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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物品管理表格(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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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保安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保安,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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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5.保安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身上无异味,经常洗澡。

6.当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扫保安室及酒店院内卫生。保持室内及院内卫生洁净。

1、当值保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酒店巡逻。

2、确保院内车辆的安全。

3、维持酒店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来访酒店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前来接待。

6、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酒店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8、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酒店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店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9、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1、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酒店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属财产。

2、人员与车辆出酒店时按规定进行检查,拒绝检查不得出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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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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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协调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负责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市场准入、市场秩序、网络资源、网络信息安全等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部门依照职责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维护互 联网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管理。

地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职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四条 国家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

第五条 国家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章 设 立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获得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在电信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在三年内未受到电信主管部门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的处罚。

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时,应当向电信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主办者等相关人员的真实身份证明文件、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拟使用的网站名称、互联网地址、服务器所在地、接入服务提供者等有关情况;

(三)拟提供的服务项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四)公安机关出具的安全检查意见。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第八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有与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和专业人员;

(三)有可以证明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第九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电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涉及以下服务项目的,应当获得相应主管部门的许可:

(一)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及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须经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许可;

(二)从事文化、出版、视听节目、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许可结果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备案。前款第一项中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及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许可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等,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公布。第三章 运 行

第十一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资质,不得为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

利用互联网从事的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服务对象的合法资质。

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时明示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许可或者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及具备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的互 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所接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站名称、互联网地址等信息。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所发布的信息和服务对象所发布的信息,并保存6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并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者故意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提供服务: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煽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 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或者交易、制造违禁品、管制物品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者仿冒、假借国家机构、社会团体或其他法人名义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明知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内容的,应当立即停止发布、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国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措施阻断属于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内容的信息的传播。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许可、备案情况,公众有权查阅有关许可、备案情况。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执法职责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执法 职责,至少应有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监督检查、执法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执法记录由执法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公众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二十七条 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电信主管部门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责令停止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义务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暂停或停止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直至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许可、备案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或者撤销其相应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8(一)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取得许可或者办理备案手续的;

(二)未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时明示许可证件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或者标注虚假编号的;

(三)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直至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义务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暂停或停止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直至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给予警告,责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故意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提供服务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有违法所得的,由电信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服务,直至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照职责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由电信主管部门吊销其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

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被电信主管部门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取消备案的,由电信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域名解析服务提供者停止为其提供服务。涉及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服务项目的,并由电信主管部门通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吊销其相应许可证件。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是指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服务,包括通常所称的论坛、博客、微博客等。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或者提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其中,不完全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逾期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予以取缔。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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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题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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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监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信、、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铁路、民航、农业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激作。

(二)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检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痞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朴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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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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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岗或离职。

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支票、印鉴等内容。在办理移交时,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同时,接收人应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办理印章领用手续,区县支公司还应向分公司财务会计部更新保管人的报备情况。

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 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各级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权,并将原印章按照申领登记数量交回上级办公室封存或归档,不得私存或私自销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财务部门须及时会同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原财务人名章的上缴、换发等手续,并及时办理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发,各级财务部门应按照印章制度规定提交申请,并办理原印章交回手续,经审批后重新制发。

第五章 支票作废、遗失管理

第二十三条 签发出的支票因某种原因作废,须根据收回的作废支票重新开具正确支票,用正确的支票存根从会计核算人员换回作废的支票存根。

第二十四条 对于作废支票,须由支票签发人员加盖作废戳记或手写“作废”字样。支票保管人应完整保管作废支票(支票存根不得与支票分开保管),不得对作废支票进行遗弃或撕毁等不当处理。

第二十五条 支票作废时须及时进行核销。省公司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地市分公司资金管理岗人员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应在支票作废时核对作废支票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致后以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进行签名确认。

第二十六条 开户银行规定收回作废支票的,支票保管人应将已核销的作废支票交回开户银行。交回银行前应编制《作废支票清单》或填制银行要求的相关表格,经省公司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地市分公司资金管理岗人员或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核对后方可交回银行。

开户银行未要求收回作废支票的,支票保管人应将已核销的作废

支票按季度分账户装订并编制《作废支票清单》,与其他会计档案一起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20xx年。

第二十七条 对于支票遗失,各级分支公司须根据当地银行规定及时通知开户银行挂失止付,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登报说明。

第二十八条 支票作废、支票遗失须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进行登记。支票作废须登记签发人、复核人并于备注栏写明作废原因等;支票遗失须登记签发人并于备注栏写明遗失原因以及保管后续处理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各级分支公司因撤销、合并或其他原因需结清账户时,须将剩余未用的空白支票经相关人员复核后全部交回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切角作废。如开户银行不接受由公司自行处理的,由复核人员与出纳岗人员共同清点后切角作废,后续视同一般作废支票处理。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六章 支票盘点及检查

第三十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按月对支票的购领、使用、作废、遗失、库存情况进行盘点。盘点人员原则上不能少于三人,盘点后必须

要填制《支票盘点表》。

在省公司由资金管理部经理、资金结算管理岗或复核会计岗人员、出纳岗人员进行盘点,在地市分公司由财务会计部经理或主管、资金管理岗人员和出纳岗人员进行盘点,在区县支公司由柜面主管人员和出纳岗人员进行盘点。

第三十一条 盘点人员应根据上月盘点结果、购领登记、《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和《作废支票清单》填制《支票盘点表》,将盘点结果与库存数量进行核对。对于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出纳岗人员必须在《支票盘点表》进行差异说明。

第三十二条 各级分支公司应加强与开户银行支票购领和使用情况的核实,定期从开户银行取得账户支票的购领和使用情况记录与《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对,确保两者一致。

年度终了,地市分公司应派资金管理岗人员到开户银行实地核实支票购领及使用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地市分公司须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以上全辖分支公司支票、印鉴管理检查,填写《银行预留印鉴检查表》等相关表格,并上报检查结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进行相应的整改。对于重大违规须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 资金核对

第三十四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根据现有银行账户对应设立银行日记账,以反映每个账户的收付和结存情况。

第三十五条 出纳岗人员须根据审核后的银行回单、支票存根等收付款原始凭证逐日逐笔分账户如实、完整地登记银行日记账。日记账的登记要做到内容完备,数字真实、准确,摘要清楚、简洁,登记及时。

第三十六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定期核对支票收付的记录和银行对账单流水,确保两者的记录一致。应检查、监督各种款项的收付,并核实未达账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如汇票的管理参照本细则进行。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参照省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既往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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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招投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2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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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招投标管理;问题;解决办法

引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十多年过去了。自从招投标法以及工程清单等实施以来,由于给所有竞争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的平台,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较之前明显规范了许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也暴露出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必将会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1 存在的问题

1.1 信息的及时

虽然现在招投标法已经明确指出,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表,并且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实际情况是虽然招标文件按照规定发放,但是投标者如果没有提前知道这一工程的情况,往往许多竞争者错过了这一机会。

1.2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评分问题

评分的标准往往是建设单位以及招投标机构根据工程的性质和以往的经验所制定的。从一定的角度来说的确给所有的竞争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但是不可否认的也存在暗箱操作,一些建设单位为了使某一施工企业中标,为企业量身打造评分标准,这样就使这一企业中标的几率大大增加。另外,专家是开标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业上不一定十分对口,而且对于具体的工程情况并不了解,仅仅依靠自己以前的经验,有时还带有一定的感情因素,另外建设单位人员一般作为专家组的组长,对于专家组的评判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评标工作中往往会影响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1.3 投标企业存在围标、陪标现象

有个别工程消息不及时,或者工程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够参与投标的企业数目有限,往往存在几家企业私下窜通,一家投标,其余几家陪标。这次你中标,下次它中标。一些陪标企业往往在投标书上做一些小手脚,使之成为废标。还有一些陪标企业跟随中标企业抬高工程造价,而自己比中标企业略低一点。这样的恶意操作,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同时也给建设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1.4 投标企业套用资质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许多工程招标文件对于企业资质要求比较严格,认为企业资质高能代表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因此一些小型企业甚至是个人,为了中标某一工程,一般都会挂靠资质高的大型企业,而只给大型企业所谓的管理费或挂靠费。一旦中标,大企业根本不会参与工程的管理和建设。由于建设单位收取了管理费,实际上也就相当于工程的转包,必然将会导致建设单位投资的增大。并且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小企业往往承担不了,因此会给建设单位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同时对于其它的投标人也显失公平。

1.5 资源配备的问题

施工企业为了中标,往往在投标时人员的配备上,配备的全是公司的优秀人才,设备的配备上,也都是公司,乃至市场上最先进的设备。一旦工程中标,却找各种理由,现场人员、设备的配备往往和投标时填报的相差甚远。甚至现在有许多建造师都是挂靠到企业,并不属于公司的员工。这些问题,都给工程日后的管理以及工程的质量埋下了隐患。

1.6 标底有时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漏项更是常有出现

现在的工程往往从立项到开工建设时间仓促,因此无论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还是标底的编制时间更是有限。直接导致了清单漏项,标底的编制不合理,有时甚至标底和实际工程造价出入较大。这样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投标,使不合理的低价企业中标,更使报价更加合理的企业失去了机会。最主要的是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竣工结算价格远远超出标底价格,使建设单位无法有效的控制建设投资。

2 解决的办法

2.1 要不断的完善招投标制度

综合上述的各种原因,说明招投标工作还有许多漏洞,随着人们对于招投标法解读的越来越深刻,施工企业往往走在招投标法的边缘,钻空子。因此,以后要继续健全法制,及时的修补漏洞。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要积极参与进来,配备高素质、业务强的人员负责此工作,并且及时把握好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把这些需要完善和解决的漏洞和问题向上汇报,以便于上级部门能够及时的掌握,及时的修改招投标法规和制度。

2.2 继续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政府的各级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要继续加强对于这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首先要加强建委、审计、监察等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制定出一套更加完善的监督和指导的体系。其次要继续完善影像资料的建立、健全,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全程监控。以真正的实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3 要继续加强资格预审

对于较大型的工程以及重点的工程,往往投标的企业比较多,如果一次开标,由于企业太多,往往由于时间有限而导致对于企业的投标文件审查的不够细致,容易得出错误的结果,因此要加强资格预审工作。建设单位可以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对于所有有意投标的施工企业无论从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经营业绩等能够进行一个全面的考核,综合打分。选定若干家有能力的施工企业参与到最后的投标工作。这样还可以避免恶意竞争,围标、陪标情况的出现。确保工程能够顺利竣工。

2.4 加强监理的工作

加强监理对于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工作,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对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以及资源的配备要严格落实,对于出现的不合理情况以及不符合文件要求的项目,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发出监理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3 结 语

招投标工作和许多其他工作一样,随着工作的深入,必然将会暴露出一些弊端。因此要想继续保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需要对于目前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的发现、及时的总结、及时的改进。同时还要继续加强政府的监管,监理一个更加合理、更加规范的市场。这样才能真正的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从而确保整个建设工程投资控制以及质量的控制。

参考文献

[1]毛淑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城市建设,2012(16).

[2]唐芳。探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3(18):72~73.

[3]吴露萍,陈传德。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1,23(6):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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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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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贵重物品(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仪、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贵重物品能够运行正常,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

1、行政部信息管理员负责公司内贵重物品设备的申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正常运行。

2、各贵重物品使用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行政部负责监督贵重物品维护保养实施情况。

三、管理规定

1、本公司对电视机、照相机、DVD、投影机、笔记本电脑、解码仪、诊断仪等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2、公司所有贵重物品设备统一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硬件和软件,如果自行拆装发生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由拆装人负担。

3、各部门贵重物品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如果发现设备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取得联系。

4、在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信息管理员,待问题解决后方可使用,不可擅自处理。

5、管理员如发现设备损坏不能维修,需要购买或外部维修,应及时提出申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6、未经公司负责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上述物品转借给他人或带回自己家中使用。

7、贵重物品要设专柜保管,专人使用。

8、存放贵重物品的专柜和房间应离人落锁,钥匙不准转借给他人使用。

9、贵重物品的存放应远离火源和化学物品。

10、贵重物品存放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1、如果是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安装游戏程序及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计算机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12、贵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汇总记录表→保管人员登记表→使用人填写领用登记表(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人员签字→领用设备→归还时间→保管人填写设备情况。

13、若有违反将处予50分以上处罚直至开除。如无故损坏,则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其它相关未尽事宜可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贵重物品领用登记表》

附件2:《贵重物品责任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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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校办公室制度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办公室,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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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收。上级机关或外单位专人送来的收文,由校办工作人员签收:到上级机关领取收文,由领取人签收:签收人应将收件及时移交校办。

(2)拆封。拆封由校办工作人员办理,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拆封。有具体领导“亲收”的信件,应交领导自己办理。密件必须由校领导拆封。

(3)批办。由校长根据收文的内容和要求作出批示。

(4)传阅。传阅范围由校长确定,再由校办工作人员调度传阅工作。

(5)归卷。文件阅办完毕后分类归档。

(1)拟稿。学校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并送分管领导审核。

(2)签发。各部门的文件及时送交校长审核签发。

(3)发文。文件经领导签发后,由校办进行统一编号发文。

(4)归卷。所有发文的底稿及正式文件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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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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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能,确保社区电脑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脑由街道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征得社区领导同意后再进行添置。

三、电脑操作

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如违规操作导致电脑损坏,视情节给予处理。

(2)在使用自带光盘、优盘、软盘等存储设备时应确保无病毒或进行相应地处理。

(3)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中已安装的程序,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学习无关的软件。

(4)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得随意删除他人的文件资料,重要资料做到经常备份。

(6) 每次按动电脑的电源开关后应稍等30~60秒。禁止快速连续地按动电源开关,以防烧坏电脑。

四、工作人员要注意信息保密,备份的数据要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准对无关人员泄漏工作情况和内容,不准将电脑中的重要数据复制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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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管理的标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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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纵腾送达,尽在掌握。

2、纵腾国际物流——快一点世界更美好。

3、心托付,爱陪护——纵腾物流。

4、你只管发货,我负责到家。

5、真之卓递,由送感知。

6、纵腾物流,我们始终尽心尽力。

7、纵横经纬,腾誉中外。

8、纵腾跨境来,托付遍天下。

9、跨境更易,世界更近。

10、科技改变物流,用心传递万家。

11、纵腾,让世界越来越小。

12、心系所托,使命必达。

13、收发之间我负责——纵腾物流。

14、精诚接单,用心承载。

15、纵腾物流,珍视每一份托付。

16、跨境物流,纵横一流。

17、“纵”于行,“腾”于心。

18、纵腾物流,掌握世界。

19、纵腾物流,一份寄托达天下。

20、千万里,放心托——纵腾物流。

21、纵行千万里,用心托一单。

22、买卖不愁,纵腾速邮。

23、纵横世界,腾达未来。

24、全世界,“全”服务——纵腾物流。

25、四海兼程,不负所托。

26、纵横四海,腾跃千里。

27、每一步,都承载着信任。

28、使命所然,不畏路远。

29、放心托付行千里,用心承载每一单。

30、纵腾物流,比客户想象更好。

31、纵腾天下,服务万家。

32、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33、物流天下,服务万家。

34、纵腾千里,物流全代理。

35、每一件,都在线——纵腾物流。

36、纵横万里,始终如一。

37、纵恒长久,腾云跨境。

38、不争,已有世界——纵腾物流。

39、四海送,天下达——纵腾物流。

40、纵腾物流——距离不是问题。

41、纵腾物流,在等待中体会惊喜。

42、每每跨境,有求必应。

43、递以心,送以情——纵腾物流。

44、坚持一路,希望到达。

45、成功离你很近,只要坚持用心。

46、放心托付,极速送达。

47、纵腾,领跑只为不负所托。

48、纵横四海,腾达天下。

49、纵横天下,为你腾达。

50、用心服务,我们一直在路上。

51、纵横四海,腾飞未来。

52、完美世界,极致链接。

53、不辱使命,众望所托。

54、漂洋过海,不负重托。

55、纵腾千万里,托付遍天下。

56、全力以赴,只为使命。

57、世界之行,你我共赢。

58、纵腾物流,为您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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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行政办公室管理制度汇编 行政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办公室,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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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审批制度

大队收、发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1、凡上级来件、下级请示报告件、同级呈送件等材料都要逐件登记。

2、原则上对紧急、重大或难处理的公文,直接送大队长批阅。

3、对属于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直接批阅。

4、对需传阅、学习的文件,须按大队长、书记、副大队长、中队长、队员的顺序,逐级传阅、学习,并实行登记阅览制。

5、对上述一切批阅方式,文件最后都要移交档案管理员。

6、谁遗失、丢失、损坏文件,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二、印章管理制度

对印章管理按照“郑环监[_]41号文件关于使用新印章及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主任严格管理。

1、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除领导签发公文外,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一律填写管城大队用印登记表。

2、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符合用印手续,方可登记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3、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4、已废止的章,应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5、印章管理员违反上述规定用印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郑环保[1997]77号文件“郑州环保局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大队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经费。

1、对办公经费的支出,原则上按本年度财务计划执行,如有变动或遇新增加的重要项目,需立即报请支队办公室等待批示。

2、办理各项经费支出前,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报请大队长批示并填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办理。

3、凡购置小额办公用品,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共同签字,经大队长审核、签字后,内部方可给予报销。

四、劳动纪律制度

严格按照郑环保[1995]第41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补充规定〉,规范管理。

1、按时到岗和休息。上班前要提前到达打扫所属责任区卫生,到下班时间方可离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须向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

2、上班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个人不准打游戏、看碟片、收听广播,不准办私事、干私活。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间不准中途无故退场、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材料。

4、自觉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或吵嘴斗架,对严重违犯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填写请假条,报请大队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返回日期报办公室。返回后及时填写销假条,报于大队长。

五、文印管理制度

办公室对文印管理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禁止浪费”的原则,按支队下发的[_]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要求,规范管理。

大队复印、打印业务,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实行复印登记、开票、签名制。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大队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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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办公室,卫生,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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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审计局办公室卫生和秩序管理,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制度》。

第二条办公家俱及有关办公设备应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移动。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办公用品应摆放在固定位置,桌上不得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条办公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一上班前、星期五下班前为全局固定卫生清洁日,各科室落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物品、打扫卫生、拖地板、擦桌椅、门窗和厨柜、修剪花草、设备维护保养等。平日卫生秩序随脏随扫,及时整理。

第四条会议室一周二次由办公室(二)负责整理,专家室一周二次由审计中心负责整理,平常会议室、专家室卫生秩序由使用科室负责整理。

第五条每日上班先到者,在完成签到手续后,应及时打扫卫生、整理物品、充好茶水,准备工作。工作中要文明礼貌,注重言行和自身形象。临时离开办公室,应告知科室其他人员,调整好去向牌。下班前,应整理好桌上物品,关好电脑、复印机、空调、电灯和门窗才可离开,以防范火灾、盗窃风险发生,以形成良好的办公习惯。

第六条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优秀科室评选综合评定标准。

第七条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实行评分制,检查组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抽查一次,累计相加得分进行月度排名和年度排名,对第一名的科室授予流动小红旗以资鼓励,前两名的科室组织推荐入围优秀科室评选。

第八条检查组采取临时组织模式,每次检查组人员由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科长、一名普通审计人员组成,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办公室进行登记。检查组人员每月轮换一次,确保检查结果公平。

第九条该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该制度由20__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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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办公室钥匙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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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门钥匙采取实名登记使用保管原则,钥匙的责任保管部门为行政部,任何部门或个人如需使用保管都应向钥匙的责任保管部门提出申请,为规范公司办公室大门的钥匙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整个区域的安全,现制订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总部大门钥匙由行政部统筹管理,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总部大门钥匙分配九把。部门负责人六把(李晶、黄孝三、朱运凌、董光荣、喻心悦、陈清),值班人员四把(刘瑞春、黄莉、彭成成、张翠颖),严禁钥匙保管人向其他部门的人员交接钥匙,如私下交接产生的责任,由两个交接人共同承担;如有保管人离职或调离部门,需在办理手续时交接大门钥匙;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

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报备。

3、非经行政部同意不得随意复制。

4、不能任意借予外人或他人使用。

第四条如个人因公需使用钥匙,应向行政部说明使用目的,提出申请,用毕后应立即归还。公司职场的使用时间为公司正常工作日8:00-20:00,行政部及值班人员根据此时间段开启或关闭大门和公司主办公区域的空调,如部门因为自身安排需要使用公司职场,需在18:00前向行政部门做书面登记,并且使用时间不超过23:00;

第五条《大门钥匙使用责任书》的签署人必须为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业务部为BC级以上人员),以及领导指定值班人员。

第六条大门钥匙保管人需充分重视钥匙的保管责任,如发现钥匙丢失或被人私下配置,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部报备,行政部应在被告之当天更换大门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钥匙丢失人负责;

第七条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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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科研,全文共 2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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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确立“科研先导、科研兴园”的思想,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密切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开展教育科研,推动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

2.密切教育科研同幼儿园教育发展决策的关系、教育科研与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的关系,发挥教育科研对幼儿园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3.结合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使广大教师了解和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有意识的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二、科研机构与职责

幼儿园成立科研小组,由园长直接领导,科研组长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科研小组成员产生的标准:

1. 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参与过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 能撰写科研论文,善于收集、整理科研资料;

三、科研小组工作职责

1. 组织本园的的教育科研活动。普及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育科研专题讲座;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参与市区的教育科研培训、学习。

2. 规划和管理本园的教育科研项目。负责本院教育科研项目的立项评选、项目研究过程管理、成果鉴定;组织市级及区级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配合市、区级立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研究指导。

3. 组织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选择本园或市区其他研究成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

4. 做好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和课题研究的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做到资料、档案分类建档、有人负责。

5. 开展幼儿园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组织市、区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6. 发挥幼儿园与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提供本园教育科研活动、课题研究情况的相关信息,反馈教育科研工作开展中的问题,按时完成和递交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所布置的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相关材料。

7. 及时收集、传递教育科研和相关课题的有关情报资料,为本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提供服务。

四、科研课题管理

课题组成立:

1. 课题组长:

(1)为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高级专业职称,否则须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书面推荐;

(2)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协调研究力量的主要策划者,是课题研究的主持者,课题主要的研究人员。

(3)课题组长同一时间内不得申报两项研究项目;未完成已承担的区级(重点、一般)项目任务者,不得承担新的研究项目。

2. 课题组成员:

对课题研究内容有兴趣,意愿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承担课题的实践研究工作。

3. 课题顾问:

课题组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聘请课题顾问或专家、指导者。

课题申报:

1.课题申请人须在做好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好课题申报表,并一式三份(一份原稿、两份复印件);

2. 在每年三月份向园科研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和课题研究方案;

3. 课题申报前须进行开题论证。论证组由三名以上同专业中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研究水平、熟悉有关情况的专家组成,以确保论证意见的权威性。论证报告必须对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分析国内外的`同类课题研究状况一级方案设计、研究力量配备、完成研究的其他基本条件等方面作出明确的分析和结论。

4. 经园科研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上级科研部门评审。

5. 经评审通过的课题为相应级别的课题,未通过的为“园级课题”。

6. 课题评审标准:

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1.由课题组长主要负责课题的实施,按照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全体课题组成员开展各项研究活动;

2.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收集、整理和保存好各种资料;

3.科研小组每学年定期检查课题的实施进展情况、原始资料、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用书面形式报告幼儿园行政人员。

4.课题组要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经验,研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处理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5.课题中期由课题组长代表课题组作中期汇报。

6.课题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改课题名称、研究内容、起止时间、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如有必要,须提前写报告,经科研小组或行政人员签署意见后予以批准。

课题结题:

1.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组长要提出结题申请报告,提交科研小组,科研小组根据报告和课题有关材料确定验收方式。

(1)园级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组织鉴定与验收;

(2)区级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和区教科室共同组织鉴定与验收;

(3)市级课题(同属区重点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区教科室以及市教科院共同组织鉴定与验收;

2.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课题的开题报告,研究方案及论证报告;

(2)课题立项通知书和协议书;

(3)课题分年度实施计划(细则)和执行情况小结;

(4)课题研究阶段成果、最终成果及《成果鉴定意见》;

(5)课题经费的预算使用和决算情况报告;

(6)课题研究中活动记录与课题相关的各种情报资料及其他资料;

课题档案管理:

1.档案收集:

(1)选题立项:前期调查报告,方案论证,开题报告,立项申请,审批手续,工作计划等;

(2)研究实施:原始记录,音响材料,工作日记,会议记录,进展报告,研究方案及修改记录,经验总结,阶段报告等;

(3)结题鉴定:课题进展报告,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论文,结题验收有关材料等;

(4)推广评奖:获奖材料等;

2.档案管理:

(1)课题档案由课题组长建立,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 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课题组同时向科研小组成交档案材料一套,包括立项申请、开题报告;阶段研究工作小结;方案修订情况;成果报告、研究报告、鉴定结论、证书;获奖情况;研究经费决算报告。

(3)在课题成果正式公布前,加强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五、科研经费管理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课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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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招投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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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标投标项目进入有形市场的交易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县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拍卖、挂牌)项目,其交易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凡在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交易程序进行交易。各专业项目交易过程必须在中心内完成,包括中介机构的选聘、登记、公告、投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及其费用的收取、招标答疑、投标文件签收、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中标公示、交缴投标保证金和综合服务费、签发成交确认通知书等。

第四条

招标人在办理项目告知手续后,须到中心办理申请进场交易登记手续,填写《交易登记表》,同时向中心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资料不全的,中心不予办理进场交易手续。不能自行招标的应委托机构,机构的选聘必须在中心进行。

任何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文件,未经行业监管部门备案的,各单位不得办理告知、公告和登记事项。

第五条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通过中心安排招标活动日程,中心签发《招标活动日程表》,此表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招标公告在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络或媒体的同时,还应在中心公告栏和信息系统进行场内。公告期限不少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七条

中心对招投标活动提供见证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见证服务和监督的主要环节包括:中介机构的选聘、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招标答疑、投标文件签收、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

第八条招标人在中心通过公开栏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九条

实行一个窗口收费的原则,费用由中心统一代收。中心受理报名,代收的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图纸除外),按3:7与招标单位或中介机构分成;投标保证金须统一交中心开设的专用帐户上,中心开具收据,开标时没有展示中心开具的收据,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未缴交(采用银行信用工具的除外)。

第十条

中标公示期满后,中心签发成交确认通知书,以对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程序符合性进行确认。中心未发放成交确认通知书,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一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缴纳综合服务费。未中标的各投标单位或个人在收到未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向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及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提交招标投标的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可以是副本)在中心备案一份。中心将其立档归案,以便有关机构查阅。

第十四条

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交易规则和程序,维护正常交易程序,服从中心的统一管理。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社会公德。

第十五条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等涉及随机抽取的,应采用县或市招投标中心提供的计算机随机抽取系统。

第十六条

进驻中心的各部门按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县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干府字[20__]12号文)规定的职责分工进行监督工作;中心及进驻中心的各专业部门接受驻场纪检监察部门和县管委办的监督。

第十七条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由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或县管委办调处。

第十八条

(一)入围的投标单位无故不购买招标文件、不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或开标会无故缺席的;

(二)在开标现场会上任意喧哗、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

第十九条

凡机构在中心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行为的,由县管委办责令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心停止该单位一年内进入中心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并作不良记录曝光:

(一)机构未按规定向中心出具招标人的委托合同和从业人员资质及授权协议书;

(二)机构强行;

(三)机构未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条交易活动中有投诉的或出现违法现象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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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办公室,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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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二、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三、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四、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五、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六、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七、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八、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九、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十、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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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室用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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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用车制度

1.在荆门市内公务用车时,直接由行政部调派即可。同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时使用车辆,同线路时可合并使用。

2.在荆门市外公务用车时,必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各部门批准后,由行政部调配安排。在外地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自行先垫付,回公司凭发票报销。

3.公务出行,近距离的,非考虑安全因素或者急迫的,在公共汽车等能达到的地方,要优先使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系统。尤其是不能因为公司没有安排公车就不去办理或拖延办理公务。

4.在公共汽车不到达的地点,事情紧急,公车又调派不过来时,经上级领导同意,可以乘坐出租车,

凭乘车发票实报实销。

5.凡外出乘用公车以外的出行方式,都应填写《人员外出单》,并凭此单作为报销凭证。

6.车辆驾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自己驾驶时,必须经总经办批准。

7.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8.公务用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公事办完后车辆必须将车停放在公司大院内,钥匙交还行政部,第二天上班再从行政部处拿钥匙。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二、高管用车制度

1.公司为特定中高层员工配备专门使用的车辆。专门配备的车辆在一般情况下由专人使用,但特殊情

况公司需要调用时,也必须根据公司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2.公司为高管办理油卡,每个月给高管私人油卡补助500元,由私人保管,用于正常公务。

3.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若是每日上下班私用,下班上班之前必须在记录表上记录好公里数,算出每日下班私用公里数。月末统一按照公里数平均耗油量结算,所产生的费用由高管支出。高管所配车辆因私长途使用时,应先告知总经办,公司司机应先行把油箱加满后,转交给高管,在车辆归还得同时,高管必须保证油箱是加满状态。

4.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如有交通电子违章或交通事故记录,处罚时由本人承担。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和保养应提前告知行政部。

2.车辆维修所产生费用在100元以下,需经过行政部允许后由领队和行政部专人陪同下进行维修。100以上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告知行政部和领队批准后,在专人的陪同下进行维修。(注:报销时需附修车单明细)

3.司机应保持每天车辆内外的整洁,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好简单的车辆故障。

四、司机管理制度

1.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注:车辆停放时,车头必须朝外)

2.每次出车前必须填写好《行车记录》,每月末上交总经办审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气压、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3.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车内不准吸烟,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

4.上班时间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到指定的休息室或车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5.司机对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行政部反映。

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说明原因。

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大院内,不准私自用车。

8.司机在出车的情况中,如有电子违章记录,处罚时由总经办商讨决定。(注:每天必须填写行车记录登记表)

9.司机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出任何事情,后果自负)

10.司机休息应遵守28天上班时,双休若无工作,可照常休息。加班填写加班申请单,超出28天,按正常制度调休。

五、车辆日常管理和费用管理

1、车辆日常管理: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建立车辆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记录车辆信息,以便于对车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事宜的统一管理。指定专职人员对车辆信息维护管理,并及时处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事宜,保证车辆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车辆实际使用人对车辆日常安全、保洁、保养维修负责并需要配合综合管理部指定专职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工作。

2、车辆费用管理:

(1)加油费:公司车辆日常油费实行油卡充值,每次充值时需事先提出申请,并附交上一充值周期的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情况办理事项,同时在充值卡办理处取得上一次充值的全部加油记录清单,确保加油记录与车型相匹配。因特殊情形确需临时现金加油的,在出具合理说明情况后,方可报销费用。

(2)保养维修:需要保养维修时,提出保养维修申请,到专业汽修单位妥善保养维修。

(3)过境费:采用一事一报方法,及时报销过境费。

(4)罚款:因公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如因违法违章导致的扣分罚款,无特殊原因情况下,由驾驶者承担50%。因私违法违章导致的罚款,由驾驶者自行承担。

(5)其他费用:

公司高管人员可申请使用公司车辆自驾探亲。需要高管人员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高管每季度享受一次使用车辆往返探亲,包括油费和过境费用。超过次数的,公司不予批准或者费用由探亲者自行承担。

(6)司机出差补助:按照公司员工统一补助制度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员工驾驶车辆要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驾驶公司车辆,车辆使用责任人有义务劝阻。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损失,驾驶者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使用人员应该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操作,挽回或减少损失。

3、为鼓励安全驾驶,专职驾驶员年度无责任事故,奖励每月50元,无任何事故,奖励每月100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北莫愁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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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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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 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 细则

第一条 服务规范

1. 仪表:公司职员应仪表整洁、大方。

2. 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 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5.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 电话时间太长。

第二条 办公秩序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 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 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4. 部门、个人专用的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和个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公司保洁员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 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接待室、会客室等),禁止在办公室(办公坐位上)吸烟。

7.办公室人员外出《外出单》或用车(公车或的士)《派车单》需由直接主管或总经理审批,。

8.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本部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用本部电脑上

网聊天。

第三章 办公礼仪规范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如下: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过长。

2、指甲:职员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应尽量用淡色。

3、胡须:男性职员胡须不宜留长,应注意经常修剪。

4、女性职员化妆应尽量给人以清新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办公室职员上班服装如公司有制服应穿公司制服,无制服者应穿整洁、大方,不宜穿奇装异服。

第四章 责任

第一条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行政人事主管、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30-100 元)。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范例

基本制度

1 .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 .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 .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

5 . 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 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 .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 . 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 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3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4 .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性、服务性、行政事务性部门,办公室工作好坏体现全公司的工作面貌和业务水平,因此全公司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 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每周 1 天休息,公司根据个人意愿轮流休息。公司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科室,一份交专职的考勤员。

2、请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请假,经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3、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经理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5、上班后在经理和考勤员处及时销假。提前返回,病事假按实际离岗时间计算。

三、签到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为:早8:00—晚5:00。上班后10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1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

2、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主任签署意见后,不作为迟到计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经经理批准,方可按加班对待。

(二)办公室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 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办公室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六、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打印清洁。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一、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二、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三、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四、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五、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五)办公室库房管理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各类办公用品,礼品和其它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二、对库房所有物品都要统一登记造册。物品的入库由库管人员按发票上的数量、规格清点,登记造册,并由缴库人员签字。

三、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凡涉及物品的领出均由领用人签名。

四、库房内礼品等贵重物品的领用,需经办公室经理同意,库管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库房内的任何物品。

五、库房物品要定期进行整理,核实,做到帐物相符,摆放有序便于存取。要保持库房通风,防火,防盗,防霉烂,保证库房的安全

六,管理人员请假离岗,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代管。若涉及物品进出,事后应向原库房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7、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是公司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了更好履行服务作用,保证公司公务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7.1 车辆调配:

7.1.2 车辆应首先保证公司公务用车,本着“先紧急后一般”的原则,合理调配。

7.1.3 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予以安排。公司各人员或部门因公用车,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办公室经理同意后予以安排。

7.2 车辆维修保养

7.2.1 按规定做好车辆年度审验检修工作和日常例行保养

7.2.2 车辆出现故障需检修,由驾驶员向主管人员报告,指定人员和驾驶员一同外出修理。

7.3 驾驶员工作纪律

7.3.1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前有出车任务者,按通知单要求出车;无出车任务者,应做好出车准备等待接受任务。

7.3.2 驾驶员凭出车通知单(租车凭审批表和交费单)出车,无出车通知单不得出车。出车准时,保证安全。严禁酒后驾车。

7.3.3 驾驶员随领导外出的活动听从领导安排,一般应随车等候不得参与与自己无关的公务活动,不得泄露领导间的谈话内容。

7.3.4 不得刁难用户,不得私自答应无关人员乘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拉乘客获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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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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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内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

2. 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明火。

3.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4. 办公室内应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完毕关闭计算机、离开房间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 安全用电,防止用电事故,一旦发现电器或线路故障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用电线路。

5. 办公室内消防器材固定存放位置,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6. 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为员工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设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培训等,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7.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用电法律法规,充电器严禁长时间插在电源上,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操作行为。

8. 发生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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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政机关办公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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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组织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负责或者协助起草相关文件及讲话。

3.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主办《纪检论坛》;编发《财政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信息》;管理和维护部机关纪检工作信息网。

4.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制定、修订等工作。

5.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承办廉政打招呼会;组织开展处级干部廉政谈话。

6.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保障党员权利。

7.负责部内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参与公务员录用、军转干部录用、援藏援疆干部选拔、竞争上岗过程监督和离任审计工作。参与巡视工作。参与配合政务公开工作和纠风工作。

8.加强机关纪检队伍建设,承办专兼职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及其与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沟通联系等工作。

9.完成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政机关办公室管理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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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招投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4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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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和管理,使工程任务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实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有效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

第三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都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投标:

(一)属抢险救灾的;

(二)投资总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公开条件,坚持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等为理由强行承接工程。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或者审批标底编制单位、招标人的资质(资格);

(四)会同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办理有关招标事宜;

(五)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

(六)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第七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管理权限与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或者备案权限相一致的原则,由省,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

第八条  省、市、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业务受上一级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  省、市、县(市)工业、交通等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直接投资和相关投资公司等在本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指导、组织本部门直接投资和相关投资公司等在本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三)监督、检查本部门有关单位从事招标投标活动;

(四)商请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事宜。

第三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招标人有权按照规定自行组织招标活动或者委托招标,自主选定中标的方案、价格和中标人。

第十一条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投标或者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有权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三)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有权参与投标竞争或者放弃参与竞争;

(四)有权要求优质优价。

第十二条  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负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接受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三)履行依法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章  招标的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设立专门的招标组织,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招标组织资格证书:

(一)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有审查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招标人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招标人组织招标。

中标的总承包单位作为总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本条的规定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者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者已经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二)已经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报建登记;

(三)概算已经批准,招标范围内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依法取得;

(五)满足招标需要的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

(六)招标所需的其它条件已经具备。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人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两个以上(含本数)有能力承担相应工程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三)协商议标。对于有保密性要求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高等特殊情况,不适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可以进行协商议标。议标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招标与投标的程序

第十六条  招标人在开始正式招标之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招标组织,或者书面委托招标人,并向招投标管理机构申报招标申请书、已经编制完成的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和标底。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查认定后方可组织招标。

第十七条  招标人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对投标人进行投标资质(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或者出示有关的文件、资料。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资质(资格)进行复查后,招标人向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分发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成立评标组织,制定评价、定标办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场启封各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开标后,招标人按照事先规定的评标办法,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评标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按照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中标人。

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投标书,应当确认为无效投标书。

对投标书中不清楚的问题,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所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当采取书面方式,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在澄清会谈中,投标人不得更改标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开标后提出的任何修正声明或者附加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十九条  经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招投标管理机构联合发出中标通知书,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书及有关规定签订承发包合同,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相互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招标人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合同副本应当分送各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  招标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工程具备的条件,招标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质(资格)等。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由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组成的商务条款,由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组成的技术条款。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的,必须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后,于投标截止日7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  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标底是招标人对工程造价的预测或者控制范围。标底的编制应当贯彻优质优价的原则,并力求与市场的变化相吻合。标底由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或者由招投标管理机构委托建设银行以及其他有能力的单位审核后,送招投标管理机构审定。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管理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者给予中止招标,取消中标资格和一定时期的投标权,不准开工,责令停止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招标等处罚,并可以处以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招标的工程而未招标的;

(二)未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报建登记、招标申请等有关手续而自行招标,经指出后仍不纠正的;

(三)招标人隐瞒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资金、材料保证等真实情况的;

(四)招标人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预定框子,照顾关系,致使不应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的;

(五)泄露标底,影响招标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投标人虚报单位资质(资格)等级或者有其他隐瞒自身真实情况的;

(七)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者无法定标的;

(八)不按照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任务分包给资质(资格)等级不相适应的单位和倒手转包牟利的;

(九)招标人利用招标权索贿受贿,投标人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任务的;

(十)定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的。

对前款所列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并上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四条  定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双倍返还保证金,并与中标人补签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后,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者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投标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活动或者履行承发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或者由招投标管理机构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仲裁机构审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涵义是:

(一)当事人: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中标人;

(二)招标人:是指作为项目投资责任者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业主;

(三)投标人:是指参与工程任务竞争的,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咨询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四)中标人: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

(五)招标人:是指接受招标人的委托,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的招标单位。

第三十条  外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参照国际惯例和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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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办公室6s管理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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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管理起源于日本,已经有50年的历史了,它主要是对生产中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管理的方法。它强调的是标准和制度,关注的是细节,要求的是执行, 5S最早应该是日本发起并深化为一种颇为有效的现场管理体系,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素养,后来又增加了安全、节约,于是5S也就演变成了6S 因此,我们经过多轮的讨论后也决定推行6S要点管理推行工作,我们因为考虑我们在人力方面投入未设置专人负责,因此,我们首先是从6S要点方面进行推行,通过反复实践后逐步推行整个6S管理体系,总的来说我们这个企业群体还是非常务实的。

今年是山煤集团的“绩效管理提升年”,在集团公司绩效考核部的有效组织和安排下,我有幸参加了赴平顶山、上海的参观6S培训学习活动,虽是短短的几天,但让我看到了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不一样的管理模式,确实受益匪浅。

在这以前我对于“6S”的理解还很肤浅,很模糊,也很抽象,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参观推行“6S”活动管理模式后取得明显效果的企业——平顶山煤矿机械厂,给我震撼是最大的,日式管理的细,在企业6S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自此真正认识了“6S”,感受“6S”带给企业的变化。

踏入平顶山煤矿机械厂,两台液压支架矗立在前,一条干净、清洁笔直的马路跃然眼前,前方显眼的大屏幕整齐地显示地着有关推行“6S”活动后工厂情况,以及公司最近的活动情况„„走进厂间、机器设备擦得干干净净,墙上的标识都用粘胶贴好,使人一目了然,办公桌上的电话、笔筒、资料都码放得整洁有序,走廊的通道线都画得笔直,这看似简单的布局他们都每天重复地做到了。在金融危机全球肆虐,国内经济普遍下滑形势下,平顶山煤矿机械厂生产不但不下降,反而大幅度上升。各种经济效益创公司历史上最好水平。是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企业推行了“6S”管理,据说刚开始推行“6S”时也遇到了阻力,一些员工思想上认为工厂又不是家里,干吗搞得干干净净,不是浪费时间吗?针对这一情况,总公司领导下决心,花大力气,并在财物上给予了公司大力支持,包括送员工去海外培训学习,使他们从思想上彻底改变旧陋习,并自觉接受“6S”管理模式,同时每周的定期评比,对达不到标的部门挂“黄旗”并加以扣款处罚,每月及时公示“6S”评比得分情况,并注明扣分原因,及时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缺点,使全体员工都注重集体荣誉感„„短短几个月后,工厂变得洁净和整洁,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了,整顿、整理又减少了浪费提高了工作效率,安全意识的提高意味着减少工伤事故。随着一批批人来厂参观,它既是对借“6S”管理后出成绩的肯定,又为改善员工的素质,提升企业形象的宣传作了铺路,从而最终赢得了市场,创造了效益„„

通过耳闻目睹了平顶山煤矿机械厂推行“6S”管理模式带来的企业效益后,我心底感触颇深,从思想意识上对“6S”管理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定义,也深深理解了为什么山煤集团的领导要把今年定为“绩效管理提升年”的良苦用心,因为集团公司即将面临上市,就如同一个“新生儿”,它需要全体员工对它的精心呵护才能健康成长,所以引进“6S”管理模式就显得势在必行了,用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去规范我们行为,让全体员工从思想上转变观念,进行一场思想观念的革新,去掉旧陋习与坏毛病,而不是光喊几句口号而已,服从企业管理。因为即使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工艺或设备,如不对其进行有效地管理,工作场所一片混乱,其结果只能是生产效率低下,员工越干越没劲。干活如果没有远景就会枯燥无味,有远景没有实干就是空想,有远景再加上实干就是世界的希望。

另外“6S”也体现了“规范化”或“文件化”的因素,我认为“6S”带来的不仅仅是创新,更多的是变化,一个企业形象的好坏关系着企业的声誉,一流的人才和设备也要有一流的环境才能真正成为一流企业才能真正生产出一流的产品。企业形象的提高有利于减少“公关成本”,同时有利于树立长期稳定的“品牌效应”,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推行“6S”管理模式,使各公司各部门对各种物品都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标识清楚明朗,现场一目了然,卫生不留死角,从而激发员工高昂的士气和责任感,对员工来说无疑又会增强他们的自豪感,荣誉感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企业的忠诚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形成一种优良的企业文化。

其次“6S”带来的更是员工内在素养的升华,企业的发展关健在人,员工的素质决定着的层次,决定着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比如语言有礼貌,举止讲文明,着装要整洁,工作主动,热情是全员内在素质的深化和升华。个人良好的习惯会使我们终身受益,员工们良好素养也会促进我们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内企业海尔集团是较早推行“6S”活动的公司,不是有海尔一个营销员拣了一个别人随意丢弃的香蕉皮而赢得一片市场的经典案例吗?正是这样的几万名海尔员工整体素养的提高,才使海尔提升为国际化大公司„„

综上所述,一个企业,一个人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先进的管理,优良的企业文化,员工素养的升华是企业成功的必然。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大锰员工要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一种坚持到底的信念,一种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一种自发的责任心,把应该做好的扎扎实实做好,将“6S”进行到底。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做大做强,才能永远站在改革创新的最前列,才能永不被时代所淘汰„„

这就是我眼中的“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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