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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合同简单版范本(汇集20篇)

租车肯定也是需要合同的,如果说,因为车的问题而造成意外,你也不会知道是谁的责任,万一租车的人开着车跑了怎么办呢?这都是一些需要用合同来解决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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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房屋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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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原云岭预制厂土地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含预制厂房屋__________ 间,变电器__________ 台,水泥预制场__________ 平方米。

二、转让方式

总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 时间和金额支付转让款。

三、其他事项

1、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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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矿山劳务外包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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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山工程(采矿)外包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矿山工程(采矿)外包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工程(采矿)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范围及工期,详见承包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上级各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并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机关监督检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和生产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员工安全教育,严肃劳动和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安全环境,保障安全生产。

5、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安全资质及各种证照的审查,监督施工(采矿)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审查不合格施工(采矿)单位不予发包或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

2、负责向施工(采矿)单位提供工程、安全投入等资金保障,并监督落实到位,同时向施工(采矿)单位公布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检查施工(采矿)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运行情况,对施工(采矿)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编制施工和采矿方案及作业规程,并且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评价进行指导、考核和验收。

4、负责指导和监督施工(采矿)单位进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予以备案。

5、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有权制止、责令停产整顿和处罚。

6、负责向施工(采矿)单位提供良好的作业条件、机械设备、火工品采购、发放等,全方位做好服务。

7、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自带设备、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等进行检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防护用品,有权勒令退场和停止使用。

8、负责对施工(采矿)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指令,并监督整改落实。

四、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在甲方监督指导下,对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并执行和落实会议决议。

2、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采矿)方案和安全要求,编制本单位的施工方案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取证,并持证上岗。

4、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人员入井登记制度,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员工严禁上岗作业,不得录用无合法身份的人员和童工及未成年人员上岗作业。

5、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其人员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6、负责本单位员工班前(入井前)的安全教育,下达生产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操作人员着装及状态,发生交叉作业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得安排高血压、心脏病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采掘作业。

7、为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标志,并检查佩戴情况。

8、加强现场及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坚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9、为员工办理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员工权益,降低承包风险。

10、认真做好本单位资质、各种证照及人员自然情况的备案工作,施工(采矿)单位要及时将上述资料及人员情况,主动到甲方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备案,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11、严格按照设计、安全评价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和作业,不得私自削减安全投入经费和擅自压缩工期和工程质量。

12、按照合同约定,乙方要建立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自行组织演练。

13、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采矿)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4、施工(采矿)单位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将工程及采矿分包给无施工(采矿)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5、一旦有事故发生,要立即组织人员抢险,及时救治伤员,并及时上报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16、乙方违反协议内容,甲方给予乙方500---5000元罚款;出现死亡事故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罚款,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违反协议规定,各自承担相应安全及经济责任。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红印铁矿矿山外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协议一年一签订。

4、本协议一式三份,安监局备案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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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简单车位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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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

2. 规格:... _ ...平方米:

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a 一次付款计__元人民币;

b 每月 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20__-20__年。

2.承租期限为20_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20__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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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门面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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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铺面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楼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门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______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0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__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__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门面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门面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门面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门面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门面、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门面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门面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_____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门面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____%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_____%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门面,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门面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__________加收违约金,逾期____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门面,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____天;不得将门面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门面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门面,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_____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_____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门面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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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门面转让合同简单版 门面转让合同协议书标准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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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x对面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7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续签订租赁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x年8月 日至xx年8月 日止,年租金为6000元人民币。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0000元。(交付定金后如甲方反悔慨不退还定金,)甲方在合同签订7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39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内有合法使用权和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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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门面租赁合同格式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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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铺基本情况

地址:

面积:

范围:

可用车位信息:

可用展示位、广告牌位信息:

房产证号:

其它信息:

(上述可使用范围含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或"商铺")

除非有特殊说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对应上述全部可使用范围的使用租金。

甲方保证上述商铺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二、商铺用途

1. 该商铺用途为:

补充说明: 作为乙方(乙方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注册的公司(公司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的经营地。

2. 工商登记: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该商铺不可用于工商登记;

(2)该商铺可用于工商登记,可用于乙方新注册的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

3. 如乙方将该商铺用于工商登记,则在租赁解除或终止时,则乙方应在30日内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移出;如未能迁出的,乙方应按每月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仍可要求乙方立即办理变更手续。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交房日期与租赁起始期之间为免租期。

四、租金与押金

1. 租金标准:¥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租金标准的调整:

(1)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3)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 押金标准:¥ 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依此类推(租金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

4.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收款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 发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向甲方额外支付。支付时间为:开具发票之前。

五、其他费用

1.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 、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水电燃气等费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据租赁开始交房时的数值与租赁结束交房时的数值之差,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价格结算。甲方可从押金中相应扣除。

2.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3. 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商铺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六、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1. 交付:甲方应将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商铺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铺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如商铺不影响基本使用,则甲方不应拒绝接收商铺,但甲方在接收商铺之后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七、商铺改善与装修

1. 甲方应在交房前对该商铺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双方同意,装修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且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3. 租赁解除或终止时,装修的处理按如下第 种方式:

(1)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不负责拆除;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如甲方要求,则乙方负责作一般性拆除但不要求恢复至毛坏状态;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八、商铺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对于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转租

转租事宜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无论是否收取租金);

接受转租方对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但乙方可将商铺内的部分品种经营项目交由其它人承包经营。

(3)乙方可以转租给如下单位或个人:

十、优先购买权

双方同意,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按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将该商铺进行转让、出售、抵押等处分,但不得影响租赁。如因此导致租赁不能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售商铺的意向及价格,乙方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表示拒绝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合同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 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他:

5. 因甲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 日 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3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损失,损失按如下标准计算:

装修费用/总租期月份数x剩余租期月份数;

装修费用: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大写) (¥ 元);无需再提供票据。

6.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6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原装修,如乙方拒绝,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原装修,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 付款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2. 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

3. 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商铺的,乙方应承担商铺占用费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商铺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 %,按日支付。

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无权代理人、代表甲方签约的人员)应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与押金,并另外向乙方赔偿相当于十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投入装修等费用损失的,应同时全额赔偿:

(1)甲方或代表甲方签署人员无权出租商铺的;

(2)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无权代理的;

(3)该商铺在事实上无法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4)签约之时,该商铺在事实上已经根本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的。

十三、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应依法向 商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补充约定事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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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最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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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租房子一定要签合同,这是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方法,下面是b整理的关于简单的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给您参考一下阅读!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39;。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单位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帐号:帐号: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电挂:电挂:(章)编码:编码:签约地点: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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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镇上房屋买卖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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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或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电话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电话号: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名称:

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下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房屋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 号,国土证号为 。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出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签此合同时乙方交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给甲方,由丙方代为保管。甲方将房产证和国土证交给丙方保管,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开始办理,在此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此时间,可以相互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的相关规定赔偿违约金。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陪同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在过户前即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给甲方,由丙方代为保管,丙方在甲乙双方产监处过户拍照后将此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交付甲方,留下按揭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待邮政银行按揭贷款审批后一次性付给甲方(乙方须开具剩余款项(包括按揭款)的欠条给甲方,甲方在收到银行按揭贷款时须归还欠条,开具等额收条给乙方)。过户后,本合同上述定金即转为交房押金,丙方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时,将交房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给甲方。

三、其他相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银行按揭手续,按揭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由乙方支付给丙方。甲方在此过程中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二)甲方在乙方全部房款付清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及按揭贷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由 方承担。

六、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1%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甲乙双方应最迟于交房当日支付中介服务费于丙方。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1%给付丙方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并等额赔偿甲方合同签订后所有相关花费;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并等额赔偿乙方合同签订后所有相关花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视为甲方违约,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

3、若因邮政银行按揭手续不能通过审批,则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各方皆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丙方将替甲方保管的购房定金原数返还给乙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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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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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面积的房屋,套型为地址: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该房及本人的有关合法手续。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用房,月租金为元,缴租方式为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就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经营)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按照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并做好一切安全全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后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吨;电度;气方。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以交费收据为准。

八、若乙方的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购买权)。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屋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十、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所交甲方的房租按未满天数甲方退还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签定: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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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单钢板桩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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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中铁五局拉日铁路工程指挥部

合同号:桥工队-租-002

钢板租赁合同

出租方:济南大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中铁五局拉日铁路工程指挥部桥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及租金

二、租赁期限

乙方接收时间至甲方接收时间,具体租赁时间双方根据交接时间确认。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0日内,付清租赁款保留押金,重新签订合同或书面延长租用期限。超过1个月,如不续订合同或不书面延长租用期限,则甲方以自己的租赁物资被盗报案。

三、押金(保证金)

甲方收取乙方钢板桩每吨押金1000元,钢板桩运输费乙方承担每公里0.5元/吨/公里,押金合计1661750元(壹佰陆拾陆万壹仟柒佰伍拾圆整)。乙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合同签订后,甲方钢板桩运输至乙方工地两车后,乙方五天内押金及其它费用汇至甲方帐上。甲方有权将租赁物资转租其他单位。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10日内)退还乙方。

四、租赁物使用范围

租赁期间,租赁物限定在拉萨尼木县卡如乡工地使用,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用

于其它工地或转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租赁物转让、变卖或作抵押品。

五、租赁物的操作维修保养及赔偿

钢板桩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钢板桩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租赁物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租赁物乙方原因引起的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如租赁物发生缺少或损坏不能修复,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价值9000元/吨全额赔偿。

六、租赁物的交接验收和交接地点

双方在交接租赁物时,应认真检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完毕,双方的授权代表应在进、出库码单上签字。交接钢板桩时,必须注明钢板桩的情况,特别注明接口多少,孔多少,割边多少等。

(郑淦广) 租赁的交接地点

甲方接收地点:拉萨尼木县卡如乡,电话:(张金峰) 七、租赁物的装卸运输及费用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时的仓库装卸概由乙方承担负责。

租赁物的运输车辆及来回起吊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库位装卸。

八、租金的收取

租赁物的租金按交接地点记载的起止日期和数量按实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按每月租金计算。乙方应在次月5日之前以转账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支付,甲方提供发票。

九、甲方代理运输(本合同代理 ),运输费用乙方支付。

1(以实际吨位为准),运输里程为3780公里。

2(以实际吨位为准),运输里程为3780公里。运费不到位造成的钢板桩滞留工地,乙方继续支付租金。

3、装卸费用每吨。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不能提供租赁物,应向乙方偿付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足外, 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以口头、书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出决算,甲方必须15日之内派人决算,否则甲方承担返还款(决算后的多余款)的三倍利息(时间以乙方提出决算时间为准计息)。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租赁期内不按时支付租金,应向甲方偿付滞纳金,按每日租金的百分之五计付; 2、超过租赁期,未经办理延期租赁手续,

逾期不退还租赁物,违约期间除应双倍计付 日租金外,并按每日租金的百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

3、租赁期超过合同租赁期一个月以上(没有书面延长协议的),乙方除双倍付日租金外, 甲方还可以以失窃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

4、甲方以口头、书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提出决算,乙方必须15日之内派人决算,否则乙方承担决算后欠款部分的三倍利息(时间以甲方提出决算时间为准计息)。同时,甲方可单方面出具决算,乙方视为确认。

5、返还时乙方无经办人到场的,三天内甲方实事求是地进行验收检查,确认其数量和质量,出具的清单视乙方确认。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起诉方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物还清,结算费用结清后终止。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济南大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开户行:工行山东省齐河县支行

账号:00113354

电话:

乙方:中铁五局拉日铁路工程指挥部桥工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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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单采购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7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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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定义

1.1“采购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使用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2“供货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单位或供应单位,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

1.3“合同”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总价”是指在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合同17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货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要供应的仪器、材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物品以及合同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关服务。

1.8“监造”是指采购方对合同设备的监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采购方代表对供货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督不解除供货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验收”是指采购方及相关专业部门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10“年、月、日”是指公历的 年 月 日:“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1“技术服务”是指由供货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运行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包括合同期满后供货方的售后服务。

1.12“现场”是指为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3“随机备品备件”是指根据合同提供的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的备用部件。

1.14“设备缺陷”是指供货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和元器件等)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和质量标准要求。

1.15“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供货方工厂到采购方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包装费、装卸费、大件运输措施费及保险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1.16税费是指以合同设备总价计算应承担的增值税费。

1.17“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设备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设备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100%。

1.18“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设备签发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或供货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2、合同标的

2.1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 工程。

2.2合同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货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货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2电机全部采用佳木斯产品。

3.3设备制造、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合同总价格

4.1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107万元)。

4.1.1设备费为人民币:

4.1.2设备监检费为人民币:

4.1.2运杂费为人民币:

4.2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项费用均含在总价内。

4.3合同总价为最终交货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4合同总价为综合价格,即合同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直至交付采购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预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经采购方确认具备发货条件时,采购方即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监检合格,交付使用后两周内再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留合同总价的 ,计 万元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

6、交货与运输

6.1合同设备制造完毕具备发货条件时通知采购方,具体发货时间及交货顺序应满足采购方工程建设进度和顺序的统一要求,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6.2合同项下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汾阳市三泉工业园区采购方厂内。

6.3供货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合同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供货方工厂到交货地点的运输。

6.4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货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合同设备的损坏或潜在缺陷,供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采购方现场处理。

6.5供货方应按规定,向采购方分批提供满足设备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检修等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如有进口部件资料,应提供英文版和中文版,并以中文版为准

7、包装与标记

7.1供货方交付的所有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GB191-20__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设备承运部门的规定,须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

7.2包装应保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和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货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7.3包装应根据设备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和防腐蚀等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

7.4产品包装前,供货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7.5供货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须加标签,标签上注明部件名称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部位号和零件号。

7.6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设备,供货方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

7.7供货方应按照设备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包装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符合国家相应包装标准。

7.8对裸装设备供货方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体上注明7.7款中的有关标志。大件设备应带有足够的设备支架或包装垫木。

7.9每件包装箱内,供货方应附有说明部件名称、数量、价格、图号的详细装箱单、标签和合格证(为便于资料的保存应塑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该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和技术说明书。供货方发运设备的同时另邮寄装箱清单2份。

7.10供货方所提供装箱单中的所有部件都应注明属于“合同分项报价”中的哪一种设备。

7.11随机备品备件供货方应按每台机组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7.12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7.5款执行,标明“随机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

7.13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牢固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14栅格式箱子及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如雨水等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5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6供货方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续的。

7.17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设备,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8供货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单位和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

(4)毛重;

(5)箱号和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7.19凡由于供货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货方均应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设备损坏和丢失时,供货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货方应尽快向采购方补供设备以满足工期需要。

8、技术服务与联络

8.1合同生效后,供货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设计、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特别是对现场道轨的安装要求,应在生效后两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

8.2供货方应对所供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3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日内到采购方现场确定安装方案,供货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及补助、差旅费、食宿费、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采购方为供货方现场人员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供方便,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

8.4供货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采购方参与供货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采购方解释技术设计。

8.5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采、供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6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采、供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合同以时间靠后的修改本为准。

8.7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货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方有权以适应现场条件提出变更或修改,并书面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采购方的需求。

8.8采购方须在供货方同意的情况下,提供与协议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9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货方和采购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0供货方须对本合同设备有关的供货、设备和技术接口以及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1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货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9、安装、调试、验收

9.1供货方应根据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

9.2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供货方应组织调试并及时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

9.3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供货方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9.4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由于供货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修理或更换,当供货方提出请求时,采购方应做好安排,全力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10、保证与索赔

10.1每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之日起或供货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10.2供货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成熟,质量优良,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货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内容正确,能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10.3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供货方应立即免费修理或更换。

10.4在质量保证期内,采购方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如属供货方责任,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立即免费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10.5由于供货方责任影响工程进度时,采购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货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2%;

迟交2—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5%;

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10.6如采购方延期付款,供货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采购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总价的0.2%;迟交2—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总价的0.5%;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未付款总价的1%;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11、保险

11.1供货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运输保险,保险区段为供货方工厂到采购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12、税费

12.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货方应交纳的与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供货方承担。

12.2合同总价为含税价。供货方提供的设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运输等有关的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3、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3.1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的内容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有关部门后即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3.2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3.3如果供货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采购方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接到通知确认无误后15天内应对其行为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的,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采购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采购方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货方承担。如果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在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3.4如果采购方行使中止权利,采购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货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货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3.5因供货方原因而不能交货时,供货方应向采购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价格的10%并赔偿采购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3.6因采购方原因采购方要求中途退货时,采购方应向供货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款的10%。若采购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设备款,供货方可直接从中扣除退货部分设备价款的10%,以充抵采购方偿付违约金。采购方已支付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设备款,供货方须在接到采购方退货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采购方。

13.7如果供货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采购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货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事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采购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3.8若14.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采购方有权从供货方手中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货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采购方。供货方应给采购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采购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供货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货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进行评价并达成协议,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3.9在双方均无法控制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合同终止情况下:

13.9.1供货方应把一切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文件、资料、部件及材料在采购方未取走之前负责保管并购买保险,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13.9.2采购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而由第三方向供货方提出的各项索赔,不论直接的或间接的。

13.9.3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14、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应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的延迟而调整合同总价。

14.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

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4.3如双方估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持续很长时间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等问题)。

15、合同争议的解决

15.1凡因与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太原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进行诉讼审理期间,除提交诉讼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质保期满且采购方向供货方的设备款付清之日止。

17、其它

17.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如果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7.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的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7.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7.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7.7供货方保障采购方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规定用途而使用合同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发生任何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采购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供货方,供货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采购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合同方双方应各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

17.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快递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7.9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在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相互往来文件、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并以中文为准。

17.10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方4份,供货方2份。

17.11本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采购方: 供货方:

名称: 名称: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 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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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总承包监理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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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证

2.4.1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保安责任

2.5.1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权限。

3.3工程质量保证

3.3.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安全保证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采购进度计划

4.3.1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暂停

4.6.1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工程物资

6.1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6.1.4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提供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6.3.1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

6.4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5重新订货及后果

6.5.1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窝工,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第7条施工

7.1发包人的义务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 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发包人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承包人纳入报价。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顺延。

7.1.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的障碍资料,依据13.2.3款施工变更的约定提交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

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8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及临近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可依据13.2.4款的约定提交施工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碍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9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据7.8款约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检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

7.1.10发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承包人的义务

7.2.1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承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2.2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1)根据6.6.1款工程物资保管的.约定,库房、堆场、道路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需要由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2)施工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要求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3)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发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7.1.3款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7.2.4临时用水电等。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2.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承包人在工程开工20天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并被承包人接受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6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0天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发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承包人窝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2.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发包人须对上述范围内提供相关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不包括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中已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现场障碍资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的约定办理。

发包人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7.2.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发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约定办理。

7.2.9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7.2.10承包人有义务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监理人说明设计文件的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2.11工程的保护与维护。承包人在开工之日至发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单项工程之日,负责工程的保护、维护和保安责任,保证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损失、损害。

7.2.12清理现场。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发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地。

7.2.13承包人有义务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应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

7.3施工技术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法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

发包人对关键施工技术方法确认时,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该方法后的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建议,发包人的任何此类确认和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人力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人力资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工种和人力,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明显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计划一览表列出的工种和人数,在合理时间内调派人员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某些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4.2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机具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的机具,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该一览表列出的机具数量,在合理时间内调派机具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另行租赁机具,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5质量与检验

7.5.1质量与检验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总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行业质量安全检查人员或发包人委派的第三方质量检查单位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验收结果视为发包人的验收结果。

(3)承包人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4)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部件,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的施工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有义务自费修复、返工、或更换、或重置,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5.2质检部位与参检方。质检部位分为: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三方参检的部位;监理人与承包人两方参检的部位;第三方或承包人一方参检的部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的部位、检查标准及验收的表格格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按上述约定,经承包人一方检查合格的部位,报发包人或监理人备案。发包人和工程总监有权随时对备案的部位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7.5.3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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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混凝土运输合同范本简单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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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有限公司____项目部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充分协调,就混凝土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1、工程名称:中国水电三局枕头坝施工局上游围堰防渗墙。

2、工程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3、工程范围:上游围堰保定中拓桩基有限公司所承担的临时建筑及主体工程的混凝土运输。

4、工程期限:20xx年12月10日到20xx年3月19日(期限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提前)。

5、承包方式及单位:本工作为单价承包进行,运输到施工现场合理部位。单价:每立方米16元,油料费用在8元/升以内由乙方自理,超过8元/升由甲方处理。

6、设备数量:4台(8m以上)混凝土运输车

第二条:工程的质量要求

1、此项工作质量的评定标准按照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有关部门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甲方技术条款等要求组织工作,保证运输质量。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设备人员,甲方有权更换或辞退,对此乙方不得拒绝,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所到位运输车辆必须在8m以上并保证在接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通知2小时内到场。

3、凡因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机械设备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负担责任。

第三条:运输费用的结算

按总承包合同的月进度款在扣除合同履约金后同步发放,工程完工一月内全部付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时结算运输费用。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车辆运费油料费用在月进度结算时扣除。

第五条、现场管理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领导,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发生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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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单版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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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即:______年)。

三、年租金______万元整,乙方于每年______月份______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_________%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______%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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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实用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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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今甲方有门面房 间,座落于 省道边,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房租费:每年 元整,一次性付清,前两年房租不变,于本协议签订时给付,以后房租随行就市。

三、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房屋结构在乙方使用期间的变动,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到期不再租用,必须无条件还原。

五、甲方无转让权。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无缘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乙方房屋装修设备赔偿、搬迁费都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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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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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名称为 幼儿园事宜, 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

本合同标的为位于 小区内的幼儿园一座,用途为幼儿园。具体面积和相关结构见幼儿园施工图。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已对该幼儿园施工图认可。甲方按施工图标准施工,出租的幼儿园在交给乙方时,幼儿园内部和外墙为 ,外部活动场地为硬化,独立围界 (含大门),并在 年 月 日前确保幼儿园达到水、电、气等接通并能正常使用的条件。

二、租赁期限

1、承租期限(大写) 年:即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止。

2、租期计算及续租

在 年 月 日 前甲方向乙方交付幼儿园主体,户外活动场地在 年 月 日前交付。超过60 日甲方未能按约定交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免租期天数按延迟交付天数顺延。

3、续租:租赁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在本合同 期满前 180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30

日内应给予乙方正式答复。乙方未 提前 180 日书面通知甲方续租,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届满前的180日内另行租赁给他人。

三、租金支付

1、租金免收期:为帮助幼儿园尽快进入良性循环, 免收租赁期两年(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

2、免租期到后,甲乙双方协商年租金为 大写人民币:

3、租金支付方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年的3月1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10月1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的租金。租金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互相支持、友好合作,协商组织幼儿园和社区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

2、在本合同中约定的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的地址发出的通知即具备已送达之法律效力。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3、甲方负责与幼儿园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和排水等公共部位的管网及相关设施,并为幼儿园的水、电、天然气配备独立的计量表,以保证乙方的教育教学、幼儿生活和工作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4、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负责甲方施工部分的幼儿园建筑物主体及配套设施(水电气等)的维修责任并承担维修相关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5、甲方保证提供的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和建筑规范,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竣工备案。为保证房屋设施的使用安全,甲方提供幼儿园所有相关图纸一套 (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便乙方管理。

6、甲方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维护幼儿园周边的公共绿化、园区内接送幼儿车辆的道路、停放等交通秩序。

7、本合同期限内,甲方租赁给乙方开办幼儿园所用房产出现被出售、抵押、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任何引起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化的,甲方应提前 180 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以书面形式保障乙方继续享有本合同期间的各项权利;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应在 60 日前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否则,甲方所实施的出售行为无效。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8、 自幼儿园交付之日起至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9、乙方确保具备相应的营业资质 (包括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件及政府认可的资质),办理幼儿园各种必要的手续和投入幼儿园品牌、高级师资队伍及保教管理,投入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10、乙方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甲方财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建筑物主体结构、拆改、扩建或增添(教学设施、教具除外)。待本租赁合同终止时,对于征得甲方同意的添附物中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负责拆除,恢复原状;不能拆除的及未经甲方同意的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因增添附属物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1、乙方确保符合国家教育规定的社区适龄幼儿优先入园。并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管理,切实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及时合理合法地处理幼儿受到的伤害事宜。

12、乙方保证办学质量,以确保甲方的品牌、信誉得到提升。乙方承诺甲方可以在开发的楼盘销售广告宣传中涉及幼儿园有关内容,但具体内容须经过乙方确认,乙方确保积极配合并保证宣传承诺兑现。

1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在乙方开园前,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为开办幼儿园投入的直接经济损失 ,并有义务通过媒体向乙方及幼儿园学生及家长说明情况且公开致歉。

2、如果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的,按下列方式赔偿:

(1)若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需支付乙方当学期剩余月数应收学费总额,以及家长因此产生的索赔和补偿作为违约金,及乙方装修幼儿园所花费用。

(2)若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需支付甲方当期(半年)租金并按当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时的年租金标准计算。

3、因政府规划、政策变化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同意互为免责。

六、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书面签订补充合同 。

2、本合同 (含附件)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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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单门面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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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双方建立友好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合协的基础上,愿签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贵州省兴义市神奇西咱46号门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烟花爆竹使用,面积为40平方米,租金每年为捌仟元整(¥:8000.00元),缴纳租金为每年一交,租期为_年10月15日至20_年10月15日止。

二、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使用的过程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各种正当经营,在合同有效期内,门面的使用权由乙方全权拥有,甲方将门面交给乙方使用前必须保证门面的水、电能正常使用。

三、在甲方将门面交给乙方使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维护好甲方的原有设施,乙方必须按时交纳门面每个月的水、电费给甲方。

四、在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情况下,如果乙方有需要继续承租此门面,乙方拥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乙方有权利转租门面,但必须经甲方知道方可转租。

五、甲方规定贵州省兴义市神奇西路46号 不能做餐饮,如有违约,甲方有友利收回门面终止合同。

六、如乙方将门面转租,乙方将偿甲方损失费1000元整。

七、乙方必须向甲方交押金_元整,在门面到期时,乙方在没有损坏原有的房屋设备下(如卷帘门、窗),甲方全款退还乙方押金_元整。

八、乙方必须在租房到期一个月前将一年的房租交清,如果没有交清,甲方有权在到期日收回门面。

九、在门面到期时乙方有违反以上规定,甲方将拿押金抵扣损失。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_年10月15日至20_年10月14日止,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一、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本合同原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的一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应赔偿对方壹万元作为违约金。

甲方: 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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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厂房租赁合同范本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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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厂房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______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____%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 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 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____%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____%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____%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厂房。)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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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单门面租赁合同范本最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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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宿舍利用层出租给乙方经营。租赁期_______。

二、门面租金为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押金为壹仟元整(¥:1000元)。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后,方可进入利用层经营。租赁期间,该利用层所需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利用层内部原有结构。若确因经营需要,需对该利用层的地面或墙壁等进行适当装饰,经甲方允许后,乙方可以进行,但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四、租赁期间,该利用层门锁、灯泡、电源线、水管、水龙头之类损坏,由乙方自行出资更换。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再将利用层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楼层经营权。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在利用层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对楼栋用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对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物品。若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协议且不退还乙方租金。

七、若因乙方用火、用电不慎或其他原因在利用层内引发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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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单的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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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门面,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门面费为 元每月(壹年共 元)乙方需交500元押金,房租壹年交一次,房租随行就市,必须按本栋楼两旁的门面费用收取。

1、乙方必须爱护房内一切设施,门面内阁楼是甲方自己所修,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提前一个月),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收回门面。

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 如乙方需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收取的提成,原转让费(80000元整)8%=6400元,两个门面各一半,本金剩余的部分提成20%。乙方可随时转让门面,甲方不予干涉。转让费、装修费甲方概不负责。

4、 如政府拆迁,甲方退还剩余的门面租金,以及押金,转让费、装修费甲方概不负责。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两个门面转让费共为捌万元整(80000元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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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门面租赁合同完整版 门面租赁合同免费下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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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号门面房,该门面房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共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________ % 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法处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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