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员工管理制度规定(汇编19篇)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你知不知道是怎么制定的?制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应包含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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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__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
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 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
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 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 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
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
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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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篇2:企业物流管理制度内容
每月上旬召开,由公司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对公司重安全决策进行具体落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针对性地分析近期的安全势态,研究决定对策,部署本月或下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每年年初召开,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和全体职工参加,会议内容: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签订新一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根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或针对发生重特事故而召开的临时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及确定的其他对象参加。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安议精神或安全事故情况,针对情况部署,阶段性的安全生产任务。
会议内容应做出会议记录,形成会议记录材料存档,到会人员必须进行签到登记。
参加会议的对象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应向公司经理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置,并计入会议记录材料内。
篇3:2024年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一、值班安排
1、医院总值班工作由院领导轮流总带班,分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行政总值班等“三条龙”。节假日3天及以上及特殊时期,另外安排职能科长值班,以加大协调落实力度。
2、值班室实行非上班时间值班制度,值班时段为工作日12:00~14:30(6月1日~9月30日期间为15:00)及17:30(6月1日~9月30日期间为18: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上午班8:00~12:00,下午班12:00~19:00,夜班19:00~次日8:00。
3、医疗总值班人员由临床、医技科室行政正、副主任及部分志愿参加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护理总值班由护士长轮流值班,行政总值班由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为照顾老同志,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安排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和办公室分别负责编排总值班“三条龙”值班表和值班室管理,对新参加值班的人员进行培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和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行政总值班分别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医疗、护理、行政事务的临时事宜,及时处置突发、重大事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以保证全院正常工作,确保医院安全。
2、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对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按有关程序报告处理,不得推诿拖延。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采访事宜、群众_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办公室联系;涉及举报、投诉的来电,应告其与监察室联系。
3、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如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立即办理的文电,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并按照带班院领导的要求及时办理;不需要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办公室处理。
4、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处理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院办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应每月核查值班记录。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当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特别要交代需续办的事项。接班人员要认真逐项办理需续办事项,并记录办理情况。
三、值班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
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2、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医务科、保卫科、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3、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安全办(保卫科)、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4、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四、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泄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转移值班电话,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
3、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出现脱岗、漏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篇4: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规定完整版
第一条 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 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篇5: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建议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意义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篇6: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卫生项目进行打扫,包括倒垃圾。
3、宿舍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及个人物品乱摆乱放者,经宿舍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质检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处罚10元—100元)。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罚20元—100元)
5、公用洗手间随用随冲,如得到举报便后不冲池者,处罚50元。(举报者奖励20元)
三、管理规定:以下处罚(10元—5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质检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
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店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
3、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4、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员工宿舍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宿舍管理员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四、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五、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如没有主动承担责任者,将对该宿舍员工每人处罚10元。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9 日起正式执行,特此通告!
篇7: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统一由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整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安全、卫生等;
2.监督轮值人员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维护;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及时上报;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二、管理制度:
1.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每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
2.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修善,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3. 员工应自觉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干净,讲究公德,便后冲厕,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
4. 确保宿舍卫生,被褥要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内务管理及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衣物挂在指定区域。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1支弹1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得放置寝室。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按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为。电视、收音机使用时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8.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物品,违者按照酒店相关制度处罚。 9. 不得随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违者按价赔偿。
10.宿舍人员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长有权拒绝进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20元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1. 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没有发现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员均分承担赔偿金。
12. 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许大声喧哗,做到按时就寝,员工归寝后无论任何情况,员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床位。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4.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被盗个人自负,严禁把门钥匙转交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16. 洗浴时注意安全,正确使用热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7.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
18. 住宿人员不得私配、调换宿舍钥匙,如有特殊需求上报酒店管理部门,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配置。
19.
请工程部与每月1日、15日协同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水电、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维护,如酒店部门在抽检中发现违规安全之类问题,将对其管理人、工程人员考核。
三、水、电的分配使用及规定:
1. 住宿人员住宿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由住宿人员统一平摊,具体费用划分由宿舍管理人员统计。
2.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 淋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换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丢弃于浴室。
四、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酒店管理 部门议处:
1. 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 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 有偷窃行为者。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篇8: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文2: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1、上班前员工本人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
2、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代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时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 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
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见义勇为,有显著功绩者;
5、维护公司信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6、对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中,经考核评定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7、模范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关心企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5—100元经济处罚:
1、厂区内吸游烟、随地大小便、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带小孩进入工作(生产)场所,禁烟区内携带火种入内者;
2、上班不佩带胸卡、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看工作无关的书籍者;
3、上班和工作时间穿拖鞋、赤脚、赤膊者;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打磕睡、睡觉或不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5、因责任性不强造成的长明灯、长流水、永动扇、下班后未关库门者;
6、私吃成品、半成品,破坏绿化,非生产性使用电炉者。
第三十九条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斗殴、吵骂者;
2、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公司内其他物品者;
3、故意泄露公司工艺、技术、业务上的秘密,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4、利用取权营私舞弊,在承办业务与事业中,向客户索取、收受回扣等影响公司生产或信誉,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6、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
7、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8、窃取公司知识产权或侵占、盗窃公司财物者;
9、连续旷工达三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十五日者;
10、上班酗酒、聚赌或伤风败俗者;
11、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
12、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处理者。
第九章其它
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遗失、损失公司物品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和班组管理范围与工作职责另附。
第四十三条各工种安全与工艺操作规程另附。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生效并从年月日起实施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篇9: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四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
(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资金;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
(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企业负担的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部分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增加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资金的具体负担比例。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的用于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企业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条原有的帮困解困等资金纳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第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第十条为下岗职工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十一条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上述经费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企业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通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对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财政承担的预算内资金由预算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财政承担的预算外资金由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社会筹集的资金从相关帐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
第十五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财政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上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计划,经劳动保障部门汇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每季度终了和年度终了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分别编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季报和年度财务决算,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汇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季报和决算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企业自筹资金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向企业申请。企业应按支出进度将资金及时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中,并按季向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划款凭证。
企业自筹和财政拨付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应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月直接发放给下岗职工本人。企业自筹的用于为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财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资金时,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用款计划,填写的用款申请书应分别列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款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款申请经核准后,为下岗职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的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应定期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
(二)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变有关标准的;
(五)虚报下岗职工人数或将未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未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员作为下岗职工冒领补贴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中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关于印发〈中直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办理。
第二十四条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厅(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10: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一节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 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 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 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到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到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到2000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到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到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00到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到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 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2、公司内部人员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送交违章人员或单位,由财务处收缴;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篇11: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
所有商品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账,所有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及存放区域均应在明细分类账上作详细的记录。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报废品、试用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商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订货单、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实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经手人,并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和存货卡。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根据开具的各卖场送货单发放商品,出库单应登记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单位盖章及送货人、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库管,根据送货单逐日逐笔登记商品明细账。送货人应在当日内把卖场签收的回单交给财务,若有特殊情况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时交回,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卖场二份(一份卖场存根、一份结账时与财务核对),一份交财务。
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商品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每日工作结束,应将当日发生的入库单、领料单交财务部门
每月中旬定期盘点(总库和卖场)。盘点包括存货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库存商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需处理的,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1、准确地做好商品进出仓库的账务工作。
2、严格按照商品的验收要求做好商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商品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认真做好仓库商品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及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货工作,坚持发货原则:先进仓的货先发。
8、认真做好退货工作。退货原则:确认报废、过期的商品要求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卖场退回的商品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卖场的销售监控工作,避免商品丢失。
10、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1、认真配合各分销商或卖场做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及调货工作。
篇12: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1、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2、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3、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4、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1、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2、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3、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1、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2、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2、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3、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4、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5、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6、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7、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1、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2、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3、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4、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1、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2、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3、交通食品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费开支办法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4、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篇13:公司员工作息管理制度精选
1.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班组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之内到班者为迟到,处以15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处以十五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个人专用请假卡,按人事权限逐级审核,专用请假卡由考勤员保管,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加点考勤管理
4.1加班加点的条件
4.1.1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公用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况下,必须要求加班加点的。
4.1.5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属工作范围的事因没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点的审批
4.2.1加班报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领班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由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总经理核准。
4.2.3加班单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员将部门上月加班单汇总报送总经办。
4.3 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3.1 病假:
4.3.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务室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3.2事假
4.3.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3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副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3.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3.3.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3.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3.4.3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产假
4.3.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工会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对避孕失败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3.5.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产假或护产假。
4.3.6丧假
4.3.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卡,交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丧假。
4.3.7工伤假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字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3.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4 考勤查询: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到部门考勤员处查询。
篇14: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30时为原则,23:3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四)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五)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六)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九)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 凡外出员工必须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应拒绝任何人进入宿舍,因加班而迟归的除外。
以上规定敬请遵守,违反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篇15:物业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9、积极向业主或租客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打和砸和抢)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业主或租客、访客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业主或租客、访客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业主或租客、访客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业主或租客、访客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业主或租客、访客)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篇16:公司管理制度简单版
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每位员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个月因工作没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该天发一天半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扣发当月全勤奖
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破坏公共财产者大胆揭发、勇于斗争有功绩者;
3、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
4、主持正义,用心维护社会治安,维护企业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有功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不低于5元的罚款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必须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必须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资料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资料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一样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6、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7、持续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篇17: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试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惠州迈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各部门职责
1、人力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工厂负责人协助人力行政部进行管理;
3、工厂办公室负责住宿人员的登记和钥匙管理。
第二章 基本内容
第四条 居住管理规定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申请表》,由公司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钥匙一套,其他物品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超额部分及物业管理费由宿舍住宿人员平均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人力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申请单》。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工厂办公室随机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整改和处罚。
11、不得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以免误伤他人。
12、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13、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工厂办公室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14、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人力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5、公司人力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16、使用电视、收音机等设备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7、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18、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9、严禁在宿舍楼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20、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
21、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22、禁止养家畜及宠物,以确保宿舍的环境清洁卫生。
23、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指引、指示、标示。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乱扔烟头。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8、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第六条 宿舍出入、来访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进入宿舍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退离宿舍员工须持人力行政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搬离宿舍。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6、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合管理员的询问。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七条 宿舍费用负担
1、每间宿舍用水定额10方,电20度,超出部分由室内员工分摊。
2、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公司将定期举办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并奖优罚劣。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3、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由宿舍长签字后搬离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未住满半个月的,扣除当月水电费10元,超过半个月的,扣除水电费20元。每延误一天,扣住宿费50元,同时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
4、对于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的,对损坏物品要照原单价进行赔偿。
5、宿舍人员造成的房门换锁,厕所堵塞、水龙头更换、下水道问题一般由造成损坏的当事人承担更换、修缮费用;如若责任不明确的,则由所住宿舍人员平均分摊。
第八条 其他
1、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或存在争议的地方,以人力行政部解释为准;
2、本制度与公司以前规定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篇18: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 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 采购 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1. 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 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 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 采购 工作。
4. 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 坚决执行各项 采购 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 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7. 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8. 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9. 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担负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建立高效、实用、完善的采购 工作流程 是提高 采购效率,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采购 部需要生产、财务、质检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顺利的完成 采购工作,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需要一个标准来规划,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各自的贡献。
1. 在项目的初始运作阶段, 采购部根据项目部、投标部的具体要求,配合进行投标的材料报价,以更好的达到在以后的生产中控制成本的目的,更要避免发生投标价低于实际采购价的情况出现。
2. 项目正式运作后, 采购 部应该在第一时间开始进行所需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生产计划部门依据工程合同和对比库存后的实际需求,对 采购 部下达《材料申购单》(附表 1 )此单由申请人填写,生产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一试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发往 采购部,一份发往工厂或者生产基地。
3. 采购部接到《材料申购单》后,根据所需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生产地址等实际情况,向公司已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中的 3 家— 5 家发出《材料询价单》(附表 2 )。供应商根据要求确认价格后对我司的《材料询价单》签字,盖公章后回传,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会做为以后向供应商付款的依据之一,需妥善保存。采购部根据几家供应商的对比研究后确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进行供货。向其发出《材料订购单》(附表 3 ),同时向收货的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发送传真件通知其准备收货。
4. 供应商根据《材料订购单》安排生产运输,各项具体要求以与我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随货携带各种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5. 工厂和生产基地在所需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材料的质量、数量检查,检查中必须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与我司的《材料申购单》和《材料订购单》相对照,质量和数量都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收货,然后填写《材料到货单》(附表 4 ),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回传 采购 部。
6. 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完成生产任务后,及时通知采购 部,由 采购部根据货物情况和送货地址等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建议物流公司相对固定,便于统一定价,统一结算,节约运输成本。
7. 项目完成后, 采购 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安排付款。付款时,采购部填写统一的《付款申请单》或者《支票领用单》,同时向财务部递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订购单》和《到货确认单》,如有需要, 采购部有义务向财务部提供《材料订购单》以及各家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付款额度。
8. 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开具出相符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财务部在收到发票后即向供应商付款。
原材料 采购在任何一个公司都是决定生产、销售的关键环节,早在几年前,资深的管理专家就提出了:采购 成本降低 5%企业利润提升 10% 的战略观点。但是时至今日,又有多少个公司能真正的做到这点呢?
降低 采购成本不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的目标,而是一个公司必须要规划、重视的长远发展策略,是需要长期的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公司整体的采购流程, 采购 制度的规范化来支撑的。需要公司的各个部门精诚合作,来完成这一共同目标。
我们 采购部的初步计划如下,其中的时间和工作目标根据实际情况会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保证前进的大方向永远不变
(一)在 3 个月内完成 采购 体系的建立,包括 采购制度, 工作流程 ,供应商管理等制度。进行供应商资格的初步审核,每种材料确定出 5 — 10 家候选供应商。开始逐步实施 采购 工作流程 。
(二)在 6 个月内完善 采购体系,修正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让 采购 工作流程走入正轨,高效,准确的运行。
(三)在 1 年内建立高效的 采购团队,杜绝缺货、少货、次品、残品、送货不及时、报验不及时等工作失误,不出现一起由于 采购 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能初步感受到 采购 工作流程 高效、准确带来的便利,能看到 采购 成本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在 2 年内建立起相对固定的 采购团队和供应商队伍。能切实看到由于 采购 成本降低而带来的公司利润上涨。
(五)大胆设想: 5 — 10 年后,公司以自主设计,自主研发牵头,以符合科技进步的产品、技术为主打,以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员搭配为根基,以高效、先进的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一个集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主线,涉及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物流,工业品贸易等跨行业的集团公司。争取到时候每个省份和各大城市都能有我们公司的供应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最大限度地支持。
目前起草的《 采购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与《供应商管理办法》只是依据原来在工程项目公司及生产厂家的 采购 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做的一个现行的暂时性的文件。还需要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的发现问题,修改失误,争取在几个月内修改出一套完整的,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 采购 系统体系。希望公司领导,各个部门同事在具体实施中,多提宝贵意见,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促进我们 采购 部工作的进步,真正达到降低 采购 成本,推动公司发展的目标
篇19: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1、公司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离岗。每迟到、早退一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a、b、c、d类扣罚标准见本守则第十七条,下同),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凡上班时间需要中途离岗、离厂,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否则,半小时内按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因离岗、离厂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3、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1、员工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工作时间办公室内不准吃食物,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不准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也不可以用自己与亲友长时间电话聊天,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4、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买卖保险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上网玩游戏,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不得利用网络做自己个人的其它生意。不得向朋友透露公司商业机密。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7、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8、办公桌上私人物品不得超过三件(茶具、手机、其它)
9、办公室内一律禁止吸烟,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0、员工不得在办公室进行午餐,午餐必须到饭堂就餐。
11、各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人工作时,应自觉做到人离熄灯,并关上空调(或风扇)等电源开关;关闭电脑电源、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在一小时内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
12、使用完卫生间后,要关闭水笼头等水源设施。凡违反者将视其浪费程度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处理;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