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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住房管理规定修订说明(汇编20篇)

学校是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正规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学校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公寓住房管理规定修订说明范文,欢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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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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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是对国营企业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考核等项工作的总称。下面是由百范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资金管理岗位职责”。

资金管理岗位职责有哪些

1、负责与各金融机构、银行、政府及相关机构联络、接洽;

2、负责与外部机构建立广泛的信息来源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3、负责公司融资信息的收集、整理,融资渠道的建立;

4、负责各种融资方式的分析、探讨、操作、实施;

5、负责配合公司战略部署安排相关投融资事务;

6、负责参与融资商务谈判,撰写相关报告和文件;

7、负责协助资金主管办理其他临时性工作、协调工作;

8、负责处理公司与融资、贷款相关的各种外部事宜;

9、合理进行资金分析和调配,内部融资安排。

资金管理岗位职责是什么

1.负责编制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全年资金使用进行统筹规划,促进公司资金平衡。

2.分析和测算各项财务指标,撰写公司每月资金管理专项分析报告,提出并实施公司资金管理工作改进建议;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3.对所负责融资项目进行跟进,收集相关资料,协助公司合规评审部完成对融资项目的评审。

4.负责融资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操作,负责完成融资目标,保障资金正常流转。

5.负责公司的融资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监督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资金管理岗位职责

1.制定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批制度。

2.编制集团公司年度,月度资金预算,并监督资金预算的具体执行。

3.编制集团公司月度流动资金计划,分析月度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建议。

4.负责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工作,并监督办理企业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业务活动。

6.对集团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并按期提出改进建议。

7.协调与开户行的关系,确保合理、安全地调度和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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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同管理员工作的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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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审核、打印、用印、扫描、归档,审批时效统计等;

2、建立各类合同、部门文件档案;编制合同数据的统计表

3、负责合同调阅查阅(电子版、纸质版),做好登记、跟踪工作;

4、负责合同管理系统问题沟通、搜集、反馈等协调工作;

5、负责合同管理系统,供应商信息等产品库数据录入、管理、维护。

6、协助审计人员,配合相关数据提供及跨部门协调;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安排。

任职要求:

1、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2、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思维敏捷、思路清晰,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待人接物能力;

4、熟练使用EXCEL、WORD、OA等相关办公软件,擅长制作各类报表;

5、熟悉合同管理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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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留学,学生,全文共 4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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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留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和留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结合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留学生公寓由学校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占用或调整公寓做其他用途。

第三条 物业管理中心依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供的留学生名册,按留学生国籍、信仰、经费来源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安排住宿。入住公寓的留学生应服从学校管理。

第二章 住房管理

第四条 留学生原则上应入住留学生公寓,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按照《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办理手续。

第五条 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核实,持普通护照和有效签证在我校注册的留学生,可入住留学生公寓,由物业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住宿。

第六条 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入住指定房间和床位,严禁私自换房、转租或转借床位。

第七条 学校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缴纳当年的住宿费,否则不能注册。

第八条 宿管人员负责楼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寝室内务由学生自我管理。

第九条 因毕业、结业、退学、休学等原因离校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留学生,应当向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结清住宿费、交还钥匙和交验家具等,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公寓,如有逾期,视同留学生自愿放弃室内遗留物品的所有权,学校有权处理,相关损失由留学生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申请换房、中途退房以及重新入住的留学生须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公寓异动审批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公寓设施维护

第十一条 留学生要爱护公物,禁止随意拆卸、调换和破坏公寓设施;不得在房间和楼内张贴、悬挂、涂画各种物品和标记等;如对房间内配置物品和楼内公共设施造成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抽水马桶内严禁丢弃杂物,以免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留学生个人支付。

第十二条 留学生应爱护使用公寓内的所有消防、报警、照明、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话等设施。公寓内所配备供水、供电设施及家具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派人修理,切勿私自处理。

第十三条 留学生要注意节省水电,离开房间要关闭电灯、电视机、空调、水龙头、热水器等水电设备。

第十四条 公费留学生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160 度电、3 吨水,超过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自费留学生用电须按使用量购买,用水每人每月可免费使用3 吨,超过部分将按照市价收费。学校对前述免费使用额度进行调整时,按照调整后的额度免费使用。

第四章 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五条 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楼内走廊不得放置杂物、个人物品,不得在窗外悬挂物品、随意往窗外抛掷垃圾,不得饲养猫、狗等宠物。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留学生公寓。

第十七条 严格钥匙管理。留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不得随意使用值班室钥匙。如遇钥匙忘带,须在值班室验证登记后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借用,借用时间不超过10 分钟。

第十八条 留学生须保持公寓的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在公寓内进行妨碍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放音乐等;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第十九条 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留学生公寓开门时间为6:00,关门时间为23:00,23:00 之后一般不允许外出。如无特殊情况,留学生必须在大门关闭前返回公寓。遇特殊情况要在23:00 之后出入公寓时,须至门卫值班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严禁在留学生公寓擅自留宿客人。如在留学生公寓留宿客人,除批评教育外,责令客人退出,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 留学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不得在留学生公寓传教或散发宗教宣传品,不得在公共区域张贴或悬挂有关宗教的图画、文字、饰品或活动海报。

第二十二条 留学生不得利用公寓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和学校规定禁止的活动。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传看淫秽书刊,播放淫秽音像;禁止留宿异性。

第二十四条 公寓内严禁在公共厨房之外的区域内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磁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干鞋器等,以防止火灾发生。违者学校将严肃查处;因使用违规电器而引发事故,其全部损失由肇事者负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留学生应该保管好个人证件及贵重物品,如遇失窃,应及时报案。学校有责任查找,但无义务赔偿。

第六章 会客制度

第二十六条 来访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方可由被访留学生带入并送出。

第二十七条 所有来访者必须在22:00 以前离开。超过22:00 不离开者,值班人员将通知保卫处依法要求其离开。

第七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八条 留学生有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批评和通报批评的处罚。涉嫌违纪的,依据《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财物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二十九条 留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当事人口头批评处罚。

1.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隐患,尚未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

2.向楼外抛洒或投掷物品、饲养和携带宠物、不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等破坏环境卫生,影响公寓正常居住生活环境行为的;

3.在公寓内私自装修,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的;

4.因过失导致公共财物损失的;

5.利用公寓房间和设施从事租赁、修理、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第三十条 留学生在公寓内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罚。

1.违反居留管理规定、住宿登记管理规定的;

2.私自将钥匙转借他人、配钥匙、更换门锁或另加门锁的;

3.制造噪音污染,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

4.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散发、张贴各种宣传品的;

5.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房间的;

6.违反会客制度,在公寓内留宿他人的;

7.私自转让、出租床位或将房间给他人使用的;

8.无故晚归或者夜不归宿的。

第三十一条 留学生在一学期内受到两次口头批评的,给予通报批评;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所述留学生公寓是指学校指定接受外国留学生住宿的公寓,包括校本部升华留学生公寓、湘雅医学院新校区8、9 号楼以及湘雅大酒店十三楼及学校其他接受外国留学生住宿的公寓。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中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物业管理中心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共同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依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公德,增强自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如触犯中国的法律,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二、留学生凡需在校外住宿者,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另一份送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校外租房者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者(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寄住亲友家中者需提交亲友在长沙的户籍证明、住址和联系电话。

三、留学生须在入住24 小时内持《中南大学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房屋租赁合同或亲友长沙户籍证明以及本人护照由房东或亲友陪同去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未及时办理者将无法办理居留许可。拒不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学生,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校外住宿学生如变更住址,须按以上规定重新办理住宿登记。

五、校外住宿学生须每月第一周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到,反馈其在外居住情况。连续三个月未报到者,视同旷课三天,并按相关条例处理。

六、校外住宿学生因租房与出租者发生的一切纠纷,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可以提供帮助,但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请假规定

为加强对我校留学生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 号令)精神及我校留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在校学习的留学生要按时参加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教学活动。

二、留学生请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中南大学留学生请假条》,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紧急事情外,不得事后补假。如确需续假,可以办理一次续假手续。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及时到批准假期的管理部门销假。

三、寒假、暑假和节假日期间,留学生如需外出,应请假,并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应先办理请假手续。

四、留学生因病请假应凭校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审批手续。

(一)病假在4 天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二)病假在4 天以上4 周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三)病假超过四周者,应办理休学。

五、留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情况特殊确需请事假,应凭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办理审批手续。

(一)事假在3 天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二)事假在3 天以上1 周以内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三)1 周以上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管领导审批,并通知培养单位备案。

六、留学生请假理由应当真实。如发现捏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七、留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离境,视同旷课,将按照《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八、研究生一学期内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四周、本科生一学期内病假和事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对旷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中南大学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留学生综合保险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教外司来〔20_〕1078 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来华留学时间6 个月以上的留学生必须购买保险。保险是办理留学生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费用按国家政策执行,每个保期为当年10 月1 日至次年9 月30 日。公费生由教育部统一购买。自费生须自费购买,由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代收代办,协助其投保。

三、公费留学生每学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门诊费用报销额度,大病住院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四、享受保险待遇的留学生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出院后携带本人护照、病历本、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费用发票,费用总清单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委托理赔手续,由保险公司对理赔案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赔付。

五、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相关费用一律自理:

(1)因打架斗殴及自杀、自伤、酗酒、交通肇事、吸毒等造成的伤病;

(2)挂号费、交通费、会诊费、一次性消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等;

(3)一切先天性疾病、矫形、美容、洁牙、镶牙、配眼镜、各种保健性治疗、学生入学前所患疾病等;

(4)怀孕、流产或分娩所产生费用;

(5)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不予理赔的情形。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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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留学,学生,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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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宿舍是留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文明、安静、整洁、安全,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此,特作以下规定,请全体留学生遵照执行。

第一条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及学校校规的活动。禁止在宿舍内组织宗教集会活动。

第二条新生入学凭入学通知书、住宿费缴款单和本人有效证件(护照、居留许可)办理住宿手续,领取门禁卡,按指定的宿舍入住。不得私自迁移、调换房间或多占家具设备。

第三条留学生原则上2人住一间房,学校不提供夫妇住宿条件。因特殊原因要求住单人间者,须向学生处宿舍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留学生应自批准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交清本学年单人间费用后方可调房。

第四条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积极参加“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做到铺面整洁、地面、墙面干净;椅子、水瓶、脸盆等物品摆放整齐;所有张贴物可用透明胶、图钉固定,不得使用胶水和钉子,家具上不得张贴挂钩;窗台、墙角无灰尘,地面干净不堆放各类杂物;每天打扫房间,垃圾一律倒在垃圾筐内,及时倾倒纸篓;不在室内拉绳晾晒衣物,不得向室外、走廊、窗外处吐痰、倒水、丢果皮、纸屑等垃圾,不得将鞋、杂物等堆放在门口或公寓走廊上。禁止在宿舍内和走廊上存放自行车。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第五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第六条应主动服从并配合管理人员查房和清点人数的工作,对出现夜不归宿情况的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七条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与节约用电的习惯,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用电设备电源。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热的快、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毯、取暖器等),严禁使用明火和管制刀具,以防发生短路、触电、火灾等事故。管理人员可随时对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违反者除没收违章电器外,并依据情节处以罚款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出现任何危及公寓安全和危害学生自身安危的行为,如在楼内烧纸、打球、酗酒、吸烟、赌博、经商等,其它的不安全行为也严禁发生,如有发生按相关校纪校规处理。

第九条遵守防火规定,爱护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学生在宿舍内安装、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应遵守与之相关的条例和法规。

第十一条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损坏或遗失公物须赔偿。

第十二条学校为每个房间宿舍内配备的设备和设施,如桌凳、橱柜、床、空调、水池等,如有丢失和损坏,由住宿学生自费维修或购置。学习期满或中途退学时,上述物品应完好交还。

第十三条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等。

第十四条严格禁止异性之间宿舍串门、禁止男女生同居。违反者将被记入档案并予以处分。

第十五条留学生宿舍的洗衣间和洗澡间为公用区域,学生须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并应妥善使用公用设施。

第十六条学校为每位留学生每月免费提供3吨水和10度电的用量,超出部分,则按学校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学生支付。

第十七条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

第十八条对因毕业、休学、退学或开除学籍者,自学校相关部门发出通知起一周内或学校通知规定的离校期内,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并离开宿舍,逾期室内遗留物则作无主处理。

第十九条因出国、出差、外出实习、探亲及其它原因离开宿舍在三天以上,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到值班室登记。

第二十条由于宿舍统一安排或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对学生宿舍进行调整时,入住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妨碍宿舍安排。

第二十一条人人都要尊重管理人员劳动,不得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凡校内住宿者必须遵守以上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以及不服从管理者,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甚至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情况的好坏、个人在公寓内的言行举止与学校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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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留学,学生,全文共 3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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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_〕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及中英班、中澳班、交流、临时住宿学生。留学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参照执行。非全日制学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一、机构与职责

1.学生工作党工委、后勤保障部、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建立系统工作机制,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2.后勤保障部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入住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园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后勤宿舍服务中心或社会物业企业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本规定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生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学生宿舍园区的文化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开展。保卫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

3.成立学生宿舍“四自”委员会,实施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由驻楼辅导员和宿舍管理员进行工作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宿舍楼设立楼长、层长、寝室长等职务,以楼宇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住宿管理

1.缴费

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9月至次年1月、3月至6月计算住宿费),住宿时间不超过15天(含)的不予收费,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费。每个学生应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交费收据。

由于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申请减免住宿费的学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住。

2.宿舍分配

(1)新生入校前,后勤保障部按各单位学生人数,将宿舍分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分配到人。

(2)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延长修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履行完退宿手续后,方可在研究生院办理学籍延长手续。对于有极特殊情况者,经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审批后,学校视宿舍资源情况,提供临时性救济住宿。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本科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由后勤保障部根据学校宿舍资源情况重新安排住宿。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3)硕博连读生在同年级硕士生毕业前,继续住原硕士生宿舍,至原同年级硕士生毕业时,再统一调整到博士生宿舍。

(4)学生宿舍一经确定,一般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由所在院系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报后勤保障部审批。宿舍调整范围只限于本院系及相关部门范围内的同年级、同等学历学生之间,原则上每年的4月、10月的工作日办理。宿舍调整确定后,学生须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并办理退补费手续后,方可到宿舍物业处更换钥匙。

(5)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筹管理。如因需要,学校对宿舍安排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安排。

(6)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占、调换、出借、转让,不得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家庭用房。

3.毕业退宿

(1)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并及时清理私人物品,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退宿手续或清理私人物品,经学校催告仍不办理或清理者,物品将作无主处理。

(2)办理退宿手续时,室内设施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丢失、损坏,责任人应予赔偿。如无法确定责任人,则由本宿舍全体成员均摊;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和离校手续。

4.其他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含出国境)等原因,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原则上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如未办理退宿手续,则应缴纳住宿费;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证明及时办理入住手续。因转学、退学、结业、肄业等原因结束学籍者,参照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

(2)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集中办理,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学生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半年内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三、会客与作息

1.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晚间23: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1:00。会客时间之外原则上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超过会客时间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楼。

2.来访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

3.23: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部门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四、用水用电

1.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出额度部分,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自行承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出额度部分,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自理。

3.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宿舍严禁窃电窃水,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文明行为规范

1.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宿舍进行宗教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宿舍生活环境。不得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不得在宿舍楼及寝室内饲养小动物。

3.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遵照医生诊断,到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养。

4.学校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巡检,住宿学生必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扰。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例行检查寝室卫生,院系每月对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学工部不定期抽查。检查和抽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及时公布,作为学生个人、集体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同一寝室在每周的例行卫生检查中,一学年内累计有1/3以上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寝室全体人员本学年内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次降一级处理。

6.同一寝室在每周的例行卫生检查中,一学年内未有“不合格”,且累计有1/2以上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寝室,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安全管理

1.学生宿舍内设施不准私自移动和改装,如遇故障,应及时报告物业宿管人员,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不得私自处理。

2.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用水、用电相关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网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学年内评奖评优资格;三次以上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引起安全事故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违章电器没收以后,由物业部门代为保管。学生在期末凭《违章电器保管单》和《违章电器领取申请表》办理领回手续,逾期(当学期)未领取违章电器的,视作无主处理。

3.宿舍楼及寝室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除没收相关物品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重物或易坠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物品、泼倒茶水、乱扔烟蒂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非机动车带入宿舍楼或寝室。

5.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处或报警。宿舍内发现推销商品、非法传教或其他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物业值班人员。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物业人员由物业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因遗失钥匙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七、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二〇_年九月一日起执行,原有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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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寓住房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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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某政府机关家属宿舍的管理,根据“秘书工作”区和“秘书工作”街道办事处关于创建文明家属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安全管理

1.做好安全工作,发现有不安全的事情和苗头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2.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教育全家及亲属防盗防火,防止其他事故的发生。

3.常住人口在一个月以上的,需向行政处报告并到大山坪派出所办理临时暂住证,自觉接受行政处和公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4.发生突发事件,一要积极防止事态扩大,二要向领导报告,三要掌握好政策。

5.抓好保密教育,做好__,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

6.爱护公共财物及设备设施,不得在墙上、楼梯道等公物上乱写乱画和有意损伤,不准翻越围墙。

7.驾驶员要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七岁以下的小孩在院内玩耍要有大人看管。

二、卫生管理

1.按照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好各家各户和宿舍大院的清洁卫生工作,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2.按照居委会的规定,宿舍大院内不准养家禽、家畜,养狗必须有许可证。

3.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各住户不得从楼上和窗户往外扔杂物,污水不准倒在垃圾库内,消除蚊、蝇孪生地。

4.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提倡家庭养花种草。公共区域不准堆放杂物,注意楼房的整体美观。

5.组织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一年多次。大院内每季度组织一次卫生检查,由行政处及有关人员负责组织。

三、宿舍大院精神文明建设

1.讲究社会公德。处理好友邻和同志之间的关系,友邻和同志之间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看不健康的录象,不吵架打架,不损害他人财物和公物。

3.爱护邻里、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家庭和睦,居室、庭院清洁、整齐、优美。

4.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说话和气,互助互爱,中午休息和晚上十一点以后严禁高声歌唱、高声播放音乐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5.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超生孩子,不早恋,不非法同居,不酗酒闹事。

6.积极参加各级和职能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教育子女、亲属遵章守法。加强内外团结,建立良好的庭院生活秩序。

四、其它有关制度

1.办公室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对外出租按某场价,对本单位职工因拆迁、周转临时租用(二年以内)按某场价的

50%收取租金。

2.宿舍大院适当收取管理费。

3.爱护公物,损害公物照价赔偿。教育小孩不要损害花草树木。

4.爱护室内设备设施,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擅自更改电路、供气、水、排污管道等项目,确需更改的,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方能办理。

5.节假日安排值班,由楼长负责。

6.自觉遵守大院的作息时间,大门开关时间,春夏季:早上5:30开门,晚上12点关门;秋冬季:早上6:00开门,晚上11:30关门。

五、楼长职责

1.抓好卫生检查,每季度一次。单元评选好的住户,每半年一次,并及时上报,年终进行表彰。

2.协助居委会、行政处抓好文明院的建设。

3.调解邻里纠纷。

4.做好本单元、本栋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为大院排优解难,及时反映情况,检查事项的落实。

公寓住房管理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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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公寓楼卫生制度管理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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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同管理员工作的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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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审核公司项目合同/订单,跟踪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申请各类款项支付(如中标服务费等);

3、负责与商务技术、技术部、生产部相关对口部门落实产品交货进度和发货计划;

4、及时在ERP系统和销售管理系统完善项目的信息,做好销售统计报表;

5、负责所属工作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并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任职要求:

1.物流、营销、电气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三年以上同等职位工作经验;

3.有变压器、开关柜行业工作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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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网络管理员工作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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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员行业对网络管理员的要求基本就是大而全,不需要精通,但什么都得懂一些。以下是由百范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网络管理员工作岗位职责”。

网络管理员工作岗位职责有哪些

1、负责制定公司网络、网站和信息资源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3、负责网络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4、按照公司安排,制定公司网络、网站系统的扩建、改造等规划方案,并报中心负责人审核。

5、对生产网络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等。

6、负责办公用计算机等设备的维护和技术支持,及时做好特殊配置的计算机的系统备份。为公司员工应用网络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7、监管各种网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密码和使用权限。

8、协调各部门应用网站发布信息并提供技术支持。

9、 负责各部门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以及技术咨询和疑难解答。

10、负责硬件升级的协调和软件维护工作,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并刻录为光盘收集归档。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各项职责完成情况年末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网络管理员工作岗位职责是什么

1、维护办公网络、电脑等系统,管理项目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通信系统;

2、网络安全、用户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安全等;

3、IT相关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协助用户使用OA、VPN、电子邮件等信息化系统;

5、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生产单位做好IT服务,提高项目科技水平与工作效能;

6、按照项目组要求完成相关IT项目服务;

7、通过发布IT帮助文件、集中讲座的方式对项目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应用以及IT基础知识的培训,提高项目人员IT水平,增强信息安全管理意识。

网络管理员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办公软件的故障排除、维护保养、维修、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

2、负责公司应用软件、硬件的维护及办公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升级;

3、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管理,保证网络及信息化应用系统正常运转;

4、负责公司安全维护和内外网络系统维护,如路由器的设置和控制、办公设备等维护;

5、日常员工的机器维护和病毒防治、网络的监控和维护,提高公司网络运营维护水平,降低硬件故障率,缩短故障历时;

6、会组装电脑,做系统;

7、维护公司内部Linux、Windows服务器软件及硬件;

8、公司打印设备维护;

9、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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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寓住房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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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单身宿舍的分配、调整以及单身宿舍管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单身宿舍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2 引用文件

q/临.g(26)2—XX 员工住房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服务公司为单身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

3.1.1 负责新进厂人员的住宿安排以及对部分单身者进行宿舍调整。

3.1.2 负责单身宿舍的清理。

3.1.3 负责单身宿舍日常维修的协调。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新进厂的大学本科生分配在家属区宿舍楼,大户住3人,小户住2人。

4.2 男单身宿舍大专学历直接分配小间,中专(含中专)以下分配大间,每间2人。

4.3 女单身宿舍大专学历每间2人,中专(含中专)以下学历每间4人。

4.4 老单身的员工,分配在家属区居住,参照《员工住房管理办法》中第4.1、4.2、4.3条执行。

5 奖惩

5.1 任何个人不得强占住房和私自换房,违者给予罚款60元,且从次日起每天罚款5元,直到搬出为止。

5.2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3 上述罚款由服务公司出据证明,在工资中扣除,或按罚款规定进和行交款,或由保卫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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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公寓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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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持正常的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入住公司公寓楼的所有员工。

3职责

3.1保卫科是公司公寓楼管理的归口部门,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寓楼进行检查;

3.2公寓楼管理员(白班、夜班各一名)是综管部设在公司公寓楼的直接监管人员,其职责是:对整个公寓楼负一切管理责任,每日检查/监督整个公寓楼卫生、安全、纪律情况;负责清扫楼梯、楼道、厕所等公寓楼公共区域;负责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楼的登记、查访工作。

3.3保卫科负责协助公寓楼管理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每寝室设立舍长,其职责是:负责本宿舍内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监督轮值人员保持环境清洁。

3.5公寓楼每层设层长,其职责是:统管所辖区卫生、安全、劳动纪律、安全事件紧急处理等。

4相关规定

4.1职工出入管理

4.1.1《住宿证》由综管部根据人力资源科签发的《入厂住宿通知书》发放;

4.1.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凭《住宿证》进入公寓楼;

4.1.3职工公寓楼管理员严格根据《住宿证》控制人员进入;

4.1.4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换《来访证》并登记后由被访者带入寝室,但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2职工公寓楼内行为规定:

4.2.1服从公寓楼管理员、舍长和层长管理与监督(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

4.2.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准在寝室内使用电热器具,对使用者一经发现,负激励50-200元;

4.2.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

4.2.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不得乱晒衣服(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7不准个人擅自在寝室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对入宿者负激励20-200元);

4.2.8不准在公寓楼区内大声喧哗、争吵,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能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违者每次负激励20-200元);

4.2.10夜间最迟应于22:00前返回公寓(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11烟灰、烟蒂等杂物不得丢弃地上,污秽、杂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违者每次负激励20元);

4.2.12寝室内外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每发现一次未清理,负激励负责人员20元);

4.2.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违者负激励20元);

4.2.14不准在寝室内聚餐、打牌、打麻将、赌博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者每次负激励100-2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2.15每间寝室和住户必须每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有杂物和异味,对每次检查不合格者每人负激励20元;

4.2.16不得在寝室内看黄色影像(违者每次负激励300-500元);

4.2.17不得在公寓楼内打架斗殴(违者每次负激励100-200元);

4.2.18不得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对损坏床铺、门窗者,由负责人进行全部赔偿(50-500元);

4.2.19晚上21时后严禁与女职工在寝室内互串(违者每次负激励50元);

4.2.20对于男女混住的不道德行为,一经发现,对其负激励1000-2000元并予

以开除,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2.21严禁从楼上向楼下丢弃物品泼水,一经发现每次负激励责任人30-500元;

4.2.22严禁偷盗行为,对偷盗者,按盗窃物品的10-20倍处罚,并通报开除,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 患有传染病者。 B有不良嗜好者。

4.4本公司提供宿舍系现住人员尚在本公司工作为条件,倘若员工职工(包括自动辞职,除名免职)时,该员工应于离职当日立即迁离公寓,不得借故拖延;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公寓楼管理人员、保卫科人员检查;对于迟搬者,每住宿一晚,交住宿费30元,三日后勒令其搬迁,对违规者强制其搬出;

4.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寓楼管理员应立即报主管部门(综管部或保卫科负责人、夜间立即通知保卫值班人员协助);

4.5.1违反公寓楼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4.5.2公寓楼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5.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严重者;

4.5.4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

4.6相关激励措施

4.6.1综管部每月组织人员对公寓楼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宿舍(前5名)每次正激励相关人员10元,舍长30元,层长50元,所属部门负责人正激励20元;对于评比较差的寝室(后5名),每次负激励相关人员10元,舍长30元,层长50元,所属部门负责人负激励20元;

4.6.2公寓楼管理员必须对公寓楼的卫生、安全、纪律负责,每发现一次未执行规定而未制止的现象,负激励公寓楼管理员50元;

4.6.3公司本着“舍与舍互动、层与层联防、专人统管”的管理思想,鼓励公司员工全面自主管理好公司公寓楼,对于在自主管理中表现优秀者,公司将视

情况给予30-200元的正激励。

4.7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本页无正文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综合管理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保卫科

本办法起草人: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批准人:

本办法发放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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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公寓楼卫生制度管理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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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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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广大同学有一个整洁、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⒈ 保持室内、门前及水房卫生清洁,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主动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

⒉ 为美化环境,房间门窗和墙壁要保持整洁,室内外不准乱张贴。装饰品应体现健康、文明、高雅。

⒊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制。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卫生员负责清扫,学生不得向公共区域投掷杂物,不得在宿舍门口堆放垃圾。室内垃圾一律袋装后直接投放到楼前垃圾桶内。楼道、室内不得停放自行车。所有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指定地点。

⒋室内卫生由各室负责,各室应有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要安排专人进行打扫,并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⒌对卫生长期不合格的宿舍,经管理人员教育无效者,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派人予以清整,费用由本室人员共同承担。

⒍公寓管理中心安排管理员每日对宿舍进行内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和宿舍卫生情况将作为学工部及所在系对学生的综合考评及评定奖学金、入党等的依据之一。

⒎卫生评定标准:

(一)优秀宿舍标准:

①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②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③学习桌分层摆放,桌面无杂物、无尘土。凳子放学习桌下,摆放整齐。 ④门窗、玻璃无污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墙壁无蛛网,窗台、空调无尘土、无杂物。

⑤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⑥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必须干净、整洁。

⑦无违纪现象。

(二)良好宿舍标准

①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②学习桌分层摆放,桌面无杂物、无尘土。凳子摆放整齐。 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窗台、空调无尘土、无杂物。

④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⑤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干净、整洁。

⑥无违纪现象。

(三)合格宿舍标准:

①床上、床下摆放整齐,书桌整齐、无尘土。

②地面干净、无杂物。

③窗台、空调无杂物。

④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

⑤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干净。

⑥无违纪现象。

(四)不合格宿舍标准:

全室有一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全室不合格。

①不叠被子。

②不扫地,不擦桌。

③书籍乱堆,桌面杂乱。

④凳子散乱。

⑤床下脏乱。

⑥空调、窗台脏乱。

⑦室内乱贴乱挂。

⑧有违纪现象。

⒏楼内公共区卫生。

卫生标准:

①楼内无死角,地面干净,走廊无痰迹。楼梯扶手无尘土,门窗,玻璃无污垢,窗台无尘土,墙壁无蛛网。

②卫生间无异味,便池无污垢,水房保持经常清洗。

③公共设施整洁,消防设施经常擦拭保养。

④宣传栏无乱写乱画,墙壁无乱贴乱挂。

⑤垃圾及时清倒,保持走廊无杂物。

⒐卫生检查制度。

①公寓内坚持每日查房制度,将卫生成绩按优、良、中、差或分数、不及格等及时公布。

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各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联合检查,实行量化管理,排出各系的名次,予以公布。

③经检查长期保持优秀的宿舍有资格参加年度“十佳”宿舍的评比;确定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严重警告。长期不合格,派计时工收费服务。凡长期卫生不合格,受过警告处分的学生将向其所在系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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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留学,学生,全文共 2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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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公寓是留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对留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引导,把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创造安全、文明、优雅的生活和舒适、安逸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房规定

第一条所有申请校内住宿的留学生须按时交纳住宿费,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宿舍管理人员交纳房间物品押金;已安排校内住宿者,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留学生入住前需对房间配备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和宿舍管理人员提供的《房间物品清单》进行对照,二者相符后在《清单》上签字;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第三条校内住宿的留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在需要时必须接受宿舍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配,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宿者,原则上由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国际教育学院,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条留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就寝。留学生公寓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23:00关门,周五、周六晚上23:30关门。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回公寓者,须凭证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能进入。严禁从室外攀爬进入公寓。不得晚归,严禁夜不归宿。

第五条留学生公寓内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不得转让、转租自己的床位(房间)。未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留学生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经允许,不得向宿管人员借用他人房间钥匙。

第六条留学生假期回国、旅游、探亲访友,要在离校前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并按时回到学校。

第七条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房间;不得私自搬换、多占或拆除家具设备;不得擅自改造和损坏公寓内的公共设施;不得自行油刷和涂写室内外墙壁;不得私自增添大件家具设备,占用他人的生活空间。对违反者除责令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严禁赌博、酗酒、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违反中国法律和学校纪律的行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物品进入公寓;严禁在公寓内进行推销、传销或其它经商活动;严禁在公寓内生火或焚烧物品。严禁在公寓内抽烟及乱扔烟头。禁止在房间内饲养宠物。对携带物品离开宿舍者,宿舍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检查时,当事人应接受检查并登记备案。

二、用电规定

第九条留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自付电费。

第十条严禁在房间内使用电磁炉、电暖器、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没收所用电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禁盗用公用电源。

第十一条房间内电器或电路发生故障时,须报告宿舍管理人员,由学校物业维修中心派电工进行检修,严禁自行拆卸或修理。

第十二条严禁私拉电线及私拆电箱。房间内无人时,所有电器须断开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第十三条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火灾等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后果严重者,将受到校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会客制度

第十四条来访者须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能会客。并须履行下述手续,遵守下列规定:

(一)来访者按规定凭有效证件做好登记,探访完毕,来访者应在管理员处签字并注明离开时间。无有效证件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寓。

(二)会客时间:周一至周四、周日:9:00——21:30

周五、周六、假日:9:00——23:30

(三)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请来访者离开公寓。

四、其它规定

第十五条遵守道德规范,养成文明习惯。公寓出入口、走道、楼梯等公共部位必须保持畅通和空旷,不得在以上地方停放自行车和堆放物品。若有私人物品放在公共场所超过二日,宿舍管理人员可作无主物品处理。保持公寓楼内整洁美观和盥洗室的清洁卫生。不向楼外投弃任何物品。垃圾要倒在指定地方。

第十六条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留学生平均分摊。

第十七条保持留学生公寓楼的安静,不得在留学生公寓楼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酗酒、大声放音乐、举办聚会等。由此引发和中外学生的争吵、冲突,产生不良影响,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凡使用留学生公寓计算机网络的留学生,须遵守校网络中心相关管理规定。用户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的信息和淫秽色情信息。

第十九条自觉维护公共厨房的设施,注意节约用水,定期打扫,保持公共厨房清洁卫生。在公共厨房做饭时应安全使用炉具,必须按使用说明和有关规定操作。严禁把厨余垃圾倒入水池内。做饭后及时把个人锅具带离厨房。切勿在使用厨房电器时离开厨房。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者,须赔偿损失,后果严重者,将受到校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禁止把厨房内的共用电器私自带离厨房使用。

第二十条毕(结)业离校时或搬往其他住所时,应做到文明离寝,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留学生公寓。在打扫干净房间、交回房间钥匙、房间物品无损坏、电费已交清的情况下退回房间押金。室内遗留物品,学校有权进行处理。如未经同意而继续滞留公寓或在公寓内存放物品者,因宿舍清扫、维修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留学生本人负责并须按规定交纳其滞留期间的住宿费用。

第二十一条留学生未向国际教育学院报告而擅自离校超过一个月,学校有权清理其房间和床位。个人物品代为保管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领取,学校有权处理。

第二十二条留学生应尊敬宿舍管理人员,认真配合国际教育学院、宿管科、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安全检查活动。留学生在公寓的表现与奖学金评定、奖学金评审挂钩。

第二十三条以上管理规定须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校纪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国际教育学院依规定勒令退学。

第二十四条对本规定中未涉及的影响留学生公寓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其它现象,将参照相近条文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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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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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公寓公共卫生由公寓清洁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楼道洗漱间、卫生间每天两拖三扫;保持地面清洁;厕所每天冲洗两次。保证无臭味、无污垢和下水道畅通;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墙面瓷砖、楼梯扶手每日擦拭一次;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一次,保证无尘土、蜘蛛网;垃圾每日清倒两次,保持公寓空气清新。

二、为了使责任明确化,采取卫生个人责任制, 宿舍卫生分为非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责任卫生、寝室长责任卫生。具体如下:

1、非值日生责任卫生:要求个人床铺干净平整,被子叠放整床下物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不乱贴字画,不乱挂衣物。

2、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应做好个人的责任卫生,同时打扫地面,擦拭门窗、玻璃、灯具等。

3、寝室长责任卫生:负责宿舍全面卫生,带领并督促全寝室成员整理好寝室内务,并定期安排好门、窗、玻璃的卫生及维护。寝室学生须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面、墙面干净,室内整洁,物品放置规范有序。

三、宿舍卫生要做到“六净”、“六无”。

“六净”即地面、墙壁、床铺、铁皮橱、门窗、玻璃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具体做

到:

1、地面:地面干净,无积水、果皮、纸屑等杂物,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有序。

2、墙壁:墙壁无乱张贴、乱钉钉、拉绳、乱挂衣物,顶棚洁净,无尘土、蜘蛛网等。

3、床铺:床面平坦、床单、被单、被罩、枕巾洁净;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摆放位置统一;床棱干净,床头卡位置对称,床上无挂帘。

4、门窗:门窗擦试干净,门框上无尘土,玻璃完好,明亮,无污痕,标志美观。

5、灯具:灯管、灯罩擦试干净,无尘土、污痕。

6、生活用品:桌凳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有序合理;洗漱用具、饭具干净,无剩饭菜,摆放统一,壁柜整洁;行李摆放整齐;拖把摆放位置合理。

7、空气:室内、卫生间无异味,空气清新,多通风。

四、 学生寝室清除的垃圾由值日生负责装袋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五、 坚持每周两次的卫生大扫除制度。相关部门、公寓管理人员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卫生抽查或检查评比。

六、 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残汤剩饭,不乱写乱画,自觉维护公寓卫生整洁。

20xx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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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公寓楼卫生制度管理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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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律:1、学生公寓2—4楼408~413为男生宿舍,4楼401~407室及5—7楼为女生宿舍,任何时候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住宿区域。

2、寄宿生因故外宿,需持班主任批条到管-理-员处登记。

3、公寓落锁时间:8:00~12:00  12:40~14:10  14:10~16:00  19:00~21:40 22:40至次日6:30 落锁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出公寓,需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开门。

4、早上起床后6:40~7:00每个寝室除留一个值日生整理内务外,其他同学一律离开寝室,没有特殊原因不允许回寝室。

5、中午查寝时间为12:40~14:10,特殊情况请假须经班主任同意;晚上查寝熄灯时间为22:40后不定时的对每间寝室的寄宿生点名查看,所有寄宿生一律在自己的床位上就寝待查,凡不在位的学生(包括乱串寝室者)均视为缺席。

二、内务标准:

(1)   被子叠成“豆腐块”统一摆放在床铺靠阳台一端的中间;

(2)   地面无垃圾、无水渍、无痰迹;

(3)   床上无乱贴、乱挂衣物、鞋袜;

(4)   洗漱间、厕所无脏物;

(5)   毛巾叠成两叠整齐搭放在毛巾架上;

(6)   室内无蜘蛛网;

(7)   床底下每人只能摆放两双鞋子,多余的鞋子整齐摆放在鞋架上;

(8)   桌子统一摆放在寝室进门的左侧,桌子上只允许摆放茶杯,桌子下放暖瓶,拖把放在厕所内的下水道管旁拧干悬挂,桶子放在靠阳台的柜子旁边整齐摆成一条线。

(9)   柜子统一摆放在靠阳台左侧。

(10)扫把、纸篓子统一放在洗漱间的门后侧。

(11)周末不回家的同学,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到公寓值班管-理-员登记方可住宿。

三、七不准:

1、不准携带盒饭、油性类、方便面等食品进入寝室。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室内垃圾丢在走廊内。

3、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公寓。

4、不准在寝室内打牌赌博及玩球类。

5、不准损坏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6、学生公寓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准大声喧哗、吵闹、嬉笑。

7、使用公用电话要降低声音,晚上熄灯后禁止使用。

四、寄宿生违纪处理:

1、违反第1条,立即停止寄宿资格,通知家长,并纳入班级考核。

2、违反2—5条及七不准任何一条:

(1)   第一次违反,公示姓名,批评教育,取消优秀寄宿生的评比资格。

(2)   第二次违反,公开批评,停宿一星期,通知家长,取消优秀寄宿生的评比资格,纳入班级考核。

(3)   第三次违反,立即停止寄宿资格,通知家长,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资格,纳入班级考核。

3、其它违纪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s("content_relate");

公寓楼消防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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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4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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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服务,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学生之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按班级安排住宿的要求,按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分工与合作的原则,体现“重心下移、以学院为主”的管理思路,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充分发挥学校公寓内教育、管理、服务队伍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教育落实、服务落实。

第四条 在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学生情况,努力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管理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 学生公寓的管理组织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由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两部分构成。物业管理由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后勤及产业集团。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学生公寓住宿安排和调整及水电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学生教育管理由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后勤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障处、武装保卫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支书记或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负责定期分析和研究学生在公寓的思想动态;牵头处理公寓中学生的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必要时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举行联席会议,对涉及到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交叉工作商议决定。

第六条 学生工作部(处)由一名副处长分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思政科、学生管理科主要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及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后勤保障处由一名管理干部分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主要承担公寓物业和安全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工作,落实物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 保卫处对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职能。负责指导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开展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处理治安案件,会同各职能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第九条 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到学生公寓值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寝室室规、纪律卫生检查制度、住宿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将学生行为表现与学年鉴定、评优评先、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公寓内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和治安案件。

第三章 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 学生公寓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气息和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品位及精神面貌,可以赋予校园文化新的内涵。学校要以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平台”,更好地实现管理与育人的统一。

第十一条 公寓管理员在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制定本公寓文化建设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 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公寓宿舍文化艺术节的开展及其他综合表现,每年按公寓数的10%评选文明楼,每公寓评选10%的文明寝室,5%的文明示范寝室。

第十三条 学校学生民主管理公寓委员会负责公寓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宣传。

第四章 学生寝室的调整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 期末学生寝室的调整安排,由公寓中心提出方案,在征求学生处、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寓管理委员会,并通过联席会议审议后,由后勤及产业集团、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寝室的零星调整,由公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调整时,学生必须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七条 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转让、出租,不得私自相互调整,也不得随意搬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应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公寓中心批准后方可。学生不准校外住宿,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八条 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凡是不按期离校并经劝说无效者,将强制其搬出宿舍。

第十九条 学生停学、休学期间,寝室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不予保留。

第五章 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寓中心负责公寓公共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每周在校园网上通报检查情况。为加强卫生监督,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督促和抽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寝室卫生实行每天轮流清扫制度。值日生负责寝室内务卫

生清扫和物品整理工作,全天保持清洁。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全校进行宿舍卫生集中清扫。每周星期四下午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二十三条 学生寝室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楼层抽查相结合的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等级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 学生处、团委和后勤集团每年共同组织开展“文明楼”、“文明寝室”、“文明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及新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和叠被比赛。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室长”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实行集中统一浆洗学生公寓用品制度,由公寓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章 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的财产由公寓中心统一管理,按学校有关程序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七条 公寓中心负责建立公寓财产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公寓非寝室内公共财产(如厕所、洗手间设施设备、楼梯扶手、窗户、垃圾箱等)由该幢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持毕业离校清单在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学生财产损失由后勤及产业集团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对破坏公寓设施设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检举揭发者,公寓中心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并在门卫处设值班室。后勤集团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治安事件的查处,学生处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昼夜值班。晚归学生,必须按规定(凭证在值班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实行会客管理制度。外来造访人员必须在门卫或管理员处凭证件登记,在值班室会客。未经门卫或管理员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四条 进入异性宿舍,须在管理员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严禁留宿异性。

第三十五条 为保证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关好门、窗。学生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实行存放管理制。

第三十六条 严禁携带违禁品(包括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和枪具)进入公寓。学生携物(箱子、大件类)离开宿舍,须持有效证件,经门卫生检查登记后方可带离。

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严禁点蜡烛、点蚊香、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应急灯。严禁在学生寝室烹饪食物、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无人状态下对各类电器充电。

第三十八条 公寓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安全巡查制度,节假日轮流值班,重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章 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计量管理。超标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四十条 学生用水用电由公寓管理中心专人管理,每月抄表结算。学生应自觉缴纳超标费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离开寝室须做到随手关水、关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偷电行为。

第九章 学生公寓的假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因个人原因需滞留学校的,由学生本人提

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后,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十三条 假期需提前返回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值班老师同意方能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校手续。

第四十四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大会,必须按学院规定签定《安全告知书》、办理公寓《出入证》、预交水电费,必须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公寓。

第四十五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违纪的,按《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违纪与处分

第四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八条 通过撬门、翻窗、翻阳台等非正常手段进出寝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寝室内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酗酒滋事者,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十条 在寝室内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三次不清洁记录的寝室,给予寝室成员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 在寝室内私自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枪械(含钢珠枪)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五十二条 向阳台外或窗外泼水、扔杂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三条 恶意拖欠超支水电费、损坏公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看了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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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公寓楼卫生制度管理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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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留学,学生,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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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维护留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创建安全、整洁、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入住公寓的留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先办理住宿手续。留学生须按时交纳住宿费,并按指定房号和床位号入住。

第二条入住留学生向宿舍管理员领取房间钥匙,房间钥匙不得转借、私配,一旦丢失,应及时报告,以便更换锁芯,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

第三条留学生入住时须缴纳宿舍押金,入住后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寓内的家具设施,发现家具及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

第四条留学生入住公寓后,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调整床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调宿的,原则上每学年开学二周内由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海外教育学院与后勤服务集团批准。调整一次之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留学生再次调换宿舍的申请。

第五条为优化留学生住宿资源配置和校园整体布局,学校可对留学生住宿进行调整,在住留学生应自觉服从,并积极配合做好搬迁工作。

第六条为维护宿舍区安全,在住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保卫安全方面的规定,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留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第七条遵守公寓的用水用电制度,按规定交纳水电费。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电源线、网络线、电话线和使用违章电器。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查处在公寓及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及其他违规用电的行为。

第八条自觉维护公共厨房、洗衣房等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留学生使用公共灶具、洗衣机等设备,须按使用说明和有关规定操作。不得在公共厨房以外使用电加热设备。不得使用明火。

第九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留学生应按时归宿,在宿舍关门后回宿舍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方可入内。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第十条宿舍所有成员都有责任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保持家具及摆设物品的整齐。不准在宿舍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自觉将室内垃圾袋装并放进指定的垃圾箱。

第十一条不得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严禁翻越阳台。保持宿舍内用水管道畅通,严禁向洗脸盆(池)、便器内乱扔杂物。

第十二条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播放高分贝音乐、进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其他活动。在宿舍楼内组织的集体活动须经海外教育学院批准。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区内进行促销、经营等商业活动(含网上商业活动)。

第十四条严禁在公寓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或不健康的书刊、影碟、网上信息。

第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书写张贴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校园教学、管理、生活秩序的标语、大小字报等。

第十六条留学生损坏宿舍内的公用设施,须照价赔偿;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责任不清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对有故意损坏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依据《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休学的留学生,凭有关证明到宿管人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原床位不再保留,复学后另行安排住宿。

第十八条因调换房间、毕业离校、退学等原因而滞留在房间内的物品,超过规定期限而又未曾办理代为保管手续,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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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合同管理员工作的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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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合同的装订和盖章:确认修订的正式文本内容无误后,装订成本,并向印章管理负责人申请盖公司章;

2.合同的收送、移交:合同盖章后,与联营方及业主办理收送手续,与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

3.编制合同移交表及移交汇总信息录入;

4.合同台账:做好合同登记、标号、信息录入等电脑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5.按年、所属分公司汇总合同签订情况;

6.管理合同电子文本及书面档案,做好档案信息录入;

7.负责合同查询工作;

8.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9.协助对外联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行政、工程类相关专业,本科优先考虑,1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有一定写作能力,工作细心有耐性;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持有标准员或律师资质证证优先。

职责:

1、根据合同、图纸对各类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履约检查,建立维权取证记录,完成合同履约各类报表;

2、处理各类项目停工缓建、退场、索赔事件;

3、审核各类合同付款要求、督促合同对方及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25-38岁,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房建工程现场质量或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房建工程施工工序;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强烈的责任心,较强的执行力,做事细心,并善于自我学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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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寓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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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公寓管理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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