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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实用20篇)

承包了建设工程,在工程开展前一般需要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你知道包工不包料建设工程合同是怎样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包工不包料建设工程合同,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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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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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20__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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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借款合同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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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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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建设工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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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甲方与 (以下称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联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6.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7.合同价款:元 ¥元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甲方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实施对工程的监督管理。

2.协助协调乙方与发包人、监理的关系,实行业务对口管理,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资料、表格,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形象策划等方面,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责。

5.甲方负责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严格履行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责任、义务时,若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冲突时,执行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没有约定的,应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的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施工生产活动,严格执行甲方、监理、发包人的指令,确保协议(合同)顺利履行。

3.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

4.乙方进场的管理(须持证)人员和主要工种(须持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造价已包含实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各项费用(含交缴管理费等)。甲方可对上

述工作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对工程施工中工期、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按要求返工、修改,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范要求实施并承担费用,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发包人)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范要求实施现场管理,在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完善,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现场达到 级文明工地标准。

9.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害,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专业人员与甲方的专业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口(或共同与监理、发包人进行专业对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与监理、发包人发生工作联系,与监理、发包人之间的一切技术、经济文件,所有往来函件必须经甲方登记、记录并保管。

13.每月(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时提交其它有关报表。

14.乙方负责为甲方(若有约定时应包括监理、发包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因甲方(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工程款发生拖欠,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6.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7.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的垫资及其拖欠工程款的催要,若发生垫资或变相垫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由此产生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影响甲方利益。

18.乙方自行承担发包人不能及时提供材料、设备、支付工程款项及其它原因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包括工程停建、缓建)造成乙方自身及其甲方的损失。

19.乙方只能以自身名义负责本工程项目发生的一切债务,甲方不负连带责任。乙方不得因拖欠他人款项向甲方提出索赔、诉讼。若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约雇佣劳务、采购物资、租赁设备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0.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盈亏责任。

21.因经济等纠纷产生的或诉讼案件所发生的赔偿性经济支出和其它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

22、承担本工程发生的应由甲方对发包人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本工程保修及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

1.本工程乙方向甲方上缴管理费(不含应缴税费)为工程造价的应缴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应缴税费包括本工程所须缴纳的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工程招投标期间的费用、以甲方名义交付的进驻工程所在地必须发生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各项收费,规定以外的各项收费和摊派费用。

3.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策划及其实施的费用、临时设施(包括甲方、监理、发包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顺利实施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其过程中发生的经营(招待)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含“五险一金”每人每月元,包括享受节假日探亲期间)、享受探亲假的往返路费由乙方承担,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员和财务人员收支工程款)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仍需滞留现场配合乙方参与结算、整理竣工资料时,其工资仍由乙方承担(标准同上),因工程出差(包括甲方另派其他人员和财务人员收支工程款)所发生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

6. 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五险一金”由乙方承担(每人每月且随甲方交缴额度的变化调整)。

7.管理费及其税费的交缴:甲方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扣除管理费、应缴税、费、经营(招待)费用、派驻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以及其它应扣、缴(交)的费用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完工时收取完全部管理费,竣工结算一经确定,甲方即按结算价款一次调整结清收取完全部管理费。

8.(也可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何时、何额度及其总额控制。(或按总包合同约定)

9.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由主管施工员(工长)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并经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或由甲方派驻工地代表直接签署完工(竣工)验收单,经甲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批准后方能(生效)支付。

10.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乙方应在甲方的监督下合理使用工程款,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工程施工需要。

11.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其额度不超过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发包人支付)的%(其中预留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保证金各%),当工程竣工后或确认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质量及达到 级文明工地时,且未发生安全事故,分别支付预留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 %的工程款(保证金)。

12.甲方只有在收到发包人相应的工程款(保修金)后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非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修金)时,乙方不能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催收且须保证连续施工。

1.本工程的材料(发包人供应的除外)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按照发包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2.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 天之内,乙方向甲方(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套,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人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因自身资料不合格或不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书),按实与乙方进行工程造价的结算。

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为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保修期。

2.保修金额为工程价款的满后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派人无偿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由乙方承担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

1.乙方不能严格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甲方的责任、义务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在施工中无法保证其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顺利实施,损害甲方形象,甲方有权收回工程,终止协议,另行组织他人施工,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不服从甲方(监理、发包人)管理的乙方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直至将其清出现场。

3.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 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停止施工;

(2)调解机构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3.或者不列争议,在其它内列:本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1.本工程需向发包人交缴工程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维修保函)、发生垫资或变相垫资需求、以抵顶房产方式进行结算付款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风险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工程竣工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款项清收、房产抵顶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以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发包人)支付完工程价款(不含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xxxxxx

甲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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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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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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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监理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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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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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信息技术工程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工程,全文共 1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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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是教育部下发的关于高职高专院校_____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补充规定。以下是工程监理的顶岗实习周记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工程监理的顶岗实习周记范文1

第二周,师傅就给我讲解了资料员的职责和任务,让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工作实质。首先要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

1、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在收到工程图纸并进行登记以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发,由收件方签字确认。负责收存全部工程项目图纸,且每一项目应收存不少于两套正式图纸,其中至少一套图纸有设计单位图纸专用章。竣工图采用散装方式折叠,按资料目录的顺序,对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详图、结构施工图等建筑工程图纸进行分类管理。

2、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分类、登录、归档。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帐,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

确保设计变更、洽商的完整性,要求各方严格执行接收手续,所接收到的设计变更、洽商,须经各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包括图纸会审纪要)原件存档。所收存的技术资料须为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详细背书,并加盖公章。作好信息收集、汇编工作,确保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工程监理的顶岗实习周记范文2

负责备案资料的填写、会签、整理、报送、归档:负责工程备案管理,实现对竣工验收相关指标(包括质量资料审查记录、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作备案处理。对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备案资料核查。严格遵守资料整编要求,符合分类方案、编码规则,资料份数应满足资料存档的需要。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做到完整、及时,与工程进度同步:对施工单位形成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物资资料及验收资料,按施工顺序进行全程督查,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按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立卷移交公司。文件材料移交与归档时,应有“归档文件材料交接表”,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竣工验收后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工程监理的顶岗实习周记范文3

负责对施工部位、产值完成情况的汇总、申报,按月编制施工统计报表:在平时统计资料基础上,编制整个项目当月进度统计报表和其他信息统计资料。编报的统计报表要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严格审查核对,不得多报,早报,重报,漏报。

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对签订完成的合同进行收编归档,并开列编制目录。作好借阅登记,不得擅自抽取、复制、涂改,不得遗失,不得在案卷上随意划线、抽拆。

负责向销售策划提供工程主要形象进度信息:向各专业工程师了解工程进度、随时关注工程进展情况,为销售策划提供确实、可靠的工程信息。

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进场开箱资料)的保管: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技术资料分类保管交资料室。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一项基建工程进行鉴定验收时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分级保管交资料。

工程监理的顶岗实习周记范文4

协助项目经理对内协调公司、部门间,对外协调施工单位间的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及外来人员的联络接待工作,树立企业形象。

负责工程项目的内业管理工作:汇总各种内业资料,及时准确统计,登记台帐,报表按要求上报。通过实时跟踪、反馈监督、信息查询、经验积累等多种方式,保证汇总的内业资料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状态和责任,能够真实地再现施工时的情况,从而找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对产生的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和整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有效地利用内业资料记录、参考、积累,为企业发挥它们的潜在作用。

负责工程项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文件收发、归档工作。负责部门成员考勤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等经费报销工作。负责对竣工工程档案整理、归档、保管、便于有关部门查阅调用。负责公司文字及有关表格等打印。保管工程印章,对工程盖章登记,并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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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7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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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 】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壹】比选;

【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

【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加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___ 第一章 总 则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 其中包括各项权利, 义务和商业风险, 收益。___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___ 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担乙方不承认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___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二章 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___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___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理代权、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定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收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同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第三章 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定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___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___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___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___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___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___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单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乙方的代理资格不满足该项目要求的除外。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办理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文,技术资料、图纸等),包括向乙方介绍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订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各种文件提出修改、予以审核、批准或认可;

5、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6、依法确定中标人和签订承包合同;

7、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本合同前,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8、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或协助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9、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___ 省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要求,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保证代理行为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

2、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

3、保证全面完成合同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4、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和招标投标备案情况向委托人(甲方)报告,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5、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甲方审查同意;

6、严格按《___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相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手续,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

7、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围开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

8、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9、乙方不得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

10、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乙方专有。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乙方也应至少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11、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诺的事项(义务);

12、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 】收取。

【壹】规定收费标准;

【贰】规定收费标准上浮______ %;

【叁】规定收费标准下浮______ %。

(收费的依据为20xx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xx]1980号)和20xx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xx]857号)。公开比选的必须以乙方在《代理申请书》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为准,另行约定的无效)。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备案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分阶段或分标段招标的,完成一阶段或一部分标段可分批分期支付。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两次招标失败后,采用比选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签订并按规定备案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因招标代理机构的过错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乙方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按规定出售招标文件(不含所附的设计文件)后,不得再要求甲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费用或收取其他费用。

五、代理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公告(招标信息)发布费用;

2、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费用;

3、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费用;

4、招标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但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开标、评标场地费及规费,包括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中应由招标人(发包方)支付的部分;

6、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及招标失败后组织比选等的费用(因招标人的过错引起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因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相关资质的;

5、因招标代理机构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

6、乙方被市场禁入的;

7、有证据证明招标代理机构损害(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7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但应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三、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四、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除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同意甲方有特殊情况可自行完成的外,甲方应重新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无权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___

二、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以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全部退还并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部赔偿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则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部赔偿甲方。___

三、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___

四、不可抗力:___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可协商延长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由发生后______ 日内(如三日、五日)通知对方,若因延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___

一、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___

二、如对合同的条文理解发生歧义,双方约定由《代理合同》规范文本制定部门作出解释(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___

三、如通过上诉办法不能解决争端,双方同意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壹】双方自愿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名称,如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清算和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文的效力。

四、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双方也可以签订不与本合同相抵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和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报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被认定为无效的,或错误确定中标人的,本合同自始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___ 份。其中,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供三份备案(备案后,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留存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四、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但补充条款与正文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正文为准。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和开户情况如下:

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等级及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但补充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与补充条款之前的正文条款相抵触,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以正文为准。如无补充条款,则打上斜杠/。)

___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 月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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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招标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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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法人代表:

审批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2)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3)施工用水、电;

(4)有关勘探资料;

(5)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都江堰市建设工程招标办(以下简称市招标办)的批准,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的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还有具有都江堰市建设委员会批准进入本市投标的证明)

(三)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单位只对末中标单位作适当的标书编制补偿,补偿金额为万元。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负。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答复送至所有投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交市招标办核准。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进所能补充通知内容考核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投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动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表。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入招标单位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2)可变价格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彩下列第种方法。

(1)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量、单位和合价及各种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位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间的基础单价和合价中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应分为一号示、二号标分别密封,其中一号示为经济标包括: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3)施工组织设计

(4)项目班子的配置

(5)造价优惠承诺

(6)安全信誉

(7)总式期

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全时,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和添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小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收到图纸时与图纸押金一并提交招标单位。

2、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回(无息)。

(十)招标答疑会

1、招标单位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2、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须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得须标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市招标站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单位将按本文件第(六)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一)评定标办法

评定标办法应执行的规定,按百分制打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间位。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单位按本文凭第(八)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按规定计算机软盘。投标文件正本和软盘如有不一致之处,一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脸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村和计算机软盘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并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以书面形式缶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上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十六)开标

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会议,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都江堰市招标办进行指导和监督,被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3、投标单位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2)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业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投标书未经录入软盘的;

(5)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招标单位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评委名单、被查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情况,并宣读投标单位投标书。

5、唱标顺序按现场抽签的顺序进行。

6、招标单位宣读经过审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标底。

七、评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根据在都江堰市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织进行。

2、评标办法。本工程按上列第方法进行评标。

(1)单因素评标:是指仅对人格因素进行评定,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2)综合因素评标:是指对价格、信誉、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和业绩等因素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影响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十九)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评标有关资料报送市招标站,经核准同意后由市招标站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织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十)签订

1、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将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未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预缴保证金全额给予退回。

第二章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条件采用示范文(GF910201)的《合同条件》。

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单位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报,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单位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单位鉴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单位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事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下额工期为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条。

1、国家定额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和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和延误、障碍、阻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且出现的,但不是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技术原因,乙方不能按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条。

按合同工期推迟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限额为。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四)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条实施奖励。

(1)按支付赶工措施奖。

(2)按支付提前竣工奖。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奖励。

二、质量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乙方自报的质量等级达到优良以或优良以上,甲方将按下列第条支付质量奖。

(1)乙方投标承诺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

(2)按合同价格%。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3、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条支付赔偿金。

(1)按合同价格%。

(2)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的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一经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调整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

正式合同签署后并在开工以前,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开工后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分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工程款支付

四、材料设备供应

(七)四方供材料、设备

甲方供材、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另见附表)。

(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从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选采购。

五、保修

(九)保修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限、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3、甲方将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起将自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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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3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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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

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鉴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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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借款合同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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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职务:xxxxxx

地址:xxxxxx邮码:xxxxxx电话:xxxxxx

贷款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职务:xxxxxx

地址:xxxxxx邮码:xxxxxx电话:xxxxxx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xxxx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xxxxxxxx年xxxxxxxx月起至xxxxxxxx年xxxxxxxx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 xxxxxxxx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xxxxxxxxxxxx(盖章)贷款方:xxxxxxxxxxxx(盖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代表人:xxxxxxxxxxxx

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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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施工安全环保承诺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1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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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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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勘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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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 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定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按现行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勘察,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变形及稳定计算、基础施工提供有关岩土技术参数和建议。

1.6承接方式:承包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

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

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

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 年_ 月_ _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按《广西工程勘察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__年版)价格文件执行;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 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 %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的 %的工程进度款,计 元;勘察工作外业结后 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 %,计 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 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关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30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在工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 ;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钦州市钦北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 贰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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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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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人:                            签订地点:

监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包人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专用合同条款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                                                                 。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                                      。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             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             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                 。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              。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监理报酬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 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                                                                 。

其他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                                       。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                                           。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                            。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                                         。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                                         。

附加协议条款:

合同附件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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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劳动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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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和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以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省和广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兼职以及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甲方上级单位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投标优先权。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检举,被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款1-3倍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由甲方索贿人承担。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导致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廉洁协议是工程承发包中甲乙双方的行为规范,应共同遵守,搞好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方签署后协议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办部门一份,监察部门一份。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并经考核单位考核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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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生产管理合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工程,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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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企业的安全意识,确保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经营,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企业必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运输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运输的第一责任人,保障企业的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安全条件,并对安全生产运输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

2.企业要完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车辆和驾驶员纳入企业集中统一管理,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企业应制订重特大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企业必须建立驾驶员培训考核机制,凡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领取从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工作。

4.企业必须建立驾驶员及车辆的安全行车档案,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装载的情况,并负责组织驾驶员定期进行体检。

5.凡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6.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的视情修理和强制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车辆技术检测,确保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7.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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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招标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3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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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_______楼新建工程,按照已办理招标申请,并报经省(市)招标办批准,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及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

1.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

1.3计划批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勘测单位: _________________

1.5设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1.6招标代理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

1.7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1.9工程结构概况

本工程类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工程建筑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工程主要使用功能:_________。

1.12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资料齐全。

1.13施工现场四通一平情况(包括地理、气象、地形、地质、水文、水源、供电、物源、通讯、交通运输及可供利用的旧建筑物等情况)

1.1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特定材料设备,以及对防水、防腐、防污染、地下、水下特殊工程施工的要求。(无)

1.15大中型工业、公共建设项目用电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高中楼装饰装修工程,另列工程量清单;(无)

2.招投标有关事宜

2.1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下列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⑩项中的第②③项内容。

①大型土石方工程,

②基础施工

③土建工程

④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

⑤设备安装工程

⑥装饰工程(系指二次装修工程)

⑦采暖、通风、电视、电话、除尘工程

⑧附属建筑物工程

⑨构筑物工程

⑩拆迁、四通一平工程。

2.2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中标造价,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否则取消该单位对该工程的中标资格,由建设单位报经省(市)招标办批准后从未中标单位中选定一单位承包。

2.3投标报价:

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建筑市场行情,以及各施工企业自身承受能力报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

工程量清单数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编制;

工程量清单工、料、机计价参考X市建设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和市场调查价格信息;

工程量清单计费参考X省公布的建设工程取费率,各企业报价按自身实力确定。

2.4工期与质量要求

2.4.1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在某些方面00X年X月X日开工,总工期按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确定。要求投标单位按定额工期适当提前的原则自行确定投标工期,并具体明确投标工期日历天数。

2.4.2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竣工时必须达到优良工程质量标准;为了达到目的优良工程标准,中标单位必须委派Ⅱ级以上项目经理任项目负责人,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技术负责人(或具有5-8年以上施工经验的人员或助理工程师任技术负责人,具有5-8年以上施工经历的人员(或类似具备工程施工经历的人)任施工员。

2.5投标须知

2.5.1关于投标书的编制与投送

2.5.1.1标书必须具备下列内容;投标书一式三份,商务标一正本二副本,技术标不分正副本。

(1)封面: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法宝代表姓名、填报日期。

(2)投标书目录

(3)投标书汇总表,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4)投标书综合说明:包括:①投标书编制依据;②投标报价依据,优惠条件及各项费用计算说明;③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质等级、职工人数、经济技术、管理人员、资产资金、技术设备、施工经历、近两年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④对招标书有关要求的答复及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⑤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投标报价:以工程总报价为准(大写)

(6)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①施工方案、施工方法;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③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工期的主要措施。④选用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进出场计划⑤劳动力需用量及进出场计划。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图⑦其他需要说明的施工技术问题等。

(7)施工组织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安全员、资料员及其他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2.5.1.2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书和设计图纸、资料认真编制招标书,密封后于20xx年X月X日上午8:00-8:30时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集中包装贴上密封条,并经各招标单位代表在密封处签名后,交由招标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按机密文件保存。

2.5.2关于招标答疑与现场查勘。

2.5.2.1本工程于__月___日____时,招标单位在现场组织现场查勘。

2.5.2.2本工程于___月___日___时,在招标单位进行招标答疑。请各投标单位对招标书和施工图中不清楚的问题,统一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2.5.3关于招标答疑与现场查勘

2.5.3.1评标组织

本工程由招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邀请的经济、技术专家、其他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招标办、公证部门及招标单位的监察部门的代表负责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2.5.3.2开标时间

本工程定于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在__________市招标交易中心开标,请各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不超过3人)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也不得无故中途退场。

2.5.3.3评标原则

在评标中坚持平等、自主、客观、公正和注重信誉的原则,力求标价合理,工期适当,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方案可行。

2.5.3.4评分原则及毫不相干办法

本工程采用_______市招标文件中的计分评标办法,对报价(或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力与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后评分,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总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如有两个单位并列第一的,以投标报价得分者为中标单位。

2.5.4关于无效标书的规定

2.5.4.1标书逾期送达。

2.5.4.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5.4.3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2.5.4.4投标书未按招标书要求编制或字迹辨认不清的。

2.5.4.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5.5关于投标纪律

参加本工程的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下列纪律规定。

2.5.5.1不得哄抬标价、不准串通投标。

2.5.5.2不得虚报企业资质等级及其他有关资料情况。

2.5.5.3不得与招标方有关人员勾结,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

2.5.5.4不得扰乱招标会场秩序。

2.5.5.5招标单位人员和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作为投标单位的代理人参与投票活动。

2.5.5.6本工程招标投标整个活动中,各有关人员必须有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更不得有行贿、索贿行为。

凡有违反上述纪律的行为,严格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5.6.其他事宜

2.5.6.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书和其他有关资料,应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投标单位在投标书送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退回;中标单位交纳的保证金于签定合同后七日内退回;投票单位在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后退出投标活动的;中标后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5.6.2投标单位中标后,在七天内凭中标通知书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其合同条款应根据招标书、中标单位投标书的内容及有关规定,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5.6.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费用自理,无论中标与否,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3.合同主要条款

4.本招标书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和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代理单位: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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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承包合同特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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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原为承揽合同的一种,属于完成不动产工程项目的合同。但是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完成,所以建设工程合同除具有一般承揽合同的特征以外,还具有一些自己的特点

(1)合同主体一般为法人。本条并没有对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作出限制。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再加上我国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一般也只能是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2)合同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所谓工程,是指比较大的复杂的土木建筑。为完成一般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应属于承揽合同。

(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因为涉及城市建设规划,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完成的建设具有不能移动的性质。因此,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的成果验收,国家都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4)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不像以前严格按计划订立,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涉及到国计民生,建设工程合同仍然具有一定的计划性。

(5)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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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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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雇用单位)

乙方:(雇员)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职责

1、甲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2、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义务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因商业泄密造成对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经济赔偿。

2、保密约定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客户名单、合作情况、价格、营销、员工薪酬等,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子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必须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纠纷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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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厂房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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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承包工程

(甲方)承包施工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快速、优质、安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资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甲方提供现场资料员食宿)。

三、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内容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内承包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质监存档资料、备案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存档工作及材料送检工作(测量计量资料除外)。保证所有资料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行施工规范规定、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和装订成册;乙方承担的各项资料符合各主管单位对资料的验收及档案馆的存档规定和配合甲方将技术资料的移交。甲方分包项目由分包单位编辑整理资料(电力埋管、交通信号、园林绿化、亮化等),乙方配合归档。如由乙方编辑整理,费用另行协商。

照片资料由乙方负责收集制作,甲方提供设备。如要求专题片、dvd等制作,费用另行协商。

四、承包单价:

按本工程实际结算价格(以最终签订的结算书为准)的4%计算(包括人工工资、资料形成中的电脑、a4打印机、a4纸张等耗材、一般性送检运输费用)

五、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现行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要求、强制性文件以及质监部门和档案馆的要求整理、编制、装订,必须保证工程技术资料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质监、甲方、监理单位和档案馆的要求,确保甲方顺利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人员设备入场甲方付给乙方铺底金贰万元整(作为本工程包工包料资料前期费用),施工过程中每月支付乙方5000元/月。

领取档案馆资料初验合格证竣工预验收付足乙方95%工资款,其余工资款在资料完整、备案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工期为甲方合同工期。超过工期甲方需支付乙方5000元/月。若因建设单位(报建手续等问题)或其他分包单位原因暂时不能备案,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壹个月内付清全部工资,如需要乙方继续备案,费用另行协商。

七、甲方责任:

1、保证提供乙方需要的办公场所、桌椅、文件柜、空调、复印机等设施。

2、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及伙食,甲方负责材料试验检验费用和配合乙方送检工作。

3、甲方提供试块送检的交通工具,并提供试块制作模具、芯片及试块制作。

4、保证提供乙方完整的设计图纸(蓝图、至少壹套),及时提供各种变更资料。负责重新晒制竣工图的费用。

5、负责及时提供购买的一切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厂家资质等资料。因甲方采购材料不合格引发的问题由甲方解决。

6、负责协调与质监站、安监站及_上级建筑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负责所有验收、评奖、竣工备案的协调费用。

7、根据新规范、新要求需组织的其它验收和资料形成,及参加任何资料承包范围外的奖项所有协调费用由甲方负责。

8、监督施工管理内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完成的责任及义务,督促测量人员及时提供合格的测量资料原始数据,乙方配合打印。

八、乙方责任:

1、保证一般材料、半成品送检试验及时到位,并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2、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不影响本工程各阶段验收。

3、负责与试验室试验人员接洽。

4、配合甲方编辑、打印各类日常办公文件。

5、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积极配合甲方参加任何资料承包范围外的奖项,费用另行协商。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嫖、赌、毒"等违法行为。

九、实验费用:

实验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负责。

十、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由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在不违背甲方提出的正当条件下,乙方有权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及作息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乙方保证办公室作息时间内有人值班。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方具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付清工程资料费用后,本合同书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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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劳务分包合同书建设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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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工程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__-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__-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 )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 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 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 00章总则费用除 0 - 保险费、 02- 竣工文件、 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 00%,单位工程合格率 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 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 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xx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 0000~XX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 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

、合同签订地点 。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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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施工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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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 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 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 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 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 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____元押金,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 月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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