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合同有什么猫腻推荐2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国留学合同有什么猫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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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留学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华人留学咨询服务站):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 (国家及院校外文名称,本合同以英文填写为依据) 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费用。
支付方式为币种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经受托人与委托人协商情况下,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服务费元。
(大写)币种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移民局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带领或指导委托人前往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如该移民局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合同。
3.受托人收取的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有必要时应和委托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缴纳学校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合法证明文件(如学校发票)。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如果因为提供虚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给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服务费元(大写),币种。
第十五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七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八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元(币种)
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
元 (币种)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全部全部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一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二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三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
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_____份。
第二十六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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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国留学委托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目前在用相关合同文本,在征求相关业务部门和部分地区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示范文本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满足企业经营活动需要的原则。通过合同条款设定,最大限度地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企业经营活动实践相结合,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合同方利益。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的原则。示范文本突出专业性,针对出国留学委托培训特殊需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合同条款,适用于总部和地区企业该类培训需要。
3、共性与个性条款相结合的原则。示范文本包含共性条款和个性条款两部分内容。原则上共性条款不应随意更改,个性条款可以由地区企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完善和细化。
二、示范文本如涉及相关附件,使用中应注意与文本一致。
三、示范文本是总部和地区企业作为委托方,与合同相对方在谈判和签订出国留学委托培训(专项业务类或语言类)合同时使用或参照。
四、地区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示范文本进行补充、完善,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条款填写应当具体、准确、完整。不得出现可能导致歧义的约定。
2、甲方、乙方的名称和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按企业营业执照规范填写。
3、示范文本中的空白项或选择项,双方应按商定内容填写,对未选部分或不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无”或删除,不得留有空白。
4、本合同示范文本4.3支付方式应选择4.3.1或4.3.2的一项。双方约定其它支付方式的,可以在合同中另行注明。
5、本合同示范文本属于涉外合同,原则上使用合同双方国家语言(如中文/英文)。法律适用选择尽可能适用中国法律。
6、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关于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编号
委托方 (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在 (地点)就 出国留学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委托培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培训项目、对象、目标
1.1培训项目名称:
1.2培训对象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1.3培训目标:
2. 培训期限及地点
2.1培训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培训地点:
3. 培训方式及要求
3.1培训方式:
3.2培训要求:
3.2.1
甲方提出培训需求,乙方根据甲方的培训需求,在 日内提出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3.2.2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附件二),落实培训的时间、地点、教师
及相关培训设施,并保证培训目标实现。
3.2.3如乙方调整培训方案、课程内容或时间,应当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乙方应于 日内提出新的培训方案,该方案在双方确认前,原培训方案仍然有效。
3.2.4培训总课时 小时。除假期外,每天上课 小时,每周上课 天,每周共计 小时。
3.2.5培训结束后,乙方为完成全部课程且经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的学员授予 专业 学位毕业/结业证书。
3.3课程内容:
3.4师资配备:
3.5其他约定:
4. 联系人及职责
4.1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 联系方式: 。
4.2联系人负责接收和传递各种书面文件,指导留学人员办理各项手续,协调解决培训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
5. 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培训费用每位留学人员 年 (币种),总价(大写): (币种),(小写): (币种)。
5.2培训费用是培训方在培训过程中发生的与培训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教师及教师讲课费、教材费、教室费、考试费、培训设备购置或使用费等。
5.3支付方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5.3.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或培训结束后 日内),乙方开具收据或发票,甲方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5.3.2分期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培训费用总价的 %;培训结束,乙方开具收据,甲方支付培训费用总价的 %;
5.3.3其他约定
5.4付款方式:转帐。甲方依约定将相关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6.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了解出国留学人员的学习情况,有权对学校安排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设备设施等与学习有关的问题提出变更意见;
6.2有权根据需要派出人员到乙方考察出国留学人员的学习情况;
6.3对派出留学人员进行国内基础培训,派出前达到 专业技术/语言水平;
6.4提供出国留学人员在培训国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包括房租、生活费、交通费、意外伤害保险等;
6.5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签证等出国手续;
6.6其他约定:
7.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7.2有权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和乙方的规定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管理;
7.3针对出国留学人员当前专业技术/语言水平制定培训方案,并提供满足教学要求的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和教学设备。
7.4协助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前往培训国的留学签证、出入境签证、居留证等相关手续,为出国留学人员在中国向培训国驻华使馆签证处申请留学签证时提供一切必要之便利,并保证在培训期间签证有效;
7.5向出国留学人员告知培训国在教育、留学等与出国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乙方的规章制度,保证出国留学人员能够知悉并遵守;
7.6保证出国留学人员享有和本国学生同等免费使用计算机中心、图书馆等教育设施和设备的权利;
7.7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向出国留学人员提供免费的医疗救助,并根据甲方的意愿,协助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医疗保险;
7.8每 (月)对出国留学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甲方通报。当出国留学人员出现不宜继续接受培训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双方协商解决;
7.9为甲方出国考察培训情况的人员办理有关出国签证手续,协助甲方对出国留学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提供相关资料。
7.10听取甲方提出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与培训有关的意见,按要求整改并组织实施;
7.11培训结束时,为参加培训的出国留学人员颁发毕业/结业证书,并负责办理出国留学人员离校手续;
7.12在培训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学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并与甲方积极合作,防止出现甲方学员出国逾期不归等情况。
7.13 其他约定
8. 保密
双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相关原始资料、信息互负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 时间内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其他任何事项。
9. 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迟延支付培训费用的,每迟延 日,应当承担延迟支付部分款项 %的违约金;
9.1.2其他约定: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未按本合同约定实施培训方案或者未按甲方要求对实施方案进行整改,应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因此导致培训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培训培训费用,并应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9.2.2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培训目标,应承担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9.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培训项目转委托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2.4因乙方原因造成培训人员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2.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
9.2.6其他约定
10. 合同变更和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0.2.1乙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被取消培训资质;
10.2.2乙方未按约定实施培训方案;
10.2.3因乙方原因造成培训人员伤害拒不赔偿的;
10.2.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培训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仍未支付的;
10.2.5出国留学人员不服从乙方管理,给乙方造成不良影响,且甲方不协调处理的。
10.2.6 乙方针对甲方提出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与培训有关的意见,未按要求整改并组织实施。
10.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其他约定
11.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本合同及其有效性、终止、解释、签署以及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解决受已颁布或届时颁布的 (国家)法律管辖和保护。
11.2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违反、终止或无效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争端或权利主张(以下简称“争议”)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问题,则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是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11.3在发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处于协商、仲裁或任何其他程序期间时,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余下部分项下的权利,并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余下部分项下的义务。
12. 合同效力及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3本合同中文/英文/(其他语种)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它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尊敬的家长:
感谢您对我校的信任,欢迎您把孩子送到我校学习﹗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为达到家校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请家长记准上课时间:
上午:开门时间为8:00,上课时间为8:30—11:05
下午:开门时间为1:30,上课时间为2:00—3:40
请家长在开门时间将孩子送到本校楼上教室内,必须将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孩子送到楼下就让孩子自行上楼,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来校前请家长注意查看孩子的口袋,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水痘、麻疹、流感、痢疾、腮腺炎等)或其他病情严重的孩子,要待孩子痊愈后方可进校上学。
三、一般情况,不要让孩子无故缺席、迟到。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来校,请事先向教师递交假条做好请假工作,让老师心中有数。
四、孩子的接送: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为了安全,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
五、孩子由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过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
六、为保证孩子离校时的安全,请家长注意:
(1)离校时,因孩子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接孩子时尽快离校,如需带孩子在户外场地玩耍,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由责任自负。
(2)上下楼道时应教育孩子逐级慢行,不跑不跳,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七、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负责。
__________学校:校长(签名)
学生______的家长:_________(签名)
篇3:出国留学协议书公正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国留学,期限为________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在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
第二条、
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
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
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4:留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协议书
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为更好得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协议。
学生的安全工作单方面依靠学校的教育和监护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以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
1. 申请到我校学习、进修的外国公民,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入学条件,有可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
2. 学校对申请来我校学习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录取标准由学校确定。母语非汉语的学生入学时,应当进行汉语水平考试。
3. 外国留学生的录取由学校决定。
4. 由其他学校录取转入或由我校转出的外国留学生,但应当事先征得原接受学校同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并结合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整外国留学生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如校本课程
5. 第二十四条 汉语和中国概况应当作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应当作
以上内容,望各位家长严格履行,不能因为平时工作忙而忽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在校外时间,家长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对子女的人身安全负总责。若子女在校外时间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担责任。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和班主任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市××区二小
篇5: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留学生就业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赴 (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 年 月到 年 月,共计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 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 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 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 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 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学生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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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 □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整(¥ )。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申请新增院校的入学手续。
二、其他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以外的下列服务,甲方须在中介服务费之外另行支付费用:
1、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乙方可为甲方联系,服务费标准为 ,涉及的第三方费用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可为甲方办理 次录取通知书延期申请,服务费标准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学申请时,则视为加申学校,延期结果由申请院校决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退款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乙方退费范围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中约定并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含咨询费、其他服务费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缴纳的费用)
1、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获得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院校专业确认表》中所载明的申请类型、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2、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签证申请被拒签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请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为甲方再一次申请同国签证,涉及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再次申请成功的,不退费;再次申请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还甲方支付给校方的费用,具体退费金额以学校政策为准。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该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学申请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签证方案设计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获得签证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义务,已缴纳的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8、其它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甲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按本合同第五条相关退款条款执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乙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全部退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涉及第三方费用返还的,则以第三方的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对甲方无法向第三方主张返还的费用承担责任。
4、如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条款时,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请后的 日内向甲方退还相应款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退款,属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甲方违反所就读学校的规定或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书双方签订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邮寄合同汇款客户,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一种解决方式,其裁决结果对本合同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合同的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组成,本合同和《院校专业确认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X): 乙方代表签字(盖X):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院校专业确认表
姓名:
在读/毕业学校:
专业:
毕业时间:
确定申请学校名单
序号
申请类型
学校名称(标准)
申请专业
1
2
3
4
5
6
7
8
9
10
甲方代表签字(盖X): 乙方代表签字(盖X):
日期: 日期:
1
篇7:留学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 (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
(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国留学,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________(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须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3.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4.在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5.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6.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____ 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 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
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 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8:留学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义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9:出国留学协议书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简称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单位(姓名)为代理人与(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简称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_____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国留学,期限为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
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_____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办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10:派遣留学协议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北京二外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 20__ (153)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
法定代表人: 赵*翔
住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联系电话: 010-6571-1423
监督电话: 010-6577-8400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
国家: 英 国
院校:(以外文为准)
① 中文名称:
② 中文名称:
③ 中文名称:
④ 中文名称:
留学,
就读专业: ,
篇11:大学生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委托本单位_________(姓名)为代理人,与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姓名)(简称乙方),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现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学校公派的身份赴_________国(地区)留学,留学项目为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定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为: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_________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学校的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的生活费(不包含所在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和国际旅费。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的国内工资, 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办法由乙方所在单位决定。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科研工作),并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第九条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所在国的法律,遵守甲方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要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星期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职务)为乙方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定期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为止。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2:留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学人员)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留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培养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国,努力学习,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条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国(地区)留学。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学专业:________和留学计划。
第四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乙方在规定留学期间内享受国家基本工资,待其按期回国后予以补发;其它津贴和补贴停发;
4.指定乙方所在单位领导或专家教授与乙方保持联系;
5.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6.乙方为单位公派出国(赴港澳)留学人员;出国置装费及支付办法;出国国际旅费及支付办法;国外学习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及支付办法;
7.负责乙方按期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五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抵达留学所在国家后_______个月内向中国驻使(领)馆报到,并于_______个月内向国内所在单位汇报留学情况;此后每_______个月向国内单位汇报一次思想和学习情况;
2.在留学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保证不从事有损于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
3.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留学身份,转赴第三国;
4.乙方无论何种原因,需延长在国外留学期限,应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5.留学期满按时回国,及时向甲方主管部门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6.乙方留学回国后,必须为学校服务_______年。服务时间未满_______年的,剩余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纳服务违约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同意出国前向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交存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按期回国,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财务部门全额返还乙方本人。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丙方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丙方需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说明
一、《协议书》是选派单位(甲方)和留学人员(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共同信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甲方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协议书》,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在同甲方签署《协议书》的同时,应有自己的保证人(丙方)参加。
二、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与乙方有亲属关系,并具有承担经济担保的能力;要了解乙方,相信并保证乙方能执行协议;经常与乙方联系,了解情况,督促执行协议。
三、担保人可以用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房产及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进行担保。
四、甲、乙双方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可对本协议书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补充。
篇13:学生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 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 □现金 □信用卡/借记卡 □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整(¥ )。该费用应于确认增加申请院校之日起 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申请新增院校的入学手续。
二、其他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以外的下列服务,甲方须在中介服务费之外另行支付费用:
1、甲方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乙方可为甲方联系,服务费标准为 ,涉及的第三方费用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可为甲方办理 次录取通知书延期申请,服务费标准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学申请时,则视为加申学校,延期结果由申请院校决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退款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退费(乙方退费范围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中约定并实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不包含咨询费、其他服务费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缴纳的费用)
1、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获得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院校专业确认表》中所载明的申请类型、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2、在双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签证申请被拒签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请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为甲方再一次申请同国签证,涉及第三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再次申请成功的,不退费;再次申请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退还给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协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还甲方支付给校方的费用,具体退费金额以学校政策为准。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该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学申请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签证方案设计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总额的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务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获得签证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约定的所有义务,已缴纳的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
8、其它 。
第六条 违约条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甲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按本合同第五条相关退款条款执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造成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属乙方违约。甲方所缴纳的中介服务费全部退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涉及第三方费用返还的,则以第三方的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对甲方无法向第三方主张返还的费用承担责任。
4、如甲方申请留学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条款时,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请后的 日内向甲方退还相应款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退款,属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如甲方违反所就读学校的规定或所在国的法律法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书双方签订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邮寄合同汇款客户,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一种解决方式,其裁决结果对本合同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合同的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组成,本合同和《院校专业确认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篇14:学生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并在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继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二、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三、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四、在签订合同前,留学中介应当向留学申请者出示由教育部颁发的本留学中介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营业执照。
五、本合同由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篇15:出国留学协议书
受校长_________(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_________(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_____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赴_________(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共计个_________月。
第二条?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_________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_________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_________元)等。
第七条?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_________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留学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赴下述学校之留学事宜。故此,甲、乙双方为明确责任和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留学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义务
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院校须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认可;
3.甲方在初审乙方申请材料后,如合格,甲方需协助乙方向校方申请入学通知;
4.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入学通知后,甲方协助乙方准备签证事宜;
5.甲方协助取得签证的乙方安排接机、住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与甲方确认行程。否则,因时间原因导致延误,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其办理出国留学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真实、准确的材料;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一致,在签定协议六个月之内未能全部提供签证所需材料,六个月之后,该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之前所缴纳的费用按签证成功处理;
2.乙方根据及时交纳相应费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荐的专业和学校之后,不得随意改动。如乙方坚持要更换学校或专业,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担;
4.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乙方收到任何与甲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负责;
5.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翻译,办理护照及使馆签证等费用。
第三条经济条款
乙方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1.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请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校注册费;
2.乙方在获取校方通知书时,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及学费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该所院校学习或中途退学,或乙方违返学校规定被校方开除或违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没能在所申请的学校完成学业,学费押金不退还。)。
第四条退费原则
1.如未能取得所申请院校之入学通知,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所交全部费用;
2.如签证失败,公司在确认签证失败后,乙方提出终止协议起二周内,甲方凭收据退还乙方所交除学校申请费以外的全部服务费及全部学费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没有上推荐学校,乙方已交纳给甲方的服务费用概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其他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4.如涉及退费事宜,甲方仅对其直接收入之款项进行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申请中,乙方如提供虚假材料,视为违约,由此而未能达到留学目的,且造成损失及责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2.除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终止协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3.如乙方违反学校的规定和所在国的法规造成损失及责任者,由乙方或其国内监护人承担;
4.如甲方针对留学事宜对乙方有任何欺骗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交全部费用,并终止本协议;
5.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第六条特别说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项,应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并由财务人员当面开具收据或汇至甲方帐户,凡没有甲方收据的,甲方概不负责;
2.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甲方不对甲方工作人员出示的宣传材料,广告文字等负法律责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学校的款项及相应处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获得签证时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出国留学语言培训协议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公司的工作需要,决定派乙方出国参加管理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因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培训项目
1、培训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培训地点:
3、培训具体内容:
第二条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甲方缴纳,如乙方中途退出学习,或者无故退出培训,则要将培训费用赔给甲方。
第三条服务期
出国培训学习期满,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____年。
在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如违约,乙方将赔偿甲方因参加培训学习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福利待遇
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办法的______支付。
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乙方作为在编人员处理。
社会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编人员处理。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做好培训学习记录,参加甲方委托培训方组织的各项考核,乙方把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工作当中并给甲方创造效益。
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对出国人员规定,保证完成培训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国法律,违约者一切责任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培训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按规定给予处罚;
2、在培训期间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七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留学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国留学,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国留学,期限为年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甲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乙方须达到的留学目标为: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姓名、单位、职称)对乙方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留学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第六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国家或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出国置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出国国际旅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国外学习生活费(金额)、医疗保险费(金额)及支付办法:
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国内的工资:(照发或不发);
回国休假待遇(提供回国旅费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包括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外国资助的结算法):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回国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八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书
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第九条乙方抵达留学所在国后,一个月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十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中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留学内容,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过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
第十一条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按甲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留学总结、学术报告(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回国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缩短工作年限,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
为乙方出国留学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书。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本人经济收入能承受条件下的经济责任。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必要时,经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19:留学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协议接受乙方委托,帮助其办理赴__________国之留学和申请学生签证事宜。
乙方所申请学校及专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获得至少上述一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获取校方发给乙方的录取通知书后,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学生签证事宜;
3.如需要,甲方可帮助取得学生签证的乙方代买机票、安排接机、住宿,除联系费用由甲方负担外,其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络,甲方收到任何与乙方申请有关的文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留学资料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如一些证明材料的盖章等;
2.乙方需接受甲乙双方已协商好的专业和学校,不得随意改动,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公证、办理护照、体检、使馆审理费用。
三、经济条款
1.乙方签约时向甲方交付留学办理押金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签约时一次性支付,一旦学生通过签证后,全部留学办理押金自动转为办理费用,不予退还;
2.学生获得通知书时,应立即付甲方入学保证押金___________元。学生在向学校付清第一年学术课程和学前英语的学费后,甲方退回全部入学保证押金;
3. 如远程办理,合同生效以甲方收据或者乙方向甲方汇款(邮寄或电汇等)的有效回单为生效条件。
四、退费原则
1.如甲方未能成功帮助乙方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则留学办理押金于两周内凭收据退还乙方;
2.若甲方未能成功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则留学办理押金和入学保证押金金凭收据于两周内退还乙方;
3.甲方帮助乙方获得学生签证后,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如期入学者,甲方不予退费。
五、违约责任
1.除申请录取通知书失败或签证失败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如乙方执意要终止协议,乙方将无权要求甲方退回留学办理押金;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项;
3.甲方对乙方的赔偿,以退回所收乙方的所有费用为最大限额。
六、特别说明?
1.学校对乙方的承诺(包括各项费用:学费、生活费等),应以校方录取通知书为准;
2.乙方通过签证后,需将签证的复印件交甲方;
3.留学办理过程中,经甲方修改后的材料,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取回或查看。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学生正式入学为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执,且协商无法解决者,由____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__________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代表签字及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20: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合同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PTE。LED。
公司注册号码:200414442G
注册国家: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电话:0065—91016629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院校外文名称,以英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