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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管理办法精品20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怎么写?看下吧。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危化品运输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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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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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部门兼职员工(包括实习生)管理,保障部门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工作中发现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二、兼职员工招聘流程:

1.申请人向本部门领导和交工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招聘兼职员工的原因,兼职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间、工作部门等内容;

2.获批准后,申请人组织、人力资源室配合招聘工作;

3.确定人选后,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人力资源室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等在人事和财务各存一份;实习时间及报酬从实习生到人力资源室报到、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

4.申请人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填写《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经室主任审核、主管主任批准之后,每个月_______日前将上个月的《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交给财务人员,不满_______月的按照实际时间另行支付。

5.财务人员根据《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支取劳务并发给兼职员工。

6.正式实习生可凭实习协议书向计算机管理员申请考勤卡、计算机、内部通讯用户,其他兼职员工可申请计算机,但不可申请内部通讯用户和考勤卡,并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问权限。

三、兼职员工报酬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_______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_______元/天核算。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室主任、主管主任批准。

正式签订实习协议的京外实习生,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房补和通讯补助;其他兼职员工则不享受。

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我部门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兼职员工应及时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否则不予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人应负责向其解释交通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交通工程部的集体形象。

短期兼职人员(_______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

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部门工作期间成果和数据发表的论文等形式成果必须冠以我部门名称。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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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增值税税控设备管理办法 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扣相关文件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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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签约地点:

甲方向乙方订购一批厨房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设备产品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注意:本合同设备产品报价不含税,不含异地运费,为___本地出货价格。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

二、合同总价及单价有效期

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即人民币¥_____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由于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乙方提供产品单价以签订合同当时定价为准,如果甲方在其他时间再行订货,价格亦以当时双方商定为准。本供货合同设备产品单价有效期为甲方提完全部货物为止。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设备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2、乙方须按照给甲方提供的设备产品成品样板为依据,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板后,乙方按样板供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标准。

3、设备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货到现场后(甲方提货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甲方负担。

四、订货周期及交货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为乙方厂家的设备产品生产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个工作日乙方可以从生产厂家发货到_____。

2、从生产厂发货到_____需要____个日历天。

3、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乙方送货到甲方现场。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即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定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六个月后的壹周内即支付合同尾款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产品免费质保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年,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设备产品由于出现生产质量问题而导致故障或损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以不影响甲方营业使用为前提,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提供与故障设备产品相同型号的替补设备产品供甲方使用,并将故障设备产品在____个星期内检测维修完毕(返厂维修以及运输),再和替补设备产品进行互换。乙方承担检测维修及相关的其他运输费用。

3、乙方在___年免费保修期后长期成本价提供甲方售后服务用的备品和备件。

4、_____年免费质保期过后的售后服务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售后服务原则上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

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售后服务联系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产品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___/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的,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无权要求退回定金。

八、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订购单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货单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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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矿务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条例

范文类型:办法,条例,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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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高居住水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矿务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事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关组织。集团公司其他子公司、多种经营集体企业参照实行。集团公司市区单位同时执行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有关管理办法。

第三条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集团公司依照国家规定代为管理。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决策、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运作、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组,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要有职工代表参加。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集团公司规定,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审议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报集团公司研究;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监督计划执行;

(四)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议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草案,报集团公司研究;

(六)听取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并对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和意见;

(七)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管理办法《矿务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立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独立工矿区、驻外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协调集团公司市区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在机关职能部门设置专人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及统计、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工作。

第十条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转移、运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缴存

第十二条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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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对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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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使用原则

1. 使用公司的手机作为统一的对公司内部人员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外部联系的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2. 所有配发手机及手机卡均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员工不得据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爱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害和遗失手机及手机卡。

3. 公司行政部将所有手机及手机卡编号登记,员工领用后,公司将在每月初全面检查。

4. 所有手机配备人员在领取手机时需签字登记。手机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员工需按手机原价缴纳押金。离职时,手机与手机卡完好无损退回公司后,押金全数退还。

5.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必须使用公务手机,每个月话费由财务缴纳,与公司相关的联系人信息必须储存在手机通讯录中,储存时说明此人所在单位、姓名、职务。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否则扣除手机押金,并给予重处。

6. 公务手机应保证电量充足,随身携带、人机一体。凡配备手机者须在工作时间保持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在工作时间内如出现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在非工作时间,员工可将公务手机关闭,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机通信畅通。

7. 员工不得使用公务手机做出违法违纪违规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员工自行负责,并给当事人重处。

8. 员工手机安装了外勤人员管理软件,上班期间员工必须保持此软件的运作,不得擅自关闭此软件与定位系统,如发现关闭、删除此软件的情况,每次罚款300元。

9. 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员工到达指定上班地点后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时也需要用此软件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时,员工必须将工地实际情况拍照上传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时也需要上传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间当员工到达一个新的地点的时候,需要用手机定位功能报告当前地点。

12. 员工每日产生开支时,需用外勤365及时上传开支信息。

二、 手机维护规定

1. 所有使用手机人员需遵守手机号码归属地的套餐细则,尽量充分使用套餐,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费内的费用自理。

2. 如手机丢失,应于12小时内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协调电信部门办理购买新机、补办uim卡,员工需原价赔偿于公司,因为补办手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负责。

3. 手机发生故障,属产品“三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总经办与电信部门协调解决;属个人原因造成的,员工需双倍赔偿于公司。手机丢失、发生故障,使用者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告知联络方式。

4.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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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产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固定资产借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2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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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号:

贷款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

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

个月(

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 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

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

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

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 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方(签章):

借款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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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审计,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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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保障资金安全,提高基金风险,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服务于“发展、民生、和谐”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思想,准确定位,主动融入,切实履行审计职责,为促进我局财务管理,为降低社保风险而服务。

重点对年度内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对相关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进行延伸调查,审核缴费基数,缴费人群的真实性,了解我县医疗保险基金的交纳情况、揭示上缴和发放基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我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为局里管好、用好医疗保险基金当好参谋,确保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要依法监督,文明审计,牢牢把握审计质量的生命线。要按照“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创新审计理念和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要以促进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为目标,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仅要审深审透、严肃处理,还要深入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那些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要注意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向局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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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志愿消防队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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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义务消防员应在安质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爆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质部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

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和规范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更好地贯彻《消防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项目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亚光

副组长: 刘雪云 谭湘平 张晓军

成 员: 毛仁凤 毛仁凤 贺玉华 杜云辉 王光才 李应奎 熊 琨周宗华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要配备齐全常用的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狠抓防火、防盗、防电、防煤气中毒的“四防”工作。

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和管理,重点是电缆、材料存放处,布设足够的防火设备和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现场各类压力容器,应防止曝晒和碰撞。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应齐全完好,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石油气容器等,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各单位电气焊作业时,严禁有明

火,要采取隔离,不得混在一起作业。

5、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在非用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等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对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排除,做到以预防为主,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施工管理之中。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项目建立义务消防队:

队长:毛仁凤

成员:熊 琨 贺玉华 王 杰 罗 坚 蒋 伟 王棐斐

8、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③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9、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检查内容包括:

①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②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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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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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诉甲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并约定根据2、3条款的完成情况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支付__________万元。从第三个月起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万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款项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款项,支付所欠款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乙方造成的原因,甲方不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开始付款第一笔__________万元款项后,应将涉及该工程的有关工程的所有技术资料转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到手续,否则甲方第二次付款时间将延至乙方交付材料时。

3、乙方在甲方开始付款第一笔____________万元款项前,应将涉及该工程的屋顶防水工程做完并验收合格,否则甲方第一次付款时间顺延至屋顶防水工程验收合格时。

4、乙方给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的所有工程款项的发票,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开具发票的费用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双方应向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交本协议一份,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

6、双方关于该建设项目的纠纷至法院出具调解书后终结,今后互不追究。但乙方仍应承担国家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等义务。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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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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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为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各政策性银行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业务。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已取得贷款证(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借款人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核心管理人员素质较高。

(三)借款人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建设项目已列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

(五)借款人已取得建设项目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六)建设项目资本金(所有者权益)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并在贷款使用前已投入项目建设。

(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必须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严禁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执行,可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不得超过10%。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应以项目销售收入及借款人其他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第九条 贷款人应当依法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业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和建设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加强贷款审查。借款人应按要求向贷款人提供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贷款人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

第十条 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合同,办妥担保手续。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应及时办理抵(质)押登记。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实行封闭管理。借贷双方应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设定资金监管账户。贷款人应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对资金的流出和流入等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提供项目建设进度、贷款使用、项目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财务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相关借贷经营活动实施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对相关借贷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列入房地产贷款科目核算。

第十六条 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的贷款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9〕129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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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聘驾驶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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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称司法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

(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

下列事项分别由司法协助外事司会商部有关业务司局决定或者上报部领导审批后办理:

1.监狱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籍囚犯管理、安排外国代表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访监狱及对外提供有关在押犯情况等,会商监狱工作管理局;

2.劳动教养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安排外国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访劳教所、对外提供有关劳教人员情况等,会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3.律师管理与公证业务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派驻代表、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办事处的管理及中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外国设立办事处等,会商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4.法学教育方面的涉外事项,如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派遣留学生、与外国建立校际交流关系等,会商法规教育司;

5.外国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等事项,会商办公厅。

(四)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计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五)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协助外事司管理,由本单位实施。

(六)各司法厅(局)的外事活动,在当地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司法协助外事司指导和管理,由各司法厅(局)实施。

(七)司法部政治部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政治审查或备案。

(八)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根据外事工作任务年度计划,负责部机关年度外交支出预算,审核各项涉外活动费用标准和涉外活动经费的支出。

(九)司法部直属单位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日前送交司法协助外事司核准后执行;各司法厅(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计划报司法协助外事司备案。

二、关于审批权限

(一)以下事项由部领导审批:

1.上报国务院的事项;

2.送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事项;

3.司法部机关年度外事工作计划;

4.邀请外国副部长级和司局级代表团来访;

5.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组织;

6.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

7.部机关司局级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

8.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定合作项目协议;

9.对外请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问题的司法协助事项;

10.提供有关重大事项的对外表态口径;

11.部领导参加国内外事活动;

12.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项。

(二)以下事项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或审核:

1.上级部领导的事项;

2.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出访、出国谈判或参加国际会议;

3.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或非政府人士来访;

4.对外请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协助事项;

5.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及其以下干部参加国内涉外活动;

6.一般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

7.其他外事事项。

三、关于审批程序

(一)司法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报批的外事事项,应首先送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核,并遵循以下要求:

1.需上报国务院批准的事项,如拟邀请外国现任部长、前政要来华、加入国际组织等应提前60天报送;在华举办重要或大型的国际会议应在上一年度报送;

2.需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会签)或备案的事项,如拟邀请外国现任副部长来华、与外国司法部签订双边交流、合作协议等,应提前45天报送;

3.需由部领导审批的事项,如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订合作项目协议、部机关司局级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邀请外国司局级代表团访华等,应提前40天报送;

4.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的事项,如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人员以及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拟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和非政府人士来访等,应提前30天报送;

5.临时出现的情况或部领导交办的事项,至少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并说明原委,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6.各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按规定期限呈送的请示、报告,除应请示外交部或上报国务院批准的外,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二)须报部领导审批的事项,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长、部长的顺序呈报。分管外事的副部长不在时,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长审批,未确定代管时直接报部长审批。

(三)需由司法部内多个职能部门会签的事项,按照司法协助外事司、有关业务司局、政治部、计财装备司的顺序会签。

(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常驻代表团或国内有关部门发来需立即办理的涉外事项的文电,由办公厅批转司法协助外事司,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先期处理并根据内容分送部领导或有关司局。

(五)我国领导人会见司法部接待的外国部长级代表团、司法部领导与来访的外国代表团举行正式工作会谈,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准备国别情况、双边关系情况、部际交流状况、国际组织情况等材料并拟定谈话要点或会谈提纲;由有关业务司局协助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问题的表态口径。

(六)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联系、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司法协助外事司同意;各司法厅(局)人员与外国使馆、总领事馆或其他外国机构联系或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同意。

四、有关要求和纪律监督

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对外工作中,应加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

(一)在对外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纪律要求。

(二)在对外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规定。所有涉外人员均应提高警惕,严守国家秘密。

(三)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任务和实质内容,严禁变相公费旅游。出国团组人员要少而精,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因航班缘故及其他特殊情况变更经停城市和停留时间的,要及时补报。

(四)因公出国的团组,应在出国前集中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非经司法部批准,各直属单位和各司法厅(局)不得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以下简称“双跨”团组)出访或出席国际会议。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由司法协助外事司报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各司法厅(局)经司法部批准组织的“双跨”团组,向本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六)各直属单位经批准组织的出访,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组团的,应将司法协助外事司致该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协商函、通知书发到该地方司法厅(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属单位接待的外国团组需赴地方参观访问的,应通过当地司法厅(局)统一安排。

(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敏感领域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问题的国际会议,由司法部统一组团。

(八)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同一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者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九)出访费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既不得接受国内企业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

(十)凡可利用国内资源解决问题的事项,不得出国考察学习;凡可由较低级别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较高级别人员出访;凡可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非专业人员出访。

(十一)所有因公出国的党政干部和专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如确有需要,经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派遣单位办理手续。

(十二)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外事的负责人和外事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发布的有关外事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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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计划生育的十二条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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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的十二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助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

第十七条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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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办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学校,教研,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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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xx元

2、大专及以上学历xx元—xx元

3、基本工资按xx%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xx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xx—xx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xx—xx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xx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xx元课时计算。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xx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xx元课时计算。一对一课时费:小学xx元每课时,小升初xx元每课时,初中xx元每课时,初三xx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xx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xx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xx,小升初xx,初中xx,初三xx)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xx%发放给科任老师。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xx%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xx%奖励。续班人数超过xx%的按实收金额xx%奖励。附件一:xx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分配标准:

1、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2、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

3、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

4、经xx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5、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代课老师。

6、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

7、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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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村公章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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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仓库日常管理

1 、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

2 、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明细帐,保证帐物一致。 3 、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脑三者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 、仓管人员应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

二、入库管理

1 、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

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原料一律不得入库存放。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 、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送货单一致。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三、出库管理

1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特殊材料须持有门店经理的批复单,方可领用。并做到限额领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帐。

2、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五、原料库房要明亮通风,定期检查,,不能有过期或霉变现象;各库房卫生要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保持库房内货架、地面及墙壁干净,无尘土、油污、面粉、米粒及杂物,保持干爽无异味。

六.配备挡鼠板,做好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四防”工作。

七.仓库管理员应责任心强,监守岗位,无故不能离岗。对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和协调,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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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宾馆客房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客房,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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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了解我院已毕业就业学生的在岗动态,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就业的总体评价,从而便于对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分析,使我院就业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宗旨

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制度,通过了解我院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作适应程度等情况,了解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途径和方法

通过向用人单位发放调查表、走访用人单位等多种途径,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对其中的重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学院提供相关的调查报告。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就业跟踪,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学院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材料汇总。各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跟踪。

(二)各系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系部重点工作,指定一名系领导组织实施,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其中,各系应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每年5月份前,按近三年毕业生的10%向毕业生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用人单位对往届毕业生的用工情况。主要调查对象是在学院录(聘)用较多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2.每年8月份,按不少于50%的比例向应届毕业生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生跟踪登记表》了解毕业生就业相关情况。

3.各系将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撰写应届往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报告,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总到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4.每年9月份前,按5%的应届毕业生比例到毕业生用人单位实地了解毕业生的工作适应情况,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转达学院领导的问候,倾听毕业生的意见、建议等,写出用人单位、毕业生就业跟踪的综合性专题报告,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总到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毕业生就业跟踪以系为主,到外地实地走访用人单位所需经费,应事前申请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按出差有关规定进行。

(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汇总考核

1.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汇总、撰写学生毕业生就业跟踪报告。

2.通过电话、QQ、邮件、传真、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核查。

3.对在就业跟踪中弄虚作假、隐瞒的行为报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本办法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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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景区吸烟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景区,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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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区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的划分:

1、景区售票处停车场和验票处、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为吸烟区;

2、除上述地点外,其他的地方均为非吸烟区。

3、景区观光车内、林区内禁止吸烟。

二、景区禁止吸烟区域的管理工作由古镇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内所有员工均有责任对景区内禁止吸烟工作进行监督。

三、景区内的保洁员均为兼职卫生检查员,检查员在履行检查职责时要礼貌待人,秉公办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予以处罚时,应出具本人证件;收缴罚款,应出具财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卫生罚款专用票据,并按规定上交。

四、检查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其主管区域内禁烟场所的日常禁烟管理工作;

2、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

3、制止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完成与吸烟者有关的其他工作。

5、检查员在本规定中的工作职责与月考核挂钩,直接影响当月绩效工资。

六、检查员对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个人,应进行教育,责令其停止吸烟,对经教育、劝阻后仍不执行规定的,可处以10-50元的罚款。

七、景区内工作的所有员工在非吸烟区吸烟,一个月发现三次者,免发当月绩效工资。

八、检查员有徇私舞弊、素贿受贿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景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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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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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绩效考核办法运行一段时间及中心三基座谈会提出得问题,需对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补充以下规定,具体如下:

1、为方便员工安排自己的休假,由员工决定可折假或不折假,须在休假前在中心备案,如折假按中心制度执行,如不折假由各站统一安排上班,常规轮休不在此列。

2、对非壬辰产假类,上班超过半年后,才能休全年的超时假,否则只能请一半的超时假;休小产假须在返岗时向统计复核除证明外的医院就诊手续或复印件,统计员复核签字后,办理销假,否则按事假核算。

3、班组需制定班组内部考核制度。

4、高级技师或技师在聘期内享受其相关待遇。

5、中心劳动纪律检查。所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的内容均执行与公司统一标准的处罚,处罚考核由中心(各站总奖金中直接扣除)考核到个人及相关责任人。 中心领导、值班干部负责劳动纪律自查、抽查。发现各站、专业组当月职工违纪的情况,与站长、当天值班干部及班长月度奖金挂钩。管理技术层,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分别扣减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奖金;环境站、计量站当月违纪超过2人次(公司检查和中心检查合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奖金;油品站当月违纪合计超过3人次,按当月违纪人次合

计扣减额的20%、30%分别扣减站长、班长月度奖金;

6、油品站、环境监测站制定站内LIMS考核制度。

7、环境监测站系数调整。因环监站班组建制改变,总定员人数暂无变化,依据人力资源处岗位等级、以及中心岗位难度等级确定总系数。系数核定岗位:班长4名,倒班10名,轮值白班4名。

8、因宣传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对原新闻宣传稿奖惩力度调整。对个人和集体的奖罚均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倍。

质量计量检验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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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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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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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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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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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报告厅管理使用办法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办法,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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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管理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班组电子等台帐的应用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部门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实际,在班组电子等台帐的具体运用过程中,公司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专业管理要求,负责对专业台账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班组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台帐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各班组应按本规定的具体要求认真、及时地做好台账填写工作。

1 专业要求

1.1 节能活动

运行班、汽机本体班、汽机阀门班、炉本体班、磨煤机班、热工一班、煤管班、煤油班每月至少活动二次(上、下半月各一次)。

1.2 技术培训

1.2.1 现场提问及技术问答:不少于50%人参加。

1.2.2 事故预想:每专业每转班不少于1次/3人。

1.2.3 岗位分析:每班每月不少于一篇。

1.2.4 现场提问、技术问答两种培训形式参与率必须100%。

1.3 安全活动

1.3.1 运行班每10天一次,检修班每周一次。

1.3.2 活动内容要结合安全工作要点,联系实际,有针对性。

1.4 政治学习

1.4.1 运行班每月学习不少于二次,检修班不少于三次。

1.4.2 内容符合主管部门下达的

1.5 工会活动记录

1.5.1

1.5.2 民主生活会每月一次。主要内容:听取班组长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奖金分配原则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研究、反映班组职工福利、生活等问题;贯彻落实公司(厂)职代会的有关决议。

1.6 生产(工作)日志

1.6.1 月度、每周工作有计划,月度工作有总结。

1.6.2 每日工作安排记录具体,内容能反映当日班组成员出勤、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员;

2 通用要求

2.1 各类台帐应能反映专业特点,做到求真务实。

2.2 节能、安全、政治学习、工会活动时间原则上以公司一周安排为准;每次活动至少有3人发言.

2.3 检修班组的活动记录(含生产日志)填写,正常情况下应于当日完毕,特殊情况可于活动日次日下班前完成;运行班组活动记录(含事故预想)填写,应在活动日后48小时内完成;运行及检修技术问答、岗位分析记录应在当月内完成。

2.4 各类台账栏目填写应清楚、完整;标题完整,记录内容与标题吻合,并符合专业管理要求;语言表达准确。

2.5 填写时,发言人姓名顶格书写,发言内容沿发言人姓名后续写,不同发言人之间空一行。

2.6 部门领导应及时审批有关记录,签署审查意见。

3 检查考核

3.1 因组织、协调不到位,使班组电子台帐出现差错而未及时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提出、纠正、

考核时,每次扣企业管理部门200元。

3.2各职能部门应按月对相关台帐进行检查,并于次月10日前将检查考核意见报企业管理部门,未上报或检查考核不认真者,每次扣相关职能部门200元。

3.3 班组直接管理部门应做好各类台帐的督促检查,否则,在班组台帐因不符合有关要求被考核时,按绩效考核办法;台账审批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80元;对审批过的台账,如发现不符合要求而又无审批意见的,每发现一处扣40元。

3.4 台账格式不符合要求、栏目填写不全,每发现一处扣40元。

3.5 活动标题不完整每处扣80元,记录内容与标题或栏目不吻合每处扣120元。

3.6 记录内容达不到300字以上每次扣40元;严重抄袭有关文件、报刊及学习材料每次扣160元。

3.7 发言人每差一人次扣40元,活动次数每差一次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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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招投标实施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2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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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引资工程项目采购具体要求

对招商引资工程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是贯彻《招标投标法》的需要。《招标投标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工程不论其招标的主体性质、项目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性质如何,都要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投标。投资商在办理招商引资工程报建时,需出具招商部门的审批手续和金融部门的验资证明;在对招商引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前,应办理项目批文,土地执照,规划执照等相关手续。

二、招商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1、工程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一些地方领导和投资主体不能正确理解项目推进活动的初衷,把招商引资项目当作“金凤凰”,百般宠溺,乱开绿灯,滋长了投资主体的违法违规势头。“先上车、后买票”、“边上车、边买票,甚至拒不买票”的现象十分普遍。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放松对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甚至阻挠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管;不少工程实际施工程序前于基本建设程序,工程不报建,不按规划随意选址,不办理“一书两证”;部分工程不进行地质勘察,无设计图纸或无资质设计;不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盲目施工、无资质施工或越级施工;工程不受监理,建筑材料不送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所有这些违规违法行为将成为严重的质量隐患。

3、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业务主管部门本身也存在监管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如在工程现场监督、质量检测、分段验收、竣工验收阶段存在着监督不力的问题。另一方面主要问题表现在由于政府为吸引招商引资项目而给予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优惠政策会对工程的监管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明知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但为了留住招商引资项目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原因分析

四、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措施

为适应工程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建筑市场竞争规则化、激烈化要求,对所有招商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都必须按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要求,实现“三个一切”和“三个必须”,即:一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过程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一切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面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切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予以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切实巩固招商引资成果,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保持社会稳定。

1、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招投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招投标服务机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真正使投资商进场交易时感到既方便又快捷。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为投资商提供资信良好的投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信息和价格咨询服务,让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形成充分竞争。在招商引资项目招标时,要坚持规范动作,维护公平竞争,努力为投资商营造一个既宽松又和谐的投资环境。

2、加强宣传,为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针对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培育合格的招投标市场各方的主体。招商单位和投资商要认识到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的重大意义和价值。建筑施工单位要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以提高企业的中标率。招投标管理和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除了要为招商引资工程进场交易提供优质、高效、规范化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还要相互配合,加强联动,协同运作,加大查处力度。

为使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工具,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使广大招商单位和投资商不断提高对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宣传于实际工作中,在招投标监管和服务过程中,通过咨询、答疑等形式,将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以及对招商引资工程进行招投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深入地向招商单位和投资商宣传,使他们思想观念彻底由“要我招投标”转变为“我要招投标”。

3、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所有建筑工程项目都必须全过程按照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必须招标的全部实行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全部公开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必须进行监理的工程,择优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必须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应依法按时取得施工许可证;必须进行强制性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必须全部监督到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应办理全部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地方各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办事、按律办事,做到既符合法律程序,又提高办事效率。各项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一律不能简化,而对能同时进行的程序应同时进行,能交叉进行的应交叉进行。

同时,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跟踪服务,积极宣传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保证经济建设的有序、高效运行。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同动作,加大查处招商引资工程“规避”招投标行为的力度。加强对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坚持规范运作,维护公平竞争。负有监督责任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在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验资、报建、规划、招投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办事程序中,要加强配合,上道程序未完成,下道程序不得办理,形成环环相扣的建设执法管理运行机制,使招商引资工程“规避”招投标行为难以既成事实。要特别加大力度查处打着“招商引资”旗号为搞房地产开发工程,逃避各项规费而规避招投标的工程。对查处中发现“规避”招投标的工程,要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一律给予经济处罚,一律追究相关当事人的纪律责任,一律实行公开曝光。不给“规避”招投标单位以任何可乘之机,以促进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的不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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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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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法》对财政票据使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办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答:《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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