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优秀20篇)
药品不是一种独立的商品。它与医学紧密结合,相得益彰。患者只有经过医生的检查诊断,在医生和执业药师的指导下,才能达到预防疾病、保护健康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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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篇1:影视公司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教职工礼仪守则
1.加强自身修养,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时时树立良好形象。
2.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仪态端庄,举止得体。男教职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教职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饰过度。
3.使用礼貌用语,不讲教育忌语,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严禁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坚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
4.校园内正面遇到本校教职工,应微笑点头示意或互致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答礼;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时,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遇到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校教职工应有的仪态。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随意干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随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6.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随便进出。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参加学校任何礼仪活动,应从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修养,不粗俗失礼。
7.接听电话,要注意使用规范化的礼貌用语。“您好,南沙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自然流利。语气要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
8.尊重他人、尊重学生,诚恳待人,礼貌待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讽刺谩骂挖苦学生;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9.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言语粗暴的人,也应冷静处理,有礼貌地对待。
10.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办理手续。
11.不得以散漫的仪容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校客人。对衣冠不整、不讲礼仪风度者,有义务相互提出,自觉维护学校公众形象。
篇2:S管理规定细则 6S管理规定及相关知识 医院
2、地面、桌子是否会显得零乱
3、垃圾筒是否装得太满
4、办公设备不会沾上污浊及灰尘
5、桌子、文件架、通路是否以划线来隔开?
6、下班时桌面整理清洁
7、有无归档规则
8、是否按归档规则加以归类
9、文件等有无实施定位化(颜色、标记)
10、需要之文件容易取出、归位文件柜是否明确管理责任者
11、办公室墙角没有蜘蛛网
12、桌面、柜子上没有灰尘
13、公告栏没有过期的公告物品
14、饮水机是否干净
15、管路配线是否杂乱,电话线、电源线固定得当
16、抽屉内是否杂乱
17、下班垃圾均能清理
18、私有品是否整齐地放置于一处
19、报架上报纸整齐排放
20、是否遵照规定著装
21、中午及下班后,设备电源关好
22、办公设备,随时保持正常状态,无故障物
23、盆景摆放,没有枯死或干黄
24、是否有人员动向登记栏
25、有无文件传阅的规则
26、当事人不在,接到电话时,是否以"留话备忘"来联络
27、会议室物品的定位摆设
28、工作态度是否良好(有无谈天、说笑、看小说、打磕睡、吃东西)
29、接待宾客的礼仪
篇3:最新班级相关管理制度
(一)卫生清扫
1、每天上午和下午值日生要按时进行清扫。
2、教室内地面清洁,桌凳摆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3、教室、走廊要清扫干净。
4、水沟中的垃圾要清除,不要有堵塞
5、垃圾要清倒到垃圾池内。
6.厕所地面清洁。
(二)上学和放学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旷课,有事或生病要请假,请假条回执单要有家长签名。
2、放学要按时回家,不在路上无故逗留。
3、进入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到校后自行车要按规定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不经车主同意不准私自动用他人自行车。
5、上学和放学回家走路要遵守交通规则。
6、每天放学时必须确认教室门窗锁好关好,方可离校。
(三)上课
1、预备铃响后要尽快进入教室。
2、每节课提前2分钟做好课前准备,肃静坐好,顺和气扬,等候教师上课。
3、上课时要坐姿端正,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授课节奏。
4、尊重老师的劳动,严守课堂纪律。
5、提问问题要先举手,得到老师批准后再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
6、上课要做到“三个一”(身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三快”(思维快,记笔记快,作练习快)。
7、室外课(体育、实验课)要提前2分钟排队到上课场地。
(四)课间操和保健操
1、按时参加课间操。
2、集合站队要做到快、齐、静,做操期间要做到间隔适当、步伐整齐、动作标准。
3、按时做眼保健操,做操时要认真对待,动作标准,以保证效果。
(五)课间休息
1、课间学生必须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剧烈活动。
2、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
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
4、行为文明,上楼梯时不推搡,不追逐打闹。
篇4: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一、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贴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贴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贴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理解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一样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职责。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职责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职责并做来源理。
二、岗位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景,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回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资料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试优秀者将视情景予以奖励。
三、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景,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
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贴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试、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贴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砂垫、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要贴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核实。
四、技术交底制度
1、坚持以技术提高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况、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取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礼貌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礼貌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五、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异常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技术负责人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技术负责人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制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六、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1、材料进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技术负责人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证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一样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一样性质做好防水、防火、
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七、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供给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职责。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八、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到达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篇5:影视公司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全体员工均为公司物业辖区的管理人员,无论其工作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为了实现“管理无盲点,服务无挑剔,业主无怨言”的管理目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严格认真对待业主(住户)反馈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首问责任制”,公司每一位员工,无论其部门分工,均有义务接受业主的任何来访来电、投诉,统一传递到办公室。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能够给予解决的,应当场予以解决;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或不能予以解决的,不得任何理由推托、回避,应将业主(住户)反应的问题当场予以接待,而后转告相应部门。第一接待人负责跟踪这项服务建议处理的情况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接待服务建议时应对处理时间做出适当的承诺,尽量在最短的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因故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争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现同一件事情有两次推迟处理的情况。承诺时间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处理完毕后,由处理人与对方交代清楚,需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的应该留签字记录,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收集来自业主(住户)关于小区管理的看法、建议、意见等。
3、公司员工接听所有来电时,第一句必须为:“您好,靖宇县建筑公司物业”。
4、受理投诉时,必须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推诿、无理拒绝,并做到一视同仁。
5、当被投诉者受理投诉时,受理者必须如实记录,不得提出回避。
6、对投诉内容要认真记录,及时派人处理或向主管汇报并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答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7、凡由市政设施如水、电、气、道路、邮电、通讯等所引起的住户投诉,应努力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同市政有关部门办理交涉,尽早为业主排忧解难,决不允许推托了事。
8、员工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业主提供满意的管理服务,减小投诉,把矛盾消灭在投诉之前。
9、对业主的投诉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10、对投诉要记录,投诉资料要存档。
1、热爱本职工作:
①要树立干好服务工作的职业志向,热爱本职工作。
②刻苦学习,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③待业主如亲人,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文明管理:
①仪态端庄:衣着打扮端庄、整洁,给业主有一个美的感觉,使人感到亲切、和蔼。
②语言谦逊:在接待业主过程中,语言要力求文雅、谦恭准确,务必做到“四个不讲”即:“不讲低级庸俗的口头语、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话、不讲与管理无关的闲话”。不能取笑人、不能训斥人、不报复人。
③主动热情: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三个一样”即:“对待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大人与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④优质服务:对业主负责就是对公司负责,处处应多为业主着想,为业主提供各种便民服务。
⑤讲诚信:诚信无欺是公司每一位员工应有的工作作风,也是我们经营管理中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做到言而有信,严守信用。
1、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守法纪。
3、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工作之便占公司和业主的便宜。
4、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用公司通讯设备进行私人活动和聊天等。
5、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司机具、材料向业主承揽私活。
6、不乱收费或收费不开收据。
7、不利用工作的特殊性质,对流动、外来人员进行敲诈勒索。
8、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欺骗业主,赚取物价差额。
9、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公司机密。
10、不利用公款拉私人关系请、吃、喝。
11、不挪用、拖欠和侵吞公款。
12、不索取或收受贿赂、好处,要洁身自好。
13、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公司用品,坚持勤俭节约。
1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享受商业网点提供优惠服务和物价。
15、不在报销凭据中作假、谎报、多报。
16、不利用工作之便和业主对公司的信任,私下向业主推销产品,赚取外快。
1、思想面貌:细心、周到,要体现本公司高尚的精神面貌。
2、上班纪律:上班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每天必须先到公司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公司签到;上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以便接受业主、住户监督。
3、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业主、住户满意。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四不准原则:不喝业主的水,不抽业主的烟,不吃业主的饭,不接业主的礼品。
4、工作检查:公司将不定期的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业主、住户反映,如业主、住户反映该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时,公司通过核实后,将作辞退处理。
5、工作人员如损坏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扣奖金或照价赔偿。
6、凡业主、住户付给服务费一律交公司,并开具发票,若私自收取小费者,一经发现,扣工资或奖金,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7、管理要分工划分区域,落实到人头,包干管理,作为年末考核标准。
8、新建工程要提出合理建议(如绘制水暖电布置图),并如实反映各施工维修情况。
9、建立小区实际规划图。
10、对小区外网管线井,重新绘出平面图,给维修施工做好基础和参考。
篇6: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第一条、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 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放射性物质开发与合理利用, 加强和规范放射性物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及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的实际 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与放射性物质相关用语的含义:
(一) 放射性污染, 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 人体、 场所、 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二) 核设施, 是指核动力厂(核电厂、 核热电厂、 核供汽供热厂等) 和其他反应堆(研究堆、 实验堆、 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 加工、 贮存和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三) 核技术利用, 是指密封放射源、 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 工业、 农业、地质调查、 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四) 放射性同位素, 是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五) 放射源, 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 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六) 射线装置, 是指线机、 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七) 伴生放射性矿, 是指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矿等)。
(八) 放射性废物, 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 其浓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 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第三条、 放射性物质管理贯彻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严格管理、 安全第一。”
第四条、 学校实行放射性物质使用审批制度, 校属单位在教学、 科研、 生产中使用放射性物质, 必须事先经学校审批, 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程序是:
1、 使用单位立项、 申请, 提供立项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
2、 学校审批, 主管校领导审核, 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校长签字批准;
3、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4、 政府环保、 卫生、 公安部门批准, 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学校对涉及放射的工作实行资质许可证制度, 放射性实验室设置要取得政府环保、 卫生、 公安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从业工作人员要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第六条、 学校组建放射性物质管理组织,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管理放射性物质。
教务处为学校放射性物质主管部门,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为办事机构;
公安处为学校放射性物质协同管理、 监督、 保卫部门;
校内各拥有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为放射性物质直接管理部门。
第七条、 学校放射性物质管理实行责任制度
(一) 放射性物质管理组织责任
1、 学校放射性物质主管部门教务处的责任
(1)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制定校内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 并组织落实;
(3) 组织放射性物质清查、 统计、 填报相关的报表;
(4) 管理放射性物质的采购;
(5) 监督相关单位对放射性物质的验收、 计量、 使用、 保管;
(6) 负责放射性警示标记的设置与管理;
(7) 主管放射性废料的处置;
(8) 就放射性物质管理相关问题协调学校与环保、 卫生、 公安部门的关系。
2、 学校放射性物质协同管理、 监督、 保卫部门公安处的责任
(1) 负责放射性物质存放地点的安全设施标准确定, 建设督办;
(2) 学校放射性物质统计资料在公安部门的报送;
(3) 学校放射性物质使用安全监督;
(4) 负责放射性物质存放地点的安全保卫;
(5) 就放射性物质管理相关问题协调学校与公安部门的关系。
3、 学校放射性物质直接管理部门(各院、 部、 分析中心等) 责任
(1) 确定放射性物质管理的领导人员、 使用人员、 保管人员;
(2) 负责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的建设;
(3) 负责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安全设施的建设;
(4) 负责放射性物质使用人员和放射性物质保管人员的培训、 行为管理;
(5) 负责放射性物质使用的安全管理;
(6) 负责放射性物质使用产生废物的分类整理、 储存、 保管、 处理;
(7) 计量、 统计、 报告放射性物质使用和库存情况。
(二) 放射性物质管理人员责任
1、 放射性物质库房管理人员责任
(1) 对入库管理的放射性物资进行计量验收;
(2) 建立放射性物资库存保管账, 及时登记出入库数量;
(3) 月末对库存放射性物资进行清点对账, 按规定报送有关数据;
(4) 建立库房记事簿, 随时记录有关事宜;
(5) 管理库房门窗、 门柜钥匙;
(6) 做好库房防火、 防盗、 防射线泄漏的安全工作, 随时查堵、 报告安全隐患。
2、 放射性物质使用人员责任
(1) 建立放射性物质使用登记簿, 随时登记有关事宜;
(2) 要准确计量、 记录放射性物质使用情况;
(3) 按操作规程使用放射性装置和放射性物质;
(4) 按规定检查检修放射性装置;
(5) 维护放射性使用场所的环境, 防止放射性污染等环境事故;
(6) 按规定收集、 包装、 储存放射性废物。
第八条、 放射性物质的使用管理
(一) 放射性物质使用必须经批准, 取得政府机关核发的资质证书;
(二) 放射性物质使用设施建设选址必须合理、 建设质量必须达到标准, 符合环境保护、卫生、 安全(公共安全、 安全保卫) 的有关规定;
放射性物质使用设施要设置防辐射警示标识;
(三) 放射性物质使用必须具备安全措施和保护器具:
(四) 放射性物质使用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并切实可行, 得到贯彻执行;
(五) 放射性物质使用人员上岗必须经专业培训、 经体检合格、 取得有关部门的资质证书;
(六) 建立放射性物质使用记录, 详细记载使用人员、 使用时间、 使用范围、 用量、 操 作运转情况、 产生废弃物的种类与数量等。
第九条、 放射性物质的库存管理
(一) 学校统一设置符合环境保护、 卫生、 安全(公共安全、 安全保卫) 的有关规定的放射性物质保管库房, 配备专用铁柜, 供各单位存放放射性物质, 暂时不用的放射源, 为了安全起见, 可送放射性物质库房保管, 用时再取回;
(二) 放射性物质库房设置防辐射警示标识;
(三) 放射性物质库房要建立库存保管账, 定期清点库存量, 核对帐目和实物, 使之相符;
(四) 放射性物质库房要建立出入库制度, 严格计量管理, 严密程序和手续;
(五) 放射性物质库房物品摆放要合理, 消除不安全因素, 放射性物质库房不得存放易燃、 易爆、 腐蚀性物品;
(六) 放射性物质库房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 采取有效的防火、 防盗、 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 放射性物质库房要设置安全防范备品, 确保需求;
(八) 进出库房人员要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放射性废物管理
(一) 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应采取各种必要措施, 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或减小体积。
(二) 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在本单位暂存期间, 应严格管理, 有效控制, 保证人员安全和环境不受污染。
(三) 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不得自行在环境中处置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 要集中收处。
(四) 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 应按规定对本单位的废物进行收集、 包装和送贮。
(五) 放射性废物的收集规则:
1、 放射性废物应按要求分类收集, 并装入带有分类标记的专用口袋内(容器内);
2、 严禁将放射性废物混装到一般垃圾中, 也不得将一般垃圾混入放射性废物中;
3、 废放射源应单独收集存放, 不得混在一般放射性废物中;
4、 含放射性核素的有机闪烁液, 应用不锈钢或玻璃钢罐贮存;
5、 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 应设专门场所存放放射性废物, 并设置电离辐射标志。
(六) 放射性废物的包装规则:
1.装放射性废物的专用塑料口袋应密封, 不破漏;
2,含有尖刺及棱角的放射性废物, 应先装入硬纸盒或其它包装材料中, 然后再放到塑料袋内;
3,每袋废物的表面剂量率应不超过 0.1msv/ h(l0mrem/ h), 每袋积不超过 30l, 重量不超过 20 k g。
(七) 放射性废物的送贮(处) 规则:
1、 废物应干燥, 游离液体率不大于 1%;
2、 废物性能应稳定, 无挥发性、 易燃、 易爆等不稳定性物质, 无强氧化剂、 腐蚀剂等物质;
3、 试验植株应脱水、 干化或灰化;
4、 动物尸体应固化于水泥中, 或反腐、 干化、 灰化;
5 、 废放射源应放在包装容器中, 损坏的密封源应重新包装, 并附上有关的卡片;
6、 包装体外表面的污染控制水平分别为: α
(八) 向环境排放放射性废气、 废液, 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 对不得向环 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理或者贮存。
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液, 必须采用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方式。
禁止利用渗井、 渗坑、 天然裂隙、 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
第十二条、 法律责任 放射性物质管理、 使用、 保管单位及人员,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法追究责任:
(一) 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 废液;
(二) 不按照规定的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 利用渗井、 渗坑、 天然裂隙、 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
(三) 不按照规定处理或者贮存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
(四) 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
(五) 未经许可, 擅自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
(六) 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
(七) 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
(八) 不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 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修订之日起试行。
篇7: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二、在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竣工验收同意后,可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购置手续。
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健康检查,接受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获得《放射人员健康证》,方可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专业,在岗位工作中必须佩带剂量牌,并接收有医疗机构资质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督。
四、发生放射源事故实行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和报告。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医疗管理部门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部门调查。
五、放射工作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场所、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或者卫生许可规定的项目,在三十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变更手续制度。对车间班组负责人更换,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接班手续。
六、从事放射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危险场所设警示牌标志。
七、禁止将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同位素设备或者射线装置转让、调拨、出租给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八、放射工作单位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
(二)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单位放射工作人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的知识培训。
(四)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五)从事放射防护管理和现场接触放射线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保健津贴。
九、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有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一)发生先购置放射源后审批许可证,并已使用的单位。
(二)未经培训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而从事放射工作的。
(三)未经上岗前健康检查而上岗的。
(四)上岗后未进行按规定健康检查,没有建立个人剂量档案的。
(五)对放射工作许可登记证过期或超过许可登记范围使用、运输、储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造成放射事故的。
(六)对发生放射事故隐瞒不报或者弄虚作假的。
(七)发生放射源物质泄露事故、失窃造成严重后果的。凡有以上情况将按照《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对法人代表和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篇8: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安全管理,防止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施工作业及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定,本规定适用于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三、术语
3.1、 厂内机动车辆(企业内机动车辆)
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含施工现场)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
3.2、厂内机动车辆范围:汽车、叉车、电瓶牵引车、装载车、小翻斗、拖拉机等车辆。
四、厂内机动车辆的本质安全要求
4.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2、常亮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4.3、车辆均匀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4.4、车辆驾是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
4.5、未经制造厂批准,不得进行任何设计上的修改,也不的附加任何物体,以免影响车辆的能力和作业安全。
五、管理职责
5.1、拥有厂内机动车辆的部门
1) 负责各部门的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事宜。
2) 按照“人机匹配”原则,合理配备驾驶人员。
3) 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5.2、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含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1) 合法取得操作证、持证上岗、以备检查。
2) 及时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3) 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立即报告。
4) 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的培训、复审;
六、处罚
公司各部门及外单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所驾驶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违章者,依照公司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安全部 20xx-8-29
篇9: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1.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防护管理。
2.1相关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放射污染防治法
2.1.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05年449号令)
2.1.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06年31号令)
2.1.4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2.2 术语
2.2.1 放射源
放射源是指核技术在生产中应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如料位仪、液位计、核子秤、测厚仪等中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如*光探伤仪、医用射线装置等)。
2.2.2 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物料、产品、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射线。
3.1 炼铁厂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小组由炼铁厂主管领导及安环科、技术科、设备科、综合办(保卫)、使用车间、维护车间主管领导组成,负责全厂放射安全和防护以及放射环境管理领导工作。
3.2 安环科是炼铁厂放射源使用、报废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a)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炼铁厂放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b) 按照公司规定对炼铁厂放射源定期检查、检测评价,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考核;
c) 负责组织、协助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将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登记并上报。
d) 负责组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射线个人剂量监测,定期组织该类人员体检;
f) 负责组织放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程序上报。
g) 负责向公司安环部报告办理废旧放射源的相关手续和新增放射源的相关手续,做好放射源登记工作。
h) 负责申请配备放射防护用品。
i) 负责制订放射性同位素岗位安全防护规程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3.3 综合办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负责:
a) 负责建立放射源保卫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同时要建立放射源登记台帐。
b) 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c) 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3.4 设备科
a) 负责对含放射源设备使用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处理,保证放射源装置及其防护设施正常运转,并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b) 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做好放射源登记管理工作。
c) 炼铁厂需新添置放射源和报废放射源设备或更换放射性设备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批准后组织实施。
d) 参与涉及炼铁厂的工程项目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及其防护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
e) 负责制订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维护及防护规程并检查督促实施和考核。
3.5 放射源设备所在(使用)单位,应将其视同其他设备一样,负有安全监管、保管、看护的责任,不得丢失,不能允许无关人员损坏和移动。
3.6 放射源设备维护(保修)单位或个人,负责对现场在用的放射源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并做好记录;对放射源负有保管责任;建立放射源台帐并上报主管科室;负责放射源更换、移送工作,并做好协助检测工作;负责现场设置放射防护警示标志;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体验工作,督促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穿戴防护用品以及防护用品申报工作;负责督促放射工作人员遵守放射工作有关规程和制度,并检查和考核。
4.1 技术设备科参与铁厂新、改、扩建工程放射源设备和场所的验收,代表炼铁厂提出安全使用和现场防护措施的整改要求。
4.2 设备科要加强对放射源装置维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每月至少深入现场检查一次,禁止现场乱放放射源污染环境和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情况发生。
4.3 设备科要搞好放射源及其防护设施日常运转管理工作,放射性装置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科每年要做好下一年度放射防护和维护费用的资金预算计划。
4.4 综合办(保卫)必须制订放射源保卫制度,设专人管理,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4.5 安环科要制订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安全防护工作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每月对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维修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隐患要督促整改。
4.6 安环科要按照国家有关从事放射工作的防护要求为放射防护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4.7 安环科要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或协助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放射工作(持证上岗),培训周期为两年一次。
4.8 安环科协助、配合安环部开展射线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4.9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安环科配合安环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存档,对体检有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厂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4.10 安环科要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4.11 放射源使用维护车间要加强日常安全防护管理工作,每周至少对现场和班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好记录;要督促放射工作人员维护时穿戴好防护用品;发现放射源丢失、被盗,应立即向铁厂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4.12 放射源维护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规程,每班加强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搞好交接班,经常检测放射源所在区域,发现射线超标和泄漏要立即向炼铁厂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防护措施。
4.13 现场设备检修时检修人员进入到放射源危险区域前,现场检修单位或负责人要通知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关掉放射源光门或采取其他防护隔离措施,避免发生人员受射线伤害。
4.14 禁止在现场拆卸放射源源体,以免污染环境和伤害现场人员。放射工作人员更换放射源源体时,换下的放射源不能随意丢在现场,要有专人看管并及时送交公司放射源专用存放库。如果移送时,有放射源光门关不严或源体射线超标等情况出现,放射工作人员要用专用材料(铅板)包扎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才能送交。
4.15 外来单位检修放射源体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检修,禁止外来单位在炼铁厂区域拆卸放射源体。
4.16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在放射源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17 放射工作人员检查确定要更换放射源及其防护装置前要先向炼铁厂有关科室报告,待上级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实施。
4.18 放射工作人员要配合放射事故的调查和放射源丢失的调查。
4.19 现场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泄漏,炼铁厂领导和有关科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5.1 铁厂技术科、设备科、安环科、厂办(保卫)、使用维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放射防护检查。
5.2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每项次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扣款100-1000元。
5.3 对违反本规定和有关制度造成放射污染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包括单位领导按公司《责任事故管理标准》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1 放射源登记表
6.2 放射源检测记录台帐
6.3 放射工作人员登记表
6.4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台帐
篇10: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例
库房内依货品性质、厂商品牌进行库区与储位规划管理,以及实行5S管理。
库房内规划叉车行道和人员走道,以便进货、补货整理和出货。
每日进出货的同时整理库房内货品,整齐放置,保持库房秩序。
货品库存高度不可过高,避免倾倒与挡住灯具或风扇。
库房内货品的摆放应整齐有序,便于取放;无法堆叠的货品应以层板、托盘、台车存放。
拖板车、液压手推车等常用性装卸搬运工具等应在库房内划分固定放置位置。
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要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安全措施和通风措施。
库房门钥匙由各班班长掌管,仓库主管留存一套。
班长不上岗和不在岗时,应事先依职级逐次指定临时钥匙掌管人,并办理好书面交接手续。
非指定人员不准擅自动用库房各部位钥匙,如有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并征得班长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完应及时归还。
库房各部位钥匙任何人一律不得带出,如遇修配等特殊情况,需经仓库主管批准。
仓库主管留存钥匙应妥善安全保管,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动用。
篇11: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为控制辐射源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并以安全方式将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降至最低,使员工意识到发现天然放射物的存在时应对人员和环境进行保护,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范围内涉及海上放射性作业的管理。
2.1放射性:原子核自发地发生转换,并随之引起其自身物理和化学性质改变的现象。
3.1健康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并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3.3 各所属单位
3.3.1负责对选择的作业单位的放射性物质处理安全管理进行审批和管理。
3.3.2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3作业单位
依据《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制定放射性生产测试作业的方案,包括放射性物质的运输、使用和保管、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1放射性物质的作业要求
4.1.1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
4.1.2进行测试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1.3操作、安装放射源以及这些放射源出入设备时,除放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围观,不得在设备附近停留。
4.1.4放射性物质的领、用、存、取都应有严格的登记交接记录。
4.1.5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施。
4.2作业前准备
4.2.1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向健康安全环保部门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保措施交底。
4.2.2作业前,作业方负责人还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作业监督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作业。
4.2.3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使用放射源进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组织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指挥现场放射源作业。
4.2.4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提交“放射性物品进场申请单”,经基层单位负责人认可后,随放射源带到作业现场,现场安全负责人保存该申请单。
4.2.5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向现场负责人提交放射源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放射源作业方案及其健康安全环境控制措施交底。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放射源的使用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经其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4.2.6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将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以及防护措施等情况通知现场总监,现场负责人确认并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后方可进行作业。
4.2.7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还要将msds相关资料提供给现场人员。使其了解msds相关内容后,方可进行作业。
4.3 运输与存放
4.3.1 作业方应严格遵守《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中关于运输与存放的要求。
4.3.2 作业方陆地运输放射源时应有当地交通部门的运输许可证,往平台上运输放射源时,应申报并办理相应手续,指派专人押运,装运箱和源罐上应注有标志,如:危险物质、吊点、运输要求等。吊装时,绳套应牢固,操作应平稳,做到慢起、慢放。
4.3.3 作业现场不准长期存放放射源,如生产需要临时存放,则应经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意。
4.3.4 放射源在作业现场存放应有专用的存放装置,放射源存放应远离生活区,且不能与爆炸性物质和具有腐蚀的物质同室存放,装置上应有危险性标识。
4.4 废弃处理
对失效的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源外壳应送到国家指定的废弃机构和地点进行处理。
4.5 应急处理
4.5.1 凡放射性物质丢失或发生事故后,作业监督应立即组织保护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控制事故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5.2 发生放射源事故或丢失后,作业监督与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必须逐级向上汇报。
4.6使用后管理
作业负责人提出退场申请,填写“放射性物品退场审核单”并经作业监督和现场总监签字确认后随放射源带回陆地。审核单到达陆地后经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留存。
5.1《危险化学品处理安全管理》(hse-w-318)
5.2《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
5.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98-20xx)
篇12: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 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13:影视公司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一、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二、聘用原则
1、员工的招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
2、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聘用程序
1、部门负责人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按审批程序批准,由人事部组织并实施招聘。
2、招聘流程:简历筛选-面试-复试-三试(必要时)-录用。
3、面试合格人员录用前,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事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方可被公司录用。
4、体检费,在入职后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报销。
5、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a.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b.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
c.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原件;
d.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
e.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
f.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四、试用期
1、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内需进行考核,并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由用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人事部审核,公司相关领导批准。
3、试用期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该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报填写《停止聘用员工申请表》,提交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资料,主管领导批准后,经人事部审核及人事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做解聘处理。
4、试用期间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5、试用期的薪酬原则上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合计的80%发放,特殊约定的除外。
6、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新员工试用期评定表》中注明的转正日期,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经人事部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转正。
五、签订劳动合同
1、聘用的员工,公司将使用广州市劳动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立即终止,但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时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劳动合同变更内容,可由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商定。
2、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人事部须在一个月内与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在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六、岗位的变动
公司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合理调整,员工不得拒绝。
七、解除聘用关系
1、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b.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d.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员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时;
b.员工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申请。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a.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员工的晋级、晋升1、员工晋级、晋升的条件
a.在本级或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当缩短时间。
b.能力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
c.部门评价具备晋级、晋升的资格,经人事部考察通过的员工。
d.原则上公司在年末,且视公司经营情况而调整。
2、员工晋级、晋升的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晋级/晋升/考核期评定表”;员工晋升需附本人的工作报告;部门对员工表现及业绩做出评价;提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及意见签署后,提交人事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要经总裁批准。
九、员工的降级、降职、员工降级、降职的情况
a.经考核评价为基本合格或不胜任者。
b.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或业务流程者。
2、员工降级、降职的程序
员工降级、降职由部门负责人或人事部填写“员工降级、降职调整表”,写明降级、降职调整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进行审核及意见签署后,提交人事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需要经总裁批准。
十、离职手续
员工要调离公司或被解聘,须按“离职手续清单”办理离职手续,经批准后,一旦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应清理并归还属于公司的财物,员工的所有债权、债务问题应及时处理完毕。离职的员工须圆满地完成工作移交,如交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公司有权推迟该员工的离职日期以及工资支付日期。
一、适用范围全体在岗员工
二、工资
1、定义:员工的工资是公司结合各岗位价值与企业经营效益,同时参考市场水平,根据其具备的能力、责任以及工作业绩而定,但不低于国家每年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工资发放
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四、薪酬调整
1、年度调薪
每年一月,由人事部提出报告,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定,总裁批准,对在岗员工的工资做出调整。其调整幅度视下列因素而定:
a.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
b.员工个人绩效考评情况;
c.同行业或地区劳动力市场价格行情及物价上涨率等。
2、及时调薪
a.试用期满的工资调整
员工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能达到公司预期要求的,其工资纳入公司薪酬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发放。
b.岗位变动工资调整
员工晋级或降级,晋升或降职等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调薪依据审批意见执
篇14: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药房各项规章相关制度
一、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完整,确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ic卡)进行购药及结算匠准确性:每天及时上传下载数据,重点是每年初必须先下载全部数据后才能开始刷卡;
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咻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三、应在药店显要位置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不得拒绝参保不修改密码,不得代替参保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作明显标识及明码标价,区分甲、乙类药品,营业员要佩带服务标志,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设参保人员意见投诉箱。
四、必须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营业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帮助参保人员解决购药困难。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圈存、修改密码、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
六、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向药店备案,药品合格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发生假药案件。
七、从符合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八、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政策,实行明确标价,接受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保员的监督。
九、参保人、证(居民身份证)卡(医保ic卡,不同)相符,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证不符时,应拒绝配药,因病情原因医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方能按规定开药,经查验证有关项目所持处方相符无误后调剂的处方必须由药师审核签字以备核查。
十、医保人员到药店购药时,应认真按照以下原则给药,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相同治疗效果的药品
原则上不能超过2种,辅助的药不能超过2种。
十一、必须每天将售出药品有关医保数据上传,并保证上传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传内应包括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id卡)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金额、购药、时间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时之前上传完当月数据,次月2号前(遇节假日顺延)。
篇15: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2.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主要包括裂变制品、推照制品、加速器制品、放射性同位素发生器及其配套药盒、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等。
3.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换证。
4.放射产品必须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不得经过任何中介单位和个人。
5.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科室为核医学科。核医学科必须具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
6.放射性药品的采购有使用科室至少提前1周提出《放射性药品领药计划单》,药剂科采购人员复核后交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审批,定点采购。
7.放射性药品的应存放于指定的活性实验室内,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8.放射性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不良反应收集由核医学科负责。
9.放射性药品使用后废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应分类处理,并按照国家环保和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处置。
篇1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意见建议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当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以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
执法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同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抄送许可机关。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三)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四)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五)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结业证书》的;
(六)租用其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证书》的。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的;
(三)未按照要求聘用教学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教学车辆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报送《培训记录》和有关统计资料的;
(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设备从事教学活动的;
(七)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八)未定期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二)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三)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四)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五)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的;
(六)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篇17: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 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18:机动车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职责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礼貌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礼貌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职责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到达“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职责扣奖比例:
1、负全部职责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职责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职责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职责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职责情景的扣奖及赔偿职责。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职责,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职责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职责大小赔偿:
(1)负全部职责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职责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职责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职责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职责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篇19:放射工作管理制度 放射相关制度
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篇20:影视公司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1、影院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进入影院,做好对设备的检查,清洁、通电、等准备工作。
2、每周一前应下载好本周放映的四部影片,并严格对影片的内容进行审核,保证影片内容要积极想上,严禁播放色情、暴力等不适合学生观看的电影.。在放映前4天,要预先试放一便,如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反映,更换影片,在正试放映时,要及时调整好声道、语言等,方便大家观看。
3、每周排出本周的放映人员值班表,每天不得少于4人(2人负责卖票、1人负责放映、1人负责维持秩序)。
4、放映前放映人员在影院门口监督,维持影院秩序。在放映过程中,要对大声喧哗的同学进行阻止,若多次提醒无效,可通知负责人进行提醒。在影片结束后,影院所有工作人员打扫卫
5、开映后不许随便离岗,不做与放映无关的事情。并做到定期对放映员进行放映培训。
6、经常保持放映室的整洁,每场电影结束后要对放映室进行打扫。
1、未经许可,不可擅自进入影院。
2、放映室内禁止吸烟。
3、此票售出概不退换,亦不准重售。
4、避免干扰他人观看,影片放映期间,请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状态。
5、保持室内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乱写乱画。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打闹。(观看影片时请不要将垃圾随意乱扔,如瓜子皮、食品包装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