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卖车协议怎么写(精选八篇)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二手车的交易越来越频繁。在转让农用车辆时,有的当事人怕麻烦或者图省钱,钞票一点,车辆一交就算了事,不去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由此引发种.种烦心事,甚至发生民事纠纷,常使车主后悔莫及。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还是必须的!以下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车辆转让合同模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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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4年报废车辆买卖合同范本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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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报废车辆买卖合同范本
汽车买卖合同样本(标准版)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2.5万公里口内(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2024年报废车辆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车辆识别号:_______,车款为人民币_______卖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付清_______全部买车款。
二、甲方将_______交给乙方及车全部手续(行驶证、附加费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辆保险)。
三、甲方必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无条件给乙方过户,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辆交易之前,所发生债务、债权、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及一切事宜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负责。
五、此车辆交易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一方违约,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3:2024年报废车辆买卖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各不反悔,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 年 月 日起转让 车主的 二轮摩托车一辆给乙方使用及所有权,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该车转让前有各种债务、债务民事责任及经济费用的一切由甲方负责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并负责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自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后,围绕该车发生的交通责任或债务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从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将该车及随车的各种证件一并移交给乙方。
三、本协议作为办理该车过户登记手续的依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此据
中介人: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 月 日
篇4:报废车辆买卖合同
篇一:报废车辆买卖协议.12doc
协 议 书
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乙方愿购买甲方所拥有的报废车辆,车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甲方必须保证该报废车辆无任何债权、经济纠纷,如有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接车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车款为。乙方接车付款后,该车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三、该车属于报废车辆,双方成交后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负全部责任,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变更协议,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手印)电话:
乙方(签字、手印)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报废车汽车交易协议书
报废车汽车交易协议书
交易车型: 面包车
篇5:报废车辆买卖合同
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1、车辆:
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
2、车辆金额:
3、交车方式
(1)交车地点:
(2)交车时间:
4.质量保证: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5.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6.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7.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2)说明书;
(3)随车工具及备胎;
8、出卖人承担车辆过户之日以前产生的费用。车辆过户之日起以后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10、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11、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12、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双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未能过户如出现交通事故由买受方自行存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出卖人违反本协议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负责赔偿。并承担买受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15、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其它方式解决。
1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篇6:报废车辆买卖合同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的精神,更好地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提前报废在本市登记上牌的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一般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资金。
第四条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本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并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
市商务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指导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新车销售的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分配、落实和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黄标车”的认定和查验,并对报废机动车拆解处理实施环境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补贴范围: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拆解,且在本市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一)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二)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三)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四)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黄标车”可登录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网站地址:。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第六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一)既符合第五条第四项、又符合第五条第一至第三项规定条件之一的;
(二)既符合第五条第三项或第四项,又符合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详见附件2)规定条件的。
第七条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第八条符合第五条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5、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6、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7、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第九条既符合本细则补贴规定条件,又符合《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09〕17号)补贴条件的,可分别按照两个文件的具体规定同时提出补贴申请,并享受国家和地方的补贴政策。
第三章补贴资金的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申请办理老旧汽车、“黄标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老旧汽车车主应与第五条中的第一、第二、第三项核对,或到联合服务窗口查询老旧汽车信息;“黄标车”车主应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或者联合服务窗口,查询“黄标车”信息,并由环保部门出具《老旧汽车、“黄标车”排放标准确认表》(详见附件3)。
(二)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当符合第五条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应当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车辆初次登记日期、总质量、车长、乘坐人数等信息,并将副联报送市商务委备案。
(四)老旧汽车、“黄标车”车主在本市购买新车时,应取得新车购车发票等证明、凭据。
(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老旧汽车、“黄标车”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本市联合服务窗口(上海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地址:宜山路2016号,联系电话:55282938)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4)(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在市商务委网站下载)原件;
2、《老旧汽车、“黄标车”排放标准确认表》原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9、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第十一条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章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
第十二条联合服务窗口收到车主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后,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并核定补贴金额。
第十三条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由市商务委通过联合服务窗口,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补贴要求的,由市商务委汇总材料,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及时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车主开设的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采取纸质表格审核等形式,开展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汽车报废和换购新车、资金发放、信息统计上报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用好补贴政策。
第十六条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有违反本细则规定,不履行有关义务的,市商务委可依据其情节轻重,采取公告违规企业行为、从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企业名单剔除,以及收回或暂停发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车主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2、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
3、老旧汽车、“黄标车”排放标准确认表
4、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5、“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篇7:报废车辆买卖合同
正常使用的广州地区黄标车,在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31日办理提前报废并购买新车(车主名一致),最高可以拿到6500元---21600元的国家补贴和地方奖励。这对于已经开始限行的广州市的黄标车来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是有相当划算的优惠政策。
截至2010年5月24日,全国共办理补贴车辆10.6万辆,补贴金额14亿元,拉动新车消费126亿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引导车主及时报废更新车辆,防止报废车辆流向社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汽车以旧换新文件依据:财建[2009]333号、穗经贸[2009]20号,财建[2009]995号,财建[2010]304号。
选择正规国营公司办理汽车报废,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为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属下的国有企业。是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政府部门指定的汽车报废回收单位,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的报废汽车回收业务及拆解工作,是国家指定的汽车以旧换新受理企业。报废汽车回收由天河区东圃黄村三联路10号的拆解中心,黄埔区双沙沙浦村官路1号的吉山分公司,白云区嘉禾街禾岭3号的加禾分公司,南沙区西部工业区广意路的南沙经营部四个分公司经营。四个分公司共有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场地8万多平方米,拆解、加工设备齐全先进,拆解加工场地面积大,拖运能力强,是广州地区报废车辆回收的龙头规范企业。
公司免费为办理汽车报废业务的车主提供 “ 送表上门 —免费拖车 —办理报废车手续—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代办更新补贴申请 ” 的一条龙服务。从2009年至2010年期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黄标车以旧换新政策,成功申请了5000多台黄标车的以旧换新国家补贴,为推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开展做出了很大的成绩,得到了省市相关政府部门的嘉奖,并取得广大已经获得补贴的车主朋友的称赞与信赖。
公司总部: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
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原广东省物资局)
篇8:2024年报废车辆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以下称甲方):
买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下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乙方愿购买甲方所拥有的报废车辆,车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甲方必须保证该报废车辆无任何债权、经济纠纷,如有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接车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车款为。乙方接车付款后,该车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三、该车属于报废车辆,双方成交后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变更协议,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