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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热门19篇)

如何写好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看看吧。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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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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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 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院外理部门

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

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3、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4、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5、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6、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

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3、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 总务处

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2、提供相应生活物品及设施,包括厨房、空调、彩电、电冰箱、微波炉、热水器、卧具、卫生间设备等。

第七条:人事处

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的核定工作。

第八条:财务处

负责外籍教师管理经费的核拨及其工资发放。

第九条:保卫处

负责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 聘请的原则和要求

第十条 聘请外籍教师要从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标准,贯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暂限于我院教学和科研部门。

第十二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应拟定聘请外籍教师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拟聘请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以及使用安排(如:合作教师、聘用期限、所授课程及课时等)。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半年报送学院外理部门初审,最后报院长审批。

第四章 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来我院从事基础语言教学(口语、写作等课程)的应聘者应拥有学士学位,具有在中国高校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或拥有硕士学位,有讲授本国语或文学课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申请来我院从事科研工作,应聘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年科研或技术工作资历,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解决科研或技术难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年龄在25—60岁之间。

3、身体健康。

4、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第十四条 外籍教师提供的材料

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推荐信和健康证明等。

第五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行为规范

1、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和学院的内部管理。

2、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在学生中宣传自己的宗教信仰。

3、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4、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授课时应当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在课堂抽烟。

5、外籍教师应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严禁与学生谈恋爱或发生亲密关系。

6、外籍教师应接受学院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7、未经学院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兼做与教学无关的业务。

8、对于纪律涣散或不尊敬外籍教师的学生,外籍教师应向有关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建议采取措施,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也不得以不上课作为惩罚手段。

9、外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院没有要求的教材或资料。

第十六条 授课、代课、调课、请假。

1、外籍教师应服从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除非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任课外籍教师不得拒绝接受。外籍教师应按期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工作的质量。

2、外籍教师代课、调课、请假应该遵守以下审批程序:

⑴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⑵申请代课、调课提前三天向其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同时报外理部门备案。

⑶外籍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除征得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需得到外理部门批准。

⑷外籍教师因为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向教学主管部门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在一周内补报书面申请表并按照以上程序得到批准、备案。

3、因以下情况,外籍教师申请代课、调课、请假不予批准:

⑴旅游;

⑵做兼职或者从事其他与学院教学无关的业务活动;

⑶教学主管部门、外理部门认为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况。

4、外籍教师违反以上关于代课、调课或者请假的规定,学院外理部门在与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协商后,可以向该外籍教师发出书面警告,并根据外籍教师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扣除相应的课时费。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无故迟到、早退两项累计超过三次,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应向该外籍教师提出书面警告,并报外理部门、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住宿

1、外籍教师应在学院指定的公寓住宿。外籍教师入住时,外事部门应与外籍教师清点学院配置的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并签收清单,保证妥善使用这些物品。离校时,应通知外理部门办理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的清点和移交工作。

2、学院提供的公寓,作为外籍教师在我院任教期间的宿舍,外籍教师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从事赌博、色情、聚众酗酒等活动。

3、在学院住宿期间,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校园作息时间,早7时前和晚23时以后,不得在公寓内留宿外人,否则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4、外籍教师如有亲友来访,确实需要在外籍教师公寓过夜的,应提前告知其所在部系,并得到外理部门批准,同时报保卫处备案。

5、外籍教师不得允许单个异性学生拜访其公寓。

第十九条 外出

1、在教学期间,外籍教师原则上不得到外地旅游、参观。

2、未经相关部系和外语教学部门请示外理部门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出差或到校外进行讲学或举办讲座。

3、学院各部系需安排外籍教师到校外参加社会活动或坐客的,应事先征求外理部门的意见;若需在外留宿,部系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外理部门同意,同时部系要保证外籍教师的安全。

4、未经任何部门同意,外籍教师私自外出,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家属来华探亲

聘期在一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外籍教师,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及子女的配偶均可在外籍教师休假期内来华探亲。外籍教师提前两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亲属的外文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外国住址、同本人关系、在华停留时间、申办签证地点、入境地点以及护照号码等。如学院同意其申请,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外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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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江苏省房地产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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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 房地产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三)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方式获得;

(六) 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 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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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租赁合同集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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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 性别: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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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班组长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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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班组建设,使班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特制定班组各项记录管理规定。

2. 范围

车间各生产班组、机电班组。

3. 职责

1 车间记录员负责各部门相关活动记录表格的编制、审定,负责车间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移交和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班班长做好各项记录的监督与检查。

3.车间安全员负责安全记录的资料提供与检查。

4.车间技术员负责技术培训记录的资料提供与检查。

4 主要记录类型及内容

一.班组各项记录类型

1、公共部分:班前会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技术培训、班组民主生活会、各项政治活动记录、劳保服利领取记录等十三本记录。

2、主要记录内容

1、班前会记录(班前会安全记录):当天班前、班后会内容(包括工作安排、安全事项交待、事故预想、危险源预控与分析、当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2、安全例会记录: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记录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情况、安全简报的主要事件和措施,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分析所发生的异常、障碍、事故、未遂和违规现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活动,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整改等情况。

3、技术培训记录:根据公司《员工教育培训规定》及部门培训规定要求以及公司、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本班的技术状况,制定班组年度培训计划,并分解到月度。按月度计划组织本班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在现场岗位抽考中,主考人要对被考人所答的问题进行严格评价,促使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4、交接班记录:根据《交接班管理制度规定》要求,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进行逐点逐项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5、维护检修记录:根据《公司检修管理规定》要求,设备运行和检修中凡有修试、异常、调整、换型、改造等均必须及时记录。主要记录检修的项目内容和检修过程中更换的零部件以及修后试转或试验的数据记录。

6、班组民主生活会记录:班组民主生活会,是班务公开的一种体现,也是为搞好班组管理而献计献策的有效途径。要求,在进行工作总结时不仅要梳理每月的工作过程,同时要把重点放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尤其是要认真总结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同时,在民主生活会上,也要鼓励员工对个人的工作进行反思、总结,把班组管理制度中的漏洞也说出来,对班组的管理工作献计献策,激发员工抓好班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班组各项记录要求

1、记录的时间与内容要一致,确保准确性。

2、记录内容原则按时间顺序记录。

3、记录内容必须保证连续完整,特别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必须做完整记录。例如在设备出现问题后检修人员是否及时到现场,处理情况如何,特别是交接班时设备的状态应做好记录。

4、所有记录,要求文字工整,数字清晰,表达简明准确真实。不得有涂改,并要保证记录本的整洁干净。。

5、各记录主管部门应确认相关记录的保存期,一般不应少于12个月。

三、 检查与考核

1、班组记录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记录是否完善、规范,纳入班组绩效工资考核条件之一。

2、班组记录必须完善,若有缺漏或不合乎规范的,被本部门负责人检查发现的,由部门对班组考核;被车间考核部门检查发现的,由车间按矿各项记录管理考核制度对部门进行考核。

3、车间记录员每周对班组各项记录统一进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各部门负责人要不定时对记录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目要及时要求整改。车间领导每月对各项记录进行抽查。

4、各项记录考核要与绩效工资挂钩,记录考核分要占到不少于绩效工资的30%考核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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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医疗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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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医务人员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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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采购,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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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廉洁自律,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3.所有采购, 必须事前获得批准. 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征求相关领导同意,方能采购。

4.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5.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第二条 审购程序

(一) 耗用物品的审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月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零星低值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3、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写明,限时购买。

(二) 自购菜品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根据库存和使用情况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2、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员进货。

(三) 供货商送货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2、新进酒水、物料由总经理和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通知库管,不需填写申购单。

3、只有采购人员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按申购单上的要求通知供货商送货,其他人员非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通知送货。

第三条 采购数量的确定原则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一) 鲜货、蔬菜、水发货的采购数量。

1、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

2、用上述原材料的部门每日营业结束前,根据存货、生意情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提出次日的采购数量。

(二) 库存物品(干杂、调料、燃料、粮油、烟、酒水、低质易耗品等)的采购数量。

1、此类物品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周转、储存条件等因数,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上下限的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发货天数

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15天

第四条:货物的验收原则

(一) 验收的质量标准:

根据使用部门要求标准

(二) 验收的数量标准:

根据采购人员收取的当日采购申请单上写明的数量据实进行验收,数量差异应控制在申购数量的上下10%左右。

(三) 验收人员:

采购人员、库房人员、领用部门负责人、三人共同验收。

(五) 验收程序:

1、由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或“物品直拨单”注明所收商品物资的数量。入库单、验收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货物领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签字生效。签字完毕后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员或供货商、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

2、对不符合采购物资质量标准和数量超过“申购单”的商品物资(菜品),使用部门有权拒绝收货。

第五条 仓库管理

(一)、负责入库货物的验收,保管及发放工作。

(二)、货物入库

1、认真验收,查核货物的数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

2、开出入库验收单

3、及时登记帐卡,每天结出数量合计数,并录入电脑。

(三)、库存保管

1、合理利用仓库条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货品。

2、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变质。

3、设 “慢流动表”,凡是库存超过100天,都要上“黑名单”,上报部门负责人。

(四)、发放管理

1、直入厨房:以收货验收后直接入厨房的鲜活食品、蔬菜等,凭经厨师长签字的“收货单”数量标准直拔。

2 、仓库发放,厨房各班组必须填写领货单,经厨师长签字认可后出货,店面大堂经店长签字同意后出货。

第六条 采购事项

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申购单”所列商品物资(菜品)的数量和采购物资质量标准以及有关定价原则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而影响采购数量和质量的,要及时与所购商品物资的使用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购买。

2、在采购过程中,自购鲜活食品、蔬菜时,应逐笔填写所购菜品的数量、单价和金额。菜品要分别堆放装运,以便领货。鲜活及易碎菜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以免影响菜品质量。冷藏肉品注意保鲜。

3、对商品物资(菜品)的退货和积压商品的处理,采购部门有积极协助处理的义务。

4、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采购数量与收货数量差异过大),须单独列明并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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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协议书 办学协议书争议解决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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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依照"挖掘优势资源潜力,发展学校职业教育,优化建设人才结构,使学校成为培养人才的摇篮,让学生掌握就业的过硬本领,以满足社会对实用性人才的需要"的指导思想,坚持相互合作,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基本原则,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二,办学内容

1. 学历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普通中专

2. 开设专业:涉外旅游/餐旅服务与管理(旅游景区规划管理+酒店管理+导游)

3. 培养模式:2+1(其中前两年在校学习,后一年在用人单位实习)

4. 学习方式:理论+实训+实习

5. 学生数量:大专50人/中专50人

三,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

1, 按照企业需求设置专业,使培训的人才适应市场的需求.与乙方共同开发与实施专业人才培训方案,即共同决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

2, 协助乙方进行教学文件的编制工作:对乙方联合办学班级的教学与管理进行抽查评估:协调处理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3,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在实习期,甲方负责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理赔事务.

4,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后,组织到学校考核,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方能录用并输送到用人单位上岗,不符和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甲方可配合学校另外推荐就业:并可办理其学生档案托管,户口关系迁移到长沙等手续.

5, 其他原因,用人单位不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甲方负责学生的就业安置.

(二) 乙方

1, 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社会影响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 负责湖南省教育厅招生计划指标的办理.

3, 负责招生,教学,办理新生的迁户口,学生证.

4, 配合甲方按市场需求合理设置专业的课程开发.对学员的严格管理,重点强化学员良好的个人习惯,语言沟通,时间观念,责任心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快速养成.

5, 与甲方积极配合,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培养目标完成联合办学专业班级的课程配置及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

6,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实习期间,乙方负责派教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并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相关情况.

7, 有并要的情况下,可申请用人单位派人员到乙方讲课或进行学术交流.

四,考核及录用

1, 学生在校期间所学专业知识和个人的素质不合格,或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甲方不负其责任.

2, 乙方完成《培养实施方案》中涉及的有关课程教学任务后,由甲方推荐到用人单位学习,在实习期不合格的,甲方不负其责任.

3,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打架斗殴,连续旷课七天或七天以上,偷盗)行为,将取消安排就业机会.

五,费用

1, 乙方按甲方招生计划组织生源,负责招生,招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2, 学员在校学习时享受与在校大,中专生同等待遇.

3, 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实习每月生活费不低于800元/人由甲方向用人单位收取,并开具劳务费发票交用人单位.甲方收到款项后于每月15前按以下比例发放到每位实习学生.

甲方:20%(组织面试,保险事物处理,税金等费用)

学生:80%(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包食宿后的零用钱)

4,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至学生毕业(xx年7月30日止)有效.

六,其他

1, 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另行商议.

2, 本协议书涉及的费用问题,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 方: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燕山街123号鸿飞大厦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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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银行,金融,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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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部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二)救助标准

1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

2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

3 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研究批准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

二、 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

根据辽劳社发【20xx】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社保局将按规定的期限受里被救助对象的救助申请。被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医疗费用所属期(一个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为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 患者或家属申报需向单位提供的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填写好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原件;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

(六)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四、 单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

(一)经过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上报给单位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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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光伏 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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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两措”计划的管理,避免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两措:两措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统称。

2.2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安措”。

2.3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反措”。

3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

4职责

4.1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负责编制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4.1.2负责组织实施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两措计划编制要求和范围

5.1.1安措计划的项目

5.1.1.1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5.1.1.2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5.1.1.3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作业工人的淋浴室等。

5.1.1.4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备,如安全技术教材、图示、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5.1.1.5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5.1.2反措计划的项目

5.1.2.1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光伏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5.1.2.2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技改的防止事故、故障、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5.1.2.3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5.1.2.4需要编制、制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培训计划、活动等。

5.1.3光伏电站在每年十一月初,填写附表81“两措计划表”,完成本光伏电站下一年度的两措计划,确定技术方案、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发电公司批准后执行。

5.2实施与监督

5.2.1年度两措计划下发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任务和要求,结合设备检修和技改工作进行实施。

5.2.2两措计划由光伏电站负责组织实施,属两措计划项目的工程设备、制图、施工、安装等工作由发电公司负责协调,光伏电站具体组织落实。

5.2.3在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确保质量,节省费用。

5.3竣工验收与检查考核

5.3.1两措计划项目应纳入光伏电站月度工作计划,执行应有实效。

5.3.2两措计划及其技改工程项目竣工后,光伏电站应组织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将有关记录、资料归档。

5.3.3月初,光伏电站应以书面形式向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告上月两措计划执行情况,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和预期完成时间。

5.3.4每年年终,光伏电站对本年度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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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财产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固定资产借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2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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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

个月(

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 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

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

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

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方(签章):

借款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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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武汉市摊位租赁管理办法 武汉菜市场摊位出租信息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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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____市场内________楼________厅______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c期限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____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和优惠办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交纳时间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一年的摊位租金, 甲方按该摊位年租金给予一次性优惠____%,实际缴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经营公约等,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

2、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3、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甲方须提前___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于____天内誊清摊位。甲方尽量给乙方重新安排摊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视调整后摊位实际状况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则由甲方退还乙方从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摊位租金。租金退还计算方式为:按乙方所缴付的实际租金除以合同规定的承租天数,乘以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天数。

(二)甲方义务: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提供经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通风设备、照明灯光等,并逐步改善经营条件。

3、对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

4、维护市场内经营秩序,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

2、服从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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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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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眼光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业绩增长并使公司员工能够共享公司进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建立股权激励制度,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列示于下: 本股权激励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经董事长提名的公司员工,但独立董事不包括在内。

一、 股权激励的载体 拟新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用于获得、持有、出售、运作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由公司总经理潘爱霞女士担任,全部激励对象为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仅作为实现本股权激励计划而设立,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二、 激励对象的确定 1、激励对象及其获授的股份价格及数量上限由董事长提议并报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确定(请见附件一)。 2、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全体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他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名的员工。 3、激励对象应当每年确定一次,每次确定的激励对象不超过八(8)名,所 我们让医疗数字化 有被记载为有限合伙人的激励对象在同时期一共不得超过五十(50)名。 4、与公司有全职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即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全职劳动关系时,丧失股权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激励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其他非与公司具有全职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如欲放弃未行权的激励股份时,其所持有的尚未行权的激励股份应当按照其购买股份的股款金额按照其持有时间加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出售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三、 激励股份的来源及数量 1、激励股份自于公司向有限合伙定向增发。 2、激励股份数量:总计为4447753股,为公司现有全部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10%)。 3、激励股份价格:人民币2元/股。 4、激励股份的性质为:限制性股份,具体表现为:自获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出售。 5、用于激励的股份与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四、 有限合伙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合伙人认购激励股份的资金应当自行筹措,公司不得向其提供资金,亦不得对其融资提供担保。 2、鉴于在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前几年激励对象获授的股份数量小于有限合伙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而授予激励对象部分以外的股份由有限合伙 我们让医疗数字化 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持,该部分资金暂时亦由普通合伙人代垫,待后续激励对象确定后,由普通合伙人释放(转让)其获授部分的股份。 五、 激励股份的行权 1、激励股份限售期过后,持有股份的激励对象可以通知有限合伙企业行权,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记载于其名下的股份,激励对象每次申请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三分之一。 2、行权申请提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到5月31日,行权时间为每年6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行权价格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3、有限合伙将激励对象要求行权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售后所得的资金应当在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分配给激励对象。

六、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中止、终止。 1、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但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已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份。 2、公司遇到法定情形,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3、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二级市场上释放完毕时,本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亦可向有限合伙另行增发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七、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部门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释、实施权由公司董事会享有; 3、本计划于20xx年3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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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学规章管理制度汇编 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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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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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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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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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两部门解答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全文共 2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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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答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日前公布,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办法明确,需要定期保管的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会计档案中,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保管期限为30年,银行对账单等保管期限为10年。

问:新《管理办法》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

答:新《管理办法》共31条,与原《管理办法》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问: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是此次修订的重点,新《管理办法》对电子会计档案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答:新《管理办法》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移交、销毁等方面对电子会计档案均进行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的范围,规定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二是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时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三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四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问:新《管理办法》提出了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条件,应如何理解?

答:为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对于电子会计资料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的方式,新《管理办法》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是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是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是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六是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七是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以上要求中:第一、七项规定是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第二、三、六项是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第四、五项规定是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单位内部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必须同时满足第一至六项规定;单位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必须同时满足第一至七项规定。

问:新《管理办法》增加了会计档案鉴定销毁的相关内容,并修改了监销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中鉴定销毁工作是档案销毁的前提和基础。原《管理办法》规定了会计档案销毁的具体程序,要求“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但未明确销毁前的鉴定工作和有关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销毁的最主要责任归于单位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对于远远超过最低保管期限且符合销毁条件的会计档案,单位负责人一般也不愿销毁,大量已失去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占据了储存空间,造成了资源浪费。因此,新《管理办法》增加了鉴定销毁环节,要求“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监销是保证销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一项制度安排。原《管理办法》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属于单位的内部管理事务,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再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既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为此,新《管理办法》删除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内部组织监销的有关要求,即“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问:新《管理办法》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主要理由是什么?

答:近年来,国家档案局对机关和企业文件材料的定期保管期限进行了调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分别将企业管理类档案和机关文书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统一为10年、30年。另外,会计档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为重要证据,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但大部分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于20年。为便于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并结合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需求,我们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并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

问:新《管理办法》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打算如何安排贯彻和执行?

答:新《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好新《管理办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开展新《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会计、档案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新《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二是加快制定新《管理办法》的新旧衔接办法,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会计档案的新旧衔接工作。三是根据新《管理办法》编写解读材料,对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确保新《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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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市道路货物运单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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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租凭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所租凭______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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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1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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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一、要以科学为指导

1、《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部门规章从属于法律、法规。因此,《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必须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即上位法来制定,其具体规定应当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或者规定的原则,不得出现不一致或抵触的情况。同时也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吸收工作中成功的经验,转化为具体的规定,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规范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和查档服务,确保婚姻登记档案收集完整、整理规范、安全保管、合理利用。民政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监督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履行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职责。要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利用情况,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安全,有效保护登记信息,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提供利用过程中,要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严格按程序办理,严格审查利用者身份,健全保密措施,登记利用情况。不能出现在利用过程中对登记内容丢失泄密,甚至档案原件遗失的情况,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权益,造成社会影响。

4、传统婚姻档案提供的主体是纸质载体档案,利用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婚姻档案的借阅、复印等形式,向利用者揭示和提供静态的档案信息。随着电子信息资源最终成为未来婚姻档案存放地,提供利用服务的内容,也将从以传统馆藏纸质载体档案为主,向电子信息资源存取的方向拓展。因此必须结合其自身特点,并遵循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归档范围、整理方法、保管期限和提供利用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才能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图索骥,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这样,既便于今后的检查指导,也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二、要有正确的目标

1、《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作为《婚姻登记条例》的配套规定,对于完善婚姻登记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确定了婚姻登记档案的定义、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和体制,明确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职责;规定了婚姻登记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婚姻登记档案的分类和整理方法以及保管期限,规范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婚姻登记档案数量比较大,而且形成于不同级别、众多的婚姻登记机关,如果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就无章可循,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必将使我国的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查寻利用工作。近年来,查询个人婚姻登记档案信息的人次与日俱增,利用的目的也由原来的补证、离婚、结婚、生育等扩展到独生子女奖励、申请购房贷款、申报户口、确定财产性质、公检法办案等等,公民、公务对婚姻档案的利用需求愈加广泛。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是婚姻当事人婚姻关系的真凭实证,又保存在婚姻登记部门或档案部门,具有绝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从工作实践来看,婚姻登记档案对于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更为突出。三、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婚姻登记是结婚和离婚这种民事行为在法律上的体现,婚姻登记是依法为当事人确立或解除婚姻关系的一项执法工作,而婚姻登记档案则记录了当事人婚姻关系变更的法定过程,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档案,折射出婚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只有充分认识婚姻登记档案对当事人的重大意义,才能有效地依法利用婚姻登记档案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档案法》是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根本大法,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原则、要求、方法等规定都不能与之相违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是在此基础上出台,是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制定的民政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2、《婚姻登记条例》是规范我国婚姻登记工作的行政法规,其有关规定是形成婚姻登记档案的重要保证,必然要体现在本《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法规化,也正体现了婚姻登记档案的重要性。

3、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法制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便于开展工作,方便当事人,我们专门制定了《婚姻登记档案保密制度》、《婚姻登记档案查阅制度》、《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制度》等制度,严格婚姻登记档案分类,认真执行档案的立卷原则和归档要求,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职责、归档材料、管理保护、计算数据的保存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依法管理婚姻登记档案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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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全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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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全文

《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业经大连市第xx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出台颁布了。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优化人口结构,依据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合法稳定就业(含创业,下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以积分落户和政策性审批为主要管理模式,实行阶梯式、差别化的户籍管理政策,即合理控制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加快放开旅顺口区、金普新区(以下统称新市区),全面放开除主城区、新市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域(以下统称新区)。

第三条 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外埠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落户,以及本市新区人员户籍迁往主城区、新市区和落户新市区(不含户籍由主城区迁入的)5年以下迁往主城区的,适用本办法。不含已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国籍或长期居住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要求的年限均为连续年限。本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四条 申请落户本市的人员,办理时应当具备与申请事由相符合的条件。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同时办理,有职业的还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房屋、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积分落户

第六条 本市的积分落户办法包括成就积分和综合积分。

成就积分是大连市政府对高端人才的奖励积分,获得成就积分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落户。

综合积分是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办理落户。

综合积分体系中的扣减分适用于成就积分。

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可按本办法积分落户。

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第七条 下列人员经本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积分奖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一)符合《大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大委发〔20xx〕8号)、《大连市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xx〕34号)的规定,经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

(二)辽宁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大连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三)在本市工作、居住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四)经大连市体育局认定可代表本市参加国家级以上的比赛,并获得国际健将、国家健将级别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获得全运会、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第八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

(一)综合积分落户指标类别及分值

指标类别由基础指标(含年龄、教育背景、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申领居住证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房屋情况)、导向指标(含落户区域、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重点企业、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附加分指标(含投资纳税、就业社保缴费基数、创业人才、社会服务、见义勇为)、扣减分指标(含受行政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税法、不执行法院判决)构成。

(二)相关指标积分的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的,可获得教育背景积分。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应当属我市全日制学历教育。

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积分。

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未正常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我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上述情形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就业社保缴费基数附加分的积分依据。

按面积标准积分的房屋,应当是单套并且具有完全产权;购买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该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

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持证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职种与工作岗位一致的,可获得积分。

在本市从事养老和环卫工作等特定公共服务的,可获得积分。

创业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以股东身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得积分。

社会服务和见义勇为行为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可获得积分。

(三)积分规则

基础指标中,“教育背景”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基础指标和附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扣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分按照扣减分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第九条 积分落户工作由市人口结构办具体负责。拟核准落户人员,在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第三章 审批入户

第十条 符合下列政策规定的投靠人员(有职业的须先办理工作调动),可在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

(一)投靠人的配偶在主城区落户5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结婚4年以上;在新市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结婚2年以上;在新区落户1年以上并合法稳定居住,结婚6个月以上。

(二)投靠人18周岁以下,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下同)、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落户5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新市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在新区落户1年以上的城镇户籍人口,并合法稳定居住。

(三)投靠人单老人65周岁以上、双老人130周岁以上,办理《大连市居住证》5年以上;其子女在主城区落户8年以上或在新市区落户5年以上或在新区落户3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

符合上述投靠条件,被投靠人系我市乡村户籍人口的,还须符合辽宁省及大连市落户乡村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已在本市落实用人单位,具备以下条件的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办理落户:

(一)落户主城区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

2.属我市急需专业或自主创业经营1年以上或退出现役,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的;

3.属我市紧缺职种或毕业于我市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并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

上述人员的用人单位须在我市主城区注册登记。

(二)落户新市区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

2.毕业于我市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

3.毕业于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就职单位符合本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

上述人员的用人单位须在我市主城区或新市区注册登记。

(三)落户新区

毕业于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用人单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

第十二条 符合教育部、公安部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在学校属地派出所落报学生集体户口。

第十三条 经大连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第十四条 经大连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调入本市的人员,可办理落户。

第十五条 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在合法稳定住所登记户口。

第十六条 按政策规定可以回原户籍地落户的本市生源毕业生、退学人员、退役运动员、出国回国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在原户籍地落户。

第十七条 符合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大连市有关落户规定的复退转军人、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随军家属,可办理落户。

第十八条 本市乡村户籍人员,在新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办理落户。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不得迁往本市乡村区域落户。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新区城镇落户:

(一)符合主城区、新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

(二)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在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

(四)连续3年累计纳税10万元以上的新区企业所聘用的45周岁以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在职员工;

(五)经新区政府(管委会)批准,符合本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录用的45周岁以下并实际工作6个月以上的在职员工;

(六)在新区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并合法稳定居住的30周岁以下的退出现役人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个人在申请落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3年内不再受理其落户申请;已经落户的,按规定注销其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聘用,且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已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系经营者本人)并实际经营的和已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或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可视为合法稳定职业。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依法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住宅(商品房、存量房、农村地区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不含主城区、新市区非常住人口有偿或无偿取得本区域内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住房)和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型住房,不含承租私人的住房。

(三)合法稳定居住,是指本人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应提供的住所证明包括自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合同的备案证明、单位宿舍居住证明以及借住亲友家中的街道寄住证明。

(四)城镇,是指在我市所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大连市相关户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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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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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账记录。

7、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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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浙江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浙江省房地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4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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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______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世间】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 ,国籍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机构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经纪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状况

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共有权】户名________________,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共计 套,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总层数________层,本房屋所在层为________ 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用房有【自行车库汽车库________】【使用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应当说的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户名________,权证号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 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

卖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第二条 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

买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 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房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备注栏清单)。

乙方的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限约这如下:

1.银行按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 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其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甲方承担中介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乙方承担中介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收费标准其中:住宅为 万元及以下部分按 %计收,超出部分按 %计收,两者相加;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与中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条 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1、预收税费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买卖管理费____________元;评估费____________元;营业税________元。

2、预收税费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契税________元;印花税________元; 买卖管理费________元;

土地转计费________元;评估费________元;房产证工本费________元。

代办过户费每套_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担,于____月____日付清按揭服务费 元,由乙方承担,于______月____日付清公证、保险等费约________元,多退少补,由乙方承担,于________月____日付清。

房屋交付

第七条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证件________】的交付约定如下:

1.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于乙方。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物业电话有线电

视________】费用的结清及时限约定如下:

如甲方交房时不能结清上述费用,则交给丙方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待结

清后提交有效凭据并经乙方认可, 由丙方退还。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第十条 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条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即双倍返回定金给乙方。

丙方的中介服务费、代办费及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行到补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即甲方已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中介服务费和代办费由乙方承担,不作退回。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 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 %补偿合同受害方;

2、 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 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合同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 点约定处理;

4、 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将约定提供服务的履行情况及时告之服务对象(即甲方乙方),服务对象对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在签约之日起 日内应丙方要求提供相应证件。

服务对象有权对丙方履约情况进行查询、督促。

丙方未征得服务对象书面同意,将约定提供的服务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丙方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所增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仍须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各方在约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且本合同未作约定的,各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房屋据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房屋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发证机构确权面积为准。

相关事宜说明

第二十条 本合同约定牟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共页,有以下几件:

补充

1、 如按揭审报金额未能足额批准,则乙方

须在按揭批下后 天内补足首付款。

2、 如遇节假日,则涉及房地产、财税

银行等有关手续可以顺延相应日期。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2份(其中 份作申领产权证用)丙方 份】。

若签双方合同时,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需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的合同。

备注: 乙方不能按期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乙方, 每逾期一日支付对方 元整,逾期十日,作违约处理。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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