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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最新8篇 范文图片(合集20篇)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在整个高校教育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必须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校宿舍是学校教育管理的“第二课堂”,学生们在这个课堂内,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相互学习、相互影响。下文是二秘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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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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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建议

1引言

建筑工程的安全会影响施工人员或者是使用该建筑人员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的安全甚至还会更进一步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性,所以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2高层建筑及其施工特点

高层建筑,国际上往往把超过一定高度和层数的多层建筑。中国自2005年起规定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米高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要求施工具有高度连续性和高质量,施工技术和组织管理复杂,常见的高层建筑一般有酒店、高层住宅、写字楼(办公楼)等。高层建筑的主要施工项目有安装施工、土建施工以及装修施工,总的来说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工程量大、工序多、配合复杂,高层建筑的工程量较大,并且工程项目涉及的单位较多,施工种类复杂,包含土方、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筑、装修等等。

第二,工序多,专业工种多,交叉频繁。多个专业工种交叉联合作业,组织配合十分复杂。

第三,施工准备工作量、预埋、预留作业量大,需进行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施工技术准备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四,建筑基础深、基坑支护和地基处理复杂;

第五,施工较长、工期紧,高层建筑的复杂性和工程量大决定了高层建筑的施工周期也相对较长;

第六,吊顶、管井内施工多,材料、设备吊运量大,高层建筑楼高层多,垂直运输工作量相对较大,所以高处作业多,垂直运输量大;

第七,层数多、高度大,安全防护要求严格。最后,结构装修、防水质量要求高,技术复杂,特别是采用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材料和新机具设备和各种工艺体系,施工精度要求高,施工技术十分复杂。

3当前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3.1高层建筑施工自身的问题

针对高层建筑施工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这大大影响了安全施工和建设。首先在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很多不同于一般建筑施工的危险因素。高层建筑安全施工有着显著特点,比如高层建筑基础开挖深度深,对相当深度范围内的地基土要进行处理,如果支护方式对选择不当会造成重大的生产财产损失,如滑坡对周边原有建筑的影响,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另外,高层建筑作业高度高,高层建筑大量的施工作业都是在高空进行,大量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是高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必须充分考虑和解决;高层建筑层数多,作业立体化,在一个垂直空间许多层次上都要进行工作,上下层次互相造成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3.2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问题

首先,安全监督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涉及到三个主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实际工作中,这三方的监管责任都没有落实到位:施工单位无法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重效益而轻视安全,很多施工单位没有完整的安全责任制度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是他们对于整个建筑工程的监督审查不到位。政府的监管部门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参与方,但却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其次,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清晰。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就要在设计、施工、监管、勘察等各方面落实各主体的责任,但是实际中,参建的各主体责任落实也不到位。施工单位作为建筑项目施工安全最重要的部分,但是很多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按规定支付与工程安全相关的费用,甚至会拖欠工程款,基本的安全设施无法保障;为了赶进度压缩工作周期,延长工人们的作业时间,很容易因为疲劳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缺少安全防护必要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或者设备不符合安全防护的规范标准,发生事故时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对于施工人员缺乏相关的安全知识的培训,或是培训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最后,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责任主体追查不力。发生事故后很多施工单位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都是尽可能的压制住事故的传播,越少人知道越好,甚至对于涉及到生命的重大安全事故也是一样。

4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的建议

4.1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这两方面都是安全生产最基础的保障。从宏观上来说,政府监管部门需要有涵盖整个安全生产各方面的法规制度,要将建筑安全生产所可能涉及到的问题都要阐述清楚,而且要有可操作性,对于一些摆设性的法规要及时修改。

4.2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需要落实到每位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经理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施工队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安全员要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发生事故认真进行调查处理;操作工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等等。

4.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对于施工人员,施工单位要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基本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让施工人员尽可能地了解怎样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事故的时候怎样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对一些保护设施还要保证施工人员完全懂得使用,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并通过考核确定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的意识,同时也要在施工中不断地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尽可能地做到安全施工。

4.4对危险源加强控制及管理

建筑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有土方坍塌,模板、脚手架、塔吊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特种设备事故,爆炸等等。对于这些重大危险源,首先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和组织措施对其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再就是要将这些制度落实到日常施工工作中,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掌握施工现场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的数量以及分布区域;对与一些落后的技术、设备等要及时淘汰更换,降低施工的安全风险等。

5结束语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在实际施工中,确实又是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因此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有专业的人员能够保证制度的落实,建立企业内部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建筑行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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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烹调加工管理制度内容 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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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应有专用烹调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设置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

二、为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中心规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统一使用燃气灶具。炉灶上方要有排烟排气设备,且与炉灶匹配合理,保持设备运转良好,并与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台(架)要美观实用、摆放合理,符合烹调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扫和洗涤。配置两个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涤烹调用具和容器;设有流水的专用从业人员洗手池,并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别使用。

四、烹调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标志明显,定位存放,分开使用。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柜,用以保存洗涤、消毒过的器具,防止鼠类、昆虫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时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更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六、在入口处设置宽敞的更衣室,准备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供从业人员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更衣后方准进入烹调场所。

七、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烹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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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责任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责任书,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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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与司炉人员签订责任状;

3、传达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到位;

4、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及设备运行参数和实际运行状况。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来的安全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法人报告;

7、定期开展锅炉设备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安全情况。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上级管理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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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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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2、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6、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7、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8、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9、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1、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5、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6、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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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保险,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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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不准在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搞好个人卫生。

不准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不准开办未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餐饮经营摊点。

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不准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不准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不准瞒报、误报、迟报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由法律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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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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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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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玻璃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流程 玻璃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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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第七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能够独立组织生产,应有完整的工艺装备,有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必备的检验设备和质量管理机构。

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取得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取得认证的企业生产的建筑安全玻璃不得出厂、销售和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第八条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中设计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安装非安全玻璃。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

第十条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玻璃,应核查本规定第五条所要求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方案和安装技术标准。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应包含安全玻璃安装操作的内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在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项所列部位的安全玻璃安装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中间验收,未经中间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二条 处罚

(一)因安全玻璃本身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玻璃生产企业负相应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应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认证机构应按相关规定撤销其认证证书。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认证机构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对违反本规定销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单位,其销售的产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销售单位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三)对违反本规定进口不合格安全玻璃的贸易关系人,其进口产品造成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违反规定销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玻璃管理制度

2015-10-18 15:34 | #2楼从2012年2月1日起,《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作为一部新的政府规章,《管理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将对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既有建筑有效挡住“玻璃雨”有怎样的制约和措施,在此,我们对《管理办法》作一番解读。

上海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安全吗?

区县自查并整改,3月底将接受“大考”

据调查统计,目前本市共有玻璃幕墙建筑4210栋,其中:既有玻璃幕墙建筑 3655栋、在建玻璃幕墙建筑555栋,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其中,本市第一幢玻璃幕墙高层建筑上海联谊大厦建于1985年。时下,上海部分已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已进入老化阶段,有的出现了五金构件锈蚀变形、密封条老化龟裂、受力构件松动,甚至幕墙玻璃自爆坠落等情况。

2011年7月,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建设交通委会在2015年全市普查的基础上,再次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联合开展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六项内容:一是开启门窗安全质量状况;二是结构胶(密封胶)和密封条安全质量状况;三是玻璃安全质量状况;四是受力构件安全质量状况;五是雨水渗漏影响安全质量状况;六是整改状况。

目前,各区县已初步完成辖区内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的摸底调查、隐患排查、资料汇总等工作,有475栋玻璃幕墙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有35栋问题比较严重。市建交委已责成存有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建筑进行整改,并于今年3月之前成立巡查组,对区县的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政府规章有哪些亮点?

两“禁止”三“限制”,业主成为第一责任人 《管理办法》明确对建筑物采用玻璃幕墙的“禁止”、“限制”措施,在城市规划和建筑布局上缩小可能造成幕墙玻璃坠落和光反射的空间范围。

两类禁止:1、禁止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2、禁止“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

三个限制:对可以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物,对材质和空间布局作了限制——1、处于人流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物;2、临街建筑;3、发生幕墙玻璃坠落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其他建筑物,需要在二层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

《管理办法》明确,已完成施工安装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物所有人,也就是业主,应当履行对玻璃幕墙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等排查安全隐患的法定义务。发现安全隐患,业主应当维修。业主拒不履行安全性鉴定或者维修义务,可能造成玻璃幕墙坠落,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的,建设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或者维修。

对行业有哪些影响?

源头总量控制,过程强化监督

加强建筑玻璃幕墙总量控制,主要通过建设工程立项阶段告知、规划控制、环境影响分析、技术安全论证四个环节实现。

两个告知:在项目可研阶段,由发展改革部门和规划部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建设和使用的相关规范。

两个把关: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由环保、规划部门从是否属于禁止范围,是否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的角度,对能否采用玻璃幕墙进行把关。

两个论证:在设计文件阶段,对可以采用玻璃幕墙的,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结构安全性论证,环保部门组织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

审图落实:在施工图审查阶段,由审图机构对建设单位是否落实“两个论证”的意见进行把关。

同时,通过对玻璃幕墙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专项监管,确保建设质量。一是规定从事玻璃幕墙设计、施工和维修的单位,应当具有设计、施工的一体化资质。二是明确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当留出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退界距离,确需在安全退界范围内设置停车场地、人行通道的,应当设置 挑檐、顶棚等确保安全的设施。三是要求施工图审查时,必须对玻璃幕墙的安全性和环境影响进行专项审查,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必须提供专项监理报告,竣工时必须实行专项验收。四是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提供使用维护手册,在五年保修期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承担保修义务;并且,施工单位应当与业主签订服务协议。

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同一家单位承担玻璃幕墙的设计、施工,鼓励业主委托原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玻璃幕墙的维修。玻璃幕墙的设计,应当综合考虑设置、安装防止发生坠落伤害事故的缓冲区域和挑檐、防护顶棚等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五年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并在竣工验收满一年时对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

如何挡住“玻璃雨”?

专项维修资金提供保障

玻璃幕墙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的成本很高。据测算,玻璃幕墙建设成本平均占到整个建设项目建安成本的20%,其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宜在建设环节确保落实。

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针对近期出现的幕墙玻璃坠落后,难以即刻筹集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资金问题而设定的。《管理办法》要求:新建建筑玻璃幕墙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至指定专户。既有玻璃幕墙建筑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一次性或者在五年内分批缴存。

为了鼓励在建设阶段采用安全性能更高的玻璃幕墙结构设计和建筑材料,缴存金额的确定,应当结合玻璃幕墙结构设计和选用材质等因素,越是安全性能高的结构设计和材质,建设单位缴存金额越少。具体办法由市建交委另行制定。

如何确保贯彻落实?

配套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年内出台

为规范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和材料选用,强化技术管理要求,自去年起,市建设交通委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现行的本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修订,内容包括幕墙玻璃材质、构造、面积等的规定,预计上半年颁布实施。同时,制定配套管理办法,一是制定出台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凡是新建建筑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单位须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规定缴存维修资金;既有建筑采用玻璃幕墙的,业主须在五年内一次性或分批缴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将专项用于玻璃幕墙的检查、鉴定、维修。这一办法也将在上半年出台。二是制定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细化《管理办法》中有关玻璃幕墙安全使用维护相关条款的规定要求,加强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管,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玻璃幕墙建筑的施工质量及保修责任,业主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性鉴定等管理责任。

如何体现长效管理?

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建立信息平台

为了更好地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强对玻璃幕墙建筑的管理,市建设交通委正在进一步完善本市玻璃幕墙建筑楼宇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一楼一档”、从建设到使用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实现三项基本功能:一是建立本市玻璃幕墙建筑档案信息库,包括建筑物基本信息、玻璃幕墙基本信息、相关单位信息等;二是记录建筑物竣工投入使用后,玻璃幕墙检查、检测、维修、改建等情况;三是自动标注提示按规定应实施维护、检测的玻璃幕墙建筑。据透露,这一信息系统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投入使用,并与建筑业信息平台实现对接。s("content_relate");

玻璃厂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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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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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

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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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食堂,卫生,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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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操作。

2、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有传染病者一律不得上岗。

3、食堂内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炊事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学生出卖变质的饭菜。

4、蔬菜加工做到一拣二洗三切工艺,洗净的蔬菜做到无腐烂、泥沙、杂质、昆虫等。

5、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水池应每天清洗一次,案板、菜盆、滤筛、瓢勺等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一定要放在架子上,不得乱堆放,不得直接着地。

7、食堂炊事员烧煮操作尝味须用小盆,不得用勺直接尝试,更不得用手直接抓食。

8、原料堆放要归类,要防鼠、防猫等动物性破坏,要防霉变。

9、经常灭蝇灭蚊,严防传染病。发现师生在食堂就餐者有传染病,应采取相应的分食措施以确保全体师生健康。

10、应保障供应师生净水、茶水,净水必须是经学校净化处理的水,不得以次充好。

11、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到一日三扫。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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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责任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责任书,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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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压力容器的统计上报,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建立技术档案,办理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工作;

四、制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验工作;

五、参与压力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六、对事故隐患及时措施进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质监部门;

七、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腐蚀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八、参与压力容器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九、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报告压力容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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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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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务必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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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疾病防疫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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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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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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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

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

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

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

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

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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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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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产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灶、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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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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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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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品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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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主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经营资格。

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二、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应当建档记载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

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三、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1、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

2、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

3、监督经营者不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贴牌”食品;

4、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设施和经营环境;

5、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6、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处理、召回、退货协议;

7、督促经营者主动为消费者出具信誉卡,作出公开的质量承诺;

8、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9、定期检查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10、对入场销售的食品,应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而不签订的,或者不严格审核有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出现问题的,将其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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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校安全卫生健康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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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卫生

1、教室、环境区要坚持每天打扫,学生干部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地面无脏物,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赃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和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3、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开展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发现传染病早期治病。彻底消灭四害。

二、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每天检查个人卫生。

2、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不在行驶的车船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时检查视力,及时治疗眼睛疾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三、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要保持洁净舒适,空气新鲜流通,地面无纸屑,墙壁无灰尘,灯具、电扇、门窗要洁净明亮,书籍、作业摆放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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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类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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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篇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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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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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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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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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全局出发,负责师生安全、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天早上7:00之前到校。

2、负责联系并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尤其是课间和午休时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3、负责课间休息、学生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

4、及时了解学校的安全隐患,做到定期检查,及时记录。

5、遇有突发事件,要根据预警方案及时完成好工作。

6、负责对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

7、负责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清缴。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校门,关校门,并对外来车辆、人员要严格控制,严禁外来人员入校。

2、来校找学生或老师、领导的,一律打电话联系,必须入校的,一定要严格登记。

3、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4、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5、门卫应对来客讲文明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接待,真诚服务。

6、时刻保持警醒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学校收发室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收发室的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关教学楼门,并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控制,禁止入校。

2、对进出教学楼的陌生人员要进行询问,并认真细致登记,以防不安全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校找学生或老师、领导的,一律打电话联系,必须入校的,一定要严格登记。

3、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4、工作耐心细致,待人态度和蔼热情,不与人争吵,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保证收发室的清洁卫生。

5、时刻保持警醒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止发生人员伤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6、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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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类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4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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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

(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8、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三)食品采购

1、采购食品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

《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是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2、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储管理

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6、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五)食品设备设施、餐具管理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5、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6、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7、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9、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其他物品和保洁用品。

10、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4、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15、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16、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7、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18、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七)烹调加工管理

1、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6、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九)裱花制作管理

1、裱花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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