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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生育【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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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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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利国利民,是我国家喻户晓的一项国策,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在即将送走忙碌的20xx年,如何将20xx年厚镇乡的计生工作在干得更精彩,更有滋有味,是需要深入思考的。在回顾与总结了20xx年的计生工作以后,我们对20xx年乡计生工作的工作思路作了以下的总结: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计生专干、中心户长、信息员、计生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力度,提高管理和计生工作能力,做到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使计生服务工作能真正让村民满意。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国情、国策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开展多样性宣传活动,乡、村二级联动,计划生育宣传员送资料*上门、计生宣传栏及时更新以便群众获取信息。继续开展婚育文化陈地建设,在村民中普及“婚育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知识”教育,营造宣传教育大环境,使广大农民群众科学了解计生保健知识,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也使育龄人群提高生育保健意识。深化政策服务,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大力提高计生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孕前管理,全力抓好一年三次的“双查”服务和四术及遗留扫尾工作,全面落实包片领导、干部责任制和村党员干部、村计生管理员、流动协管员的工作责任。加大对外出流动人口寄回的“双查”单的核查力度。要切实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要对计划怀孕对象做到早发现、*早落实,确保补救措施落实。要高度重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二胎生育全过程的服务与管理。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动态掌握外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去向,积极联系现居地政府,做好委托管理和双向服务工作,杜绝管理漏洞。

(四)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计生执法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升我乡人口计生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对象,及时调查取证,发现一例,征收一例,并尽快足额征收到位。强化社会制约和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计生工作者的素质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认真抓好村级计生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抓好计生干部的计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国策意识和业务水平。在搞好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加强计生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忠于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精神,树立计划生育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在新的一年里,我乡计生服务站将扩大工作思路,提高全乡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尺子,要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以广大育龄群众的切实需要为出发点,以人为本地搞好计划生育工作,为20xx年的计生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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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计划生育经典标语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提示标语,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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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小康建设强国富家。

(三)出生缺陷干预好,帮你生个好宝宝。

(四)出生性别源于自然,人为选择有害社会。

(五)自然和谐创造美丽世界,性别平衡构建幸福家庭。

(六)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七)外出务工莫忘计生,小康生活一路同行。

(八)婚育新风进万家,文明幸福你我他。

(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好,政府为你来养老。

(十)违法生育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十一)少生快富除穷根,共建和谐新农村。

(十二)家富国富天下富,少生优生是出路。

(十三)村居守信,群众诚信,构建和谐计生。

(十四)遵守计生村规民约,做诚信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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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全文共 9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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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

为了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xx年重新修正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根据20xx年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和户籍在本自治区而居住在自治区外的公民,以及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法治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宣传的义务。

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障措施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资金,用于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有关政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信息资源研究和开发利用,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落实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根据辖区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具体做好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专人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任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并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人口总数,实行同服务、同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六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

(一)原州区、海原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以下统称山区八县)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

(二)育有两个子女,经鉴定有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第十八条 山区八县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或者有组织地移民搬迁到自治区区域内的其他县(市、区)的,自户籍变更之日起三年内执行原户籍地的生育规定。

第十九条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

(一)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再婚后生育一个的;

(二)再婚前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两个的。

第二十条 夫妻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双方户籍所在地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一条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生育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当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再婚的、收养子女的应当加持离婚证、收养登记证原件到一方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自接到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依法鉴定的,审核时间从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婚育信息需跨省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二十日。

经批准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因户籍或者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除已经怀孕的以外,批准生育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撤回批准再生育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再生育:

(一)提供虚假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的;

(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遗弃子女的;

(四)将子女送养的;

(五)自称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六)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的;

(七)不得批准再生育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条例规定,需要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报设区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该鉴定为终局鉴定。

第四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下列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一)实行婚检补助制度,加强婚育咨询指导;

(二)建立健全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制度,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实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贴制度,促进住院分娩;

(四)宣传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精神抚慰、再生育咨询、诊疗等生育关怀服务;

(六)指导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

第二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统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计划生育临床技术服务的人员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保障受术者安全。

禁止任何未取得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八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将其管理、使用的超声波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设备的目录,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超声技术检查、染色体检测、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制度,定期向主管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他人做假节育手术或者非法摘取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

第三十条 符合生育规定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二)孕情、宫内节育器安全情况监测;

(三)人工流产、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输卵(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六)经批准施行的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农村育龄夫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开支标准和列支方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城镇育龄夫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当地财政负担。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公示免费技术服务项目。

第三十一条国家免费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免费避孕药具的供应、发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禁止倒卖、变卖、销售国家提供的免费避孕药具。

第三十二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的销售、使用活动以及其他计划生育药具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制度。

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销售给未获得相应资质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十三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提倡已生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第三十四条 采取永久性节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经双方申请,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免费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患有不孕(育)症的夫妻选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查验受术者的结婚证、不孕(育)症诊断证明、生育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五条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诊断,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确实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的,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第三十六条 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的鉴定,确属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应当给予及时治疗,医疗费用由原实施节育手术的单位承担。治疗期间,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照发,其他人员生活确有困难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经济补助。

因施行节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优待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第三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

(一)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发到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发放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三)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以下优待:

(一)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六十周岁以后,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直至亡故。

(二)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及其他优待。

(三)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少生快富”工程户和计划生育纯女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高个人补助标准。

(四)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发放救济金,按户分配、发放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计划生育纯女户应当以高出户均标准的百分之二十分配、发放;按人分配、发放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计划生育纯女户增加一个人份。

(五)审批宅基地、调整土地时,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计划生育纯女户给予优先照顾。

(六)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安排扶贫项目,优先提供扶贫资金、物资,优先安排从事第二、三产业工作。

(七)农牧、林业、水利、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八)享受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第四十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子女死亡或者残疾(残疾达到三级以上),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第四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继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按照下列规定列支或者开支:

(一)企业单位从管理费中开支;

(二)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三)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或者农村居民,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自治区、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分担比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第四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双方都是职工的,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或者农村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职工一方所在单位和财政部门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第四十三条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施行永久性节育手术的,凭施术单位证明,享受适当的营养补助,所需经费按照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负担方式处理。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凭施术单位证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休假,工资、奖金照发;其中施行永久性节育手术的,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营养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应当收回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第六章 监督措施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考核所属工作部门、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定期报告本部门或者本行政区域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

凡未完成本级政府年度人口控制指标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一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先授奖、晋升职务。

第四十六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有关证明、资料、记录,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责令停止并改正相关违法行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七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管,完善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为的查处,公开对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

第四十九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其办公场所公开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办事程序等,方便公民和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公开再生育审批、奖励扶助、超生处理等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有权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以当地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当地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征收二至六倍的社会抚养费;

(二)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非婚生育子女,按照本条(一)项、(二)项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违法收养子女的,按照本条(一)项、(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三条 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接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时限,自作出准予分期缴纳的决定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子女的,除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属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享受的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

(三)属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优待,已经享受奖励扶助金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追回;

(四)怀孕期、分娩期一切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自理,产后休息期间扣发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十五条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的夫妻,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符合生育第三个子女条件而未办理再生育申请手续的夫妻,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申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摘取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或者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四)未依法取得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第五十七条 非法倒卖、变卖、销售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所得在二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千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撤销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六十条 隐瞒、谎报本人生育情况或者容留、包庇他人违反生育规定怀孕或者生育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殴打、伤害、侮辱、诽谤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工作人员财物的;

(二)歧视、虐待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和生女婴的妇女的;

(三)有其他妨碍、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行为的。

第六十二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索取、收受贿赂的;

(三)未按规定发放计划生育证明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奖励扶助资金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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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教师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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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活动,主动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确保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晚婚率达到100﹪,晚育率达到100﹪。环孕检到位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达100%。

3、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

4、已生育子女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女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都要参加环孕检工作。

5、教师生育孩子后,要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

6、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向学校登记报告。

7、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和其他教职工一律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8、坚持一票否决,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评模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9、本责任书一试两份,学校一份,教师一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负责人(签字): 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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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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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在段党总支的领导下和局计生办的支持下,我们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做到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使段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健康发展的同时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本年度计划生育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年来,我段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段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成立了以段领导为主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做到有研究、有布置、有学习、有检查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时,我段还开设了计划生育宣传讲座,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的基础知识,即丰富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方面的知识,又强化了职工计划生育的意识。我段现有育龄妇女26人,未婚人数2人,都实行晚婚晚育,为了更广泛的吸取知识、积极工作,她们一再推迟生育时间,今年来我段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

段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在提高广大职工计划生育工作意识的同时,认真检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健全公路段的计划生育档案,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我们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职工2次环孕检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病情进行治疗。

2、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体检,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管理。

3、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

4、及时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调查流动人口的孕检情况,每月上报。及时做好计划生育的信息反馈工作。特别对桥西培训中心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进行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严把外来人口验证关。

5、认真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及使用药具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发现运用药具的不适应症,并督促其经常到医院检查。

6、利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基础知识宣传活动和有益妇女身心健康的多种娱乐活动,既陶冶了广大妇女情操,又开阔了视野。

回顾一年来的计生工作,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不断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不留死角,把我段的计生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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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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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201x年5月在定南乡人民政府担任计生办负责人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比较圆满和创造性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组织协调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了新党章、党的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及实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做好乡党委和政府的计生“明白参谋”。

二、踏实苦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担任负责人两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当好党委、政府的明白参谋

1、积极为乡党委、政府拟定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草案;

2、定期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主要做到:一是做好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验收;三是帮助有困难的同志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目标。

(三)在工作业务上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与县计生局的业务指导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与乡直属部门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与县挂乡单位的关系。

(四)开拓思路,争当典型

1、20xx年4月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黔南州计生妇幼保健工作现场会在我乡成功举办,有力推动了我乡计生工作跃上新台阶;

2、20xx年5月成功组织了贵定县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现场会;

3、在计生档案资料的管理、“村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协会等工作的探索中走在了全县前列,得到州、县计生局的肯定并被列为其他乡镇参观学习的示范点。

三、取得的工作成绩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全乡人口、经济、环境和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组织和创造性开展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20xx年度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二)20xx年度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三)20xx年获得贵定县委授予“优秀员”称号;(四)20xx年年终考核为优秀;(五)20xx年度乡计生工作圆满通过省、州、县的三级考核。

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工作中,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计生工作“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等要求,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一是正确对待权力,不搞以权谋私。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暗箱操作。二是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来客接待等方面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几年来没有公车私用,没有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日渐成熟,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需再加强;其次,在工作中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少,自己判断较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做一名优秀称职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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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内容 计划生育简讯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新闻广播,适用行业岗位:政务,全文共 1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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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向你们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广大群众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发展成果,进一步转变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各级政府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奖励优惠政策。现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优惠政策宣传到每一个村(居)家庭,便于你们了解掌握。

一、对独生子女领证家庭的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xx年1月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6周岁止,每月发给3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按年度发放。

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扶”)

奖励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年满55周岁的农村夫妇双方或农村户口的一方,独男户或两女户每人每年1080元,独女户1320元。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简称“特扶”)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给予补助,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3660元给予补助。

四、长效节育奖励制度

20xx年统计年度以来上环每例奖励200元,政策外怀孕两产每例奖励400元;

20xx年统计年度以来,政策内生育二女(两女户),夫妻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政策内生育二孩(非两女户),夫妻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奖励600元。

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待政策

农村已落实节育措施的两女户的父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除享受规定的政府补贴外,县财政再给予一定的缴费补助。对选择每年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30元、40元;选择300元、400元、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90元、120元、150元。独生子女领证户除享受规定的政府补贴外,县财政再增加30元/人/年的缴费补贴。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2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5元政府补贴。

六、教育扶助优待政策

农村独女户、两女户女儿当年高考录入国家统招本科院校,享受20xx元一次性奖励。

七、计划生育关怀行动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在子女死亡时,由县人口基金发放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抚慰金。

八、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简称“孕前优生检查”):为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每一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在其计划怀孕前半年内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2、孕期优生健康检查及产后访视: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已婚育妇怀孕期间,为其提供免费孕期检查和产前常规检查,并在怀孕期间定期跟踪访视,在产后7天及28天时上门为产妇提供保健服务。

3、查孕、查环和查治妇科病服务(简称“三查一治”):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孕(一年四次)、查环(一年两次)和查治妇科病(指常见妇科炎症)服务。

4、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和随访服务: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放取环(皮埋)、绝育、政策外怀孕补救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在术后定期跟踪访视。

以上各项奖励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发放形式为一次性发放或每年度兑现一次,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奖励对象“一卡通”存折账户,乡发放告知书通知奖励对象资金发放情况。

我们将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服务,确保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及时、准确兑现到位。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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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计划生育合同一定要签 计划生育合同属于合同法范围嘛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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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塘坪镇 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育龄妇女夫妻:

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法定的义务,为共同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本村《计划生育村民公约》,确保村委会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村民实施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供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通过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婚烟、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开展 教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二) 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宜传活动,普及“五期教育”知识,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三) 对村民结婚、生育、节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情况每月上墙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四) 对纯一女、二女结扎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计划生育优惠卡,并落实有关奖励优惠措施。

(五) 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包括免费查环、查孕、查病。

(六)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非农业户口夫妇和生育第一个孩子是男孩的农村夫妇要领取独生子女证。

(七) 指导帮助村计生协会开展工作,负责搞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和优质服务等活动,为计生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

(八) 按照规定为乙方外出人员的户口迁出迁入时,为其办理有关计划生育交接手续。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遵守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村民公约》,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 提倡晚婚晚育,实行依法生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在90天内首选上环,是男孩的应自觉申办

《独生子女光荣证》。符合法定条件,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间隔期应满4周年以上,并在生育后90天内夫妻一方首选落实结扎。

(三) 身体原因暂不宜上环、结扎,应持的镇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计划外怀孕自觉落实补救措施。

(四) 三天内向村包户干部或计生部门如实申报结婚、生育、节育情况,并提供有关证件(如户口薄、

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节育证明等)复印备案。

(五) 经批准生育,有特殊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要申领计局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未成年子女死亡的应3天内报告。

(六) 自觉参加村组织的委度查环查孕查病活动。 (七) 外出务工时,应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第三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 违反一条第(一)、(二)、(三)项的,乙方有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追究 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违反第一条(四)、(五)、(六)、(七)、(八)项的,乙方有权向镇人民政府及有半部门投诉,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违反第二条第(二)项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外,属非婚生育或末满28周岁不够间隔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婴儿出生之日起4年内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属超生、重婚生育、违法收养的,从婴儿出生或违法收养之日起到小孩14周岁不得享受村民生活费补贴、宅基地分配等及其它福利待遇。

(三) 违反第二条(二)项的,自计划外怀孕之日起至终止妊娠之日止每月处罚违约金400元,终止妊娠后退回违约金的80%。

(四) 违反第二条第(六)项的每缺一次处违约多300元,连续缺四次以上者,要主动配合村对在未查环查孕期间的生育情况调查,在未查实是否隐瞒生育前必顶自愿放弃村生活补贴,并向村委会交违约金1000元。

(五) 违反第二条第(七)项的,从外出之日起至补助之日止不得享受村有关福利待遇。

本全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计生办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夫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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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年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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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我局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为深化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加快推进我区卫生计生事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积极开展访贫问苦、宣传卫生计生惠民政策活动

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在重阳节到来之际,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办公室干部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了离退休老党员,送上节日的问候。慰问组结合慰问活动采取送课上门的办法讲党课,与离退休老党员亲切座谈,对离退休老党员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详细询问了解老同志的身体、生活和思想情况,并积极向其详细介绍目前我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听取了老党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他们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我局支部到石羊塘社区完成群众微心愿,对困难群众共给予了1000元的资金支持。

(二)精心谋划,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和计划,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从严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如,5月4日组织召开全区卫计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动员会暨开展“讲政治

有信念”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使参会党员充分认识到“讲政治、有信念”是合格党员的首要标准和首要前提,深化对“讲政治、有信念”的思想认识,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健康和活力。6月1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开展“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局领导班子、局党总支党员约30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掌握《准则》的深刻内涵,强化意识,牢牢把握党章、党内法规要求,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把“讲规矩、有纪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7月15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xx年版)》及开展“有道德、有品行”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卫生计生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港北组通〔20xx〕37号)要求,我局党支部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了自查,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工作:一是党费的管理工作由党支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二是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及时上缴区机关工委;四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坚持把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登记册、上交党费所有票据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五是实行党费收缴公示,党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定期进行公示。

(五)进一步规范党员队伍管理,注重“严”,严把党员的“入口”关,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今年我局支部共发展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名,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0%,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有较大提升。

(六)党建扶贫方面。一是制定医疗补偿救助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全区123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35个。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制度对全区24174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大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70%,年度封顶线15万元。加大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项目。

二是谋划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区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指定区医院、妇保院、中医院为定点医院,实现医保政策、救助制度“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三是对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实施分类救治,一次性能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安排定点医院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

四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个一”标准化建设,确保区级有3个二级标准医院,每个乡镇有

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

1个政府举办标准化卫生室。加强区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区专项资金优先用于3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业务用房。优先为乡镇卫生院配置数字化x射线成像机(dr)、彩超、救护车等一批基本医疗设备;优先为全区35个贫困村卫生室配备

1 台健康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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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幼儿园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幼儿园,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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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上级部门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制定执法检查规则。结合本镇的实际,积极探索本镇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计划生育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二)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做好依法行政工作。首先是要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以三下乡活动和各种节日开展宣传。二是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三是以抓好计生专干的法制培训,全面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四是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标牌、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的宣传,使计生专干提高执法能力,广大群众明确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一)按照执法权限和范围的规定,严格再生育审批程序,对申请再生育的对象一定按程序作好条件的调查,所需材料的准备并及时报送,对批准的决定,要及时对送达本人并存入档案。

(二)继续加大违法生育的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当年违法生育的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告知处理,处罚文书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备案。

(三)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的五项禁令,严禁违反七不准。

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独生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奖励优惠政策,对独生女户特别困难的要列入重点帮扶,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

(一)每年对新出生的婴儿要宣传、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作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统计工作,保证按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认真学习钻研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好一年一度摸底调查工作。

镇人口计生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行政案件及时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模式,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社区)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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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计划生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人事,全文共 1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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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为主线,结合我校特点,特制订我校20__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同时,根据广大师生实际需求异常是学生群体需求,加强预防艾滋病、青春健康、女性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兑现计生奖励

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开展计生工作,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完善目标职责制,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目标职责书,做到职责到人,目标明确。完成对各二级单位20__年度计生工作的考核工作,对圆满完成计生工作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落实奖励。

(二)完善组织结构,健全制度建设

完善计生组织结构,结合学校实际,拟成立计生委员会,计生协会。进一步修订《江苏师范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拟出台《江苏师大在校学生婚育管理规定》等计生文件。完善教职工生育保险申报制度及相关配套细则,完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制度、单位内部统计与属地年报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各项计生工作供给制度化保障,促使计生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三)开展计生政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邀请相关专家,利用人口计生学校平台,针对二级单位计生联络员开展计生政策知识培训。把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条例》和最新计生政策(尤其是“单独二胎”政策)等资料纳入学习计划。使各联络员及时了解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业务水平。进取参加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开展的各项计生政策、管理服务方面培训交流活动,把握先进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四)规范管理程序、加强日常管理

1、加强育龄职工及其子女档案管理。经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各二级单位计生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掌握育龄职工及其子女基础信息动态,完善相关档案档案。

2、做好初育、职工独生子女情景的审核、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督促已生育一孩的夫妇及时办理《独生子女证》。

3、做好单独二胎审核、管理工作。做好单独二胎政策宣传工作的同时,规范二胎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加强二胎审核管理。

4、加强新增人员承诺式管理。要求新增人员签订有关婚育情景协议,履行相应职责,完善承诺式管理。

6,、做好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工作。做好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规范保险申请流程,完善相应配套规则。

5、做好流动人口管理。配合研究生处、后勤集团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

7、核实独生子女信息,六一节前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门诊费发放工作。

(五)完成省计生协“阳光青春,欢乐同行“项目结题、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1、成立学生青春健康协会、同伴教育社。完成青春健康协会、同伴教育社的招募、组建工作,制定协会章程、例会管理、活动管理等相应规章制度,建立一套成熟的协会运作体系,保证协会顺利开展活动。

2、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有关青春健康、女性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等方面专题讲座。

3、开展青春健康知识竞赛。

指导协会成员围绕青春健康主题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4、开展同伴教育主持人培训及开展相应活动。

利用中国计生协、省计生协等单位供给的各种机会,培训同伴教育主持人。利用第一批主持人队伍围绕青春健康等主题开展系列同伴教育活动,以“同伴教育”的形式共同学习青春健康相关知识、并由他们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更广泛的传播。扩大同伴教育在校内影响。

5、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服务活动

联合校医院、徐州市计生协、区计生局等业务单位,深入基层社区、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同伴教育宣传、专题咨询等宣传教育活动。

(1)优生优育相关讲座。徐州市计生协开展优生优育、妇女保健、关爱妇女儿童等方面系列讲座,致力于普及优生优育、关爱弱势群体,为相关社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妇女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开展生殖健康知识讲座。

(3)开展同伴教育活动。同伴教育社以社区青年群体为对象,围绕着生殖健康、女性健康等主题开展同伴教育活动。

6、加强青春健康基地建设,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完成基地揭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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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单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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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统筹到位,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坚持三个纳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会议集体进行研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部门职责范畴,做到每年考核。今年全市召开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会议,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网格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重点,加大阵地建设投入,开创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同时市政府与23个市直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

二是坚持三个落实。全市建立了市直部门年度计生工作述职制度。今年9月,全市组织计生工作述职会,各市直部门进行计生工作述职,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从安排部署到具体实施的责任明确,力度进一步增强。扩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充实工作力量。今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市流管站新增流动人口以钱养事编制2个,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流管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力量。

(二)坚持宣传到位,实现全覆盖一是市人口计生局利用宣传折页、计生短信、广播网络等载体,向流动人口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乡镇、村社区计生干部进村入户,把《流动人口服务指南》、《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共计30000余份分发到流动人口手中,引导他们依法履行计生义务,了解可享受的计生免费服务项目,清楚流出前、流入后的办事程序等。二是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作用,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课,宣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便民维权措施,使他们及时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等享有知情权,自觉地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管理与服务。三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0xx年换届后,市人口计生局及时组织全市基层计生专干近300人,举办了为期3天业务培训,同时以陆城城区为重点,组织对全市计生联防管理单位150余人,进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培训。

(三)坚持服务维权到位,推进均等化一是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强化村居功能,整合部门资源,设立村居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推进社会创新管理,实行就业有人管,大病有救助,就学能保障,使他们真正的感受到家的温暖,有市民化的待遇。目前,全市144个村社区均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11个乡镇设置免费避孕药具自取箱共186个。

二是全面推行现居住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为3双新婚夫妻办理了一孩生育服务证。

三是设立12356维权举报电话,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维权服务。并在我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讲解和解答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试点先行,全力推进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全力打造服务型特色园区、社区和小区。根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特点,全市以陆城街道社区、枝城居住小区、红花工业园区,打造以服务人民群众、帮助流动人口及弱势群体救助为重点的均等化服务型特色示范点,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村居、集贸市场建立流动人口之家,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政策、生殖健康知识、避孕知识等知识培训和咨询,设置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让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了“市民化服务”的氛围。

市乡两级计生服务机构实行定时定点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电话咨询、避孕药具免费领取、紧急避孕等服务,使育龄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免费享受温馨的咨询服务;不出社区就能免费取到所需药具和计生宣传品;不出街道就能免费接受计生基本技术服务。

(四)坚持活动到位,推进人性化服务一是扎实开展“暖冬行动”。今年,以都计生[20xx]44号下发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注外出游子、情系返乡姐妹”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召开专题会议对暖冬行动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自去年11月以来,各乡镇组织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

即组织一次送政策、送知识下乡,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组织一次送亲情、送温暖活动、开展一次贫困慰问活动;组织一次送健康、送服务活动,开展一次免费技术服务;组织一次送祝福、问需求活动,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组织一次部门联动、大执法,开展一次流入人口清理查验活动;组织一次进村入户、服务上门活动,开展一次流出人口信息核查。二是市乡村三级开展“人口计生慰问”活动。关爱流动人口、救助弱势群体,使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人口计生局积极协调督促公安、民政、卫生、工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每月互通信息;督促民政、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每月实名通报流动人口婚姻登记、生育、新生儿入户等信息,实现了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

(六)坚持协作到位,努力实现区域一盘棋积极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计生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通报信息20xx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xx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截至目前,我市人口计生局先后与北京、广东、陕西等省56个县市区省内89个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签订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双向协议,明确双方的协作内容和责任,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逐步形成了两地间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互补、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局面,不断推进区域协作“一盘棋”。

与市其他县市区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了市区县间信息通报制度。凡是市内流动人口,发现其流动及时通过qq流管平台进行信息核查,一经核实迅速进行建档登记;建立了层级工作协商、协调机制;通过与省内其他城市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省外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及违法生育案件协查制度,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

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有序的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的形成。20xx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区域双向协作力度有待加强,流出人口跟踪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流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及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入人口还存在底数不清等情况,这些都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三、20xx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初步打算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围绕管理信息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区域化、工作人性化的“四化”方针,努力打造数字计生、诚信计生。

一是夯实基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网络。进一步健络化,要依托村组、社区,进一步完善以计生专干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行政管理网络;依托各级计生服务站(室),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依托各级协会组织,建立和完善以计生协会会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群众工作网络。

二是区域协作,保障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继续加强与跨省流入市、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流动人口跨地区合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协作内容。完善流入地与流出地协作手段和方式,加快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积极加强与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推动信息共享。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流动人口新婚夫妇免费参加健康检查,接受优生咨询指导;社会保险参保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免费享受优生筛查。关怀关爱服务均等化。积极实施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公开服务项目,实行服务承诺,将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由户籍人口延伸到流动人口,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倾斜,帮助解决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逐步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

四是围绕提升数据质量,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20xx年,全员及流动人口平台数据更新及时,全市二库一平台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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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2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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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县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在县人口计生局的领导和市药具管理站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的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结合“走、建、惠”主题活动,科学谋划,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有效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目标考核体系

为了努力实现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切实提升我县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和管理。今年,县人口计生局把药具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全局工作,统筹安排。药具业务目标管理考核列入计生业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建立动态量化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

二、强化计划生育药具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具管理水平。

树立服务意识、满足群众需求,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贴心的优质服务,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药具工作的重要标准。

1、科学合理编制了20xx年药具需求计划。

2、切实加强药具计划执行和质量管理。

一是加强药具执行任务。按照省市药具执行计划,全面完成全年的药具任务。同时,药具全部实现批号管理。二是加强药具统计工作。各种药具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理清晰,上报及时。三是加强仓储、质量管理和报损处理。按药具仓储和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药具入库、在库、出库的质量检查登记和养护,每天定时两次监测库房湿、温度,做好调控记录,按时、按季做好在库药具盘点工作。严格按药具的品种和批号进行分类码跺堆放。对有质量问题的质量要及时填表逐级上报,待上级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处理。确保了无过期、变质、积压、浪费药具。

3、加强全县药具帐表册管理和药具资料归档。

县、乡、村三级帐目保持一致,明细账与分户账一致,票据与帐一致,手工帐、微机帐与实物一致。做到了药具账目清楚,进、出、发、存药具有时间、数量准确、账物相符、记录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充分。为真实反映药具工作的痕迹及时对20xx年药具资料进行了归档。

4、加强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力度,建立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反馈制度。

一是为确保育龄群众及时使用安全有效的药具,乡村每月按时按需发放药具和对使用药具的育龄群众随访一次,监测用药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对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定期收集、分析、反馈药具不良反应信息。二是加强药具免费自取箱的发放工作。全县指定专人负责药具自取箱,定期巡视,及时上药具。

5、认真完成好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业务系统的应用。

县药具管理站在做好购调存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的同时,还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做好汇报、交流、传达等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6、加强督促检查,提升药具工作质量

一是县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成立四个分片督导工作组,加大对乡镇的督促指导力度。各督导组每周到乡镇督促检查的时间不少于1天,督导组在月底前将督导检查的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汇总并印制督查通报。二是定期抽查工作质量,加强平时工作检查考核。每月统一组织人员,集中2-3天时间,抽查8-12个村,封闭式入户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村与乡镇领导交换了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且发出书面蓝色预警通知一份。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夯实了药具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了全县药具整体工作质量。

三、积极开展药具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倡导。

为丰富药具优质服务内涵,切实满足社会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不同药具需求,确保渠道通畅、确保方便易得,给予最需要领取的群众最及时的发放,突出宣传教育倡导作用。一是在流动人口聚集地、社区等公共场所,大力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普及药具使用知识。二是把避孕药具的发放宣传同婚育新风进万家、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日、“禁毒日”、“人口日”“关爱女孩活动”等纪念活动结合起来。真正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和爱护送到千家万户。今年参加宣传活动次数达8次以上,活动参与人数约3万人次,宣传面达90%,在活动中免费发放避孕套约2、5万只、隐形避孕套202瓶、凝胶40只、药栓312盒、21+7片30板、三相片150板、复方醋酸坏丙孕酮片10板。

四、加大药具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县乡两级认真开展了培训工作,县药具管理站分别对乡村两级各举办了1期药具培训,乡服务站对村级举办2期以上的药具培训,累计培训达94期。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

五、加强学习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

县药具管理结合“走、建、惠”主题活动,站经常深入乡、村、社调查研究,围绕育龄群众对药具的需求和意愿,多角度、全方位了解药具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药具管理经验,并及时上报。上报市药具管理站的药具信息达10篇;调研报告1篇。各乡镇向县药具管理站上报信息1篇。

六、积极开展药具药具发放服务体系

为满足育龄人群的药具需求,保障广大育龄群众能够获得安全、有效、及时、优质、均等的药具服务。今上半年,一是加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管理工作。狠抓了流动人口药具宣传,发放管理服务,让流动人口充分享受到“市民化”的药具优质服务,确保管理服务到位。二是继续在县城的各医院、社区、县指导站、百味园等场所开展药具免费发放社会化服务。

七、认真完成了县乡村计划生药具药具免费发放网点公示工作。

八、药具工作存在的问题

1、流动人口的药具服务有待加强。由于流动人口中青壮年多,流动性大。现有的药具服务网络难以全面覆盖,难以满足他们避孕和生殖健康的需求。

2、药具基层队伍不够稳定,整体素质较低。乡村两级药具发放员工作任务繁重。新上岗的药具发放员业务熟悉不够,一些药具发放员责任心不强,给药具服务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九、明年药具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建立药具科学考核制度。

2、加大药具培训和宣传力度。

3、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4、拓展社会化服务,落实药具全覆盖。

5、加大药具服务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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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粮食流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粮食,服务,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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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属计生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计生工作文件精神,给合实际,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领导。

为确保粮食系统计生工作做到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及时调整了粮食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傅兴荣任组长,工业滤布杨海平任副组长,成员有胡桂源、刘小毛、刘佐华、刘瑞群等组成,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刘瑞群同志兼任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全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二、落实了责任。

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制定了《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三、滤布开展了宣传。

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全年在中心会议上传达上级文件和计生政策法规6次。

四、加强了管理。

对男职工配偶环孕检情况进行了验证核查,并建立了管理台帐。

五、突出了重点。

抓了计生重点管理对象的环检工作,参检率达100%,圆满完成环孕检任务;每月能够按时上报报表;全年开展了4次的板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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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计划生育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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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年,银河社区计生协会小组在区计生委、银河街道计生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_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社区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以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使银河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顺利进展并在_年年终考核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为增强男性自身的认识,提高男性保护配偶和自我生殖健康的意识。在_日男性生殖健康日、艾滋病日组织辖区男性群众25名举办了男性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知识答卷活动。

三、加大以、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辖区2名产后哺乳期育龄妇女进行家访,做到了“三上门”,即:送、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日,银河社区邀请西安医科大的丁教授为辖区的32名育龄妇女讲解了女性生殖健康讲座,目的在于增强育龄群众对自身的健康了解,掌握运用正确的预防方法,对自身的健康进行调适,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五、日下午,银河社区利用社区视频学校组织辖区育龄妇女28人收看了cctv-新闻会客厅人口日专题片,通过观看使大家更加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用现行生育政策规范自己的婚育行为,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减少人口从多给社会带来的压力,为世界人口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六、银河社区为辖区45名流动人口办理了临时婚育证明、为2户居民办理了独生子女费、为4户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办理了生育联系卡、为3户居民办理了转独生子女费证明、为1户纯居民办理了二胎指标、上报第二批符合政策享受独生子女费的家庭名单。

七、为了提高计生宣传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_日计生宣传员参加了区计生委举办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并获得了2等奖。

八、为了使少数民族育龄妇女正确选择使用避孕药具,_日,银河社组织辖区少数民族育龄妇女参加了有银河街道计生办举办的少数民族药具知识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少数民族育龄妇女自身保护意识,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九、为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实行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摸清育龄妇女底数,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台帐,每季度还对辖区的流动人口开展一次清理清查工作。并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对无的限期补办,对本新村的流入、流出人员随时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并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中属于三种重点管理人员的信息录入微机向户籍地反馈,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的服务,保证了银河社区无一例计划外生育发生。

通过工作的努力,银河社区计生将吸取好的经验,发挥自己的特色,把社区的计生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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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变化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提示标语,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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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奔小康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惠民生实施计划生育“陇家福”

2、人口计生“陇家福”,成就家庭幸福梦

3、计划生育“陇家福”,送你健康和幸福

4、计生“陇家福”惠民务实又贴心,送健康促和睦子女成才又致富

5、“陇家福”铺成惠民致富路,笑开颜计生家庭奔小康

6、“陇家福·幸福寓所”计划生育群众的温馨港湾

7、“陇家福·幸福寓所”解民忧,个性化服务关爱计生户

8、“陇家福·幸福寓所”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全方位服务

9、人人都有夕阳红,代代相承敬老情

10、孕前健康检查好,帮你生个好宝宝

11、科学孕育母婴安康,孕前检查健康无忧

12、出生缺陷要预防,宝宝健康才是福

13、优生优育孕前检,预防出生无缺陷

14、孕前孕后服用叶酸好处多,一天一片宝宝健康无缺陷

15、优生优育出人才,农家日子富起来

16、政府诚信落实政策承诺,群众守信尽享奖励扶助

17、落实诚信计生靠你靠我靠他,创建幸福家庭利国利民利家

18、诚信计生维护计生家庭权益,签订协议保障幸福美满生活

19、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免费提供计生优质服务

20、依法行政保障权益,遵纪守法社会和谐

21、孕期保健保驾护航,健康聪明宝宝安康

22、生殖健康真重要,家庭幸福少不了

23、人人生殖保健,家家幸福美满

24、生殖健康很重要,女性男性都需要

25、科学避孕方法多,生殖健康莫忘了

26、实施避孕节育,珍爱美好人生

27、自愿选择科学避孕,拥抱幸福美好生活

28、知情选择人为本,科学避孕保健康

29、你流动过程提供信息,我贴心服务为你解忧

30、流动服务流动情,民心工程暖民心

31、外出务工不忘计生,健康服务一路同行

32、计生国策心系百姓,奖励扶助情暖人心

33、计生奖扶政策好,政府保障助养老

34、乘上少生快富直通车,驶入富裕文明高速路

35、自然和谐世界美丽,性别平衡家庭幸福

36、男女平衡社会和谐,关爱女孩从我做起

37、男女平衡农家乐,社会和谐代代兴

38、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39、杜绝性别歧视,提倡自然生育

40、出生性别源于自然,人为选择有害社会

41、男孩女孩都是宝,比例和谐更美好

42、促和谐打击“两非”行为,要举报请拨12356热线

43、微笑计生服务,真诚为民办事

44、感谢您实行计划生育,祝愿您家庭和谐幸福

45、今天您光荣实行计划生育,明天您幸福享受奖励扶助。

46、计生服务送真情,依法行政暖人心

47、计划生育男性参与,和谐家庭夫妻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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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工作下一步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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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xx大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精神实质,以机构重组为契机,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点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创建力度,加大计生重管乡村后进转化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规范生育程序,加大城镇违法生育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生育问题。

2、树立人本理念,着力在科技服务提质扩量上下功夫。继续加大免费孕前优检、生殖健康检查和“两癌”筛查等科技服务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责任指标;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年活动,组织岗位大练兵和技术能手竞赛;扎实做好节育避孕随访服务、季度服务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3、落实惠民举措,着力在关爱帮扶和政策兑现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关爱留守独生子女行动,完善特困留守独生子女“两帮一”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留守独生子女教育、监护和服务体系,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积极落实奖励扶助政策,扎实做好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企业持证退休职工和城镇非从业人员一次性奖励和独生子女家庭系列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等工作,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4、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在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上下功夫。继续深化“村为主”和诚信计生工作,完善信访办结制,确保信访结案率和政(村)务公开率达100%;继续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深化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和共享采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率。

5、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严禁乡、村擅自征收和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坚决查处基层工作人员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规行为。

6、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指导意见,以开展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健康促进、家庭发展扶助、和谐家园推进和家庭文化建设五大行动为载体,培育创新亮点,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和计生家庭幸福指数。

7、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在提高计生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以机构重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计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执法监督和群众工作四支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证三师”职业资格培训力度,确保全系统85%以上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加强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和政行风建设,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群众观念,真心实意为广大育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塑造计生队伍良好形象。

8、实行全员招商,着力在招大引强上下功夫。以招引亿元以上项目为目标,坚持领导带头、专业招商组跟进、全员提供信息的方式,猛攻大项目。年内争取再引进一个亿元招商项目。对已开工建设项目,全力做好帮扶工作,确保年底竣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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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村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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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村地处官桥镇驻地南侧,全村22 4 户, 924 人,耕地面积367亩 。 目前至五月份以来,车站村已婚育龄妇女有122人,其中一孩人数达58人其中男孩40人、女孩18人,独生子女领证达到38户;二孩人数有72人,其中双女户9人,二男16人,一男一女16人;多孩人数有35人;婚后无孩人数有5人。而在落实节育措施到位总数达157人,其中男扎34人,女扎67人,放环51人。

为抓好本村的计生工作,更快更好的完成计生任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治计生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成立了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小组组长,负主要责任;村主任、村会计、村计生专职主任任副组长,负次要责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负连带责任。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召开村民大会,组织村民签定合同,落实合同责任制。

二是推进利益导向机制,确保计生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终身一女孩户等除市给予的奖励外,村集体还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50元不等的奖励措施,本着“一个不少,一个不漏”的原则。五月份本村奖励人数达到30人,总计2400元。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改变育龄群众的婚育思想。 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的以围绕 、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巩固理论知识。采取宣传墙标、黑板报、村务公开栏、广播以及远程教育网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养儿防老”“多孙多子”的婚育观念。

四是村计生专职主任做到五个好。做好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 不定期组织群众学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相关的科普知识 ; 做好本村育龄妇女的帐、卡、册、表的登记、变更、填报上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 做好协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群众自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 做好组织督促育龄妇女参加环情、孕情检查和常见妇科病检查,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工作;做好本村流出、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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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计划生育述职报告优质推荐阅读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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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卫计委的关怀、指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紧紧围绕省、市、县下达的考核方案,以“转职能、强服务、促发展”为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__年,全乡共出生人口142人,其中一孩60人,二多孩8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5‰;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1.76,出生率9.5‰,死亡率为5.77‰,自然增长率3.73‰。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政策符合率100%。

上述均达到市考核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计生政策教育。每月定时召开计生例会,培训提高计生专干业务能力水平。利用上门入户摸底计生信息,宣传计划生育新政策,重点宣传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生育保健知识、再生育条件、独保费发放、以及健康素养66条等方面的知识。

2、及时办理计生“四证”。实行“放、管、服”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启动延时、错时服务,为符合登记的夫妇做好生育证登记服务。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行网上生育服务证登记。对无法前来办理的也可委托办理,甚至预约上门办理,倾情为群众服务好“最后一公里”。全年共办理生育服务证140人。

3、继续推进农村奖励扶助。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20__年度全乡共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资金188.07万元;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绝育户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奖励资金配套,每人每年30元;为全乡247户独生子女领证和农村两户家庭按户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保费60元,其中省级补助5元,县级补助5元,剩余每户的50元的保费由乡村两级承担,不增加群众负担。

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深入组户对全员及流动人口信息进行了核查,通过公安入户、迁入、迁出、民政婚姻登记、医院出生、怀孕、手术以及新农合参保和儿童疾控免疫等信息进行比对,修正补充各类信息,使信息更加准确、全面、完善。同时规范使用各类平台,做到通报、回复及时、准确。坚持流动人口定期清理清查,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20__年辖区共流入216人,流出人口345人,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

5、开展集中孕环检。从10月23日起,计生办抽调专业人员入村服务,以村部计生服务室为孕环检地点,为孕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并宣传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免费发放计生药具。孕环检活动准备集中开展半个月,检查1000余人。

6、做好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建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药具机的运行管理,8月份扎实开展了药具宣传月活动,按时上报药具各项数据报表。

7、抓紧抓实健康扶贫政策落地。积极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为了把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位,为脱贫攻坚助力,我们充分利用计生网络系统进行了大力宣传,让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每个贫困户,做到家喻户晓。坚持每月对贫困户住院情况进行统计核对,确保贫困户医疗费用自付比率不超过10%。对村级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协助镇水务站对全镇贫困户开展了安全饮用水的评估,未发现一户贫困户饮用水不安全。

8、加强孕情跟踪。落实孕情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及时掌握服务需求,防止孕情流失,重点关注政策内终止妊娠。对政策内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查找消失原因及根源。20__年对10名孕情丢失人员,及时跟踪调查,防止“两非案件”的发生,保持人口性别比的平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卫生计生合并后工作方式由过去强制行政推动到现在服务引导,健康理念由过去治病看病到现在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为主,乡村干部没有完全转变工作模式和观念。

2、乡政府和乡卫生院、行政村和村卫生室工作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孕情迟报和二多孩孕情大月份不明消失时有发生,二多孩出生性别比偏高,两非”案件查处难度大;

4、全乡流动人口数量庞大,卫生计生服务工作,平时服务对象少“吃不饱”,节假日人多集中了超量又“吃不了”。

5、卫生计生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6、计生办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影响了业务开展。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级考核要求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2、转变思想,尽快融入农村卫生相关工作中去。

3、认真按照卫计委健康扶贫办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健康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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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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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在镇计生办的指导下深入体会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从而推动我村计划生育工作。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定20xx年度xx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1、我村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100%,杜绝政策外生育;

2、我村已婚育龄避孕率达到98%以上,降低避孕失败率;

3、落实我村待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我村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向镇人口计生办上报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

5、确保我村每户家庭宣传品1种,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

1、抓好宣传教育。组织我村育龄人群学习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结合我村实际,每年举办1次以上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集体活动。

2、开展经常性工作。(1)建立健全账、卡、册,确保我村每个育龄妇女孕育情况清、措施落实情况明,及时做好随访、三查的工作,动员、督促她们参检到位,提高计生工作的服务水平。

(2)提高我村领取两证率,认真落实好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杜绝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在工作中针对凡是对领取两证家庭及双女户家庭给予优先照顾。

3、做好协会正常性的工作。定期召开协**事、协会小组长会,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通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共同做好计生工作。

4、统计信息化和药具建设工作。提高计生宣传员的pis和药具的独立操作能力,按时参加市和镇计生办的培训学习。每年在农闲期间两次逐户信息采集核查,确保pis信息的准确率。按月发放药具,及时登记、报表、录入微机,填好药具手册无落项。

5、加强我村流动人口管理。对于居住在我村的流动人口及时采集信息,及时变更录入,做到流动人口与我村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20xx年度我村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整改,按时完成镇计生办安排的各项工作,同时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计划生育新机制,将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推上新台阶。

xxx村

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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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计划生育上半年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全文共 2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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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为手段,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同心协力,扎实工作,顺利实现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三连冠”的目标。我局在编在职一共有63人(女19人),已婚育龄妇女10人,今年上半年出生人数1人,目前在孕1人(首胎)。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上半年,我局计生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领导重视,强化职责。局党组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谭忠庭同志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陈燕珠副局长主动抓,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专(兼)职人员具体抓,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我局年度要点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使人口计生工作能顺利开展。我局根据工作实际,于20xx年11月5日召开20xx年计生工作部署会,总结回顾我局20xx年的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部署20xx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3月19日召开了全系统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会议由陈燕珠副局长主持,局属各单位领导、计生专(兼)职人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传达学习在陈辞书记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谭局长强调,要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指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结合各自的管理职能,我们把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下发《人社系统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任务分解表》,落实完成事项和完成时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级签订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和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人员按照《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责细则》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形成了党组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围绕职责、稳步推进,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一)加大对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力度。健全内部计生管理制度,各类人口计生报表、卡册均按规定建立并及时汇总上报属地计生部门;当年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夫妇均落实节育措施。对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家属通过询问、访谈的形式,了解育龄夫妇的情况,随时掌握其生育情况,确保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加强与属地计生部门的沟通力度。积极协助和配合秀英、美兰计生部门做好对干部职工、租赁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局劳动监察部门还通过用工监察,督促用工单位,在招用人员签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超生、强生。

(三)加大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管理力度。积极协助和配合美兰计生部门做好对租赁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凡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一律不给租住。

(四)加大对挂钩点的帮扶。根据海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我局一直与龙华区金宇街道挂靠联系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下属的9个事业单位与金宇街道的8个居委会进行无缝对接,挂钩帮扶各居委会,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努力为挂点街道和居委会开展好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必要条件。5月15日陈燕珠副局长带队到金宇街道调研,深入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不足,做好今年的结对帮扶计划,继续加大帮扶力度。

(五)加大对调动人员的审查力度。在办理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工时,对市外户籍人员严格核查原户籍所在地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海口市户籍已婚人员,核查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的,核查拟调入单位所在地的区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对法定外生育的超生对象,不予办理招(调)工手续。此外,把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办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公务员先进评选和行政奖励的重要条件。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今年上半年查验计生证明材料共计119人次。

(六)做好计生家庭待遇发放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参保人员的待遇发放工作。上半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共5995人次,享受金额为1949、5万元。二是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截止4月底,每月为19082名退休人员发放共191、32万元的计生奖励金。三是做好人社系统内计生家庭的待遇发放工作。我局0-18岁独生子女家庭共有203人,均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每月100元。

三、加大宣教力度,努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良好氛围

结合工伤宣传等各种活动,采取宣传栏、墙报、板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组织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大造宣传声势,不断增强了广大育龄夫妇和流动人口的法制意识,提高了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为市民答疑解难。计划在5月22日的工伤宣传中,开展计生工作宣传。

总之,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今年上半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开局良好。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的人口计生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难点和问题。一是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任务较重;二是计生挂靠点的帮扶工作仍面临不少的压力。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目标,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风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创造和谐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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