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贷款的十大特征【精彩20篇】
一个人的物理成绩好,是有原因的,主要是他有自己的学习方法。但是如果把班上这些物理成绩好的同学聚在一起,你会发现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而且最明显的就是这三个,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无担保贷款的十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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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担保个人借款协议
借款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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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贷款申请书100字
xx农村信用联社:
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做大做强xx产业,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
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技术改造、改善检测条件及引进两条现代化无菌灌装生产线。通过技改后,年产量达千吨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侗乡蜜系列产品xx吨,年销售额达xx余万元以上,实现年利润达xx万元以上,可实现就业岗位xx余个。经认真测算,项目建设投资共xx万元,我公司自筹xx万元,特向贵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xx万元,期限二年。用xx作为贷款抵押。
敬请审查批准为谢!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篇2:抵押担保借款贷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银借合字第_______号
经中国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经办人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贷款方
贷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篇3:装修贷款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
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肆拾捌万元整)。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月日:
篇4:动产浮动抵押担保合同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以下简称);
2.担保人与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声明与承诺
1.1反担保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抵押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抵押担保。
1.2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借款担保具体事项,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1.4反担保人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愿意以该抵押物为担保人设定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
1.5反担保人未向担保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1.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
1.7反担保人承诺,除本合同反担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保证合同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抵押物
3.1本合同的抵押物情况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3.2反担保人确认对抵押物依法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所有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由担保人(或抵押登记机构)保管。
3.3反担保人承诺,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担保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反担保人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3.4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向担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5反担保人保证,目前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设定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应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附上相关协议及背景资料,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反担保人应确保该等协议的合同期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确约定对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权、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3.6抵押物的评估、咨询、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反担保人负担。
3.7本合同及有关资料,担保人认为有必要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承担公证费用。
3.8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担保人负责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反担保人承担。在抵押期内反担保人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担保人的检查。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否则以违约论处,追究反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3.9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本合同双方通过处置抵押物所得之价款,应依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3.10在抵押物发生被征用、毁损、灭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3.11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责任,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的,各反担保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不影响反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反担保人不得以此抗辩担保人。
第四条抵押登记
4.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2本合同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3主债权获清偿后,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应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5.1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担保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反担保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前清偿债务,反担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5.2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反担保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六条抵押物的孳息
6.1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担保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担保人未通知应当提供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6.2本合同第6.1条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7.1反担保人应向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担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
7.2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如果反担保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抵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
7.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因保险事件发生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担保人。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担保人执管。
第八条抵押权的行使
8.1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向贷款人进行付息清偿,或未按委托保证合同向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8.2在本合同第8.1条款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担保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抵押物的实现
9.1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有权与反担保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担保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9.2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置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人应偿付给担保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反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0.2反担保人接受担保人每月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以及对其财力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10.3在本合同期间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0.4在本合同期间,反担保人如对抵押物再行设定担保物权,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缔约过失责任
11.1本合同签订后,反担保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反担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担保人受到损失的,反担保人应对担保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反担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担保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反担保人不按担保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反担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反担保人在与担保人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12.2出现本合同第12.1条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担保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反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反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抵押权;
4、担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费用
13.1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5.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5.4本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篇5:担保合同范文
担保合同,是指为了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当事人协商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那么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来为大家解答这个疑惑,请阅读了解。
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解除合同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积极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主张解除担保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担保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接触担保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93、94、96,《担保法》20、52、74,《司法解释》10
律师应当合理提示委托人,保证人依法享有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依法独立行使抗辩权,抵押权、质押权伴随主债权的消失而消失。
为解除保证担保责任,为解除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为保证人的可以依法请求解除保证责任;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登记担保、质押登记担保。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或注销质押登记手续。
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实现。
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主合同债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的;
3、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债务,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违约行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篇6:个人担保贷款合同
担保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百范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供大家参考。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一)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 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 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 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 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 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 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 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
2.制造厂家: 。
3.型号: 。
4.件数: 。
5.单件: 。
6.置放地点: 。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
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 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 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 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bfanwen.com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 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 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 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 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 ,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银行及帐号: 银行及帐号: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二)
借款人
贷款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30天为界,30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7:担保个人借款协议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
无
第五条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七条适用对象
本合同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篇8:银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抵押贷款合同模板汇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甲方因自身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署本合同。
第一贷款内容
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
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每月利息为_____________ _。
第二条贷款的支付和偿还
1.贷款支付:在贷款和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将贷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划入甲方账户。
2.贷款还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_______ _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则自逾期之日起,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自有资产,所有手续合法有效,抵押前资产无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担保事项
1.汽车类型和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帧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抵押期间,乙方应免费使用车辆,确保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因车辆本身、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辆灭失的,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将抵押车辆的相关钥匙、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货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乙方或中介机构保管。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如甲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乙方可在逾期_______ _天后变卖抵押物追回损失,同时甲方应签署《延期出卖委托书》。
第七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其财产托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其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还款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涉及或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付能力的;
6.借款人变更住所。邮寄地址。电话号码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
第八条费用负担
1.如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经乙方同意,可展期..
2.抵押和贷款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篇10:助学贷款申请书 个人创业贷款申请书
x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公司因之需要,拟向贵公司申请中小企业贷款,申请金额(rmb)(大写:资金来源为),期限,用于万元,还款。随同本申请一并提交的相关资料(详见《提交资料清单》)供贵单位贷款决策时参考,请审核,并随时欢迎贵单位派员前来进行调查。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①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若所提供的资料失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②如尚需其它资料,本公司将在协助贵单位项目经理贷款调查时提供;③无论贵中心是否同意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我公司均同意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除特别申明外)留存贵中心存档,不必退回。
此致!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公章)(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篇11:银行担保贷款的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我欲以按揭方式购买位于_市__的一套房屋。我因故,不能亲自与提供按揭的贷款方办理购买上述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代为与提供按揭购买上述房屋的贷款方签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及签署相关文本。
二代为办理相关合同文本的公证事项。
三代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本。
四代为查询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及签署授权书。
五代为办理相关银行开户手续。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和交纳的费用,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时止。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篇12:借贷担保合同集锦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贷款工作收入证明书
______支行: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先生)系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_____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__________________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单位在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个人担保贷款合同集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申请人民币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甲方与签订的编号为《合同》,其中贷款本金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贷款合同书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
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计算,即人民币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
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5:抵押担保贷款承诺书
_____农行:
_____县_____乡(镇)_____村号村民_____在你行申请“双联农户贷款”有关资料,经我公司初审,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双联农户贷款”有关政策,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具有还款能力,我公司自愿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借款人按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自愿归还此笔贷款本息,并郑重向贵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以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公司担保得主债权是借款人在农行申请的“双联农户”贷款人民币_____万元,期限_____年。
三、本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切费用。
四、本公司郑重承诺: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本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代偿缓冲期(自贷款逾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满后仍无法偿还时,授权农行从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五、根据《担保法》规定,本公司在该笔贷款保证期间,自愿与债权人约定保证责任期为该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六、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借款合同》并对合同条款作了充分理解,本人同意放弃抗辩权。
七、本承诺书一经本公司签字或盖章即对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证人:__________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6: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农银质借字____第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借款人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或财产权利(下称质物)___________(详见质押物品清单或权利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一)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二)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如因贷款人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
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加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以及贷款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出质人应在_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一并移并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管理质物。为安全、方便,贷款人也可以将质物委托第三人保管。
(五)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六)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
四、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仍然不足受偿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有权按照第六条规定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优先受偿。
九、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内容,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质物评估价值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贷款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一、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十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17: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_____,_____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_____责任内损失,_____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_____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_____、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XX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保证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贷款办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
我(们)与受托人系____关系。我(们)欲购买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会龙九组中德.英伦联邦b区____栋____单元____楼____号的房屋,我(们)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购买上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及相关的附件、协议,代交首付款及相关费用。
二、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三、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有相关事宜。
四、代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五、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六、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代为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九、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贷款担保申请书范文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
一、申请担保贷款情况
申请担保贷款金额(万元)申请担保期限自 ____年____ 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担保贷款资金用途:还款资金来源:还款计划:反担保措施:(其中包括法人代表抵、质押的个人财产)
申请企业意见: 申请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经办人(签字):
二、拟贷款银行意见拟贷款银行
拟贷款银行签署意见: 拟贷款银行(公章): ___年___ 月___ 日
三、市信保中心意见会员服务部初审意见: 初审人: ___年___ 月___ 日
担保业务部复审意见: 复审人: ___年___ 月___ 日
市信保中心意见: 主 任: ___年___ 月___ 日
申请担保企业需提供以下文件:
1、具体经办人受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3、借款申请(复印件);
4、评定资信等级所需要的材料
篇20:贷款担保承诺书样本
北京钱龙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单位(人)于xx年xx月xx日在你公司借款(大写),借款合同号京钱龙借字[2019]号。我自愿以自有财产(财产证明或复印件)或固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且担保期间不作财产变卖,不向外抵押,同时承诺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此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同意依法强制执行本人所履行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保证人(签字):
第二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
第三保证人(签字):
第四保证人(签字):
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