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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的管理【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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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服务合同 绿化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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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提供咨询服务事宜(以下称本项目),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服务项目

1.1项目目标:______________

1.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1.3 工作成果: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1.4工作安排: (详见本合同附件)

咨询服务开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咨询服务完成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咨询服务总天数:________天

工作成果提交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陈述、声明

2.1 所有依本合同所提供之“服务”均会以专业、熟练与令甲方满意的方式来执行,以符合合同中所有适用的专业标准与规定。

2.2 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都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能力,达到满足项目咨询服务的所需要的专业水平。乙方项目顾问组主要成员经过甲方审核认可。

2.3 乙方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情况,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 乙方的项目服务团队

3.1 乙方项目组核心成员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主要顾问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将根据情况安排项目研究和后勤支持人员,项目支持人员为项目组提供后台支持工作,但不因此增加本合同第四条所述的任何费用。

3.3 乙方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本项目期间,投入全部工作精力为甲方服务,以完成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乙方工作。

第四条 服务费用与付款条件

4.1 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付款节点及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

4.3 上述费用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包括乙方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专家顾问费、办公设备、文件制作及相应各项杂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咨询服务及履行其它各项义务,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考核。

5.2 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3 负责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履行项目协助义务。

5.4 为项目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5.5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规定及其附件,在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项目成果后获得服务费用。

6.2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及时、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约定义务及工作。

6.3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承担保密责任,在项目中及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

6.4 乙方承诺,其获悉的甲方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项目,并在项目结束后3日内或应甲方要求,将全部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及时交还甲方。

6.5 乙方承诺,其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出现第三者主张权利的情况,乙方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项目成果验收

7.1 乙方应按时提交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示的各阶段项目成果。项目成果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出书面的具体要求、标准等,由乙方遵照执行,并作为验收的标准。

7.2各项书面成果均由乙方负责制作或编制,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协助。各项书面成果自完成之日起___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___日内重新提请验收。

7.3乙方保证,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片、文字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取消或者中止提供更多的服务;催告后___个工作日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2 甲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和保证的,应顺延乙方服务期限。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8.3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附件所列服务项目成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约定30日仍未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工作实际进展程度要求乙方返还多支付的款项。

8.4 乙方提交的服务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无法实现项目目标,则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第7.2要求乙方限期修改,重新提交,由此导致的逾期延误作为乙方的违约,经修改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形成、效力、解释、履行、执行、修改及终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方式解决:

9.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______仲裁规则在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9.2 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及合同约定的事项全部履行完毕所涵盖的期间。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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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绿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会议讲话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2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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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今天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会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第一,造林绿化是水绿滨海的重要前提,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第二,最近,省、市相继召开了相关会议,需要我们及时做好贯彻落实。第三,目前,正是大搞造林绿化的最佳时机。刚才,高县长对20xx年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一阶段的春季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讲得很实在、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各镇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着重强调三点意见:

一、立足全局,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造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在奋力冲刺全面小康,加快挺进全国百强伟大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首先,造林绿化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内涵。城市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是四大类18项小康指标的重要内容。对照全面小康指标,森林覆盖率已经率先达标,但是城市绿化覆盖率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对照江苏省《新农村造林绿化建设标准》“村庄绿化率50%”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对照“水常清、树常绿、天常蓝”的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次,造林绿化是环境立县战略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提出“”期间创建全国生态市目标。要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实施“环境立县”战略其中重要内容就是培育生态经济、营造良好环境。而造林绿化正是发展生态经济、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的重点工程。第三,造林绿化是彰显绿色滨海的重要品牌。水绿滨海是滨海增强吸引力、提升集聚力的一张重要名片。让全县城乡添绿是奋力冲刺全面小康,加快挺进全国百强题中应有之义。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正是进一步打造这张生态名片、放大水绿滨海品牌效应的重要举措。只有下大力气持续推进绿色滨海建设,更好更快地推进城乡绿化,才能真正使水绿滨海“绿”得丰满、“绿”得精彩、“绿”出特色、“绿”出更大的生态效应和人文效应。总之,实施造林绿化工程事关全面小康进程、事关环境立县战略实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滨海可持续发展,必须倍加重视、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

二、突出重点,迅速掀起全县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绿化造林是强基础、利长远的系统工程。在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全面发动、全民动手,全力推进,以会战之势再掀造林绿化热潮。

一要将春季造林绿化与港口开发结合起来,加快绿色沿海建设。滨海港开发,走的是一条综合开发的路子,不仅要加快产业项目建设,也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打造生态优势,走生态路,打绿色牌。要紧紧按照滨海港区综合规划要求,大力实施沿海生态造林等建设工程,全面提高“三港”绿化建设层次。通过2-3年坚持不懈的会战,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沿海林场。同时,要大力实施沿海特殊保护林带建设工程、沿海港区、园区、厂区绿化工程、沿海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使绿色沿海成为森林覆盖率增长的最大空间、成为绿色滨海建设最大的亮点。

二要将春季造林绿化与创建园林城市结合起来,提升城镇绿化品位和层次。要大幅度增绿扩绿。县里提出创建园林城市目标。当前,创建园林城市最大的问题是绿量不足。要以组织春季绿化会战为重点,大力实施园林城市创建会战,对照创建园林城市目标,确保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大量而艰巨的绿量补课任务。要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老城区要千方百计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立体建绿,加快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小游园,还绿于民。新区要留足用好绿化规划控制用地,加快构建各类绿地均衡分布的城市绿地系统。要努力塑造绿化特色。下大力气组织绿网水系建设会战,全面开展城市水系建设改造,营造“岸绿、水清、景美”的滨水生态景观,打造“水绿滨海”品牌,提升城市品位。

三要将春季造林绿化与城乡统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加快农村绿化美化。目前,我县村庄绿化达标率只有45%,村庄绿化是全县绿化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推进统筹城示范试点工作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掀起农村绿化会战的热潮。要突出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绿化这个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成片造林,加快农田林网建设,特色经济林建设,做到新居民点建到哪里,围村林就栽到哪里,沟河整治到哪里,树木就植到哪里。通过重点重抓、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面上提高。要以村庄为基本单位,全面抓好沿河、沿路、沿庄、沿田“四沿”植树绿化,推进农村庭院绿化美化,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重现农村优美的田园风光。

四要将春季造林绿化与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让更多农民从绿色滨海建设中得益受惠。建设水绿滨海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和美化生态环境,拓宽农民致富门路,必须把保护农民利益和推进绿色滨海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农民是发展林业的主体。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造林,都要取得农民的支持和参与,都要让农民得到应有利益。基层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要采取引导、示范、服务和民主协商等办法,把广大群众发动起来,让农民热心造林,“拥林生财”。

三、精益求精,着力提高造林绿化的组织水平

今年造林绿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针对目前工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努力做到规划设计上精益求精、施工建设上精雕细刻、管理养护上精打细算,有效提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要着力提高造林绿化的规划水平。当前,我县造林绿化工作总体上是令人满意的,但在局部地区仍然存在设计水平不高、绿地分布不均等问题。建设高水平的城乡绿化体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完成城乡绿化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到城乡绿化连点成线、连线成网,使城乡绿化系统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形成城乡一体的大绿化格局。要进一步提高县城绿化设计水平,既要充分体现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又要符合县情实际,使绿化美化与基础设施功能互补、相得益彰,确保造林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着力提高造林绿化的建设水平。造林绿化不仅要看工作总量,更要看工作实效。各镇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合实际的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做到“适地适树”,多用本地土生土长的树木花草,既节省造林绿化建设成本,又充分体现地方特色。要把确保成活作为检验造林绿化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林业主管部门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小组,按设计抓质量,按质量抓验收,提高成活率和成景率。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城乡一线,深入工程现场,强化监督检查,保证造林绿化工作各项标准和要求落到实处,造林绿化效果经得起时间检验。要坚持“边建边管、建管结合”,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一段、管一段、成一段。要严肃查处无证采伐、乱砍滥伐和破坏城市绿化行为,对毁林毁绿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加强管护。

三要着力提高造林绿化的考评水平。要建立造林绿化考核评价体系,年初分解目标、年中分析成效、年底检查考核。要成立专项督查组,春季造林绿化期间驻镇区专门督查,重点工程一天不完工,督查人员一天不撤兵,建立倒逼机制,强化镇区造林绿化责任。要实行效能监察,完不成任务目标的要说明情况,追究责任,限期整改,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努力形成全县上下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氛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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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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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养护,根据树木不同的生长需要和特定要求,及时采取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灌水、中耕除草等园林技术措施;二是管理,如绿地的清扫保洁等园务的管理工作等。根据一年中四季特色的不同,将养护管理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

1、冬季阶段:12月及次年1、2月份、气温普遍在0度以下,树木进入休眠期。

2、春季-初夏阶段:3、4、5、6月份,3-4月份大地回春,各种树木陆续发芽,展叶开始生长;5-6月份气温迅速上升,树木进入生长期。

3、盛夏阶段:7、8、9月份,气候高温多雨,正是树木生长的旺盛时期。

4、秋季阶段:10、11月份,气温回落,落叶树疏叶、树木准备进入休眠期。

根据以上划分的四个阶段分别应安排的养护和管理任务为:冬季阶段:

(一)养护

(1)整形、修剪:各种树木除常绿树木和一些冬季不宜修剪的树木,应在休眠期作一次修剪。

(2)防治虫病:用挖蛹虫,刮树皮等方法消灭各种越冬虫源。

(3)积肥、积雪:利用冬闲时期应大搞积肥;下雪后,及时堆雪于树根处,以增加土壤水封,堆安全越冬和次年生长大有好处,若雪量较大,积压枝头,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枝头积雪进行敲打,保证树体不受损坏。

(二)管理

(1)维护巡查:加强对各路段、公园、小游园树木的看管保护,以减少人为的破坏。

(2)检修机械:冬季时期要抽空把一年内树木养护管理工作中所需要用的机械、车辆、工具检修、保养完备,以便来年使用。

春季-初夏阶段

(一)养护

(1)修剪、除草:在冬季整形修剪的基础上进行复剪,并适时进行剥芽、去蘖;对影响绿地景观的杂草、稗草人工清除。

(2)施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树木进行施肥(有机肥),以改善土壤的营养条件,保证树木的生长需要。

(3)病虫防治:春天树木病虫害的特征不是很明显,主要是花卉病虫害防治,此阶段可以利用人工捕打诱杀及喷药对刺蛾、虫瘿、蚜虫、白粉病、花叶病、溃疡病、锈病进行清除。

(二)管理

(1)拆除防寒物:防止包裹物滋生病虫、裹紧后影响树木生长。

(2)补植缺株:对于冬天的死苗、缺苗进行补植。

(3)维护巡查。盛夏阶段

(一)养护

(1)修剪、中耕:雨季前,将过于高大的树冠,适时疏稀、截短,可增强抗风能力,配合架空线修剪;中耕除草。

(2)施肥:除氮费外,根据需要追施磷、钾肥料。

(3)病虫防治

(二)管理

(1)汛期排水防涝:必要时组织抢险队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扶直:汛期对发生倒歪倾斜的树木及时扶正。必要时应设支撑。

(3)补植常绿树:利用雨季补植常绿树、竹子等的缺株。

(4)维护巡查。秋季阶段

(一)养护

(1)整形修剪:此时期对一些需要偏冠的、树形不整齐或需要造型的乔灌木进行整形。

(2)施底肥、灌冻水:落叶后,封冻前施有机肥作底肥;落叶后到土壤封冻前灌足水,水后及时封高堰。

(3)防寒:不耐寒树种,冬季需采取不同措施防寒,以保安全越冬。

(4)病虫防治。

(二)管理

(1)补植缺株:以耐寒树种为主。

(2)维护巡查。

一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

3、防治害虫: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1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绿地养护: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时挑草、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养护基本与1月份相同。

2、修剪:继续对大小乔木的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修剪完。

3、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1、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木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

3、施肥: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4、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杨卷叶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植树:四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

2、灌水:继续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

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枯的枝条,可以修剪常绿绿篱。

5、防治病虫害:

(1)蚧壳虫在第二次蜕皮后陆续转移到树皮裂缝内、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处分泌白色蜡质薄茧化蛹。可以用硬竹扫帚扫除,然后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的方法。

(2)天牛开始活动了,可以采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挑除幼虫,但是伤口要做到越小越好。

(3)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6、绿地内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也要进行挑草及切边工作。

7、草花:迎五一替换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浇水工作。五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1、浇水:树木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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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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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____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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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管理机制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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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符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考虑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三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责任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四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达到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七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公布,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必须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必须修剪树木时,必须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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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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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护管理工作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绿化养护委托管理项目

2.合同期限

2.1养护委托期限自 起至 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对养护区域验收满意可以再续合同。

2.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养护移交验收合格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3.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3.1委托管理 公共区域及住户私家花园的绿化养护管理(详见附件)。

1)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管理总面积约 平方米。

2) 住户私家花园面积约 平方米。

3) 每季草花更换量暂定为 平方米。

4) 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景观改造。

5) 防台防汛时期的附加措施。

6) 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树木习性标示牌

3.2委托管理内容

公共区域:

1) 乙方负责树木、地被、草坪和摆饰盆栽、花坛的养护,防治病虫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绿化养护工作。

2)乙方负责草花之更换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养护。

3)乙方须为公共区域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树木草坪种类、习性、数量或面积、现况等)。

4)乙方分 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观改造,甲方负责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间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员的其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改造完成后须对各景点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清洁。

6)乙方须派专人负责园区外围杂草修剪及园区内侧红外线周界报警区域的修剪,确保园区报警系统正常运作。

7)乙方须对园区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私家花园:

1) 乙方须为每户私家花园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草坪面积、树木种类等)。

2) 绿篱、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养护。

3) 落叶清理。

4) 病虫害防治视虫害发生情况而定。

5) 施肥、浇水、清理住户自行负责。

6) 乙方在进入私家花园前,须通知物业前台与住户进行确认后方可进入。

7) 乙方在进行施作前须对该户私家花园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住户确认后方可施作。

8) 乙方须对私家花园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4.委托管理要求

4.1乙方必须遵守汤臣高尔夫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2按植物生长需要定期施肥。乔灌木根据养护要求进行修剪,球类和绿篱灌木根

据要求进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进行轧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绿色效果。

4.3乙方应对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节进行更换草花,保持草花种植与观赏效果。

4.4乙方要及时对绿化区域内绿地、人行道上的野草进行清除。

4.5乙方承担养护管理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长的责任。

4.6乙方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检查、养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档案。

4.7乙方应做好涉及环境绿化内容的检查、评选等协调组织工作。

4.8乙方管理期满时应将养护管理的所有资料及绿地中的各类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4.9乙方必须配置并经甲方确认并具有实践经验的养护管理队伍。若甲方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不满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4.10根据上海市园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园艺养管标准》实施养

护管理,同时根据绿化养护工作需要,参照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编制的沪建(91) 第363号《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园林植

物栽植技术规程》、《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和《大树移植技术规程》作为实 施依据。主要包括:

1)群落结构合理,整体观赏效果好;

2)植物生长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布置精细完美;

4)草坪生长茂盛,无杂草;

5)行道树生长健旺,有防护措施。

4.11本养护项目的质量考核标准为优良级。养护过程中,乙方除严格进行自检外,应接受甲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对不符合验收规范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5.乙方职责

5.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 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5.2主要养护手段内容为:

5.2.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质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5.2.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 少于3

次,对于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坪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5.2.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5.2.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质树林骨架清 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特别是强修后,更应注意)。

5.2.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 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涝:旱季及新种植的植物要及时进行喷灌,防止植物因脱水 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5.2.7苗木补缺:对死亡苗木进行清除,并在原有位置补栽新的植株,对缺空处进行补种。

5.2.8绑正、扶正、培土:台风、梅雨季节之前,以防为主,对固定绑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加固,遇连续下雨或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强加巡视检查,如发生树木倒伏影响交通或景观的,应突击抢修,在暴风雨过后全面检查,树木歪斜的,应扶正、加固,并对其根部培土。

5.2.9清卫、保洁:对各类绿地、绿带、树穴、花坛必须达到全日保洁,及时清理

残花、枯枝、枯叶等,做到整洁美观。对于绿化废弃垃圾要及时清理出园区不得堆放(垃圾处置费用由乙方自理)。

5.3 乙方在养护期间,必须加强日常监督工作,防止人为因素破坏。

6.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6.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死叉、无害虫的虫孵、 活虫、无明显介壳虫危害,在正常情况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虫

粪、虫网、灰尘等。

6.2绿篱要保持很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厘 米以下,无破损部分和缺株现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杂草、无明显残叶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残缺和积水,做到适时施肥、 定时修剪及补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应保质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厘米以 下。

6.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无植物倒状,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验收

7.1考核验收以《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为依据,最终以甲方的认可为准。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如非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树木、观叶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长不良而影响景观的,必须立即调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

8.材料的供应和设备的添置等

8.1养护管理使用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8.2养护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设备,如肥料、药剂、指定的草花、盆栽观叶植物、

草籽;车辆;水泵;电缆;园林专用机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详见设备清单),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须经甲方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8.3 设备只限在本园区内使用,若需借出须经甲方同意。

8.4 若发现任何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理,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园区内的正常工作。

8.5养护期间甲方提供乙方用于存放养护设备及材料的放置间。

9.甲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日常养护电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乙方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园区内经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向甲方提交此项目总金额 %的服务费。

9.2.3非繁忙季节(冬季)乙方驻场人员须达到 人以上,确保日常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繁忙季节(春季、夏季、秋季)则须保证驻场人数达到

人。以上驻场人员安排包括驻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名,其余为施作人员。

9.2.4基本养护时间:园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

18:30,其他施作时间不得有噪音产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员排班表、养护工作计划及上月的养护工作总结,每日工作完毕后提交当日未完成的养护工作事项,一周结束前提交下周私家花园养护工作计划。

9.2.5乙方进入私家花园施作应遵守相关规定,若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住户投诉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2.6养护工作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应控制病虫害,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杂草。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应达到98%。

9.2.7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将合同清单中的苗木移动或移出,如需移动应双方协商认可并作移动书面协议后方可移动。

9.2.8乙方应在养护进场前,熟悉现场环境,做好各项养护准备工作。

9.2.9乙方必须做好养护质量、进度控制。

9.2.10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养护管理方案组织养护,养护期满后按甲 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养护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条例,积 极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大树意外伤人

事故。乙方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9.2.12绿地区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损坏或修补,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项目方提供修复费 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园区的相关管理条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观设计乙方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具体的费用及设计方案,并以市场价代为购入苗木等。

9.2.15 乙方辞退员工须当天通知甲方,此人将不得再进入本园区,以便甲方对入园人员进行管理。

10.委托养护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托养护管理费

10.1.1经双方协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区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园绿化养护费用为 ¥ 元/月(大写: ),即¥ _元/年 (大写: );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应于每月 日之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次月

日前支付发票金额的全部款项( 元/月)。

10.2.2甲方应停止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养护费即人民币 元,待乙方养护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在 天内支付(如合同续签,则续签后

天内付清余款)。

11.违约责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到园区住户生活安全及养护区内的设施损坏或遗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此类事件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担违约金及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应支付的养护管理费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11.2因乙方养护不善造成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苗木死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引 起的一切损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执行绿化养护管理,甲方有权予以指出并发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内未能整改达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并要求乙方继续限期整改;或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年总价 %的违约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树木加固等),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强台风、地震等)使树木、花卉及草坪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经费,乙方进行修复。

11.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此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1.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其他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2.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3.其他事项

13.1为加强现场联系,甲方派 负责联系工作,乙方派 负责联系工作。若双方联系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发文通知对方。

13.2 如甲方不再承担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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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绿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会议讲话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3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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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这次会议是今年区里召开的第一个高规格专业会议,主要考虑农村工作在全区整体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全区工作的基础;同时,也充分说明区委、区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会上,岳书记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对全区农村工作和林业发展作了全面总结、分析,指出了存在的困难、问题,分析了面临的利好因素,并从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面貌、基层组织建设、村庄整合、计划生育、农村稳定等方面,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思路、措施和重点,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农村工作和植树造林工作的纲领。希望各镇街、农口各部门要把岳书记讲话精神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会上,我们还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希望大家一并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岳书记讲话要求,做好下步农村工作、绿化工作,我再简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突出重点,力求农业农村工作实现新突破。农业和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明确重点,抓住主要环节。

(一)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在农业生产方面。要以蟠龙河、小沙河、小清河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农田水利工程,蟠龙湖湿地要全线贯通13公里滨河道路;小沙河要借助截污导流工程实施,扩挖长江路以南水面;小清河治理要以河道清淤、两岸绿化、垃圾处理为重点,全面实施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水库除险加固、橡胶坝建设等工程,要拉出单子,倒排工期,加快实施,力争汛前完工、投入使用。同时,要高度重视世行项目建设。目前,国家对各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求愈加严格,实行报账制,项目完成后,凭借发票报销;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根据报账情况,全程跟踪、审计资金使用、地方配套情况,对一些重点项目,检察院渎职局也参与审计。下步,希望大家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规范运作,切实把争取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上,严禁私自挪用。特别是当前,省审计厅正对我市利用外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我区作为世行项目区被列为审计重点。各项目镇要对照验收标准,加快进度,及时报账,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

二是在农民生活方面。要稳步推进“大村庄”建设工作。今年,省政府制订了“村庄整合”方案讨论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集中建设、改造农村住房,并配套一系列扶持政策。对此,区国土、建设等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推进村庄整合扎实有序开展。关于沼气建设工作。沼气建设是我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五项为民实事之一,也是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个重要举措。今年3月底,我区要完成24个村、2500户的建设任务;截至3月11日,全区共建成608户、在建289户,仍有1603户的建池任务,时间仅有20天。从1?3月份进展情况看,邹坞镇的东尚庄村、刘沟村、岩埠村、刘庄村,张范镇的西夹埠村、常庄镇的孟庄村、沙沟镇的小南庄村行动早、进度快,成效显著;周营镇的侯许村、周营五村、沙沟镇的戚庄村、黄楼村进展缓慢;陶庄镇的河北庄村、张范镇三村、四村,常庄镇刘庙村自春节后迟迟未动工;陶庄镇小东仓村从今年1月10日后至今未动工。该项任务下达后,省发改委、农业厅、监察厅已先后4次来我区督查;3月31日,国家将对我区农村沼气池建设进行验收,一旦验收不合格,将收回投资,通报全国、追究责任;同时国家发改委、农业部3年内将不再批准我区任何项目。希望有关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决不能成为反面典型;区监察局、能源办要抽调专人,加大督查力度,一天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对进展缓慢、迟迟不动工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抓好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培植。目前,我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具雏形,但依然缺乏规模大、带动强的大型龙头企业。下步,要以生猪、长毛兔、木材加工等特色产业为载体,重点培植一批大型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产业带动作用。

(三)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在严格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直补政策的同时,广泛开展家电下乡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农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给予直接补贴,让农民群众享受更多实惠。

(四)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力度。转移农村劳动力,关键是抓好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我区在上海的务工人员达20xx多人,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工人处于停工状态,但是没有一人下岗,且用工单位依然照发工人生活费、为职工购买三金。究起根源,主要得益于我区务工人员均是技术性工人,技术水准在上海同行业首屈一指;而一个企业培养一名技术工人需要几年的时间,成本很大、周期很长,致使企业对技术性工人青睐有加、备加重视。对此,区劳动、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理清思路,有的放矢,坚持走“先培训、后转移”之路,切实让外出务工人员有水平、有市场。目前,国家对“阳光培训”工程扶持资金,也实行严格的报账、审计制,希望有关部门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不断加快城乡大绿化进程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方面,开展城乡大绿化,是调整农业结构,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的迫切要求。与蔬菜种植相比,发展林业生产投入小,群众受益大,结构调整见效快;随着我区木材加工业的快速发展,木材需求量大幅上升,林业发展必将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另一方面,开展城乡大绿化,是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生态区的必然要求。改善环境,绿化见效最快。按照市里要求,各区(市)绿化率必须达到30%以上;而20xx年我区的绿化率全市最低,仅为19%。为扭转这一落后局面,去年,我们借助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岳书记亲自指挥、协调绿化资金,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区绿化率达到了31.2%。虽然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全市范围内,无论城区绿化还是平原绿化,我区依然较为落后;从我区自身看,主要道路两侧、干线可视范围内的林网几乎没有,全区村庄“四旁”树木很少,北部陶庄、邹坞、张范等镇也缺乏成型林网。上述区域都是我们绿化的潜力,只要深入挖掘、充分利用,我区城乡绿化率提高到35-40%,既有空间,也切实可行。

(二)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会上,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大绿化建设生态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全区绿化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会后,区委、区政府还将与各镇街、有关部门签订《20xx年度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责任状就是军令状,必须严格执行。希望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城区、镇村、林网、主干道路、主要河流”等重点区域,抓住春季、雨季造林的有利时机,迅速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广泛组织发动,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城区绿化。重点是临山和城区段小沙河绿化,这项工作由区建设局具体负责实施,有关镇街和林业部门要各负其责、搞好配合。要借助“门前三包”活动,扎实做好城区单位门前、院内的绿化工作,这项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栽植一批高档次的绿化苗木,区委、区政府将成立检查组,逐一进行检查、评比。同时,要采取建设妇女林、青年林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团体、个人参与绿化活动,营造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

二是农村绿化。重点是公路两侧绿化,路产范围内的由公路、交通部门各负其责,路产范围外的由相关镇街各自负责。同时,要把城乡路网、镇街驻地、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绿化工作,作为每月城乡环境综合检查的重要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查、评比,检查结果要在区电视台、薛城周讯公布,对存在的问题要现场录像,并在区电视台面向社会播放,年底考核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差的全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会后,希望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农口各部门要派驻工作组,深入镇街、主要路段,现场督促、落实。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关于沿路建筑问题。目前,临沂、苍山等地对主干道路路口建筑,一律统一标准、统一样式,既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又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下步,区建设部门要迅速与各镇街联系、对接,对穿越村庄、镇驻地的公路两侧区域,预留道路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建筑样式,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付诸实施。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建设局要安排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各镇街要抓紧与区国土部门对接,确定建设地点。在高标准建设沿路区域建筑的同时,各镇街对其他区域,要严格控制,坚决杜绝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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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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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闰土》一文节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课文通过描写记忆中的少年闰土在瓜地手捏钢叉,向猹尽力刺去的画面,以及相见时闰土告诉我许多希奇事反映出闰土的朴实可爱、聪明能干而又见多识广。课文按“闰土要来了──闰土来了──闰土讲希奇事──闰土走了”这样的脉络写出了未见面是“我”对闰土的思念,相见时“我”对闰土的喜爱和钦佩,分别时的难过,表现了“我”和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

本文是一篇叙事写人的文章,作者从人物极具特点的外貌描述,写到了他的动作、语言、神态,而这一切又不脱离闰土的生活实践。对四件事的描述,所写的四件事虽然有详有略,但借助具体的事实展示人物的性格特点,使我们了解了人物的内心世界,知道闰土是个聪明能干、活泼可爱、有丰富常识的农村少年。

本课在写作上有三个特点:

1、采用倒叙的手法。

2、文中含义深刻的语句,表达了作者的感情。

3、通过人物的外貌及言行来反映人物特点。

学生具备了独立阅读的能力,能通过预习,掌握生字的音、形、义,读通课文,并初步了解文章的大致内容,提出自己的问题。

教学目标:

根据课程标准、本阶段的教学目标及本班实际,制定了本课的教学目标。

目标一:

能够正确读准字音:猹、祭祀、秕谷、鹁鸪。

课文中有一些不常用字,且由这些字组成的词,对今天生活在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也没有感性的认识,因此,有必要进行指导,特别是读准这些字的字音。

目标二:

理解课文内容,了解人物的性格特点,感知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孩子。

这是本课的教学重点,人物鲜活的性格特点是通过四件有趣的事体现出来的,所以要让学生充分了解人物的性格特点,就必须深入学习课文内容,从具体的事件中加以感知。

目标三:

能理解含义深刻的句子:“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这句句字含义深刻,不仅是本文的主旨,且对人物形象及性格的进一步了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帮助学生充分理解句子的深刻含义,有助于学生对课文的理解,提炼文章的中心。

目标四:

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朗读是理解课文的重要手段,通过反复的诵读,有助于学生读顺、读懂课文,加强对重点句子含义的把握,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

1、激起学习兴趣:

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始,通过媒体将画面与课文第一节内容相照应,直接把学生的注意力引到“看瓜刺猹”这件趣事上,让闰土这个人物在画面中鲜明地树立起来,深入人心,从而帮助学生掌握人物的特点,引导学生认识闰土。

2、深入了解人物:

首先抓住人物之间的关系,疏通文中带有文言色彩的词语。课文对闰土的外貌描写简洁而精彩。教学中引导学生抓住人物外貌上最有特征的方面去体会人物最突出的性格特点。

然后,在教师的引导下,悟出概括内容的方法后,自己学习理解捕鸟、拾贝壳、看跳鱼儿三件事,在读、想、议的学习实践中,掌握人物的个性特点。

最后通过开放型的填空题:

闰土是一位怎么样的少年,让学生让学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理解,揭示人物的性格特点。

3、剖析文章中心:

“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是一句含义深刻的句子,学生不易理解,所以引导学生反复朗读句子,读中悟情,通过对重点词语的解析,使学生的情感与作者的情感产生共鸣,从而达到深入理解句子的目的。

4、适度加以拓展:

课文对学生而言是有一定难度的,无论文章词句的文言色彩,还是对当时生活场景的了解,学生都是十分陌生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阅读的障碍,所以,课外的拓展只在于让学生知道课文的出处,以及初步感受人物外貌描写就是要抓住人物特点这一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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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绿化养护管理方案及措施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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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浇水排水

(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使用水车浇水,水压不能太大,不能直冲沟土,浇水要充足均匀,切忌边行车边浇水,浇成"跑马水"。

(2)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程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气候特别干旱时,除浇足水外,还应增加叶面喷水保湿,减少蒸腾。具体浇水量为,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 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 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 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 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 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径流为准。

(3)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生长期、干旱、高温应每天浇水,休眠期每半月或一月应浇一次,花卉、草坪应按生长要求适时浇水。各种植物年浇透水次数不得少于:乔木6次,灌木8次,色块灌木12次,花卉每天两次,草坪18次。

(4)浇水时间:集中于春、夏、秋末。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或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5)浇水方法:树木浇水前,应先开挖灌水沟,灌水沟的大小,以树冠投影为准,深度以不伤根为限,水圈高度为30公分,要求密实不漏水;绿篱浇水前,应在两侧先筑水埂,高15公分,并用水花撬全面松土,深度以不伤或少伤根为限。若绿篱沟面不平坦,水流往一方流动时,应分段筑埂挡水;花坛种植槽、花盆浇水前,应用小花撬松土,肉质根及球根类花卉浇水量宜少,以土壤不干燥为度。无论是用水车喷洒或水桩浇水,都必须随时满足浇水所用工具和机具运行良好。

(6)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

(7)进行浇水作业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2、施肥

(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量少次多,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求。施基肥乔木(胸径再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 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 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 次,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 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 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 次,草坪不超过10克/㎡ 次。

(3)施肥次数: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基肥每年不少于一次,追肥每年不少于2次,特殊情况下如有特殊要求以及草坪或花卉增加施肥次数。观花植物应在花期前后各施一次。

(4)施肥方法:施肥应均匀,基肥应充分腐熟埋入土中,化肥忌干施,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用量适当。新栽植物或根系受伤植物,未愈合前不应施肥,草坪修剪一周后才能施肥。施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

3、修剪

(1)原则:修剪是最关键性的技术措施,其作用有培养树型,控制生长,更新复壮,减少伤害,促进开花。修剪应根据植物的种类、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后要求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花繁叶茂的目的。

(2)修剪内容:包括剥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果、整形、更冠等技术。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

(3)修剪方式: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5)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一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4次/年,绿篱植物不能少于8次/年,灌木不能少于3-4次/年。

(6)乔木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为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7)灌木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8)草坪修剪:混播草坪不能少于24次/年,草坪高度应保持6-10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剪草高度应以4-5公分为宜,切忌齐根下剪,影响草坪质量。

(9)花灌木定型修剪:分枝点以上树冠圆满,枝条分布均匀,生长健壮,花枝保留3-5个,随时清除侧枝、蘖芽。球型灌木应保持树冠丰满,形状良好。

(10)修剪注意事项: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业主在其指导下进行。剪下的枝条应集中及时处理,以免影响市容和引起病虫蔓延。

4、中耕、除草

(1)原则:绿地杂草丛生,土壤板结,不但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还影响绿地观瞻。及时中耕除草,提高土壤透气性,利于植物根部生长。

(2)松土:生长季节进行,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能少于2次。

(3)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评的纯净度。除草应尽量连根除掉,必要时,掌握和了解化学除草剂药理时,也可以使用化学除草。但应先试验后使用,以不造成药害为度。

5、补栽

(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清理死苗,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补栽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8%以上。补栽的苗木与以形成的苗木乔木胸径相差不能超过0.5cm,灌木高度相差不能超过5cm,色块灌木高度相差不能超过10cm。

(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改植。

(4)补栽需及时,不得拖延,原则上自行确定补栽时间,当业主通知补栽时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6、支柱、扶正

(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发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材,以免损伤树皮。

(3)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4)扶正支柱需及时(特别是雨季或车祸)发现、及时支柱。采用铁丝作捆扎材料或对树木无伤害的其他扶正措施,一定时期应检查捆扎材料对树干有无伤害,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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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绿化护养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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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__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__市城市管理局是__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__市园林管理处为__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__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__市建成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县(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园林绿化经费。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本事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庭院植树种花,垂直绿化,美化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检举和制止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市、县(市、区)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建设、林业、公安、市政、交通、电力、通信、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六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道路绿地,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各类公园、街旁游园,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各类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

(二)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以外的其他绿地。

(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四)防护绿地:是指用于城市隔离、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五)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园林绿化供给苗木、花卉、草皮、种子的圃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具有必须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第九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市辖各县(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并分别送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医院、休(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不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不低于35%。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贴合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进行天台和屋顶绿化。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的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七)其他建设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绿化贴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不准建筑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不少于20米,省道各不少于15米,县(市)道各不少于10米,镇(乡)道各不少于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或新建干线、轻轨交通)和城市立交桥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并兼顾城市景观和交通安全。

(三)铁路沿线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五)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沿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各类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贴合国家行业标准。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十三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鼓励发展个体苗木生产基地。

第十四条:城市绿地的规划和绿化方案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各类绿地绿化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九条: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坚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地进入本市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需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达不到本规定第十、第十一条标准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职责,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它绿地、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住宅组团的绿地由物业所有权人出资,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负责。

(六)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七)铁(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八)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各管理职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护树木花草正常生长及绿化设施完好。沿街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门前绿化。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使用功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由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由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有关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交恢复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确需设点经营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和施工前制定保护措施,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赔偿职责。

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当地公安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施工,所需的相关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确需砍伐、迁移树木花草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报批:

(一)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00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200株以下或胸径80厘米以上树木的,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合理补偿。

第二十九条:电力、公安、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

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经其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实施,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交费、审批手续。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应当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需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单位或个人确需砍伐、移植属自我所有的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的,需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三十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政府投资或公民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政府所有。

(二)经鉴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属政府所有,收益归其生存地的单位和个人所有。

(三)单位附属地和由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四)由团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树木,属团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三十一条: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加强管理。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为该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修剪古树名木的,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二)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四)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坟。

(七)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使用,专款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__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韶府发[1987]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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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绿化管理规定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2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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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园林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

二、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兼顾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保持现有绿化存量,大力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着重生态环境改善,使每一块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绿地建设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因地制宜,各类绿地功能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们身心健康。

(三)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种树的原则

科学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建设必须有规划,施工必须有设计。以科学的态度,按照季节栽种不同树种,适地适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

(四)坚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施工和养护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细。

(五)坚持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原则

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取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城市绿地建设

昆明四季如春,年温度变化不大,但干、湿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为植树月,一月份栽种以落叶树为主的树木,六月份栽种常绿树为主的树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保证500米服务半径,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打造城市风景林。

城市改造项目中的绿地履行报批手续,以保存现有绿化为原则,不得随意砍伐、移栽修剪树木。

新建道路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化为主,满足道路绿地率指标要求。

树木栽种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树木种植月历”(见表一)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树木进行栽种。保证栽种成活率达95%以上。

四、绿化指标要求

(一)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三)道路绿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城市干道绿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在80%以上。

(四)附属绿地、防护绿地满足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五、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__)》、《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绿色图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编制要求

(一)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项目施工设计阶段。

(二)城市绿地布局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确定其绿地的范围和性质,编制规划设计。

(三)城市公园绿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务人群进行规划设计,因地制宜,设置休闲、康体锻炼、儿童游嬉等内容,设置避灾场地,绿化以植物造景为基本原则,适地适树,创造多种植物生存空间和小环境。营造出物种丰富、配置合理、群落稳定、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

(四)城市道路绿化以组织车流、方便行人行走为主要功能,兼顾绿化、美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面积的功能。坚持经济、适用、美观、自然的原则,遵循本地自然环境和物候特征,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时保留原有的古树名木和绿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树木,凸现城市地域绿化特色。

(五)居住区绿化要满足居住环境的需求,布置相对集中的中心绿地,并设置老人、儿童活动场所。

(六)城市绿地设计克服铺张浪费、苛求形式、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观等做法,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施工节约,中水回用、管养方便。

(七)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方案按规定报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七、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审批管理

(一)各类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在经规划部门审批,获得《规划许可证》后,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指标、绿化方案审批。

(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指标进行“绿色图章”审批,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绿化方案前往实地查看,并按规定进行指标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由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提交审批的绿化规划方案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求提交图纸和说明书。即:现状分析图、竖向规划图、总平面规划图,植物规划配置图,重要位置的纵剖面、横剖面图、1-2个主要园林建筑单体方案和说明书。

(五)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对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成果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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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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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称甲方)为了更好地将学校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学校所属绿地委托给 (下称乙方)进行养护管理。乙方将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将负责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达到约定养护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 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a;ge;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 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 2为主,按 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 元整;

2)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 养护管理期限满________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 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 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 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 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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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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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通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一定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必须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情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必须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情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必须保持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__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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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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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色彩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小区绿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小区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业主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业主管理方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业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

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口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口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能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同意,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包括攀爬树木、用油

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能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①养护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各小区人员进行考核、检验,并做好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__年4月1--10日、20__年4月1--10日、20__年12月1--10日。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成业主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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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园绿化管理养护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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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园林局

为了加强___花园绿化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内容

1.清除_____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一年修剪不少于______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暂定为两周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管理费用:______花园现有绿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月养护承包费用为______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随工资支付)。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及其它与管理相关的费用,如有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派专职养护工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承担甲方派给的少量突击性工作;

3.负责维护绿化用水管网并按月支付绿化水费给自来水公司。

六、甲方责任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凡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达不到管理要求又不加以改进的,甲方将按要求扣当月管理费的______%作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2.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市园林局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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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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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工作确保:

一、植物生长旺盛,株形丰满,叶色生长季节无异常黄叶,无枯枝败叶,无病虫危害;

二、植物保存率100%;

三、绿地无杂草,无垃圾;

四、植株无歪斜、倒伏现象;

五、植物施肥、修剪等及时到位。

具体为:

1、灌溉与排水

(1)灌溉

A、建立完善的灌溉系统,应该尽量利用河道水,如无河道或者河道水无法满足时,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消防用水证,以备急用。

B、保证灌溉设备的供应,结合公司能力和养护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灌溉设备,包括抽水泵和洒水车等设备。

C、经常对灌溉设备精心维修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D、灌溉方法:

根据养护对象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合适灌溉方法,包括:漫灌、树盘灌溉、喷灌、沟灌等。一般新种树木和长期干旱时我们应该选择漫灌,针对单株植物生长不良时,为节约能源我们应该用人力挑水树盘灌溉,先要在树投影圈下做土埂,浇满后复平既可。现场比较适合中央隔离带的大乔木的灌溉。喷灌比较适合大面积的绿地和草坪等,可能在夏季高温季节运用比较多,可以降低气温、增加湿度,建立小气候。沟灌可能运用较少,但罗山路延长线绿地内有很多一米水泥明沟,我公司在养护工作中或许可以灵活运用,使它不仅是一个排水工具,也成为一个蓄水工具等。

E、灌溉注意事项

a.不论是自来水还是河道水或者是污水都可以用做灌溉水,但必须对植物无毒害作用。灌溉前先松土,灌溉后待水分渗入土壤,土表层稍干时,进行松土保墒。

b.夏季灌溉应该选择在早晚进行,冬季应该在中午左右进行为宜。

c.如果有条件可以适当加入薄肥一道灌溉,以提高树木的耐旱力。

F、灌水量

灌水量也与树种、土质、气候及植株大小有关。耐旱的树木相对不耐旱的树木灌水量要少。在盐碱地上,灌水量不宜一次过多,以防止返碱返盐。土壤质地疏松,保水保肥力差的地区不宜大水灌溉,以防养分流失。灌水应该注意用小水灌透的原则,分几次灌透使水分慢慢渗入土中。

G、灌水次数

在树木生长盛期和秋旱时一般2-3次,在春季和多风季节次数应该增加,在高温干旱季节则需要每天早晚进行灌溉。

(2)排水

A、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保证道路红线位置一米明沟和绿化带内人工开设的盲沟的通畅。

B、保证拥有充足的排水设备,在雨季当水位过高时,可人工做坝,利用灌溉水泵排水。

C、注意土壤坡度,经常使用人力休整土壤坡度,保证没有明显的坑洼地段,保证地表无积水。

D、注意地下积水,因为现场部分地段土壤理化性质不是很好,存在一定程度的地下积水,所以应该经常休整盲沟,必要时加深盲沟深度,同时定期进行人工翻土和使用有机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从而达到排除地下积水的目的。

2、施肥

(1)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了解现场所有地段苗木现有的生长情况,从而确定各个苗木品种对肥料的需求情况。

(2)选择合适现场使用的肥料,尽量选择一些有机肥,如果使用化肥也应该控制数量。避免对苗木产生副作用,更不能够因为施肥而导致现场土壤板结等情况出现。应使用一些能够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增加土壤酸性、提高土壤微生物含量的肥料。

(3)施肥的方法

首先是土壤施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施肥形式:环状施肥法、放射状施肥法、穴状施肥法、全面施肥法等。前面3种方法主要使用于乔木的施肥,后面的全面施肥法主要运用于大面积的花灌木,同时施肥后还应该结合中耕松土和灌溉等,使肥力能够渗透到植物根部,便于植株吸收。其次是根外追肥,主要是解决一些植株对某一元素缺乏造成的营养缺乏症,尽快恢复树木生长情况,或为保花、保果。比如叶片发黄,可喷施0.1-0.5%的硫酸亚铁或柠檬酸,重复喷施2-3次即可恢复绿色。或者花灌木开花座果期,喷施磷、钾和硼等,能促进多开花,减少落花、落果,提高座果率。另外是基肥,园林绿化生产过程中每每在冬季都一般要求进行施用基肥。一般施用迟效性的有机肥,需较长时期的腐熟分解,并要求一定的土壤湿度,结合冬耕应该深施。这些施肥方法都要我们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肥料的性质灵活运用。

(4)施肥注意事项

A、大乔木要求每年施用一次肥料,花灌木每年施基肥,花前花后各追肥1-2次以上。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雄径8-10的树木每年施堆肥25-50KG或者浓粪尿12-25KG。胸径10以上的树木,每年施用浓粪尿25-50KG。花灌木可以酌情减少。

B、施肥时应该注意卫生,尽量避免产生恶臭,肥料不能污染枝叶,以免灼伤。

C、施肥结束期不能太迟,一般无特殊情况9月就应该停止。选择晴天且土壤干燥时施肥,粉施应结合浇水进行,夏季中午严禁施肥。

3、整形修剪

(1)首先应该了解养护工程过程中整形修剪的目的:是控制树木体量不使生长过大,是促使树木开花结实,是使衰老的植株或枝条更新复壮,是改善透光条件、提高抗逆能力还是控制枝条的伸长方向,以便造型。然后选择不同的修剪方法和修剪时间。

(2)其次要了解树木的芽、枝条的特性。比如根据芽的着生位置可以分:顶芽、侧芽和不定芽。枝条根据性质可以分为营养枝和开花结果枝,根据抽生时间及老熟程度可以分为:春梢、夏梢和秋梢。根据不同性质的芽和枝条和整形修剪的目的决定应该保留哪些枝条和芽,去除哪些枝条和芽。

(3)再次应该了解树木的分枝方式、顶端优势和树型等确定该如何整形修剪,应以此为依据,尽量避免破坏树木的自然习性。比如保持一些具有固定树型如:塔形、伞形、球形、圆柱形、匍匐形等树木的自然树形。同时细节上修剪根据分枝方式选择杯形、开心形、。圆球形等处理方式。

(4)同时在修剪过程中应该考虑一些主、客观因素。如树种的生长习性、树木在园林绿化中的功能、和周围环境的协调、树龄树资及树木对不同程度的修剪的反应来决定该如何修剪。

(5)整形修剪的时期

通常主要有休眠期修剪和生长期修剪两个修剪时期。休眠期修剪主要集中于树木生长明显缓慢的早春进行、但不应该过晚过早。过晚可能会损失一些养分。过早就会使伤口受冻害。生长期修剪主要是在树木的花前花后及其他如延长观赏期阶段。另外一些色块的修剪就应该根据组成的灌木的生长情况而定的了。

(6)修剪方法

归纳起来基本是截、疏、伤、变、放等,可以根据修剪的目的灵活采用。

A、截(短截、短剪)

包括:轻短剪、中短剪、重短剪、极重短剪、回缩、摘心和剪梢。主要目的就是刺激剪口下的侧芽萌发,抽发新梢,增加枝条数量,多发叶多开花。程度越重刺激越大。我们现场养护是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短剪方式。

B、伤

就是用破伤树枝的方法以达到缓和树势、削弱受伤枝条的生长势。包括有环状剥皮、刻伤、扭梢和折梢等。这种方法在我们实际工作中是一种辅助方法。如果有必要的话,也应该使用的。

C、疏

又称疏剪,就是把枝条从分枝点基部剪去。针对一些分枝部合理、枝条过密的树木应该采取这样的修剪方法。根据不同要求采用轻疏、中疏、重疏。部分枝条应该分几次进行疏枝,因为这项工作对树木的生长影响较大。但也使得树木枝条分布趋向合理与均称,加强树冠内膛的通风与透光量等。

D、变

即改变枝条生长方向、控制枝条生长势的方法。这个方法在我们道路绿化养护中比较重要。如:雪松在顶梢坏死后,我们通常用一根竹竿附绑于其主干,然后另外扶起一根侧枝通过竹竿绑住,使其生长方向向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侧枝就生长为主干。在其它方面运用也是比较广泛的,所以我们在现场养护时一定要注意观察,灵活运用。

E、放

又称长放、甩放利用单枝生长势逐年减弱的特性,对部分长势中等的枝条长放不剪,保留大量的枝叶,利于营养物质的积累,能促进花芽形成,使旺枝或幼旺枝提早开花、结果。

F、剪口的处理

剪口有两种:一种是水平的平剪口,小枝短剪中常用。另一种是斜剪口,呈45度的斜面,斜面的最低部分与芽基部相平。修剪时应该注意任何剪口应与枝干齐平或略凸,表面平滑,有利于剪口愈合。同时及时对剪口进行保护,特别如意杨、泡桐、悬铃木等树木杀头后伤口极大,应该先用2%的硫酸铜溶液消毒,最后涂保护剂,起到防腐的作用。常用的保护剂有保护蜡、豆油铜素剂和化学品羊毛脂等。

G、修剪的顺序

修剪时工人应该注意掌握一看二剪三检查的原则。即要先了解对象的特征,然后结合自己修剪的目的,明确修剪的方法。然后再进行修剪。完成修剪后也应该养成习惯的进行检查,有无错剪和漏剪,再及时修复和补剪。

H、修剪的注意事项

a.随时保证剪刀的使用效率,避免因为工具的影响降低工作质量,特别是使剪口毛糙。

b.在高空和道路中修剪时注意安全问题,同时,注意工具保管,必要时剪刀要进行消毒工作。

c.修剪抹芽时不能撕破树皮,以免影响树木生长和环境美观。

d.修剪下的枝条应该及时清理出现场,避免影响交通、环境等。有病虫害的枝条应该及时收集烧毁,避免交叉感染。

4、中耕除草

(1)通过本项工作必须做到使绿化带中无明显杂草,林下严禁出现大型野草。

(2)严重危害树木生长的藤蔓必须及时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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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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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冬季养护管理

冬季,在北京地区,特别是在道路两边一般的地形开阔,空气对流,加上高速行驶的车辆带动风速,引起树木的剧烈摇摆,容易导致树木根系受到损伤,并加快了树木水分的损耗,降低树木御寒防冻、防寒的能力。在冬季可以采用以下的防冻保温措施:

第一、缠树干的措施:例如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道树对法桐落叶乔木冬季防寒处理用所料布缠裹树干,把树干包严,再用草绳缠上,即保湿又防寒,再用地膜把树根部保温防寒,使次年的法桐成活率达到99%。

第二、搭风障的措施:例如雪松等树种在北京越冬困难,特别是春季风大使雪松适应能力降低,可以采用搭风障减弱风速,保证树木的安全越冬。

第四、建保温棚:对于当年栽植的大叶黄杨,小叶黄杨和铺地龙柏等苗木,面积较大时,采用一般的防寒措施不太理想,可以根据面积大小,用木条和无纺布搭建保温棚的方法,即可使苗木安全过冬。对于疏植的大叶黄杨、红枫等苗木可用无纺布包裹的方法进行防寒。

第五、对根颈培土,盖地膜:在绿带内的河南桧、玉兰等苗木,灌完冻水后在树木整个树坑内覆盖地膜,然后根颈培土20—30cm的土堆。利用细土将四周培实。这样既能防止冻伤植株根系,同时又能减少水分蒸发。

第六、覆土封垄:对当年新栽植月季,在灌完冻水后覆盖30—40cm的土堆,一般不做修剪,过早的修剪会导致“烧条”现象,一般待来年开春后再进行修剪。

第七、树干涂白防冻:这是行道树冬季防寒、防病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新植落叶乔木,涂白时间一般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涂白的配比度为:水:生石灰:硫磺粉:盐=40:10:1:0.5。高度一般1.2m。同一路段区域高度一致,可以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二)春季养护管理

第一、在春季苗木管理,防寒材料不可突然式过早拆除,要采用逐渐过渡的办法,防止苗木的不适应。保温棚拆除根据天气,一般北京的防风障拆除时间在4月初、清明过后。为了以免使树体遭受风害,提前在保温棚东南侧打孔放风,待树木适应后在全部拆除。

第二、浇水、施肥:春季管理以增加地温,适时浇足春水和增施有机肥为主。通过树木的浇水、施肥,能使树木增加抵抗病害的能力,还利于生根。实际中,行道树施肥可采用棒肥,是在树池四周用钉子打孔,埋入棒肥,可起到追肥的作用。

(三)夏季养护管理

第一、夏季的养护管理,注意水肥管理,同时道路中心隔离带和绿化带中色块的造型修剪,一般结合一年两次的养护大检查及五一、十一来进行修剪整理。

第二、夏季的养护主要以病虫害的防治为主,由于行道树受小气候多样性、人口密集的影响,病虫害的发生时间不齐,不易防止。同时防治过程中还得考虑对人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植物天敌的保护。近几年来,一直在推广使用生物防治,如:采用新性引诱剂防治叶柄小蛾、苏云金杆菌防止天蛾,灭幼尿防止尺蠖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秋季养护管理

秋季的养护管理工作,主要是合理浇冻水和施肥。

合理的冻水即能保证植物的地上部分吸收充足的水分又能保护地下根系抵抗干燥多风的冬季,有利于植物安全越冬和来年萌芽。浇冬水要根据天气变化不可过早浇灌,导致新芽徒长。在十月份减少浇水的次数,增加抗旱性。最后一遍冻水浇到结冰封冻为最佳。

同时,秋季合理进行施肥,有利于促进植物的生长和树木的木质化,同样有利于植物的安全越冬和来年的生长,这就要选择好施肥的时间、种类和施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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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绿化养护管理方案及措施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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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随着__房产项目的发展,__已经服务于广大市民,__已经交房入住,__项目加速建设中,__住房也已入住;项目交接后绿化养护管理任务重,为了更好的系统管理,科学养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绿化景观养护计划。

二、项目相关情况

__和回迁区绿化养护管理待移交,文化广场有大量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乔木例如有法桐、大叶女贞、雪松、银杏、国槐、白皮松等,不同规格品种的灌木例如有西府海棠、石榴、紫叶李、紫薇、榆叶梅、紫丁香、连翘等,以及修剪造型的地被和草坪,回迁区以小乔木(法桐、造型松)和灌木(大叶黄杨)草坪为主。

三、养护职责

在养护管理期间,按照《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和《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0BJ08-19-91执行,分栽植基础工程、植物材料工程、栽植工程、养护管理工程四个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评定,合理组织,精心养护,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有经验的绿化养护工人,保质保量的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四、人员配备方案

1、固定养护人员:根据__的绿地面积,每万平方米设置固定的绿化养护工2人(根据季节调整)以男工为主,年龄在25-55岁。

2、临时养护人员:在植物生长旺盛季节或绿化专项工作,根据实际现场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部分临时工,保证工作质量需要。

五、园林机械工具配备

1、手推式剪草机:用于修建草坪,快速高效完成修建草坪任务

2、打药机:高压打药机可以快速高效完成大面积喷药除病虫害

3、修剪绿篱机:因小区或广场面积大,绿篱机可以快速修剪造型绿篱、地被,节约人工和时间。

4、三轮车:用于装载打药机打药、装载各种机械工具、运输绿化垃圾

5、果枝剪、粗枝剪、绿篱剪、铁掀、钉耙、水管、手推车等

六、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月历

一月份(小寒、大寒)

3 / 12

1、月份特征和重要工作

1.1全年最冷的月份,要注意树木的防寒,常绿怕冻苗木要用薄膜包裹起来。

1.2对树木进行冬剪。

1.3检查防寒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立即修补。

1.4在树木根部堆集不含杂质的雪。

1.5积肥。

1.6防治病虫害,在树根下挖越冬蛹、虫茧,剪去树上虫包(茧)。

1.7制定本年度小区园林绿化计划。

2、具体办法和措施(主要指园林工程养护)

2.1防风、防火:冬季气候比较干燥、风力较大、苗木树液流动较慢、马尼拉草坪枯黄,容易引起火灾。注意做好防火工作:每天绿化工人在保洁的同时要注意行人随意丢弃烟头现象,并对其进行防火教育,加强防火意识。及时清扫落叶、树挂,消除火灾隐患。

2.2加强扶架:每天派专人对扶架及苗木进行检查,发生苗木倒伏及扶架松动,及时扶正、加固。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并增强绿地整体效果。

2.3保洁:每天保证在早8点上班前彻底清理垃圾、废弃物一遍,保证绿地以清新面貌迎接新的一天。绿化人员全天候清理绿地的垃圾废弃物,保证绿地及铺装全天的整洁。

2.4加强管理:加强看管、保护工作,防止人为破坏苗木。

二月份(立春、雨水)

1、月份特征和重要工作

1.1气温略有回升,但聊城地区气温仍较低,仍需注意树木防寒。

1.2继续对树木进行冬剪。

1.3继续对防寒设施进行检查。

1.4继续积肥。

1.5防治病虫害。

1.6维修工具,联系苗木,做好春季绿化准备工作。

2、具体办法和措施:同上

三月份(惊蛰、春分)

1、月份特征和重要工作

1.1春季植树(3月12日为植树节)。

1.2对树木进行施肥,并根据树木耐寒能力,分批撤除防寒设施,扒开埋土。

1.3防治病虫害。

1.4三月上旬,应给树木、草坪浇一次水。

1.5三月下旬对木本花卉进行嫁接、分株、压条繁殖。

2、具体办法和措施

2.1浇水: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浇水,为使绿地早日返青,草坪每周浇水一次。为了使苗木早日发芽返青,对树木进行开窝浇水,连浇透水两遍。

2.2更换死亡苗木:对有些冬季死亡、返青不好及长势不好苗木进行更换,保证绿地苗木的美观。

2.3加强扶架:同上。

2.4保洁:同上。

2.5修剪:对苗木的枯枝、废枝进行修剪并对苗木进行整形修剪,保证乔灌木树形优美。地被要拉线修剪,保证地被的宏观效果,根据天气情况,定期浇水、随时清拔杂草。

2.6草坪进行疏草一次,将腐烂草清除以防草坪腐烂病。打孔一次,使草坪透气、透水,更好的萌发新根。

4 / 12

2.7加强管理:同上。

2.8防病虫害:撤除乔木防寒草绳等并烧掉,可防止虫卵的孵化。

四月份(清明、谷雨)

1、月份特征和重要工作

1.1继续进行春季植树。

1.2对园林树木、草坪进行施肥、灌水。

1.3发芽前修剪冬季及早春易干枯的树木。

1.4月初露天播种草花,中旬栽植球根花卉;月底草花间苗、除草、追肥、浇水(根据墒情)。

1.5防治病虫害。

2、具体办法和措施

2.1浇水: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浇水。苗木地被每四天浇水一次,草坪应每周浇水两次,新植树至少每五天一次透水,防止新叶因缺水而回缩。影响苗木的正常生长。

2.2更换死亡苗木:对有些返青不好及长势不好苗木进行更换,保证绿地苗木的美观。

2.3保洁:每天保证在早7:30上班前彻底清理垃圾、废弃物一遍,保证绿地以清新面貌迎接新的一天。绿化人员全天候清理绿地的垃圾废弃物,保证绿地及铺装全天的整洁。

2.4修剪:对苗木的枯枝、废枝进行修剪并对苗木进行整形修剪,保证乔灌木树形优美。地被要拉线修剪,保证地被的宏观效果,根据天气情况,定期浇水、随时清拔杂草。并配合修剪进行追施薄肥。草坪每月割草两次。

2.5加强扶架:新栽植的苗木,扎根浅、抗风力弱,比较容易被破坏。为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对新植大乔木进行双重扶架即在木杆扶架的基础上再加上铁丝扶架。并每天派专人对扶架及苗木进行检查,发生苗木倒伏及扶架松动,及时扶正、加固。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并增强绿地整体效果。

2.6施肥:四月份温度较低,苗木、草坪生长缓慢,每亩施肥约10公斤;根据苗木的长势,适当加施磷钾肥。施肥后应马上浇水,防止烧苗。

2.7防病虫害:初春时节,苗木打石硫合剂一遍,草坪打1605一遍,杀死虫卵。

五月份(立夏、小满)

1、月份特征和重要工作

1.1树木抽枝长叶,需适时灌水,草花及时浇水、移栽。

1.2对春花植物花后修剪、更新、新植树木扶芽除蘖。

1.3中耕除草、追肥、修剪;除杂草,可铺种新草坪。

1.4防治病虫害。

2、具体办法和措施

2.1浇水: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浇水。苗木、地被应10天浇水一次,防止新叶因缺水而回缩。草坪每周浇水三次。早11:00以前浇水,避免伤苗。

2.2更换死亡苗木:对有些返青不好及长势不好苗木进行更换,保证绿地苗木的美观。

2.3保洁:同上。

2.4修剪:草坪每月割草三次。对苗木的枯枝、废枝进行修剪并对苗木进行整形修剪,保证乔灌木树形优美。对行道树进行抹芽、去萌蘖枝。地被要拉线修剪,保证地被的宏观效果。并配合修剪进行追施薄肥。清理树穴中的杂草。

2.5施肥:追施复合肥一遍,每亩约15公斤。尿素一遍,每亩15公斤;根据情况,增加钾肥的使用,施肥后应马上浇水,防止烧苗。

2.6防病虫害:乔灌木打久效磷一遍,打1605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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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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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推荐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希望大家喜欢。

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和美化水平,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绿化工作。区、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市、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建设、城乡规划、水务、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市绿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城市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群众性城市绿化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捐资、认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第六条 城市绿化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节约用水的原则,优化植物配置,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等功能。

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选育、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节水耐旱及兼顾冬季绿化美化效果的植物品种。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绿化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各类绿地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绿线不得任意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不减少规划绿地总量的前提下,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指标,不得低于城市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

第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的项目建设,不得侵占绿化用地。

在城市中心区危旧房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拆迁后,应当根据绿化用地需要,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绿化建设。

城市中心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应当优先实施绿化建设。

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和依法收回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的绿地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

(一)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二)公园绿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

(三)水库周围和铁路两侧的绿化带合计宽度不得低于三十米;干渠每侧绿化带宽度应达到五至十米;

(四)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区和单位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按前款第(四)项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绿地率达不到规定标准但确需建设的,须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建设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绿化。

第十四条 绿化建设补偿费的收费标准,由市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绿化建设补偿费应当上缴财政,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城市绿化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设计达不到标准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中应当包括绿化建设费,比例应占基建总投资的百分之三(不包括设备购置费)。绿化用地的征收与建设用地征收同步进行。

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承担城市绿化工程的单位不得违反资质标准承揽工程的设计、施工。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化工程进行核实。附属绿化工程不符合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核实文件。

第二十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建设应体现地方特色,选用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种类,注重植物生态习性、种植形式和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屋顶和桥体等绿化条件,大力发展立体绿化。

城市公园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二十一条 铺设通讯电缆、输电、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线设施,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定保护和恢复措施。

第三章 花草树木权益的享有

第二十二条 保护花草树木所有者和承包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公民义务植树所种植的花草树木属国家所有;

(二)单位及个人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的花草树木属该单位或个人所有;

(三)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承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种植的花草树木,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归单位或个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绿地权属发生争议,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绿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处置有争议的林木、绿地和绿化设施。

第四章 绿地管理与保护

第二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及现有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建设单位应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易地建设大于原面积的绿化用地后,方可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规定缴纳绿化建设补偿费。占用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恢复城市绿地并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查验、确认。对城市绿地及其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迁移树木的,应当迁移至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迁移未成活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建设补偿费。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当在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补栽同类树木,补植树木的胸径不得小于五厘米,补植树木胸径面积之和为砍伐树木胸径面积之和的二至十倍;无法补栽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建设补偿费。

第二十八条 城市绿地的管理与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附属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其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

(五)铁路、公路、干渠两侧和水库周围的绿地,由所属单位负责;

(六)单位、个人承包营造的绿地,由承包者负责;

(七)建设工程范围内绿地和树木,在建设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

养护管理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绿地,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养护责任单位。

第二十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地养护技术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施行。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绿地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并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遇大风、暴雨、暴雪等灾害性天气时,应当对树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

树木影响管线安全或妨碍各种公共设施正常使用,需在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兼顾设施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组织修剪。重点地区和主要道路两旁树木和单位管界内的树木需要重修剪的,需在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第三十一条 树木因树龄已达到更新期、自然枯死或者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等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更新时,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要求砍伐更新。

第三十二条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在绿地内焚烧物品,倾倒废水或者有毒有害物质;

(二)在树木上刻字、打钉、搭棚、拴系牲畜、拉绳晒物、架设电线、设置广告牌、标语牌;

(三)在绿地内抛撒、堆放、晾晒物品;

(四)擅自采摘绿地内花果枝叶,损坏植被,硬化或者圈占小区绿地;

(五)在绿地内饲养家畜家禽、耕种;

(六)在绿地内挖沙、取土、采石、筑坟;

(七)擅自在绿地内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停放车辆;

(八)损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坛、坐椅、园灯、建筑小品、供排水等绿化设施;

(九)其他损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做好古树名木的调查、登记、鉴定和建档工作;设立古树名木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养护责任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

第三十四条 征用土地或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保护和避让方案并依法报批后,方可办理征用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采取措施加强保护,因施工导致古树名木损伤或造成死亡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建设单位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建立虫情、病情、疫情测报、防治制度和苗木、种子检疫制度。引进的种子、苗木应当按规定经植物检疫部门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引进、种植。

第三十七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移树木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在指定地点补种移植株数五倍的相同树种树木,并处所迁移树木价值五至十倍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在指定地点补植砍伐株数十倍的相同树种树木,并处所砍伐树木价值十倍的罚款;造成损失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修剪树木,造成损害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树木价值三至五倍的罚款。

擅自修剪导致树木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执行。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占用期满后未按规定期限恢复绿地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完成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按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千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养护责任单位不履行养护责任或者未按照养护技术标准实施养护管理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城市绿化或绿化设施补偿标准三至五倍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抗拒、阻碍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等。

(二)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等圃地。

(三)防护绿地,是指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四)附属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五)其他绿地,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本条例所称绿化设施,是指绿地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的各类构筑物,以及用于绿化养护管理的各种辅助设施。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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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绿化养护管理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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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苗木种植工程,位于该公司办公楼前东侧,是发电公司厂区重要景观之一,具有代表企业形象、文明程度和企业文化的重要标志。该工程占地总面积约为9800m2,绿地改造设计图纸由施工单位按双方确认方案进行,改造主要原则:增加若干乔灌木、草花和麦冬地被等,营造一种亲近舒坦、努力奋发、蓬勃向上的现代企业氛围的环境。施工主要内容为:种植乔灌木、草花和麦冬地被等、改造后一年养护。施工单位:上海植物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总平面图布置图、会议纪要等。 2、施工单位设计的:该工程设计效果图等。 3、现场踏探情况。

4、类似成功工程参考资料。

5、《上海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

6、《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701-20__ J10042-20__)。 7

、有关规程规范和文选资料。二、编制范围:

厂区绿化苗木种植工程的所有项目。三、编制内容

种植乔灌木、草花和麦冬地被等、改造后一年养护等。四、编制目的

1、改造工程的需要:为确保改造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有效地控制成本,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为指导本改造工程顺利地完成,创建优质改造工程奠定基础。

2、监督改造的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技术和工艺、安全和服务应严格遵守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它是检验和监督改造实施过程中标准之一。

第三章施工方案

一、主要工程量

二、施工顺序

现场施工准备→种植乔木→种植灌木→种植草花和麦冬等地被→退场,然后成活期养护→竣工验收→转入日常养护

日常养护时间一年:包括修剪、除杂草清杂物、预防病虫害、施肥等。以上绿化日常养护一般顺序,是以周期性循环地进行,但在实际养护工作中还要根据气候和其他情况的变化,其日常养护顺序应交叉或重叠进行,在冬、夏二季还应做好防冻保暖和防台防汛工作。

三、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要求

(一)、现场施工准备

1.1、考虑到本项目位于厂前区的办公生活区,人员来往频繁,需要注意文明和安全施工,避免土方施工扬尘对办公生活的不利影响,故需要对绿地周围搭设临时彩钢板封闭。封闭方法:沿绿地边缘每2m设1根Φ48×3、长2m的钢管

作竖杆,竖杆锤入地下0.50m,留出地上部分1.50m,固定后安装2根同材料同规格的横杆及1根扫地杆,并根据现场情况设置斜撑;钢管安装固定好后,绑扎彩钢板,高度在2m左右,并在东北角设置一个出入通道,供人员、材料和车辆机械进出。

1.2、植物界的植物种类繁多,但每种植物都有自己特定的特性,了解这样特性对园林施工中的苗木花草种植、养护均有很大的帮助。在种植前根据苗木的各种特性,制定有针对性的种植和养护计划,如对于喜温暖气候、不耐寒的苗木在冬季种植养护时,要注意保暖措施,不适应湿地种植的苗木要注意排水,避免死烂根。

1.3、种植前先对种植土进行测试,确定PH值,再按苗木的不同特征,对种植土壤进行改良。根据本工程所涉及到的苗木和花草,按性状分类,主要分以下几种:

(二)、绿化苗木种植1、栽植前准备

1.1、明确设计意图和施工任务量首先明确以下问题:

工程范围及任务量,工程的施工期限,设计意图,了解施工地段的地上、地下情况,包括:有关部门对地上物的保留和处理要求等;地下管线特别是要了解地下各种电缆及管线情况,以免造成事故,定点放线的依据。一般以施工现场及附近水准点作定点放线的依据。

2、定点放线

定点放线即是在现场测出苗木栽植位置和株行距,由于树木栽植方式各不相同,采用:自然式配置乔、灌木放线法;

对于设计图上无固定点的绿化种植,如灌木丛、树群等可用上述两种方法划出树群树丛的栽植范围,其中每株树木的位置和排列可根据设计要求在所定范围内用目测法进行定点,定点时应注意植株的生态要求并注意自然美观。定好点后,多采用白灰打点可打桩,标明树种,栽植数量(灌木丛树种)、坑径。

3、苗木准备

3.1、苗木的选择,除了根据设计提出对规格和树形的要求外,要注意选择长势健旺、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树形端正、根须发达的苗木;尽量选用在育苗期内经过翻栽,根系集中在树蔸的苗木。苗木选好后,要挂牌或在根基部位划出明显标记,以免挖锚。

3.2、起苗时间和栽植时间最好能紧密配合,做到随起随栽。为了挖掘方便,起苗前1~3天可适当浇水使泥土松软,对起裸根苗来说也便于多带宿土,少伤根系。起苗时,常绿苗应当带有完整的根团土球,土球散落的苗木成活率会降低。土球的大小一般可按树木胸径的10倍左右确定。对于特别难成活的树种要考虑加大土球。土球高度一般可比宽度少5~10cm。一般的落叶树苗也多带有土球,但在秋季起苗移栽时,也可裸根起苗。裸根苗木若运输距离比较远,需要在根蔸里填塞湿草,或在外包塑料薄膜保湿,以免根系失水过多,影响栽植成活率。为了减少树苗水分蒸腾,提高移栽成活率,掘苗后,装车前应进行粗略修剪。

4、挖种植

在栽苗木之前应以所定的灰点为中心沿四周向下挖,种植的大小依土球规格及根系情况而定。带土球的应比土球大16~20cn,栽裸根苗的应保证根系充分舒展,的深度一般比土球高度稍深些(

10~20cm),的形状一般为圆形,但必须保证上下口径大小一致。种植挖好后,可在中填些表土,如果坑内土质差或瓦砾多,则要求清除瓦砾垃圾,最好是更换新土。如果种植土太瘠瘦,就先要在底垫后层基肥。基肥一定要经过充分腐熟的有机肥,如堆肥、厩肥等。基肥上还应当铺一层壤土,厚度5cm以上。

5、定植

5.1、定植前的修剪

在定植前,苗木必须经过修剪,其主要目的是减少水分的散发,保证树势平衡以保证树木成活。修剪时其修剪量依不同树种要求而有所不同,一般对植篱的灌木不多剪,只剪去枯病枝、受伤枝即可。这样可减轻根系负担,维持树木体内水分平衡,也使得树木栽后稳定,不致招风摇动。对于花灌木及生长较慢的树木可进行疏枝,短截去全部叶或部分叶,去除枯病枝、过密枝,对于过长的枝条可剪1/3~1/2。修剪时要注意分枝点的高度。灌木的修剪要保持其自然树形,短截时应保持外低内高。树木定植之前,还应对根系进行适当修剪,主要是将断根、劈裂根、病虫根和过长的根剪去。修剪时剪口应平而光滑,并及时涂抹防腐剂以防过分蒸发、干旱、冻伤及病虫危害。

5.2、定植方法

苗木修剪后即可定植,定植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定植施工的方法是:将苗木的土球或根蔸放入种植穴,使其居中;再将树干立起,扶正,使其保持垂直;然后分层回填种植土,填土后将树根稍向上一提,使根群舒展开,每填一层土

就要用锄把将土插紧实,直到填满坑,并使土面能够盖住树木的根颈部位,初步栽好后还应检查一下树干是否仍保持垂直,树冠有无偏斜;若有所偏斜,就要再加扶正。最后,把余下的土绕根颈一周进行培土,做成环形的拦水围堰。其围堰的直径应略大于种植的直径。堰土要拍压紧实,不能松散。

(三)、苗木的养护措施

1、栽植较大的乔木时,在定植后应支撑,以防浇水后大风吹倒苗木。树木定植后24小时内必须浇外第一遍水,水要浇透,使泥土充分吸收水分,根系与土紧密结合,以利根系发育。树木定植后,每株每次浇水理可参考下表。

2、树木栽植后应时常注意树干四周种植土是否下沉或开裂,如有这种情况应及时加土或平踩实。此外,还应进行及时的中耕,扶直歪斜树木,并进行封堰。封堰时要使泥土略高于地面,要注意防寒。

四、劳动力安排和机械设备配置1劳动力安排

1.1、项目经理:何国芳。 1.2、项目施工员:朱国斌,1.3、项目技术员:朱爱强,1.4、项目安全员:贾连贵,1.5、项目材料员:何国云,

1.6、施工时工作人员:领班1人,绿化工12人,司机1人,水电工1人。 1.7、养护时工作人员:领班1人,绿化工2人。 2 、机械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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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绿化养护管理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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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化工作

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大楼、美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崇州市人民法院的环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绿化养护队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遵守以下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确保住宅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化完好率99%以上,管理处以此指标考核绿化队工作。

2、积极培植各种花卉苗木,满足大楼绿地的补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断学习、研究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品种。

3、根据季节、天气和花卉品种确定浇水量,选用不同淋水工具,种植幼苗孔花壶,中苗用粗孔壶,成苗或草坪用胶管套水龙头。花木、草坪每周淋透土水1次,草坪土壤湿度不低于5厘米。注意节约用水,不用水时关紧水龙头,水龙头坏了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除草及时,保持草坪、花圃清洁。结合除草进行松土、施肥;施肥应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浓度过高造成肥害:

(1)花木每季度除草、松土1次,并结合施肥,视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复合肥2-4两,施后覆土淋水。

(2)草坪经常轧剪,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1次,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施后淋水,或雨后施用。

(3)绿篱在春、秋每月修剪1次,剪后淋水施肥,折合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

5、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不要让其蔓延扩大。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按规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畜花木协管队。在没有掌握适度的花剂浓度之前,要进行小量喷施实验后,再大量施用,既做到除病虫害又保证花木正常生长。

6、台风前对花木要做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干、枝,扶正倒斜的花木。

7、绿化养护要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养成严格按操作规章施工的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使员工成为一专多能的骨干力量。

8、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完后妥善保管,不经管理处主管同意不得外借。

二、绿化管理考评标准

1、草坪

(1)草地无石块、纸屑、垃圾等杂物,维护草地的卫生清洁,保洁达99%以上。

(2)草地不被人践踏,被破坏的能及时补植,草地完整率达98%以上。

(3)清除杂草,草地纯度达95%以上。

(4)适时适当浇水施肥,长势优良,绿地隔离设施完好。

2、修剪

(1)松土、施肥适当,保持花木适当生长量,长势优良,鲜花飘香、绿树成荫。

(2)整形、修剪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造型优美,景观丰富。

(3)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干涂白,防风害、日灼。

3、剪草

(1)严格草地管理,确保草地无石子的条件下剪草。

(2)草保持在6-8厘米高度,适时剪草,修剪平整、美观。

(3)正确并熟练使用园林机械,熟悉草地概况,剪草时避开不协管队的地方,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转。

(4)定期清洁和检修园林机械。

4、植保

(1)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为原则,不污染环境。熟悉相关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条件、发生规律和防治办法。

(3)预防草地病虫害,保持草地嫩绿。

(4)预防乔、灌木病虫害,花木生长健壮,枝叶茂盛,鲜花飘香。

三、绿化单项养护工作标准及检查办法

四、绿化养护标准及操作指南

五、季节性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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