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危险库房管理制度(精品20篇)

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图书馆管理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阅读。

浏览

1238

范文

192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37 字

+ 加入清单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__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务必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务必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务必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务必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务必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务必办理”“起重作业证”。务必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状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务必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务必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务必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状况。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状况时,务必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状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务必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务必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库房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08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库房管理包括: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回收(退货)、不能录入系统的出入库物资登记手工台账等工作。

第二章 物资运行流程

1、入库程序:采购员申报采购申请单→在系统生成采购合同→推到采购订单→推到采购收货单→库管员清点物质数量,按物资验收制度进行现场验收,在系统填写采购入库单。设备与大宗材料必须在择要中注明参与验收人员,质量情况→将打印的系统入库单与商家的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物资到矿或紧急采购的物资到矿,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并在一周时间内补录入系统。

2、领料程序:需领料单位填写《领料审批单》,各煤矿库管将本单位及时库存信息打印一册交领料单位,要求领料审批单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与系统信息对应,领料审批单必须有领料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库管人员按领料审批单数量发料,数量不足或没有在领料审批单上注明→将领料审批单实际领用信息录入ERP系统并打印系统出库单,系统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确认→将出库审批单与系统出库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或紧急采购的到矿物资,系统无法出库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在该物资录入系统当日,补办完出库手续。

3、退库程序:凡到矿物资验收不合格,库管员在系统填写采购退货申请单,必须在系统中填明供应商、退货原因等信息,在择要中填写参与验收的人员→打印系统退货单与同批供应商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退货,必须在一周内补录入系统。退货物资由供应商随车带走或由采购员送到供应商处,供应商补发合格物资在系统中填采购退货申请单新增,业务类型选普通采购退补货,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交驻矿财务稽核。

第三章 物资的验收

1、物资的验收由库管员和煤矿设备管理员(或煤矿机电矿长指派人员)共同完成。设备管理员对物资的质量负责。库管员对物资的数量负责。采购员将物料运回煤矿先放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各煤矿必须在库房设立待验区,并标识明显。

2、验收时应核对供方“发货清单”内容填写是否详细,是否已填写了物资的品名、牌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物资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签,是否破损。

3、严格做到: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对于不合格品,采购员要催促供方及时换货。

4、物料检验合格后,采购员在送货单上注明到货时间。库管员在系统办理入库单。

5、物资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编制物资卡片或调整卡片显示数量。系统入库记录应写清物料存放区域、货架号、层位。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办理入库,在手工台账上登记说明,并告知驻矿财务。

第四章 物料的发放

1、库管员接手续齐全的《领料审批单》后,应按所列项目和数量准备货品,等待发放。

2、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领料审批单与实物相核对、领料审批单与物卡相核对、物卡与库存实物相核对。“五不发”:使用单位无申购计划不发、领导审批签字不齐不发、名称数量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物资未验收入库不发。

3、物资发放出库时,必须在系统录入出库物资信息,并打印系统《出库单》;领料人员必须在系统出库单备注栏签字确认。

4、单位因特殊原因经煤矿领导电话批准可先领取物品,三天内必须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库管员必须在手工台账上登记注明,领用人员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 物资的回收(退货)

1、领用锚杆机、潜水泵、风镐、锚索张拉机具、风钻、煤电钻等工具类物资必须依旧换新。旧工具集中存放,并由煤矿领导安排专人及时维修,旧工具复用由煤矿考核。综采机与综掘机整块更换的电器模块,价值在万元以上,能够返厂修复,要求各矿更换后妥善运输,及时退还库房,由公司机运部联系修复。

2、领用麻花煤钻杆、中空六角钢风钻杆、锚索钻杆、光杆钻杆、风镐钎、各类钻头等必须交回报废物品,要求废旧钻杆回收不低于80%,废旧钻头回收不低于50%。库管员及时查找领料单位上次领用数量,交回数量及时登记,废旧物资集中存放,按季度将回收情况报煤矿领导。

3、鼓励在安全的前提下对采煤面两巷锚杆托盘、锚索托盘、螺帽进行回收,建议回收率不低于50%。

4、领用出库的设备、工具、配件、其他材料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或投入使用在短时间内报废的,实物退回库房。机电矿长、设备管理员、采购员现场验证,并填写报告传公司物资部,进行质量索赔。

5、各矿从井下回收电缆、管道、阻燃皮带、轨道、支护棚集中存放,并做防潮、防盗处理。

第六章 物资的盘点

1、物资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ERP系统物资信息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2、各煤矿对当月全部进出的物资进行一次核对,确保次月5日前,上月物资的入库单与出库单全在审核状态。煤矿之间借用物资,必须有煤矿机电矿长签字的借条,物资必须在次月15日前还给借出煤矿库房。物资调拨按公司《物资调拨实施细则》执行。

3、每季度由各煤矿机电矿长组织设备管理员、库管员、采购员、驻矿财务人员进行一次库存实物盘点。盘点按计划有步骤进行,防止重复复点或漏盘。盘点前一天24点以前必须将入库单与出库单全部推到审核状态,盘点时在系统及时库存中导出及时库存,导出前在系统中按名称重新排序,打印及时库存表。按表中物资项目分组逐项清单实物。盘点后,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物资部备查。

4、公司物资部不定期对各矿库房进行抽盘或盘点,年末进行集中盘库。凡抽盘或盘点中出现的亏库总金额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中矿长承担30%、机电矿长承担20%、其余由煤矿确认的责任人进行分担,在当月工资中扣收。

5、各煤矿库管员离职或调动工作由煤矿机电矿长组织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报公司物资部;矿长与机电矿长离职或调动工作由物资部组织机电运输部、财务部进行物资盘点,盘点亏库在相关责任人薪酬中扣收。

6、库存物资资金占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物资部共同确认各煤矿库存材料与设备资金总额,考虑生产计划、设备投入、当期库存情况,按季度下达控制指标,每季度首月与生产计划合并下发,各煤矿库存物资资金总额超过下达标准,由煤矿班子成员承担超额资金当期贷款利息。

第七章 物资的保管及搬运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 可分为:机电设备类、主要设备配件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橡胶制品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支护材料类、其他大宗材料。分类集中存放。

2、保管要做到 “二齐”,“三清”,“四号定位”,“五五”摆放。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三清:分类清、数量清、规格清;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层定位。

3、保管物资应做到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干燥、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做防锈的配件由煤矿机电科或机电队定期加油保养。

4、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如:质量不合格、受潮、因堆放挤压造成变形损坏等,应办理报损手续。库存物资长期不能投入使用,由煤矿申请调其他单位使用。

5、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物资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坏;放置物件时,要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以防损坏物价;配叉车的库房,叉车必须由专人驾驶,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操作;库房内同一种物资必须堆放在一起,并悬挂卡片。

第八章 物资的安全

1、库房钥匙仅限于库管人员保管,为保证24小时能领出材料,库房必须有人值守。

2、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并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3、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

4、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人得擅入库房。

5、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每日进行清扫,每周做一次大扫除。空置的包装箱、袋、纸应及时处理,严禁堆放在库房内。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库房管理。

2、本制度下发之前公司的各项规定与办法与之相冲突的自动作废。

3、本制度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583 字

+ 加入清单

(一)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二)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三)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四)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五)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六)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发现意外情况按照公司《紧急应变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9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3、用电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

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

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

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

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5、应注意的危险地方

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

6、雨期施工

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

7、关于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相关内容

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位于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

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

9、人、机混合作业时

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

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8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第三条装置停工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第四条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装置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第五条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机动处、质量安环处审查合格,同时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第七条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八条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2、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4、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5、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6、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第十条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物料的进出等,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且开工后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第十二条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锁挂签做好能量隔离。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

第十三条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及三废的处理设施,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

第十四条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9%~23.5%(体积)。分析合格后应加盲板与系统隔绝。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底部人孔。打开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溅喷伤人和人孔盖螺栓伤人的措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第十六条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它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封死盖严,明沟、暗井、地面、平台及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压缩风互串。

第十八条装置全面检修开工,必须经公司检修指挥部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具备停工检修条件后,方可进行。

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的条件是:

(一)装置停工工艺处理全部结束并达到安全动火条件,有退料、置换、分析的记录;

(二)有盲板流程图及其盲板登记表;

(三)符合上面的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条要求。

(四)风险评价和消减措施应符合《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风险管理规定(暂行)》要求。

第十九条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做到安全着装。每个装置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器具、设专人保管。

第二十条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检修中必须严格用火、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使用高压水枪作业,必须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停工检修期间,厂区消防道路必须保证畅通无阻,消防水和消防、急救装备必须处于充足和完备好用状态。

第二十三条检修期间不接待参观、实习人员,实行24小时厂区专人巡逻检查,关键设备、要害部位应建立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四条检修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一)检修使用的设备、材料、化工料等物质都要整齐有序地存放在适宜地点;

(二)检修更换下来的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金属设备、管道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三)检修更换下来的设备、管道、阀门、废旧物质及工业垃圾等,要及时清理、运出施工现场;

(四)检修时,各种射源要妥善处置,做好防护或设警戒区,严防射源伤人;

(五)检修时,不准碰砸篦子板、走梯、护栏及电缆;不准以工艺管线作为通道的基础,必要时应设垮线桥通行。拆除篦子板后的孔洞要布置警示和围栏,防止人员坠落,工作结束要立即恢复;

(六)对容器、管道、设备等进行水压试验时,必须用两个量程相同并经校正的压力表安装在易观察的部位上。所有的紧固件都应紧牢,一般情况下不准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特殊情况,使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时,须经试验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七)施工作业不应将生产设备、管道、电杆和建、构筑物作为钢丝绳承力的地锚,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

第二十五条安全、消防、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拟定安全措施;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其它违纪行为。

第二十六条气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处于备战状态,备好急救药品、器械、车辆及救护人员。

第二十七条检修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与生产双方应严格交接手续,检修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在确认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结束,安技装备复位并检验合格后,由检修所在单位组织对装置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达到开工条件时,方可进入生产开工准备阶段。

第二十八条装置开工要制定开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一)单机试运、气密试验、气体置换和安技装备的调试的程序、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二)化工料、公用工程的引入方法、程序;

(三)开工程序、范围、工艺参数;

(四)开工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设备,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气体置换;应按盲板流程图逐个抽出盲板,并进行复核。

第三十条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储罐、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通讯、照明、安技装备要全面检查处于完好;凡需要进行试验的设备、仪表都应试验检查合格;安全联锁都应进行实际联校,以确保装置开工生产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检修中新上的技改、技措项目都必须有相应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并向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公布,做好培训。

第三十二条装置开工,应按开工方案执行,服从公司调度统一指挥,检修单位应对其检修项目派驻“保运”人员,及时处理故障,保证正常运行。

第三十三条开工前进行系统氮气置换要按开工方案进行。装置接送化工料时,要注意检查,防止跑、漏料;引入蒸汽要做好管道、设备的预热、排凝,防止水击损坏设备。

第三十四条装置开工正常后,组织生产检修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

第三章维修管理

第三十五条检修计划必须在设备管理平台进行上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六条日常维修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作业单位的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作业许可证”,明确维修内容和技术要求,并对工艺过程可能产生危害进行识别,针对存在风险提出相应生产工艺削减风险措施并组织落实,分别在“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的相应栏内签字(栏内提出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在空格内补充)。

第三十七条维修单位根据维修所在单位提出的维修内容和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对维修作业过程进行现场风险评价,提出削减风险措施并组织落实(栏内提出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在空格内补充)。

第三十八条检修结束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共同对维修情况进行验证,确认无误后进行试验,达到标准要求,双方共同在“验收意见”栏内签字。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机动处负责解释。

第三二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7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 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 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 危险作业种类

1. 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 进入天棚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禁火区动火作业。

7.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 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 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 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十条

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

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

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十三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

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

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 处 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 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 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 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 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 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 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 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 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 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 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 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 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 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4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 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 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 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 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库房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30 字

+ 加入清单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入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需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按照电力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内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交流电钟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应当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要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的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

7、储存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电器照明设备。

8、化学易燃物品库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独立设置时,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和经常有明火的部位,并应根据防雷的要求装置避雷设备。

9、各种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储存,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应在特殊物品的库房门外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0、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20厘米;

e、垛距:货与垛之间为100厘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测温。

12、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1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和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且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4、化学易燃物品在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其客器应当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外,应设置明显标志,在库房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及动用明火。

1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17、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8、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扑救初起火灾。

19、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库房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

一、入库

1、行政物资入库,需行政负责人填写《入库单》,并与行政仓库保管员共同验收,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2.物资入库后,应摆放整齐,并标明物资名称,以便查找。

二、出库

1、物资出库,应持HRM签字的《出库单》,交由仓库保管员出库,同时修改库存量。仓库物资,未经HRM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2、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3、所有物资出库凭证,仓库保管员应妥善保管。

三、仓库管理

1、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后使用制度。如发现行政物资短缺,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补充购买。

2、仓库应每季度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3、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4、建立电子版及纸质版两套库存记录,并附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

入库单

出库单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77 字

+ 加入清单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矿山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一、小型山坡露天矿山主要危险源种类:

1、爆破物品临时存放点

2、破碎机

3、变压器

4、装载机

5、采场边坡

6、爆破作业点

二、危险源监控、防范措施

1、严格遵守炸药库管理制度,确保爆炸物品安全贮存;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对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进行分存分运,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管理及发放制度;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并采用防爆灯照明;完善爆破器材库的消防设施和避雷装置;完善爆破器材库的通风设施。

2、必须按规定进行机械操作,穿戴要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进行操作;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健全;在检修时必须让机械停止工作,并在启动部位悬挂安全标志牌;在超过基准面2米及以上高的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等防护装置或设置安全装置,或者在作业点下方或外边设防坠保护平台、安全网或防护栏,并设专人监护。

3、变压器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米,安装高度低于2米的,必须修建高度不低于2米的安全围墙或防护栏;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设备的敷设、安装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严禁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作业;主要电器设备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加强安全技术教育,使

员工具备一定的用电常识;加强员工救护技能的培训,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4、作业前应对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有效;严禁疲劳驾车;在进入多人存在的作业区域时,须鸣号或听从指挥;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5、加强矿山地质工作的研究深度,特别是矿山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方面的研究;严格按设计推荐的台阶及边帮参数施工;严禁超挖、掏底等;在露天开采过程中必须根据设计推荐的由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有计划有条理的开采;建好露天防排水设施,在采场上部设截洪沟,各台阶设置相应的排水沟;建立矿山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门的安全员对矿山的边坡进行监测等措施;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预报滑坡,减少滑坡可能造成的灾害。1、在局部岩石较为破碎,稳定程度低的地段应采取设置金属网或喷浆等措施;建好露天防排水设施,各台阶设置相应的排水沟;严格按设计推荐的台阶及边帮参数施工;严禁超挖、掏底等;建立矿山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人对矿山的边坡进行监测等措施。

6、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守爆破操作规程;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面上有无瞎炮;有瞎炮时,则必须待瞎炮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作业;严禁打残眼;炸药和电雷管必须按规定地点分别存放在两处的专用箱内,仅在装药前才拿到工作面;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合理布局炮眼,爆破时严格控制装药量,减少飞石;禁止单人作业,与爆破无关的人员应在装药起爆前撤离爆破现场;爆破前必须与附近工作面的人员进行联系,并安设警戒牌、挂好警戒旗,或设好岗哨;爆破采用电雷管起爆,并规定在固定时间起爆,在爆破警戒线外设明显标志,爆破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在有公路穿过爆破警戒线地段,爆破时必须加强警戒;每次爆破必须有经批准的爆破设计。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才准恢复

作业;不使用受潮、变质、过期的爆破器材,并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妥善销毁;在黄昏、夜间、大雾、雷雨天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三、危险源检查及隐患治理

1、矿长、安全员每月5、15、25日组织对危险源进行检查;班组每天生产前对危险源进行检查;

2、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危险源安全隐患认真如实记录;

3、危险源安全隐患治理

一般安全隐患,由隐患发生处的负责人(组长)或者操作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处理方案,内容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方法和措施

隐患治理所采取的方法及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4)经费和物资

概算此隐患治理所需经费及物资需求。

5)人员需求

针对需治理的事故隐患情况,确定相应人员的落实需求。

6)治理时限

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在假定物质与人员到位情况下,确定隐患治理的时限。

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危险源管理

1、本矿危险源实行两级管理。采场边坡、爆破作业点、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变压器由矿安全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破碎机、装载机由班组和操作人员负责管理。

2、危险源安全隐患治理的审批、验收:

一般安全隐患治理由矿安全主管部门审批、验收;

重大安全隐患冶理由矿长审批并组织验收。

五、危险源检查和隐患治理要做好详细记录,审批和验收资料要完整保留存档。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公司叉车管理制度 库房叉车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565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保证叉车能正常可靠地工作,延长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规范叉车作业,确保叉车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及叉车的维护保养。

1、安环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2、设备基建部负责叉车管理制度及有关维护保养内容的制定,并对灌装车间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联系外修人员对叉车进行维修。

3、灌装车间负责制定叉车包机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对每一辆叉车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负责对叉车司机的统一管理和培训;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内部培训和委外培训工作;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设备基建部。

4、动力车间负责所有叉车的日常维修。

1、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车胎气压是否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有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

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 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 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 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9)、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2)、叉车为各部门作业时,各部门要委派至少一名监护人员,协助叉车司机工作。

13)、严禁超载行驶。

4、使用规定

1)、使用托盘装载货物时,托盘上的货物必须排列整齐、表面平整,货物必须全部落在 托盘之上,不得出现货物宽度超出托盘的情况,叉车叉起托盘时,必须将货叉叉在托盘 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转移,发生物料滑落。平行行驶时,货叉插入托盘后,叉壁应 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高举 托盘作业时,叉车叉起托盘时,必须将货叉叉在托盘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转移,发 生物料滑落。高举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 荷时要缓慢,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高举托盘作业,叉车最大载荷不得超过1 吨。

2)、叉车在桶类作业时,首先货夹必须牢靠夹住桶的上边缘,行驶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速度不得过快,不得碾压在凸起物上,防止因震动货物滑落;在通道比较狭窄时,减速慢行,防止桶壁被尖锐物划破造成物料洒落。

3)、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6、保养规定

1)、新叉车累计工作每250小时保养一次,旧叉车累计工作每150小时保养一次。保养时, 要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2)、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时,由司机上报车间,车间要及时通知设备基建部,由设备基建部联系或安排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车间通知设备基建部进行外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灌装车间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叉车保养责任人(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7、柴油机的保养:

保养必须有保养记录,保养分类如下:

日保养:

一级保养(累计工作50h,汽车约行驶2500km)。

二级保养(累计工作250h,汽车约行驶12500km)。

三级保养(累计工作1000h,汽车约行驶50000km)。

8、叉车日点检项目

1)、渗漏检查:燃油、液压油、水

检查发动机、液压管接头、水箱以及驱动系统是否漏油或漏水,用手触摸和目测检查,严禁使用明火。

2)、轮胎气压

检查叉车的前后轮气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制动液量检查

检查制动液油杯。查看制动液量是否在刻度范围内,如液量不足补加,并检查制动管路内是否混入空气。

4)、发动机机油量检查

叉车应放在平地进行机油量检查;冷机时检查油位,可准确检查。具体方法:先拔出油标尺,擦净尺头后重新插入并拉出,检查油位是否在两刻度线之间。

5)、电解液液位检查

电瓶盒上有上下液位刻度线,如电解液位不在正常范围,应加蒸馏水到顶线。

6)、液压油箱油位

工作油箱内油太少,管路中会混入空气。油太多,会从盖板溢出。油位应在二刻度线之间。

7)、制动踏板、微动踏板、离合器踏板检查

踩下各踏板,检查是否有异常迟钝或卡阻

8)、手刹车

车辆缓慢行驶,拉上手刹车手柄,车辆被制动停住。要求车辆不发生偏离。

9)、v型皮带下垂

关掉发动机,用手指在两个皮带轮的中间向下作用10kg力,检查下垂量是否在符合规定值(12—14mm)。如果皮带已被拉长,没有调整余量或被割破或有裂纹, 应 及时更换。

10)、液力变速箱油位

打开检查盖,拉出油标尺,检查油位是否在刻度之间。

11)、换挡手柄

检查换挡手柄是否松动,换挡时是否平稳。

12)、起升手柄、倾斜手柄、属具手柄

检查起升手柄、倾斜手柄是否松动,回位是否良好。

13)、燃油量

燃油表安装在仪表板上,每天工作后检查油位。每天工作后加注燃油,有助于防止水蒸气在油箱内凝结。

14)、转向灯

拨动转向灯操纵手柄,检查转向灯是否正常

15)、门架

操纵起升手柄、倾斜手柄,检查门架起升、下降前后倾斜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声响。

16)、链条张紧度检查

货架提高10——15cm,门架垂直,用拇指按压链条中部,检查左右链条张紧程度是否一致。

17)、排气检查

燃烧颜色燃烧情况是否正常

无色完全燃烧正常

黑色不完全燃烧不正常

蓝色烧机油不正常

白色燃烧室进水不正常

18)、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叉车外观是否有车体摩擦、磕碰痕迹;标识牌脱落;油污、灰尘;油漆脱落,生锈痕迹。

8、相关记录表

1)、叉车维修保养记录表

1、经培训并持有驾驶执照的司机方可开车;

2、在开车前检查各控制和警报装置,如发现损坏或有缺陷时,应在修理后操作;

3、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负荷,货叉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尖挑货物;

4、平稳地进行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 ;

5、装物行驶应把货物放低,门架后倾;

6、坡道行驶应小心行驶,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后退行驶,上、下坡忌转向,叉车在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

7、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空隙;

8、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或在货叉下行走;

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11、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门架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须采取防护措施;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并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

13、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机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

14、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发动机熄火并断开电源,将手制动拉好,在坡道停车时,还须用垫块垫住车轮。

要使叉车工作正常可靠,发挥叉车潜在能力,要有经常维护措施。技术维护保养措施,一般为:

1、日常维护,每班工作后。

2、一级技术保养,累计工作100小时后,一班工作制相当于2周。

3、二级技术保养,累计工作500小时后,一班工作制相当于一个季度。

1、 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2、 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3、 检查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4、 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5、轮胎气压检查:不足应补充至规定值,确认不漏气。检查轮胎接地面和侧面有无破损,轮辋是否变形。

6、制动液、水量检查:查看制动液是否在刻度范围内,并检查制动管路内是否混入空气。添加制动液时,防止灰尘、水混入。向水箱加水时,就使用清洁自来水,若使用了防冻液,应加注同样的防冻液。水温高于70℃时,不要打开水箱盖,打开盖子时,垫一块薄布,不要带手套拧水箱盖。

7、发动机机油量、液压油、电解液检查:先拔出机油标尺,擦净尺头后插入再拉出检查油位是否在两刻度线之间。工作油箱内油位应在两根刻度线之间;油太少,管路中会混入空气,太多会从盖板溢出。电瓶电解液也同样要处在上下刻度线之间,不足则要加蒸馏水到顶线。

8、制动踏板、微动踏板、离合器踏板、手制动检查:踩下各踏板,检查是否有异常迟钝或卡阻。手制动手柄的作用力应小于300n,确认手制动安全可靠。

9、皮带、喇叭、灯光、仪表等检查:检查皮带松紧度是否符合规定,没有调整余量或破损有裂纹,须更换;喇叭、灯光、仪表均应正常有效。

10、 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1、 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2、 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3、 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4、 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5、 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6、 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7、 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8、 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9、 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10、 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11、 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1) 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2) 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3) 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4) 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12、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除按一级技术保养各项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

1、 清洗各油箱、过滤网及管路,并检查有无腐蚀,撞裂情况,清洗后不得用带有纤维的纱头,布料抹擦。

2、 清洗变矩器、变速箱、检查零件磨损情况,更换新油。

3、 检查传动轴轴承,视需要调换万向节十字轴方向。

4、 检查驱动桥各部紧固情况及有无漏油现象,疏通气孔。拆检主减速器、差速器、轮边减速器,调整轴承轴向间隙,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5、 拆检、调整和润滑前后轮毂,进行半轴换位。

6、 清洗制动器,调整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片间的间隙。

7、 清洗转向器,检查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8、 拆卸及清洗齿轮油泵,注意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9、 拆卸多路阀,检查阀杆与阀体的间隙,如无必要时勿拆开安全阀。10、 检查转向节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11、 拆卸轮胎,对轮辋除锈刷漆,检查内外胎和垫带,换位并按规定充气。

12、 检查手制动机件的连接紧固情况,调整手制动杆和脚制动踏板工作行程。

13、 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如与要求不符,必须拆下充电。

14、 清洗水箱及油散热器。

15、 检查货架、车架有无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必要时补添焊牢。

16、 拆检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更换磨损的密封件。

17、 检查各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必要时进行调整。

新叉车或长期停止工作后的叉车,在开始使用的二星期内,对于应进行润滑的轴承,在加油润滑时,应利用新油将陈油全部挤出,并润滑两次以上,同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1、 润滑前应清除油盖、油塞和油嘴上面的污垢,以免污垢落入机构内部。

2、 用油脂枪压注润滑剂时,应压注到各部件的零件结合出挤出润滑剂为止。

3、 在夏季或冬季应更换季节性润滑剂(机油等)。

叉车的保养分为四类,即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日常保养是每天都要进行的保养,通常每工作50小时后进行一级保养,每工作200个小时后进行二级保养,每工作600个小时后进行三级保养。

8、叉车的日常保养具体内容有:(1)检查发动机曲轴箱和空气滤清器内的机油量,燃油箱内的燃油量以及散热器内的冷却水量,不足时按要求添加。(2)检查蓄电池内电解液面的高度,视需要而添加,并保持盖子气孔畅通,极柱与导线接头接合紧密牢固。(3)检查液压制动器和手制动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视需要加注制动液和排除系统内的空气。(4)检查视轮胎气压并清除嵌入胎纹的杂物。(5)检查车辆液压系统油箱中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头等处有无渗漏现象。(6)检查灭火水箱的水位。(7)检查仪表、灯光、喇叭等的工作情况。(8)上述各项检查完毕后,起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并检查传动系、制动系以及液压升降等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1)检查发动机的油量、机油粘度及机油中的脏污程度。

(2)清洁蓄电池,视需要添加蒸馏水。

(3)检查风扇皮带外表及其松紧度。

(4)检查变速箱、驱动桥及工作油泵、水泵驱动装置有无异常噪声。

(5)按要求在离合器、制动器纵连杆各部位加注机油或润滑脂。

(6)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活塞杆的磨损情况,若有轻微擦伤痕

迹可用油石或细砂布磨平。

(7)检查并紧固轮胎的螺栓、螺母。

答:(1)清洗发动机油底壳、曲轴箱及油滤清器内部,更换新机油。

(2)清洗燃油箱并检查燃油管路和油泵的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3)检查分电器断电触点并调整期间隙。

(4)检查、紧固发电机各外露部位的螺栓。

(5)检查蓄电池的放电量,并视需要进行充电。

(6)更换散热器内的冷却水。

(7)检查、调整离合器和制动器踏板的自由行程以及车轮制动器的制动间.

(8)排放工作油箱底部的沉淀杂物和积水,清洗滤网并视情况添加新油。

(9)检查两起重链的松紧程度是否一致。

(10)检查货叉卡铁及货叉踵部有无变形、开裂等现象。

答:(1)调整气门间隙。

(2)测量气缸压力并检查不合要求的原因。

(3)检查离合器的工作性能,视需要加以调整。

(4)检查方向盘的自由行程及转向系拉杆的连接情况,并检查转向节销和转向扇形臂架销轴的磨损情况。

(5)检查离合器及制动踏板轴的轴承磨损情况。

(6)全面清洗叉车,并检查和紧固所有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

1.1为了加强厂内叉车的机动性、灵活性、安全性,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保障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叉车的维修、保养。

2.1经相关部门培训并持有叉车驾驶证的人员方可驾驶叉车。

2.2叉车驾驶员应了解叉车的型号、性能、状态,并熟记《叉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培训内容及《叉车操作手册》。

2.3每部叉车规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和一级技术保养。

2.4人事部负责公司叉车驾驶证存放,并通知安排驾驶证年审。

2.5司机负责相应的叉车维修记录的保存。

2.6设备部负责叉车的年审安排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3.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件状态为主。每班工作前,由叉车驾驶员进行,检查项目根据叉车种类决定,并填写《叉车维护保养记录表》。

3.2 全车各部位吹尘、清洁,重点是全车马达、电控线路板、发电机、空气格、水箱热片、散热器的外表面的除尘。

3.3电池充电,放电深度达80%时需立即充电。

3.4检查电池是否需要加蒸馏水,充电后,如水位不够,需加水。

3.5检查水箱是否要加水,天冷必须加防冻液。

3.6起动前,检查发动机机油位。

3.7全车润滑,包括链条、门架、黄油嘴。

3.8检查轮胎的磨损情况。

3.9检查电线(缆)及插头是否破损 。

3.10灯光信号、喇叭、倒后镜是否正常无损。

3.11检查是否有异常声音或异常感觉。

3.12检查是否有漏油现象,包括油喉、液压泵、液压阀、齿轮箱、刹车总分泵等。

3.13检查是否有任何螺丝、固定架等松动(松脱)现象。

3.14检查刹车系统是否正常

3.15检查仪表盘有无异常显示。

3.16定期更换空气滤清器,冷却水等

3.17低温季节(在0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或加注防冻液。

3.18叉车在检查或保养中发现异常问题须维修的,,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需要更换零部件等费用产生的,填写《叉车维修申请单》,由各领导签字后执行。

3.19维修保养前,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规范操作。

4.1电瓶会产生氢气,有可能引起爆炸,严禁任何火焰或火花产生。电瓶在储存或充电时务必在通风良好处,但不要在抽风口处,避免酸雾造成腐蚀。

4.2电瓶液内含腐蚀性液体,有可能引起严重灼伤,须避免接触皮肤、眼睛或衣服。若不幸发生意外,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速就医。

5.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拟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73 字

+ 加入清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务必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务必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持续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务必立即关掉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务必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务必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务必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7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确保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危险化学药品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对危险化学药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由仪器室管理员兼管。

二、对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专柜摆放,不得与其它仪器一起摆放,且对药品专柜要上锁。

三、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向仪器管理员办理借还登记手续,方可使用。

四、实验员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掌握药品的性质、使用方法,了解实验的概况和熟悉仪器的装备情况及实验步骤。

五、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要在实验员的指导下进行,并要求严格遵守药品的使用方法进行正确的规程操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管理人员要做到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是否泄漏情况。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外借。

七、如出现危险化学药品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40 字

+ 加入清单

1.名称: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2.目的:规范公司危险作业程序,防范事故,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

3.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4.名词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安全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且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包括: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无牢固栏杆、平台,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b)动火作业:在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的禁烟火区,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c)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d)带电作业:接触电压超过36伏带电部分的作业或用操作工具、设备或装置在带电区域的作业;e)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f)受限空间作业:进入管道、容器、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的作业;

g)其他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作业。

5.参考文件/资料:

6.职责:

6.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a)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b)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c)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6.2监护人的职责

a)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b)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c)在发生危险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d)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6.3安全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a)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b)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c)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6.4审批人员的职责

a)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b)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c)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7.内容:

7.1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负责,控制重点,及时申报,措施到位”的原则,也就是对各类危险作业要实行公司级、部门级两级管理,并实行申报审批制。凡是危险作业,各部门必须按规定填报“危险作业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7.2危险作业审批

7.2.1危险作业部门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需经安全技术论证,并报总经理审批。

7.2.2危险作业由承包商(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则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由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办理。

7.2.3如情况特别紧急没有时间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部门必须报公司安环部,经相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2.4对危险作业进行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就可批准作业。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安全措施。

3.5危险作业必须在“危险作业审批单”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超过时间的,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7.3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7.3.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在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作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安全管理员的组织监护下,方可作业。

7.3.2作业前,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7.3.3危险作业负责人为危险作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且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7.3.4危险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7.3.5危险作业的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管理人员、审批人应按职责要求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7.3.6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并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7.3.7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7.3.8危险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危险作业的负责人、监护人、安全管理人员、审批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停止不能保证安全的危险作业。

7.3.9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7.3.10应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就进行作业的,公司安全部门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并提请公司安委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4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7.4.1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7.4.1.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7.4.1.2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7.4.1.3高空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7.4.1.4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7.4.1.5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4.1.6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7.4.1.7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且应高挂低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低挂高用或平挂用。

7.4.1.8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4.1.9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7.4.1.10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7.4.1.11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4.1.12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空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7.4.1.13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7.4.1.14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7.4.2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7.4.2.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7.4.2.2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7.4.2.11规定执行。

7.4.2.3凡处于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7.4.2.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4.2.5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7.4.2.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7.4.2.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7.4.2.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7.4.2.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7.4.2.10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7.4.2.11具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动火作业前,通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7.4.2.12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4.3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7.4.3.1动土作业前,相关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7.4.3.2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7.4.3.3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4.3.4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7.4.3.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7.4.3.6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7.4.3.7在化学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学危害物质泄漏时,相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7.4.3.8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4.4带电作业安全要求

7.4.4.1通过人体的电流必须限制在安全电流1mA以下。

7.4.4.2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严格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电工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

7.4.4.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必须经过现场勘察,编制相应操作工艺方案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7.4.4.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

7.4.4.5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杆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5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94 字

+ 加入清单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和高度15m以上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4、现场各种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必须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柴油库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柴油库房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8 字

+ 加入清单

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转,杜绝浪费,对井下柴油库实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井下单轨吊柴油库

1、为保证沿途运输安全,整桶柴油下井必须使用专用车运输。

2、井下必须设专用柴油库房,严禁在柴油库外存放,柴油库必须经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柴油库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0。2立方米防火沙,并设管理牌版,明确责任人。

4、柴油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空桶,柴油桶必须上台、摆放整齐、标志清晰正确。

5、所用柴油必须符合标准,不得将不同规格柴油混合使用,柴油库必须要保证干燥。

6、柴油库内必须杜绝火种,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和从事可能产生火火花的作业。

7、加油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油的速度,发生跑、冒、漏油时必须清理好现场。

8、加注柴油器具,必须使用专用油抽子,不可与其它器具混用,加油器具不得乱扔乱放。

1、整桶柴油下井未使用专用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正职50元。

2、井下柴油库未经机电科验收私自使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分管人员)、正职50元。

3、井下未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柴油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分管人员)、正职50元。

4、柴油库防火设施配备不全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单位正职50元。

5、井下柴油库内油桶未按规定上台上架,每桶罚正职20元;油桶密封不严的,或油抽子未入罩存放罚责任人20元,联责机电负责人(分管人员)、正职各10元。

6、柴油库不符合规定的,罚正职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库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7 字

+ 加入清单

一.目的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烟火”、“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分区堆放,不得在同一区域乱堆、混放且必须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在保持通风、干燥的同时还要做好防涝、防滑、防中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可上货架,大包装可堆码,但堆高不得超过2米,垫底应垫高10厘米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方便存取和辨认。

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和有效期,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

8.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干净。禁止存放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

9.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10.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领用或装卸前,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上报相关部门。

11.在领取或装卸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且在领用时认真填写和上下帐做到交接清楚明了。

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库房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上锁,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并请相关部门监督、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库房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62 字

+ 加入清单

一、产品的入库与验收

1、产品入库。外购产品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供应人员填写的《采购入库清单》仔细核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2、对需要质量验收的产品,入库时先标识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品质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产品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需隔离堆放,并标识“不合格品”标识。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5、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6、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清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7、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8、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9、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二、产品的出库与发放

1、凡属产品配套设备,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专人来领取配套设备,严格按《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2、单位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产品领料单》发放。

3、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产品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4、废品库内物资的处理,要有相关领导的签字,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三、物资贮存与防护

1、产品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2、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产品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4、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立卡设数,对设备工量具等勤清点检查,以防生锈,发放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产品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6、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产品,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7、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保质期限经品质部合格的库存产品)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四、应急情况处理

1、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库房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7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库房材料的管理,规范库房材料领取程序,减少不必要材料使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材料领取管理制度如下:

1、库房所有物资材料必须上架管理,每件物资材料必须上卡片、编码,归类码放。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2、在领取过程中,必须在领料单据上注明物资使用时间名称同时领取人和发放人签字确认,不准不签或带签。否则罚款50--100元。

3、领取人员领取物资后,库房必须建立健全领料单据存档制度,必须将领料单据保存完好,有待候审。否则罚款50--100元。

4、当班领料单上库房没有时,必须把领料单上字据销毁,否则罚款50--100元。

5、当天未使用的材料要及时回库登记,否则罚款50—100元。造成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6、无特殊情况井下不准大量存放材料,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7、库房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否则罚款100元。

8、领取和回库材料需分类码放整齐,不准乱扔乱放,否则罚款50—100元。

9、领取材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认可后,方可领取,否则罚款100—200元。

10、月底物料领取发放账单对口,对发放员奖励100元,如发放有误差对发放员罚款100员。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39 字

+ 加入清单

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2024年最新库房管理制度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271 字

+ 加入清单

1、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库房。

2、做到每天上下班时,必须要检查电源是否关好,门锁是否锁好。

3、要熟悉自己所管的物品,做到心中有数,决不影响货品的发放,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收货时按质按量验收,认真详细填写入库单。

5、发货时要开出库单,坚持部分物品以旧换新。日记帐,日清日结,帐面与实物相符。

6、在不影响客人使用下,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

7、商品必须按类别堆放,经常保持库内干燥整洁。

8、每月进行一次大盘点,定期与财务核对。

9、库房根据库存数量的多少,填写进货计划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货。

10、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