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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餐厅、小卖部从业人员应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食堂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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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微信群管理制度 村民微信群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加强群员之间的沟通联络,提高沟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商会所建立的微信群。
1.指定微信群名,明确应加人员、微信发布内容及群管理员。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命名规则:所在公司+部门职位+姓名;例如:“安徽商会金融服务部张三”。
3.严格保守群内分享信息,对活动通报、群内信息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4.禁止在群内发布不良倾向、色情、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他有害信息;少发语音,语音可以文字代替;禁止诋毁、谩骂等不文明行为,以上行为如有发生,处罚当事人发群红包。
5.本群只加安徽商会会员,不相关人员禁止入群。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门卫管理制度20条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礼貌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务必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就应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状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状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务必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教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个性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状况迅速查明原因,用心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务必互相询问状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建立成安全窗口。
篇3:学校文件管理制度汇编 文件的管理制度
(一) 质量文件包括各类文件、手册、作业指导书,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试验检验质量活动记录等。
(二) 建立收发文件记录,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清单,及时收集整理质量活动记录(样品台帐、试验记录、试验报告、试验台帐等)。
(三) 质量文件由资料员建立档案分类妥善保管。
(四) 工程试验检测资料,由资料员随着工程进展及时整理并负责归档保管,工程竣工后移交技术部门统一归档上缴项目部。
(五) 及时下载有关方面的电子文件、通知,经主任签阅后编码登记,作为有效文件。
(六) 内部文件和资料,对他人复制或拷贝,须经主任批准。
(七) 过期资料的销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造册登记入档。
篇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篇5:最新培训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篇6:202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 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4、 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5、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8、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篇7:学校健康教育管理规范制度精选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学校在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晨检、午检、零报告的同时,面向全体教职工、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实行健康登记制度。
1、全体学生实行晨检、午检,班主任必须亲自抓,积极做好本班级的检查制度,对于发热的同学,要及时联系其家长带回家或去医院治疗。班主任对因病缺课的同学必须及时进行病情跟踪,每天将本班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在案,并及时上报安全办。
2、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每天两次自行检测体温,若出现超过37.5摄氏度的现象,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医生声明发热。同时,需要向安全办报告自己的病情,安全办予以及时登记,并进行病情追踪。全体教职工必须及时上报自己的异常状况,不得瞒报、迟报。
3、凡是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健康登记,并由门卫进行体温的测量。健康登记内容包含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联系方式。不进行健康登记或体温超过37.5摄氏度的,学校禁止入内。
4、门卫需认真负责,准确测量外来人员的体温,督促好外来人员将个人信息登记完整,并及时阻止未登记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学校。
对因故意瞒报、迟报或因工作疏忽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严惩。
篇8: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师制度
1、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工作人员在开会,值班和举办活动时不允许迟到、无故缺席。如果迟到三次以上,或无故缺席二次以上或迟到和无故缺席总共超过三次以上者均以自动退出心理咨询室处理。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室卫生由当日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3、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得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以事业得发展。
4、作为心理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要求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与总结。
5、中心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咨询档案和记录卡)归档,备以后查阅。
6、心理咨询人员应严格遵循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违者后果自负。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8、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9、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得利益。
10、咨询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只有在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11、咨询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12、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或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或监护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13、咨询人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若有熟识之人来到中心,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中心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14、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二、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师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咨询师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3、心理咨询师应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三、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师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和样貌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师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进行实地冲击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3、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四、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师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地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为保证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客观性,心理咨询师应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等建立治疗关系);如果双方的治疗关系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来访者移情现象过于严重),应采取转换心理咨询师等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3、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并在档案记录中做出说明。
五、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师和咨询员均应遵守制度:
1、心理咨询师(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2、心理咨询师(员)在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3、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心理咨询师(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及社会安全的行为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此情况可不受原则限制。
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的预防工作。针对普遍问题,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
2、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学生的兴趣,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教学。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5、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
6、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的各项活动。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营造健康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7、适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8、 组织培训教师心理咨询专干,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服务的专业水平。
9、学生心理测量测验,预防心理疾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0、做好学生心理素质状况等调研工作。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开展心理健康与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七、心理咨询预约登记制度
1、基本情况的统计(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宿舍号、学号)
2、需要帮助类型
3、安排咨询时间,联系学生和心理咨询教师
4、做好后期咨询工作记录
5、定期收集反馈意见
八、心理咨询室使用制度
1、专人负责咨询室卫生以及设备检查,做好使用登记。
2、咨询室中的物品、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咨询者与来访者均不得私自挪做他用。
3、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干净,室内通风无异味。
4、及时登记设备情况。
九、心理委员工作制度
1、每月1—3次心理委员集中培训(内容:主要是服务、观察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
2、定期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方面的团体活动(每月一次)。
3、定期参加模拟咨询活动。
4、每月主持开展1次主题班会。
5、关于心理健康的手抄报(每2个月1张,后期有比赛)。
6、超过3次培训不来,通报处理。超过6次不来,与班主任约谈,并更换负责人。
7、及时上报班级学生心理状况。
8、协助负责老师做好学院心理健康工作。
十、学生心理危机应急方案
为了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应早预防、早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制订本方案案。
1、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毋兆鹏副院长和涂红梅主任担任组长,成员是闫孟婕和刘涟。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相关教师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各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心理委员协助,但是全体教师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心理健康负责老师闫孟婕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学院每学年对全院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每学期对三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①对新生适应学习环境能力的排查;②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③对心理压力太大学生的重点排查。排查结束后学院需要及时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名单交至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建立学生心理问题通过班主任和心理委员排查上报制度。
(1)班主任和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对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每月向闫孟婕老师汇报一次,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2)一旦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且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3)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再由学院领导小组上报到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备案。
(4)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学院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危机干预
对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确定。
1、建立支持系统。学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积极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全体教师尤其是心理健康老师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心理委员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辅导员、班主任、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校心理咨询中心。
4、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院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十一、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对其要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心理健康教师每月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各工作人员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学院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十二、档案的管理制度
1、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3、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4、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5、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性。
6、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篇9: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10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篇10: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内容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护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篇11:最新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借读
学校原则上不收借读生。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照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符合在我市借读条件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教育局或中心校指定的学校借读。
1、借读条件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要对借读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借读学生学籍,同时报教育科备查。
2、手续办理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学校开具的借读证明信到教育科审核盖章;乡镇之间小学借读的到乡镇中心校审核盖章。学生借读应在学期初办理,并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3、借读学籍的管理
借读生可把学籍表带到借读学校,以便填写学生成绩、评定、奖惩情况。但原学校要保留学生借读证明,保留好借读学生学籍。借读生要回原学校进行毕业、升学考试。
(四)休学和复学
学生确实因伤病不能坚持上学,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调查后由学校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开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乡镇小学到中心校审批。
休学时间以一年为起点,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因病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批准其复学,并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须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要严格掌握,一般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总数的3%。
三、努力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特强调以下几点:
1、全市统一编排中小学生学籍号
严格按《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籍号,中小学生学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
第一、二位为唐山代码“02”;第三、四位为县(区)代码,迁安为“26”;第五、六位为入学年份代码,取入学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七、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第十位是学校类别代码,小学为“0”、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位为学生代码,从0001开始编排。各校一定要连续编排,不得留空号。
2、统一时间、统一方式注册学生学籍
每年9月份完成中小学学籍验章和新生学籍的建档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实行中小学生学籍变动情况月报制度,小学以镇乡中心校为单位。
3、加强领导,严肃认真的抓好学籍管理工作
各级各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必须由专人负责本校学籍管理工作,把握好客观政策,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统计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管理混乱的单位,市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篇12: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方面,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考核项目和内容如下:
1、坚持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每缺一次扣0.5分;
2、认真参加听课活动,每月听课不低于2节,每缺一次扣0.2分;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参与集体听评课,每缺一次扣1分;
3、认真参加学校及上级布置的听课、研讨、观摩、优质课、演讲、竞赛等活动,有活动总结报告并组织教研组内学习,每缺一次扣2分。
4、每学年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加计1分(最高加2分)。
5、应积极主动上公开课,每学期上一节,加计1分。
6、期末按时完成教学总结,上交学部存档,未完成的扣2分。
以教研组为单位,对每周进行的课要加以研讨,统一进度、内容和要求。各部根据每次教研活动检查和平时抽查结果,给出该项检查的分数。
1、教案完整或其他完整备课批注、条理、记录清晰等计2分;
2、设计“课课练”习题计1分;
3、坚持课后教育反思计1分;
4、按要求开学前备好两周课,计1分;
5、被评为优秀教案(不超过1/3)加计1分。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计2分;
2、课堂教学组织过程中学生管理稳定、有序、安全,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和学校要求,计2分;
3、课堂组织得当,教学秩序井然;“学习型小组”建设组织完备、制度健全、考核评定及时,计1分;
4、坚持课改,探索尝试创新课堂教学新课题,效果良好,计2分;
5、课堂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按照课堂教学要求达标,计3分。
6、对教学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责任教师扣除业务考核分数1分/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7、通过听评课、推门课等形式对教师评定,取多次活动平均值。
8、以上以学校督导检查为主。
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每期不低于两次抽查。结合抽查和检查情况每期将评出批改作业优秀者。作业量化得分按检查抽查平均得分计算。
1、全改计1分;
2、批改认真,评定标准明确计1分;
3、鼓励性、激励性评价运用得当计1分;
4、分层次布置作业,针对性强计1分;
5、纠错认真,认真坚持零号作业计1分;
6、各部进行考核评定批改作业情况,优秀者(不超过1/3)加计1分。
各部根据教学进度组织教学检测活动,协调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会考及中高考等大型考试。
1、组织严密,考试秩序良好,相关教师加计1分;
2、考后组织集体改卷,批改及时,数据统计准确,相关教师加计1分;
3、考后有试卷分析,相关教师加计1分;
4、考后进行“考后考”测试,相关教师加计2分。
5、考试组织出现失误,考后分析、评定、“考后考”测试不到位,相关教师扣除1分/次,后果严重的加倍扣分。
体、音、美、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的教研活动、备课、要求等与各任课教师要求一致,应参与学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等活动,计分办法同年级任课教师。
1、体育课堂教学要求:
(1)学生全员参与,有家长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训练的特殊学生要求列席体育课,安排适合该学生轻微的活动量,计2分;
(2)教师上课应着运动装,课前要有集合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2分;
(3)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组织的活动,运动效果良好,无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计5分;
(4)下课前有集合点评环节,计1分;
(5)体育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5分;出现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每次扣5分;
(6)组织实施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检查考核结果,加计工作量。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课堂要求同其他任课教师上课要求。
3、实验课要求(5%):
(1)学生全员参与,计1分;
(2)课前要有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1分;
(3)任课教师全程参与学生实验,组织有序,学生积极参与效果明显计2分;
(4)学生无提前离开实验室,下课有点评环节,计1分;
(5)实验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2分;学生有无所事事现象,每生扣0.1分。
篇13:校园师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选
(一)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二)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三)幼儿园班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周更换食谱,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每学期对食品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 、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四)幼儿服药制度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及学生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根据文件精神,幼儿园规定不准幼儿带药入园。如果幼儿生病在家治愈后方可入园,特殊情况下,早上晚上可在家服药,中午如果需要服药必须做到:
1、需要服药的孩子,家长必须持有孩子就医的病历、处方,晨检时经保健医查验、核对后方可将药物带到班级,家长需在《幼儿处方药服药登记表》上登记齐全日期、姓名、药名、剂量、服药时间及就诊医院,经当班教师再次确认后,家长签字同意由教师协助服药。
2、凡无医生开据的处方药,教师一律拒收。
3、班级教师一律无权私自收家长或孩子带来的无处方药物,私下答应家长给孩子服药的,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同时请家长配合遵守我园的服药制度,共同保护好孩子的健康。
4、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离园时带回,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我们将一律弃之。
5、保健室配备一些普通的外用药品,均从正规渠道购买,登记入库。
如孩子擦伤、跌伤后涂抹的双氧水,纱布、创可贴,退烧贴等。幼儿园不备有任何内服药。
(五)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幼儿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六)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格坚持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二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一、每学期对保教人员、家长、幼儿进行1-2次健康教育。
二、每月对保教人员讲课一次,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三、每学期请专家卫生讲座一次。
四、定期由教师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课。
五、园内定期以黑板报,画画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六、每个班级要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
(八)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一、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二、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四、锻炼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九)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六),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厕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绿化美、环境美。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条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洗一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十)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传染病应急预案。
二、校园内一旦发生传染病,马上隔离,按“预案”程序根据传染病分类等级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将病人送往指定的地点。
三、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重的请防疫部门进行消毒。
四、建立疫情报告登记及疫情跟踪记录表。观察有无其他病例。
五、发现漏报或不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
二、新入园幼儿应在健康检查卡上填好预防接种史,有专人登记备案。
三、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五、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篇1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食堂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四、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及时通风,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企管部报告。
篇15: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16: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1.中学部上午第一节课的老师务必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前到校,超过算迟到;小学部上午第一节安排看班的老师到校时间同中学部,没有轮流看班的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超过的算迟到。其他节次的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
2.下午第一节课的老师务必提前5分钟到校签到,超过算迟到。
3.各节次的老师上课铃响后超过15分钟未到教室的算缺课,如果整节课无故都不在岗的按缺两节课处理。
4.老师因公出差或法定假,请及时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待校长审批后,当事人原则上自行找同年段的老师代课,教务处出具证明。
5.老师有私事需临时调课,须到教务处备案,以便在考勤记录上作备注,否则按缺课处理。
6.其他节次的老师暂时不要求在考勤机上考勤。
7.临时某节次需要考勤的,学校另行通知。
8.迟到五次算缺课一节,缺课一节扣款元。
9.本制度适合全体课任老师。
篇17:2024年学校工会人员管理制度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作方针,以及上级工会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任务,部署确定本街工会阶段性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2、加大工会组建力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以“两新”组织组建为重点,全面完成上级工会组建指标;以“规范化建设”为标准,规范工会组织运作;以创建“职工之家”为载体,推动基层工会工作有效运作。
3、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各项维权机制的运作,推进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和工资协商的制度建设;坚持和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政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和规范运作;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加强职工帮扶制度建设,加大帮困救助力度,抓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和帮困送温暖工作。
4、深化职工素质工程,进一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学习型“争创”和技能比武活动;搞好评先工作和开展弘扬劳模先进精神活动;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崇尚爱岗敬业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升职工文明素养。
5、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抓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教育,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工会组织效能建设,提升工会整体工作水平。
篇18:学校教师食堂管理制度内容 学校教师就餐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化)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6、严格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应备案并批准后使用。
篇19:学校工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为了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工会会员
(一)凡本机关在职在编(含事业编)公务员、工勤人员(雇员)、合同工(含合同临时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2.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三、工会委员会
(一)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酝酿产生6名候选人后,由全体工会成员对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产生,设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审委员1名(兼组织委员),女工委员1名(兼财务委员),宣传委员1名(兼文体委员)。
工会委员会可配后备干部3名,由工会委员讨论推荐,报局党组讨论决定产生。工会委员后备干部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但不具备表决权。
工会设工会小组,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产生。
(二)工会委员会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
1。重大问题由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2.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3.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
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任职资格
1.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主席必须是副处级以下干部;
2.熟悉《工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__》、《婚姻法》《劳动保__》以及工会工作知识;
3.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工会工作;
4.代表和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勇于为干部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负责本机关工会全面工作。
(二)工会副主席职责
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各项管理工作。
(三)经审委员(兼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
2.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争议及调解,处理群众来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生活、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好定期走防、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
4.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5.负责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办理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管理。
(四)女工委员(兼财务委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2.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
3.帮助会员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4.注意了解和征求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妇女保护的政策,同歧视、__妇女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五)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职责
1.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归集向党组汇报;
2.负责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3.起草工会有关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4.利用报纸、电台、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报道本局的各项活动;
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__部职工素质。
篇20:校园管理制度主题班会
1、计算机教室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专管教师对学生机、教师机设置的管理员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并将管理员密码、ip地址、机器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交信息中心备份。
2、非本教研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计算机教室。
3、电脑应编号,学生进入教室,按指定编号就座,不得任意调动座位。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4、室内禁止喝饮料、吃零食。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电脑、桌椅、墙壁上乱刻乱画。
5、上机用户只能登录信息中心开通的指定用户名。
6、未经允许,上机用户不能将外来盘带入教室使用。不能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删除程序,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任何配置和拷贝系统使用的任何软件。
7、计算机联网时,严禁登录与教育无关的网站。
8、上机用户必须按标准规范使用设备,不能频繁的开关计算机。出现故障时,不得私自拆卸各种设备,及时报告专职教师处理。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上机结束后,根据计算机实际运行情况填写好设备使用手册。
9、专职管理教师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磁盘,不能安装除教学所需的任何软件,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每周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查杀病毒,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0、室内不堆放易燃物品,使用电热设备等注意安全,按章使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摆放于安全、方便之处。发现火警应立即关闭所有电闸,拨打电话119,疏散学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若火势不大,用小型灭火器进行扑救。
11、电脑借用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本室设备,必须征得学校主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
12、管理人员应在所有人走后作全面的检查,整理、检查室内的设备,关好窗、锁好门,最后切断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