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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汇编20篇)

《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今天二秘网小编和你分享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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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职员,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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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项目客户服务协调与沟通管理、外包公司环境监督管理、工程维修、安全秩序维护管理及等日常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事件,针对日常客户投诉热点问题快速有效处理,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

2、与地产项目对接,制定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参与前期介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财务预算,有效控制日常费用支出,开源节流,控制成本,认真落实各项应收账款的回收。

3、积极协调项目一线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工作,互相配合,有效开展日常物业服务全面工作。

4、负责项目各专业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并监督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落实与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与纠正,确保各项工作任按照管理流程、制度、标准保质保量完成。

5、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也应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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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公司请假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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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项目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1.3 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修订和发布、员工考勤及统计等工作。项目部负责项目现场人员的考勤,每月25日前将考勤结果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二、员工行为规范

2.1 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2.2 上班时,中午不准喝酒,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发生3次以上者开除工地,并用不录用

2.3 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2.4 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未经项目管理人员同意。

2.5 服从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间产生矛盾,由项目管理人员解决,工地严禁打架、吵架,违者一次罚款200元,违反两次者开除工地。

2.6 严禁在工地赌博及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查实无论赌资大小均酌情处罚,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7 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电视、手机上网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当月20%工资。

2.8 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大家斗殴。

2.9 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2.10作业期间,施工现场员工不在现场的给予罚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人工因擅自离开岗位予罚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

2.11项目部员工应作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公司做好服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一次罚款2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2.12项目部员工对待业主、监理、友好单位应态度友善,发现问题应协调解决。严禁争吵,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2.13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考勤管理规定

3.1 工作时间:

项目部不按具体工作时间计划制定上下班时间(保证每日工作时间9小时),考勤时间以项目施工时间为准,由项目部考勤员负责每日考勤统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间到考勤员处签到及签退,考勤结果每月25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或为出工者视为旷工处理。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依次类推,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一个月3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外出办事人员,外出之前先申请,得到项目经理许可后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

3.2旷工:

以下情况未上班者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24小时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请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以虚假理由或持虚假证明请假的;部门或岗位异动,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拒不上岗的。

旷工半天的,无旷工当日工资;旷工且月累计不超过3日的,无旷工当日的工资,且每日按当日工资的200%予以罚款;连续旷工超过3日的,无旷工当日的工资,且每日按当日工资的200%予以罚款并视为自动离职。

3.3 病假、事假

3.3.1病假

病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半日工资。病假超过1天以上的需持市级(含市级)以上经公司认可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无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含公休日、节假日。

3.3.2事假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请假处理,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事假期间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无薪。

3.4请销假: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向上级领导请假但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均按照以上罚款旷一扣三加大2倍执行。施工班长以下人员(含施工班长)请假一天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两天或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3.5违纪和奖励处理:

项目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请事假一次扣除当天工资,正常休假除外。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部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

四、加班时间管理规定

4.1项目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规划项目加班,原则应该是:减少加班,降低人工成本。

4.2少量加班由责任工长申请,项目经理批准执行;大量加班应由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工程部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按批准方案执行。

4.3加班申请应明确加班需完成的任务,加班时间等事项。

4.4对安排的项目加班,各专业工长应加强巡视、考核,做好详细的`加班录,登记加班工时审查表。需明确加班人员、加班起始时间、加班计划完成工作、加班实际完成工作等内容,由施工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考勤员处每个月统一做加班时间统计,统计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

5加班费 。

附则:

1、本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请假单

附件二

加班工时审查表

项目部月加班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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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质量月活动领导讲话内容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领导,全文共 2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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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xx总对公司“质量月”活动进行了部署和要求,公司在“质量月”活动中策划了很多活动,内容非常丰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好今年的“质量月”活动。

质量工作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特别是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失。国家历来重视质量工作,始终将提高质量发展水平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更加突出了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作用。国家出台的《质量发展纲要》,把以质取胜作为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提出要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增强我国产品、企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集团公司进一步提出了“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要求,并发布了质量纲要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方案,对质量工作、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我们寰球公司来讲,质量就是安全的基础,是发展的保障,就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信誉之源。公司加强质量管理,成立了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发布了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强化质量监督,开展质量样板工程活动,坚持把质量要求严格落实到各级生产系统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把质量作为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的一项长效工程,把“严抓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作为打造精品工程、树立寰球品牌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们的质量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基础,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通过对质量管理的体系梳理和对现场的检查发现,某些单位、某些部门、某些项目,在质量意识观念、质量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质量问题时有发生,某些典型问题重复发生,这与国际一流工程公司的目标要求极不对应,与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我们要清醒认识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找出原因所在,及时弥补工作中的漏洞和缺陷。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公司质量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单位、各部门、各业务公司、各项目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天,在这里组织大家召开公司xx年“质量月”启动会,目的就是要通过这样一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大家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并以此次“质量月”活动为契机,推动各单位抓好质量责任落实,加强员工质量意识和能力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象抓安全工作一样抓好质量工作,推动公司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今年公司的“质量月”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各业务公司、各项目部务必要高度重视,下面,就如何开展好此次“质量月”活动我提三点要求: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带头做好各项质量工作。

尤其是各单位、各部门、各业务公司、各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质量工作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质量月”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多深入基层,多深入现场,亲自安排部署“质量月”的各项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加强宣传,鼓励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

“质量月”期间,企业文化部要大力配合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寰球之窗、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氛围浓厚。各项目现场通过现场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质量口号。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发动全员参与质量月活动,开展员工喜闻乐见的质量活动,通过简单、有趣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最大程度的提升员工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进一步扩大质量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要以此次“质量月”活动为契机,推动建立公司质量工作长效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各业务公司、各项目部要以此次“质量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强化质量管理。

一是要牢记质量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质量是我们的招牌,任何工程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才能取信用户、取信社会。要摆正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质量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树立终身负责质量的思想意识,敬畏法律、敬畏监督,真正把质量工作放在首位。

二是要狠抓严管,加强质量作风建设,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在质量制度落实上要落实“认真”,对于质量问题,要敢于较真,绝不能姑息,绝不能遮掩,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要把质量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是要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工作,强化过程管理、追求卓越,一丝不苟抓好质量工作。要深刻认识到质量是工程建设企业的生命,是价值、品牌、形象最为重要的基础。我们承担的都是一些重大工程,关系国计民生,具有国际影响力,如果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不仅会影响公司的声誉,而且还会影响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声誉,有时还会带来颠覆性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贯彻质量至上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以质量为核心的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激励机制,特别是要加强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要进一步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强化设计质量控制体系运行,开展设计质量监督工作,提升设计质量管理水平。要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技术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强化施工过程控制。加强对承包商的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诚信建设,严格准入关口,建立诚信档案,开展质量回访,把质量诚信落到实处。实现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稳定,以稳定促发展的良性发展格局。

同志们,“质量月”活动已经启动,希望大家按照公司“质量月”活动方案部署和黄总的讲话要求,提前安排,提前部署。最后,预祝公司xx年“质量月”活动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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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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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名义上报的文书,包括各类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报表等,代表幼儿园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相关材料,与我园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责任状等。

1.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等必须由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提出书面申请,由园长签批后盖章。

3.凡在幼儿园重要数据、发布信息、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责任状、介绍信等材料上加盖公章的,须由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4.一般性报送材料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园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盖章。

5.严禁在空白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协议等上面加盖幼儿园公章,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园长审批后盖章。

6.对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禁止加盖公章。

7.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园领导签批的《公章使用申请单》,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8.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园领导说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按照审批权限及时补办手续。

9.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务必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要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公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公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1.财务专用章、图书管理专用章、固定资产管理专用章、工会章、党支部章等印章仅限对口业务和内部使用,不得对外作为公章使用。

1.幼儿园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未经园领导批准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门章和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4.公章遗失或被盗,及时上报并声明作废。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滨城区教育实验幼儿园

20xx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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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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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施行。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断壮大公司实力。

四、公司提倡鼓励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并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岗位编制管理的指导思想

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合理规划”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拓展的需要,合理安排编制、有效控制编制、适时调整编制,充分发挥岗位编制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的积极将作用。

第二章  岗位编制管理

第三条  岗位编制管理职责划分

(一)总部人力资源处

1、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各处室岗位编制;

2、协助各处室负责人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等;

3、初审集团下属各公司上报的岗位编制报告,并及时报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监督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落实情况,有效控制整体编制数量,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二)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负责根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岗位编制数量;

2、协助所在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单元负责人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等;

3、负责编写所在公司岗位编制报告,明确公司组织机构,部门或业务单元设置情况,部门或业务单元工作职责和编制情况,以及各岗位说明书等内容,并根据要求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

4、负责根据所在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拓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岗位编制,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加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

5、负责在审定的岗位编制范围内,按照所在公司人事管理需要,自行调整和安排编制范围内人员,但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调整和安排。

第四条  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  岗位编制审定流程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于每年1月30日前将当年度

岗位编制报告呈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应在2月底前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经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后,最终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根据审定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对公司岗位编制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岗位编制调整流程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年度岗位编制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减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经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集团人力资源处呈报集团总经理审定。

第三章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第七条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为保证岗位编制管理的及时、准确,以及岗位编制内容的完整、真实。岗位编制管理考核将列入集团对下属各公司年度管理考核内容中,每年年终安排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及时性(10分)

考核各公司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及时性,每延迟一天扣减2分。

(二)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完整性(15分)

考核各公司年度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内容是否按照报

告模板内容编写,内容是否完整,每少一项扣减3分。岗位编制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三)岗位编制执行情况(45分)

岗位编制控制严格,安排合理,无超编、隐瞒编制情况发生的给予满分。如发现故意隐瞒编制,虚增编制情况的扣除全部分数;发现编制增减未及时上报,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5分。

(四)岗位说明书的完整性(30分)

岗位说明书内容完整,规范的,给予满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编写内容有遗漏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未及时根据岗位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等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为提升家装企业的形象。建立企业的品牌战略,给客户心目中留下本企业员工团队合作精神及认真的工作作风,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2、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准在办公室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睡觉、串岗,上网闲聊。

4、不准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5、不准在上班时间前或上班中喝酒。

二、三不走

1、工作区域未整理清洁不走。

2、部门负责人未同意不走。

3、电脑、电器、门窗未关好不走。

三、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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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质量岗位职责内容 安全员质量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安全员,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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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程、规则、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开展站队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工作,建立站队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档案,对公司发布的危险源辨识进行确认,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发布;负责编制站队高中度风险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质量风险清单。

四、根据站队施工生产的特点,负责编制站队应急响应预案并报安质部审核;建立应急预案档案,开展演练工作并作好记录;负责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落实安全交底。

五、负责定期安全生产的检查,及时指出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纠正,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六、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的安全技术教育以及对劳务工进行安全技术及岗前教育,具体组织从业人员的队级、班组级教育管理和负责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做好考核工作;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定期进行总结。

七、负责督促站队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工作,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劳动护肤用品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做好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协助财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统计工作。

八、负责落实公司安全质量检查和专项活动,落实分公司内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和巡查,并进行分析、总结。

九、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站队群安员工作情况,负责组织群安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群安员台帐并及时更新。

十、负责站队质量管理工作,做好质量检查记录。监督、指导作业人员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标准施工,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作业要点卡片、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对隐蔽工程、工序交接、关键工序等进行监督,形成文字记录并建立台帐。

十一、参加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汇报站队安全质量情况,参加质量事故、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调查、分析。

十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各类台帐,并按时准确填报;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及上报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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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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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是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环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这项制度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任务和指标,落实到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广义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除上述含义外,还包括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首长、各部门领导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实行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某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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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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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设施

1.1店堂门面、牌匾清洁醒目,柜台货架布局合理,证照、齐全,橱窗美观艺术,整体效果好、起到指导消费、吸引顾客、美化市容作用。

1.2店堂内布局合理明亮整洁,无杂物废物,客流畅通,保持货柜、货架营业用具设备以及仓库清洁卫生。

2.文明经营:

2.1接待顾客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礼貌待人。

2.2营业员上岗应使用文明用语,即“请、欢迎、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不准吃零食和看报纸、刊物,做到文明经营。

2.3微笑站立服务,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顾客投诉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员或单位负责人。对顾客意见或投诉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交待、桩桩有答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2.4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注意事项,店内的广告宣传,要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内容为准,要实事求是的宣传,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疗效,严禁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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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质量岗位职责内容 安全员质量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安全员,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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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制定、完善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2、完成产品、原料的相关检验工作;

3、做好质量数据统计、记录真实且有效完整;

4、检验工具的维护保管;

5、市场反馈质量问题的追溯及管理

任职条件:

1、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2、了解iso9001质量体系;熟练使用相关测试设备;熟练操作电脑;

3、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原则、纪律性;良好的问题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其他:五险一金,免费食宿,有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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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培训,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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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的企业文化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做好心态调整,尽快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为优秀员工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责任感、职业信用、专业精神。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历史、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经营理念、公司企业文化、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酬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以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实地参观:参观公司各部门。

7.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8.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行政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部通过与学员、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

2.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

4.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报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的实际工作情况,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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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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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务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审验年检、保险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司主任负责车辆调度。车班班长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审验年检、台账登记指导与督促以及费用报销确认等工作。油料管理员负责车辆油料管理工作。

2、每辆公务车均责任到人,由指定司机负责该车辆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验车年检、规费缴纳、台帐登记、费用报销工作,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理。上述责任列入司机岗位及办公室相关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并严格执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奖惩。

3、按照大队《关于加强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规定,公司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所有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场指定车位。出差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节假日、冬休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一律停用归库。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大队主管领导、大队安全科同意方可启用。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统筹安排,保证工作需的原则。

2、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公司领导或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出野外、出差的填写派车单并报大队安全科备案。市内短途用车不开派车单。

3、严格执行车辆路单制度。由司机登记车辆运行时间、目的地、公里数等信息,出车任务完成后由用车人签字确认。缺少用车人签字、行驶里程与派车任务明显不一致的,需由司机进行文字说明;

4、司机必须按办公室通知的派车任务、路线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驾驶员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责任,除保险理赔部分外,他人或公司还有损失的,由驾车人员全额赔偿,且驾驶人当月考核不合格。

司机因自身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公务车辆被损或机械故障的,承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且当月考核不合格。

5、驾驶员擅自将公务车交给他人驾驶,当月考核不合格;若交他人驾驶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时,还应承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及时、足额投保。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待命,不得随意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的大队、公司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每周司机进行一次自检,并填写检查表,当月与行车路单一同交公司安全部门进行统计;公司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5、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公司领导及办公室报告。

6、因驾驶行为不当发生的交通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6、在出差、出野外途中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车班班长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并提供有出差、出野外同行人签字的修理过程情况说明,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程序报销。

7、修车时间由车班班长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安排好修理时间。

8、司机应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并将保养、维修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维护保养登记表》中。

第四条 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公司统一办理加油卡,采取先申请后加油、一次一申请的方式。市内加油指定在建国北路加油站。

2、司机加油时需先到油料管理员或办公室主任处申请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填写《加油登记表》,领取油卡加油。

3、加完油后,驾驶员务必将加油小票及审批单、加油卡一同交回;如加油小票、审批单遗失,按照绩效指标进行扣分;

4、司机因公出差、出野外途中,现金加油前需告知公司办公室,回公司后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审核后报销;如未提前告知办公室,需提供书面说明并经随车人员签字,否则不予入账报销;

第五条、车辆台账与信息公开

1、车辆台帐应一车一帐,真实反映车辆费用支出和使用情况,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路桥/

停车费、洗车费,公路数、交通事故次数、验车年检等。车辆台帐应每月公布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整体评估,并形成一定的费用控制参照标准。

2、发生虚报、多报费用或谎报车费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按照相关金额两倍予以处罚。

3、每个月初,由公司办公室统计每辆车上个月因公出差出野外时间、运行公里数、维修更换的配件及费用、保养的次数及副油更换数量、百公里油耗等运行数据,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奖励制度

安全月度行驶无责任事故、无违章,年底一次性给予奖励500元,全年百公里油耗最低奖励1000元。

第七条 考核制度:

对于工作态度差、不服从调度;路单执行情况;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耽误出车;出车办私事或私自将车交与别人驾驶;安全意识强弱、酒后驾车;车辆故障频繁;个人责任造成车辆损坏;交通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按照驾驶员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或内部待岗,聘用的辞退。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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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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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以厂长为工厂第一质量负责人,领导全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班组长为各班组的第一质量负责人的质量体系结构图,并确实的贯彻执行。

2、班长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班内的贯彻执行。每位操作者必须要做好产品的自检或送检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下料班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开料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班将机加的检验结果记录在“加工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的检验结果记录在“组装工序检验记录单”中。

3、专职检验员经过巡检对操作者的自检情景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记录单中签字确认。专职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成品入库检验记录。

4、如果后序发现有产品不合格的现象,首先要检查前序的检验情景,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检查没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前序要承担更加严历的惩罚。

5、如果工地发现工厂出厂的产品不贴合质量要求,首先要检查专职检的成品入库检验记录,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是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专职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

6、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保证操作者的操作有章可循,在每个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技术部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比如:防水、连接方法、穿钢方式等)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工艺不清,又无以往经验能够借鉴的,操作者有权拒绝加工。

7、专职检验员负责监督和贯彻“三检”制度的执行。监督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做好质量检验记录,针对工厂出现和工地反馈的质量问题,开好质量现场会,必要时请厂长一齐参加。

8、工厂要建立质量统计制度。每月由专职检验员按班组,上报质量事故次数、经济损失、和产品合格率。对各班组的质量水平进行排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会议,由厂长、生产和设备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对上月的质量水平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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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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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章的使用与管理、实现公章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杜绝公章使用中违规现象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章使用:由局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局印章原则上不用于办理下属机构日常业务。拥有本级印章的局属单位机构的公章使用由各单位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1、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授权书、承诺书、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以及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3、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4、局单位日常业务办理,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5、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6、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7、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8、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公章。

9、单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公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10、凡使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1、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2、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3、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4、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5、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1、本局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5、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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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档案及文件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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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档案的定义与范围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从事业务、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条 档案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分为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公司档案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除已移交总经理办公室的档案外,其它档案文件由部门自行保管,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文件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 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的主管部门,设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档案,做好登记、归类、保管、索引、提供利用,并负责对各部门资料管理员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设有资料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料管理,并接受公司档案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归档的范围

1.公司证照及企业设立和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的章程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合同);

2.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3.公司会议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4.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5.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招投标文件等;

6.公司的各类申请、请求与相关部门的批复;

7.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历年来的凭证、账本等;

8.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9.公司各项目的技术图纸等资料;

10.反映公司历史沿革及公司重大活动的电子版照片及音像资料;

11.其它对公司具有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含各类载体,如电子文本等);

12.公司历年获奖资料。

第五条 归档要求

整理办法:分为文书档案和工程项目档案(竣工工程档案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结合归档要求和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档案袋、盒)的文件资料要有清晰的《卷内文件目录》,并且按项目、内容或文件形成时间,系统的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年以上)、短期(十年以下)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案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总目录》。

第六条 过程管理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文件:各部门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每月初或事件结束后将上月需归档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七条 档案销毁规定

公司档案文件销毁:档案在超出规定保存期限一年后,可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整理出库进行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慎重从事。销毁前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一起将需要销毁的资料列出销毁清单,由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进行申请,报销毁资料所属部门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最后经总经理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档案管理员全程监督。销毁档案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销毁清单由公司档案员留存,以便备查。

部门档案文件销毁: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无利用价值时,可由本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提出销毁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签字确认。销毁清单由本部门资料员留存,以便备查。

第八条 档案借阅

1.因工作需要借阅存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公司档案的,应事先填写档案借阅单,逐级审批,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2.员工不得携带公司原件材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带时,需在填写档案借阅单时注明外带原因,待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带,用毕归还。

3.借阅档案者必须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部门档案借阅由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发放、借用记录表》做好记录,借阅人签字确认,并按时归还。

5.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资料复印件。公司档案管理员或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需要在文件资料复印件上加注“仅供…使用”的用途说明。

第九条 档案备份规定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资料等档案,须存有电子扫描文档,无法电子扫描文档的,必须做好备份。

第十条 档案保管

1.公司档案员在接收文件资料存档时,必须认真验收,填写《文件资料移交登记表》,送档人和接档人均须签字确认,完成档案交接手续。

2.对于已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资料柜内。

3.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档案如移交、作废和遗失时,须注明原因,保存依据。

第十一条 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违者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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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情况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服务,全文共 2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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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XX年7月19 日花园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为期一年的试用合同至满一年的时间里,业委会组织楼长及业主代表依据合同和服务标准分别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了三次季度考核,考核汇总内容如下:

一、内部管理部分

1.组织架构基本完善,总体管理比合同签署前有所提高,但缺乏完善的系统管理,虽有物业总部下发的管理手册,但实际管理与手册内容严重脱节,根本不适用小区实际情况,该手册基本为摆设;物业公司各部门没有明确的管理标准、目标,未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2.客服部与工程部工作比过去有所进步,但仍有严重问题如:有部分业主投诉漏登,业主报修问题不能及时回复、处理。不能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部分员工服务意识欠缺,专业技能需提高,设备设施有资料但无管理程序,内容混乱文档目录与内容不符。没有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大部分的培训记录及考核记录不真实,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临时突击完成;

3.物业公司大部分的检查记录、保养记录、巡逻记录缺失、没有或不真实,还有部分登记表严重漏登,如 《来访人员出入登记表》和《车辆临时出入登记表》。

4.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容乐观。由于缺乏系统管理导致管理人员上岗前没有得到系统的培训,物业从业人员人事档案制度不健全,部分从业人员未持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管理人员对管理系统及流程不熟悉从而降低了服务质量;

5. 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部分岗位缺员,并不能及时补充。

由于没有有效的管理机制,所以导致业委会现场检查时发现大量的管理问题

二、公共秩序部分

1.安保工作比前几年好一些

但保安缺员、流动性太大,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培训管理不到位,华联超市后门问题迟迟不能解决,至使名义上实行了封闭式管理但实际上形同虚设。

XX年小区治安报案的案件仍然有70多起,偷盗现象仍时有发生。南坦路进入小区幼儿园路段,业主被抢劫事件时有发生;

小区的主要道路、出入口、一楼和地下车库大堂现虽然装配了监控设施,但及时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2.机动车辆管理状况有所好转,物业公司在园区醒目位置进行温馨宣传,提醒业主、住户规范车辆停放;对乱停乱放车辆经劝告仍不听者作锁车处理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物业安管对重点路段巡逻不力,物业监控室对违章停车的监控不到位,小区内道路常常被塞,消防通道常常被塞;物业对非法占用道路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置力度不够,处理违规停车等影响道路安全的事件处理速度明显拖拉,特别是对小区一期和五期的两个大门管理很混乱,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黑的士混杂,事故频发,争吵不断,非常影响小区形象,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房屋公共部位管理与维修养护

1.花园的违法建设触目惊心,违建至今还在不断增加。违建整改拆除工作停滞不前。小区两个入口大门对违建材料进出把控不严,甚至物业从业人员与违建装修公司和违建业主形成利益勾结。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未尽到职责,未及时发现、未及时处理、未及时拆除违法建筑。致使花园违章建筑多达300多处,此外小区商铺占道、油烟扰民一直都未得到妥善解决。

2.六七期车库渗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保修期内业主外墙仍有渗水

3.房屋及公共部位整体维护有所提高,但对大堂玻璃门、墙面砖维护保养不当发生多次伤人事故。

四、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修养护

首先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合同,收集移交花园内所有建筑物产权清册给业委会,图纸资料未收集齐全并移交业委会。

小区的人工湖水进行了彻底的改造,湖水的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

各出入口、主要道路、一楼大堂及地下车库大堂都安装了监控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营工作部分的满足了小区正常使用,电梯的故障率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管理与维护工作仍出现较大的问题:

1.有毒水管至今未更换,如此糟糕质量问题至今未解决,作为开发商的代表,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供水供电设备故障率较高导致停水停电影响业主生活,配电设备质量低劣维护不当造成XX年5月全小区发生10小时停电的重大事故。发电机缺乏维护导致多部电梯在停电时不能正常使用

3.车库水泵故障导致车库积水较严重

4.水池清洗记录不全及水质报告没有,水池有盖无锁等;

物业公司协议服务的煤气公司,疏于管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煤气站无人值班,灭火器过期等现状令人惊恐不安。

小区内道路经常积水,各期均严重缺乏健身娱乐设施,原有的公共设施未得到物业公司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既有的公共设备设施损坏后又未得到物业公司的及时维修和补充,原有公共设施设备均遭到破坏。

五、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服务

因为没有标准及科学的方法,物业公司的消杀工作一直不尽人意,小区的灭蚊效果一直是瓶颈,蟑螂、老鼠随处可见;

由于物业公司对将分包小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清洁公司疏于管理,清洁公司从业人员老弱病残、垃圾清运不及时,甚至有保洁人员在小区翻捡垃圾,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4.监控系统、巡更系统、周边红外报警系统至今没有验收。

小区绿化养护没有标准,从业人员缺乏培训,乱砍乱伐,小区现在的绿化环境已无法与入伙时相比;

七、社区文化建设部分

自物业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组织了国庆、中秋晚会、端午节包粽子、买肉买韭菜煮水饺,妇女节送花、免费义诊、业主运动会、亲子娱乐等社区活动,但这些活动基本都局限于不上班的老年人和幼童,而对小区真正有活力有思想的青壮年业主的带动非常少,影响甚微。

物业公司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羽毛球场地、乒乓球、足球场地的基本设备设施,对活动场地加装了吊扇、灯光等,但距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相差太远,物业公司基本都是选择最省钱最便宜的投入方式,仍然停留在低级社区活动水平。物业公司在建立社区文化、公益宣传、行为规范、业主公约、法规普及等重大社区文化建设的手段和力度明显不足。

综上所诉,物业公司管理工作总体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存在的问题确实很多,有些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有些问题在解决过程中出现慢、等、拖的现象,望全体业主本着维护自身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愿望,参与小区的物业管理,为建设美丽、和谐的花园出谋划策。

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XX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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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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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承担控制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控制。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情况。

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下列情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加公共娱乐、社会活动及招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习、参加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安排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事件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给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安排。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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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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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立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职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能够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供给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能够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于验收之日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需单独验收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签章,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监督意见等。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适当部位镶嵌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及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备案号等资料。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存在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当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获得其接收认可,并赔偿损失。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影响工程使用或者导致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并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说明书和工程质量保证书,并供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其查阅、复制。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等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贴合下列要求:

(一)贴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质量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约定;

(三)供给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资料真实、准确;

(四)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贴合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套齐全。

勘察、设计文件不贴合前款规定,需由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另行收取勘察、设计费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不得指定生产或者供应单位。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阶段的验收。

第二十三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

(一)是否贴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来源理:

(一)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于审查合格书发放后5日内将审查情景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景,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五条对不贴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审查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质量职责。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建筑制品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能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验工作。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第二十九条经检验不贴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要求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对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拒绝。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返修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职责方承担。当事人有异议的,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程序、时限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竣工,应当贴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到达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职责。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异议的,有权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六条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拒绝执行。建设单位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上述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出具真实、完整的监理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如实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职责

第三十八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称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禁止检测机构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禁止检测机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第三十九条检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理解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试样,应当在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见证下,按照规定取样。

第四十条检测机构在检测或者鉴定过程中,发现涉及结构安全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的情景,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四十一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或者鉴定工作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出具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检测机构不得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

第四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检测或者鉴定合同、原始记录、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等应当分别按照年度统一编号,不得涂改、抽撤。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或者鉴定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定期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和安全性鉴定

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可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向建设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保修职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能够经过采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险或者按照规定与工程所在地其他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等方式承担保修职责。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有过错的,依法承担连带职责。

因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使用不当造成建设工程损坏的,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保修单位(以下统称保修单位)。保修单位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达现场查看,提出维修方案,经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同意后进行维修;对有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保修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维修方案有异议的,保修单位应当征得工程原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保修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完成维修或者同一质量缺陷经维修3次仍影响使用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意后,能够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职责单位承担。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因维修给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造成损失的,职责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第四十六条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职责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能够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在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

(一)因火灾、爆炸和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安全的;

(二)房屋改变功能用作公共活动场所的;

(三)因装修拆改主体结构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造成房屋安全受损的;

(四)建设工程结构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属危险构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本事,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

(五)建设工程或者其涉及安全的某个部分超过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的。

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违反前款规定,拒不进行安全性鉴定,可能影响他人或者公众安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委托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在鉴定结论作出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被鉴定为不能满足安全使用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区别情景,作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处理决定。

第四十九条对建设工程质量有异议,或者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者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当事人能够委托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对其检测或者鉴定报告仍有异议的,能够向当地设区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理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供给查询服务。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讯地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在30日内依法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报告的;

(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定不合格事项的;

(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

(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第五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

(二)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未责令有关职责单位整改或者未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

(四)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的;

(五)索取、收受贿赂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十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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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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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规范公司工作服的采购、管理、发放和统一着装要求,提升公司专业化服务的品牌形象。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公司专业化服务的品牌形象,规范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

第二条:服装管理规定

1、工作服由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2、新入职的员工在转正后,可按规定安排申购、发放工作服。

3、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2年以上者,辞职时,不收取服装费用。特殊制服需清洗干净后交回公司行政事务部,否则收取相应的服装清洗费。

5、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2年以下者,辞职或被开除,按月折旧扣除,如西服和制服为12个月,大衣、雨衣为36个月折旧,扣除未折旧部分的费用。

6、因工作造成工作服严重破损、经主管部门领导签证认可同意后可到公司办理更换。

7、因个人保管,使用不慎造成工作服遗失、破损,需向所属部门提交报告,经部门领导签证认可后,到行政人事(综合)部门办理赔款换领,赔付金额按进货价扣除。

第三条:员工着装要求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除经理外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穿着整齐工作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穿着工作服时,需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有发放工作牌的,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3.穿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

4.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条:着装规范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规定时间内不穿工作服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一个月连续违反2次以上者,罚款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10元,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次该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给予通报批评。

4、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押金

1、西服每套扣500元;

2、保安部:每人扣 400元(制服、大衣)

3、工程部、环境部:每套扣300元;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六、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云南千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__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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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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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明确规定企业每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责任、权限与物质利益。通过制定质量管理责任制,达到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概念及其意义

建立质量责任制是本公司建__制的首要环节。它要求明确规定公司每一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力,以便做到质量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形成一个严密的质量管理工作系统。一旦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可以追溯责任,有利于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更好地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条 工作原则

1.必须明确质量责任制的实质是责、权、利三者的统一,切忌单纯偏重任何一个方面;

2.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业务来制定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

3.规定的任务与责任要尽可能做到具体化、数据化,以便于进行考核;

4.在制定企业的质量责任制时,要由粗到细,逐步完善;

5.为了切实把质量责任制落到实处,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质量奖惩措施。

第四条 具体内容

公司的质量责任制是__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质量责任制内容,主要是规定公司各主要和部分与产品或服务质量直接有关的职工以及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各主要部门的质量责任

1.公司董事会的质量责任

(1)认真执行“质量第一”及其它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领导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本企业的质量方针;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的中期、远期发展规划,制订质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配备先进检测手段等,使产品质量精益求精、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用户满意;

(3)设计、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制,配备质量活动过程所需资源建立和完善质量体系,并认真进行管理评审,检查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奖励制度的执行,促进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4)迅速掌握质量信息,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及时总结质量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并纳入企业标准,并纳入企业标准,付诸实施;

(5)重视和控制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等。

2.销售部的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制定销售计划,保证成品的完好储存和组织准确及时发货。如因误发和装货对产品的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将追究责任。

(2)定期走访用户,负责收集用户对我公司所提意见,了解用户的产品要求,进行汇总分析后,向有关领导汇报。

(3)及时向__部反馈质量信息,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与跟踪。

3.财务部的质量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相关质量控制的文件;

(2)拟定本系统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及资金供给计划;

(3)做好资金筹集、运用、调控、监督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有关文件精神及合同内容即使扣除进度款中相应质量保证金;

(5)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及对责任人、单位的处罚。

4.企管部的质量责任

(1)针对我公司产品生产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培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生产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

(2)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

5.生产部门的质量责任

(1)领料时要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有关技术标准;投料时要按__部规定的原料配比挑选质量要求进行投料,该计量的要进行精确计量。

(2)积极配合__部对工艺规程进行修改,不断提高工艺规程的合理性、科学性。认真做好__部在生产流程中设置的工艺质量控制点的工艺质量控制。

(3)随时接受技术部和品质部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

(4)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生产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5)在合理的工艺规程指导下,必须对整个生产控制过程和产品质量负责,同时也必须对产品在用户使用时与生产相关质量负责。

6.物资部的质量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质量目标;

(2)建立各项设备的租赁、购置、验收制度,确保租赁设备手续齐全、状况完好、质量可靠;

(3)材料的采购、运输、进场、验收、库管、发放严格按照材料购置程序办理,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入库,并按不合格程序办理;对不同规格材料进行标示;

(4)负责组织对采购进场的材料、构建、委托加工半成品及待安装设备的质量检验;

(5)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公司员工的质量责任

1.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

(1)对拟制的企业方针、工作计划、各种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合理性及科学性负责。

(2)对质量保证体系实行监督、检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代表公司发布指令、协调、仲裁的正确性负责。

(4)对发布或上报的质量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对因质量管理未能及时监督、协调,造成质量事故负责。

2.普通员工的质量责任

(1)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思想,精益求精,做到好中求多,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2)要积极参加技术学习,学习产品质量要求、工艺技术、设备性能、检验方法。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设备做到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4)认真做好自检与互检,勤检查、勤调整、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下一个岗位,做到人人把好质量关。

(5)对产品质量要认真负责,确保表里一致,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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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3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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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法律体系

1.国务院各相关行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物业服务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的行政部门中以建设部的规章居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物业管理实务中主要涉及的法规及问题

(一)物业管理招投标

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市场发展、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需要。2003年建设部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虽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招标方式等做出了规定,但并未对哪些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哪些可以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哪些不宜进行招投标进行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只提到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方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法规还未制定,给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了可钻的空子,使竞争者参与者无法可依,也无法对有关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物业管理服务

建设部发布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但对于物业管理模式的问题,最高层次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只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委托管理模式,与其上位法律《物权法》的规定存在冲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从大体上规定了招投标的方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上的衔接、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移交的总体规定,缺乏对承接验收更为严密的规定,对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企业不规范,前期物业合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十分复杂、牵涉主体广泛,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物业服务合同。为规范委托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物业管理全过程的内容,更充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7年发布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仅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其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并且对物业服务合同性质没有明确界定。我国《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种典型合同,而今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导致实践中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使建筑物、建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建筑物外表和内部精心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我国对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法律文件中:《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和五十三条的规定。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四)业主自治

《物权法》首次在法律上为建立业主自治机构提供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业主的法律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对业主和业主大会进行了规定。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设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国内现行法律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规定,业主自治机构的民事主体资格不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缺失,就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发生的某些诉讼,主体发生缺位,业主的权益就有可能受损。

(五)物业使用与维护

《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物业使用和维护的内容。另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连房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直接或间接为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法规未对物业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确的划分和界定,使得这方面的纠纷特别多。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其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未细化,使物业公司维修责任被强制扩大。

(六)物业服务收费

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都是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律。我国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指导价范围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过程中还存在收费标准的争议,对车位费、停车服务费、车辆保管费的界定不一,物业管理费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错位,物业管理收费监管责任不明等问题。

三、物业管理的立法完善

在国家立法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在行政法规以上的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最高效力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层次低,与《物权法》存在冲突。各地的物业管理发展水平不一,立法者对物业管理立法的理解不一致,制定出来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内容上大相径庭,与国家的规定不相一致,破坏了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的统一性。只有从理论上科学认识和寻求物业管理内在的、必然的联系,通过立法途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国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理论研究滞后于物业管理的实践。必须加强物业管理的理论研究,通过借鉴国外的理论研究成果并紧密结合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深入研究我国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发展模式。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物业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出台物业管理的专门法律《物业管理法》

出台《物业管理法》,充分考虑已出台的上位法律相关规定的配套和细化,以现有的立法内容为基础并吸收近年来物业管理立法的成功经验,从法律层面上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使其具有操作性。明确规定住户(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业主大会的职责、召集和决议方式,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性质,合同的内容或事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释,对合同法的适用,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收费用途,收费标准的制定,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等。这样一部专门法律,不仅提高了物业管理的立法层次,更重要的是使得物业管理各有关方面的工作都有法可依,消除之前的法律盲点。

(三)做好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的法律协调工作

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即上下位法之间)应当互相衔接、不互相抵触,同一层次的有关规范内容协调配套,不互相矛盾。在已制定的法规中,有与其上位法律明显冲突的地方应及时予以修订,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的规定与《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一致,要予以修改;为避免地方性法规之间不协调,较高层次的法规应对物业管理在体制、收费等原则性问题上进行规范,但不宜太具体,以保证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细则的自主性;各级部门应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物业基础保障型的法律规定,建立物业纠纷处理系统

完善物业管理的司法保障制度,明确业主个人、业主集团、业主委员会等诉讼主体地位,对诉讼程序进行规范,并对监管、物业验收和保修等方面做出细致规定,保障物业质量及配套机制的完善,为我国物业管理的长远和高效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建立专门处理系统,以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为专职,不仅能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同时也有利于及时、高效地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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