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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物业管理办法有规定的【通用20篇】

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0年最新物业管理办法有规定的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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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主要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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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客服组的全面工作,协调、督导辖下各员工工作,不断提高团队的服务水平。

2、根据部门kpi指标,负责制定和落实客服组工作计划。

3、对小区维修、装修工作及时跟进,并将信息反馈有关部门。

4、跟进管理费、水电费、租金等缴纳情况,做好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

5、负责小区清洁、园林绿化、会所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6、做好与各部门的横向配合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学历,有1年以上物业客服同岗位工作经验,条件较好可降低学历要求;

2、 熟悉客服前台操作流程,管家操作流程,能较好的对接客户,沟通能力强;

3、办公软件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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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微信群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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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历、职称和素质结构,按照学院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如下:

一、外聘教师的原则

外聘教师分为兼职和兼课两大类。

1、兼职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师常规管理。聘用兼职教师主要目的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需要。

2、兼课教师是对紧缺师资的有效补充,需完成所安排的具体教学任务。聘用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且属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

二、外聘教师任职基本要求

1、认同白云文化,热爱职教事业;

2、师德师风良好,工作责任心强;

3、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院规章;

4、外聘教师主要面向校外企业和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以及高等院校中已经退休的教授、副教授;个别急需专业也可考虑该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高级人才;

5、兼职教师周课时一般为12—16课时,另有其它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是指指导青年教师、指导专业教研活动、参加听课评教等,每月总计8-10课时,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

6、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

1、招聘 系(部、中心)用人申请经批准后,外聘教师可由人事处招聘。

2、考核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系(部、中心)进行面试,教务处会同系(部、中心)进行业务考核。

3、聘用 面试、考核合格,经批准后聘用。兼职教师聘期1--3年,兼课教师聘期一般为0.5-1年。

4、系(部、中心)也可按学院“532”结构要求自行聘请,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批准。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外聘教师接受学院及其系(部、中心)的管理和领导。

2、外聘教师受聘期间必须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待遇

外聘教师薪酬标准及其它待遇

(1)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

①兼职教师设固定工资,另加课时费;兼课教师不设固定工资,只计课时费;

②固定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

③固定工资与其它工作量挂钩,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作出具体规定并负责考核,凡其它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者,按比例减少固定工资。

(2)课酬及其它待遇

①课时费:教授120元/课时;副教授100元/课时;博士生(讲师)80元/课时;硕士生65元/课时,其他职称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课时费一般按原始课时计算,只考虑实验(训)教学授课系数,不考虑班级人数系数、重复(多头)课系数、职称系数等因素。

②享受有薪假(以固定工资为基数,兼课教师不享受此项待遇)、商业医疗保险、旅游补助(兼课教师不享受)、免费体检(一年一次);

③免费提供住宿(广州市区教师免费安排交通车及午休床位);

④和专职教师一样,享受节日慰问金(品)及年度(学期)表彰奖励。

六、工资及课时费发放办法

固定工资:考勤由系(部、中心)月底报人事处,兼职教师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具体管理并按月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于月底随教学工作量一起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于次月发放;

课时费:兼职、兼课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由系(部、中心)按月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于月底随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起报人事处。人事处按标准课时单价计算的课时费学院分配后由董事会统一回收;人事处再根据批准的课时费标准和教务处提供的课时(工作量),计算课时费报财务部于次月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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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运营管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营运,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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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项目周、月、年度计划,沟通、协调内外关系,整合内外资源,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品质提升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各类社区文化活动;通过客诉分析高效处理业主合理诉求等;

3、负责分析物业费收缴情况,制定物业费收缴计划及措施,组织监督实施;

4、负责协调并督促高效地完成业主报修,确保数据真实性;监督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5、负责监督落实项目秩序、消防等工作,做到有防范、有预案、勤排查、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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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微信群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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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租赁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且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行为。

本办法所称汽车包括《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所列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

第三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治安管理和车辆登记管理,指导、监督汽车租赁经营者建立、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承租人身份查验及登记制度,督促其完善治安防范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汽车租赁经营工商登记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汽车租赁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对租赁行业实施信息化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共享管理信息。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协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有效防范和惩处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第六条 鼓励汽车租赁业实施行业自律。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服务规范,指导汽车租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租赁经营服务质量,维护租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组织机构、车辆情况等事项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前款规定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将变化事项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八条 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20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检测合格的自有小型客车;

(三)租赁车辆保险手续齐备;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

(五)有相应的业务、管理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第九条 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者合法租用1年以上的证明;

(五)经营组织机构、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六)自有车辆行驶证或者购置承诺书。

接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条 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租赁车辆用于租赁经营前15日内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证明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租赁车辆备案,领取租赁车辆备案证。

第十一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的,只能租赁给承租单位用于半年以上固定用车。

承租单位不得将租赁的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用于本单位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及监督电话;

(二)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保养;

(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建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五)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并按规定报送管理数据信息;

(六)国家和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汽车租赁经营者出租小型客车的,还应当将小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交与承租人随车携带。

第十三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约定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制定。

第十四条 签订租赁合同时,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核对并如实登记承租人的下列资料:

(一)个人承租的,个人身份证明和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书。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要求及时报送承租人的相关信息。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五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权拒绝签订或者终止履行租赁合同,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

(二)沿途揽租;

(三)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车辆;

(四)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与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名称一致;

(二)机动车使用性质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登记为租赁;

(三)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四)已安装车辆定位装置;

(五)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六)车内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车警告标志。

第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的相关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二)不得将租赁车辆交由无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三)不得将承租车辆进行抵押、变卖或者转租;

(四)不得使用承租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五)不得利用承租车辆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人租赁小型客车的,还应当随车携带小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

第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对车辆租赁期间因其过错发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租赁车辆被扣押等后果依法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年度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

(一)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依法确定为责任事故的;

(二)存在重大治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

(三)存在重大违法经营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四)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租赁车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理后仍不改正的;

(五)经营服务行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理后仍不改正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投诉、举报。

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受理的举报或者投诉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内作出处理并回复。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经营备案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及监督电话的;

(三)出租小型客车未将小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交与承租人随车携带的;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或者未按规定报送管理数据信息的;

(五)未安装租赁车辆定位装置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违规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核对并如实登记承租人相关资料的;

(二)未按照要求报送承租人相关信息的。

第二十七条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租赁经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汽车租赁经营违法行为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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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职工之家管理制度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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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之家"是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场所,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之家"的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职工之家"只对学院广大教职工开放,严禁外人进入。

2、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要自觉遵守活动秩序,坚持良好形象,讲究礼貌礼貌,注意公共卫生,严禁吸烟。

3、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要爱惜公共设施,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严谨私自操作音响、灯光等设备。

4、凡来"职工之家"活动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损物品进入,违反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必将追究其事故职责。

5、"职工之家"于每周三、周五晚19:30-22:30向广大教职工开,每周四午时2:30-5:30向各分工会、各部门开放。若需使用活动场地,须提前一天向院工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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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管理主任职责范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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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检查治安情况及消防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2.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本班工作时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4.随时向领班报告所处位置,以便于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紧急支援,掌握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伤员的基本救护常识;

5.负责本班交接班工作,掌握好安全部所有器械;

6.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查,按规定路线巡查,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清查,并报告领班;

7.及时制止客户、外来人员或物业员工的违章行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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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对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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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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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物业管理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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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掌握管辖小区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负责建立业主档案;

2、每日不少于二次对管辖小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确保房屋结构完好,外观整齐,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发现管道、沟渠阻塞,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做好每日巡视记录;

3、巡视时发现不符合规定之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并迅速、妥善解决;

4、每月两次对空置房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上班着装要保持整洁,自觉佩带“工作牌”,主动接受业主的监督;

6、熟悉管辖小区的物业户数和各物业的面积,对管辖范围内业主的信息要熟记在心,了解所管辖小区的业态;

7、负责接受、传递业主反馈的信息及投诉,做好业主投诉的处理工作;

8、服从上级领导,完成所委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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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经理,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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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办法

公司总经理有哪些岗位职责呢?在管理方面有哪些管理办法?对于总经理一职了解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管理办法,仅供参阅。

第一条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和集团公司下达的还本付息和利润指标。

第二条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第三条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新开发项目。

第四条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长委托权限内,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第五条决定组织体制和人事编制,决定总经理助理人选,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关联企业经理以及其他高级职员的任免、报酬、奖惩,决定派驻境外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第六条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有权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经营管理、技术顾问,并决定其报酬。

第七条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加薪和晋级以及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第八条审查批准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使用、贷款担保的可行性报告。

第九条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做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十条抓好公司的生产、服务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适应需要的员工队伍。

第十二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动员工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四条加强廉政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社团组织工作。

第十五条具体主管办公室、人事培训都、财务部、工程部、市场部、销售部等各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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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健身活动室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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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身房由xxx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为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正常秩序,维护、维修设备。

二、健身房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2:00—14:00;17:30—20:00。

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健身房主要为区级机关内部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须经领领导批准。

四、健身房管理要求

1、管理人员进入健身房进行管理服务时应着装文明得体,劝阻穿着不雅人员进入。禁止穿皮鞋、硬底鞋、黑底鞋和带铁掌鞋人员和携带宠物人员进入。

2、指导健身人员做到文明健身、科学健身、安全健身。指导他们在使用健身器材前先熟悉使用规程,学习和掌握各种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功能及保养常识,不违规操作,不随意玩弄器材,以免造成伤害。

3、指导健身人员正确使用和爱护健身设施,用后整理归回原处。不经允许不准随意拆搬,房间器材不得携带外出,外场器材不得入房间内使用。及时制止违反操作规程和随意拆卸器材现象。发现器材故障及时制止操作并视情进行维修或作其它处理。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喝酒、吐痰、乱涂乱划、乱丢杂物和垃圾等现象,禁止大声喧哗,禁止从事赌博、邪教、迷信等违法活动;谢绝醉酒人员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制止未成年人独自进入;制止在器械上做危害他人安全的动作。

5、活动结束后,整理好器材,打扫卫生,关好门窗,随手关灯,及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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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明确了 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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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维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是:看、量、测、动作试验。安全检查制度。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进行实测实量,如用尺量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现场防火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见车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坚持日常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

七、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针对雨季、台风期、冬季等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危害而组织专门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制度。

八、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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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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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通过对各辖区的绿化环境实施全面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住户创造最佳的生活环境。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项目的绿化工作。

3.0职责

3.1清洁绿化部负责制定绿化工作程序、标准和检查验收标准。

3.2质管部每月(季)对各管理处进行绿化检查。

3.3管理处负责对日常绿化的维护并对各分包方进行监督。

4.0程序

4.1绿化工每天要对管辖区内的园林景观及花草树木进行保养、修剪和整形。

4.2根据花草树木的长势,按照绿化工作程序,绿化工要对生长不良、肥力不充足的花木适量施肥,提供花木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

4.3清洁绿化部负责制定绿化工作程序、检查和验收标准,并定期对绿化工作人员进行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

4.4清洁绿化部要根据花木病害发生规律,制定预防管理措施,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4.5管理处在日常生活和管理中要对本管辖区的绿化进行维护,要制止一切对绿化植物、绿化设施的破坏行为。

4.6质管部在每月(季)检查中要对花木造型美观定期修剪,防止病虫害等情况进行检查,根据问题对管理提出要求,并限期纠正绿化中存在的不合格项。

4.7在台风暴雨来临时 ,管理处要对易吹折的树木做好预防措施,防止在台风暴雨期间花木遭受损害。

5.0相关文件和记录

《清洁绿化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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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物业管理主管的工作职责描述物业主管岗位描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经理,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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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对物业管理处保安、保洁、绿化、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及物业管理队伍进行管理,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

4、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和部门政策与事项的管理与运营及监督和检查工作;

5、负责公司水电费支付及审核,并分析片区能耗数据。

6、负责承租户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7、协助上级对物业片区员工实施业务指导和培训管理。

8、负责指导、落实、检查物业片区各项工作,使其符合公司规定和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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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物业运营管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营运,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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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运营中心总监工作负责。

2、负责起草制定集团旗下商管公司、物业公司、酒店管理公司,内部管理操作标准,制定相关作业流程规章制度。

3、负责制作相关品质检查标准制度,检查表格及内容设置、评分标准,检查标准等标准化体系建立。

4、负责每个项目现场检查各岗位日常操作标准,指导纠正岗位操作标准按作业要求执行,同时出具整改措施报告。

5、负责相关培训课件的草拟,制定周期培训计划,同时具备相关的培训能力,定期组织项目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开展。

6、指导项目进行相关体系管理制度的修正,及相关操作标准的改进。

7、定期出具项目工作品质评估报告,与改进措施。

8、定期对公司竞争对手的经营情况及队伍情况实施调研,出具可行性的意见或建议调研报告。

9、配合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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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物业管理经理的工作职责范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经理,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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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所管辖项目物业服务的全面工作;

2、制定并完成所辖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年度目标和经济指标,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控制管理成本,对项目的经营管理状况负责;

3、有效监管所辖项目物业各部门运营流程,带领物业团队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4、负责对主管及以上管理者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绩效考核;

5、精通客户服务、工程维修、秩序、保洁、绿化、二装等各项管理流程和法规,能独立起草制订所辖项目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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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 苏州物业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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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霸州市学府苑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综合型

座落位置:裕华道南侧(水榭花都东侧)

四至:

东: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华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图纸资料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烟风道、共用照明、避雷线、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设备。

第六条小区内与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存放架(棚)、停车位。

第七条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自来水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施管道维修及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并由甲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管理、收费与维护责任。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服务费;

2、 代收垃圾处理费;

3、 代收电费;

4、 其他应该收取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维修、养护时,在当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负责进行整修。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小区内电子监控及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

9.乙方因地制宜,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机动车位。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 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负责登记、调配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位。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完好无损;

2. 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 公共环境:整洁;

5. 交通秩序:顺畅;

6. 保安:门卫执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8.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90%。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

1.目前本小区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为每平方米0.55元,该标准为暂定价格。遇有市场行情变化或政府调价时,召开听证会商定物业服务费新标准并报政府备案执行。

2.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3. 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从20_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启动资金伍万元。

5.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的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与当事人的协商价格进行计付。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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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业停车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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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蓝牙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

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该按们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

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

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业,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蓝牙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业公司补发出入卡。

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为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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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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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关于绩效考核的原则,制定全厂绩效考核总框架,为各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提供技术支持。

2、督促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总体框架制定出适合本部门的绩效考核细则。

3、收集各部门绩效方案进行评审,找出不合理项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直至相关部门对考核细则做出合理修改。

4、指导部门负责人开展考核工作,为绩效管理实施过程提供帮助,向员工 解释相关绩效考核制度 问题。

5、监督绩效考核实施过程,检查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当现象发生。

6、月底收集各部门绩效考核汇总,并对各部门绩效考核汇总进行检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项目令其及时改正,监督绩效工资的制定与执行。

7、将当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反馈到各部门,使其绩效考核汇总不断完善。

8、以月报的形式总结当月全厂绩效考核工作情况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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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经理,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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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领导、监察、审查、评估及修订物业管理的职能及工作的能力

2、制定项目年度物业管理预算方案,完成项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

3、制定项目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4、负责项目内员工的系统培训建设与人才需求梯队建设;

5、协调、激励、指导各部门专业化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

6、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建议和信息,定期组织客户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7、执行各项法规及物业管理公约,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8、妥善处理一切紧急及突发事件,妥善处理业主、租户、商户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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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2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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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设备调拨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通则

1.0 总则

配合建筑项目合约化管理实施,为更好实行材料调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材料调拨全过程操作。

2.0 适用范围:集团内甲供材调拨,按受控程度分为两类。

2.1高值周转材(简称高周材)和设备:如木方、模板、扣件、钢管、电缆、塔吊等,其调

拨须经集团同意,本办法主要规范此类材料调拨。

2.2 主材和水电材料:如水泥、钢筋、pvc管等,如涉及城市内项目间调拨经地产副总同意

后可实行,同步报采购中心备案,并结算成本;如涉及城市间调拨,需经采购中心同意,具体操作参照本办法。

2.3 对同一项目实行跨期材料调拨视同城市内项目间调拨。

3.0 调拨管理原则

3.1 提倡就近调拨,如未来2个月就近无使用需求,方可远程调拨。

3.2 确保调拨有效性,必须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现场评估,确定残值或损耗率,对

不能使用的材料杜绝调拨并就地做报废处理,详见《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 3.3 谁调出谁维护,强调调拨前必须作好维修翻新工作。 3.4 积极盘活材料,主动上报闲置材料避免积压。

3.5 服从集团安排,不得故意隐藏闲置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出或接收。

第二部分高值周转材调拨管理

1.0 下架高周材管理

1.1 对下架材料,项目经理应组织人手同步清理与堆码,在下架完毕7天内归堆完毕。 1.2 对如木方、模板、电线电缆等不用维修的材料,应区分报废和可调拨的堆码整齐并作好

防雨防潮措施,仓库主管组织材料稽查、成本会计、施工工长进行盘点,按《高值周转材盈亏管理制度》由成本会计登记入库,入库单经以上人员会签后交项目经理确认,对需报废材料参照《材料报废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1.3 对如扣件、钢管等须维修或翻新的材料,由项目经理组织人手翻新维修后堆放整齐,仓

库主管组织以上人员参照1.2 进行盘点入库并确认。

1.4 以上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向采购中心提出《下架材料调出申请》,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材

料实际下架日期后的30天,否则视为下架材料不及时回收,将在综合检查中扣分。 2.0 材料维保责任界定

2.1 原则上,调出项目负责在集团指定时间内完成下架材料的清理、维修、养护和翻新。 2.2 对无故推卸翻修维保责任或拖延时间时,经采购中心调配可不维保直接发往接收项目,

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保费用,由接收部门送采购中心审核,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从调出部门全额扣除,同时对该批高周材的损耗率由采购中心适当增大,调出部门不得有任何异议。 2.3因接收项目需求急迫导致调出项目无法正常完成维保时,经采购中心协调可直接发往接

收项目,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采购中心评定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2.4 如果该批材料暂物接收项目,采购中心可安排就地封存,封存期间不计使用费,但维保

费用由封存项目负责。 3.0 集团对下架材料的评估与检查 3.1 从两个渠道确定检查时间:

根据项目向采购中心提出的《下架材料调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材料即将调出前。 3.2 检查组织

由采购中心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参加,检查前由采购中心发出《下架材料评估检查通知》。 3.3 检查内容

下架材料是否及时回收,是否归类堆放,堆放是否整齐。 下架材料的维保及时性和质量。 复核木方残值评估是否合理。 下架材料入仓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对比材料进场和退场在数量上的差异,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4.0 下架材料的汇报

4.1 每周由仓库主管填制《下架材料周报》,注明有无下架材料、下架材料状态及每类材料数

量,其中对木方还须注明新旧程度,对每类下架材料需预计下次本项目使用时间。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发送采购中心。

4.2 采购中心根据各项目周报汇编《集团各项目下架材料周报》,发送财务、工程、成本和分

管副总裁,抄送地产副总。

5.0 高周材调拨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 设备调拨管理

1.0 设备拆除前工作

1.1 项目在拆除设备前,应向采购中心提出《设备退场申请》。

1.2 采购中心接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管理中心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状态并确认

拆除时间及接收项目。

1.3拆除前由项目机电主管核查《设备清单一览表》,包括如下内容,报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

中心核实。

设备所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对有故障零部件予以登记以便将来维修或更换。

核对之前的《设备清单一览表》(一览表需登记本项目使用过程中购置或更换的零部件),

登记缺失零部件。

1.4 拆除后项目机电主管负责将所有零部件装箱,并登记零部件状态,核对拆除前缺失零部

件是否一致,更新《设备清单一览表》。抄送采购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

1.5 拆除后的设备零部件做好防雨防盗措施,对故障零部件予以维修以待调拨。

1.6 采购中心登记每台准备调拨的设备情况,以便将来调拨后判断购置设备零部件合理性。 2.0 设备调拨流程

下架材料调出申请 本项目第次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项目经理

申请项目

针对年月日~月日下架的材料,清单如下,我项目已按集团要求全部分类堆码及维保完毕,为加速资产盘活,现申请调出,请集团现场核查并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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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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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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