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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精选20篇)

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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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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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__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三章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四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章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章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七章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 罚 则

第四十一条 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已完工程验收就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竣工或阶段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六)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 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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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5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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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建立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采用PDCA循环原理,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患者得到优质、合理、高效得康复服务。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得设立及职责:

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组长,就是康复医学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决策人与领导人,决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计划与实施方案,持续改进科室得医疗质量与安全。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设以下管理小组:临床诊疗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病案管理小组、合理用药小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小组、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小组得设立及职责如下:

1、临床诊疗组

(1)小组职责:

①完成本诊疗小组得医疗工作。认真负责地评估本组每一例病员得病情及疗效;查瞧各种辅助检查得结果并分析;查瞧诊断就是否正确、治疗方案就是否妥当、

②完成每日查房。

③完成急、危、重、疑难病例得抢救处理;诊疗组长亲自参加、指导高难度得诊疗技术操作。

④对本组疑难或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科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或组织科内讨论,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⑤做好医患沟通,发现医疗缺陷、医疗不良事件及医疗纠纷立即报告科主任,并积极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⑥完成病历得质量控制。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时、准确地完成病历书写,及时审签,按时归档,确保甲级病历达100%,杜绝乙、丙级病历。认真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及书写规范,确保处方合格率达100%。

⑦积极参加院内组织得各种业务学习,按时参加“三基”及实践技能考核,确保合格率达90%以上;诊疗组内得上级医师做好对下级医师得“帮、带、教”工作,不断提高本诊疗小组得医疗技术水平;制定小组得业务学习计划、科研工作,承担相应得专题讲座、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相关工作。

②小组成员:康复医师,负责完成相关工作。

2、医院感染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培训、考核本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召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医生担任副组长,在科主任指导下,组织小组成员共同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负责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记录相关资料。

③小组成员:选取医师组、护理组部分人员作为小组成员,与组长、副组长共同制定科室医院感染得预防与控制措施;协助副组长培训、考核全科各类工作人员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与技能;参与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小组成员中还包括院感监控医生与院感监控护士,负责履行主管部门对其制定得职责。

3、病案质量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病案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病案质量监控管理流程与方案,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病历检查,针对从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得病案质量。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科室病案质量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病案质量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高年资医生、护士长担任副组长,高年资医生负责科室医生书写得电子病历、纸质病历得病案质量管理,护士长负责护理病案质量得管理。

③小组成员:设立医生组其她人员与一名护理组高年资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参与病案质量管理活动。各医疗组上级医生负责检查、修改下级医生病历,对本组出院病历进行质控、在医生组中再选取一名医生担任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自查科室所有环节病历、终末病历,针对自查存在得问题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问题通知责任医生及时整改,记录相关资料,每月对病案质量存在得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为小组得病案质量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开展科室得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科室抗菌药物得合理应用。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每月主持召开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活动,组织落实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一名医生担任副组长,负责培训、考核科室医生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知识,自查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记录相关资料,针对科室自查及医院主管部门反馈得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总结,为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③小组成员:设立医生组其她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参与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活动;各医疗组上级医生负责检查本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

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监督、自查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并对科室发生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总结、分析,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得改进措施,促进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得到持续改进。

(2)小组人员设立及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科主任,负责主持召开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活动,组织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副组长:选取医师组、治疗师组、护理组各一名人员担任副组长。担任副组长得医师组人员负责监督医师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担任副组长得治疗师组人员负责治疗师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担任副组长得护理组人员负责护理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

③小组成员:选取医师组、治疗师组、护理组部分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副组长监督各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上报与登记并参与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活动。

6、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

(1)小组职责:负责科室各项护理工作质量得检查、分析、评价、反馈,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与安全。

(2)小组人员设立与职责:

①组长:组长为护士长,在护理部及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科室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及相关任务、

②成员:选取护理组部分人员担任成员。负责协助组长进行护理质量与安全得管理,记录相关资料。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方法

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计划(Plan),D即实施(Do),C即检查(Check),A即改进(Action)。

P—计划:在医院领导下,制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确定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及目标、

D-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各小组根据自己得职责与任务,按计划要求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并落实到具体得人员。

C-检查:根据计划对监测项目进行数据收集、处理分析、发现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重新设计流程,纳入新得内容,并试执行、

A—改进:根据检查结果,将成功得经验加以肯定,形成“标准”;对缺陷程度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并对遗留得问题转下一循环解决。

四、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得监测项目

平均住院日、平均病床周转次数、病案质量、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住院超过30天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输血管理、康复治疗有效率、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技术差错率、住院患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五、康复医学科保障医疗安全十大原则

1、严格掌握入院指征不属于康复医学科诊治对象门诊患者,特别就是恶病质患者不能收入住院,应介绍到相关科室。诊断依据不足者,不能草率诊断,应待入院后经进一步检查再下诊断。

2、签署知情同意书入院时护士应向患方讲解住院须知,主管医师让患方签署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

3、医患沟通患者入院后,医患之间应保持良好得沟通,主管医师应耐心给患方讲解治疗或检查得意义与必要性,如患方仍然拒绝医师建议得治疗或检查,主管医师应在病历上记录并要求患方签字。

4、保护患者隐私医师、治疗师、护士、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住院医师、护工在检查、治疗、护理患者时应严密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病情与隐私。

5、先评定后治疗医师、治疗师与护士共同确立患者得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目标与治疗方案,先进行评定再确定具体治疗方法,治疗师对主治患者实施初(入院)、中(住院时间大于2周)、末(出院)3次定期评定并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中记录评定结果。

6、疑难病例讨论对疑难病、诊断不清与疗效差得患者,各治疗组医师必须与相关治疗师一起,在组内、科内讨论,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7、安全第一治疗师、护士、医师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对瘫痪、骨折、儿童、骨质疏松、老年等感觉运动障碍患者到治疗室必须要求患方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发生,患方陪护不在时,必须由治疗师亲自接送、8、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与住院医师,各组组长应先进行病历书写、康复治疗技术规范操作等与本组工作相关得部门规范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9、医疗文书质控医师、治疗师、护士必须及时、准确记录各类医疗文书,各组组长负责质控,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审核全科病历并通知责任医师整改。

10、医疗应急成立科室医疗应急小组、职责:处理科室发生得医疗纠纷、差错、事故、急重症抢救与各种医疗应急;原则:风险共担、集思广益、沉着冷静、团结协作、及时正确应急、

六、康复医师医疗与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1、接诊制度门诊医师负责接待门诊患者、确定治疗方案、开处方与治疗单,介绍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住院部医师负责接待住院患者,与患者主管治疗师及主管护士确定患者康复方案,开医嘱,送交治疗单与安排患者到相关治疗室治疗并请治疗师在治疗单上签字,协调患者每日治疗时间,并告之注意事项;主管医师因上课、门诊与休假不在病房时由住院总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

2、医疗安全制度医师必须向患者说明病情、诊疗计划及医保报销情况,签署自费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康复治疗知情同意书;对瘫痪、骨折、骨质疏松、老年、儿童等运动感觉障碍患者必须在病历中强调专人陪护,以防跌倒、骨折、骨质疏松、再卒中等意外情况发生;遵循医院得三级查房制度查房,各组医师应与患者主管治疗师、护士共同制定新入院与疗效差患者得功能诊断、康复目标(出院目标)、康复治疗计划。

3、交班制度住院总医师、各医师与值班医师必须参加每日晨交班;值班医师必须在交班本上记录本班特殊情况并亲手移交给下一班值班医师。每日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

(2)病情变化、治疗方案变动交班。

(3)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交班。

(4)上述(2)、(3)项交班对象就是主管治疗师。

4、修订医嘱制度各组医师完成每日查房后,根据病情需要修订医嘱,并及时通知护士与相关治疗师实施。

5、病情反馈制度熟悉主管患者得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及时将各种检查报告向患者与上级医师反馈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疗效差者,组织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于次日实施。

6、康复教育制度医师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院注意事项。

7、医师质量保证基本程序

(1)专题讲座日:每周至少1次。

(2)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与疗效差得患者每周1次评定,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72小时内评定,各主管医师负责主持(医生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主管医生负责将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3)病历审核制度:科室病历质控员负责审核全科所有病历并通知责任医师及时整改。

8、执行其它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规定。

七、康复治疗师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定

1、组工作制:治疗师与患者主管医生、护士共同制定患者得康复治疗计划/方案,确定患者出院目标。

2、治疗前安全宣教:治疗前告知患方:患者到治疗室必须由患方专人接送,以防跌倒、骨折、再卒中等意外发生;治疗期间患方要积极配合治疗师实施康复治疗方案,所有治疗由治疗师进行或在治疗师得监护下进行,未经治疗师许可,患方不能擅自进行治疗或康复活动。

3、治疗师告知患者每日治疗时间;每日治疗前确认患者病情及所能承受能力,与患者说明当日训练内容及需注意事项,治疗过程中尽量与患者沟通。

4、交班:每日晨交班,交班内容如下:

(1)新入院患者。

(2)因故临时停止治疗患者得交班。

(3)治疗方案变动得交班。

5、熟悉所治疗患者病情,及时了解治疗后反应,因病情变化或其她原因需修改治疗方案,及时跟主管医生沟通,待医生开具医嘱后方可实施;治疗效果差者,晨交班时汇报,并与主管医生力争当天评定并修订治疗方案,并于当天实施、

6、患者因故要求临时停止治疗,治疗师应向主管医生说明并记录、签字、

7、对出入院患者进行康复教育,交代出入院注意事项。

8、定期康复评定:每周1次;各组住院1个月与疗效差得患者每周1次评定,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决定;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评定;出院患者,出院前72小时内评定,各主管医师负责主持(医生因故不在病房时,指定负责人),主管治疗师负责评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评估表中,主管医生负责将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9、治疗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10、注意各种治疗设备及电源安全使用、

11、保持治疗室床、椅子得稳定,若有损坏,及时维修,以防患者摔倒。

12、治疗患者多时,易拥挤,易出意外,注意疏导患者有序治疗、

13、注意特殊患者得安全保护,并向家属或陪护作特别交代。

14、执行其它医疗核心制度相关规定。

八、康复医学护士医疗与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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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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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进、销、调、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跨畅,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为质量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传递、汇总、处理。

(3)质量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国家和行业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②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③同行竞争对手的质量措施、质量水平、质量效益等。

④企业内部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

⑤药品监督检查公布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息。

⑥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

(4)质量信息的收集原则为准确、及时、适用、经济。

(5)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①企业内部信息

A、通过统计报定期反映各类与质量相关的信息;

B、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会议收集与质量相关的信息;

C、通过各部门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传递;

D、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②企业外部消息

A、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B、通过现场观察与咨询来了解相关信息;

C、通过人际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D、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的质量信息。

(6)质量信息的处理由企业领导决策,质管组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7)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10小时内迅速向企业经理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8)员工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部,再由质量管理部分析汇总报报企业负责人审阅,然后将处理意见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员工,此过程文字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备份,存档。

(9)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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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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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

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 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 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5.4.1月度(季度)工程质量统计报表

6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1质量事故分类

6.2事故报告

6.2.1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6.2.2发生严重及重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3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6.3事故调查处理

6.3.1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提出书面报告。

6.3.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

6.3.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者,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7质量保证金及质量奖惩

7.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 ,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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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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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辐射源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并以安全方式将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降至最低,使员工意识到发现天然放射物的存在时应对人员和环境进行保护,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范围内涉及海上放射性作业的管理

2.1放射性:原子核自发地发生转换,并随之引起其自身物理和化学性质改变的现象。

3.1健康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并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3.3 各所属单位

3.3.1负责对选择的作业单位的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进行审批和管理。

3.3.2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3作业单位

依据《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制定放射性生产测试作业的方案,包括放射性物质的运输、使用和保管、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1放射性物质的作业要求

4.1.1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

4.1.2进行测试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1.3操作、安装放射源以及这些放射源出入设备时,除放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围观,不得在设备附近停留。

4.1.4放射性物质的领、用、存、取都应有严格的登记交接记录。

4.1.5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施。

4.2作业前准备

4.2.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向健康安全环保部门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保措施交底。

4.2.2作业前,作业方负责人还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作业监督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作业。

4.2.3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使用放射源进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组织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指挥现场放射源作业。

4.2.4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提交“放射性物品进场申请单”,经基层单位负责人认可后,随放射源带到作业现场,现场安全负责人保存该申请单。

4.2.5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向现场负责人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交底。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4.2.6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将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以及防护措施等情况通知现场总监,现场负责人确认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后方可进行作业。

4.2.7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还要将msds相关资料提供给现场人员。使其了解msds相关内容后,方可进行作业。

4.3 运输与存放

4.3.1 作业方应严格遵守《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中关于运输与存放的要求。

4.3.2 作业方陆地运输放射源时应有当地交通部门的运输许可证,往平台上运输放射源时,应申报并办理相应手续,指派专人押运,装运箱和源罐上应注有标志,如:危险物质、吊点、运输要求等。吊装时,绳套应牢固,操作应平稳,做到慢起、慢放。

4.3.3 作业现场不准长期存放放射源,如生产需要临时存放,则应经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意。

4.3.4 放射源在作业现场存放应有专用的存放装置,放射源存放应远离生活区,且不能与爆炸性物质和具有腐蚀的物质同室存放,装置上应有危险性标识。

4.4 废弃处理

对失效的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源外壳应送到国家指定的废弃机构和地点进行处理。

4.5 应急处理

4.5.1 凡放射性物质丢失或发生事故后,作业监督应立即组织保护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控制事故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5.2 发生放射源事故或丢失后,作业监督与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必须逐级向上汇报。

4.6使用后管理

作业负责人提出退场申请,填写“放射性物品退场审核单”并经作业监督和现场总监签字确认后随放射源带回陆地。审核单到达陆地后经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存。

5.1《危险化学品处理安全管理》(hse-w-318)

5.2《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5.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98-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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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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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立

一、本公司设两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即质量部及车间质量管理员。

二、质量部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产的产品配方必须是质量部会同有关人员复核批准的配方,配方由质量部专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手续不全者生产部有权拒绝生产,否则后果自负。

二、生产车间人员根据生产部的指令组织生产。包装人员按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包装,做到包装前校准称,包装中途再校称。对校不准的称要派专人检修。定量包装,每包重不超过规定重量的1%,封口线美观、端正、距离适中,不能有皱纹缺口,包装放置整齐,包装准确。每个品种打包完毕,必须清仓,清扫地面后才换品种分装。严禁各品种混杂,影响产品色泽、质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验收合格者,一律不许入库。保管员按提货单如数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生产部品控人员负责监控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原料或配方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将产品送检。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质量部品控人员负责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每天对生产部进行巡检,包括生产过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检,同时做好产品的取样、留样工作,坚持生产记录及其他有关质量的问题。

第三条 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产岗位人员、货物装卸人员负责,品控人员监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

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做如下处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如拒收、报废等。

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并记录。

质量部负责将重大质量事故(损失超过五万元)或顾客对产品质量有重大投诉时,应提交管理评审。

应按规定保存不合格的样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第四条 产品质量跟踪与客户投诉

1、对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市场部每年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2、在与市场业务员电话沟通时,询问公司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质量部。

3、质量部应定期拜访客户,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评价,以便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

4、每次拜访客户,都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5、针对客户口头或书面投诉,需要进行检查或复查以下内容:

检验留样样品的有效成分;

生产和存货记录;

操作员工记录;

质量部现场调查记录;

质量部处理结论及存档

第五条 标签设计与签发管理

1、标签的设计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标签由质量部专人负责,应不定期的参加上级饲料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对文件的理解。

3、每种新标签在印刷前,需由质量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做初稿。

4、将确定的初稿内容符合标签要求后,经技术经理签字,再交采购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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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质量岗位职责内容 安全员质量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安全员,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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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制定、完善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2、完成产品、原料的相关检验工作;

3、做好质量数据统计、记录真实且有效完整;

4、检验工具的维护保管;

5、市场反馈质量问题的追溯及管理

任职条件:

1、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2、了解iso9001质量体系;熟练使用相关测试设备;熟练操作电脑;

3、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原则、纪律性;良好的问题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其他:五险一金,免费食宿,有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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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药房各项规章相关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药店,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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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完整,确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ic卡)进行购药及结算匠准确性:每天及时上传下载数据,重点是每年初必须先下载全部数据后才能开始刷卡;

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咻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三、应在药店显要位置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不得拒绝参保不修改密码,不得代替参保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作明显标识及明码标价,区分甲、乙类药品,营业员要佩带服务标志,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设参保人员意见投诉箱。

四、必须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营业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帮助参保人员解决购药困难。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圈存、修改密码、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

六、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向药店备案,药品合格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发生假药案件。

七、从符合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八、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政策,实行明确标价,接受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保员的监督。

九、参保人、证(居民身份证)卡(医保ic卡,不同)相符,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证不符时,应拒绝配药,因病情原因医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方能按规定开药,经查验证有关项目所持处方相符无误后调剂的处方必须由药师审核签字以备核查。

十、医保人员到药店购药时,应认真按照以下原则给药,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相同治疗效果的药品

原则上不能超过2种,辅助的药不能超过2种。

十一、必须每天将售出药品有关医保数据上传,并保证上传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传内应包括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id卡)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金额、购药、时间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时之前上传完当月数据,次月2号前(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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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密封源实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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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辐射工作人员应按照下列要求使密封源始终处于受保护状态,防止被盗和损坏。

3.1确保密封源的实物保护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将源的失控、丢失、被盗或失踪的信息立即通知公司主管部门、部门及环保部门。

3.2应对密封源运用设置其潜在照射的大小和可能性相适应的多层防护和安全措施,即做到纵深防御,确保当某一层次的防御措施失效时可由下一层次的防御措施予以约弥补或纠正达到,以防止可能引起照射的事故、减轻可能发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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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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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是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资料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景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当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贴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异常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四、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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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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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庆市病历书写规范》、《重庆市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患者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区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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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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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施工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组长交签,并进行检查、督促各班组长向施工人员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必须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安全员进行复检;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搭设外脚手架、拆除外墙脚手架,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变动移位。拆除模板,动用明火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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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问题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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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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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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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

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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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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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务院《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订本管理制度。

2.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主要包括裂变制品、推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等。

3.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换证。

4.放射产品必须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不得经过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

5.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科室为核医学科。核医学科必须具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

6.放射性药品的采购有使用科室至少提前1周提出《放射性药品领药计划单》,药剂科采购人员复核后交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定点采购。

7.放射性药品的应存放于指定的活性实验室内,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8.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不良反应收集由核医学科负责。

9.放射性药品使用后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应分类处理,并按照国家环保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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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生产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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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2000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2、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3、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4、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5、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4)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关键部位或造成产品报废,产生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

五、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罚规则

产品在生产技术准备、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检验、销售等各环节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与质量事故,按造成经济损失的多少进行质量事故分类给予处罚。

1)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200至5000元(含200)的,属轻微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5%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2)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至1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7%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3)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10000至20000元(不含10000)的,属严重质量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9%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4)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00以上造成企业声誉受损的,属重大事故,对责任者按月薪的12%进行处罚,同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者的连带责任。

5)造成经济损失总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原则上不作处罚,但要求部门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及时整改处理。

6)鉴于员工收入有限,造成相对较高档次的质量事故时的罚款金额占经济损失金额的比例反而相对较小,但当较高档次质量事故的处罚金额低于较低档次的处罚金额时,服从较低档次处罚规则的上限。

7)对于以上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品质部有权要求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及时处理,尽量挽回或减少损失,对于态度不好、意识不强的除以上罚款外还应额外追加处罚,并予以全厂通报。

六、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2)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3)员工如发现上道工序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并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50-80元,如挽救损失金额巨大,品管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奖励。

4)每季度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由各部门提出,品管部核实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奖励200元。

5)向品质人员或车间主管举报他人不安工程或质量要求进行作业,经确认核实的一次奖励30元。

6)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立,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经确认核实一次奖励100-500元。

7)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响程度大小给予奖励100-2000元。

七、附加说明

1)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2)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3)品质部保留《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的解释权。

4)公司授权品质部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单》

八、附件

1)《品质处罚单》

2)《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品质管理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同意后,报生产办批准,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生产办裁决,如需修改,报生产管理部批准后由品质部执行修改)

品质处罚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品质奖励申请单

注:此处罚单一式四份签名盖章后,一联:被检查部门存根,二联:上报生产办,三联:签单部,四联: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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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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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范措施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2.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4.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5.病重、病危患者必要时应立即予以转院。

6.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

7.对医疗纠纷,值班医师接待后,及时化解矛盾,并向院长报告。院长应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二、处理预案

1.执行部门:院长。

2.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当事人提出处罚意见,并提交上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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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部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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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检修任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车间技术员指导。

2、带领全班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对本班成员的人身安全及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全负责。

3、组织全班热工人员每日定期对热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并做好记录。

4、贯彻执行有关热工工艺标准和规范,建立正常的检修试验秩序,组织编制本班管理范围内设备检修试验计划,汇总并申报备品配件清单及委托加工项目。

5、组织全班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认真实施技术改进措施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设备的大、小修和消除设备缺陷。

6、有权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和安全规定的设备系统提出意见,并反映提请车间领导解决。

7、有权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并对全班人员的奖励及批评处理有权提出意见。

8、加强班组管理,推行经济核算,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加强工具保管和使用。

9、完成车间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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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生产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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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4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2.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3.2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的日常管理及做好品质异常工作开展的配合工作。

4、定义

4.1首检: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4.2自检:每做完一个产品后对自己所在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称为自检。人人必须加强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保证自己生产的产品100%合格,绝不允许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3互检:本工序在开始加工前先对自己的前一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称为互检。

4.4巡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4.5批量不合格:返工或报废数量超过10件且单位产品不合格总数在特定批中超过30%。

5、责任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研发、工程技术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质量管理连带责任

5.5.1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进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无论奖惩,直接主管连带50%,间接主管连带25%,上三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5.5.2依互检原则,其间接当事人需对上工序所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第一间接当事人连带50%,第二间接当事人连带25%,第三间接当事人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6、品质指标

6.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6.2制程:一次抽检合格率>97%(每月)

6.3组装成品:一次抽检合格率>98%(每月)

6.4出货:一次抽检合格率100%(每月)

6.5顾客投诉率≤1%(每月)

7、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7.1品管部及生产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1.1检验巡检发现不合格或后工序发现不良,且数量超过10件但未达成批量,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直接当事人10元,相关人员(含上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7.1.2批量品质异常,含本工序发现的不良或属经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被后工序或客户发现的不良,当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直接当事人扣罚10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且品管应负有不巡检或巡检不到位责任,扣罚直接当事品管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损失金额大于1000元的按损失成本10%价值对直接当事人进行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且扣罚直接当事品管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3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IQC处罚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4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组装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5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时,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IPQC处罚追加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开发及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2.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处罚责任人10-10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且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解决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仓库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3.1仓管员发料发错,导致影响品质、影响生产,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2成品仓库多发或少发,多发对责任人按实际成本金额赔偿,少发1件以下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3仓库物品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4不同规格不同客户产品(样品除外)混放,不论是入库时还是发货时,对责任人按10元/次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6装卸工在搬运装卸成品时,没按规定作业造成纸箱损坏,或在库成品未加以防护造成纸箱脏、损坏等不良时,对责任人按10元/次扣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7.4.1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当事人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2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的,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责任人处罚追加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3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得按规定接受处罚。对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另处罚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5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6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7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时发现不合格,正常情况下生产必须在24小时内对不良品进行处理完毕,如未及时处理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8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8、奖励条例

8.1发生非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1.1非生产作业人员,但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2生产作业人员或品管检验人员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错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必须立即上报品管并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3品管检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将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2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2.1当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奖励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分别奖励25元、12.5元。

8.3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或大大提升生产效率者,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100元;员工(开发及工艺技术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该部分奖金均由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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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4最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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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工人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施工高峰、夏季、冬季、雨季、夜间施工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使职工能够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工人(包括民工、临时工)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对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都要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为确保安全施工,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素质,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各项目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班前交底内容主要是当天的作业环境、邻近高压线、附近建筑物地基情况、气候条件(如台风、雨季等)、当班主要工作内容、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技术要求的特殊工种的配合等。班前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现场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上班前由工地负责人(工长)对当天的工作安排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记录在案。

4、班组长在班前向职工交待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让职工了解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正确使用和发挥建筑工人“三宝”,发动职工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组织落实和实施。

5、必须建立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即在平时的班前活动中,增加以下内容:小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的工作环境和特殊作业部位等,如何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分析班组工人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和吸取教训。

6、上级有关单位对工地的检查情况均应按实记录。

7、记录要齐全、详细、认真,并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按时复审方为有效。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

3、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6、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

8、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后应附操作证复印件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各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2、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管理,按统计的工种和性别,做好年度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3、各项目部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须在国家审批的劳动保护用品商店采购,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证书等。

4、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霉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5、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6、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七)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1、各项目部对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或储存室。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有防雷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4)有防静电设施;

(5)设置有相应的通风、防爆、监测、报警、灭火等消防安全设施;

3、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2)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使用的场所、设施;

(3)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含保管、使用等人员);

(4)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

4、运输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至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申办准运证,配备的押运员也要办理押运证。

5、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6、各项目部必须严格填写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分类清单,逐级上报,报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证并盖有公章。

7、当日未使用的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退库,不得在使用单位滞留,即使是明日还要使用,但也要办理退库,明日使用时,再按规定领用。

8、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必须严格入库验证、领用签证批准、退库签证确认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公司设安全奖励基金,按完成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一计提安全奖励基金,各种违章罚款均进入安全奖励基金,建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由公司统一使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各二级公司及项目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计提安全奖励基金。

2、公司每月组织对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检查评分达到优良的,建设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负责人2000元的奖励。

3、各项目部、二级公司年内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率控制在指标内(5%),年终公司给予项目分部、二级公司主管经理2000~5000元奖励。

违反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处罚细则

1、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制度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8000元罚款。

2、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对项目经理处以2000~5000元罚款。

3、未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

4、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对项目经理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5、未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班前活动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经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要求,将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3000元的罚款。

安全事故处罚细则

1、对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隐瞒不上报的工程项目,将对项目的安全主管负责人处于5000元的罚款。

2、工程发生死亡1人事故,将对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处以8000~12000元的罚款。死亡2人及以上处以20000~30000元罚款,并扣发全年奖励性工资。

3、各工程年负伤率每超过控制指标的1%,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超过2%及以上以1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伤1人罚款4000元;重伤2人以上以4000元为基数累计罚款。

4、被罚款部门在接到建设公司罚款通知一个月内,把罚款交到公司财务部。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要求处罚细则

1、进入生产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等,罚款30元。

2、高处作业,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

3、焊工不戴防护用品,罚款30元。

4、气割工不戴防护眼镜,罚款30元。

5、打磨、切割、清铲等产生飞溅的作业不戴防护眼镜、口罩,

罚款30元。

6、喷漆不戴防毒口罩,罚款30元。

7、能够产生粉尘的其他作业不戴防尘口罩,罚款30元。

8、其它作业不按规定佩带相应防护用品,罚款30元。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

发现以下违章指挥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不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检修以及超长、超宽和超限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现场。

3、设备修理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审批。

4、有设计或方案不执行。

5、试压、干混、吊装以及危化品接卸、储存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作业。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劳动防护服装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10、交叉作业没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

12、管理人员为赶进度强令工作人员减少安全防范环节、省缺有关操作要领和过程。

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易燃品储存区等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2、施工场所梯子不稳固或单独在梯子上站立作业。

3、违规操作机械设备。

4、管沟施工不设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完毕不不盖盖板。

5、动土施工结束后未及时回填恢复地面设施,随意堆放处理建筑垃圾。

6、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吊装设备和管材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8、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9、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绳套起吊重物。

10、在起吊物下面逗留、穿越。

11、超速行驶。

12、乘车不系安全带。

13、向路面排放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

1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搭乘人员。

1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对其进行维修作业。

16、特种设备作业时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站人。

17、检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发现以下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元: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2、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4、未经安排或同意私自顶岗、换岗。

5、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该在现场的时候不在现场。

6、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细则

1、新进场员工未经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而上岗作业的,一人罚款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人罚款100元。

3、无经过审批并合格的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没缺一项罚款200元。

4、塔吊、龙门架等安装或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

5、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的,罚款200元。

6、未按要求张贴安全规章制度,或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款100元。

违反安全用电处罚细则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

2、无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或无审批即实施的,每项罚款200元。

3、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装置,箱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的,每处罚款50元。

4、带电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源的,罚款50元;

6、直接使用电线插入插座的,罚款50元;

7、不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不按规定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每处罚款100元。

8、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9、工地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电线、电缆不得拖地,违者每项罚款50元。

10、配电线线路老化破损、接头处理不当的,每处罚款50元。

11、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线路截面不能满足负荷电流的,罚款50元。

12、线路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沿地面明敷,电杆、横担、支架不符合要求等,每处罚款50元。

13、电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每次罚款100元。

14、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电锯、移动式电气设备、宿舍用电线路等没有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项罚款100元。

15、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护罩的,每台罚款50元。

16、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没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的,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而又没有隔离措施的,现场没有防晒、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7、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

18、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的,每处罚款100元。

19、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每次罚款50元。

20、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每次罚款50元。

21、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罚款100元。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用电不使用安全电压,每次罚款50元。

违反“四口”、“五临边”防护规定处罚细则

1、在建工程临边、洞口等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元。

2、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3、工作面临边无防护,临边防护不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4、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5、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未设置安全平网的,每处罚款50元。

6、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

防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7、建筑物高度超过30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违反工程机械使用规定处罚细则

1、物料提升机

(1)物料提升机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罚款100元。

(2)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罚款100元。

(3)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罚款100元。

(4)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限位开关不灵敏、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装置,每项罚款100元。

(6)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7)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8)停层平台两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固,罚款100元。

(9)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处罚款50元。

(10)吊笼门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2)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连接或附墙架与脚手架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3)缆风绳设置数量、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每处罚款50元。

(1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每处罚款50元。

(15)吊笼处于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少于3圈,罚款50元。

(16)未设置钢丝绳过路保护或钢丝绳拖地,罚款50元。

(17)安装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填写不规范,未经责任人签字,罚款100元。

(20)上下无联络信号,罚款50元。

2、塔吊

(1)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灵,罚款100元。

(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罚款100元。

(3)吊钩无保险装置,罚款50元。

(4)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6)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罚款50元。

(7)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罚款50元。

(8)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9)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罚款100元。

(10)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罚款50元。

(13)安装完毕无验收或责任人未签字,罚款100元。

(14)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5)作业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罚款100元。

(16)塔吊无专人指挥或司机不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17)塔吊无交接班、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每次各罚款50元。

(18)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罚款50元。

(19)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3、施工升降机

(1)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2)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3)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罚款50元。

(4)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5)未安装吊笼、安全钩扣,罚款50元。

(6)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7)未安装上(下)限位开关或上(下)限位开关不灵敏,罚款100元。

(8)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罚款50元。

(9)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罚款50元。

(10)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1)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罚款50元。

(12)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3)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4)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5)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规范要求,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6)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罚款50元。

(17)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罚款50元。

(18)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或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19)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2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次罚款50元。

4、起重吊装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罚款100元。

(2)起吊重量超过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罚款100元。

(3)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罚款100元。

(4)吊钩未设置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安装荷载、行程限制装置,每项罚款50元。

(6)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起重拔杆组装后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罚款50元。

(7)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罚款50元。

(8)卷筒、滑轮磨损、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或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罚款50元。

(9)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50元。

(10)起重机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规定或未采用有效措施,罚款50元。

(11)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12)起重吊装作业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50元。

(13)未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未留有记录,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

(1)各施工机具安装完成后,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50元。

(2)各种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台一项罚款30元,并限期改正。

(3)设备无保护接地(零)或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限期改正并每台罚款30元。

违反工程消防安全规定处罚细则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未设置、不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的或者被堆物、堆料或者挤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施工现场消防管网未设置或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的罚款200元。

(3)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手提式灭火器配备,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组的或者地上重点防火部位、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的,每次罚款200元。

(5)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小于10m的,每次罚款200元。

(6)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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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问题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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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性已成为当今影响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性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性的管理,对食品安全性进行监控,建立相应的社会管理体系是各国食品生产者、供应者、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目前,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食品安全立法

作为各国政府,因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所有居民的健康。一些重大食品安全时间甚至涉及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各国均已立法形式来保障食谱你的安全性。如:美国的《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我国《食品卫生法》;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的《食品法典》(供各国参考并借以协调国际食品贸易中出现的食品安全性标准问题)。

2.建立药物管理机制

对食品生产和供应系统所用的各种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种类、用量和使用范围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登记等。

3.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安全性的检验制度,加强执法,保障人民健康

在市售食品多渠来源以及食品中可能的危害因子因时间地点而多变的条件下,仅通过生产、加工等过程的监测与管理还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加强食品市场管理,建立食品市场检验制度,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法规是政府管理部门可能和必须实行的另一项保护消费者的重要措施。。

上述几种手段,主要是政府机构、科研机构需要为之努力的工作。作为食品生产、加工者,需要侧重于以下两种手段:

4.采用绿色的或可持续的生产技术,生产对人与环境无害的安全食品

现代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出现,大部分的问题则是受短期、局部的目标和利益驱使,采取了某些违背生态规律、破坏自然资源的生产技术,造成恶果。如为片面追求生产效益而滥用化肥农药,生产出的瓜、菜、水果淡而无味,营养成分含量低,硝酸盐等有害成分上升,并因作物易感染病虫害而使用农药越来越多,最终结果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降低。过度依赖化学品支持的农业与畜牧业,在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生产成本上升、消费者安全性意识提高的情况下,面临着改变经营策略和生产技术的挑战。这正是现代可持续的农业技术或绿色生产技术成为当今技术进步重要趋势的原因。

5.对食源性疾病风险实行环境全过程控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食品中许多重要的致病菌如肉毒梭菌、弯曲杆菌、李斯特菌、沙门氏菌等普遍存在于自然界,如农场、牧场、水体、饲料、家畜、野生动物、人体、厩肥及其他腐生环境中,并可在适当条件下在人工环境中滋生、爆发、蔓延。控制这类病害对食品和人体的侵染,不可能只采取消灭某一处病源的方法,而必须考虑在整个环境循环或食物链的各个环节上,控制、减少病原菌的数量和侵染机会。这也就是要对从农场、牧场到餐桌的整个食物环境进行全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管理目前存在以下通行的做法:即质量管理体系、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是以iso9001:20xx《质量管理 要求》为标准,遵循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按照pdca的方式,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即通过危害分析、建立haccp计划,确定关键控制点,设定关键限值等对生产过程进行预防性的控制,从而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目前,其主要体现为cac1997年公布的《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详见后面第2章内容)。

我国质检总局于20xx年发布实施的sn/t1443.1-20xx《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是上述两者的结合,在cac公布的haccp体系为核心的基础上,融入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素。

对于这3者的理解是我们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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