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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办法细则汇编20篇

一个单位的职能活动要想正常开展,后勤部门必须提前安排工作所需的条件和设施,提供后勤服务,这是职能活动正常开展的物质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干部管理办法细则,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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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细则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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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2)摩托车、自行车

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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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

范文类型:办法,细则,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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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第六条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条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

第八条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1、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0元。

2、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50元。

3、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50元。

4、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的,扣责任人500元。

5、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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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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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日常管理

(一) 落实管理责任

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对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按照属地在编千部进行日常管理;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具体指导,支持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包村单位(党组)要落实管理责任,对包村领导于部、驻村工作队长、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觉员千部加强管理指导,主要领导干部要定期走访驻村干部,帮助解决问题。

(二) 健全工作制度

驻县工作大队长要落实月例会、季度汇报、年度述职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长会议。驻村工作队要建立台账制度,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吃住在村,全脱产投入帮扶工作的要求,规范驻村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建立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建立纪律约束制度,促进驻村干部遵规守纪廉政勤政,要防止形式主义,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 加强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在驻村帮扶中练就过硬作风、丰富工作阅历,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在真心实意向人民学习中拓展工作视野、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在倾听人民呼声和虚心接受人民监督中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在服务人民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贵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二、加强考核激励

(一)

加强考核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考核方案。省、市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省、市驻县大队及所驻乡(镇)进行考核。县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考核具体内容上,突出对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群众等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备案。

(二)

表彰激励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派出单位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怀激励,将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结合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千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

(三)

严肃问责对领导不重视、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驻村干部不作为、帮扶成效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群众不满意、不胜任的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要退回原单位,2年内不得提拨使用、评先评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子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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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层干部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5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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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全公司干部管理机制,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协作,廉洁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推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松华机电有限公司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干部管理的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注重实绩、奖罚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合规办事原则;

(六)注重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 干部管理权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管理的干部范围.

公司管理层任命的各级管理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的任免程序.

第七条 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提任干部实行一年期限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由干部主管部门进行跟踪考核,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干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即免去职务,回原岗位工作,也可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第八条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平时考核主要是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干部的有关情况.年度考核一般在年底前后进行.年度考核一般有拟定方案,述职报告,民主测评,面谈,业绩评价等程序.

根据业绩评价,民主测评结果和各方面评价意见,给予相应的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形成考核评价报告及考核评价等次建议,经公司管理层审定,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考核工作由公司干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实行组织考察制度.公司党委根据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考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党委安排组织考察:

(一)对基层领导班子或领导成员有较大反映的;

(二)拟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职调整的;

(三)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人选;

(四)其它需要了解情况的.

第十三条 干部考察的基本程序.

(一)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方案;

(二)发布考察预告;

(三)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

(四)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被考察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五)考察组向干部主管部门汇报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向公司领导报告;

(六)干部主管部门全面综合考察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反馈.

第十四条 考察领导干部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学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十五条 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考察责任制度,绩效评估制度.考察预告制度:考察组提前2-3天通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并在其单位公告考察对象,考察程序,考察方法等. 差额考察制度: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人选,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考察责任制度: 考察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对考察材料负责.绩效评估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和指标体系,突出业绩考核,主要评价指标尽可能量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第五章 干部选拔任用

第十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从近几年改革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选拔干部.提拔担任领导干部的人选应具备《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符合干部

第十七条 完善和推广公推公选.坚持把公推公选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十八条 坚持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领导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重视培养选拔年轻优秀的女干部,并使其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占有一定比例.提任公司中层领导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坚持和完善中青年后备干部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加强培养,始终保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公司中层干部的后备人选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知识素养,较强的工作能力,突出的工作业绩.学历上都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以大学本科为主体;年龄上,正职后备干部在45周岁左右,

以40岁左右为主体,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在40周岁左右,以35岁左右为主体,要有一批3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作为中长期培养对象. 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通过参加脱产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轮岗,到基层挂职,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后备干部的党性修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领导经验,培养其长远眼光和战略思维.组织选拔领导干部,一般应从中层后备干部中产生.

第六章 干部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主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坚持和完善经营者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第二十二条 领导干部应勤勉履职.主动接受组织管理与监督,认真执行干部管理制度:

(一)外出报告制度.公司中层干部除按照公司请假制度请假外,到外出差、培训也应详细上报

(二)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

(三)第二十三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规范管理.实行以下制度:

(一)干部轮训制度,公司中层干部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脱产培训;

(二)岗前培训制度,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要参加培训才能上岗;

(三)审批制度,公司中层干部参加组织推荐的学历教育,各种研修班,需经公司批准;

(四)培训考核制度,干部培训都应通过考核,考核结果列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干部激励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干部激励机制.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诫勉谈话:

(一)公司决定,决议落实不力和不到位的;

(二)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作为或出现明显失误的;

(三)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合格)率低于60%的;

(四)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八条 实行降,免职制度.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组织核实,应降职或免职:

(一)主要工作指标连续两年完不成的或任期主要经营目标未完成的,应予以免职;

(二)弄虚作假,虚报业绩骗取奖励或荣誉,且影响较严重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议的;

(四)经组织考察,确属个人原因,考核中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合格)率连续三年低于60%,给予降职,优秀和称职(合格)率连续三年低于50%或不称职(不合格)票超过1/3的,直接免职;

(五)因工作能力较弱无法履行职责的;

(六)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免职,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实行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和责令辞职.自愿辞职,是指干部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职.自愿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组织批准.

责令辞职,是指组织根据干部任职表现,认定其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辞职干部应严格遵守保密和同业竞争法律规定,如有违反,须赔偿损失.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还应赔偿企业不低于其离职前年收入三倍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 实行干部处分制度.公司管理的干部,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6月*日起实施,本《规定》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原《银宝公司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干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必须具备德、能、勤、绩、廉等特别突出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干部管理,必须符合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持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具有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干部队伍。

第二章 干部聘任

第六条:干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应坚持科学、精干、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

(二)严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局系统各单位必须以公文的形式向局党委提出任免请示。凡基层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委员的改选和增补,须提前一个月上报局党委审批。凡下属副处级单位任免副科级以上干部、科级单位任免股级以上干部,须将干部任免请示连同《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包括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情况)送局人事监察科审核后,报请局党委审批。各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的任免,由局党委负责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由局党委任免的下属单位中层干部,局派出考察组与否视情况而定;其他基层干部的任免,须及时报送局人事监察科备案。

(三)建立干部任免谈话制度

干部职务的任免、调整和退休,按干部管理审批权限讨论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后,组织上要找干部本人谈话。对提拔、调整、交流、轮岗、降职的干部,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着重指出其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其中:系统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由局党委书记或委托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负责谈话;各单位班子成员、副职领导和由局党委任命的中层干部,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或分管副局长负责谈话;其它干部由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责谈话。

二、干部考核管理规定

(一)基层班子成员考核规定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粤纪发[1999]24号文《关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结合进行的通知》,局党委分管领导每年找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话,同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态度;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2、是否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是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持正义、敢干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

3、是否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否有组织协调、领导工作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4、在工作中是否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业务上是否勤于钻研、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讲求实效。

5、是否遵纪守法,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情况如何;八小时以外主要从事何种活动。考核办法采取年终总结方式进行。领导班子成员按责任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评定条件进行个人述职自报等次、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了解考察对象在干部、群众中的威信与形象。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及时加以改正和解决,单位主要领导还要将情况向局党委及时汇报。

(二)中层干部考核规定

每年结合年度考核一起进行岗位任职情况考核,一是考德,主要是考核思想品质;二是考能,主要是考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考勤,主要是考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四是考绩,主要是考工作成绩和工作效率;五是考学习成绩,主要是考核管理、技术和业务学习的情况。单位(科室)分管领导要找每位中层干部进行一次谈话,重点了解干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实行自我考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基层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单位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由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进行民主评议。中层干部考核结果要对其本人通报;对不称职的干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考核结果要与使用、升降、赏罚联系起来。

三、干部纪律管理规定

严明的纪律是贯彻落实组织决议的保证,是维护团结统一的保证,是全系统步调一致地前进的保证。对组织决定的事情,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并在行动上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允许存在自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

(一)重大事项请示制度

局系统各基层单位凡涉及单位人事变更、人员变动、经营方略、公用场地改变使用性质、重大事项的请求汇报等重大问题,应先向局工委汇报,经批准后实施。不允许擅自超级上送请示报告,否则追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

(二)严格干部请假制度

基层单位一把手请假、出差、休假、出省、出国,应事先报局一把手批准;班子其他成员请(休)假、外出,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机关中层干部及基层业务骨干请(休)假、外出报分管领导批准。违反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追究其单位一把手责任;造成影响工作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严格会议考勤制度

严格会议纪律。凡局通知开会,不允许迟到、早退。因工作关系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报经局党委书记批准。开会期间,没重大事情,不允许中途离开。开会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保证会场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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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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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管理,保证企业生产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公司领导干部值班管理,正确、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节假日、特殊时期等值班管理。

3责任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都有参加值班的责任

4程序

4.1管理内容

4.1.1干部值班是指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在节假日、特殊时期或特殊工作状况下的值班工作。

4.1.2人事部是公司干部值班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统一安排值班时间表,注明值班人员联系电话。

4.1.3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克尽责守,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和睡岗,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附件1)。

4.1.4明辨是非,提高警惕,遇到复杂情况,要分清真假正确处理。要仔细巡逻,巡逻次数不得少于4次,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对现行违法分子要敢于和善于斗争。

4.1.5要了解业务,熟悉本公司生产品种和原辅料的基本化学化学性质及处理方法,要了解有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熟悉门窗通道,消防设施和要害及重要部位。

4.1.6外来施工队伍的物品及职员个人购买的旧材料及借物不得拿出公司。值班人员的应严格执行值班时间。

4.1.7要害部位:配电房、锅炉房、危险品仓库(剧毒品仓库)。

4.1.8重要部位:成品(原料)仓库、财务科、冷冻间、精烘包车间、检测中心、办公楼。

4.1.9值班人员要按巡查频次规定,对要害部位和重要部位进行巡查,做好记录。

4.1.10值班干部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问题,并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与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沟通情况。

4.2消防方面

4.2.1熟悉本公司常用消防器材并会正确使用。

4.3突发性事件处理方法

4.3.1火警:首先看清情况后报警,若不能自行扑救,应及时向专业消防队报警,电话:119。

4.3.2治安方面发生问题,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警。

干巷派出所电话:57200110,金山区公安分局:67240800

4.3.3一旦发生重大的突发性事件,除向有关部门报警外,还应向厂部、EHS等部门负责人联系,及时应向总经理迅速报告,并按程序要求迅速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4.4附件

4.4.1行政值班记录

5其他

5.1本制度由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EHS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5.2本制度自20__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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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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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合作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乡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村(社区)干部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执行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4、各村(社区)要随时处理并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矛盾;对消极怠慢,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会议制度

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1、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

2、如遇特殊情况,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应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应向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未经请假,发现一次则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3、参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将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设为振动。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在会场说话、嬉笑、打闹。

三、上班制度

1、严格履行村(社区)干部每日值班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处理好日常事务。

3、乡纪委采取不定期督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

四、值班制度

村(社区)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履行值班职责。为加大_工作和规范农民建房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周六、周日必须安排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值班。乡双休日带班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脱岗、离岗,发现一次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五、请销假制度

1、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有事外出必须向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请假。村(社区)其他干部一天以内必须向村(社区)支部书记请假,二天以内必须向乡分管或挂点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必须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如有村(社区)干部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发现一次扣工资100元、全乡通报批评;发现二次扣工资200元、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发现三次则对其进行停职、停薪待岗处理。

2、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乡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后销假。如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外出活动时,未征得党委、政府同意擅自外出,则对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实行降职和停职处理;情节严重的进行撤职处理。

六、议事制度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1、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社区)建设、民生、公益事业及农民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采取“四议五公开”工作制度。

2、需召开党员、干部、村(社区)民代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七、责任追究制度

在对各村(社区)进行综合考评过程中,把村(社区)干部上班考勤纳入考评内容。对村(社区)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诫勉谈话由乡纪委进行,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自20__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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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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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民主监督,现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或测评村干部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

2、民主评议的内容:

(1)村委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

(2)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村委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4)村委会成员的实际工作成绩。

3、民主评议应当遵守的准则:

(1)评议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有组织地进行;

(2)评议要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

(3)评议要注重干部实绩,抓主要问题;

(4)评议要与干部事的奖惩相结合;

(5)在评议过程中,既要注意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要注意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

4、民主评议村干部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首先村委会成员逐人进行个人述职,其次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最后将评议结果记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存档。

5、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称职的村干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基本称职的予以鞭策,对不称职的予以警告、直至罢免。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应当进行罢免和改选。

6、民主评议小组坚持将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墙上向村民公布、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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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4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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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渔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提前基本实现渔农业和渔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村干部由乡镇(含辖村的街道,下同)党委管理。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的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发扬民主、依法选举的原则。要通过认真贯彻上述原则,实现使一大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目的。

第五条主要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自律;3、工作作风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4、工作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致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

第六条基本条件。1、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下同)一般新任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留任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2、村干部文化程度应达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门以上渔农村实用技术;3、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

第七条选拔渠道。村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因地制宜,采用内选、外引、下派等多种方法,注重从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企业骨干、复退军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中进行选拔。对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以从县(区)、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吸收社会上优秀的党员到村任职。

第八条选拔方式。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经过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并与党内选举和组织任命方式相结合。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__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第九条领导职数。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7人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职,减少领导职数。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十条教育培训重点。着眼于渔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建设,把干部长期受教育、接受群众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渔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为重点,以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职责。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市委党校每年培训一定数量的村主要干部,其余村主要干部由县(区)负责培训,村一般干部由乡镇负责培训,村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由村党支部组织。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党在渔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道德规范、廉政规定等;三是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渔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知识等;四是渔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方法。一是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包括""、专题学习以及干部自学;二是定期培训,村干部每年应轮训一次,每次轮训时间不少于3天,对新任职的村干部,应及时组织上岗培训;三是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参加农广校、农函大、成人高中、党校以及自学考试等学习;四是实践锻炼,有条件的可安排村干部到乡镇或县(区)部门挂职锻炼,或组织村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基地。切实加强县(区)、乡镇党校建设,逐步改善教育培训设施,认真落实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乡镇党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基地,师资力量做到专兼结合、以兼为主,培训教材以中央、省委统编教材为主,也可选用切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辅助教材。各地还可以建立一些高质量的示范村、示范点,作为村干部学习和实践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党在渔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2、坚持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渔农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渔农业增效、渔农民增收的情况;4、加强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5、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实行集体领导的情况;6、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情况。各地要根据实际,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六条考核方法。对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一次届末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岗位目标的制定应结合村级发展目标和干部岗位职责,一年一定,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民主评议应坚持上下结合,综合评价。村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接受党员群众的测评;乡镇领导及其中层干部应对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现作出总体评价。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工作评定等次,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对优秀的村干部,应给予一定奖励,或予以提拔重用,其中特别优秀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政策,录用为基层公务员;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应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

第五章监督约束

第十八条村务决策程序。建立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议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应提请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盖章的,须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第十九条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村务公开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村务民主听证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听证会由村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向群众报告前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重大实事项目和相关政策的实施等情况,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诉求。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众反馈。

第二十一条村级财务管理。大力推行村级会计业务委托制,严格把握会计审核关。有条件的乡镇可建立结算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电算化管理。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每年确定一批经济总量大、财务收支频繁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对所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进行审计,并及时做好村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审计结果都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制度。乡镇党政领导都应有联系村,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谈话两次,其他村干部谈话一次。对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乡镇党委应及时提醒、及早解决。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第六章报酬待遇

第二十三条固定补贴标准。村干部固定补贴的确定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固定补贴应与干部的工作实绩紧密挂钩,做到能高能低。固定补贴包括每月基本补贴、年度考核补贴、各种奖金和通讯费补助等几个部分,总额要适度,在保证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拉开差距。村主要干部全年固定补贴总额应不低于上年本村渔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递减。具体数额由乡镇党委、政府每年根据各行政村情况划分档次,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村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固定补贴人数。每个行政村享受固定补贴的人数控制在2-4人,最多不超过5人。享受固定补贴的村干部应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具体人数根据各村人口数量、地域分布、主要产业和经济发展情况,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第二十五条误工补贴额度。对参加临时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根据其误工天数、工作强度、工作效果等情况,拟定补贴额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发放。

第二十六条补贴资金来源。村干部的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原则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对一些集体经济薄弱、干部补贴难落实的村,由乡镇政府负责补助;乡镇财政困难的,由县(区)负责补助。

第二十七条养老保险办法。逐步统一村主要干部的养老保险办法,提高养老保险标准,真正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职期间的保险费继续由市、县(区)、乡镇、村分别补助一部分,村干部个人承担一部分。村主要干部离职后保险费原则上由本人全额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考虑其他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的医疗保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完善具体投保办法。

第七章后备干部

第二十八条数量和质量。每个村至少应有两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的主要标准可参照现职村干部,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

第二十九条选拔和管理。村级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乡镇党委审定。乡镇党委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察了解,及时调整充实。

第三十条培训和锻炼。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应纳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有条件的应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或有计划地选送后备干部到中高等院校进修深造。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第三十一条后备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现缺额时,原则上应从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县(区)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__市委组织部、__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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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2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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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隆化县村干部绩效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村干部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扬民主、依法选举原则。要通过贯彻上述原则,让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农村建设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村干部必须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二、考勤、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严格落实每月20天工作制,考勤由村书记负责登记,每月考勤表上报镇组宣部,每季度进行汇总,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50元,对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0元。如果被县级以上查岗发现空岗现象的予以双倍扣除。

在正常工作日期间,各村要统筹安排好值班干部,每天至少要保证1名村干部值班办公,值班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夏季下午原则延后半小时)。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将值班表上交到党建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缺岗漏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其他干部代为值班。值班地点必须在村委会办公室,严禁在家值班,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日志》,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镇里汇报。未值班的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

三、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级干部与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安全事故、重大_、治安事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村干部要随时处理解决群众来访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随到随办,立即解决,不推诿扯皮,不得造成越级上访。如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众事件,应第一时间向镇分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化解稳控妥善处置。出现越级上访,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凡属两委会研究决定的事,任何个人无权改变,确有不妥的,必须经村两委复议。

6、村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情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四议两公开,不得假公济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级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村干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酗酒,不得酒后驾驶。村干部不得参与赌博,不提供赌博场所。

9、村干部不得在公开场合发布妄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诋毁干部形象的言论。对上级领导、干部如有意见建议,可当面或来信向上反映,绝不允许粗鲁顶撞,阳奉阴违。如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0、镇召集的会议,应提早10分钟到场。因故确需请假的,向分管领导或者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他村干部参会。替会人员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请假人。

四、议事制度

1、村务工作议事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务工作议事会议每周不少于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2、村务工作议事会议由村书记召集,村书记不在时,由村书记委托其他村干部召集。

3、村务工作议事会议内容主要是:部署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布置的重点项目及各项工作任务;研究本村党建、经济、社会发展、农房管控、土地管理、矛盾纠纷等日常事务;本村建设的规划、村民建房、建设用地安排;扶贫脱贫的落实;村级资金调配和使用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

4、村务工作议事要求:每次村务工作议事时村两委干部必须自觉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召集人同意;每次议事都要有议事结论并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议事事项要征求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意见或邀请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参加,并按有关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经村务议事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必须按照会议讨论结果实施,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五、请销假制度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职干部,必须持有病例和书面请假条,一周以上的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职领导审批。病假期满,经确诊确需继续休息的,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2、事假:村干部因私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天以内的,向村书记请假,2天以上的书面报镇分管领导审批。

3、村干部因公外出2天以内的,向村书记请假。2天以上的,书面报告镇分管领导批准,如途中因事不能及时返回,必须电话报告镇主要领导,并按时销假。

4、假期结束,必须按时或提前向批假人报道销假。否则,超期部分作旷工处理。

六、约束退出机制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村干部应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直至责令辞职:

1、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或不能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的;

2、无正当理由,村干部竞职承诺不能按时兑现,或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率达到50%及以上的;

3、违规决策、管理或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村集体经济较大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4、因违法违纪违规,情节严重,被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查处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村党总支部(党支部)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的或不执行村党组织、村委会分配工作任务的;

6、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集体承包款、不履行村民义务或违反村规民约的,负面影响较大的;

7、接受上级镇党委、镇纪委问责、处理,在影响期限内未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

8、身体状况不佳,不能胜任工作的;

9、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的;

10、连续两次以上,被县级以上督查组通报空岗现象的。

九、附则

1、本办法由汤头沟镇党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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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

范文类型:办法,细则,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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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票领购、保管

1、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部保险柜。

3、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4、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5、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6、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7、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8、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9、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三条: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项目填写齐全。

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4、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7、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规定如下: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第五条: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做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公司。将该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作废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公司,作为公司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

3、公司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要装订成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第六条: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

第七条: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第八条:对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第九条: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条:不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对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发现,必须规定及时上报当地税务机关。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按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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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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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汇报、衔接、安排相关工作,分析、研究阶段性矛盾纠纷,通报有关状况,促进工作落实。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九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务必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进行决策,若不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引发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情访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社的群众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十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稳定职责机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因职责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第十三条: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镇村干部潜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村社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因作风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员相互制肘,群众威信不高,维护稳定措施不落实的村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停职、免职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和原则办理。村社财务严格按照村帐镇管的规定执行,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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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2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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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__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__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__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__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x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

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中层干部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层管理干部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③、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中层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主管或总经理提出咨询,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中层干部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中层干部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中层干部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中层干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中层干部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七、中层干部必须服从上级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公司指挥,予以协助;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中层干部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九、公司内中层干部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信息户或司机的请吃喝等贿赂,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不准向司机、信息户及下属员工索拿卡要。

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中层干部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中层干部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干部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干部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干部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中层干部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

6、上班及代表公司出席公共场所、业务洽谈等场合时应穿工装。

第三条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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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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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科技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大力增强高等学校原始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加大“人才强校”工程建设力度,本着“整合资源,突出支持重点;规范管理,减少交叉重复;提高效益,强化学校配套;明确任务,加强绩效评价”的原则,整合原有“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为规范和加强计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我省有关科技和人才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旨在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第四条 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归口负责“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实施的日常工作。省教育厅社政处归口负责本计划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支持规划、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自2008年起到2012止,五年内支持26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200项,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60项),其中,省教育厅直供高校18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150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30项),非直供高校8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50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30项)。本计划按分步实施。

第六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第七条 支持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章 申请与推荐

第八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限以当正式通知为准。

第九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根据我省高等学校的科技水平核定申报名额。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第十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领域分为: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20.人文社会科学。

第十一条 申请者须按申报通知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第四章 评审与批准

第十三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评审机构是“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术威望高、造诣深、作风公正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以邀请部分专家参加专业评审组的评审工作。按照申报领域不同,评审办公室分别设在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和社政处。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1.评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人选;

2.参与对入选者所取得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议;

3.研究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中的重大问题。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学科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人。

学科组的职责是:

1.评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计划资助候选人;

2.参与对获资助者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所取得的研究成绩的评议。第十五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评审程序为形式审查、学科组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公示、批准。

第十六条 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学科组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支持范围;

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5.经费预算不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 学科组评审实行会议评审方式。每位被评审者须由两位以上学科组成员负责主审,学科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建议支持的候选人,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建议资助候选人与规定指标之比不超过1.5∶1,且必须获学科组成员到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方为有效。学科组评审结果汇总后,由主审人填写评审意见,组长签名。

第十八条 评审办公室对各学科组推荐资助的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实行会议评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到会,评审结果方为有效。评审委员会评审时,资助候选人须到会答辩。评审委员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第十九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由评委会办公室通过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为公示期。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省教育厅领导审定。

第五章 支持措施

第二十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期限为2—3年。按照财政隶属关系,对省教育厅经费直供高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其他高校的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统筹解决。

第二十一条 支持强度:自然科学领域单项资助经费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为每人20万元,第二档为每人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单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资助经费列入当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

第二十二条 为增强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导向作用,提高计划效益,省教育厅经费直供高校应按不低于1:1比例资助。

对于资助经费不能落实的高校,省教育厅不予支持,同时取消其下推荐资格。

第二十三条 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省教育厅将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选派计划中,每年择优资助10名左右赴国外高水平大学从事合作研究。

第六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落实申请书所列的科研用房、设备、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条件,支持并督促入选者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间每年须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12月1日前向评审办公室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 在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期结束的下一4月1日前,入选者要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第二十七条 入选者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据实列支,专款专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的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主要用途为:科研业务费和项目管理费、图书仪器设备的购置、科研材料费、协作费、成果鉴定费及其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费用。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由有关高等学校单独编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经费决算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

第二十八条 凡在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下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论著以及成果鉴定时,必须作为第一单位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英文为:sponsored by program for science&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in universities of henan province,英文缩写为“hastit”)。

第二十九条 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岗位的入选者,或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入选者,所在高等学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教育厅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

第三十条 因故中止、撤销资助的,入选者必须及时撰写阶段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省教育厅。

第三十一条 有关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大力支持其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有关评审工作的实施细则应于当年评审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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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细则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新人,猎头,全文共 4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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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是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省科协《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宗旨是:贯彻国家、省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通过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

第三条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在豫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制约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以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问题。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两部分:

1.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以选拔、培养和引进杰出人才为目标,通过对在豫工作的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人才的支持,形成一支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被业内广泛认可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实现到2020年培养出600名左右覆盖各行各业杰出人才的目标。

2.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以选拔、培养和引进杰出青年人才(后备科技领军人才)为目标,加大人才梯队的培养力度,促进我省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创新型人才。重点支持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实现到2020年培养1000名左右杰出青年人才的目标。

第四条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第五条 由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专家组成科技创新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六条 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 申请者条件

第七条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术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省外人员与河南省境内的聘用单位签定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该计划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二)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没有博士学位的,但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也可以申报。

(三)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第九条 除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豫工作或被在豫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我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优秀专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二)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第三章 申请与推荐

第十条 要充分发挥“人才培养联合基金”(我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作用。在“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实施期间,科技创新杰出青年培养方向侧重应用研究与产业开发。

第十一条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限以当正式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申请者须按申报通知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并提交有关附件材料,通过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只能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和推荐部门应对申请者严格按规定条件择优遴选,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 评审与批准

第十四条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计划评审委员会负责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的评审。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1.评审计划资助的人选;

2.参与对获资助者所取得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议;

3.研究计划资助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并实行评审组长负责制。评审组设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组员可根据专业需要,吸纳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专家参与。

评审组的职责是:

1.评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资助候选人;

2.参与对获资助者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所取得的研究成绩的评议。

第十六条 评审程序为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批准。

第十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者,针对其成果、论文、专利等已知情况,提出申请人自身条件初步排序意见。在形式审查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通过: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资助范围;

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5.经费预算不符合规定;

6.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已获得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

7.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者。

第十八条 专业组评审。每位被评审者须从自身条件和项目水平两个方面接受评审。自身条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初步意见,专业评审组进行审核。项目水平由专业评审组提出意见。专业评审组综合被评审人自身条件和项目水平两方面排序的情况(各占50%比重),确定被评审人的综合排序,按照资助候选人与规定指标之比1.5:1的比例,提出建议资助的候选人,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时对条件相近者应适当考虑学科的合理布局。专业组评审结果汇总后,填写评审意见,组长签名。

第十九条 评委会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专业评审组推荐资助的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实行会议评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到会,评审结果方为有效。评审委员会评审时,资助候选人需到会答辩。评审委员会实行投票表决制,依据各专业组评审结果及现场答辩情况,按规定指标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十条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为公示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获资助者名单。

第五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获得者、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获得者,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获资助者于资助计划实施开始,每半年报送一次进展情况。按时认真填写《进展报告》,一式两份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情况随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 获资助者所在部门和单位应认真落实申请书所列的科研用房、设备、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条件,支持并督促获资助者认真进行研究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获资助者应认真撰写《验收报告》,并附主要论文、专著、研究成果以及获科技奖励、应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审核评议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验收。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一)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严重不真实;

(三)擅自修改计划任务的总体目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四)超过计划任务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报告的。

验收组提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批复。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获资助者接到通知半年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文件资料后,可重新提出验收申请,若未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改进或补充材料,视为不通过验收。

第二十四条 获资助者发表、出版与计划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应标注“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字样,英文为“plan for scientific innovation talent of henan province”。

第二十五条 获资助不得擅自变更研究内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经批准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第二十六条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获资助者不得替换。连续一年以上出国、调离本科研岗位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获资助者无法继续进行研究工作时,获资助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中止资助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核准后中止资助,并向领导小组通报。

第二十七条 获资助者如有违反道德规范,或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或触犯刑律,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后,撤销其资助,并向领导小组通报。

第二十八条 因故中止、撤销资助的,获资助者必须及时撰写阶段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河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8年8月27日发布的《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豫科„2008‟10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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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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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班级管理,促进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班干部管理和服务同学们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班干部是联系院系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系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学生工作的开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班主任(辅导员)要重视学生班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班干部管理,提高班干部素质,在班级管理上实行班委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同学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班干部必须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群众,更不允许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班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同学的表率;以身作则,踏实工作,在同学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职责

班委会负责组织全班学生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院系工作计划实施各项活动,组织和建设好班集体,使全班同学成为合格的大学生。

班委会成员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经班主任/辅导员审议当选。班委会每学年改选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从院系的领导,服从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管理,协助该部门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班委会干部设置主要有以下职务:班长(男女各一名)、团支书、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记录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班长职责

1、主持班委会的工作并对班级工作负总责。

2、协调班委团支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委员的积极性,支持各委员独立开展工作。

3、有权召集班委会成员,定期主持召开班委会,研究班内工作和安排、布置各项任务。

4、传达上级的各项任务,如实向上级反映班内学生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发挥好桥梁作用。

5、主持召开班会,做好会议记录。

6、做好班级各项工作的计划与总结工作。

7、服从学生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生会开展相应的学生工作和活动。

二、学习委员职责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状况,积极创造条件,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2、积极与任课教师联系,解决同学学习上存在的各种问题。

3、督促全体同学,独立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

4、适时主持班级学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并能帮助学习差的同学,搞好学习。

5、安排落实本班学习兴趣小组的活动,并检查小组的活动效果。

6、服从学生会学习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协助学习部组织开展学院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如:奖学金的评定、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会等。

三、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经费管理。

2、负责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生活状况,并负责及时将情况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协助做好班级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对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帮助。

3、协助学生会做好寝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协助学生会为校、院重要集会、大型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四、劳动委员职责

1、负责班级劳动卫生和必修劳动卫生课的组织安排。

2、积极带领各寝室开展卫生扫除工作,组织、落实、监督寝室卫生的管理工作和相关的检查评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寝室卫生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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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

范文类型:办法,细则,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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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机关稽核的依据,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加强财务监督。

第1条

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核业务部门提供的开票明细,认真核对所开据商品的规格、品种、数量要与结算系统中的销售合同信息核对是否相符。审核购货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情况下,才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2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要求: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第3条

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一定要核对销货收款情况,没收到货款情况下一搬不给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4条

销售成本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销售货款没收到情况下,需要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有相关领导批准。

第5条

开据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签收取走,并让其及时邮寄给客户,以免因超过抵扣期限,造成客户不能抵扣发票作废。

第6条

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真审核,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号、发票号等相关信息,确定发票符合规定,可以抵扣,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让其尽快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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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2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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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干事、服务氛围,结合思延镇各村的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加强村干部的日常政治业务学习,村干部必须按要求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一次扣 50 元,缺席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2、鼓励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未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干部必须通过继续教育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对通过继续教育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凭学历证书领取。

3、各村定期组织两委干部、公共服务人员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得少于1

次,坚持每月1次的两委干部定期学习制度,要有学习记录,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缺席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元。

二、会议及请销假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有事必须按要求和规定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会人员在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后要组织传达好相关会议,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按规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每季度1次、支委会每月1次、党小组长会每月1-2次、每季度上党课1次),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被抽查到未按规定召开会议和做好会议记录的,一次扣100元。

3、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时间因公因私外出一天以上的,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村支书、主任向党务书记、镇长或党委书记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部书记请假,并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同时,须指定其他干部负责工作,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4、病假、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无故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坐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坐班时间表,村干部、公共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坐值班制度,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必须在村民活动中心办公。

2、坐班人员必须按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村书记、村主任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各村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镇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报告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3、坐班人员如遇外出办事等工作原因离开,须在外出告知栏进行登记。登记时要注明姓名、时间、去向、联系电话。坐班人员在办完事项后应及时返回并修改外出告知栏内容,以备后查。

4、若坐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出未登记去向,查到一次扣除坐班工资50元,如被县级以上部门查处,一次性扣除全年绩效奖,并要求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检讨,村临时人员将责令被辞退。

5、国家法定假日要求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镇纪委检查到有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元。

四、财务管理制度

1、村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的监督。

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

3、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不得私设“小金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的,一经发现予以全部没收,并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4、村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

5、村级财务开支年初应制定好收支计划,严格执行《村组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本村报账员和镇核算中心有权退回。

6、村级财务报账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金存款日记账,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的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村务公开。

五、述职述廉和民主考评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一年一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年底,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具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__等参加。

2、年终的考评程序要依照村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参评人员测评、评议和质询的程序进行,评议结果由镇党委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3、对评议出产生的优秀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将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

4、村班子成员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班子成员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应由本人在事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镇党委,其他重大事项应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镇党委报告。

六、“三务”公开制度

1、村“三务”公开是指党务、村务、财务,具体公开的内容有: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征(租)用土地、财务收支、__、民政救助和奖励扶助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等。此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的程序进行。

3、村“三务”公开内容更新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5日,村里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主要工程视进程情况及时公布。

4、村“三务”公开除采用公开栏、张贴公告形式外,也可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对于不按要求公开或未按时公开的,被抽查到一次扣村年终考核绩效奖500元。

5、每次村务公开后,村干部要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经过议事会讨论后予以纠正,纠正后再公开。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予以记录,经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归入档案。

七、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

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2、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务谋取非法利益;

4、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6、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7、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8、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__对象违反__政策;

9、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0、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八、凡违反制度以督查部门提供的名单为依据,镇财政所负责执行资金的奖励、扣除和管理。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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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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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__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__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__、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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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细则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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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好本小区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顺畅、安全通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凡在小区进出或停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和指挥,按指定或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小区内秩序。

一、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必须持有ic智能通行卡,实行一车一卡制。此卡仅限本小区居民或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通行卡应放置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处,以便闸机自动辩论及管理人员检查。如ic智能通行卡遗失,应立即向物业公司申报,并到物业公司办理补卡手续。

二、通行卡仅提供给在本小区内居住或购买车库、指定或规定车位的业主出入使用。符合条件的业主可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填写车辆及车位信息登记表并缴纳押金等费用后方可领取通行卡。

三、道闸为一车一杆式,不得强行闯闸。车辆进入小区时须减速慢行,避让行人,不得逆向行驶。进入小区后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文明停车,有车库或车位的业主须将车停放到位,不得占道停车,禁止乱停乱靠,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四、外来车辆及走亲访友车辆需登记并经允许后,方可临时进入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进入后应有序停放。进入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须及时离开。原则上禁止出租车入内,如遇有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或携带过重物品的,警卫执勤人员视情况可予以临时放行。

五、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小区,货车严禁停放。

六、小区车辆管理仅向业主提供车位的管理服务,不为所停车辆承担任何损伤、损毁及遗失之保管责任。

七、警卫人员须按照以上规定认真执行,维护好车辆秩序,不得善自放外来车辆进入。

八、以上规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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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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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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