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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购药规定通用20篇

培训是指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技术手段,让受训者达到预期的水平提高目标,提升战斗力,个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训练都称之为培训!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医疗机构购药规定,欢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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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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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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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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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议制度

一、会议纪律规定

1.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到办公室处签到。

2.参加会议必须穿戴整齐,佩戴工作牌,凡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开会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按保密纪律执行。

4.保持会议期间安静,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5.如有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视情况给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级领导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医院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布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前期工作总结,听取行政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处理医院日常行政、业务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由院办通知并作会议记录。

2.周例会

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可作变更。由院长主持,院级领导、职能、临床、医技各部门主任、护士长参加。凡参加会议者均应做好记录,会后在各科认真传达。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规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反映、协调解决各科室问题。

3.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患者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

4.护士长例会

由业务副院长或护理部主任主持,每月一次,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总结上月护理工作,研究解决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月护理工作。

5.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内部办公会议

有关职能部门、科室、门诊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晨会、周会、月会制度;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以及我院有关决策的落实情况,解决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征询住院顾客及家属的意见,研究和按排下一步工作。

6.临时办公会议

在医院经营和医疗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或院长主持召开现场临时办公会议,组建临时项目工作组,迅速及时地提出解决方案。医院内的各项经营行政、医疗管理具体工作不在会议上讨论。

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业务查房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医院存在的问题,特制定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或医务科负责安排,分管院长带队,各职能科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提前通知被查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各级医务人员参加。

二、查房人员参加科室晨会后,分工分头进行工作。主要检查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协助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疗问题,了解科室存在的问题和科室间协作配合情况,听取病员对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建议、意见。

三、协调科室与部门的关系。

四、现场办公,就地解决科室提出的问题、困难。确定部门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

以上工作由办公室督促考核。

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能够使医院管理制度更好的执行,针对医院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劣作为的工作作风,加强工作布置检查、督促、考核,特制订了医院执行力管理制度。

1.医院重要工作(由院办公室确定)采取工作单制,工作单上明确描述工作内容、期望结果、完成时限、可用资源、负责部门、责任人、主要协助部门等,签字生效。

2.工作的执行过程中,由负责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委托职能部门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执行科室或个人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3.工作完成后,按照工作内容的分类不同,由分管领导签定验收单及评价结果,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

考勤与请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自动调整,院办不做另行通知。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3:30---17:0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

1.本院实行一周单休制,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各科室主任在每月初1日下班前将本月排班表以及上月考勤表报院办公室。

2.本院实行一日三次全员打卡制。

二、考勤内容及处理规定:

1.凡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串岗者,给予每次经济处罚5元。

2.凡旷工者,按下表计扣工资。

旷 工 处 理 办 法

旷工天数(天) 0.5 1 1.5 2 连续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

扣除基本工资 10% 15% 20% 30% 除名

三、请假制度及管理规定

1.病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以上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核实备案,病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病 假 处 理 办 法

病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病假天数×50%+病假期间提成+病假期间奖金

2.事假:须向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两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超过两天需院长签字同意,交办公室主任核实备案,事假处理办法按照以下计算公式扣发工资:

事 假 处 理 办 法

事假天数 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超过抵消每人每月正常休息日

扣发工资及奖金 不扣工资及奖金 扣款金额=全额工资/当月天数×抵消后事假天数+事假期间提成+事假期间奖金

3.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者,省内人员可享受三天年休假,外省人员可享受五天年休假。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况报院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休息。员工欲休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逐级向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婚假:员工结婚享有三天婚假。

5.产假: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女员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只发基本工资。

6.法定假日: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岗位设置:

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有利工作的原则。职能科室、门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原则上只设一正,设总护士长一名,各病区设一名副护士长。

二、任免程序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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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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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站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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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度规范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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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3、对急危患者,应到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

5、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6、消防设备定期检查。

7、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8、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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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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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具体岗位的巡查和检查的人员、确定其巡查和检查内容和要求;

2.规定每日防火巡查的要求,以及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的要求;

3.规定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的巡查和检查记录与要求;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负有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任;要求无法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规定防火巡查时发现火情的处置程序和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疏散门、安全出口门、疏散通道、避难区或避难场地、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人,明确规定安全疏散设施定期检查周期及其维护要求;

2.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识应完好、有效,不被遮挡,及时维修、更换破损部件,纠正不正确的标识;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建筑内的疏散门和楼梯间的门不被锁闭,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被占用、堵塞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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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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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及行政管理,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2、各科应确定一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过硬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门诊组长,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门诊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门诊医护工作应由有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各科每工作单元应由副高以上人员坐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出门诊量不得少于2个工作单元,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门诊量应占科室门诊量70%以上。

5、要认真诊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各科门诊组长负责本专科门诊医疗质量的检查、把关;对确诊有困难的疑难重症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凡连续三次门诊后仍不能确诊者,由首诊科室副高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疑难病例会诊。

6、各科门诊不得擅自限号、停诊,若必须取消该专科门诊时,必须书面报告门诊部,说明原因,方可执行。

7、门诊医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必须在开诊前24小时用“换诊通知单”通知门诊部,通知单要求有科室主任签字,换诊人员原则上要求与停诊者为同级职称。

8、上午10:30或下午4:00以后,若门诊仍有大量病人时,门诊部应立即通知各科增援,各科主任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抽调人员支援。

9、门诊医师应与病房加强联系,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出院情况,有计划地收入病人。

10、门诊医师应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地减轻病人负担,在病人转入社区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1、毕业三年内的青年医师和进修医师不得单独出门诊,随上级医师出门诊时,门诊组长应负责对其介绍本专科门诊诊疗流程及有关门诊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业务技术上负责把好关,低职称人员不许看高职称号。

12、各科派到门诊上班的医师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脱岗等。若兼顾其他工作(如病房工作)时,必须事先安排好,不得影响门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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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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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 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

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 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

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 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

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 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四条 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

三、 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

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 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

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

第四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

第五条 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 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

第三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

第四条 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 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

第五条 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 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 的项目,纳入检

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 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 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 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 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 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 使用部门将

第三条 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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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医疗机构日常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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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卫生保洁工作,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周末卫生大扫除。

2、 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医疗垃圾必须装入黄色垃圾袋,交专人收集。禁止一次性工作帽、手套、棉签、纱布等医疗垃圾乱丢乱扔。

3、 各科室室内要保持整洁干净,无蜘蛛网、无蟑螂、无烟头、无“牛皮鲜”,地面无垃圾,墙面无灰尘,无卫生死角,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 各科室清洁用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 各科室室内禁止吸烟,全体工作人员要成为“戒烟劝导员”,把“无烟医院”落到实处。

6、 各科室要负责保持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相关职能科室。

7、 各科室要做好室外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无杂草、无垃圾。

8、 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做好车辆整治工作,不乱停乱放,要定点停放、秩序井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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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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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工作的积极性,实现医院感染工作过程监控,提升我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质量,经感染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主要为各临床科室监控小组,尤以监控医师与护士为侧重。

二、考核细化,每季度汇总向各科反馈结果,年终进行全年考核汇总。

三、功能科室考核与设备科、药事办的索证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科室并呈送相关领导处。

四、坚持质量持续改进的方式,每季度感染管理科必须提出改进措施。

五、根据考核资料年终的汇总结果,评出感染监控优秀科室三名,同时评出优秀感染监控医师与护师各三名。

六、优秀科室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优秀监控医师、护师各三个等级为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400元。

七、对于得分未到各自总分一半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八、各科考核由感染管理科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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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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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医械处理制度

1、为加强不合格药品、医械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用于临床,保证药品、医械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不合格药品、医械是指入库验收时不合格或合格的但在本院贮运过程中发生了破损、变质、过期、污染。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不得验收入库、付款。在库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械要立即转至指定区位存放,并立即通知业务相关部门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3、不合格药品、医械必须分队单独存放,严格执行色标区别,专帐管理,定期盘点。

4、凡未立帐的不合格药品,每月填制报表,报送财务部门处理。

5、以不合格药品、医械,确定为废品的,经办理报损审批手续后,每半年由各相关班组填报废品销毁申请单,由医院办公室组织医务、财务等相关部门一起监督销毁,妥善保存销毁凭据。

6、凡不合格药品、医械,各部门不准调配和使用,药库有权拒绝发货。如经过重新鉴定或返工整理后确认为合格品,必须重新办理合格品入帐手续后,才能转为合格品存放、调配和使用。

7、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医械帐货不符,保管人员必须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及时追查不符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医械流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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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最新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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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七、消毒隔离制度

1.医院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会议室、行政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诊疗护理处置前后要洗手,执行注射一人一针一管一使用,换药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晨间护理湿式扫床一床一刷,床旁桌做到一桌一巾,体温表使用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以上。

3.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干燥无菌持物钳及镊子筒每4小时更换一次,2%戊二醛液浸泡则每周更换二次,疑污染随时更换,注明更换日期、消毒液名称和浓度。

4.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

5.消毒用碘酊、碘伏、酒精注明浓度并每日更换,消毒瓶应加盖每周灭菌更换2次,无菌溶液注明开瓶时间及用法。

6.冰箱每周消毒保养1次,做好记录,物品放置有序,无过期物品。 7.治疗室、换药室区分有菌区和无菌区,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污物与垃圾分开。

8.病室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每日用湿拖拖地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周空气消毒一次。治疗室、产房、手术室、换药室及重症监护室每日空气消毒二次,每月空气细菌培养和监测1次。紫外线消毒要有时间登记与强度监测,监测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超过1000小时或强度低至70uw/cm2时应更换。

9.便器每次用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池加盖,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并有标牌。

10.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要严密隔离,使用的器械、被服、房间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理,敷料进行焚烧。

11.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必须严格按医疗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每日包装密封后贴好标志,集中处置。

12.医务人员及病人换下的脏被服应分别放入污物车并分开清洗消毒;凡出院、转院、死亡病人床单应进行有效的终末消毒处理。

13.口腔科和放射科要求一律用使用一次性漱口杯,口腔科的牙钻必须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时以上。

14.连续使用的麻醉机螺旋管、氧气湿化瓶、呼吸气囊、呼吸机导管、吸痰器、雾化器等,每日均应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15.各种内窥镜的清洗、消毒要彻底,消毒用2%戊二醛浸泡20分钟以上,灭菌则应浸泡10小时以上,并定期做细菌培养,接触乙肝病人的内窥镜应进行特殊处理。

16.非打印的门诊化验单一律要经臭氧消毒后才能发出。

17.门诊应设发热及肠道传染病隔离诊室,一旦发现或疑有传染病员应立即就地隔离,按传染病报告程序上报。

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的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一)接病人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二)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三)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的器械数。

三、药剂科

(一)配方时,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二)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一)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一)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九殒、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二)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三)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五)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影像科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科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二)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九、医院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十、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室内均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

(三) 室内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诊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十一、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2、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1、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到期领导批准后销毁。

三、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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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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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 、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 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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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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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4、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5、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6、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7、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8、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购进使用销毁管理制度

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3、购进无菌器械要按规定进行购收,并严格做好购进验收记录。购进记录至少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4、从生产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生产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从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出具的证明,包括: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一次性无菌器械经营范围)、《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制造认可表》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加盖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详细销毁记录。

7、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8、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在报告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9、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相关制度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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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会计,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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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

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九、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____________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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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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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器材科是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一、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医院范围内医疗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按固定资产台账贴标识卡统一管理。

三、负责编制落实医疗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七、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八、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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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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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 、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 、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 、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 、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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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医疗机构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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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制度

1.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一次性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

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

3.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严格洗手。

4.应对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症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每月必须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口腔科消毒隔离制度

1.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2.进入病人的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操作时必须带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形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用后的敷料等感染性废物应及时清理、密闭、焚烧。

内窥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1.内窥镜室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划分明确,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2.不同部位的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3.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4.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5.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6.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再用多酶洗剂刷洗,清水冲洗清除管道中的残留组织,沥干水分后再进行消毒。

7.浸泡内窥镜的消毒液选择应符合要求,浸泡完全,时间符合要求。

8.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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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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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与管理是发现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实现卫健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__)4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__)5号)》、中国医院协会团体标准《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T/CHAS

10-4-6-20__)>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完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安全隐患,对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反馈,促进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的集成创新,以推动我院医院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二、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和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等级划分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4-6部分:医疗管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质量与安全工作实际,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I级事件(警讯/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界定的一、二级医疗事故,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以及医院内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事件。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在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集体与功能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界定的三、四级医疗事故,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以及医院内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事件。

III级事件(无后果事件、临界差错):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的事件。

IV级事件(隐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四、事件分类

共分为11类(详见附件1),包括医疗管理类事件、护理管理类事件、药品管理类事件、医技管理类事件、输血管理类事件、器械管理类事件、院内感染管理类事件、职业防护管理类事件、信息管理类事件、后勤管理类事件、治安管理类事件。

五、报告原则

(一)强制性:I、II级不良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卫健委《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自愿性:IILIV级不良事件属鼓励报告的范畴,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和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三)保密性:本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部门)可通过系统选择匿名上报,相关科室与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被报告人(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违规处罚依据。

(五)公开性:对事件信息及其结果在医院内定期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讨论、共享,用于医院和科室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被报告人及其单位信息保密。

六、报告方式

电话报告、面对面报告、信息网络报告。

七、报告时限

应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ITI级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报告;III-IV级事件应在发生后48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报告。

八、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职工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含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事件、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及非计划再次手术等。凡医院内与患者、职工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全院职工主动、自愿报告院内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九、奖惩措施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及时阻止I、II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报告者,经调查核实后给予报告人500元现金奖励。

(二)主动报告I、II级不良事件者给予报告人40元/例的奖励,主动报告III、IV级不良事件者给予报告人20元/例的奖励;虽主动报告但仍引起纠纷造成赔偿者,视情节轻重在医院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减少其赔偿比例。

(三)对于I、II级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元/例的处罚,若因此造成医疗纠纷引起赔偿,视情节轻重在医院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增加其赔偿比例。

(四)科室不良事件年上报例数每百张床位不低于20例,年不良事件上报例数排名前三的科室给予1000元/科的奖励,年上报例数不足每百张床位20例的科室分别扣除科主任、护士长安全奖500元/人。

十、组织管理

(一)医院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质量控制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除负责不良事件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外,应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不良事件相关知识培训,监督全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发生率高或情节严重的不良事件,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办公会讨论。

(二)职能科室应设专人负责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每月对不良事件上报的质量及内容进行审核并将不良事件上报人员奖励的名单上报至质量控制办公室。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对已上报不良事件的成因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对事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追踪评价。

(三)各科室应按要求上报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并记录发生原因、处理情况、改进措施等。每月组织科室人员召开医院安全(不良)事件讨论会(格式见附件2),针对严重的不良事件(I、II级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科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相关制度作废,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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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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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中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中涉及的医疗器械是指除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之外的所有医疗器械。

一、医疗器械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做好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需要的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医、教、研工作的顺利运行和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

(三)做好医疗器械的验收及质量管理,特别是植入性材料的跟踪管理等。

(四)做好医疗器械的信息和资料管理,了解、索取并保管好有关医疗器械质量检验、储存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五)遵纪守法,严禁在医疗器械设备购置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并自觉接受监督约束。

二、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一)审批

1.凡属新增(医院尚未使用过的、集中招标目录中没有的)医疗器械,使用科室需填写申请表交医疗设备科,申请表内容包括:医务科门对临床使用必要性的意见(对一次性性医疗用品,还需有院感部门的审核意见),财务部门对收费情况的意见和设备科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审查意见,然后经设备科长审核送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必要时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

2.非正常使用医疗器械的控制:

(1)新增审批的器械,属临床未使用过的,在当前医疗工作中需要长期使用的,在审批中,要说明长期使用。

(2)新增审批的器械,在目前临床使用中已有同类产品,是针对个别特殊病人需要的,应合理限制其使用量,使用量不应超过15%。

(3)新增医疗器械的价格先可使用三个月,然后根据使用量的情况,医院组织院内招标,以确定合理的价格。

(二)采购

1.医院购置和接受赠送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及海关、商检、计量等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2.属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器械,应在招标后在中标单位中选购器械。

3.对于没有集中招标的量大、价值高的医用器械,医院应组织院内招标采购。

4.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的购置凭医用计量器具购置审批单。

5.不得采购无证医疗器械。

6.在向中标单位或医院确定的经营单位选购医疗器械前,应订立购销协议或合同(合同的格式建议采用全市设备质控统一的格式),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方式、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三)索证

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前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证件:

1.销售人员必须提交带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单位委托书;

2.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提供经营产品的代理证书;

4.提供产品的有效证件如:医疗器械注册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

5.产品质量承诺;

6.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对部分医用耗材实行院内招标采购。凡列入医院内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采购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如擅自采购并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医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处理。

(二)医院耗材院内招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医院成立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医院监察部门、医务、护理、临床科室负责人及医疗设备科科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2.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及有关事项的安排,医疗设备科负责做好院内招标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3.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具体品种。

4.各科室购置医用耗材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出所需器材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但不得规定品牌。少数特殊器材,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使用科室须提出不少于两个以上的品牌供设备科参考,招标领导小组应从品牌、质量、疗效、价格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

(四)参加医院院内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证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和有效证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4.具有及时供货能力;

5.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

6.如代理产品必须提供该产品的上级供应商的代理证书。

7.招标领导小组要求的其他有关条件。

(五)招标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照章办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六)由医疗设备科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好招标过程中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对招标的医用耗材的中标单位,医疗设备科必须及时订立并履行购销合同。

(八)本采购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除属固定资产医疗设备之外的院内招标采购。

四、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是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或材料,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更是用于支持、维持生命的,在使用中对人体存在着潜在危险性,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中的安全、有效,特订以下制度:

(一)对购入医疗器械产品有关证件的查验:要求实物与证件相符,具体要求查验的证件有: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商检证、商检标志及商检报告(心脏起搏器等进口产品);

5.3C认证证书;

6.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

7.产品合格证;

8.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二)对购入产品包装、标识、标签的查验

1.包装应当完好。

若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情况严重的应报药监部门备案。

若外包装破损,确认此破损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设备科长签字后方可验收入库。

2.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编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号(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无菌产品)等。

3.进口产品的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4.包装标识的有关证件编号应与实物相符。

(三)验收记录

1.对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做好验收记录。

2.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有灭菌批号和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有商检报告要求的,要查验商检报告;有编号的植入器械还应记录产品编号,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器械的进货来源。

3.验收记录保存期:验收记录以及相关证件至少保存三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至不少于医疗器械终止使用后一年。

(四)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的产品验收

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由手术室有关人员和手术医生共同验收产品;

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即验收及跟踪单)一式两份,一份存病历档案,一份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

(五)入库: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可以做财务入库。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定义: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按器械验收制度对照产品技术条件验证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二、下列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1.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受污染的医疗器械(尤其是无菌医疗器械);

3.无有效证件的医疗器械;

4.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5.包装不规范、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

1.当验收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报告设备科长,并申请要求组织人员复验,对复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2.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应在验收记录单上写明“不合格”及有关原因;

3.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医疗器械,在验收中的,不准入库,在使用中的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等候处理。

4.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有专门的记录本,具体记录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编号、数量、处理情况、经手人等信息;

5.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入库。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医疗器械的审批表、合同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应按验收制度规定的年限执行,由采购员负责。

三、会计档案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由库房会计负责;

四、植入性材料跟踪记录、验收记录应按验收制度中规定的年限保存,由库房人员负责。

五、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六、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医疗器械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置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质量调研。对新增医疗器械品种时,医务人员应写出详细的论证报告,医务科门应有明确使用意见。

(二)入库前的检验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的医疗器械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先验收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与评价

医疗器械的管理要对投入使用的医疗器械作质量跟踪,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品牌、供货单位、时间、现象、原因作详细的记录,每年对此品牌产品有质量评价报告。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医疗仪器设备使用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疗设备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模式,实行临床医技使用科室、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的三级管理;医院设立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主持领导工作。

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置医疗设备科,作为医疗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它由医疗设备管理、计量管理、仪器设备维修、器械库房等部门组成。按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器械材料的计划、供应、管理、维修、计量等工作。

临床医技使用科室是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按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二、医疗仪器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根据能级配置、安全有效、效率及经济原则,制定医院仪器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购置计划,以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等远期发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

(三)制定并执行医疗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医疗设备的应用质量管理:包括安装调试、验收;制订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预防性维修和故障维修;计量检定;设备性能检测;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报告等。

(五)做好医疗设备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在医疗器械的分类和代码应用、名称规范化方面不断创新。

(六)重视和加强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和评估,确保医疗设备资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库房的环境和帐务管理,不得在库房积压医疗设备,定期盘点在用医疗设备,确保账物相符。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调剂和报废工作。

(八)遵纪守法,严禁在医疗设备购置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并自觉接受监督约束。

三、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小组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医疗器械、计量、商检、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制订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核本年度医疗装备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下年度医疗设备的装备计划。

(四)对单价在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

(五)评估当年购置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的临床应用及效益。

(六)审定大型医疗设备(单价在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报损工作,并监督报损医疗设备的处理。

(七)审查医疗器材的消耗量及合理性,评估医疗器材的质量情况。

(八)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设备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审批及采购制度

(一)年度购置计划

单价1万元及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由医疗设备科在每年年底前将各科室的需求申请表汇总后(单价10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应提交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表),提交经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草案,再交由医院领导集体讨论后确定作为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单价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报宁波市政府(或县区级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执行。

(二)急需和特殊性质的医疗设备的采购,由临床科室填表申请:

1.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表,经医务(审核临床必需性)、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

(1)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按批准意见进行采购。

(2)在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医院自行组织采购。

2.五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经由财务(审核收费标准)、设备(审核医疗器械的准入等合法性)等部门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采购。

(三)甲、乙类大型仪器设备须经卫生部或省卫生厅批准后再进行招标采购。

(四)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

1.根据临床需要的缓急程度,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临床急需的设备应优先采购。

2.已列入仪器设备购置年度计划的项目,按政府采购办批准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或其它方式采购。

3.医院购置和接受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卫生、计量、海关、商检等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即要符合准入的合法性。

4.证件的索取

(1)招标采购的设备,在招标时,必须严格审查下列证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3C认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在招标过程中必须具备的证件。

(2)非招标设备的证件,必须在设备购置前,严格查验和索取上述相关证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5.严禁使用科室利用各种变相形式采购医疗设备。

6.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其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合同格式采用市设备质控的统一格式。

五、医疗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验收的依据是合同,要根据合同中关于数量、质量、包装、履约期限、地点等进行验收;没有书面合同的小设备应按厂家说明书中的技术规格、装箱清单及采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二)查验医疗器械的有关合法证件。

(三)医疗设备的验收程序分到货验收和技术验收(即质量验收)两部分,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做财务入库。

(四)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

(五)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设备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时,设备管理部门应突击组织力量配合临床科室进行验收,以满足临床科室的急需。

(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验收程序

1.大型医用设备(暂定为10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低限额)的验收:

(1)参加验收的人员:医院分管院长、设备科长及设备工程技术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或经销商代表;如法检设备,必须由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

(2)到货验收:

①应参照省“医疗设备管理与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的大型设备到货验收报告和附表的格式进行;

②验收内容:外包装检查、开箱及数量清点,应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与主机、附属设备及有关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核对;并逐项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3)技术验收(即质量验收):

①验收内容:包括功能、技术指标的测量和临床验证二部分,在此,设备的软件也是验收的重点。

②验收时间: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

③验收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下述方法中的一种或二种方法):

A要求厂商根据合同提供的方法逐项测试、演示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B请省卫生厅授权的检测机构来院进行检测;

C请地方质监、计量检测部门进行测量。

D一般设备由设备科工程师进行测量和检验。

④临床验证

通过上述验收过程,验收合格的前提下,进行临床验证;临床验证工作必须在厂商代表或设备科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2.一般医用设备的验收,参照上述大型设备的验收方法,参加验收的人员应有设备工程技术人员、临床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或经销商代表等,具体视设备价值高低作灵活调整。

(八)验收报告的填写

设备验收结束后,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100万及以上的大型医用设备应有二份报告:即到货验收报告和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即技术验收报告。

2.对于一般设备(100万以下的),必须填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它包括货物的清点和性能检验结果。

3.验收报告上应有使用科室负责人、厂商代表(合同签约人)、医疗设备科长三方代表签订字,安装工程师也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九)档案资料的收集

验收结束后,应收集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产品合格证等)、验收报告、测试报告等为设备建档工作做好准备。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医疗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置前的论证

为了保证购入的仪器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较好地满足临床需要,在购机前需要进行方案论证、质量调研。然后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价格比、可靠性、售后服务、消耗品供应等情况确定优先考虑的仪器供货厂家、规格型号。

二、入库前的验收

入库前的验收是确保购入仪器质量的关键,一定要做到按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入库。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利用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及时交涉处理。

三、使用阶段的质量跟踪

对新购入并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作质量跟踪,对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原因、检修要作详细的记录。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作及时调查,从长时间使用中和从大量的故障中分析得出仪器的故障规律,为今后购买新机和订立仪器的保修合同等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预防性维护:医院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要有预防性维护的计划包括仪器设备的目录、计划的内容、实施的周期以及报告等。

五、逐步开展对有关仪器的应用质量检测:有计划、有仪器设备目录、有实施措施和检测报告。

六、对医用计量器具,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准确有效。

七、医疗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维修人员按专科分工和设备科布置的任务开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

(二)对使用科室提出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

1.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仪器设备修复后应及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2.对急救仪器设备的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仪器设备现场,进行维修处理,以保证临床第一线的急需。

(三)对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四)协助使用科室制订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指导使用科室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各维修人员按岗位职责要求每周或每月一次定期下科室巡回检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修(PM),降低仪器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仪器设备,要主动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应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做好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及时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十)送外维修的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登记,修回后应及时注销。

(十一)做好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维修记录及个人工作量记录。

(十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检测

1.计量仪器、设备、器具的计量检测按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2.急诊抢救仪器(如除颤监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机等)应逐步建立定期检测的计划及实施细则。

3.对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参数偏差,应及时解决或校正,使仪器设备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其产品的固有风险,偶然性的故障或损坏使致不能按照预期的意愿达到所期望的功能,在标签和说明书中存在的错误或缺陷、医疗器械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及临床评价的局限性,使得在医疗器械使用中会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为了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有效,促使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临床使用的更加合理,特制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医院报告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尽限于死亡和严重伤害,其中,严重伤害是指①危及生命;②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③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损伤。

(二)报告原则:

1.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它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关,则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2.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或医务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3.不清楚即报告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三)报告程序和时限:

1.死亡事件:12小时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24小时内报告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2.严重伤害:10个工作日内报告当地药监部门,20个工作日补充报告。

3.常规定期报告:按省、市药监局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的具体要求。

(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填写:

医院临床科室发生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负责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按上述规定时限报告医疗设备科再汇总到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按要求报告到药监部门。

十一、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十二、医疗仪器设备报损(废)管理制度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医疗器械库房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库房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医用器材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调剂、报损(废)等工作。

(一)库房的人员结构及库房环境

1.医疗器械库房的岗位:采购、库房会计、库房保管等。

2.医疗器械库房的物资存放地点按有关规定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区和不合格区和退货区并分别以黄色划线、绿色划线、红色划线和白划线进行分区。黄色区域内存放待验物品,绿色区域内存放验收合格的物品,红色区域内存放不合格的物品、白色线区存放退货的物品。

(二)采购:按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材的采购制度办事。

(三)验收:医疗设备按医疗设备验收管理制度进行,医用器械按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验收合格后,对购入的医疗器械设备分固定资产、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相关类别进行分类财务入库。

(四)入库原则

1.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的入库操作必须以产品验收合格为前提。

2.医疗器械(除必须跟台手术的植入性材料外)必须坚持先入库后出库的原则。

3.医疗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无论实物是否进入库房存放或直接进入使用科室,均需进行入库处理。

4.必须跟台手术的植入性材料,需凭进货发票以及植入性器械使用验收登记表,办理入库手续。

(五)出库原则

1.医疗器械设备的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会计核算原则。

2.固定资产出库后,按财务要求开始计提大修基金。

3.无形资产出库后,按财务要求计提摊销。

(六)账务

1.库房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卫生材料等四大类,且固定资产还应建立台账。

2.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要定期盘点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4.对盘盈盘亏物资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每月向医院提供各类医疗器械设备的财务报表。

(七)仓库管理

1.医疗器械的储存养护制度

(1)医疗器械库房应确保存放物品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小动物的工作。

(2)医疗器械库房的存储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等方面应满足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存储的要求。

(3)每天应对环境状态数据作好记录。

(4)定时对空调、除湿机等环境设备作好维护。

(5)医疗器械库房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对库存物品应按医疗器械的分类要求分类存放、保管,有效期的产品应按效期先后存放,堆放整齐。

(6)医疗器械产品的贮存堆放应离地面大于20㎝、距墙壁在大于5㎝、距顶面大于50㎝,行列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7)保管员应经常巡视仓库环境,严格做好医疗器械物品的效期管理。

(8)已拆除外包装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室或无菌物品专用柜。

2.库复合制度

(1)器械库保管员负责产品的入库至交付发放前的管理。

(2)所有科室领用医疗器械设备,均应办理出库手续,库房保管员应做到账物相符,产品规格相符,有效期的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有消毒灭菌要求的医疗用品,必须登记出库批号,做到出库跟踪管理。

(八)调剂:按有关调剂管理制度执行。

(九)报损(废):按仪器设备报损(废)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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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医疗机构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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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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