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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范文(热门20篇)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物业服务合同范文,浏览更多租房合同可点击“房屋租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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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服务,全文共 5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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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市 ________区(县) 道(路、街) 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_______________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 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 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 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 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 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 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 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 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 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 其他;

1、 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 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 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 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 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 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 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 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 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 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 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_______________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十二) 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 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_______________

1、 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账务账册;

2、 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务。

(十四)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事件或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 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 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 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

1、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 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 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 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 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 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 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保持良好;

(三) 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 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账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 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 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 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6、 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照明良好;

7、 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

1、 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 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 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 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 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 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

1、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 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 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照明良好;

4、 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 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 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 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 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9、 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 绿化养护:_______________

1、 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 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_______________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 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_______________

1、 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 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 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 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____日前交纳

3、 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 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 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____交纳滞纳金。

(二) 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_______________

1、 机动车辆: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非机动车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

(1)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 绿地养护;

(3) 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 便民服务费用;

(5) 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 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_______________

1、 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 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 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_______________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 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 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 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 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经济赔偿。

(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日内整改,预期为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协调不成,向山东菏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一)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近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近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一) 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近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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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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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根据《xx大厦住宅用房物业管理和费用收取办法》,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物业委托协议书范本

一、房屋地址:

二、管理建筑面积:M2

三、管理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在管理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项目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清洁、水池清洁、水电设施的维护、化粪池清理、代收水电费;

五、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元/M2月,月总额为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现金付款方式缴付物业管理费给甲方。乙方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应向甲方预缴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预缴水电周转金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乙方须遵守如下规定:

1、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乙方须以书面文件(附施工图)向物业公司申报,根据乙方的申报材料,甲方负责向业主申报审批。我司接到业主审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设施及其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维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须负全部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公共设施损毁的,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承租屋内需增设、使用超过原核定标准规定的水、电设备,须经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须遵照政府有关法律、遵守大厦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制造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不发生影响大厦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6、乙方须按时如数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责任、义务

1、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物业管理规定。

2、为乙方提供报批装修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3、对的服务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的调查及征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劝阻,或接受业联会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之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应交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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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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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颖都家园各项物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清洁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谐小区,经公开报名应聘, 年 月

日,经颖都家园业主委员会集体考察并讨论,现已确定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颖都家园物业管理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将颖都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委托给乙方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2、合同期限与收费标准

(1)合同期限: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收费标准:多层 元/m_ 月;门市房 元/ m_月。

3、服务内容和标准:

(1)接待礼仪标准:

①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值班电话。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①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每半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②对业主房屋进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年一次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④化粪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⑤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⑥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⑦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清洁管理。

①共用楼道: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打扫1次。

②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无灰尘,无垃圾纸屑。

③门岗、标识、宣传牌、变压器箱、电表箱、信报箱保洁;门岗、变压器箱、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④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⑤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杂草.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1次修剪。

②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缺株在7%以下。

③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①有专职安全护卫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②门卫: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③巡逻:每曰巡逻不少于4次,安全巡逻有记录。

④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⑤交通、车辆管理:有较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业主车辆张贴标志,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⑥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6、档案管理

①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②及时变更登记,帐物相符。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考核和评价,发现服务内容和质量不到位的情况,有权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对乙方的考核办法:乙方每月须将对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条款的执行情况向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对照合同条款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3)甲方对房屋维修基金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业主的纠纷,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努力做好广大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业务工作和内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独立的内部自主管理权、民事权及相应的服务收费权(包括外来小区内经营销售、宣传等租用场地费归乙方收取)。

(2)经业主委员会授权,乙方可以对违反《业主管理公约》的行为给予处罚,处罚所得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4)乙方有义务以多种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汇报物业服务情况,以便于业主委员会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状态。

(5)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所做所为不得违反政策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项收取其他费用而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

(7)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原则上由服务单位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如果乙方为相关部门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存在服务不到位,被业主委员会提出应当整改提高而拒不执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甲方将中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如甲方违约干涉乙方正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给乙方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向县房产处和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县主管部门纠正其不法行为,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集体作出的决定,由集体赔偿损失,因个人行为造成后果的,由个人作出赔偿。

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县房产处和县小区住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城管局一份,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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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广州物业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6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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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臵: 区 层 号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类 型: 商 用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

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特约服务;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则》,《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

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

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

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

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9、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 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

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

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

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叁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 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

(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

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乙方计租日起。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支付

(二)其他费用

1、乙方应按照计量核算并自行承担承租商铺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含热水、采暖,下同)等能源费用等费用,并相应的承担损耗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为:

水费:实际用水量×1.1倍水费单价(含损耗费用)

电费:实际用电量×1.1倍电费单价(含损耗费用)

天然气费由乙方直接向燃气公司支付。

若政府对水、电费单价进行调整,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费单价及水、电损耗费用按政府制定的实时单价进行相应调整。

2、乙方店内风机盘管的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乙方应按照公用事业部门或甲方的收费通知按时足额交纳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

4、装修管理费用未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乙方单独向甲方交纳。其中装修管理费(租赁合同已收)为¥6.00元/㎡,即装修管理费为¥ 元(按商铺租赁面积计费,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乙方进场装修时一次性支付。

5、装修垃圾清运费用(租赁合同已收)未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乙方单独向甲方交纳(或乙方自行清运装修垃圾)。若甲方代为清运,其中装修垃圾清运费为¥5.00元/㎡,即装修垃圾清运费为¥ 元(按商铺租赁面积计费,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

6、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臵费,乙方按政府制定的实时收费标准交纳。

7、乙方在进场装修前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租赁合同已收)¥ 元,乙方装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无息退还。

8、为保障经营安全,达到防火要求,乙方为餐饮承租商户的,乙方承诺每季度清洁一次罩面、抽油烟机、滤油器、油烟管道,并达到防火规范的要求。乙方可选择自行清洗、或由甲方统一清洗,有关清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如由多个使用人共用的油烟管道,有关清洗费由实际使用人按面积按季分摊。如乙方自行清洗后未达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停水、电及停业整顿

9、如乙方需要加时(超过甲方规定的易九国际营业时间)服务,应事先书面报甲方批准后,并预付相应的加时能耗费及物业管理费,方可进行。

(三)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及能源费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相当于贰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物业管理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90日内,如未发生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的,物业管理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空调费或滞纳金,以及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赔偿或罚款,甲方有权扣留全部或部分物业管理保证金,冲抵乙方的前述欠费。物业管理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前述欠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补足,否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等费用,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代收代缴费用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及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等代收代缴服务,具体执行方式及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实行。管理公司收取乙方缴纳的能源费用后向乙方开具代收代缴服务行业收据,乙方对此予以确认。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公用事业费用标准的调整,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所约定的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的标准。

第五条 保险

(一)甲方负责协调为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负责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装修等),自用设施设备,租赁区域的财产等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的投保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本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事故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向保险公司申

请索赔,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分析查明原因,按投保责任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非因甲方故意不执行本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如乙方不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或能源保证金或其它应缴费用的,乙方除应如数支付或补足外,每逾期支付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还有权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有关约定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如经催收而乙方仍不交纳物业管理费或能源保证金或其它应缴费用的,甲方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即向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则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服务费等,其中律师服务费按物业所在地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上限执行。

(五)如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各项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按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或本协议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有关约定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确定,甲方无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临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甲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空调、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的中断、障碍及损失;

5、因乙方不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或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无法完成物业服务或达不到服务标准;

6、经本物业业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铺调整导致的损害。

第七条 紧急状况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其它事宜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的效力及于乙方的员工、家人、顾客、访客等相关人员,该等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使用的商铺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本合同约定甲方送达乙方的相关通知及文件,甲方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通知并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派员投递于业主名下的信箱(以投送登记为准)或电话通知。

甲方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投送的,自交邮之日起七日后视为送达乙方。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之日起生效。

乙方与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协议与商铺租赁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商铺租赁合同为准。乙方承租商铺租赁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但如相关费用尚未结清,则有关费用结算、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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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6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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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简称甲方):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第七条 包干制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 ,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 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

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 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二、物业构成明细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五、物业服务标准六、移交资料清单七、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别 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楼自行车库机动车车库会 所学 校幼儿园文化活动场所用房

合 计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

扶梯;。

2、绿化率: % ;

楼间、集中绿地;

砖石铺装;。

3、区域内市政:

市政供暖采暖及生活热水系统 ;

[道路] [楼间甬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沟渠];

[蓄水池];

[化粪池];

[污水井];

[雨水井];

变配电系统包括 ;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 个;

[物业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 [高压水箱] 个;

[污水泵];

[中水及设备系统];

4、[燃气调节站] ;

5、消防设施包括 ;

6、监控设施包括 ;

7、避雷设施包括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

9、电视共用天线;

10、电脑网络线;

11、电讯电话;

12、地下机动车库 平方米;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平方米;

14、非机动车库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16、信报箱;

17、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

19、

附件五:

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六:

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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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保洁服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卫生,服务,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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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办公区域提供保洁物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项目、范围:

1.清洁项目:

1.1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

甲方厂区的公共场所、外场路面保洁、房屋共用部位(含墙面)、大厅、楼道、消毒杀菌、用品更换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1.2专用部位的保洁。包括会议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的垃圾清理、共用通道、茶水间、洗手间、三楼食堂卫生以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消毒杀菌、用品更换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3)甲方提供物业堆放间(休息室)一处;

(4)及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5)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协调与乙方的工作事宜;

(6)对乙方物业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事项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乙方作为物业管理提供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置保洁人员2人(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3:00-17:30),

上班时间为8小时,双休,如业主需要加加班,另行计算。

(2)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劳务合同由乙方负责;

(如甲方要求増减人员再作相应调整)

(3)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公众形象;

(4)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要求的培训,保证员工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5)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加强对员工工作安全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非甲方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作和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保证甲方的安护人员正常工作,如因人员严重不足,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违约金¥元,作为赔偿。

(8)乙方保证所有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均遵守甲方要求的规章制度,不得将其通过任何方式获取的一切信息在本合同期内或期满后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及其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及业务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其他规定

1.按《劳动法》及南京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乙方员工周一至周五每日每人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为40小时。平时、节假日、双休日因甲方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社会统筹保险,甲方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

乙方须按江苏省物业管理安保服务标准提供服务(DB32/T538-20__)提供服务,实现目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0%

第五条合同价格

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元(不包括平时加班费,法定假曰)。

第六条付款方法

甲方于每月日前对上月物业服务,结算物业服务费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公司开户行:╳╳╳╳公司账号: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第七条合同期限试用期为一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后,如有问题请甲方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否则乙方自动按本合同执行,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应提前一个月续签新合同。

第八条保密

甲乙双方应视本合同为机密文件。如有违反,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日常检查中,对乙方因管理不到位、失职等原因,未达到管理要求和标准的事项,视情况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项目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项目到期仍不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台风、地震、洪水、战争等自然灾害的意外事件,凡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延误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均可免除其应付之责。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事项发生某些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中某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附件: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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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3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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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的保修事项提供保修期内的维修施工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座落位置: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范围:

东 南

西 北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场 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工业厂房 平方米,停车场(库) 平方米,其他: 。

第三条 委托保修事项

甲方将物业区域内的以下 (可选择)保修事项的维修施工委托乙方承担:

1、屋面防水工程;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门窗的防渗漏;

3、供热与供冷系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6、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照明灯具、消防器具、防盗门、避雷装置、 、 等;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水泵间、 、 等;

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修事项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维修及时率达到 %;

2、维修质量返工率低于 %;

3、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委托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乙方为其保修事项维修施工过程中,应维护对方(乙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甲方根据维修项目内容应事先做好现场调查核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维修施工方案和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并根据市场物资、材料、人员工资等的费用情况对报价进行调整。甲方应按核准后的施工费用预算报价,预先支付一定的施工费用给乙方作为开工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修施工流程和施工质量,对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方案的,有权对其进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对纠正后不整改的,有权要求停止施工;

5、甲方费用支付方式采用维修补贴金的,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维修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支付维修补贴金;

6、甲方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后,应在施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7、甲方应依据协议约定,按时结算维修施工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为交付物业的委托保修事项进行维修施工,应维护对方(甲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报修的项目内容,按规定时间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报价,报甲方审核;

3、乙方接到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应按规定时间派工程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并按施工方案开始施工;

4、乙方应接受甲方人员对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维修施工质量,达到验收合格交付;

5、乙方应编制维修施工方案,规范现场施工管理,做好维修项目进度记录,填签维修施工验收单;

6、乙方应合理编制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如遇市场物价浮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保障要求进行实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如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出现返工维修,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审核施工方案和确认费用预算清单而造成延误开工日期和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确因设计缺陷,结构性原因或一般性维修无法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考评和维修服务满意度的调查。

第七条 费用支付方式

(一)维修补贴金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每年给予乙方维修补贴金人民币 元。甲方按 (季/半年/年)对乙方维修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进行一次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支付 (季/半年/年)补贴金人民币 元。考评不达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则扣除相应维修补贴金的 %。

(二)维修施工费用

根据不同的修理项目,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保修费用:

1、简单维修项目:由甲方向乙方派送联系单,乙方签收后,根据联系单上所列的地点、时间进行现场情况检查,在与甲方确定工作内容和完工时间后组织实施,完工后由业主在联系单上验收签字。乙方凭经过验收的联系单定期到甲方办理经费结算,按 (月/季/半年)结算一次。

2、大额修理项目:对维修费用预算在 元以上的项目,甲方应预付 %的经费用于乙方购买维修材料、预付人工费用等。施工结束后,乙方凭施工验收单、施工决算清单等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

天内一次性结算施工费用。

3、紧急修理项目:发生涉及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施工结束后,乙方凭相关证明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 天内一次性结算施工费用。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如果出现各自未能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时,应及时协商达成共识,协商不成,各自可按权利、义务提请仲裁及诉讼。

2、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请申诉并要求赔偿。

3、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提请申诉并要求赔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保修金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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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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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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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深圳物业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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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13 年 5 月 1日至 2014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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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知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通知,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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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住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元、【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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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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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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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物业管理服务托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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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房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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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5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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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以下简称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享受相关权利、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物业基本情况: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由重庆绿地申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项目地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路两江新区南部。四至:东:海尔路龙禹加油站;南:海尔路寸滩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怀铁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实施物业服务。

一、 本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无约定的,适用《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

二、 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甲方一经签约后即被授权进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物业辖区的服务、组织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 服务工作

1.1 根据本协议制订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使用人)手册》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各种形式督促业主和用户遵守规约。

1.2 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1.3 甲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1.4 处理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投诉及各项维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协助业主委员会调解业主或用户之间因小区服务而引起的纠纷与争执。

1.5 负责物业和业主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 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1.7 与小区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接洽工作。

1.8 按规定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9 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乙方应对其属下的单元内利益自行投保。

1.10 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康体设施场地、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1.11 对小区公共区域及开发商保留地方(受开发商委托)进行管理。

2.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2.1 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

2.2 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3 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2.4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甲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

3. 工程维修与维护工作

3.1 检查、巡视小区。

3.2 业主或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完成其所属单元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

3.3 对乙方的装修进行必要时的检查。装修期间,甲方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单元,以检查并确定装修规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发现乙方聘用的装修单位及其工人违反装修规定,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或要求其做出相应的赔偿,或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其请出小区或相关单元。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引起的诉讼、索赔、要求及费用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适当时候对装修规定进行修改。

3.4 小区公共区域之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线路、机电设备、消防装置、路灯、道路、排污、排水系统在发生损坏或故障时及时修复或积极协调相关职能、专业部门进行修复。

3.5 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乙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3.6 对配套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4. 环境工作

4.1 保持小区内公共区域和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定时收取生活垃圾并清运至市政中转站,保障小区清洁处于良好状态。

4.2 业主或使用人应自行将生活垃圾袋装或密闭后清运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定场地。

4.3 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公共绿化区域予以养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4 甲方在交房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起对乙方私家庭院进行统一养护,按交房文书标注及现场公示标准向乙方收取特约服务费用。若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养护,甲方在收到申请次月停止养护。

5. 社区交流组织

5.1 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

5.2 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5.3 举办不定期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小区内外文化交流。

5.4 适时举办消防培训与其它各类培训。

6. 特约服务工作

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代租、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以及与乙方商议其它服务内容。

7. 财务工作

7.1 定期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7.2 就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而支付的一切款项,制定明确的账目记录。

7.3 甲方有权指定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

8. 其他工作

甲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三、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除由本小区业主大会决定外,乙方无权在甲方任期内提出解约。乙方在享有并行使下述权利和使用其所拥有的单元时,须同时承担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守物业服务法律、法规、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规约。遵守物业服务制度,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管理服务活动。

2. 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和停车(场)库外墙、外立面玻璃、屋顶上安装任何形式的广告、字牌、横幅、灯饰等固定设施或标识。乙方不得变更本小区停车(场)库车位用途,在车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墙、停车(场)库门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

3. 乙方对其产权所属的单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权,但所有异动(如出租、出售等)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房产出售后,乙方须督促受让人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协议未签订前,视为乙方已将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予受让人。房产出租后,乙方须保证该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协议和规约所制定的条款。房产异动后,如乙方未履行本条之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4. 建议乙方为其拥有的单元购买有关保险,并保持其连续有效性。

5. 乙方可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根据本协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使对小区管理的决策权。

6. 根据本协议,乙方对甲方及其员工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及投诉权。

7. 乙方须按期付清相关的各种费用。

8. 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缴纳物业服务费,而无论该单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由专业职能部门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别指明: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乙方应按此交房时间办理交房手续,并开始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9. 乙方应按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在需续筹时补足续筹部分。

10. 乙方有告知其雇员和亲友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义务,并对他们违反本协议和规约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11. 乙方有协助甲方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义务,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12. 乙方所属单元需要维修的,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乙方未及时维修,给甲方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乙方所属的车位和停车场公共区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货品,严禁在停车(场)库修理和清洗车辆。

四、 乙方承担的费用及缴纳方法

1.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向甲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等费用,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责任。

费用构成如下:

1.1 物业服务费主要构成

1.1.1 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1.1.2 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 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1.1.4 小区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及保养费;

1.1.5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日常维护及保养费;

1.1.6 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1.1.7 摊销的公司管理费,甲方的办公管理费;

1.1.8 甲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耗材等费用;

1.1.9 甲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1.10 甲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1.11 甲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1.12 甲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1.1.13 甲方的合理利润;

1.1.14 甲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1.2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有关规定维持在一定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1.2.1 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更新或改造;

1.2.2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防盗监控、消防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3 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如小区道路、康乐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4 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如草坪、乔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 小区公共建筑(如小区大门、单元大堂、楼层及其装饰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 用于小区非盈利性设施的维修及更新、改造;

1.2.7 停车(场)库共用设备设施(如监控、车管系统、风机、水泵、消防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8 其它不在上列内但需由物业专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由物业专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

1.3 水、电、气费按照政府相关标准计收。若小区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供水的,水费收费标准按照能源供应部门颁布的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执行。

2. 费用标准的核定

2.1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核算从简原则,涉及物业服务费均含电梯使用费和公摊水电费):

高层住宅:从本组团约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积 ¥3.20 元/㎡·月计收;

社区商业:从本组团约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积 ¥6.00 元/㎡·月计收;

车位:按 ¥80.00 元/个·月计收;(如遇2.3条款不一致时,以2.3条款为准)。

2.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2.3停车(场)库物业服务费须符合重庆市物价局批复文件标准并执行。

2.4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

3. 缴费办法

3.1 物业服务费(含住宅、商业、车位)

3.1.1 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的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协议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差额不作退补。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以个为单位计收。

3.1.2 物业服务费按季足额缴纳。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将涉及费用金额缴清。逾期将按日向乙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合同违约金。

3.1.3 首次物业服务费收取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当月全月的物业服务费,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当月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乙方在交房当月需交纳本季度物业服务费。

3.2 特约服务费用

按月缴纳。乙方在当月15日之前缴清上月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逾期将按日向乙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协议违约金。

3.3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乙方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4 乙方可以现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4. 各项费用的调整

甲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五、 甲方服务期限

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服务,为期三年(自“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整体合法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后本协议自动顺延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聘或续聘产生新物业公司,并由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生效时自动终止。

六、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改变。

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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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最新物业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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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

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楼梯间、门厅、走廊、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每月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11、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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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4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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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产权所有人:

国 籍:

身 份 证: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物业服务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对“长融?人和春天” ______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富民路;南至坭兴街;西至扬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条 甲方所购“长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销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商品房位于: 区第_______栋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_________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产权范围内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以甲方拥有的产权物业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并按如下收费标准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

高层(8层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层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按国家规定应提取的福利费等其他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含物业管理用房)、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小型维护(如:楼道、公共区域照明灯泡、开关修理更换、二次供水、电梯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维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维护)、日常维护费用;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其他物业服务费用开支。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日按以下约定:a、甲方在开发商(广西长融置业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接房之日起全额计收;b、甲方未在开发商公告的期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从公告中规定的接房最后期限的次日起全额计收。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因甲方本身原因导致物业未能按时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业服务费应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使用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甲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将其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书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在物业使用人违约的情况下,乙方追索物业服务费的第一对象仍为甲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季度交纳。甲方或物业使用人首次应一次性预缴六个月物业服务费,以后自首次交费期满之日起按季度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季度物业服务费到期之日前5天缴纳下期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的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费用以及乙方对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负责保护和保管的费用。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协商或仲裁。同时,在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取方式时,乙方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

车辆停放服务费用于车位(车库)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等。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的标准:

本期物业管理范围内不允许在未经规划批准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室)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

(二)、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停放服务费标准:

(三)、小区规划停车位产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并委托乙方进行管理。

(四)、商业配套停车场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属于开发商所有,其停车收费另行规定。

4、对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行驶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与提供有偿使用停泊场地的义务,但不承担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车辆(含随车物品保管)保险、责任。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馆属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委托乙方对会馆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乙方在委托范围内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当时挂牌收费标准;

2、开发商承诺优惠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接物业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公共绿化、配电、安防系统、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康乐设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统等;若甲方对查验结果无书面提出异议,甲方认可乙方的查验结果,应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开发商应及时解决处理。

第六章 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三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的,应与乙方就装饰装修施工时限、废弃建筑物清运费用、装修管理服务费用、装修施工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约定。但甲方与乙方就装修施工的有关约定,并不免除甲方因其过失行为或蓄意行为对另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或授权使用人)因在装饰装修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甲方袋装密封,按规定时间运至本物业指定清运点),应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甲方应配合执行乙方制定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按乙方通知予以纠正,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六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警告、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诉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便保障多数业主的权利。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通道、场地的,应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大多数业主未向乙方提交书面异议的,公示期间结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开挖,并在约定期限内予以恢复。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钦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在尚未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电梯、变压器、门禁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等年检费由业主缴纳,中、大型维修费(一次性维修费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关利益的业主共同承担,物业公司在进行维修前告知相关利益业主维修费用并收取维修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十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乙方乃至第三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其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除应如实补缴所欠服务费,从欠款之日起,还将按欠款总额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情节恶劣者,乙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进行催交,逾期3个月仍不交纳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有权就超额部分拒绝交纳。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义务情况下(事先告知方式为公告),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临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对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甲方或其授权物业使用人无故拒交物业服务费,造成中断正常物业服务的;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开发商公告接房期限结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与其授权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不能违反本合同;甲方授权的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业主临时公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如甲方不在所购买的物业居住生活时,以

作为接收乙方所发各项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相关通知等一经邮寄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违约方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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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大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9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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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

□厂房 □其他

座落位置: 市 区/县 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8.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9.协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

10. ;

11. 。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服务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

本物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 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劝阻、制止,对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下述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在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1.每 (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费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3. 。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具体标准约定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厂 房: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 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按 (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滞纳金。

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

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按 支付给乙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1.地面车位

(1)中型机动车 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元/月/辆

(4)电动车 元/月/辆

(5)三轮车 元/月/辆

(6)自行车 元/月/辆

(7)其他 。

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

(1)中型机动车 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元/月/辆

(4)电动车 元/月/辆

(5)三轮车 元/月/辆

(6)自行车 元/月/辆

(7)其他 。

3.其他 。

(停车服务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4. 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视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约定。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十九条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

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2.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共同确认查验结果,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5.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相应解决办法及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3) 。

业主房屋专有部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及时履行维修责任。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3.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承诺;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一致的物业服务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10. 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11. ;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甲方的监督,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3.依法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给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服务工作;

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7.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全部管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

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季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10.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11.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14. ;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体业主应在此期间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情形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市(县)、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附件二 :

物业构成细目

(一)面积

净用地面积: ;

道路广场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建筑基底面积: ;

总栋数:1.多层 ;2.高层 ;

3.商业 ;4.配套用房 ;

建筑高度:

1.多层 ;2.高层 ;

3.商业 ;4.配套用房 ;

建筑结构: ;

抗震设防烈度: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地上( 个),地下( 个);

非机动车停车库(位): 。

(二)共用部位

房屋承重结构: ;

房屋主体结构: ;

公共门厅: ;

公共走廊: ;

公共楼梯间: ;

内天井: ;

户外墙面: ;

屋面: ;

扶手护栏: ;

电梯井道: ;

架空层: ;

设备间: 。

(三)共用设施设备

消防设施: ;

监控设施: ;

避雷设施: ;

人防设施: ;

垃圾转运设施: ;

电梯: 部;

污水处理站: 座;

单元路灯: 只;

单元电表箱: 只;

栋号配电箱: 只;

单元对讲防盗门: 套;

主干道路(5米以上): 米;

六角砖路面: 平方米;

公共路灯: 只;

建筑小品: 个;

共用架空层: 栋共约 平方米;

围墙: ;

大门: ;

公共卫生间: 处;

休息设施: 个;

文体设施: 处;

宣传栏: 个;

信报箱: 套;

给排水管线: ;

雨水井: 个;

污水井: 个;

化粪池: 个;

垃圾箱: 个;

游泳池: 平方米 个;

会所: 平方米 个;

幼儿园: 平方米 所;

商业中心: 平方米 个;

高压配电设备: 套;

箱式变电站 套;

二次供水设备: 套;

污水处理设备: 套。

(四)植株、绿地

绿地总面积: 平方米;

草坪面积: 平方米;

灌木花丛: 丛;

乔木: 株。

(五) 。

附件三: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和测绘图

附件四:

1.人员配置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附件五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详细具体)

综合服务

1. ;

2. ;

3. 。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车辆停放管理

1. ;

2. ;

3. 。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 ;

2. ;

3. 。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 ;

2. ;

3. 。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 ;

2. ;

3. 。

其他服务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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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档小区保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小区物业保安管理范围和责任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安,物业,服务,全文共 4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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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管理的 项目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的形式 、内容、管理方式及期限

1、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甲方与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之间不具有《劳动法》、《民法典》规定的劳动关系。

2、服务内容及委托事项:

1)消防及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做好防范应急处理,保证楼道内、园区消防通道、紧急出入口、地下车库及安全门保持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保证全体人员和区域内财物的安全。

2)防盗窃管理

在岗人员牢记保安职责,对前期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进行严格管控,对进出小区人员、物品等做好详细记录,加强园区内巡逻,按照规定打点签到,防止和打击盗窃等犯罪活动,确保园区内人身、物品的安全,对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职责人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3)灾害防患管理

掌握小区内业主生活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对来访人员按照相关制度礼貌接待,严禁无关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小区,并掌握当地政府有关安全警告的通知,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4)突发事件处置:包括火灾、偷盗窃、电梯困人、交通事故等按照相应规章制度执行。

5)监控系统值班管理

熟练掌握闭路监控和消防监控设施操作规程,对在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予以处理并上报,及时跟踪了解事件发展进程,对出现的可疑人员等进行跟踪,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发现的消防报警及时派人检查,保证与巡逻人员、物业工程人员等的沟通,排除误报等事件,发生火灾时按照处理预案执行。

6)地下停车管理

地下车库安排专人值班巡逻,保证业主停取车安全,有序指导业主停放车辆。

7) 其他服务

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对小区内违章装修、圈占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其他服务。

3、管理方式

保安人员由甲乙双重管理,组织领导以乙方为主,双方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派驻保安人员的管理,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查岗、考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提出保安服务要求。

2、乙方在进行保安人员派驻时,必须经甲方参与审查,形象、气质佳的人员优先上岗,年龄在40至50之间,形象岗年龄在30 至40之间。上岗时必须持上岗证,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个人档案、意外伤害人身保险、健康查体证明及人员变更申请表备案后方可上岗。

3、甲方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制度以及与乙方约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乙方派驻的保安员进行管理要求和考核,并对每天保安人员实行打点签到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登记汇总,每月经甲方与保安人员双方签字后,交乙方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考核与扣款。

4、甲方有权将不能胜任的保安人员退回乙方,由乙方调整更换,但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保安人员不符合使用条件(录用条件)的证

明依据,乙方在一个星期内配备其他人员。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人身安全等必要培训,并进行日常劳动纪律管理监控。定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保安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该考核结果将作为保安人员及保安服务的表现评定。

6、甲方有权按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纪保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违规的保安人员,甲方可根据单位规定停止其工作,交由乙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或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7、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如在工作时间出现辱骂、殴打用户或来访人员以致伤害对方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换,且产生的后续责任(包括住院、医疗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于给甲方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进行相应经济赔偿和公开方式道歉(如媒体)等。

8、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协助乙方处理好相关政府机关的沟通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指派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

2、乙方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保安服务资质,并经地方劳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

3、负责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驻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到甲方;

4、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正式;

5、负责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保安人员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

7、负责出具甲方支付保安人员薪酬和支付社会保险等;

8、负责保安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因病医疗等各类事;

9、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

10、负责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驻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到甲方处负责保安工作。对甲方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停止派驻并退回乙方的保安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后续工作,不得对甲方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11、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驻人员,乙方负责管理劳务派驻人员的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上岗人员查体证明、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各项社会保险,并且将签订合同的花名册和劳动合同文本提供给甲方备案。

12、负责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13、负责保安人员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及时足额缴纳保安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14、负责出具甲方支付保安人员薪酬和支付社会保险等费用的劳务发票。

15、负责保安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因病医疗等各类事项的处理。

16、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17、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配备制服等基本保安装备,树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18、乙方指派的保安员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执勤巡逻、设备设施安全,严防被盗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协助物业人员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

19、乙方要每月月底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工资,若超7个工作日仍未及时发放或不足额发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0、乙方负责管理区域内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标准详及考核办法见附件)

1、保安人员必须遵守标志服装的着装管理规定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保安人员统一着装。

2、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考核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保安人员,随时退回乙方,由乙方负责退回人员的所有后续工作。

3、保安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和乙方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内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 ,甲方有权将保安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负责调派其它保安人员。

5、保安人员请事假2个工作日以内的向甲方申请,2个工作日以上的必须向甲方和乙方同时书面申请,经双方批准后方可休假。保安人员未请假脱岗两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6、保安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等,由乙方按照为保安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程序办理。

7、保安人员工作期满或因各种原因中止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应配合办理保安人员的工作移交手续,协助甲方收回保安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志、证件等。

五、劳动纠纷的处理

1、保安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与乙方建立,乙方应明确告知保安人员劳务派驻协议的内容。

2、乙方全面负责保安人员的法律事务管理和劳务纠纷处理,负责保安人员涉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伤和医疗问题的处理及劳动仲裁与法律诉讼的所有事宜。

3、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保安人员费用

1、项目项目保安人员配置 /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该标准包含乙方提供服务中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保安器材、服装等),其中甲方将提取元作为考核保安人员个人费用,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发放给个人;

2、服务费用由乙方按照每月考核对费用进行计算。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不开具或开具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因开具虚假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即使合同其他条款已经履约完成,乙方仍然必须无条件承

担一切责任和甲方损失(包括补交税金、罚款、滞纳金等)。

4、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帐 号: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确认甲方账户信息。乙方如需改变其账户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每月对乙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汇总,相关考核扣除费用在结算费用中扣除。

6、乙方有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7、对于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税费,均应按照有关税收的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本合同总额中包含的甲方应缴纳的税费仍应由乙方代为缴纳。

七、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

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填写劳务派驻合同变更书: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增减变化,应对人员名单进行变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的内容无法履行,本合同应予终止。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执行。

7、本合同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重新签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重新签订合同手续。

8、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或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保安人员的责任,乙方对其保安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九、其他

1、乙方承诺乙方的相关资质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因乙方资质原因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盖;

十、合同附件

附件一:管理成本构成及测算一览表

附件二:保安服务标准

附件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安服务许可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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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场物业服务合同 商场物业服务的标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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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负责人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具体包括: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养护和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

清洁服务,包括: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

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消防服务,包括:

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监督管理。

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紧急维修的具体内容。

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委托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2、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撤出物业区域。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7、及时向全体业主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根据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本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为    元,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也不得另行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物业管理费用每     支付一次。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

4、管理服务费今后如需调整,要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公共绿地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中承担;大中修理费用、更新费用,由公共维修费用承担。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甲方自行处理装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对方自接到续签意见   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不同意。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委托协议。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甲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乙方违反合同的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业主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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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标准模板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7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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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住 所:

公司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 (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 区(市、县) 路(街道) 段(巷) 号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 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乙方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二)在销售物业前,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保证本建筑区划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完善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标识系统、环卫处理系统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七)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一13一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造成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选聘或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的,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在本建筑区划内的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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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书大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3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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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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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5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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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邮编: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邮编: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物业: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

2、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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