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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汇编20篇)

如何写好退休员工管理办法?看看吧。规章制度中规定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可以引导、教育员工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出现不良行为。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物资采购及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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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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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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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3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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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采购物资质量,节约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全过程。

第二章 物资采购供应职责

第三条 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统一负责。采购物资包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维护物资、维修物资、技改项目及其它非生产所需物资。

第四条 所有物资的采购必须在公司发布的《合格供方目录》中选取供货方。

第五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实行物资采购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分段管理模式,生产计划与采购、质量检验与采购、价格审核与采购、合同审核与采购、货款支付与采购等职责分离。

第三章 物资需求计划编制、审核与提报

第六条 每月月初工艺计划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设备维护维修需要以及管理需求编制物资需求计划,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后的物资需求计划报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执行。

第七条 物资需求计划中有专门技术要求的,技术质量部应提出最终技术条件,随物资需求计划一并报采购中心,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技术质量部负责协同采购中心完成物资技术谈判、物资技术协议的签订和技术评定工作。

第四章 采购计划编制与审批

第八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对审批合格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库房清查。经查库确系不存在或库存不足的,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分类编写物资采购计划,经市场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交财务部。

第九条 生产急需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中心可先询价采购,物资采购计划报批手续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齐。

第五章 供应商选择与考核

第十条 合格供方的考核、评定及控制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技术质量部、工艺计划部、生产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优选,建立公司供应商档案和台帐。

(一)合格供方的考核、评定过程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公司生产物资现有供方和待开发的供方,在满足合同保证、供货能力、质量能力、资信能力的条件下进行摸底考察,提出初选供方单位。

2.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公司技术质量部、工艺计划部、生产部、财务部等部门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在同行业中的业绩、执行产品标准、质量等级、法人资格、企业规模、履约能力、企业资信、企业财务状况等相关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3.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价资料或实地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审,确定合格的供方,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二)合格供方的控制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在合格供方目录中选择供货方,并对合格供方的资金运作情况、执行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动态管理。

2.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每年须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一次合格供方的评定,对上一年质量过硬、供货及时、服务周到的供方应予以肯定,继续进入本年的合格供方目录。

3. 相关部门验证采购产品首次发现不合格品时,通知供方暂停发货,并按不合格品的有关规定处理,合格供方一年内两次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 合格供方须遵循诚信公平、货真价实的原则,及时供应性价比合理的物资,经查实一年内合格供方恶意虚高物资报价三次以上,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 合格供方与公司合作过程中,违反相关技术商务合同要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拖延交货时间影响我公司生产、技改的,应作好相应记录,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严重的质量责任事故,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6. 每年的合格供方目录经批准后于 3~4 月公布。

7. 重新进入合格供方的评定要求同新进入完全相同。

(三)合格供方资料管理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将合格供方名单目录汇编成册、归档统一管理。

2. 所有有关合格供方情况的活动必须记录存档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公司其他部门不得指定供应商,审计监察室每半年检查一次,因指定采购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采购价格的确定与控制

第十二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分析研究通用物资的成本构成与市场

价格变动趋势,建立价格数据库,作为确定采购价格的依据。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人员对包括采购价格、运输保险费用、物资使用寿命、后续维护费用等在内的物资采购的总成本进行分析比较,在满足物资功能与技术质量要求前提下,按性能与价格比最优和采购的总成本最低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监察室、财务部对采购价格的确定进行监督。

第七章 采购合同审批、签订与执行

第十五条 批量或比较重要的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确定的供应商与价格,依照经法律顾问审定的标准采购合同文本拟订采购合同,认真审查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单价及总金额、验收准则、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违约及处罚、质量异议处理、签约地点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条款。公司对采购物资有特殊技术要求时,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协同技术质量部对物资的特殊技术要求所涉及的技术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对合同项目涉及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或适应性承担实质性审查职责。

第十六条 财务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审查后,交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送总经理(或董事长)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标的金额在 30万元以内的由总经理签订,并向董事长说明,其余合同均需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订。

对重大和复杂合同,需报经法律顾问审查,再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台账。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跟踪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合同执行完毕及时核销。

第八章 运输及保险

第十九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与确定的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中必须确定物资运输方式及运输发生途耗、毁损、丢失的相关责任,并根据不同的交货方式确定保险责任。对运输和保险中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分清责任,分析提出处理办法,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按照采购合同中确定的制造周期、交货时间、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落实催交催运措施,监督合同按期执行。

第九章 质检入库

第二十一条 物资的入库验收须有物资采购人员、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库房保管员三方参加,按核准后的采购计划,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 所有物资入库前,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物资采购技术协议或质量标准要求执行验收,发现不合格产品,应隔离、标识并做好记录,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机器、设备及备件的入库验收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相关采购人员、技术人员对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随机备品备件、随机资料等逐项进行验收,完全符合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后方能出具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单。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维修常用件、标准件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进行数量和合格证的验证,做好物资入库记录,并对库存电子数据及时更新。

第二十五条 物资的验收票据、合格证、计量单、机器设备随机档案资料等由采购员负责收集管理。全部技术资料由采购员负责交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物资到货数量短交,采购员须要求供方及时补足,物资到货数量出现超交,采购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物资验收质量不合格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出具不合格品处置报告,公司分管组总经理批准后与供方协商,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二十八条 对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办理验收入库,限额内的数量损耗由财务部及时处理,无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外观检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不得办理入库,有超限额数量损耗的也不得办理入库。

第十章 发票的审批

第二十九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收到发票后,采购员持票到库房和保管员核对后在发票上经办人处签字,然后将入库单附后,交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三十条 财务部认真审核,根据业务内容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十一章 货款支付、核算记账

第三十一条 合同约定有付款方式的按合同约定付款;大宗、常用材料,当月供货,当月开票,隔月付款;低值易耗品按月结算付款。

第三十二条 每月末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或公司相关的付款规定,编制月度付款计划。月度付款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根据月度资金会议决定审核批准后报财务部。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根据经过批准的付款申请支付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正确核算物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与仓库部门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二章 经营活动分析

第三十五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定期汇总分析采购物资的数量、价格、质量状况、采购费用、供应商选择、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市场供应供需情况、价格走势等,提出采购建议和下一阶段的控制目标。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十三章 本规定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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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采购,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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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单位物资采购管理、领取和使用,倡导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及腐败行为,做到物资采购公正、公开、透明、更好地维护单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范围

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文件柜、饮水机等);零星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纸张以及日常办公消耗用品等);维修(含房屋、设备)、工程、服务等。

二、物资采购原则

物资采购尽可能批量进行,批量物资采购按招标方式进行,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公开招标,并对商品价格和质量实行监督。

三、物资采购办法

1、凡符合政府招标采购的大宗物品,由科室出具书面报告,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后,由财务科和综合科派人会同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程序进行招标购置。

2、零星办公用品及日常通用物品的申购由所需科室填写提交《物品申购审批单》,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到综合科,由综合科负责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后,综合科安排采购。

3、物品采购原则上须2人以上购买。对物品的采购、验收、分发等进行记录。

4、对未经审批的科室物品购置,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四、物资领用:零星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填具“办公用品购置审批领用单”,经分管领导签具意见报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从综合科统一领用。

五、维修(包括房屋、设备):先由科室拿出意见和维修经费预算,1000元以下的报主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审批,方可进行。房屋维修、线路改造等预决算先由党支部研究审查后,再行实施和结算。

六、物资管理

1、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务室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建立台帐,由综合科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各科室。

2、大批量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财务室委托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入库,零星办公用品由综合科购买。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办公用品实行限额制度,不论数量一律要求登记签字。

3、坚持财产、物资保管验收制度。所有购进物品,必须由财务室验收、登记入库,财物相符方可入账。

4、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提倡节省每一张纸、每一颗钉、每一滴墨、每一分钱,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5、物品应为工作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许随意丢弃废置。

6、对于高档耐用办公用品,科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

7 、凡工作人员调离单位,需到综合科办理有关财物移交手续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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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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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

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

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

、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

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

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 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

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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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政府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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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主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注1:水箱板材为304/2b食品级材质。

注2:上述单价包括出厂到工地指定的地点运输、水箱安装、进出水接套、爬梯。(不含税、不开票)

第三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约定及材料(设备)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第四条 免费保修期限:产品质量保持期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质量保质期内,供方免费负责维修。

第五条 结算方式

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后支付总货款的,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余额全部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单方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标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提)货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交货时间及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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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采购,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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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工作流程中须规范事项:

1、确定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商类别:米油类、冻货类、蔬菜类、鲜肉类、调味品。

2 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份供应商;一份财务部;一份仓管员。合同应确定定价时间、供货质保金、货物的质量要求等。

3.制定采购计划,厨师长根据库存及所需量填写好菜品申购单,申购数量遵循“最小库存”原则。

①采购申请单由厨师长根据酒店实际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必须填写一式三联,报采购部经理审批,采购部作出复查,无误后组织采购。 ②采购申请单一共三联:第一联作仓库收货用。第二联采购部存档并组织采购。第三联财务部成本会计存档核实。

(二)、货比三家工作流程:每类物品报价单需要最少三家作出比较,目的是防止有关人员从中徇私舞弊,保证采购物品价格的合理性。酒店采取三方报价的方法进行采购工作,即在订货前,必须征询3个或3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然后确定选用那家供应商的物品。

(三)、采购项目的结算

1.采购人员零星的采购可以直接支付现金。但不得超过20xx元,超过20xx元的须办理转账结算或办理代收货款;办理现金结算的须

经酒店经理同意。

2.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报账程序填好报销单,经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交出纳办理结算.

3. “食品原料申购单”壹式叁联,供货商、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

4. 仓库根据库存量,遵循“最小库存”原则,上报申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总经理签字方可,申购计划单壹式叁联,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

原材料货物验收制度

1.由仓管员、厨师长(质量检查)、采购员共同验收,除急用物品外,其余物品均需仓管员称量,厨师长负责质量,经仓管员、厨师长签字认可(验收单壹式三联)。厨师长(质检员)不定时抽检质量。

注:收货单没有仓管员、厨师长当天签字无效。 供货商凭收货单结算。

2、急用菜品收货:急用海鲜,可由主管或经理负责称量,厨师长把质量关,开收货单经乙方签字方可。

3、仓管员根据验收货物信息,据实填写验收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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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采购流程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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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领导者,是学校实施教学工作及各种教育活动的得力助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为充分发挥教师个人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一、班主任任定办法

1、凡本校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担任班主任的义务。

2、实行班主任聘任制度,每学年举行一次。

3、聘任有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正派,热爱教师职业、热爱学生,业务水平较高,组织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并有一定威信的教师担任班主任。

二、班主任的职责

1、在分管校长和教导处领导下,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行为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培养良好的班风、班纪。

2、加强与科任教师的联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3、组织本班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教育学生搞好个人卫生、班级卫生、学校卫生,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胜利一中初中部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并负责检查落实。

4、组织和领导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实行班级规范化、科学化的日常管理,确定班级奋斗目标,培养优秀学生干部,建立班级管理目标,形成班级管理特色,指导班委会工作。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全面发展。形成正确的班级與论导向,把班集体建设成一个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6、负责处理日常班务工作和学校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密切联系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8、做好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学生奖惩以及学生品德、成绩评定工作。

9、配合团委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开展好少先队工作。

三、班主任常规管理细则

1、日常规

(1)配合班主任助理组织并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

(2)按时检查和记录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放学后按时清场。在学生未离校前,班主任不能擅自离开学生,发现问题(包括学生健康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每日组织学生做好清洁责任区(教室、楼道、走廊)的卫生,按“六无”(无垃圾、无纸屑、无灰尘、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的要求,做到桌椅整洁,地面干净,卫生工具排列整齐,保持学校和班级的清洁。

(4)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和爱护公物,做到人走灯灭门窗闭;做到桌椅面无刻画,墙壁无污染,公物无破损。

(5)认真审阅本班的班级日志,组织学生按时放学离校。

(6)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时刻注意学生安全,严防偶发事故的发生。

2、周常规

(1)组织好本班学生的课外活动和主题班会。

(2)设计好每周的班队会。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决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凡教导处、年级组组织的活动都要做好组织工作,并与有关教师共同管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要掌握各科的作业量,及时与任课教师配合,控制总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5)根据教导处和团委安排,指导学生做好各项量化管理工作。

3、月常规

(1)每月围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2)每月召开一次班队干部工作会议,听取班队干部工作汇报,并指导班队干部开展工作。

(3)有顺序地调整座位,以保护学生视力。

(4)每月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好记录,帮助家长解决一些对子女教育的问题。

(5)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班主任会议、业务培训等一切活动。

(6)对学困生要另立档案,制定帮教计划,跟踪、考察、关心、热爱他们,促其转化。

4、学期初常规

(1)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

(2)在开学前,要完成班级环境布置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3)在正式上课前,要编排好学生座位以及集体活动的安排顺序。

(4)在开学一周内,对本班学生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生活状况、家庭环境、学习基础、身体健康情况等进行初步摸底,并根据本班学生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确定奋斗目标。

(5)改选和培养课代表、班队干部。

5、期末常规

(1)组织好期末复习与考试,考后做好质量分析。

(2)写好学生评语,填好学籍手册和学生手册,写好班主任工作总结报告。

(3)清点班级公物,并向家长汇报清楚学生上缴费用的支付情况。

(5)整理好后进行生档案,并将档案与后进生见面,使他们能见其进步,知其不足,受到激励。

(6)布置好假期工作,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7)开好学生家长会,向家长汇报本学期班级的工作情况。

四、班主任待遇

按《胜利一中初中部班主任津贴改革方案》执行。

五、班主任管理办法

1、教导处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2、教导处定期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填入班主任工作考核档案,并把班主任工作作为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任课教师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主动申请担任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工作。

4、在担任班主任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进,不得晋升职称。

5、凡因班主任失职或管理不严,尤其是应该到岗而自己擅离职守,致使班上出现重大事故者,或学生因打架斗殴、参加其他危险活动而致伤致残,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全学期班主任津贴,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

6、对于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或其他原因不适宜做班主任工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撤销其班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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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采购,全文共 2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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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物资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院利益,促进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河南科技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各项物资采购,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实验耗材、设备维修与维护、活动用品及奖品、材料印刷等。

第二章 权责

第三条 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维修与维护、材料印刷归后勤保障部负责。日常办公耗材统一采购,建立日常耗材领用制度。

第四条 行政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家具类等)、教工奖品归学院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教学仪器设备、考务材料、教材归教务部负责。其中教材采购按《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处理。教学实验耗材由各教学系部具体负责,教务部监督。

第六条 科研用仪器设备、科研用实验耗材归科研部负责。

第七条 学生活动用品及学生奖品根据活动性质分别归团委、学生部或主办部门负责。

第八条 除教材外的图书资料归学院图书馆负责。

第三章 采购计划

第九条 各单位根据年度预算中的正常性物品采购,由申购部门经过论证,列出采购计划;未在预算中列出的临时性项目需要进行物品采购,由相应负责部门在活动开展前列出活动方案和物品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确定后填写采购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条 一次性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项目,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一次性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后,经院长批准方可执行(其中学生工作、党务工作方面的采购,在分管领导审核后,须报书记批准);一次性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或未列入财务预算1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院务办公会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采购方式分为:部门采购、询价采购、招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十二条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5000元以内且物品单价在1000元以下,采用部门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内或者物品单价在1000元以上,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 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3万元以上,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六条 依托河南科技学院相关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的,教学实验耗材采用部门采购方式,采购人员由河南科技学院相关学院安排,新科学院对应系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第五章 采购组织

第十七条 部门采购时,由申购部门安排人员进行采购,其中采购计划金额超过1000元,必须安排两人一起外出采购。

第十八条 询价采购时,由后勤保障部组织形成询价采购小组。询价采购小组由分管领导、监察审计部、后勤保障部、申购部门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任组长。询价的供货单位不少于三家,各供货单位提供公司资质、产品报价。询价采购小组经过表决,确定合适的供货单位,填写询价记录表,报院长审核同意,由供货单位供货。

第十九条 招标方式采购时,可由学院组织招标,也可委托河南科技学院资产处进行招标,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提出意见,报院长同意后决定。但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单价在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由院务办公会会议拟定处理意见。

学院组织采购,由后勤保障部组织,招标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招标流程进行。

委托河南科技学院资产处进行招标,由后勤保障部与河南科技学院资产处沟通,向河南科技学院资产处提交项目采购计划表,由河南科技学院资产处组织进行。

第二十条 单一来源采购时,由后勤保障部组织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应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采购人代表应当作为小组成员之一。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人必须对谈判结果进行认可,并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

第二十一条 学院的所有材料印刷,由后勤保障部、监察审计部门、学院办公室共同组成小组,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校外定点印刷单位,签订定点印刷框架协议。校外定点印刷单位个数不超过3个,每两年确定一次。河南科技学院印务中心作为校内定点印刷单位。

各单位需要进行材料印刷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如无涉密要求,由分管领导与后勤保障部统一安排,根据情况选择印刷地点印刷。涉密材料由责任单位直接到定点印刷单位安排印刷。印刷费用由后勤保障部负责按期集中结算。

第六章 验收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部门采购方式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物品核实与登记,填写物品入库单。

第二十三条 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由监察审计部门人员、分管领导、学院办公室、申购部门负责人、物品使用人员组成。验收完毕后填写验收报告单。

第二十四条 根据第二章权责范围,物品由相应部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发放,做好发放记录。单价在800元以上的耐用品需要到后勤保障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第七章 报帐

第二十五条 申购单位整理报帐材料,材料包括:采购审批单、发票、采购合同或采购清单、固定资产登记单等。报帐程序按学院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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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7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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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商务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务部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部各直属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务部政府采购,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按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自筹资金,采购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商务部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商务部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六条政府集中采购,也称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指商务部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按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以下简称《中央目录及标准》)。

第七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商务部组织实施《中央目录及标准》中《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商务部按《中央目录及标准》的要求,编制《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上报财政部批准列入《中央目录及标准》。

商务部根据预算项目管理需要,确定商务部部门需要实施集中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需要实施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第八条分散采购,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之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九条商务部政府采购依法应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为主要采购方式。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依法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个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直接邀请3家以上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求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可以直接与供应商谈判并购买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第十五条询价采购,是指对3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六条对于达到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货物及服务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对于未达到规定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需要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部直属单位应依据本办法规定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第十七条本部各直属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也不得将应当政府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第四章 采购单位及职责

第十八条财务司是商务部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三)指导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

(四)会同相关单位拟订《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五)拟订商务部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六)规范选择商务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七)管理、指导、监督本部各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八)审核、汇总、编报商务部政府采购备案和审批事项,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统计信息;

(九)参与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十)组织实施促进商务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研究。

第十九条商务部内部政府采购监督由机关纪委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负责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环节,主要是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的程序监督,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协助监督。

(二)规范商务部各相关单位的监督行为。

第二十条本部各直属单位是商务部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应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或建议,下同);

(二)编制并报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三)具体实施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

(四)具体实施本单位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

(五)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分散采购工作;

(六)受托组织实施商务部归口业务的分散采购工作;

(七)负责部门集中采购范围内需要统一实施项目需求文本编制、解释、采购质疑处理等工作;

(八)根据授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代理合同;

(九)编报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及统计等信息;

(十)保存本单位政府采购档案;

(十一)其他属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应实行内部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制约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是受托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组织,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属于《中央目录及标准》范围内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法定代理机构。

社会采购机构是经财政部门认定,有资格接受本部各直属单位委托,从事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将《中央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对于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也可以委托社会采购机构代理。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是指依照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部各直属单位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社会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五章 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提出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时,应根据需求情况,按政府采购预算确定的要求,将该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部门预算中单列,按预算管理程序上报。财务司在审核汇总后上报财政部。

第二十五条财务司在收到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15日内,批复本部各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一并批复。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收到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批复15日内,编制年度采购实施计划,包括: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分散采购实施计划,送财务司。

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是指本部各直属单位将本单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要求(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分别编制的具体采购计划。

第二十六条财务司汇总编制部年度实施计划,提请部领导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报财政部备案,其中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抄送集中采购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进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八条本部各直属单位根据部预算管理规定,上报业务请示中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将相关事项一并上报。

第二十九条因未报、漏报和预算变动等涉及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务司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申请,财务司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批准。涉及集中采购事项的,将相应调整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条集中采购实施计划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撤销和改变。

第三十一条未列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或未办理预算调整报批或补报手续、或未列入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六章 政府集中采购

第三十二条本部各直属单位根据财政部和集中采购机构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第三十三条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时,货物采购一般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其他方式货物采购三种方式;服务采购以定点采购为主;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采购主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其他方式的货物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本部各直属单位的采购需求,按集中采购机构的操作规程,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对于协议供货采购的货物,财政部规定采取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第三十四条本部各直属单位执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未达到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应当与意向供应商就价格再次谈判或采取询价方式,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集中竞价,或参加电子竞价系统竞价。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集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应单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第三十五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在实施《中央目录及标准》内的项目时,因特别原因确需转为分散采购的,应向财务司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第七章 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三十六条财务司根据商务部实际需要,拟订《商务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报请财政部列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央目录及标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本部各直属单位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部业务归口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部业务归口单位及本部各直属单位,应依法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第三十九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原则上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低于12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且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可以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适用《招标投标法》采购工程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按照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具备财政部规定的资质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第四十条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

第四十一条本部各直属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应从财政部建立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第四十二条本部各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谈判或询价工作,但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及代理合同

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合同及代理合同适用合同法,并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四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送财务司备查。

第四十五条本部各直属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在所委托事项结束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公告。

第四十六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中标(成交)的规模、数量和金额,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采购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价格(酬金)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送财务司备查。

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本部各直属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补充合同金额超过120万元的,须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第五十一条在供应商履约后,本部各直属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应当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第五十二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出拨付资金申请或支付资金。

第九章 政府采购审批及备案

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和审批管理方式。本部各直属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以文件形式将需要备案或审批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及采购活动事项,送财务司备案或审核。财务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将需要报送备案或审批的项目,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

第五十四条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备案事项不需要回复意见。应报送财务司备案事项及报送时限为:

(一)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等相关管理文件。文件印发后7日内。

(二)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本部各直属单位收到预算批复后15日内。

(三)集中采购实施计划的变更或补报。活动实施前。

(四)代理服务结束后应填报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项目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后5日内。

(五)采购方式变更经财政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在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项目执行结束后10日内。

(六)代理合同和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

(七)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五十五条审批事项应当依法经财政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部各直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财务司以下审批事项:

(一)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

(二)对当年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变更,在申请部门预算变更时一并上报,或直接就政府采购预算变更上报;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四)财政直接支付项目因采购合同变更而涉及支付金额的;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由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或需要自行采购的;

(六)实施《中央目录及标准》内的项目时,因特别原因确需转为其他采购组织形式的;

(七)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五十六条上述报批事项,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当将采购项目及变更事项详细报财务司,上报材料包括变更事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财务司可根据财政部的授权,对本部各直属单位实施备案或审批管理。

第十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第五十八条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开:

(一)商务部政府采购的部门规定;

(二)商务部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

(三)本部各直属单位的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更正事项等;

(四)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

第五十九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

第六十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对于法定公开的内容,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指根据财政部规定要求和格式,本部各直属单位将政府采购活动如实统计汇总并按时上报的工作。

第六十二条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分季报和年报,本部各直属单位应于每个季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季报,于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年报。上报年报时,应将年报的纸质和统计分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财务司。

第六十三条本部各直属单位应健全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资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监督及检查

第六十四条国家财政、监察、审计机关以及部机关相关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商务部政府采购实施监督检查。对本部各直属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各自职权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五条商务部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五)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情况;

(六)政府采购信息在相关指定媒体上的发布情况;

(七)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情况;

(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九)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十)对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六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管理机构检举和控告。

第六十七条本部各直属单位或个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按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条对外援助、驻外经商机构馆舍建设及部律师选聘等有另行规定和办法的,在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适用相关专门管理规定。

第七十一条本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和工作程序。

第七十二条各特派员办事处涉及政府采购的,执行本办法相关条款。

驻外甲类经商机构在境内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或服务,应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七十三条商务部管理的商会、协会、学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本办法自20_年11月19日起施行,《商务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商财字[20_]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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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5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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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单位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年度“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执行。

第三条 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目录及标准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列入目录及标准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四条 政府集中采购实行监督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财政部是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

中央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履行操作执行职能,接受财政部的监督管理。其中,中央单位作为采购人,应当依法实施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和非营利事业法人,应当依法接受中央单位的委托办理集中采购事宜。

第五条 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内设机构牵头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已经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当由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未设立的,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集中采购项目达到国务院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的,中央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财政部批准。

因废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在作出废标处理决定后由中央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报财政部审批。

第七条 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应当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八条 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所需评审专家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从财政部建立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经抽取,专家库不能满足需要的,可以另行选取专家,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评审专家名单报财政部。

第九条 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签订的合同应当使用财政部监制的政府采购格式合同文本,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另行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格式合同文本签订的合同是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和采购资金支付报销的有效凭证。

第十条 中央单位应当依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不得另行增加或者改变验收内容和标准。凡符合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财政部负责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相关备案和审批事宜,其中,备案事项不需要财政部回复意见,审批事项应当经财政部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需要财政部审批的事项,中央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批复。

第二章 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十二条 中央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出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是指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项目。

第十三条 财政部对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并批复各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部门预算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计划,报财政部备案,并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计划抄送集中采购机构。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计划,是指主管部门对部门预算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的操作计划。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计划,是指主管部门对部门预算中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依本部门实际制定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的操作计划。

第十五条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因未报、漏报和预算调整等增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中央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中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部门预算中编列的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活动。

第十七条 政府集中采购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目录及标准制订与执行

第十八条 目录及标准由财政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中央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目录及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中央单位不得将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或者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拒绝中央单位的委托,也不得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社会代理机构和人员采购。

第二十条 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转为部门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的,中央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报经财政部批准。

第二十一条 中央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在执行目录及标准中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财政部反映,并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目录及标准发布后20日内,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类别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章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工作程序:根据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办理委托代理事宜,制订采购文件,组织实施采购,提交中标或成交结果,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可以按照项目或者一个年度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主管部门所属各级预算单位就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应当事先获得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 委托代理协议应当就下列事项明确中央单位与集中采购机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需求和采购完成时间的确定;

(二)采购文件的编制与发售、采购信息的发布、评审标准的制定、评审专家的抽取、供应商资格的审查等;

(三)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履约验收;

(四)询问或质疑的答复、申请审批或报送备案文件和双方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协议内容不清而无法确定权利和义务的,由中央单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中央单位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委托时,不得指定供应商或者品牌,不得在商务和技术等方面提出排他性要求。

第二十七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坚持规范与效率相结合,做好代理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审,不得干预或影响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评审工作。

第二十八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开展采购活动,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发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通知书。中央单位应当在接到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通知书后30日内,确定中标结果并与中标商或者成交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在不影响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的前提下,接受中央单位委托,代理其他项目采购事宜。

第二十九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季度执行情况。执行情况包括:目录及标准中各个项目执行的数量及规模,委托采购的单位及项目内容,采购计划完成情况,项目采购时间、采购方式和信息发布等执行情况,答复质疑情况等。

第三十条 在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履约后,中央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时组织验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十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日常采购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和通用的服务类项目,可以分别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

第三十二条 在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工作中,财政部负责对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管理、执行要求和处罚等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确定和公告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中标货物、服务项目目录和供应商名单。中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和集中采购机构公告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目录和供应商名单实施采购。

第三十三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活动开始前征求中央单位和供应商等方面的意见,制订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应当在确定货物、服务项目目录和供应商名单前报财政部备案。

采购方案包括:拟采用的采购方式、采购进度计划、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或评审标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数量或淘汰比例、服务承诺条件、协议有效期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中央单位执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可以单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另行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第三十五条 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的执行以财政部规定和指定媒体及相关媒体共同公告的货物、服务项目目录和供应商名单为准,媒体公告结果不一致时,以财政部指定媒体为准。中央单位因特殊原因确需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范围外产品或服务的,中央单位应当在采购前报财政部批准。

第三十六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中标货物、服务项目目录和供应商名单公告工作,其中,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中标货物、服务项目目录和供应商名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实施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查,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诺。

供应商违反协议或者不遵守中标承诺的,中央单位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反映,也可以向财政部反映。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协议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涉及对中标供应商处以罚款、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处罚的,应当由财政部依法作出决定。

第五章 部门集中采购

第三十八条 部门集中采购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工作程序:根据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制定采购方案、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支付采购资金。

第三十九条 列入目录及标准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并报财政部备案。

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增加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范围,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条 中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批准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开展采购活动。对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情形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

第四十一条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事务,中央单位可以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代理,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社会代理机构必须是获得财政部门颁发代理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四十二条 中央单位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任何一方无故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主管部门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季度执行情况。执行情况包括:各个采购项目执行的数量及规模,执行的单位范围及项目内容,项目采购时间、采购方式和信息发布等执行情况,答复质疑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中,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财政部应当依法对中央单位、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财政部对中央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二)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情况;

(三) 政府采购审批或备案事项的执行情况;

(四)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

(五) 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评审专家使用情况;

(六)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和资金支付情况;

(七) 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八) 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内部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以及集中采购规定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审批或备案事项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

(五)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评审专家使用的情况;

(六)采购效率、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情况;

(九)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八条 财政部对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 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 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情况;

(三) 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

(四) 被投诉情况。

第四十九条 财政部应当加强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不符合采购资金申请条件,财政部或者中央单位不予支付资金:

(一) 未按规定在财政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的;

(二) 采购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三) 未使用财政部监制的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

第五十条 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高效地为中央单位做好集中采购项目的代理采购活动。

第五十二条 中央单位或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制度规定行为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报告,由财政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依法加强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报告制度,定期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诉处理情况。供应商因违反规定受到财政部行政处罚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五十四条 财政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对中央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在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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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7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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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可以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因采购商品而在期末发生的在途商品,以及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商品的企业,将本科目改为"1201 在途物资"科目,并按照在途物资的核算方法进行核算。那么如何对物资采购制定管理工作计划了,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几篇工作计划。

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计划一:

一、降低采购成本

1、20xx年我们要协调好各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谈判延迟付款,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20xx年针对公司常用规格板材、原料物料辅料,要多家走访,市场询价,不单一采购,力争每次所采购的价格在市场上都比较有成本优势。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

3、目前请购部门分散(请购人员太多,请购部门太多),后期公司是否可对这方面进行整合,所有请购信息由请购人先提交到仓库,由仓库根据现有库存情况再统一制作请购单,这样有利于集中归口请购,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减少重复采购,起到有效监督采购物资的机制。同时货品到公司,统一交到仓库,集中由仓库收货入库,没必要去找各部门助理收货,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使物资进入仓库进行有效的入库和出库的数据管理;提前采购计划性:针对目前采购频繁、每月采购稳定的物资(同时是稳定的客户的产品),因目前客户的量在增加,从客户到业务,业务到生管,生管到采购,考虑提高安全库存量,建立更合适的备货数量,提前采购,计划集中采购,目标是能做到一月采购一次或者提前两月三月采购一次的计划性更强的采购,充分的确保了公司生产上的有序,更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批量采购,计划采购更有利益采购对供应商价格谈判的优势,合理降低采购成本;

4、多寻找直接供应商,减少贸易和中间商的周转;减少上门提货的情况,多让供应商直接送货到公司,合理降低采购成本;20xx年度降价谈判,按照供应商年度供货情况,合理要求供应商做有比例的降价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二、确保产品质量

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20xx年我们要严把质量关,大到原物料,小到五金螺丝螺帽,都要认真负责对待。逐步建立一套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管理;平时与供应商勤沟通,向供应商学习、多了解产品的使用性能

三、供货的及时性

目前公司的采购流程还在不断的完善中,但因生产计划变动无序、销售急单等原因,常出现采购物资延期交付,供应商供货不及时等现象。20xx年采购工作要在供货及时性上下功夫,首先,结合公司实际采购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考核,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在合格供方中择优选取,保持及时供货渠道。其次,保持相对稳定的供应渠道,采取同时对应多家供应商办法,不仅质量比三家,供应商排产速度、发货速度也要比较,避免“一对一”供货,给企业造成损失。最后,督促生产部门提供相对准确的采购计划,且建立相对安全的库存数量

四、供应商管理

1。开发新供应商,针对只有一家或者有两家但因种种原因不能满足我司需求的供应商,做调查后需开发备用供应商,以降低采购风险,同时让供应商的品质、交期、成本具有竞争优势;

2。针对TS精神,对目前供应商进行季度和年度评核,到供方现场评估等方式,对于条件无法达到我司评审要求的,依据我司评审条件,要求其整改,经整改任不达标的供应商,进入公司淘汰机制;

3。所有原物辅料和外加工以及模具供应商,全部纳入质量协议约束管控,增强供应商供货及时性、提升供应商品质意识、规范供应商处罚机制;

4。整合五金供应商,前期小五金耗材等比较零星,供应商、价格、交期、品质等比较杂乱,现在对相关供应商进行整合,采取“集中采购、就近采购;以多带少,量大拉小”的采购模式,使供方能积极有效的配合服务我司,减少采购专人专车亲自外出采购的人工成本,降低采购产品的单价,有效提高送货的及时性,充分满足了生产需求,对于前期小五金的零星杂乱,仔细进行了梳理和深入的熟悉,目前的五金耗材采购满足了工程、技术、仓库、生产的使用需求,供应商的交货及时性、产品稳定性、价格优势性大大提高;

5。改进供应商的选择。在进行供应商数量的选择时既要避免单一货源,寻求多家供应,同时又要保证所选供应商承担的供应份额充足,以获取供应商的优惠政策,降低物资的价格和采购成本。这样既能保证采购物资供应的质量,又能有力的控制采购支出。

6。公开公正透明,采购比价都在三家以上,有的多达十余家参与,增加阳光采购透明度,真正做到降低成本、保护公司利益。

五、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采购部做为一个服务性部门,将谨记自己的职责,将一切以公司为重,与销售、生产、技术、财务各部门之间搞好关系。要与各部门勤沟通、勤学习。积极主动工作,提高生产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

六、细化采购管理流程

公司管理最明显的体现在流程管理上,流程管理成熟度是衡量企业是否进入规范化的主要标志,公司从规范化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最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强大的流程管理体系。抓住公司推行流程管理的契机,细化采购管理流程,从而全面提高公司采购管理水平。

七、提高部门工作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除公司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外,还注重在平时的每项具体工作和每个工作细节中不断的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反复强调采购人员的责任感,强调每个人对自己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到底,保证了对材料、设备有效的追踪。增强员工积极性,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八、采购信息反馈

采购部门对于正常和非正常的供应商送货,都应该第一时间反馈到生产等请购部门,确保送货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平时多和生产、销售等部门沟通,多了解供货信息和材料备货情况,多和上游供应商联络,确保采购信息得到有效的传递

以上是采购部门20xx年工作计划,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管是困难重重还是多姿多彩,我部门全体成员都会与公司同事一起共进退,同担当。总之,采购部门在工作上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这都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同时,也会尽最大努力来学习和积累经验,更好的完成工作,不要骄傲,继续努力,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计划二:

一、供应商的选择。

首先我们采购部做到多多开发物料资源,调查价格,做到货比三家,控制价格审核流程,让采购部的工作透明化,并且建立完整的采购部供应商档案及物料申购档案。做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必需要能做到准时,保质,乐于沟通等几个方面。本人计划完成现有原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工作,为公司后期的大批量生产做好准备。同时进一步发展新的供应商网络,用以获得最理想的采购价格和品质。

二、账务的清理。

采购是一份繁琐,复杂的工作。同时因为其工作性质关系,对公司产品的成本有直接影响。另外因为相关物资在采购工作的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有退,换,修,废等情况发生,因此必须对每一批物资的采购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并且做好跟踪检查,定期盘点。这是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目前也一直都在执行着,x年本部门将进一步对本项工作进行完善。努力做到每笔定单的进行情况都可追溯,可查核。

三、品质保证。

本部门相关人员将经常前往车间了解相关物资的使用状况。对所采物资的使用状态进行跟踪,了解相关参数指标性能,收集数据进行同类产品的对比。每批物资至少做一次使用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评估计录。

四、成本控制。

x年,本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除采购价格等方面的控制外,还将其它方面的成本控制纳入管理优化的范围内,具体方面如办公物品的使用,电脑的使用管理,物资运输费的控制等方面。

五、采购效率。

x年,我部将进一步完善的供应商网络的建设以及采购模式的优化,尽可能的减少采购周期,提高采购的效率和及时性。并且对各种物资的采购周期进行统计计录,提供各请购单位制定请购计划时的参考。

六、异常情况的处理。

因供应商生产能力的不足,或其它原因引发采购异常时,我部将第一时间知会相关领导并积极应对。同时将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处理,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将进行法律程序进行公司利益的维护工作。

七、部门之间的协调

独木不成林,采购部做为一个服务性部门,将谨记自己的职责,将一切以公司为重,与公司其它部门分工协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使公司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

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计划三:

一、根据20xx年酒店年度总计划,酒店将在淡季对酒店内部进行装修,为此我们采购部针对装修前的各项善后工作做出以下计划:

1、根据仓库所出具的库存单,要求各部门及西湖春天、盛世开元两店据此进行物品、食品及调料的申购,处理库存积压,力争装修前做到零库存。

2、装修期间合理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即使性物品的及时采购,装修期间配合各部门车辆使用。

二、货品采购渠道问题

1、定点供货商

加强对定点供应商货品、价格、质量的监督,提高供货商所供货物品的品质,加强食品卫生、保质期等方面的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零售店采购

所有零点采购食品均要求商家出具质量检疫证明,其他采购物品均索要保修卡和发票。积极配合财务部健全台帐、保证随时能通过工商防疫、动检等部门的检查。

3、主打羔羊肉产品采购

做好每年一次去内蒙采购羔羊肉工作,跟踪库存情况。及时反馈给总经办,制定周密、详细的采购计划,及时与内蒙羔羊肉供应商保持联系。掌握全国羔羊肉价格情况。保证采购的羔羊肉肉质优价廉,维持酒店的正常需求,保持我们酒店羔羊肉品质在南阳餐饮行业的龙头地位。

三、关于新品的发现和采购计划

主要是通过每日一次的市场调查对当日市场上出现新菜品经过询价后少量采购,通知一、二楼厨师长进行新品研制,每周一由两位厨师长到市场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四、对采购员的管理制度

1、对驻郑采购员加强货品质量、价格的监督管理;对驻郑州发的海鲜类货品要尽量提高存活率,对郑州多发的调料类及冻品要提高质量确保无变质、无过期现象并提高驻郑采购员的工作效率。

2、对店内所需要物品的采购、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段,确否工作有条不紊,对需要及时采购的物品要在第一时间购回。

3、配合财务、仓库掌握库存货品数量,对不必要物品不予采购,做到零存确保酒店现金流通顺畅。

五、采购车辆的管理

1、不断强调采购员行车安全意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制度。要求采购员外出执行任务时着装干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注重礼节礼貌,使用礼貌用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对采购员行车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和督导,规范驾车操作程序,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要求采购员熟练掌握路貌路况,少行弯路,节约采购成本。

3、在本职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密切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随叫随到,不扯皮、找理由,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常督导、常检查,抓典型、重处理!

六、物价控制和节约

1、所有采购物品均详细掌握其市场行情,耐心讨价还价,坚决买到最低价,从一点一滴进行节约。

2、所有供应商送货价和每日零星采购价每日填入“采购部每日价格对比表”,每日对照,探寻规律,要求供应商及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供货价,一经发现调价不及时,则按最底供货价倒推一个月进行货款清算。

3、每日准时准点带领采购员到市场采购,对当天所有货品价位认真咨询、掌握,以便对供应商供货价进行核对并采购质最优、价最低的货品。及时将新品购回交于厨房进行新品研发。对当日沽清的货品尽最大努力组织货源,力争不影响当日销售,确实断货的商品及时通知厨房。

4、接受厨师长每周一时常调查监督,不定期对驻郑采购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各项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5、对采购部外线电话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供应商及酒店内部人员通讯录,除通讯录上的电话外,其他电话一律禁打,特殊情况需将电话号码及联系人进行存档,以便月底调出话费清单进行核准,以次达到话费节约的目的!

最后,祝大家鼠年工作顺利,心想事成!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们美好、灿烂的明天努力奋斗吧!

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计划四

步入三立已三月有余,在各位领导及同事的关心与互助下,逐步对公司有了新的认识,让我在新的环境中开始了新的起点。

这几个月以来,慢慢的从最初的一无所知到渐渐了解公司一些作业流程、规章制度,慢慢融入了三立这个大家庭。一直喜欢用家来形容公司,或许有家的感觉是比较温暖,而个人又容易对家产生依恋和赋于责任感。突然想引用一句话“三立是我家,成功靠大家”。公司是一个团队,只有依靠大家的力量,公司的各项制度才能得以实施,从而走向更高的境界。

在这三个月所接触的工作中,发现了很多弊端,如:

一、ISO的推行过于形式化

很多人把ISO当做一种应付,认为只要拿到一纸证书便万事大吉。而事实,这是一种极端的想法,ISO是一个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满足顾客需求。先前公司形成书面之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亦不少,但是大多徒于形式,未并真正执行。且大部份文件并不适宜公司目前状况,尚没有有效利用。而导致在产品追溯时无依据可查,对后续所发生之异常状况亦无相应之应急措施,造成恶性循环。针对这些现象,只有从根本上解决,才能真正实施ISO,发挥ISO之有效功能。首先让公司全员明白ISO的精神,使公司各项作业有所依据,并能真正执行。

二、20xx年度管理层未制定有效、可量测之品质目标

工作和人生一样,在执行的时候都会朝着一个方向,而最终达到一定的目标。就像管理的目标是人,管理的目的是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每个部门针对自己部门的业绩不明确,是否达到公司所要求之境界无从查证,更谈不上改善措施。后续每一个部门所负责的工作,都应该制定一个较为合理,有效之目标,并定期以数据统计,是否达到目标,甚至超过目标,并针对未达成部份提出原因分析、处理对策及预防再措施。

三、计划执行度不力,造成等待浪费

由于生产原料供应中断、作业不平衡和生产计划安排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无事可做的等待,被称为等待的浪费。生产线上不同品种之间的切换,事先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势必造成等待的浪费;每天的工作量变动幅度过大,有时很忙,有时造成人员、设备闲置不用;上游的工序出现问题,导致下游工序无事可做。此外,生产线劳逸不均等现象的存在,也是造成等待浪费的重要原因。

四、物料未能得到有效管理

原材料未能得到良好的控制,经常性的无单领料、补料或未经办理入库便直接领用,导

致库存帐物卡不符,物料确认不准确,该申购的材料未申购,不该用的材料申购一大堆,恶性循环。造成库存积压,生产断线。严重影响生产进度,增加太多呆滞产品,给库存管理带来极大的困扰。但在近一两个月内,已严格要求所有领料、补料必须凭领(补)料单方可发料,且遵循《产品交付管理程序》办理。并严格按照陈总所要求之以销定产执行材料申购、生产排产。以上改善,十一月份在销售状况未减少的情况下,采购金额已明显降低100万人民币。由此可见,控制库存材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五、制造过多

制造过多,过早,提前用掉了生产费用,失去了持续改善的机会。因五金部门间断性空闲,为了不浪费生产能力而不中断生产,增加了在制品,使得制品周期变短、空间变大,还增加了搬运、堆积的浪费,带来庞大的库存量。

六、管理不当

常常问题发生以后,管理人员才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进行补救而产生的额外浪费。这些问题由于事先管理不到位而造,科学的管理应该是具有相当的预见性,有合理的规划,并在事情的推进过程中加强管理、控制和反馈,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管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七、内外沟通有待加强

每一个办公区,应该是充满温馨、和谐的气氛,随之才会有一份好的工作心情。可是,公司部份人员却常常火气冲天,出言不逊。造成对同事、员工、供应商的不尊重。工作面前,人人平等,何不是建立在一种平等、互助之基础上。

建议改善措施:

一、确实推行ISO体系,已成立ISO专案小组,督促各项工作依流程办理,完善公司制度。

二、在十一月份的管审会议中,针对xx年度各部门品质目标做出相应之讨论,并由董事长制定了较为合理,有效之可量测性质量目标。希望各部门能严格执行,依要求做出相应对统计,对策并持续改善,提升公司效益,降低产品成本。

三、事先策划是每个部门不可缺少的一部份,如在生产排产前,事先确定人、机、料、法、环是否足够,能否满足生产所需。有事前周密的策划,必能减少相应之停工待料、生产线劳逸不均等现象的存在。

四、有了一个良好的策划,严格依照计划执行,并协调所发生之异常状况,依循P-D-C-A过程方法,对每一项工作的改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五、建立合理的常规材料安全存量,尽量避免人为的制造过多不适宜之材料,造成公司成本的浪费。

六、ISO中有八大管理原则,若灵活运用,对事前预防应该是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每一项工作必是团队的参与,则需要有效利用以下原则:

a)以顾客为中心的组织:满足顾客需求并争取超过顾客的期望。

b)领导作用:领导层的目的是保证整个体系的目标能够完全得以实现,使员工充分参与实现所制订的目标。

c)全员参与:整个体系的实施成功十分依赖公司所有员工,只有大家充分参与才能使全员的才干为公司带来收益。

d)管理的系统方法:为实现目标,有利于提高各部门的有效性和效率。

e)过程方法:这是一个循环模式,任何一项工作,经需要经过适宜的策划方案,然后再严格执行,以确认最终实施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所想,从而做出相应之修正。

f)持续改进:目前公司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中,都需要经过努力,持续不断的纠正之前不适宜之方法,以寻求更有效之方法使工作业绩再上一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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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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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xx中学xx年工作计划为指导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学校寝室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使学生养成寝室文明习惯。

二、工作目标

1、根据学校扎实抓好“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的要求,使宿舍管理从卫生、环境及学生文明习惯等方面达到学校相关要求。

2、稳定生活老师队伍,加强对生活老师的培训,并使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优化的学生的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直接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及时、有效,使对学生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发挥管理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4、建立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家庭联动管理网络,使对学生的管理及时、有效、快捷,构建和谐管理理念。

5、优化住宿安排,尽最大限度使住宿安排合理、便于管理。

6、配合总务处搞好配套设施的保护和维修工作,做好节水、节电及寝室公共财产的管理工作。

7、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努力搞好住校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具体措施

1、继续抓好学生的就寝行为习惯,搞好学生的养成教育。

2、继续抓好住校生的就寝纪律、卫生工作,使学生就寝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1)生活老师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对住校生的早、中、晚的纪律、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关心并爱护学生。

(2)班主任老师与学校管理人员配合,对生活老师上报的住校生违纪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交流,配合生活老师做好教育工作。

(3)学校管理人员多深入寝室,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处理,使管理收到明显成效。

(4)加强寝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就寝环境,改善住宿条件,方便住宿学生。

3、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检查、考核力度,特别是对住校生早、中、晚就寝纪律及卫生的考核,同时加强违纪学生的教育,使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1)生活老师每天及时对住校生早、中、晚就寝纪律及卫生进行考核,及时汇总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管理人员及时做好学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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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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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1 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1 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 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4.3.1 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 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 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 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 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1 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 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 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 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1 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 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 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 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 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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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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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或人员所需物资因学校仓库中没有存放而需要临时采购的,则须填写“实验中学物品采购、维修资金审批表”(见附表1)后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视情况报校长室、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单笔数额100以上报校长室审批,300元以上报服务中心审批,1000元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采购小组一律凭审批表采购和报销。采购小组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要“货比三家”,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一)临时采购

“临时采购”又称“程序采购”,因每一项物资的采购都按一定的程序进行。

1.临时采购物资中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学校自行采购的,其中单笔数额超过100元的要求询价后确定采购,超过300元的要求两人以上共同采购,超过1000元的要求提交总务处集体讨论确定,并填写询价表。

2.临时采购物资中如果服务中心仓库有货可供的可以直接向服务中心申请领货(如一次性塑料杯、粉笔、签字笔、档案袋、跳绳等文体用品,节能灯、开关等电器用品)。

(二)集中采购

做好集中采购有利于工作安排,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每学期一次的集中采购各相关处室人员要发动有关人员科学合理的制定采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总务处以便及时汇报。

1.每学期一次到服务中心集中领货。

2.集中采购物资中如果是经招标上门供货的(如横幅、喷绘、写真、校徽、空白奖状、荣誉证书、标牌、装订等等),由各处室研究决定后自行采购、自行验收(规格、材质等),到每月月底前把一月来的采购情况汇总到总务处,每月2号前由总务处把上个月所采购的物品按照规定的格式汇总后上报服务中心。

(三)大宗设备物资采购

每年年底总务处根据学校自身情况拟制、提交采购报告,按照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程序进行。

(一)学校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验收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物资的验收工作,并接待上级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检查;

2.负责对验收的采购招标物资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2或附件3);

3.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招标物资有权退回,并向学校汇报,及时处理。

(二)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包括生产厂商、设备型号和购置台件等)和资料验收(包括购置申报审批材料、财务票据、随机技术资料等)。

2.质量验收(包括产品外观、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等)。设备物资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供货合同所规定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相符;采购设备物资包装密封完好、产品资料齐全、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三)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报告的填写

1.一般物资,填写完整审批表(附件1)即可;

2.固定资产,须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附件3);

3.经服务中心招标采购的直接上门供货的采购物品,须按照服务中心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商务要求和供应商在招标中的承诺条款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并由接收人、验收人、负责人、供货人在月末共同填写签字“物品验收结算清单”(附件2)以备结账。

采购的设备物资到校当天,学校物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采购标准和产品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库,无入库手续不得办理财务付款、报销业务。

(一)一般物资的入库:由采购人、验收保管人或总务处主任签字后入库(见附件1或2)。

(二)固定资产(教学设备)的入库:由采购接收人、项目验收人、总务处主任或教务处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后入库,同时需交归档资料于仓库保管(见附件3)。

五、设备物资的出库

(一)一般物资的出库要由物资使用者提出申请(附件4),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后,凭“实验中学物品领单”到仓库领物。

(二)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管理

1.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

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要由设备物资使用处室或人员向总务处申请,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原单(附件3),经总务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批准后,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2.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填卡记账

(1)购买的设备由总务处根据“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通过设备物资管理系统录入设备原始数据,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由总务处打印设备物资管理卡片和设备标签,卡片由总务处和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2)各设备使用部门管理员凭“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记账,负责将设备标签贴在仪器设备上。

对校内所有物资一年盘存清点一次及以上,实行资产报损制度。做到学校物资“进要入账,出要报损”,使之物尽其用,去向明确,帐物相符。

(一)一般物资报损:总负责人张追红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教师办公用品(黄进)、水电维修零件(俞树勇)、卫生工具(张启星)。

(二)教学用品报损:总负责人黄占宁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体育器材(黄爱宵)、实验耗材(张民强等实验员)。

(三)固定资产报损:总负责人楼美胜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电教仪器(吴金良)、办公设备(徐时亮、张追红、陈剑明)

食堂、服务部物资按照服务中心提供的商家进货,确保价格、质量和卫生。

(一)采购: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根据学校需求提出其采购清单,直接向供货单位、服务中心申报。

(二)验收: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和学校食堂、服务部负责人(或店员)共同签字入库。发现不合格食品、商品坚决清退,并做好记录。

(三)出库: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等须由事务长、使用者共同签字,并在使用前进行质量检验,以防变质食品食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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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采购,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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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是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物品采购工作,加强采购物资管理,及时、有效地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特制定的制度。

一、办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二、办公室物品的采购,按照先批准后购买的原则,由各科室将拟购物品清单报文书科登记,由文书科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取金额在20xx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经审批,由文书科负责采购。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元-20xx元的由两人共同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购买。

四、所购物品实行入库报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文书科指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五、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须履行领、借手续。一次性办公用品的领用直接向文书科领取,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借贵重办公设备、接待物品和其他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毕应及时退还文书科,并作好物品退还登记。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害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八、文书科要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清点办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记,每月向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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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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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以下合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资料交付甲方。未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为未按约定交货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普通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5、甲方应及时验收货物并付款。

6、双方保守对方商业机密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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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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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的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购买零星物资。这种单次采购因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加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有欠缺。为充分发挥采购的零星物资的作用,避免廉政风险,应加强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履约责任,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内部控制

近些年来,国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对高职院校办学加大了投资力度,促进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在政策的扶持下,高职院校得到了更多建设资金,在教学设备、仪器、办公设施等方面的物资采购日益增多。尽管高职院校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执行物资采购,但是在部分零星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不够,制约了采购来的设备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也容易产生廉政风险[1]。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概念。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是指国家创办的高职院校为满足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需求,依据一定的程序开展对教学、实验、实习和办公等过程中一些耗材、设施、维修等零星物资和服务的购买,其单次采购的总费用一般不高于10万元。这种采购的主体是高职院校,采购的内容是高职院校办学或者办公所需设备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等。除了设备设施的采购外,高职院校中的一些服务项目(如物资的报废处理、设备的搬迁、咨询服务等)也属于零星物资采购的范畴[2]。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特点。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虽然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但是与一般的政府采购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

①单次采购的物资价值小。高职院校采购的零星物资大都是价值不大,单次采购一般在10万元以下,有的采购甚至只有一、两万元或甚至几千元。这就容易造成投标方的投标兴趣不大,特别是在设备及维修工程上,参加采购的企业不多,有时还会造成公开招标的失败。

②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计划性不强。虽然高职院校资金使用大都纳入了地方的财政预算,其物质采购的资金需要在年度预算中体现,但是由于零星物资采购大都是一些临时性和突发性的物资需求,难以在前一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时加以准确确定[3],这就容易造成年度预算中很难完全体现出零星的物资需求,也就不好科学地安排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使得其采购的计划性不强。

(3)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方式。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由于其单次采购的价值较小,往往达不到《政府采购法》及地方采购规定中公开招标的标准;同时,它又需要利用国家资金,因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方法一般是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其中单一来源采购是在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才选用的零星物资采购方式[4]。

(1)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虽然单次采购的价值不高,但是长期累计的数量较多,其最终形成的价值也是可观的。例如,一个部门的打印机所使用的打印纸虽然不多,但是全校各个院系和部门一年累计使用的打印纸就非常多了,累计价值也较大。为了对这些零星物资加强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高职院校的制度,对这些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合同的订立及归口管理、合同履行等环节实施严格的管理[5],以保证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确保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2)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性欠缺及原因分析。

从我国高职院校开展零星物资采购的实践来看,采购合同管理在整体上欠缺规范性(如表1所示)。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缺乏规范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重视度不够,缺少对合同的统一管理。由于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认为能够买来使用即可,忽视对其规范性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也未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进行统一的分类和连续编号管理。

②零星物资采购制度不够完善。高职院校简单地遵循一般的《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开展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往往造成不适应现实情况的难题[6]。如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单次采购的合同价值太小,供货商往往不愿意参与公开投标。

③对采购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缺乏管理。高职院校缺少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论证,工作准备不足,对采购的必要性以及相关采购的内容、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等研究不透彻,合同要求不明确。

④采购合同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职院校采购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对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清,合同风险控制不力,对合同的审核存在漏洞。对于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未经组织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高职院校零星物资的采购合同管理不仅关系到采购物资的有效使用,以及院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校风、党风建设,应该从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1)高职院校要从全校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高职院校应加强领导,明确零星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了便于实施统一管理,可由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来统一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工作。

(2)建立与完善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制度。

从零星物资采购的立项、技术论证和采购过程管理以及合同验收、物资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建设,听取各院系、部门、社会采购管理部门和供货商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意见,集思广益,对不适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得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适用于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明确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部门、院系提前做好各项零星物资的采购计划,并将其列入年度预算。

(3)采购主管部门须强化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高职院校的零星物资采购主管部门统一发布零星物资的采购公告,实施统一公开招标,以避免各院系单独采购零星物资因合同价值过低,供货商投标意愿不强的弊端。主动与供货商沟通交流,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情况规范使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以及询价等方式,尽量避免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7]。

(4)采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

高职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效能建设管理部门都是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内部控制职责,加强采购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的合同监管工作[8]。在重要和价值较高的零星物资采购中,监察部门或者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要牵头组织采购部门、国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邀请相关专家共同提前审核招标文件与评分办法,防止采购中出现违法肢解、规避招标以及评分歧视等行为。同时,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零星物资招投标和进场验收环节的监督,发现采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采购物资不符合合同条款,要立即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以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5)合同的归口管理。

各高职院校的专业与发展历史不同,管理机制也不一致,所设立的部门也不相同,这使得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部门也有差异性。有的学校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管理零星物资采购合同,有的学校由校长办公室管理,也有的院校由监察或审计部门管理。为便于统一归口管理,可设立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来负责校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同时采购申请部门要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管理,组织对物资进校后的检查和验收,并邀请校采购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各部门均同意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由于高职院校零星物资单次采购的价值小、计划性不强,造成了人们对其重视程度不足,加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采购合同管理缺乏规范性。为确保采购的零星物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避免廉政风险,要认真研究采购方式,采用有效的管理对策,加强对零星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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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采购,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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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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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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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物资入库,需行政负责人填写《入库单》,并与行政仓库保管员共同验收,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2.物资入库后,应摆放整齐,并标明物资名称,以便查找。

二、出库

1、物资出库,应持HRM签字的《出库单》,交由仓库保管员出库,同时修改库存量。仓库物资,未经HRM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2、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3、所有物资出库凭证,仓库保管员应妥善保管。

三、仓库管理

1、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后使用制度。如发现行政物资短缺,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补充购买。

2、仓库应每季度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3、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4、建立电子版及纸质版两套库存记录,并附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

入库单

出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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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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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

3.1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资管理要求

4.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4.3.1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材料采购合同

5.1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材料的验证

6.1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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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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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规范办公物资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及库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办公物料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及盘存等,其中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办公物资的采购、调配、领用、出入库等管理工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月度物资申购计划进行对照核查、对量大价高的物资价格进行对照审查核实、并督促办公物资盘存工作。

3、行政人事部后勤主任负责对各部门办公物资的库存量核实、入库验收、物资调配、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及领用登记、月度盘存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申购计划审核、物资价目库及采购供货商的建立、参与采购、物资调配工作。

4、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统计各部门月度物资申购计划,并对上月采购、领用、库存物资进行对照检查核实。

5、各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办公物资的申购计划核实、入库验收、物资保管、领用手续的办理及办公物资的登记统计、盘存工作。

6、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月度物资申购计划的对照核实、对量大价高的物资采购进行审查核实,并对特殊大件及应急物资的采购进行审批,以整体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1、各部门负责人对物料物资应建立合理的库存量,各部门物料物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集中采购补库,以确保各部门的正常领用。

2、各部门物料物资的申购原则:由各部门主任每月25日前集中申购一次。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采购的,经部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主任同意后发起临时申购。

(一)流程说明

1、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在收到经过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后,按照对比询价后的预算价格履行财务借款手续,执行2—3人共同采购。

2、因行政人事部暂无库房设置,与各部门属于异地入库。由各部门主任按照采购清单代为验收确认入库,视同从行政人事部集中批量领用。

3、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隔日按照采购清单开具公司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行政人事主任签字;一份交财务列帐,一份存档。并同时开具出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交领用人签字;一份交财务记帐;一份存档。为单独核算成本费用,各部门采购办公物资及劳保用品应单独开具税务发票。

4、各部门在提交次月办公物资《申购单》(附表3)时,需同时提交当月《盘存表》(附表1)及《领用登记表》(附表2),均需由总经理一并审核后,提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办公物资的正常使用和实际需要,以上办公物资采购工作流程的时间节点遇假日顺延,并以提倡节俭、合理使用和控制成本费用原则,公司各部门应当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和配合。

(三)库房管理

1、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临时设置的库房应根据物资的易耗分类进行分类存放,应当保持库存物品存放地点整齐、干燥,并入柜或入袋保存。

2、易碎、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品应单独设置盒、袋、柜小心存放,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配备灭火器,保持包装完好。

3、吸水性强、易发潮、易发霉和易生锈的物品存放时:应保持干燥,尽量保持通风。

(四)物品领用

公司各部门在员工领用办公物资时,应建立《领用登记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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