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7s管理办法【推荐20篇】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目前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以下是二秘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内容仅供参考。

浏览

6994

范文

1000

志愿消防队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81 字

+ 加入清单

二、校外消防辅导员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培训,临时参加的义务队员在开展活动前进行一次安全培训,讲解安全知识。

三、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半年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校外消防辅导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概括分工各司其职,名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校外消防辅导员对志愿消防队员及时调整、补充。

六、培训的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报警的基本知识;

3、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4、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5、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6、火灾现场的保护;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健身活动室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

为充分发挥各种健身器材的保健功能,确保所有健身器材的正常使用,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参加健身活动人员必须遵守秩序,文明健身。

二、保持房内安静、卫生、整洁,不大声喧哗,不将杂物丢弃房内,健身房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争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氛围。

三、爱护各种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如发现器材被损坏者,必须按价赔偿。

四、正确使用各种健身器材,不得超范围,负荷使用,对不明使用方法和器材性能的,应向管理人员咨询。

五、爱护各房间的一切器材设施,不经允许不准随意拆搬,房间器材不得携带外出,外场器材不得入房间内使用。

六、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锻炼时如有疑问请咨询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七、本健身室免费开放,如出现安全事故,有个人负责,本中心及健身室不负任何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休息室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48 字

+ 加入清单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学工室,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 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2、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租车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62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保障稳健经营,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18个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及受托管理公司(以下总称为“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所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三级及以下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建设工作,由所属各公司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在集团未来经营管理中,各种不确定性对集团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集团风险分为集团层面的常见风险与业务流程控制风险两个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集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围绕集团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对集团运营中要面临的内部的、外部的可能危及集团利益的不确定性,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以获得集团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识别、评估影响集团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的内外部风险,建立和落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第六条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成本效益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集团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与集团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以及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风险管理应考虑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的匹配,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七条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涵盖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环节:主要包括“三会”运作,“三会”和管理层的职权等。

(二)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环节:主要包括重大资产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三)对外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四)对外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五)日常经营环节:主要包括:生产、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会计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产品研发、人事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集团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执行层(公司内部各层级)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避免职权交叉、缺失或职权过于集中,明确责任,减少内耗,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对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最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组织架构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制定集团发展战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集团风险管理目标,有效规范集团经营行为。

(三)审批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四)审定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五)审批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六)监督、评价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转的有效性。

第十条集团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年度预算以及风险管理目标,确保集团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年度预算的有效执行。

(二)拟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风险管理工作流程,报董事会审批。

(三)拟定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和考核机制,对风险管理实施有效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评价,并进行严格考核。

(五)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六)组织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信息体系和集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七)落实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设立风险控制总监,负责集团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集团公司成立风险控制管理总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并向集团公司风险控制总监汇报工作。

风险控制总监的职责如下:

(一)拟定集团风险管理制度,参与集团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营目标、预算目标的设定。

(二)拟订风险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指导集团风险管理与其他经营计划和管理活动的整合。

(四)提出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职能体系建设建议方案。

(五)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贯彻执行全面风险管理流程情况。

(六)推动集团整体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包括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风险管理意识的增强以及风险管理技能的提高。

(七)组织起草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八)负责组织协调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全面风险管理是集团各层面、各岗位、每位员工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公司以及每位员工,应充分认识自身的风险管理责任,履行风险管理工作职责,自觉防范和控制风险,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集团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和业务流程的各环节。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员工为风险管理联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报告及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所属各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决策领导机构,所属公司董事长或授权风险控制总监为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履行风险管理职能。

所属各公司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所属各公司风险控制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或任命,负责所属公司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未独立设置风险控制总监的所属公司应指定分管风险管理的领导,并报集团公司批准。

所属各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指定资产财务部门作为本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在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并配合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开展与本单位有关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研究提出由本单位负主导管理责任的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

(四)对本单位的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和分析,向风险管理主管部门提交风险日常监控信息和风险预警信息。

(五)做好本单位有关建立风险管理信息体系的工作。

(六)做好本单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风险管理流程

6

第十六条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督、改进与报告。

(一)风险评估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

(二)风险控制包括:修订完善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三)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包括:定期对风险管理流程及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定期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集团的风险管理进行检查;逐步建立符合集团实际情况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建立风险提示机制;督促风险管理问题的及时改进。

(四)评估报告:风险管理部门每年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应随时报告。

第四章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是集团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它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识别风险,评价风险等几个方面,并通过对风险影响程度的分析,给出集团风险控制的优先次序等。

第十八条收集信息。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集团经营管理相关的内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建立有效的风险收集与管理系统,对初始信息进行筛癣提炼、对比、分类、组合等必要的管理,以便进行风险评估。这些初

始信息主要包括与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相关的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经济运行情况、产业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行业及竞争对手情况、集团战略与内部运行、财务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等。

第十九条梳理流程。就是对涉及集团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各项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分类,确定现有流程体系现状,为集团识别风险,优化流程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风险识别。集团应当查找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管理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识别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

(一)集团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公司为风险识别的主要实施单位。

(二)风险识别方法主要包括:风险清单识别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识别法、现场调查法等。

(三)风险识别的步骤包括:阅读风险清单、辨识公司常见风险、访谈、绘制流程图、撰写流程说明、识别流程风险点、提出控制措施、填写风险控制矩阵、整理风险识别文档等。

第二十一条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对识别出的风险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估,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确保评估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对各种风险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对风险

8

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条风险评价。在风险分析和整合的基础上,评价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大小以及对集团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二十四条风险控制包括修订完善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十五条修订完善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集团成立制度建设小组,根据调整确定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机构、三定方案(定岗、定编、定职责)以及各项管理及重要业务流程优化方案,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18个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对集团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阅、修订与完善,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十六条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集团根据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解决该项风险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二)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

(三)所需要的条件和资源。

(四)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七条风险控制措施的组织实施。根据风险涉及的职能部

门和业务单位进行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

(一)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管理目标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集团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项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集团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四)授权审批控制要求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常规授权是指集团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集团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集团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五)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集团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财产保护控制要求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七)预算控制要求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严格预算考核,强化预算约束。

(八)运营分析控制要求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九)绩效考评控制要求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集团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十)集团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六风险的监督、改进与报告

第二十九条风险管理的监督包括集团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集团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集团公司管理层以及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对其他部门以及所属各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管理层及风险控制管理总部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独立第三方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独立检查评价。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

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要以公司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集团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要定期对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给集团公司风险管理总部。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要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并将其作为搜集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风

险管理信息的基础,用以量化评价考核集团各方面风险管理情况,对风险评估所确定的由其管理的重大风险和其他需关注的风险进行持续的日常监控。

第三十四条建立风险提示机制。对在经营过程中,通过监测、检验、检查发现的风险,风险管理部门以《风险提示函》的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所属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并促进其改进。

第三十五条建立风险评估报告制度。集团风险评估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定期风险报告是对某一个阶段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的综合报告;不定期专项风险报告是对监控中或风险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的专项报告。风险报告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报送集团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

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集团总体经营与运行情况;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基本流程的建立与维护;公司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各类风险的评估方法及结果;重大风险事件情况及未来风险的预测;公司日常经营与风险管理的改进建议。

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在对重大风险的日常监控中,要建立重要事件快速报告制度和报送责任人制度,就业务经营、财务管理、资金运用、工程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与集团有关的敏感问题、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等情况,在所监控的风险达到预警条件时,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在

发出风险预警报告时,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并及时向集团风险控制管理总部报告。

第三十七条对于重大突发风险和跨所属公司并可能对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所属各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发出风险预警报告后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尽量控制风险,并随时向风险控制管理总部报告当地重大风险变化情况、原因、趋势及下一步对策建议。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应立即组织分析情况、统筹制订、实施风险应对方案,尽量降低突发风险对集团的影响,并报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集团风险管理要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指标或组成部分。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迟报、漏报重要事件,甚至有意见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管理程序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全面风险管理信息体系建设

第三十九条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的风险管理信息体系,包括风险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各项功能。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负责提出风险管理信息体系的功能需求,并与集团信息化管理部门配合,根据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提出风险管理信息体系的建设规划方案,同时配合集团信息技术专

业机构等相关力量,进行集团风险管理信息体系的具体开发、建设和应用工作。

第四十一条集团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应确保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特殊的批准程序不得更改。

第四十二条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权限管理有效性,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系统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八章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第四十三条集团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促进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十四条集团将风险管理文化融于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在各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在企业文化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

第四十五条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公司的负责人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力量。

第四十六条集团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进行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内容的培训,以增强风险管理

意识和能力。

第四十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合理利用机会风险的意识,发扬光大“人人都是一道屏障”的风险控制文化,树立岗位上的风险管理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第四十八条集团公司和所属各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道德诚信准则和风险意识,进行风险管理案例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开展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学校对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749 字

+ 加入清单

一、 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学工室,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 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2、学工室、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外聘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93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实验室的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实验室及外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流动的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喀斯特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聘人员,指实验室从正式职工范围以外聘用、用工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城乡各类人员。

第三条 外聘人员岗位设置应限制在实验室后勤服务,实验室科研与教学原则上不设置外聘人员岗位。

第四条 符合设置外聘人员岗位的部门,所需人员应优先从实验室正式职工中聘用,在正式职工中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聘用非正式职工。

第五条 外聘人员招聘要遵循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信息、招聘结果要公布;要按照先实验室待聘职工,后实验室职工待业配偶、子女及校外社会人员的顺序择优聘用;每次聘用期限每年不得超过1年。

第六条 招聘小组人员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七条 实验室聘用非正式职工,不管经费开支渠道如何,只要聘期一个月以上都要报人事处审批,人事处备案。

第八条 审批程序:实验室申请,审核,人事处批准。

第九条 外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能力;(3)年龄不小于20周岁;(4)无涉嫌政治、经济、刑事及其他问题。

第十条 外聘人员工资每月不应低于贵州省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学校负担工资的,由人事处确定标准,计财处划拨到实验室,实验室代发。由实验室自筹经费负担工资的,由实验室确定标准并报人事处审核后发放。外聘人员工资要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外聘人员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其各类保险费用均按经费开支渠道由学校或实验室承担,人事处代扣并建立个人帐户。

第十二条 实验室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条件,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由实验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三条 外聘人员因岗位需要可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可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各类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及其他文体活动。外聘人员在实验室服务期间,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学习深造(如中专达大专、专升本、攻读研究生,送外培训等)者,学成归来签约二年的,学习费用与差旅费按正式员工报销标准报销50%,学成归来签约三年至五年的报销70%,学成归来签约五年以上的全部报销。

第十四条 外聘人员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和休息休假均应与正式职工等同。

第十五条 人事处为实验室外聘人员主管部门。外聘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属于学校负担工资的,由人事处负责设岗和定薪,实验室具体考核和管理;属于实验室负担工资的,人事处负责政策指导和用工审批手续,实验室负责设岗、定薪、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 对外聘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办证管理。外聘人员受聘一个月以上的,经人事处批准后由用工单位和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书必须明确劳动期限、劳动任务、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和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事项,合同期限每次不能超过1年。合同书一式三份,人事处、实验室、受聘人本人各执一份。合同期满,如续聘需重新签订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后,实验室持劳动合同书到保卫处、计生办办理有关证件,聘期已满或辞聘、解聘,实验室应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负责收回有关证件送交保卫处、计生办。人事处和实验室应对劳动合同书进行妥善管理和保存。

第十七条 实验室必须对外聘人员进行上岗和常规教育,特别是对有毒有害有危险等工作的外聘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方面的培训,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实验室对外聘人员应平等对待,不得歧视,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和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实验室因违反本规定出现劳资等方面的纠纷,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由实验室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实验室利益,一旦发现违法乱纪和有损实验室利益等行为,一律辞退,并追究本人责任。

第二十条 实验室与受聘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尽量协商和调解解决;协商和调解无效,可依法仲裁和诉讼解决。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上级劳资统计与用工年检要求,实验室应随时向人事处提供外聘人员工资发放表、人员异动及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人事处、保卫处、计生办将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劳动用工检查,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将追究实验室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外聘人员若中专达大专、专升本或在职攻读研究生、送外培训人员,学成后未满服务期离开实验室的,应全额退还实验室所提供的学费及学习期间出差补助,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偿一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具体由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公司wifi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1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厂部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第九条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环保处,由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报上级备案。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计划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全文共 694 字

+ 加入清单

问:保税区内机构是否需要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和进出口核销手续?

答:国际收支是一定时期内一国经济体对另一国的经济体之间全部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保税区内机构和个人属于中国居民,其与境外之间的所有经济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保税区内与境内区外的经济交易,区内区外均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与海关实行的“一线备案、二线报关”管理原则相适应,新《办法》规定,保税货物从区外进入区内或者从保税区进入区外(二线),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但不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货物从保税区运到境外或从境外运抵保税区(一线),区内企业无需办理核销手续,但应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问:对保税区内企业资本项下的外汇收支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们对保税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实行“一、二线兼顾,管住一线”的原则。因此,区内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外汇(转)贷款、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提供对外担保、向境外投资、外方所得利润在境内增资或再投资等均按区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区内企业偿还外债、外汇(转)贷款及担保履约等,也应持区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材料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但原则上应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区内货物分拨企业可以用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所得人民币,区内加工企业可以用出口加工产品经批准内销所得的人民币,以及以人民币注册设立的区内企业可以用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购汇支付,其他区内企业不得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同时,为了防止通过担保的形式冲击区内机构原则上不得购汇的限制,区外企业为区内企业借用国内外汇贷款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20 字

+ 加入清单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 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 特殊情况规定:

A、 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 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 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 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 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 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银行,金融,全文共 1545 字

+ 加入清单

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发挥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班主任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实效性,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总分为200分,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各为100分。(不含加分)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100分)

1.大课间、课外文体活动管理。班主任要现场督促指导学生参加大课间、课外问题活动,确保活动秩序正常。(10分)

2.班会课。班会课要按规定每周一次,要有明确的主题,要解决一定的实际问题。(10分)

3.上交各种材料。班主任必须按要求完成和送交有关材料。(10分)

4.班主任会议。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或班主任培训活动,及时落实会议精神,安排、改进班级工作。(10分)

5.学生午餐管理。督促学生排队到食堂,确保学生午餐的文明有序。(10分)

6.家校联系。组织开好学生家长会,接待好家长的来访,做好家访、电话或短信交流等工作,其中“家校路路通”每月群发短信不少于8条。(10分)

7.大型学生活动管理。学生参加学校的大型活动,班主任必须到场,维持好学生秩序。(10分)

8.学生的考评。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平时、期中和期末的学生考评工作,学生成绩册等填写规范。(10分)

9.出勤。按照学校要求,每天按时到校,关心学生,尤其要做好班级学生的早晨、午间、放学前的管理工作。(10分)

10.认真完成学校的其他即时性工作。(10分)

(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100分)

包括自行车停放、室内外环境卫生、学生行为习惯、纪律、黑板报、升旗和两操、用餐和爱护公物等。详见《xx中学常规管理考核要求》。

(三)加分项目

1班主任撰写有关教育管理、德育论文、案例、随笔等在市级以上的刊物发表或评比中获奖,市级一篇加3分,大市级一篇加5分,省级一篇加7分,国家级一篇加10分。

2.当月校园文明监督岗得“星”数量达年级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3.班主任或学生的事迹在市级以上报刊报道,市级加3分,大市级加5分,省级加7分,全国级加10分。

4.学生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受学校表扬或记录一次奖1分。

5.学生竞赛奖:市级以上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学校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6.学生勇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检举揭发违纪事件一件加1分。

7.班级集体奖。市级以上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学校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包括运动会等)

二、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办法。在校长室领导下,由德育处牵头,充分发挥各处室的职能作用,按月对班主任常规工作逐条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扣5-20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因班主任管理不当而造成学生出走、流失或安全事故。

2.班级中有学生违法犯罪。

3.班主任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4.向家长索要钱物等。

5.向学生乱征订或乱收费。

6.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

(二)班级每日常规考核办法。

1.由德育处组织学生文明监督岗负责检查,采用每天抽查一个项目的办法,开展班级争星竞赛。即当天所查项目不扣分,则在该班级的《争星竞赛榜》上加一颗星。按月考核,每少一颗星则在当月班级每日常规考核中扣2分。

2.班级中发生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受到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在当月的班级每日常规考核中扣2-5分。

(三)加分项目的考核由德育处负责,按月考核。

(四)班主任的贴津以当月考核总分代分。其测算公式为: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总额 ÷ 班主任考核总分×班主任个人考核得分。(人均津贴每月400元。)

(五)寒暑假班主任工作由德育处另行制定方案考核。

(六)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主要依据,对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的学校有权进行岗位调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武汉市摊位租赁管理办法 武汉菜市场摊位出租信息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4604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街 号“×××××购物中心”b楼二层整个楼层(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余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 平方米标准计算,最后实测面积多于或少于平方米的,均按平方米计算,不作调整。附该商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1-4 甲方b楼地面车位,乙方均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车位,经双方商议后,提供一定数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 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 平方米 天或个月计算(第至第年优惠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平方米计算)。第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 元( 元×天×平方米);第 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 ×天×平方米);第 年至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 元( 元× 天×平方米);第年到第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 元,每年年租金为 元(× 天×平方米)。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作为定金,正式开始计算租金后该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内交清下6个月租金,以此类推。交款地点:甲方财务部门。付款帐号: 。

4-3 进场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大楼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甲方不收取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内的租金。如因进场装修日后 个月的截止期与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不一致的,则租金按实际承租期限及上述4-1条款各期租金标准计算。如整个租赁期限超过 年的,超过部分按上述4-1条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标准计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 元计。

五、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5-2-1 甲方负责在一楼大厅位置免费安装一至二楼的楼梯。

5-2-2 甲方负责安装消防系统、新风系统及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并保证该消防系统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5-2-3 甲方在二楼层为乙方提供排烟、排污出口。

5-2-4 甲方为二楼层安装无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负责提供kw 用电量(但中央空调用电量不包括在内)。

5-3 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铺的日期视为商铺返还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5-4 商铺返还前,乙方应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迁给该商铺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财产造成损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向甲方作出赔偿。

5-5 商铺返还时遗留在该商铺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处理措施及费用必须合理。

六、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年月日。

7-2 因出租商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7-4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5 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6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在二楼与三楼之间整圈外立面设置广告牌。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为避免8-6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8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9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8-10 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在地单独注册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给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报统计报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装修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必须同时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的;

(六)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五、六、七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月租金的 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的,除符合9-2第一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

10-2 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项规定的依该项规定处理外,应按迟延履行期限承担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10-3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4 甲方违反7-6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品牌损失费)。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 %为违约金。如未到期租金的%少于解除合同前个月的租金总额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解除合同前个月的租金总额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寻找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利润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4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5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装修公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62 字

+ 加入清单

1. 编写目的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各生产制造车间、管理科室。

3. 引用文件

无。

4. 名词术语

无。

5. 职能职责

5.1. 设备部门职责

5.1.1. 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5.1.2.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3.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5.1.4. 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1.5. 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5.2. 安全部门职责

5.2.1.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5.2.2. 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5.2.3. 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5.2.4.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2.5.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激励建议。

5.3. 使用单位职责

5.3.1.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3.3.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 负责本单位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职能科室由机修车间维修。

6. 控制内容

6.1. 电工作业人员技术条件

6.1.1. 从事电气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电气管理规定。

6.1.2. 必须参加国家认可部门进行的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

6.1.3. 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6.1.4. 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6.1.5.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6.1.6.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及急救措施。

6.2. 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6.2.1. 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6.2.2. 必须采用两级及以上漏电开关。

6.2.3. 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时,其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熔断器,及任何断开零线或地线的保护电器,并做重复接地。所有的用电设施外壳和人身所能接触及到的、与用电设施相连接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6.2.4. 严禁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6.3.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停电、B 验电、C挂接地线,即“三措”。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6.3.1. 停电

6.3.1.1. 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线路作业应停电的范围:

 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

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 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 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到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

 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作业完毕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6.3.2. 验电

6.3.2.1.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装接地线之前必须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器使用前应先确认其功能良好;

6.3.2.2. 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并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6.3.2.3. 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6.3.3. 挂接地线

6.3.3.1. 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6.3.3.2. 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6.4.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6.4.1.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6.4.2.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6.4.3.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6.5. 临时用电安全

6.5.1.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部门申请,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安技环保科批准方可实施。

6.6. 安全用电管理具体内容

6.6.1. 电缆线路

6.6.1.1. 电缆线路主要由电力电缆、终端接头、中间接头及支撑件组成。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

6.6.2. 配电柜

6.6.2.1. 配电柜内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6.6.2.2. 保护线连接可靠。

6.6.2.3. 触电危险性大的环境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6.6.2.4. 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喷涂红色“有电”字样或红色危险标志。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6.6.2.5. 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6.6.2.6. 配电箱、配电盘应经常进行巡视和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变色;配线是否破损;各部连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此外,还应经常进行清扫除尘工作。

6.6.2.7.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6.6.3.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6.6.3.1.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等工具。这类设备的安全使用条件是

 Ⅰ类0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 Ⅱ类、Ⅲ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

6.6.3.2.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不应单独敷设,而应当与电源线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即采用带有保护芯线的橡皮套软线作为电源线。

6.6.3.3.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座和插销应有专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头。

6.6.3.4. 绝缘电阻合格,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Ⅰ类设备不低于2MΩ,Ⅱ类设备不低于7MΩ。

6.6.3.5. 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6.3.6.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6.4. 电焊设备

6.6.4.1. 电焊时应当戴帆布手套、穿胶底鞋。在金属容器中工作时,还应戴上头盔、护肘等防护用品。

6.6.4.2. 固定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与普通配电线路要求相同,移动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处理。

6.6.4.3. 弧焊机的电源线上应装设有隔离电器、主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

6.6.4.4. 电焊机外露导电部分应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

6.6.4.5. 弧焊机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 MΩ。

6.6.4.6. 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6.6.4.7.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潮措施,机下应用干燥物体垫起,机上有防雨罩。位于沟槽附近的焊机应防止土埋。

6.6.4.8. 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侧接线柱防护罩安装要牢固。

6.6.4.9.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橡套缆线,其长度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6.6.5. 照明

6.6.5.1. 生产现场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护套缆线外,应该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6.6.5.2. 办公室、宿舍的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

6.6.5.3. 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6.6.5.4. 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24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6.6.6. 接地、接零及防雷保护

6.6.6.1.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器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6.6.6.2. 当外接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接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不可盲目行事。

6.6.6.3. 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6.6.6.4. 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多股铝线。

6.6.6.5. 接地线或接零线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6.6.6.6. 采用接零保护的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

6.6.7. 停电和送电

6.6.7.1. 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调度室和设备能源科的许可方可停电。

6.6.7.2. 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停电作业时,要穿长袖衣服,用防护用品,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监护。停电先停负荷侧,送电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6.6.7.3. 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线路上的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拉开,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电容器放电后接地,对施工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

6.6.7.4. 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处悬挂禁牌,设专人监护,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方可开始作业。

6.6.7.5. 作业现场工作人员除正常检修工作人员外,还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和监护。各部位监护、检查人员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许随便离岗。

6.6.7.6. 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由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办理送电手续,有关领导下达送电命令后方可恢复供电。

6.6.7.7. 变电站线路跳闸时,有重合装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强送;无重合装置的,不得试送,必须经线路运行管理单位确认确无断线,方可按正常程序送电。

6.6.7.8. 变电站出现线路接地信号后,应立即判明接地线路,按调度命令停电并通知运行管理单位巡线处理。

6.7. 电气作业中注意事项

6.7.1. 禁止非持证电工装接电气设备。

6.7.2. 严禁任何人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6.7.3. 破损的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调换,禁止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6.7.4. 禁止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6.7.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严禁任何人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

6.7.6. 禁止用水、煤油冲洗擦拭电气设备,禁止用压缩空气吹电气设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535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收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实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文明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输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地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来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进,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务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设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咨询,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改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合格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们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方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3)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5)将工程转包。

(6)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职工退休管理制度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590 字

+ 加入清单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座谈、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四、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经常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对离退休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五、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六、做好离退休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订阅报纸、刊物,丰富活动内容,为职工活动创设有利的条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98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

第一百零六条 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同时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按照处方药或者非处方药的要求提出申请。

第一百零七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可以在《药品注册申请表》的“附加申请事项”中标注非处方药项,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非处方药审批和管理;不符合非处方药有关规定的,按照处方药审批和管理。

(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但不改变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非处方药活性成份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剂。

第一百零八条 非处方药的注册申请,其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符合非处方药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进口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的,适用进口药品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其技术要求与境内生产的非处方药相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湖南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 探矿权出让处置方案

范文类型:办法,方案措施,全文共 3549 字

+ 加入清单

出让人:湖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国土资源厅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让人向受让人出让的探矿权(标的)为:湖南省_____,勘查区块拐点坐标为(注:此处加盖双方印章):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

面积____km2。

第二条 探矿权出让期限为____年。受让人提出的勘查实施方案的勘查年限,应当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一致。

受让人需要延续出让期限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出让人申请依法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在延续出让期限内,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本次探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_万元整(¥__万元),由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本次探矿权出让价款未全部缴纳的,受让人不得申请办理勘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 出让人权利

(一)受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先期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返还;

(二)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出让人有权办理注销手续;

(三)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受让人与勘查单位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勘查合同,受让人未另行签订勘查合同并向出让人、勘查区块所在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出让人有权暂扣或者委托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勘查许可证。

第五条 出让人义务

(一)未经受让人同意,出让人不得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许可他人的矿业权申请;

(二)探矿权作为用益物权,出让人应当维护受让人依法和依本合同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六条 受让人权利

(一)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出让的探矿权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出让价款,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受让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出让的探矿权享有权利的除外;

(二)有权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

(三)经出让人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后,可以延长勘查工作时间;

(四)为满足勘查工程作业需要,可以申请临时使用土地,可以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可以修建施工便道,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通讯管线和道路,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五)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批准勘查矿种的采矿权;

(六)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抵押探矿权;

(七)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批准可以申请保留探矿权,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2年;

(八)在出让期限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国家建设需要,需提前收回探矿权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要求赔偿。

第七条 受让人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出让价款和法定的探矿权使用费;

(二)在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并在开始勘查工作时向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情况;

(三)在勘查许可证规定期限内,完成经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勘查工作;

(四)勘查实施方案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向出让人申请组织审查;

(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有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经批准转让探矿权或者探矿权人股东发生改变、受让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等情形发生时,应当向出让人申请变更登记;

(六)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勘查单位的,应当向出让人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勘查作业时,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应当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八)依法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

(九)普查阶段的勘查实施方案不得设计和实施坑探等井巷工程,详查及其以上勘查阶段确需使用井巷工程的,应当编制井巷工程设计,并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批准手续;

(十)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施工,不得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活动;

(十一)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堵、回填勘查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出让人及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探矿权年检或者需要调查勘查投入、勘查工作进展情况的,应当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不得拒绝检查。

第八条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在勘查许可证划定的勘查区块和有效期限内,未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在勘查许可证划定的勘查区块和有效期限内,探明的矿产资源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三)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四)标的瑕疵的影响;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

(六)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让人及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受让人停止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

(二)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坑道等工程的;

(五)不按勘查实施方案施工的;

(六)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的;

(七)无相应的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勘查作业,或者地质勘查单位未按本合同规定备案的;

(八)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参加探矿权年检,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九)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十)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十一)不依法按期缴纳探矿权使用费等应当缴纳的费用的;

(十二)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或者伪造地质资料、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

(三)受让人在勘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四)合同约定变更、解除的其它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一)受让人依法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的;

(二)勘查许可证到期,且受让人不再申请延续或者保留探矿权,或者延续、保留探矿权申请未获批准的;

(三)受让人依法申请转让探矿权并获得批准、办理勘查许可变更登记的;

(四)合同解除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终止的其它情形。

合同终止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免除受让人为标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因履行合同或其附件所引起的有关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合同及其附件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一)以招标投标方式出让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受让人投标文件成为合同附件;

(二)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拍卖公告、拍卖人和受让人签署的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为合同附件;

(三)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公告、受让人竞买申请书、竞买报价单以及挂牌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成为合同附件;

(四)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文件成为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于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合同约定的受让人成为探矿权人之后的有关条款自出让人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合同当事人各执三份,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跨行政区域的增加份数)。各份正本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让人在提交探矿权申请登记资料时,应当附具合同正本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______

法定住所: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______

法定住所: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室制度上墙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办公室,全文共 405 字

+ 加入清单

二、建立宿舍人员名单和床头卡,床头卡必须与人相对应。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异常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团体宿舍不得卧床吸烟、男女混住;严禁聚众赌博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须先到管理部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七、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坚持宿舍内空气流通、清新。

八、宿舍内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宿舍内不得存放很多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九、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十、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35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车务段

乙方: 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接建站修库工程

2、作业内容:基础承台、框架柱、砌筑、吊装屋架等厂房施工项目。

3、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7、《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9、《铁路信号设备9050安装标准》tb10419-20__;

10、《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

11、《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80)铁机字1817号;

12、《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__)69号;

13、《哈尔滨铁路局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哈铁供电[20__]240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甲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作业地点以及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甲方不得安排行车作业。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在施工区域所属信号楼设监控人员,落实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车组织办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人员进出施工作业区域,做好人身安全防护,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天窗内施工作业。

4、结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请求,对乙方登、销记内容进行审核和签认,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转发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组织乙方工程车辆进出作业地点,对乙方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工程车辆在站内进行作业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止轮;作业机具禁止超出作业地点范围。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不得扰动、破坏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负责人职务不到位,作业人员不足、准备不充分、影响范围不符,严禁进行作业,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办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作业安全责任,施工前乙方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规》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4、结合部安全分工:

1)按规定在施工作业地段,行车管理单位管辖行车室(信号楼)设置专职驻站联络员,作业现场设置现场防护员。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设专人到车站进行登记请令,驻站联络员要按规定在作业前40分钟完成《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记。

3)牵引供电施工“天窗”作业应认真执行《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施工作业期间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好v型停电行车限制内容。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共同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施工预备会,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4、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甲方:

1、对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对乙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乙方:

1、提供作业内容,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数据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提供的影响范围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照施工作业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作业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作业进度变更时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电气化区段停电单元作业时,必须凭停电的调度命令方可进行作业;送电时,在具备送电条件后,凭送电的调度命令方可送电,由乙方承担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7、提报的牵引供电施工作业应符合《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错误提报《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责任。

8、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车站关于站序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进行挖掘作业前,必须与工务、电务、通信等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配合作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10、在作业中产生的行车、人身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1、未得到车站的准许严禁施工机械等运输工具在站内及线路上随意运行,如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1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经按部颁规程及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二条:运行设备定期大小修试验及保护均应由当值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作模拟操作及跳合闸整组实验。

第三条:对修、试、校的检修人员所作的现场记录应进行审查分析,必要时应询问清楚,并签字后作验收依据。

第四条:在对修、试、校设务验收和施工记录中,发现有重大明显的缺陷时,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和生技服务部汇报,提出能否投入运行的意见,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负责工程师最后决定。

第五条:新建工程或进行设备修、试、校均应按质量标准严格检查把关,通过验收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后若发生故障,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责任。

第六条:设备基建、厂房及辅助建筑土建部分,站应负责检查验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员工丧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

一、按规定年满18岁以上具有行为能力的暂住人口应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持身份证、租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暂住证》。

二、年满16岁具有行为能力的暂住人口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年满16岁以上没有行为能力的暂住人口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由监护人带领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办理有关手续。

三、探亲、防友、旅游、就医、公出等暂住人口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暂住人口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原登记部门申报注销登记。

四、发现暂住人口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14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界嘉宾:

大家上午好!

在这令人振奋、喜迎丰收的季节,我们酒店在此举行隆重的开工奠基仪式,揭开了市场开工建设的序幕。值此,我谨代表有限公司向光临开工奠基仪式的书记、区长及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问候和热烈的欢迎!

酒店在区政府领导的关怀下,经过办事处、村委等各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克服各种困难,多道难题,经半年多时间的前期运作,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今天终于正式开工奠基了。

我们将要建设的酒店占地面积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将达到万平方米,总投资近元。我们规划的市场整体主要有两大核心功能区构成:一是以购物、休闲、娱乐为主导,引入国内外游客;二是整合原来的市场升级为商业城。

改建后,新的酒店将升级换代,交易数据将成倍增长,在功能和管理手段上将有跨越式的提升,新酒店将成为集住宿、购物与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化、集成式、多功能酒店综合体。通过改扩建,酒店与全国市场的衔接将更为顺畅,并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最后,预祝酒店开工奠基仪式圆满成功!感谢各位领导与各界朋友的光临,祝参加奠基仪式的各位来宾事业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最后,我代表公司对各位领导、嘉宾朋友的到来由衷的感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