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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经典20篇

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关于生产活动月的方案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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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2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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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通用名││││││││

││商品名││企业││单位││││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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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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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__________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_____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XX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__________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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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3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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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

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

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

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

违约金的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

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

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

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

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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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2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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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序号

标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

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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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吉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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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甲方受深圳市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_______网上招标采购

根据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地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

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

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月_______日。

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

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

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

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

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

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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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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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打造高效优质的服务平台,推动全县上下服务经济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根据《**县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县委“解放思想、换位思考、科学发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动员全县民政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增强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抓好经济发展环境整治优化,促进**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民政系统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的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专班,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步骤

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阶段(5月5日—5月31日)

1、学习动员。召开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动员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优化环境的相关文件,各级领导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讲话及环境创新,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

2、学习要求。每个参讨对象要做到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局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要达到5000字以上。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要达到3000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篇以上。

3、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认真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广泛宣传。利用专栏和新闻报道广泛宣传讨论活动精神,动员社会各界人员了解参与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自我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讨论活动主题。结合“十七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如何抓好**的发展环境建设”,广泛开展“解放思想、换位思考、科学发展”的大讨论、“投资者是上帝,人人都是投资环境”、“正确处理执法与环境,管理与服务,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本地与外地的关系”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彻底走出思想误区,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2、讨论活动要求。

(1)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环境整治的要求,认真组织讨论,查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2)每次讨论会或讨论活动要有本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每个参讨对象都要有XX字以上的讨论笔记和心得体会。(3)通过开展讨论,努力营造经济发展的“六个环境”。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努力营造良好的观念环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信誉至上,诚信经营,着力营造良好的信誉环境;整顿秩序,规范市场,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尊重人才,保护人才,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决策精神上来,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和“我与**共荣辱,我为**做什么”的共识。

3、讨论活动的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交流,演讲,专题讲座,学习专栏等形式进行,发展和推广本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整改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查摆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的时限和领导责任,把整改的内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将局整改方案于7月25日前报县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社会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有关民政上的重点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经常组织执法执纪人员学习党的政策,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精神,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民政形象。

3、实行优质服务。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围绕“放开、放活、变通、创新”的原则,不断改进本部门服各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形成人人都是环境,各个单位都是环境的观念。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建立民政局领导环境建设责任制及连带责任制。

2、建立工作协调和社会监督机制。设立客商投诉中心,随时接待客户各种形式的投诉,协调处理客商反映的问题。

3、实行定期述职制度。讨论活动结束后,局将每半年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有关情况及今后努力的方向。#p#副标题#e#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对开展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克服畏难思想和松懈情绪,积极地投身到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务求实效。围绕主题,找出突出问题,找准存在差距,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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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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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员秆槭占觳椤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品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    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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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3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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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生的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仅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的医用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服务。

第二条产品、价格、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产品目录详见下表:

2.2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中标产品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

2.3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

2.4乙方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

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当月的实际采购量付款,每月贰拾日对账并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根据书面确认的对账单据在当月最后一个周末的周三结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时间。

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技术标准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

所供产品(包括其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实施的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适用部颁标准,若没有部颁标准则适用行业的其他标准。

第四条规格及包装

4.1乙方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一致。

4.2计量、数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乙方企业自行制订的计量、数量标准不适用本合同。

4.3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医用耗材应使用乙方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第五条交货及验收

5.1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供货后最迟一周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用产品需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住所地,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3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住所地)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

5.5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6甲方的库存耗材(中标前的库存不在本范围之内)有效期满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库存耗材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服务与保证

6.1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

6.2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6.3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能够以金钱利益评价或者计算的商业行为等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质量及安全约定

7.1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7.2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3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7.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来源合法,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

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需方(甲方)财产及声誉上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3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货款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1.2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甲方发出订单通知后乙方拒绝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拒绝供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还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费用及其他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2.2乙方逾期供货的,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据此另行购买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因医用耗材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条所指逾期供货是指实际交付合格医用耗材的时间迟于订货通知规定的最迟供货日期。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

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

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

双方更新联系人或经办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协议相关文件无法正确送达,未通知方承当相应责任。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2.1《中标品种通知书》

12.2《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就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签署权限,乙方确认的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乙方声明:乙方授权的经办人除对本条款约定文件内容具有签署、认可、确认的权利外,无其他任何文件签署、书面承诺的权利。

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乙方将不予承认其行为效力。

相关文件的生效条件如前所述:须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满足本合同第13.1条有关生效条件的约定,否则不能生效。

13.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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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2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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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①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②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约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约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合同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

木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①转帐支票②代记凭证③电汇④汇票⑤其他

2,结算期限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____%,

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①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束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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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由谁组织的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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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服务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药品需求一览表;中标品种通知书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阜阳市医疗机构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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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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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托方):乙方(委托方):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 %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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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吉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3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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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为采购 设备,编号 。

甲乙双方经过谈判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附后)

合计总金额: 元( 大写: ) 商品技术标准执行与采购商品对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甲方负责设备的采购、相关要求的制定和设备的质量检验。

乙方确保设备按时供货、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及不合格设备的退换等。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是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的标准为准。个别商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符合协议要求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权利与责任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具有合法性。

1、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2、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变动供货商品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火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内应附一份供货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等相关与其对应的证件。

第六条:供货期限和相关要求

乙方负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之前保证供货,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和使用技术培训,过期供货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安装、使用技术培训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时,甲方拒绝签署验收意见,直至达到甲方规定要求方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相关要求进行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技术规格不相符,若货物确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等,甲方将安排专家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对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按承诺书和有关要求执行。 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相关材料。若产品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时,在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乙方应指派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对货物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保修期内,如货物出现故障,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或更换商品。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乙方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按政府采购办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清点、质检合格后,凭供货合同、采购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办理付款手续。首付中标价的 %。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 产品运行使用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每件设备的技术文件,例如:注意事项、使用说明、维护方法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乙方承诺书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三十六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专家检测的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可按照下列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赔偿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或换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来更新有缺陷的部分或整个货物更新,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生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索赔金额。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此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处以货物总金额10%的罚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正常履行协议义务时,双方均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它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影响的其它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的履行协议。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当行为。

第十八条:违约终止协议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它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应提供的要求;

(5)违反本协议和有关规定或承诺的其它情形;

(6)乙方变动其货物价格、更新货物、变动技术质量要求时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提出终止协议的同时,取消供货商采购协议供货资格,除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外,造成的其它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九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设备用品分配表;

(2) 设备用品技术规格要求;

(3)乙方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壹份,政府采购办公室壹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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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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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红旗下,沐浴着党的雨露,度过幸福的童年,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走进知识的海洋,党把我从一个无知的乡村孩童,培养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在孩提时代,我心目中的党是神圣而伟大,可亲又可爱。我学会唱的第一支歌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支歌伴随我长大,并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能理解其深刻的内涵。

当我从一名少先队员成为一名共青团员时,共产主义成为我的理想信仰,她犹如心灵的翅膀,催我奋进。加入共产党成为我的人生路标,她犹如夜航的明灯、天空的星斗引导我走向理想的彼岸。我默默地为之努力,我知道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涓流,无以成江河。

只有信仰,能使生命充满意义,唯有奋斗,才使生活更加充实。1989年4月,在我研究生即将毕业前夕,我终于站在党旗下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此时此刻,我心中无比激动,无比自豪。

我想起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想起了慷慨悲歌、从容就义的吉鸿昌,想起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周恩来,想起了蜡炬成灰、春蚕到死的蒋筑英这一刻我也陡然意识到了为什么要把党比作母亲?因为这一生我将和她同荣辱、共命运。

我们的党哺育了成千上万的优秀儿女,也曾牺牲了无数的优秀儿女,才使日月变新天,如今我们母亲生息之地的繁荣昌盛,我们儿女义无反顾,责无旁贷。真正的党员,要挣挣铁骨,耿耿正气;真正的党员,要先天下忧、后天下乐。

从这一刻起,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就象一滴水融入了长江、大河,去奔向浩翰的大海。在共产党的大集体中奋斗,心灵获得充实,生命变得更有价值。

毕业后,我来到上海电力学院社科部工作,站在三尺讲台上,为党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在这个优秀分子辈出的海洋里,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我因追求进步而来,是为追求进步才来。裹足不前就意味着落后,落后就意味着被淘汰,唯有生命不息,追求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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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1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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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党史学习”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委有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有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史学习”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活动。

活动的主要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内容体系,从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厚植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做到信仰如山、信念如铁、信心如磐,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永担在肩,奋力创造新时代xx发展新奇迹。

《方案》要求,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x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是我国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基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要充分反映xx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好xx丰富的红色资源,大力弘扬xx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开发贴近实际、内涵丰富、载体创新,能触及党员灵魂、引起思想共鸣的精品党课,并推动广大党员切实把党课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善作善成的实际效果。要把活动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讲党课、上党课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做到边讲边学边受教育。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整合资源,既要开发新的精品党课,也要用好用足已有党课资源,避免刻意求新出奇,防止表面化、形式化。

《方案》指出,要开发系列示范性精品党课。围绕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等主题,开发一批精品党课,充分反映中国近代以来的斗争史、我们党创立以来的奋斗史、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史,讲述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的伟大历程。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撰写相关主题精品党课大纲,党课时长一般不超过90分钟;按照“小切口、大格局、正能量、易传播”的思路和要求,制作党课微视频,党课时长不超过30分钟,采取生动活泼、深入浅出的方式,兼顾专业性和趣味性,做到打动人心、深入人心。

建立党课展示和宣讲常态长效机制。

要搭建“党史学习——月月讲”展示和宣讲平台。一般固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为我市优秀党课集中展示和宣讲时间。建立各区、市委各工作党委等月月讲轮值制度,由各区、市委各工作党委选推优秀党课资源,轮流在月月讲平台上进行展示和宣讲。鼓励各级党组织在月月讲平台上展示一批结合各自实际具有特色的党课品牌,如骑行党课、马路党课、电影党课、音乐党课、情景党课、微党课等。鼓励各级党组织在月月讲平台上选树一批能把党的创新理论和生动实践讲通讲活、讲深讲透的党课主讲人。主讲人可以是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也可以是在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中表现突出的“身边榜样”。月月讲平台既是党建部门业务工作的交流展示平台,更是直接服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党课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面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的月月讲平台党课预约机制,扩大学习辐射面。形成月月讲平台的展示党课和宣讲党课的目录清单,为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常态化服务。

优秀党课推荐上报。

要开展优秀党课集中展示活动。10月由各区、市委各工作党委等推荐上报高质量优秀党课。优秀党课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政治方向正确;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三是方式新颖得当;四是讲课效果较好。推荐单位应对党课内容和主讲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不出问题。11月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等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人员对报送的优秀党课进行集中遴选。对遴选出的高质量优秀党课进行集中展示,并向中组部进行推荐。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载体扩大党课效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好xx基层党建网、“先锋xx”小程序、xx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党员干部教育线上平台,加大对示范精品党课、高质量优秀党课的广泛推送和学习使用力度。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活动,把“党史学习”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结合起来。市委组织部负责“党史学习”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实施和整体协调。各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投入到“党史学习”工作中来,整合一批优秀党课资源、培育一批优秀党课主讲人、开发一批优秀党课课程、用好一批党课宣讲推广载体和阵地,强化共享共用,扩大“党史学习”活动的知晓率、推广度,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热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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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药品集中招标的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3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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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员秆槭占觳椤?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品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

六、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二)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____日内结清货款;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三)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采购已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附件二)中的同类侯补药品,当评定的药品候补品种中选择不出替代药品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中标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五)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七)未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中标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九、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二)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由双方在原合同上另行签署同意续约的意见和新的“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三)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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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吉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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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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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试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4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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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试行)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_____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b.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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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临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临床,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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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

买方:

卖方:

合同内容

总金额

数量

服务费

总金额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药品需求一览表;中标品种通知书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阜阳市医疗机构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买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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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JC-2024-003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采购,全文共 4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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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公平、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以下称“标的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如下合同。

1. 标的产品采购信息

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产品的详细信息见附件1。

2.标的产品价格

2.1 附件1所列标的产品单价为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标的产品的加工制作费、劳务费、保险费、运输费、税费、产品出厂检验费、安装调试费、赶工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其他费用或报酬。

2.2 乙方须将甲方所购的标的产品的配套产品及维修中可能更换的零配件列入附件2。

2.3 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标的产品市场价格上/下调幅度超过本协议约定价格的10%的,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采购价格,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构成违约。

3.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付款时间及方式

4.1与分期分批交货对应,标的产品价款以各次订单结算、支付。

4.2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将采购的标的产品信息用订单形式(附件3)提交乙方,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标的产品型号、数量、与交货地点。

4.3 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订单后,先预付该笔订单总额的 %作为首付款,待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标的产品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总额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质量无问题或乙方按照约定履行各项质保义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4.4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开户行: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若乙方账户信息变更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书面或邮件方式确认,否则甲方不负担因此造成的任何风险。

4.5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订单款项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该笔订单总额相等的正式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余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

5. 标的产品交付期限

5.1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后 日内完成交货。

5.2 乙方负责标的产品的运输,由此产生的物流费用、保险费用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5.3 在标的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乙方自行承担标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标的产品交付给甲方后,乙方仍须对标的产品的移动等安全保护事宜给予甲方充分的书面提示。

5.4在标的产品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甲方因实际情况需要,可对已通知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进行临时调整,因调整增加的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应提交增加费用的合理说明及单据由甲方确认。

6. 标的产品包装

6.1乙方所供标的产品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海运或陆运)并具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完好安全的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和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标的产品锈蚀、损坏或丢失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2 乙方应在每件标的产品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明确注明“小心轻放”、“此端向上”、“切勿受潮”等适当的贸易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进口机器符合国际法规相关标示,以进口产品外箱标示为标准。)

6.3 符合甲方对产品包装的其他特殊要求: 。

7.装运标志

7.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目的地;(5)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6)毛重/净重;(7)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2 如果标的产品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注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标的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7.3 其他: 。

8. 标的产品质量标准

8.1 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两者取较高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8.2 标的产品应同时满足的甲方的如下质量标准:

8.2.1 保证其销售的标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

8.2.2 保证其销售的标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8.2.3保证其销售的标的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

8.2.4 其他: 。

8.3 乙方须同时提供 份标的产品检测报告、标的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标的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还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的原件一份,及中文说明一份),以上资料详见附件4。

9. 标的产品验收与质量保证

9.1 一次验收:标的产品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一次验收

(甲方亦可根据需要委派第三方共同参与验收),若一次验收时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48小时内采取补足、更换或其他另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交货期限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理;超出约定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

9.2 二次验收(最终验收):乙方同意,自标的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7天内为标的产品的质量测试期,测试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导致标的产品无法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办理退货或者换货或者采取其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测试期结束之后,甲方认为标的产品合格的,应在验收单(详见附件5)上签字确认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测试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但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售后服务义务。标的产品所有权在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归甲方所有。

10.标的产品质保期

10.1 标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简称“质保期”)为 个月,自标的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个订单标的产品独立计算。质保期内,非甲方人为使用不当原因致使标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响应,负责自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到甲方指定地点免费(包括维修所需的任何零配件费用与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维修,一般故障在2日内完成维修,重大故障在5日内完成维修。如在质保期内更换了标的物零部件,则该零部件的质保期自更换完成后重新计算。以上响应及维修时间不分节假日。

10.2如乙方未能在上一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故障标的产品的维修工作,乙方应免费借用同等型号、质量的标的产品给甲方使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 如甲方提出需要乙方就标的产品的使用操作及其他事项进行培训的,乙方应免费指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对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人员能熟练掌握标的产品的基本原理、操作规范,以及使用、维护和常见故障排除等基本技能。

10.4 质保期满,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质保服务的,乙方应提供产品的终身保修,并按上一条款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工作,乙方可收取更换的零配件费用(费用以附件2中为准)和维修服务费,维修服务费不高于¥ 元(大写:人民币 )/次(不限人数,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费等)。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款项,如甲方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迟向乙方支付款项的,则甲方需提前与乙方协商并另行确认具体付款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按照新的付款日期付款,而不构成违约。经乙方的书面催告后,甲方仍无法按照协商后的付款日期支付,则从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项的10%。

11.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产品的交付,逾期未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延期7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订单,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订单10%的违约金。如乙方连续三次延期交货或连续两次延期交货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甲乙双方之前发生的所有订单质保金,甲方不予返还。

11.3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进行质量保修服务的,甲方可决定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该笔维修费用,如维修费用超出质保金的,甲方有权就超出部分向乙方追偿。

11.4 如标的产品使用地消防部门须对标的产品进行消防检验的,如标的产品无法通过消防检验,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11.5 如因标的产品质量或性能问题导致任何甲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2.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

12.2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协商解除合同。

13. 保密条款

13.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3.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3年内,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

15.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

14.2甲乙双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以公平、友好、诚信的精神协商解决。 14.3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签署(亦庄)。

15. 合同生效及终止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的修订应得到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经双方签署的本合同的相关附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除合同规定可以撤销或终止的情况外,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终止合同须经双方一致通过。

15.5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合同附件清单

17.1 附件1:标的产品报价清单

17.2 附件2: 标的产品配套产品及零部件报价清单

17.3 附件3:标的产品采购订单

17.4 附件4:标的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说明书;进口产品或产品中包含进口部件的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商检证明的原件及中文说明等资料。

17.5 附件5:标的产品验收单

17.6 附件6: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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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由谁组织的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3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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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b.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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