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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程质量保证金(经典20篇)

在石油化工装置中,石油化工管道的安装质量愈加重要,那么我们该怎么加强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从而做好石油化工管安装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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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工程质量年度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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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自正式开工至今已经历时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xx项目部始终坚持把“实行全面管理,增强执行力度”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理念和开展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管理体系的各项规定,立足项目特点,结合业主质量要求,精心设计,统筹规划,建立健全了项目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程序文件。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思路,为房建工程施工的顺利、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对今年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项目内部质量体系的完善和质量职责制的落实

结合本项目实际状况及工程特点,xx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质量管理负责制。做到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明确,主管要素清楚,专业接口衔接紧密,各部门质量管理协调一致,质量管理信息渠道畅通,保障项目内部质量体系的高效有序运行。

项目领导班子还与项目部成员一齐分析本项目工程结构和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难点,及以往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策划,精心部署,做到重点部位重点控制,各主要工序均有专人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对目前施工的栋楼,项目从新确定了职责人,真正实现职责到岗、职责到人、职责到工序。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工程建设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拟采用的标准规范进行贴合性识别,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切实执行持续改善,不断完善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更好的指导项目部各项工作,保证顺利实现项目制定的各项质量目标,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质量管理程序和制度编制和执行

根据公司体系文件的要求和项目控制重点难点,针对性编制专项工作程序文件和实施方案。对于目前施工工序的改变,xx项目从新修改了文件资料编制规定、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计量器具设备管理规定、项目质量检验计划、项目不合格品处理规定、质量工作奖罚细则等多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切实做到不经交底不施工,在开始每一项工作之前对所有参加主要分项工程和工序的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明确施工程序、工艺流程、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根据确定的检验、试验对象、方式,按要求选取满足精度要求的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项目使用的所有测量和计量仪器设备进场前,务必按照项目计量器具设备管理规定,检查计量器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具有合格的检定报告且鉴定结果在有效期内,无计量检定证书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禁止用于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检验和试验。对进入现场的合格计量器具设备进行登记,建立计量台帐。

提前制定计量器具设备送检计划,并及时收回正在使用的即将过期的计量器具设备,防止因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设备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返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职工的用心性。项目部编制了质量工作奖罚细则,并以周/月为周期进行考核和评选,对在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和工程实体质量优秀的群众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三、质量教育与培训

项目部自今年开工以来,组织两次劳动竞赛活动,两次体系内审,一次体系外审。业主、上级主管单位及开发区领导多次到我项目部进行专项检查活动,能够说是各种迎检工作贯穿了xx项目整个施工过程。众多的检查和质量活动给项目质量管理团队提出了更高、更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带给了锻炼队伍的机会和平台。项目部以此为契机,做了超多用心有效的质量宣传工作,加强了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

项目部针对各项活动的精神,开展了相应的质量文化、专业技术知识专项教育和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发扬“传、帮、带”的互助精神,营造了“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培养了良好的学习风气。组织专业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在会议室给其它施工人员进行讲课,分享自己的工作心得。大家广泛发言,共同讨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总结提高个人技术水平的经验技巧,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在教育培训和日常工作中,和每一位工人师傅交朋友,让年轻的技术干部切实在各项质量教育和培训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收到实效,使项目部每一位员工树立“我的质量,我的职责,我的承诺”和“追求永无止境,产品代表人品”的理念,促进了广大职工从“要我学习”,“要我先进”向“我要学习”,“我争先进”的思想转变,大大提高了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意识。项目部始终坚持把每一位优秀职工作为分局的宝贵资源和财富,树立了优秀员工典范,为以后的施工质量的控制和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坚持“周计划控制,月计划强制”的现场管理制度。质量部门要协调一致,共同分析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和施工难点,详细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制定详细措施。建立多个交流平台如班前会、技术交底会及专项会议等、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加强交流,保障项目部质量信息渠道的畅通,从而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

组织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班组长,广泛开展“全面检查、专项治理、逐一排除”的综合检查,并将此列为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常态化。结合检查状况,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写出书面通报,实行样板引路,表扬先进,鞭策后者。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站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虚心理解他们提出的推荐,用心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搞好配合工作。

将工程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和检查出来的项目工作薄弱环节列清单,作为周质量工作主题。集中精力,逐一对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循环开展质量主体周。各专业建立完善的现场检查数据库,对现场质量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本周质量整改状况,制定下周质量工作计划。工程技术质量人员跟班作业,随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质量检查人员有质量否决权,发现违背施工程序、使用不合格材料,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主管领导,迅速提出解决方案,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作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目前距离明年交工日期已经很近,还迁房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工程项目,明年交工后除了需要经过建设、监理单位验收,还需要透过各住户即小业主的验收方能完成,为了能够保证明年顺利竣工验收,在现场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各单位批准的质量检验计划进行控制。各分项工程务必按照质量检验计划确定的检验等级和控制点要求,逐一进行闭合。工程验收前,组织项目内部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预验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列出清单,逐必须职责、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时间,跟踪检查整改结果。透过以上施工中的措施和竣工验收前项目自检措施,保证了能够顺利透过竣工验收。

在过去的一年内,透过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xx项目部顺利透过了各项检查和评审,质量工作得到了业主、监理及相关各方的一致好评。我们相信,只要项目部各级质量管理人员齐心协力、上下一心,就必须能够完成项目中的各项质量工作,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和各项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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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保证金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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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代理机构):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预存保证金卡"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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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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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根据号和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时间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时间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

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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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项目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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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xx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浙江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储出【xx】92#(xx路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 xx区xx路

工程内容: 所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工程除外)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所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发包人另行单独发包工程除外)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0天。(含精装修配合工期)

以上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下雨、下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确保“西湖杯”、达到xx集团精品工程银奖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工程暂定合同总价 约xx亿元 (人民币)

¥:xx 元

最终已审定结算造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补充条款

2、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 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不可抗力;

(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得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作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 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发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 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 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内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理发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后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加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质量保修期;

(3) 质量保修责任;

(4)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 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 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 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 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对双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询标纪要;(7)招标文件及补充;(8)投标书及其附件;(9)本合同通用条款;(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图纸。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颁发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根据需要仅提供发包人自行编制的内部标准、规范,其他标准规范承包人自行购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参照xx集团标准执行。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 15 天提供施工图纸 6 套,竣工图所需图纸另行提供 5 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许可不得泄露,并不能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工程。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李志青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根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发包人应在监理合同签署后十日内将监理合同或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书提交给承包人。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本工程监理合同、授权书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有关监理职权以外的职权。凡涉及到增加工程价款或费用、变更工期、暂停或终止施工的工程联系单及大宗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计量等,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签署认可后方可签字并下达指令;该类工程联系单如签发之前没有经过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均为无效,且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

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进行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进度款签证。(详细的权限根据xx集团公司相关制度)

1.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2.项目经理

姓名: 吴水明 职务:项目经理 ; 联系方式:13336160778

3、发包人工作

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内需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范围内,对xx电力、水务单位的总表乙方进场后则由乙方兼管,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水电费缴纳则根据电力、水务单位出具交款票据逐笔先由甲方垫付,日后经双方签字确认则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其他非总包单位用的水电 需设置分表,并缴纳相应费用给总包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完成。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内提供,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在现场以书面形式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发包人组织进行图纸交底及图纸会审。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通用条款8.1.(8)条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4.承包人工作

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自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5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

②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已完实物工程量月报及次月进度计划,每周工程监理例会前一天提交周工作计划和工作汇报。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9.1(3)、9.2执行。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必须按照《xx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分包工程,承包人均需协助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总包配合管理责任,并负责协调赔偿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做好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确保浙江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否则罚没该项履约保证金;由承包人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场地文明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承包人每日至少清扫一次,保证合同标段范围内及周边道路清洁、卫生,场地须硬化,并保持清洁,对发包人分配的包干区必须派专人清扫,临时设施须统一为活动房或砖混结构,厕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即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配合发包人组织的现场看房和参观活动,保证现场的安全、整洁、美观,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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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质量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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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承诺单位

单位法人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监理工程师 (岗位)

资料员

身份证号

承诺人签名 日期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 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 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决不允许其他单位 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 员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 准。认真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 行严 格监督检查。

4、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 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 量实施监理, 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 纸会审与竣 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 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5、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 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并确保所有质 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6、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 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归档。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 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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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施工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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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开工日期: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6、施工单位须在水电管理部门指导下安装水电表,按实用数缴纳水电费,如无法安装水电表,则按规定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8、付款方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并经业主负责人签字,支付至审计后决算价的%。尾款%做质保金。质保金支付程序,在质保期内,由用户通知施工单位所需维修事项,若施工单位尽心尽责的服务,用户满意,则________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经用户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支付施工单位尾款。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响应及处理维修事项,用户有权另找工程队维修,经费从尾款中支付。

9、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0、结算按执行。

1、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为违约金。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为违约金;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具体规定1

4、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若有附件,则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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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质量管理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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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根据你方招标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郑重提交我们的投标文件,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方愿以所报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实行综合单价风险包干,且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2、我方将派出理。项目经理将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管理岗位职责,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项目施工并保证常驻现场。

3、在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并不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批认可。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的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性通过验收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5、若我方中标,在中标后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履约风险担保给招标人。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60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提供的资料全部为真实资料,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成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若出投标文件部分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投入本工程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都是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保证投入到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

10、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人发出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1、项目管理部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的管理规定。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12、承诺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

1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定标的方法,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15、对工程的质量保证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16、其他需要承诺的方面,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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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承包协议书 工程合伙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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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并遵守如下协议

一、总则

a.遵守国家法律

b.遵守甲方及总公司(xx快递)各项公司内部规定

c.遵守国家有关快递物流行业法律法规。

d.甲方同意乙方以承包的方式自负盈亏经营,甲方对乙方有管理,监督与合理处罚的权力和责任。

二、责任与义务

a.甲方将提供给乙方相应的发展区域具体如下: ,乙方经营过程中如果投诉,延误,遗失超出总公司标准,甲方在责令15天内未按期改正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经营权。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转让或分割乙方所承包区域。

b.甲方应及时传达公布公司各顼相关业务信息。

c.甲方应及时将进口件通过物流等方式运达乙方的城市,准时将出口件按时转运到相应的其他中转中心(航空公司航班延误除外)。

d.甲方将向乙方提供xx快递的相关业务指导。

e.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公司交接进出口快件,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对口人员。

f.乙方应按时完成承包区域内的取件与派件工作,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协议费用。

h.乙方只能在申请承包所批准的行政区域内发展业务,严禁跨区经营,一经发现核实将处以最低每票1000元罚款。乙方应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学习,努力达到快递行业精英标准。

i.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元,本项费用仅作为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完成总公司各项工作规定而导致罚款不能及时上交时使用,如甲乙双方协议期满,则本费用应全额免息退还乙方,退款时应凭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

j.乙方充分认识到服务行业中企业形象的重要性,因此,乙方必须按总公司的要求每个业务员将配臵工衣,手持终端,工作证等一些硬件设施。

k.乙方将无条件的做好xx快递的门头广告及车身广告。

m.乙方从加盟xx快递起不得经营其它快递品牌。如乙方隐瞒甲方经营其它快递品牌甲方将无条件收回乙方所经营区域,并不予退押金。

n.在加盟期间内,乙方应当努力经营,尽力扩展xx快递的业务,提升xx快递的声誉。若乙方因服务品质原因被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后仍不整顿改正,严重影响甲方名誉和服务品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加盟关系,从甲方送达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加盟合同。

p.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各项管理文件中制定和颁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收费制度,结算制度,品牌管理制度,资讯管理制定和作业规范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违反制度和奖惩条例对乙方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加盟合同。

q.培训,乙方在正式开始从事xx快递服务之前,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的内容由甲方编制,并安排专人集中授课,所有的培训资料由甲方编制汇集,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对甲方的课程设臵提出建议和意见。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合理的培训要求。

r.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元。

s.xx下来的派件必须当天早上8:30取走,晚上8点钟回单签收,否则按总公司罚款条例处罚。

三、责任与处罚

a.甲方未能及时将进口件运达指定地点而导致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未能将准时到达的进口件派送完毕而导致的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处罚按照总公司以及相应的项目客户的标准执行。

b.乙方未能准时将出口件运达指定地点(指xx转运中心,以扫描时间为准)而导致的延误由乙方承担。

c.甲乙方有责任必须将每班次进出口件交接清楚,数据将以扫描为准,乙方应每日按时将签收单录入系统,乙方须保证在甲方快递系统中的运费帐户和代收货款帐户余款充足,如欠费则停止收件,并处以相应的滞纳金。

d.在遗失件,超区件,损坏件等问题件均按照总公司规定执行。

e.在加盟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前2个月结算期平均的代收货款的总金额及准时支付结算款得情况调整(调高或调低)保证金的金额。调整后的保证金,甲方以电子邮件通知,即发生效力。乙方应在接到调高保证金通知3日内将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接到调低保证金通知后,甲方应在该通知后的下一个结算期返还。延迟5个工作日支付,双方有权(1)按照相关规定对对方处罚罚金(2)单方面终止合同。

f.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一个周期工作,乙方将完全补偿甲方所提的各项优惠扶持费用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执行。

五、解除

a.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协议周期满后如经营正常本协议自动续约,如因其他原因必须解除,则须提前90日通知对方,在交接时间段内,双方同样须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因未遵守约定而导致对方损失,该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b.甲乙双方如正常解除合约,在公告暂停日后的7个工作日将无条件的完成甲方给予的派件,并按照公司规定定的时效完成。

c.甲乙双方如正常解除合约,甲方应在解除合约当日起的90日至100日期间退回押金给乙方。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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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土木工程实习日记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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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的第二天,我们一大早就去参观了河东水厂和茂化建,它们都是工业厂房。不过我们重点参观了茂化建的单程工业厂房和钢结构的工业厂房。

在河东水厂,我们了解了自来水生产的流程。自来水的生产流程并不简单,(共分为四道生产工序)。 第一道生产工序--反应,其过程包括“原水--→混合槽--→网格反应池”。 第二道生产工序--沉淀,其过程包括“网格反应池--→斜管沉淀池”。 第三道生产工序--过滤,其过程包括“斜管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清水池”。 第四道工序--加压供水,其过程包括“清水池--→二级泵房--→供水管网”。

这些工业厂房大部分使用的都是预埋构建,特别是茂化建的单程工业厂房,这类厂房的建设时间短,构建都是预制好的,再吊装、组装。而且承受的风荷载比较大,所以在门口加两条柱来抗风荷载。单层工业厂房的组成骨架承重结构下的吊车梁安放在柱子伸出的牛推上,它承受吊车自重、吊车最大起重量以及吊车刹车时产生的冲切力,并将这些荷载传给柱子。牛腿支承来自挂梁的静载与活载的垂直反力和制动力与摩阻力引起的水平力,支撑吊车梁,减轻柱子的重量。连系梁,柱之间为了增强其侧向刚度以及各柱之间的变形协调,可以增设水平系梁,支撑柱间,下柱承受吊车荷载、下柱只是承受屋面荷载,上弦受压,下弦受拉,还有腹杆。厂房比较长,加个伸缩缝,屋架产生空间体系。钢结构的工业厂房的耐火性功差,容易生锈。三角形屋架的轻层面,刚度低,有棱屋盖、钢棱条。为了抗水平荷载,所以加了上弦支撑、下弦支撑和腹杆。

下午我们去了摩根时代和碧桂园见习,摩根时代是一个深坑工程,采用箱式基础。墙壁的土质与荷载不一样,所以人工抗孔桩的疏密程度不一样,那些人工抗孔桩都是先挖井,再倒混凝土,以25度角穿入土中。因为摩根时代是写字楼、公寓与酒店一体的28层大楼,所以它的力全都传给了地板。我们还在碧桂园参观了它的样本房。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期待明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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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质量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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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

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关于对工期方面的承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实情,结合我公司综合实力,我方承诺该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

三、关于服务方面的承诺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内组织第一次质量回访,指导工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及时了解和指导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全面服务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三次质量回访,征询客户意见。

2、在交付使用一年内,施工单位在工地附近设立常年维修服务小组,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包修包换,不留隐患。

3、我公司配备有专门的产品质量回访车,严格按我公司的社会服务承诺进行服务回访。

4、服务内容:

长期咨询优惠服务;对保修期满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服务,工程结束,友谊长存,继续与用户保持联系,无偿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四、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方面的承诺

保证按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所列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并且做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亲临现场。

五、关于雨季、农忙季节、法定节假日的劳动力保证方面的承诺

保证在雨季、农忙季节、法宝节假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劳动力充足,不影响正常施工。

六、关于与业主及监理单位配合方面的承诺

保证与业主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搞好该工程建设。

以上承诺的条件,愿签入施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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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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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公司有幸中标,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对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公司同意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工程,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

2.如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会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贵公司将组织验收。

承诺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xxxxxxx 。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xxxxx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因用户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结构造成的质量事故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xxxxxxx。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xxxxx承包人(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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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工程质量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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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方负责施工的x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一、项目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二、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三、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辅材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用户的监督下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六、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七、所有设备按规范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进场开箱。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就位。安装设备过程中须有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旁监,并签字确认所有数据计入资料存档。

八、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凡是与业主、设计单位i、监理。总包单位的会议纪要、谈判纪要、技术核定。工程联系单等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九、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所承担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十、保证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

十一、本次工程免费提供三年质保,自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二、在系统质保期内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和管理文档。

十三、质保期内工程发现质量问题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但提供优惠服务。

十四、在保修期外,若与上述内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及产品更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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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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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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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力工程施工方案案例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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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动,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根据《亳州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蒙经【xx】11号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落实措施,放置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镇统一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创建良好的供应电环境,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的建立,建立健全电力执法体制和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电力设施保护。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楚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

2、电能保护。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些企业供应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企业供应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能性。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把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建立有效防范的安全管理机制。派出所、安监办和供电所在执法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查处一批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分子,侦破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影响供电安全的案件。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镇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组,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出动人(此)、查处案件数及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违法案件整该落实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等,及时提交“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稿件和《执法专项行动战果半月统计表》,自集中整治阶段开始每15日上报一次。对行政处理、刑事侦破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安全监管部门督办处理的重点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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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投标工程质量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工程,全文共 2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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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中建材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蒙古Moncement 120TPH水泥粉磨站项目土建工程的投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中的所有内容。

1、我方同意以报价表中(详见附件1)施工综合单价向贵方投标,并最终签定合同。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完成土建工程主体施工,并至最终按期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图纸资料设计的要求。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以下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结算。 (1)土石方工程

计量单位为m3,按元/m3组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按建(构)筑物的基础及各种设备基础、地沟、管沟、地坑及零星的挖方,回填方等。土石方计价时不分类别、挖深、基坑基槽、干土湿土、有无冻土、开挖方式(人工、机械、有无挡土板)、运输方式,均按基槽、基坑土方运至临时堆放地(待回填部分)。土方类别由投标人自定。投标人根据对施工现场考察和对工程地质报告的研究并根据业主对施工场地的要求,确定本标区土方类别、就地回填土的临时堆放地点。

工程量计算方法:土石方工程量计算面积按建/构筑物的基础垫层外轮廓线(大开挖按基础垫层外角点轮廓线间的面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原自然地坪与设计垫层底标高的差,不考虑工作面和放坡面积,土方量不计松散系数。

(2)砂垫层、毛石混凝土垫层

计量单位为m3,按元/m3组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按建(构)筑物的基础及各种设备基础、地沟、管沟及地坑的砂垫层、毛石混凝土垫层等。

工程量计算方法:砂垫层、毛石混凝土垫层工程量计算面积按建/构筑物的基础垫层外轮廓线(大开挖按基础垫层外角点轮廓线间的面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设计高度,不考虑工作面和放坡面积,工程量不计松散系数。

(3)砌体工程

计量单位为m3,按元/m3组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砖(石)基础、砖(石)墙、轻质砼砌块墙、漏孔砖墙、砖砌暖气沟及电缆沟、毛石挡墙等;包含砌体砌筑、内外抹灰、勾缝、脚手架等与砌体密切相关的全部内容。

工程量计算方法:所有以面积计算的墙体,均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口、空圈、大于0.3平方米的孔洞以及嵌入墙身的砼柱梁(含圈过梁、构造柱)所占面积;不扣除嵌入墙身的砼门窗框以及小于0.3平方米的孔洞所占面积;突出墙面的腰线、挑檐、虎头砖、门窗套等所占面积也不增加。女儿墙工程量并入墙体工程量。

(4)砼工程

计量单位为m3;按元/m3组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砼浇注、养护、各种添加剂;模板工程及施工用对拉螺栓;砼构件、地沟及地坑的内外防水(含防水保护层)及变形缝、楼面及顶棚上砼构件应考虑的抹灰、预留螺栓孔、螺栓孔灌浆、

基础抹面、板柱超高、建筑物超高、施工各类脚手架等以及与砼构件密切接触的全部工作内容。砼基础、所有基础下砼垫层、梁、板、柱、预制构件、设备基础、砌体中的圈梁、过梁及构造柱、雨蓬、挑檐、楼梯、门框、漏斗、地沟、地坑、库壁、库底轻质砼填料等砼量。

工程量计算方法:建(构)筑物的所有砼的图纸用量。

(5)钢筋工程

计量单位为t;按元/t综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钢筋(含施工方案必须的钢筋及铁件,如:架立筋、板凳筋等)的加工(除锈)制作、绑扎(焊接)、砌体内的钢筋加固等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方法:建(构)筑物的所有钢筋的图纸用量,对拉螺栓、加工损耗不得计入。

(6)铁件工程

计量单位为t;按元/t综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各种设备、钢支架等基础预埋铁件制作、安装、运输、防腐油漆、除锈等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方法:建(构)筑物的所有预埋铁件的图纸用量,加工损耗不得计入。

(7)门窗工程

计量单位为m2;按元/m2综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各单位工程建(构)筑物的各种类型门窗面积量。单价组成包括:材料采购、运输、保管,门窗制作、安装,门窗五金采购、安装,门窗玻璃安装,刷防护材料、油漆等全部费用。

工程量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示门窗面积计算。

(8)地面工程

计量单位为m2;按元/m2组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现浇砼地面及与砼地面相连现浇、预制砼盖板,建筑物地面、散水、坡道、台阶、砼场坪。砼浇注、养护;地面砼、面层以下垫层(含回填土)回填夯实、建筑物散水、坡道、台阶(包括各种垫层)及地面面层抹灰、沥青灌缝等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方法:建(构)筑物的所有图纸面积(扣除设备占用面积)。

(9)屋面防水保温

计量单位为m2;按元/m2组合单价计价。

工作内容包括:屋面柔性防水、保温层、屋面找平层、落水管、找坡层等全部工作内容的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方法:建(构)筑物的屋面防水保温的图纸量。

4、报价已充分考虑到气候、场地、物料运输、人员、机具、物资、安全、国际环境、施工管理、施工技术和方法等风险因素,一旦我方中标,我方郑重承诺,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中标综合单价无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5、附件1报价表中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视为已包含现场所有土建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如清单中未能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附件1报价表清单中,不再另行计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14

附件1:报价表

土建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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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质量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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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一个月的回顾与展望

在这个月里,我作为一名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协调各项工程项目的进行。这个月的工作既充满了挑战,也充满了机遇,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

在这个月里,我主要负责了三个关键项目: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升级项目,二是住宅楼改造项目,三是工业区管道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时间表是相互交叉的,因此整个月份的工作都在紧张而有序的进行中。

在这个月中,我们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就。首先,城市基础设施升级项目的完成情况超过了预期,我们成功地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了80%的工程量。其次,虽然住宅楼改造项目的进程出现了一些延误,但通过与建筑团队的紧密合作,我们成功地解决了问题并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最后,工业区管道铺设项目也按计划顺利完成。

在这个月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挑战。其中最大的挑战是住宅楼改造项目的进度延误。在项目中后期,我们发现一些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标准,需要返工。我们立即采取行动,召集了相关人员对所有工程进行重新检查,这导致了一些工程进度的延误。从这个经历中,我们认识到必须要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不能因为进度压力而牺牲质量。

在反思这个月的工作中,我们学到了很多。首先,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其次,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工程质量的把控,避免因为返工等问题影响工程进度。最后,我们需要对工程管理流程进行持续优化,以提高工作效率。

在接下来的月份里,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把控,同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们也将密切关注新的工程项目,以确保它们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对于可能出现的挑战和问题,我们已经做好了应对预案,我们相信可以应对任何情况。

总的来说,这个月对于我们工程质量管理团队来说充满了挑战,也充满了机遇。我们在这个月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也学习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教训。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继续努力,保持对工程质量的严格把控,我们的工作就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接下来的月份里,我们将继续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为我们的工程项目提供最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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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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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清水入江一期工程---纸坊泵站至江夏污水处理厂污水转输工程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分包。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资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公章):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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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县长在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会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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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部决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政高部长一会儿还要发表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讲讲在这次治理行动中,各地要着力抓好的六项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忽略了个人责任。为此,我们不仅要强化企业责任,更要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真正让该负责的人负起责任,并负责到底。

具体讲,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就一项具体工程而言,参与建设的单位很多,参与的人也不少,究竟该由谁对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我们认为,主要应该由参与工程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这五个单位,就是我们讲的五方主体。具体到人就是,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以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而且是终身责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最近,部里印发了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五个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终身责任作了明确。

二是建立三项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我们将建立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书面承诺制度,就是要求在工程开工前,五个主要责任人必须签署承诺书,对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永久性标牌制度,就是在工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和五个主要人的信息,以便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社会责任感。信息档案制度,就是建立以五个主要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以利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督促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五个主要责任人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特别是部里新出台的项目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项目经理责任十项规定、转包违法分包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学习理解,熟知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责任。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特别是对五个主要责任人履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确保五个主要责任人到岗在位、尽职尽责。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管控的核心和关键。部里出台的项目经理责任十项规定,明确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必须对施工质量负全责,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任职等,项目经理要严格执行。施工企业要选好配好项目经理,并监督考核他们履行好职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业主代表,对保证工程质量也负有重要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要严格进行追究。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这里讲的力度,就是要严管严查、严罚重处、不能手软、决不姑息。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都要依法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诚信责任,就是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曝光,记入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执业责任,就是给予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终身不予注册等处罚。项目负责人有行政职务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责任人是否离开原单位,还是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在追究这五个人责任的同时,并不免除其他执业人员、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形象,阻碍行业发展,工程质量无法保障,企业责任难以落实,社会反映强烈。下一步,要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准确认定违法行为。转包挂靠形式多样、手段隐蔽,认定较难。为此,我部制定了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4种行为的认定标准。各地要认真抓好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学习,切实把握认定标准,准确地认定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二是认真实施检查。这次治理行动,主要安排了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三个层次。电视电话会议后,到今年10月底前,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对照管理办法,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今年11月到20xx年6月,由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每4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主要针对三种情况:第一,群众有投诉举报的;第二,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盯住不放,对其承建的其他项目,都要进行检查;第三,排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要重点跟踪检查,看是否整改到位。省、部每6个月进行一次督查。

三是严惩重罚违法行为。对检查认定有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限制招投标、暂停或停止执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等严厉处罚。要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使违法企业和个人付出高昂代价,产生敬畏心理,使其不敢违法,有效遏制转包挂靠等问题。

各地在查处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原则:对企业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并在今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可以考虑不予追究责任。在主管部门排查中发现问题的,限期内予以整改的,可从轻处罚;限期内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厉处罚。电视电话会后新开工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厉处罚,决不手软。

四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我们要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违法行为、加强行业企业自律等手段,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倡导企业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市场秩序。部里将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投诉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各省、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各地对查处的违法行为,都应在本地媒体上予以公布,并逐级上报。部里将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对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例,还要在全国新闻媒体上曝光。

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律作用,大型施工企业在治理活动中要严格自律、模范带头,自觉抵制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传递正能量。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一是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是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最重要的工作手段。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不断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做法,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通过检查了解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要下大力气整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重视加强建筑市场、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要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针对当前执法力量比较分散、总量不足的问题,各地要加强统筹,把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稽查执法等各环节的监管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要重点发挥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的作用,既要查现场的质量,也要查市场的违法行为,形成“两场联动”的有效机制。

三是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屋面、外墙面、卫生间渗漏,门窗密闭不严等质量突出问题。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严格标准规范执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四是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首先,要培育一批有实力的骨干监理企业,扶持他们做优做强。监理企业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全面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其次,进一步开放监理市场,吸引国外优秀咨询企业进入我国市场,并通过合资合作带动监理水平的提升。第三,建立完善法规制度,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根据监理人员不足的问题,部里考虑,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注册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直接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真正把监理的作用发挥出来。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农房建设质量管理的问题。农房质量是当前村镇建设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在近年来历次地震灾害中,农房质量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房建设质量的指导,推进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借鉴成都等地的做法,逐步建立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要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业务培训,制定适合当地农房建设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动农房建设引入轻钢结构、轻质木结构等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农房建设质量水平。

四、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在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起步阶段,全社会的意识还不够强,用户的认可度还不够高,必须依靠政府的推动、政策的引导。部里正在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初步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xx年底,除西部少数省区外,其他地方都应具备相应规模的构件生产能力;政府投资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要率先采用这种建造方式;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新开工住宅面积所占比例逐年增加,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各地也要明确本地区的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协调出台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创造条件。

二是实施技术推动。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并加以推广。部里将组织编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和相关标准规范,培育全国和区域性研发中心、训练中心和产业联盟中心。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制订相关地方标准,通过工程试点、技术示范,攻克技术上的难关。同时,要注重培育一批工程设计、构件生产、施工安装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形成产业联盟。

三是强化监管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模式与传统方式有较大差异,给我们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各地在工程实践中,要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工程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要不断总结监管经验,探索适宜的监管模式和方法。部里将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构件生产、现场安装、竣工验收等方面创新监管模式,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五、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数据库建设

近些年来,有的地方在诚信体系建设中,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离不开企业、人员、项目数据库的建设。为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7月份,部里已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诚信体系建设作出了部署。今年年底前,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将完成三大数据库建设;明年6月底前,天津、河北等10个省市也要完成;明年年底,其余13个省要全部完成,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目标。我们鼓励各地加快推进此项工作进展,尽快完成基础数据库建设,并与部里进行联网。对这项工作,部里将定期进行督查,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一定的鼓励和支持;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首先,要进一步落实总包企业的责任。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里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施工总包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劳务人员培训、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施工总包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队伍的建设,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其次,要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地要建立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鼓励施工企业探索工人技能分级管理,并与岗位工资挂钩。要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培训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财政补贴等专项资金,大力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不断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第三,要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的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技能、诚信状况、工资结算等情况。住建主管部门要做好实名制管理的推广,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建立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对劳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坚决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部里目前正在调查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同志们,为完成好这次治理行动任务,部里专门制订了行动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工作。部里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同志们,抓好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品质安全十分重要。我们必须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坚定信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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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共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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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20xx年3月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xx年11月6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联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按合同约定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偿还乙方保证金、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守约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赔付守约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建设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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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服务质量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3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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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1 施工期间的服务承诺

1.1 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进行更换,上岗时接受甲方对投标书中提供的管理人员验证上岗,对甲方人为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更换。

1.2 在施工期间完全遵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以及其他有关对监理要求和管理规定的文件,全面履行监理的责任和义务,采用先进、科学的手段,和信息化管理,认真开展监理工作,并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在工程的关键部位,项目监理人员坚持旁站监理。

1.3 合同签订后,派驻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职务,也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成员每周在现场在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时,向建设单位代表报告,在处理完急需处理的事项并经过同意后再离开工地,同时以书面形式指定代表人在总监离开期间处理相关事项,指定的代表人保证胜任并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

1.4 在建设监理期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素质、数量、年龄、专业配置、执业资格及层次结构事先得到业主的认可,经业主认可后不再进行更换,直到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进场后向发包人提出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进场。按计划进场的主要监理人员,业主单位认为不合适的人员保证在三天内调换,根据工程需要增加监理人员时,保证7日内将称职的监理人员派驻到现场,直到圆满完成工作后离开。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岗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

1.5 监理部人员确保身体健康,无老弱病残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有监理人自行负责。

1.6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情况进行预评价,并及时向业主反馈有关信息,研究确定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确保事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理顺各方关系,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无谓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工期的浪费,节约社会资源。

1.7 我公司将本项目作为公司的重点项目,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具备设计、咨询、造价等多种资质和能力的条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保证每月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业主的回访不少于一次,在检查和回访过程中发现项目监理部存在问题的在3天内整改完毕。

1.8 投入到本项目的监理设备不随意撤离现场,撤离现场时向建设单位代表报告,经过同意后方可撤离,在使用期间保持设备的完好,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需要校验和标定时及时进行校验和标定,需要增加监理设备时,保证7日内到场。

1.9 在项目建设期间我单位将根据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对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提高监理工作手段和工作效率,全面的、高水平的完成监理工作。

2 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

2.1 积极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关系,明确职责、团结互助、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打造出一个高效、廉洁、团结、进取的监理团队,做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2.2 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协调好与发包人的关系,建立与发包人的沟通机制,加强与发包人现场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在工程管理思想上、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上与发包人保持一致。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绝不瞒报、漏报,不超越监理权限下任何指令、签署任何文件,使监理的工作能得到业主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监理工作。

2.3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与承包单位的关系,以一切为工程服务、一切为完成工程的各项目标工作的理念与施工承包单位统一立场,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的主管能动性,以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客观的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意见和分歧,创造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

2.4 以科学的态度协调好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尊重勘察设计单位的劳动,不随意变更设计,积极配合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的服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虚心向勘察设计单位请教,为设计和施工架起沟通的桥梁。

2.5 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协调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进场后积极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当地对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的要求,遵守当地的建设政策及地方标准,使监理工作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认真对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作的检查,积极认真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

2.6 不泄露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3 保修期间的服务承诺

3.1 在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保修合同。

3.2 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电子文档。

3.3 工程保活养护期间,我单位在现场安排两名监理人员负责处理工程保活养护问题。公司每个月对现场及业主单位回访一次,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协助业主单位制定维修计划,安排维修,并全程跟踪维修过程,直到验收合格。

3.4 保修期间,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监理到场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开始工作。

3.5 保修期间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记录,并积极协调好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关系,督促他们认真履行保修合同的义务。

4 监理服务目标承诺

4.1 质量目标:确保合格,争创建设工程狮城杯奖;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设备,及时通知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工序、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随时通知整改、返工。

4.2 工期目标:控制在合同工期内,工期控制自施工准备阶段起,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加班工作,促进施工进度。

4.3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4 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总投资在预算范围内,力争节约,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 优惠条件

5.1 投标时承诺的人员、设备不能全部到位或未能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处罚,并可单方面解除委托监理合同。

5.2 我单位自行解决交通、通讯、计算机和办公用具、食宿等条件。

5.3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按照下述的计算方法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0%。

5.4 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的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范围内做好设计方面、采购、施工准备及招标、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我方将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完成。

5.5 监理人员确需更换时,接受招标人对拟定人员的考察,并承担相关费用。

5.6 工程建设的基本目标达不到甲方预定的目标,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

5.7 帮助发包人整理施工期间的资料并在竣工后帮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收取任何人工报酬。

5.8 协助发包人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需要配合时积极派出人员配合,不收取任何人工报酬。

5.9 监理人提供的全部办公设施、仪器、设备无需委托人补偿,全部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5.10 如遇委托人资金紧张的情况,可延期支付监理费,并不需支付利息,同时监理人正常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

5.11 监理合同履约完成后,建设单位提出的各种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我公司都将积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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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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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xx年上半年以省厅对质量监督考核为契机、以“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监督站自身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力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强对建筑节能、村镇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工作,稳定推进住宅工程竣工分户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监督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xx年初召开了xx年建设、监理、施工、质监员等一系列年度座谈会,总结了xx年工作、规划了xx年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工作任务。

2、完成了xx年下半年“舜耕杯”评审,xx年全市共创“舜耕杯”奖工程30项。

3、召开了村镇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加强村镇工程管理水平,缩小城市差距,计划xx年下半年出台“**市村镇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4、全面落实了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改革,4月份起全面实行竣工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5、派员参加了在黄山举办的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协会会议、北京市分户验收观摩会,并做了相应的汇报和总结。

6、参与建委、省厅组织的建筑节能检查。

7、召开了质量年活动动员会,2月份在“质量年”活动全面启动。

8、参加了省总站组织的质量巡查。

9、组织完成了一季度工程现场巡查,切实落实了质量年活动。

10、办理质量监督手续40份,368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总造价11.7亿元,收取质量监督费88.8万元。

11、监督竣工验收48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合格率100%。

12、完成竣工备案40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

13、发出《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44份,质量问题处理合格率100%。

14、进行不良行为记录5次。

15、受理质量投诉3起,结案1起,其余正在处理。

16、备案监理合同31份265个单位工程,应监理的工程监理率100%;

17、完成了xx年度监理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及优秀总监的申报工作;

18、完成了省总站、建委、建管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积极开展质量监督站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1、不断提高站内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不仅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是长抓不懈,在业务上,一方面定期组织站内人员集中学习各种规范和条文,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部、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和交流会,以此来提高监督员的业务素质。

2、为了迎接省总站对我站的监督机构考核,我站认真学习了“省总站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通过积极认真的准备工作,我站顺利地通过了考核。

(三)、加大工程质量监督随即巡查,逐步提高监督执法力度

1、转变质量监督方式,将工作重点放到工程巡查和重点部位抽查,同时采取“差别化”管理模式,对质量信誉差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督。

2、在监督执法方面我站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下发44份《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对两项工程进行了现场取证与调查笔录工作,其中工程向全市建委提交了行政处罚建议书。

3、进行5次“不良行为记录”促使相关主体、人员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开展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1、为规范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办公效率,我站切实贯彻执行将质量监督登记交“**市建委便民服务窗口”统一办理,简化了办事手续,实行了一次性办理,方便了服务对象。同时站内部实施了四项基本制度;(1)首问责任制;(2)一次性告知制;(3)服务承诺制(4)限时办结制。

2、加快监督工作信息化,在改进信息化管理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对站内局域网进行了完善。及时在**市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站上公布质量信息,开辟质量论坛,,反映质量动态。

(五)、加大村镇及偏远地区工程质量监督,消除质量监督空白

为了更好地为基层服务,提高农民建房的工程质量,结合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和治理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对村镇及偏远地区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完善村镇建设管理体制,加强服务和指导、提高村镇工程质量水平,努力开创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六)、继续坚持桩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专项验收制度,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加强了对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上半年有10项二次装修工程委托了质量监督。

(七)、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及分户验收工作推进情况

1、我市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整顿的力度,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度。开展创建“舜耕杯”、“用户满意工程”、“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精品住宅工程”等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2、今年推行了分户验收制度,加强了建设、施工、监理的责任感,提高了工程实体质量,使用户住到了放心房、满意房。

(八)、节能工作监管开展情况

上半年出台了《建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

(九)、工作创新情况

1、按照建管处的统一要求,xx年开展的“工程质量年活动”,促进了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下工夫治理后台计量、模板工程质量通病。

2、今年上半年进行了二个监督室监督区域的互换。

3、4月份起对竣工住宅工程实行了一户一验制,大大加强了住宅工程实体质量。

(十)、存在问题

1、少数建设单位缺乏工程建设法规意识,扰乱市场秩序,在不办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纵容施工企业盲目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及监督管理。

2、监理单位中的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低,监理职责履行不力,个别总监现场到位次数较少。

1、加强对县站、分站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管理工作。

2、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

3、继续开展工程竣工分户验制度。

4、扎实开展“质量年”活动,逐步消除质量通病,确保后台计量和现浇模板支撑体系质量的根本好转。

5、认真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积极做好村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地市站之间的交流和联系,保证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同步提高。

建议总站直接对有关地市违法、违规工程进行行政处理,促进各地市质量处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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