传、推广、使用力度。要按照天然气入户时间进度表,全面加快天然气进企入户进程,尽快对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到的燃煤锅炉进行天然气改造,推进城市居民和公共福利用户全部改用天然气。七要全面管控四烧行为。各县市要严格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坚决杜绝秸秆、枯枝落叶、垃圾和荒草焚烧及烧荒等“四烧”行为,将禁止“四烧”监管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职责部门及责任人,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禁烧责任制度,完善目标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同时,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在宗教祭祀活动中自觉规范煨桑行为,尽量到寺院开展煨桑活动,把握好煨桑规模,减少烟气排放。八要严管烟花爆竹燃放。各县要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积极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各党政、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餐饮行业以及工商个体户在开工奠基、落成典礼、婚丧嫁娶、庆典促销等各类活动中应遵守管理办法,燃放前须到所在乡镇、街道办做好备案,对于不履行的进行从严惩处。

(四)抓督查考核。今年,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明察暗访督查年”总体部署,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空气质量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集中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切实压实责任,改进工作。州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工作考核,严格执行“日分析、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预警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各部门落实责任情况进行通报,并报送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州委、州政府根据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依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抓资金投入。各县市政府要在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多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上专项资金,落实燃煤锅炉改造、煤炭置换、餐饮油烟治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等方面的补助资金,用足用好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涉气污染治理项目要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各成员单位也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汇报、衔接,努力争取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如期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六)抓宣传引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践行绿色低碳出行理念。要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举报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举报污染大气环境问题,一旦查实要给予奖励,强化社会监督。

同志们,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通过终期评估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从目前情况看,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州上下共同努力。我们要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合力推进,标本兼治,持续发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xx大和省xxx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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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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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路北街道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全面打响大气环境治理攻坚战。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明确整治大气污染具体负责人,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专项负责防治大气污染各类事项。

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利用社区宣传栏、横幅、LED屏等宣传载体,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宣传,逐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成立8人巡逻队伍,专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燃煤茶浴炉、工业企业锅炉、小区供暖锅炉、露天烧烤摊点等进行摸底排查,全部登记造册,确保做到不漏户、不隐瞒。截至目前,已排查48家企业(商户),发现并整改隐患4处。

加强巡查,降低隐患。各社区每天派出2名人员对责任区进行不间断巡逻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每天9点之前将前一天巡查情况上报办事处,做到污染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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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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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成效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年10月至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年、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省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X年和20xx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受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数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未严格采取防控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城市扬尘等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四)机动车增长加剧城市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X年上半年,我省汽车保有量为280.9万辆,但尚未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四、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大气十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根据《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逐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二)强化关键环节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监管,严防“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和环保限行相关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测监管,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积极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加快出台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油,推进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着力提高全省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在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分与源解析以及污染对策的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发布内容和方式,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各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

(六)开展省际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快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相邻省份的合作沟通,大力推进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探索省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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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范文

范文类型:公文,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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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在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钟斌主持,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哈林参加了会议。

会议部署了2016年工委工作;对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2016年城建环保工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责任分工。会上,委员们结合2016年工委工作,就如何开展好人大及城建环保工委工作,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哈林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各工委委员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要增强学习意识,突破自我。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宏观角度深入思考工作任务、职责,体现效能。二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职。要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工委的全年工作安排开展好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坚持事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做好工委工作。坚持执法检查和视察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工委成员的履职能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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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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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成效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20x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20x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20x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20x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政府印发《20x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x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20x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20x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政府20x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20x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20x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20x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20x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20xx年、20x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20x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20x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20xx年和20xx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受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数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未严格采取防控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城市扬尘等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四)机动车增长加剧城市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20xx年上半年,我省汽车保有量为280.9万辆,但尚未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四、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大气十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根据《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逐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二)强化关键环节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监管,严防“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和环保限行相关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测监管,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积极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加快出台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油,推进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着力提高全省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在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分与源解析以及污染对策的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发布内容和方式,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各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

(六)开展省际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快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相邻省份的合作沟通,大力推进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探索省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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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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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镇区根据《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和“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目标,以“清洁空气”为抓手,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1、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煤尘整治

煤尘是近年来我区居民反映最强烈的污染问题之一,也是我镇开展“清洁空气行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今年我镇关停和拆除燃煤锅炉七台,并继续通过设施建设、执法监管等手段,合力抑制煤尘污染。

2、稳扎稳打,推进锅炉淘汰和脱硫脱硝工程

燃煤燃油锅炉和烟气是大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一是推进“禁燃区”建设。在前三年累计淘汰燃煤燃油锅炉5台的基础上,继续排摸禁燃区扩大建设和集中供热的基础现状,推进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

3、突出重点,全力推进产业结构提升

“小散乱”的化工、废旧金属等行业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废气扰民时有发生,因此重点行业的整治提升一直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一是开展涉气行业整治提升。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提升,德茂塑业、荣昌新材料、仁尚建材3家通过环保验收,鑫隆米业等一批企业堆实行24小时视频监管,有效防止了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4、规范管理,努力遏制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产生

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是空气中降尘和PM2.5等颗粒物的重要来源,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对象。一是开展域综合整治。二是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针对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根据《裕安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扬尘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今同时,强化日常动态监管,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的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检。三是道路保洁实行“三定三报一会”制度,加大投入,增购多台机扫车等环卫装备,推广“一把扫帚”和“日扫夜洗”模式,增加道路机扫、洒水频次,减少了道路扬尘。

二、下步工作计划

1、把握重点,加快煤尘综合整治实施进度。

加快天然气施工进度,确保在20xx年底镇区主要涉气企业能使用天然气;推部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整改进度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全镇煤改气任务顺利完成。

2、立足长远、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争取市、区集中供热指标,争取在全镇实施集中供热;二是加快天然气管道铺设力度争取全镇尽快实现天然气加热目标;三是改善营商环境对涉水涉气企业严格把关,提高入住标准,做到防范于未然;四是配合区大气办及时采取应急办法,确保限工减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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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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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形势分析

从历年同期数据分析,3月份本市处于冬春转换,空气中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处于全年较高时期,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逆温、静稳天气现象多发,出现空气重污染的概率较大。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了《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方案》。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强化作业标准。各作业中心在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借鉴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会议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经验,采用“吸、扫、冲、收”工艺,按道路等级采取相应的清扫保洁措施。

一是对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2次机械保洁作业,每日开展1次机械冲刷、冲洗和不少于1次喷雾降尘作业,在每日12时前完成一次喷雾降尘作业。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保洁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机械清洗作业。三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6:00前完成清扫作业,白天开展人工巡回保洁,视条件开展机械保洁作业。

二是人员清扫时顺着风向扫,压低扫帚高度,减少因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三是在沙尘天气过去后的24小时内,对道路路口、桥下车辆掉头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栏底座,开展清除积尘作业。

四是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根据空气质量颜色预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各作业中心成立了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车辆、设备,确保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提高业务检查组巡查频次,对各作业中心降尘、压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完成工作量

截止到3月31日,共出动人员7824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行驶里程47406公里,作业里程35697公里,使用自来水5610吨,中水840吨,巡视自查495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房山区20__—20__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做好辖区内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业务水平再提高。为降低路面尘负荷,提高道路洁净度,贡献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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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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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冬季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燎荒及焚烧秸秆、垃圾明显增加,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镇人民要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于20xx年11月7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20xx年11月12日召开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先后成立了刘宋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设置四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分别成立了刘宋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各位片长、包村干部各负其责。从镇到村、从企业到个人,横纵联合形成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全天巡查制度。每天白天片长、包村干部负责制入村巡查,晚上由值班带班组长、值班员和派出所干警联合巡查,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巡查日志必须有明确记载,发现着火点、时间地点方位、当事人、扑灭时间、着火原因等,要记录清楚。发现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从村干部开始到包村干部、片长、主管领导、镇长等等逐一追责!其中:

1、值班人员负责晚上6:00-10:00巡查。哪组值班哪组巡查。记好晚间巡查记录,带班领导签字把关,每天早晨交接班也要交接记录,办公室做好巡查记录本。

2、派出所主要责任:一是有举报点火者必须立即出警,带人处罚,不能滞后迟疑;二是晚上值班干警会同镇政府值班干部共同搞好夜间巡查,必须严厉处置。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分别与25个村街签订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60余家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和有污染源企业签订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四)、广宣传造氛围。各村街张贴禁烧公告,早、中、晚利用广播等到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努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氛围。发放的公告、宣传稿要有留存档案,村内广播要每天早、中、晚至少宣传一遍。镇区和各村街悬挂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条幅50条。11月28日在刘宋镇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培训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 25个村街书记、主任,刘宋村、庆功台村、马庄村三个村街30家家具生产企业,派出所同志、各包村干部。会议邀请县环保局的贾队长来授课,经委主任王俊旺同志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详细讲解《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镇长张占春同志做重要讲话。

同日,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网通公司门前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和严禁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通告。并沿镇区街道两边把宣传材料发送到商户手中。

二、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冬季期间,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要大幅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目前对家具企业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待调查结束后建立刘宋镇家具企业台账。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鼓励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黄标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有实车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到离我县最近的车辆报废场大厂天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报废处理,然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另一种是对于实车已经不存在的,要凭相关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

目前,包村干部把打印好的黄标车报废证明和保证书,送达到各户手中。

三、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即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措施主要包括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1)、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2)、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3)、建议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鼓励企业和公众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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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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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两办”《关于做好迎接全省第二次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现将相关工作做以下汇报:

我乡于3月7日组织召开了全乡领导干部、各村支书主任参加的动员大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并结合我乡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科学发展。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乡党委书记韩军祥任组长,乡长王本富副组长,全体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我乡大气污染治理,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乡党委、乡政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在“工业强乡”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坚决反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做法,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

二、强化源头监管,改善大气环境。

一是加大对“土小”企业监督力度,配合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采取清理、关停等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防止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塑料”、“小电镀”、“小冶炼”等企业在我乡滋生蔓延。二是加大对107国道为主的环境卫生整治,乡政府与各村签订禁止焚烧垃圾承诺书,发放明白纸,防止出现焚烧垃圾、落叶、杂物等现象。

三、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村广播喇叭、广播车、宣传标语、明白纸对焚烧秸秆的不良影响进行宣传,截至目前我乡共悬挂禁烧标语50余条,共搭帐篷12顶,对重点区域进行死看死守,以确保全乡在禁烧期间“不找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二是明确责任,严防焚烧秸秆。成立禁烧小分队,在全乡区域内24小时不间断巡查,成立了12个工作组,分区作战,死看死守,确保不出问题。集中对107国道路旁沟边秸秆进行了集中清运,杜绝隐患。并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分包责任制,各村派出专门人员,对各村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上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联合派出所加大对故意焚烧秸秆人员的打击力度,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或有过火痕迹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火必罚。

四、严格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我乡对现有畜禽养殖企业进行规范化整治,对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制定搬迁计划,并督促落实;对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但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要实施限期治理,进行整改。做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对新建畜禽养殖要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养殖企业不能享受各级财政支农补贴。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加强新闻媒介宣传,通过广播、明白纸、标语等方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我乡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更新村民价值观念,共建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3

9月18日,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会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全镇干部、支村两委干部、企业负责人、各镇直单位负责人的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对辖区内企业、项目、经营摊点的污染情况进行了分析,制定了任务目标,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落实了责任,确保化皮镇不出现污染环境问题。

一、加强领导,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组织保障。

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刘英任组长,各包村干部、相关单位、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本村内企业摊点监管责任。制定周密的包保措施,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村、企业、包保责任人,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摸清底数,确保区域内污染企业无遗漏。

由环保所牵头,安排各包村人员及各村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对辖区内涉污企业摊点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共查出涉及塑料及制品加工生产业、小化工厂、储煤场、砂场、建筑工地、液化气站、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服装厂、砖窑、服装厂、板厂、门厂12个类别55家企业摊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新发现的企业摊点随时发现,随时进行统计,及时列入监管范围,确保我镇大气污染工作监管无死角。

三、多措并举,保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做好秋季秸秆及垃圾、落叶、荒草禁烧工作。成立了秋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编写下发秸秆禁烧通知书3000余份、每村喇叭广播宣传稿200余次、张贴临时性标语200余条、悬挂条幅36个,使广大群众自觉清理门前玉米皮、秸秆以及垃圾、杂草,营造了浓厚的禁烧氛围。加强24小时巡逻,对私自焚烧和乱堆秸秆和玉米皮的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清理。各村由支村两委班子和老党员组成巡逻队轮班进行巡逻。各村设立了禁烧指挥部,专人盯守。路段和地块实行包保制度,使地块块块有人看,路段段段有人管,截止目前我镇无焚烧秸秆及落叶等现象。

二是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各村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黄标车治理的意义,使全民皆知,自觉遵守执行。我镇全年共分三批淘汰报废车及黄标车118辆,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我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抑制扬尘、美化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清四化”在全镇13个村广泛开展,共清除垃圾820方,沿长化线公路,团贾公路垃圾已全部清除完毕,主要街道完成了临街建筑立面粉刷任务,共喷涂面积近两万平方米。

四是对涉污企业分类别进行整顿及取缔。7家塑料颗粒厂和2小化工厂采取强硬措施全部取缔,并派专人负责看守,每天向镇环保所汇报,防止其恢复生产。要求6家煤炭经销点停止销售,并用塑料布遮盖,按照10月8日下发的储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进行整改,同时乡镇制作了监管牌,由工信局检查验收后方可营业。对6个砂场全部下达了停产通知书,现已全部停止采沙并封堵道路。辖区内的4个建筑工地经过整改3家已完工,剩余的1家按物料储备和渣土车管理标准进行了整改,并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制作了监管牌,确保在监管下施工,不发生污染。对辖区内的12家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全部收回了经营许可证,由工商及安监部门验收撤消了4家经营点,控制了燃炮总量,减少了污染源,另外我镇通过村规民约制订了红白事燃放爆竹标准,确保造成的污染最小。对2个砖窑下发了停产通知书,并向土管局沟通了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给予技术支持,改进生产工艺,对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五是制订并完善了化皮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组织,建立了应急队伍,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普及了知识,强化了措施。截止目前,我镇已成功启动和解除两次应急响应(20xx年11月21下午5点至20xx年11月24日中年12时;20xx年20__年12月2日下午6点至20xx年12月3日24时)。

六是制订完善了化皮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办法,明确了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即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二级责任主体为村、学校及各镇直单位,三级责任主体为辖区内企业。明确了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环境管理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移交移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制度、环境保护网格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总之,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在市委政府领导下,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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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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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后,石桥镇镇立即召开了石桥镇大气污染防治动员会议,会上传达了县会议精神,并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书记刘纯同志兼任。

一、高度重视,加大投资

我镇加大各项投入,购买遮阳网14000平方米。共投入2600人次,其中乡镇干部76人,各村两委180人,教师500人,租民工210人。共投入宣传车7辆,铲车10辆,机动三轮车32辆。

二、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过深入企业调研了解辖区企业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企业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对彩瓦厂、白蜡杆厂2家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整顿措施,督促企业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改造工作。

三、村街大气污染整治工作

各小组对21个行政村进行摸底调查,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单、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配备专用车辆重点对垃圾焚烧、售煤点、砂石料场等场所不间断巡查,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秸秆焚烧、售煤及建筑料场覆盖工作。通过巡查目前已对6家砂石料场、1家馍店燃煤点关停、22家。

建筑工地采取了防治措施、对12家饭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进行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治安拘留5人。

四、下一步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以全镇骨干力量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将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到人、到村、到企业。

2、广泛宣传。本着“谁的地块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实行镇村干部捆绑责任制,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制定了处罚措施。通过村民代表会、广播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防治大气污染的意义,引导农民秸秆回收和利用。

3、抓好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企业废气、废水排放不达标的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责任到人对要求关停的企业,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行动;对大气污染物不达标的企业坚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允许开工。

4、加强巡查。建立镇、村两级大气污染巡查小组,定期开展巡查活动,对焚烧秸杆、垃圾乱堆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决不允许出现污染大气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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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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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办函〔20xx〕49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环保中心任务,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全市各县(区)声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20xx年,全市486个有效测点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1.0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全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在45.7(平昌县城)~54.5(南江县城)分贝,全市无明显区域噪声污染。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状况。

20xx年,全市共监测路段长49.42千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2.3分贝,同比下降了0.7分贝。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在52.6(通江)~67.9(巴城)分贝之间,无超过70分贝的路段,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全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28点次,其中昼间64点次、夜间64点次。各类功能区的昼间和夜间均达标64点次。

(四)噪声扰民投诉及处置情况。

20xx年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为60.51%,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980件,其中噪声投诉593件(道路交通噪声13件,工业企业噪声6件,建筑施工噪声305件,社会生活噪声269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噪声污染日趋突显,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好噪声扰民问题,我市20xx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我市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和“重在预防、防治结合,统一受理、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机制,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案件执法机制,宣传机制和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等一系列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把加强机制建设放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首位,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将环保、群众、媒体等多方监管作为健全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提高了全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效率。

(二)开展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市环保、公安、城管理执法三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巴城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噪声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在巴中日报、巴中新报、巴中晚报上发布《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关于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音监督管理的通告》,呼吁市民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治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8台次,检查商户3530家,巡查建筑工地、市政施工120处,现场责令停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推销产品、招揽顾客噪声源设备(音响、喇叭等)360件次,与商户签订《巴中市商业噪声管理责任书》1380份,规劝制止沿街叫卖、流动宣传、夜间大声喧哗等噪声不文明行为310起,查处经营活动中空调和冷却塔的超标噪声污染15起,取缔影响市民生活休息的露天烧烤、大排档、夜啤酒场所23个,教育、整治坝坝舞噪声污染28处,张贴“控制噪音,牵手文明”、“控制声源,保护环境”温馨提示569处,签订娱乐场所噪声管理承诺书108份。 12369环保热线专人24小时值守,受理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局长信箱等21件,其中,联合行动小组办结7件,环保部门办结14件,做到了诉求有应,接诉必处,结果必复。

(三)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治理监管力度。 20xx年,全市城市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城市交通干线车辆鸣笛现象较为严重,道路交通噪声存在污染隐患。为改善这一状况,市、县(区)环保部门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所在路段和办公场所等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了对乱鸣笛情况的监管力度。车管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定限速要求。巴城城区在采取黄标车及老旧车辆限区行驶的基础上,加强道路建设,在市中心医院十字路口架设了人行天桥,在江北大道龙北路口修建了下穿遂道,开通了江南二环路,缓解了车流量的压力,减少了交通拥堵,对控制交通干线噪声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20xx年,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对施工工地噪声实施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对所有施工场地申报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各施工期环境噪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执行严格的制度管理,设置《环保建筑工地环保监督公示牌》95处,促使建筑单位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和施工机械,禁止大中型施工工程在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大力推广商品砼,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排放。同时,采用突击抽查或检查方式监督其噪声排放状况,根据施工方的污染范围、强度、时间及建设规模向建筑单位征收建筑噪声排污费,以此来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加强厂界噪声污染监管力度。20xx年,为营造良好的市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学习、生活和工作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对厂界噪声的监管力度,要求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要远离学校、居民区等声敏感区,并达标排放。如因特殊原因距离声敏感区较近的噪声污染企业,需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区界的立体绿化,采用生物降噪、工程降噪等方式,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规划布局不完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范围日益拓展,过去在规划布局上未能充分考虑各类噪声源对公众的干扰,未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导致功能区混杂,交通噪声、娱乐噪声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污染调查取证难。建筑施工噪声、车辆鸣笛声等噪声污染存在瞬时性、分散性等特点,随着设备的关停而很快消失,给执法取证带来很多困难。

(三)部门职责不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我市及各县(区)均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移交给了城管执法局,出现管理交叉、执法主体不明确的情况,多头管理带来了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等新的问题。

四、20xx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引导,严格声环境准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噪声 “三同时”验收管理,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二)强化监管督促整改,建立联动机制。与各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建立联合检查常态机制,对噪声排放超标的场地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处罚。

(三)实施噪声实时监测,提供执法依据。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开展噪声监测,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深入各污染源进行现场监测,实时掌握各个点位的噪声排放声级,对环境执法提供依据。

(四)加强重点源监管,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督促各县(区)对于本辖区内确定的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噪声污染限期治理,确保实现重点噪声污染源排放达标。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噪声污染防治认识。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解决城乡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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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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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部门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进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我县PM10和PM2.5空气自动化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全年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94天(故障停机43天,数据无法显示)。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规定动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砸死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大气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资金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替代改造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府监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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