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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是什么意思(通用20篇)

叉车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叉车运行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叉车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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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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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负责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账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意检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即使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拆去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培训几率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戴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收不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者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上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不知,生疏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者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志,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练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战士、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C~10°C)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C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他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C,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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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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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

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第十八条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

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

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

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

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

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二十四条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引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

(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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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2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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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建设、施工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xx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备案。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六、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七、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八、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九、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十、施工单位应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十一、建设单位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十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十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耳塞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作业防护用品的发放、佩戴、使用情况。

十四、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在施工作业方案中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报监理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五、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十六、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十七、供应采购单位在项目采购设备和材料时,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十八、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作业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

十九、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的`作业,施工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二十、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十一、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凡是垃圾散落在公司道路和其他单位卫生区域,应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十三、施工单位不得安排年龄在60岁以上的员工,有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员工从事高处作业、高强度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二十四、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员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夜间严禁安排值班。

二十五、施工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或职业中毒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及时向职业健康安全部报告。

二十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二十七、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图纸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二十八、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生产准备单位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二十九、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单位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建设单位,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

三十、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十一、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逐一归档。

三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三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建筑施工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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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最新版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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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巩固国家文明卫生县城的创建成果,彻底改变社区农业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局面,按照“因地制宜、长效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组环境卫生整治,经社区居支两委共同研究,决定建立社区农业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的目标

1、培养新农民,,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建设新家园,开展社区各农业组环境卫生整治,达到村容整洁;

3、营造新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二、管理的范围

1、农业组道路,沟港堰塘;

2、农户房前屋后;

3、垃圾屋及周围。

三、管理对象

1、农业组各农户;

2、垃圾清运者;

3、农业组卫生管理员。

四、管理的标准

1、农业组区域公路路面整洁,视野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水沟畅通。

2、农户房前屋后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和乱搭乱建,屋内家具摆放整齐,家禽、畜实行集中饲养或圈养,沟渠畅通无垃圾。

3、堰塘、小溪水面无漂浮物和垃圾,无发臭污水。

4、及时清运垃圾或焚烧深埋,无大量堆积。

五、管理的职责

1、各农业组小组长为本组卫生管理员,受社区环卫站长领导。

2、各小组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小组内道路、堰塘、溪沟、农户房前屋后等公共卫生的实施管理。

3、社区与各小组卫生管理员签订卫生保洁合同书,确保小组区域卫生整洁,滤布 环境优美。

4、农户房前屋后落实“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生活垃圾要倒入垃圾屋或焚烧深埋。

六、管理的方式

1、社区每月组织小组卫生管理员对各小组的卫生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设立流动红旗。

2、每年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星活动,并发放星级奖牌。

七、管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社区成立文明卫生创建领导小组,压滤机滤布 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肖向聪任社区环卫站长,吴玲玲任创建专干,全面负责本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2、经费保障,重视农业小组卫生基础设施投入,重视宣传投入,争取每年人均投入3元。

3、宣传先行,在各农业组广泛进行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农民积极参与,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每个季度对小组道路、沟港堰塘、房前屋后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督查,社区创建专干每周要对各农业组卫生进行一次督查,对督查情况要进行记录,并指出整改落实范围。

5、考评,采用每月记分,年终累计,以奖代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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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卫生管理制度2024最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卫生,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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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美化校园,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桐乡市教委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一)建立管理领导小组

(二)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组。(三项竞赛检查组可作为环境卫生检查组)

(三)建立卫生包干责任区将学校划分成若干责任区,责任到班,落实到人。

(四)卫生标准

1、校园内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2、校门外地面无纸屑、烟蒂、瓜皮果壳、泥块等垃圾。

3、草坪内无垃圾。

4、楼梯、走廊及各室地面无灰尘。

5、墙壁、门窗、栏杆、各种物件无污迹、垃圾、灰尘。

6、各室物件安放有序,整洁,美观。

7、厕所干净,无较强臭味,水槽、开水桶干净无异物。

8、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9、自行车停放整齐。

10、教室抽屉干净,清洁工具干净,卫生角整洁,装贴科学有序。

11、办公室内地面干净,桌面无灰尘,物件安放有序、整洁,装贴整齐。

(五)措施

1、坚持综合治理,意识为先,树立“讲究卫生光荣、不爱卫生可耻”的风气。

2、各责任区要划分更小的责任包干区,做到人人有责。

3、充分发挥检查小组的作用。检查小组负责检查记分、表扬批评、教育督促、公布扣分情况等。

(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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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区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通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卫生,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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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物业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物业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物业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物业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物业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物业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物业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物业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物业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物业工作。

七、负责物业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物业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物业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组长在物业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物业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物业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物业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物业保洁员,每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责任区域、责任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接受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和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保持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责任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清洁工职责标准

一、清洁工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情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特别小心,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情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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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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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每个季度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究任务分配、汇报工作情况,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组织科室内部会议。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主要议程为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研究业务动态和汇报个人工作情况,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1)职业卫生管理科设职业卫生业务合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公章,专人保管,并按科室印鉴管理制度,由科主任授权使用。

(2)公章原则上只作职业卫生业务合同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用,不作行政公章使用。

(3)各类公章用于职业卫生业务合同签署、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管理业务等工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健康监护中心的厂企健康检查资料、评价检测中心的厂企评价和检测资料、诊断办公室的职业病诊断材料和诊断鉴定办公室职业病诊断鉴定材料可在本部门存放一年,第二年六月前向职业卫生档案库移交归档。

(2)档案材料进库或调出必须进行登记和统计;

(3)每年对库房档案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报告分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4)除保管人员,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5)库房门窗必须坚固安全,箱柜锁匙专人保管,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6)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注意放火、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尘等;

(7)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遵守:

①凡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填写《档案借阅登记本》,并填写利用目的,

②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室内查,原则不外借;

③查阅档案时不得吸烟,桌面不得放水,不得撕毁、折叠、拆卸、涂改、污损和在档案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追究责任;

④查阅重要材料,需经主管档案工作得领导批准;

⑤各科人员查阅非本人职责范围内得档案资料需经本科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科科长得同意;

⑥非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查阅人员必须与介绍信上的姓名相符,否则不得查阅;

⑦查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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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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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保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保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保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保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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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卫生,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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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

3.1 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 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 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 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 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 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

3.2.6 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 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 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 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

3.6 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 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 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 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 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4.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4.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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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幼儿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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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季节变化,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对幼儿膳食实行民主管理,根据营养需要制定带量食谱,保证按量供给。每月进行一次营养计算及分析。讲究烹调营养,注意食品卫生

3、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儿童和工作人员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按要求定期给儿童体格检查,并进行评价分析,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消毒、隔离、检疫工作。

5、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按要求对不同场所、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幼儿日常用品专人专用,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重视儿童体格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户外活动。

7、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检查,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8、建立健全各种保健账册,规范填写、登记、统计,定期进行分析。

9、建立多种形式的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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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美容院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美容,卫生,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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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管理要则:

1、服务前一定要仔细洗手;

2、顾客使用的物品一定要每人一份;

3、店内消毒、杀菌要彻底(根据材料选用适当的方法)。

4、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管理

二、美容院各个空间卫生要求:

1、更衣室和接待前台

①更—衣室的清洁:使用中性清洁剂,每天用抹布擦洗,保持洁净,里面和外面都要进行。

②更—衣室的气味:每天上班后,立即打开门窗,有明显异味的适当使用空气清新剂。

③地板的污垢:使用玻璃专用的喷雾剂,再用干布擦洗。

④衣服架或用品挂钩:进行适宜的检查,注意有无破损,数量和干净程度。

⑤顾客服:注意有无异味,是否合身,每个顾客都要换取干净的。

⑥拖鞋:这个容易忽视,应使用一次性拖鞋。

⑦杂志和报纸:不要杂乱,要整齐放好。

⑧接待台:时刻注意洁净程度,不能有杯子水印、手印等污迹。

2、美容室

①美容、美体床:每天要进行清洁打扫,整理床铺。

②床单和毛巾:每个顾客都要换取干净的或新的,也可选择一次性的。

③器械:每个顾客使用前都要清洁或消毒,尤其是直接和顾客身体接触的器械(导管接头或刷子等)。

④化妆品:事先把基本的化妆品放在小推车上,膏霜类用干净器具拿取,不能用手拿。

⑤照明设备:擦拭干净,通电正常,并保持适当的亮度。

⑥空气和温度:要装空调或换气窗等,以保证空气的清新和适当的温度。

⑦热水器:能随时提供适当温度的热水

⑧垃圾桶:选择带盖的,并使用垃圾袋,每天或随时清理,适当消毒。

⑨毛巾蒸汽消毒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毛巾全拿出,适当通风后盖上盖子。

3、公共卫生设施

①卫生间:坐便器注意及时清理、除臭、每天要清洗,定期检查破损。

②卫生纸:选择合格产品,及时补充,并定期清洁卷纸桶。

③照明设施:如灯泡破碎,立即更换,照明等要定期清洁,不能有灰尘污物。

④浴室:浴池做到每客一清洁,做好通风,并用专用消毒毛巾擦干水滴。

⑤水龙头:及时清洁水垢,也要擦干水滴。

⑥淋浴器具:注意清洁,检查出水量的大小和水温调节,喷头定期清洁。

⑦蒸汽房:温度的检查,室内用温度计有无破损。

⑧室内设施的检查:因长期处于高温状态,室内设施物品易炭化,形成尖锐的形状,有可能刺伤顾客,故要定期检查,每天清洁蒸汽房的坐椅,并提供一次性的坐垫膜。

4、备用品类

①美容器械:离子蒸汽机用后要放掉剩余的水,接水皿中的剩余的水也要放掉。对于美容器本身使用后必须清洗。为了防止电线漏电,拔插头时千万不要扯着电线来拔。低频的皮肤贴片等,如清洗后一定要干燥后才能再用。

②毛巾或亚麻布用品:每个顾客使用前都要换取干净卫生的,清洗时先在洗衣机里放入中性清洁剂,充分洗涤后,用脱水机脱水或自然晾干,再折叠整齐,放入毛巾柜中备用。

③工作服:服装的颜色要有清洁感着装要便于活动,护理面部和身体时,因动作和手法不同,可选用不同的工作服。工作服如有汗液附着,应尽快清洗,注意不要有折皱。

④工作鞋:颜色和形状要与工作服相配,鞋底要不易发出声音,便于穿着。

⑤发型:长发要束起或盘起,短发不要遮面。

⑥清除烟草异味:禁止吸烟。

⑦保持口气清新:不吃大蒜等异味重食品,餐后涮牙,注意口腔清洁。

⑧避免不洁体味:时常沐浴或泡澡,保持清洁身体,身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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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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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自觉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为此,特制定《上海财经大学校园环境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校园环境是指校区内周边设施公共环境。校区内环境特指: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公共设施环境;校区内公共道路、绿化环境;校区内公共宣传设施环境;校区内施工现场环境。校区周边环境特指校门边、校区围墙周边绿化环境。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财经大学各机关单位、教辅部门、教学单位、校产企业、师生员工以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校园范围包括国定路777号校区和中山北一路369号校区。

第五条

后勤办公室是我校校园环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应予协同配合,负责校园环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

第六条

文明施工特指在校区内兴建的基建工程和对原建筑物改造、装修项目的文明施工。

第七条

在校区内兴建基建工程和对原建筑物进行改造、装修时,施工单位进场前需与后勤办公室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由后勤办公室依据文明施工协议书进行监管。

第八条

学校机关、教辅部门、各教学单位如需对其已有的办公设施自行改造,需报经后勤办公室批准,后勤办公室出具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方可动工。

第九条

对校区内的各类施工、装修工程,由后勤办公室按工程预算1%向施工单位收缴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后,经后勤办公室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环境卫生特指校区内及校区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日常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

第十二条

后勤办公室作为学校环境卫生的监督部门,按学校与物业公司的协议,定期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上海市文明城市建设条例,自觉遵守“七不”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违章搭建特指在校区内空地、建筑物上或校区周边围墙及建筑物上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行为。

第十五条

严禁校内各部门以任何理由未经批准进行违章搭建。

第十六条

后勤办公室负责组织拆除各类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

第十七条

广告宣传品特指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在各种媒体上传播信息,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

第十八条

各单位如需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在各种宣传媒体上传播信息,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须经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授权批准。

第十九条

各单位如需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须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在由党委宣传部指定地点定期悬挂和张贴。

第二十条

凡未经批准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一经发现,由党委宣传部通知后勤办公室予以清除。

第二十一条

校园环境秩序管理特指校区内人员往来、车辆行驶及各种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聘用校外人员,须按《上海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定治安责任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

校园内禁止擅自设摊。凡从事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设摊活动,主办单位须报经学校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较多校外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提前二天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借用校内场地停放的外来车辆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出租车不得出入校区,特殊情况需出入者须经学校门卫批准。

第二十七条

校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八条

后勤办公室对有以下情况者实施处罚,并按后勤办公室制定的.处罚细则执行。

1、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校内施工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毁坏草坪、树木、花卉。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上下水管道、电缆(包括电话、电缆)。

3、校内各部门和校办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学校原有房屋结构,私自在学校建筑物上搭建附属设施。

4、校内各部门和校办企业,擅自在校区及校区周边围墙上悬挂标语,张贴各种宣传资料及安装灯箱广告。

5、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媒体上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

7、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

第二十九条

后勤办公室对上述情况责任者进行通报并实施处罚,罚款费用开列收据后上交校财务处。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9年12月13日施行。学校以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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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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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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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卫生院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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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基础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水平上新台阶,特别健康教育工作逐步上正轨,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学习有关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宣传每年不少于12次。

二、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不同时间、季节、地点,宣传群众最为关心的卫生问题。

三、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健康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卫生防疫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保护意识。

四、要注意科学性。宣传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的反映客观现象,要有科学根据。

五、要注意思想性和实用性。有正确的.思想指导,对群众中存在的医学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才能收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六、定期召开本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 有关精神,定期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服务活动、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七、开展有利于身体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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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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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树立“新学校、新环保、新生活”的新风尚,师生员工要爱清洁、讲卫生,自觉搞好卫生工作。

二、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始终保持室内室外、包干区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

三、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美化。垃圾、废物须袋装入垃圾箱,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池内垃圾定期清运。

四、爱护校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讲公德,树新风。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

五、爱护环境不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六、设立卫生包干区,包干到班(人),要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七、积极投入除害防病的活动中,并常年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八、卫生领导组、政教处、学生会、总务处每月组织评比,设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班级及个人予以表彰。

学校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内容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二、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食品卫生管理员: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

4、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安全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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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共卫生场所管理制度酒店 公共卫生场所管理制度免费复制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酒店,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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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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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新门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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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发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醒目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4、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5、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更换。

6、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专用具必须单独消毒。

7、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8、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9、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0、室内禁止吸烟。

11、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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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车间卫生打扫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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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2.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须穿戴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等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3.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要提前开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后关闭,经洗手消毒。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可进行操作。

4.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5.生产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食不厌精、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等,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7.生产人员班后对车间内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案板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消毒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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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校园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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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职责,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掉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2、大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

3、大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大小便。

4、非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持续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一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

8、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

9、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

10、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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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最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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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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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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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

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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