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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精品20篇)

国家队与房屋租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中小学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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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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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 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 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 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 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 《车辆使用登记表》 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 ,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 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 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 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 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 《加油卡使用登记》 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 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 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 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 本制度解释权归贵州省金宸祥企业集团所有。

集团总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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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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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处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室财务工作。

二、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zd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行政处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处执行。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执行。

四、行政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处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处长负责内审。每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办公室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五、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凡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1、职工工资及政策性奖金。工资:每月由行政处按有关规定编制"职工工资"上报盘,报财政审核、银行发放。政策性奖金:由行政处根据"奖励政策"和当月职工人数编造发放奖金名册,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放,对政策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上缴的工会会费、养老基金、教育附加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处代扣代交。

2、医疗费: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长期住院或个人负担医药费太多确实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酌情补助。

3、差旅费: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办公室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需省外出差,事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凡出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销,500元至30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5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

4、会议费: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办公室各处室召开的业务会议,由承办单位根据会议通知,按财政局会议费开支标准,事先编报经费开支计划,报办公室主任审定,会议结束后,由承办单位或处室负责人将各项因会议而产生的费用汇总填好报销单,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5、汽车修理费:凡需维修的车辆,实行派修单制度,由驾驶员事先填好报修单,经队长审查后,确定修理项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长审核、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1000元至10000元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10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汽车大修必须编报大修专项报告,待落实资金后才能维修。对车辆在家的故障必须在本单位修理班维修,对修理用的各种材料和修理项目,不论金额大小,驾驶员或队长必须到修理现场审查签字,最后形成发票,一月结算一次,先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再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对车辆外出故障的修理,原则上拖回修理班进行维修,如确实不能拖回的,在外发生的修理费,先由乘车人员证明后,500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队长审核后,行政处处长签字报销;500元至10000元的经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审核后,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10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6、油料费:在本市内,实行每车用加油本按车号到单位联系好的加油站对车号加油,月底加油站汇总报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再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禁止用白条加油,在市外确需加油的,须由乘车人在发票上证明后随差旅费一并报销。

7、驾驶人员的补助:由小车队队长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定每月的起始公里登记造册,按月核算,报行政处复核后,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发给。

8、邮电费:办公室公用电话费、在职领导手机、住宅电话费由行政处指派专人统一结帐,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报销。其他人员的电话费、市级领导驾驶员手机费,BP机使用费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

9、办公区水、电、费,由办公室分管水、电的人员经办,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报销。

10、接待经费:如有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接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填好,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8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8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ll、基本建设支出。基建资金(包括土建、装修、修缮)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工程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或议标。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党组会议审定。5-10万元的基建项目由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处提出方案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同意后实施,基建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支出由基建项目负责人签字,行政处长审核,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副主任审签,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办公室20xx元以下的一般小型维修由行政处长审签。

12、不属于以上11项的其他费用。先由经办人填好报销单,经处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报单位办公室主任审批;金额在3000元至3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3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

13、预借款:凡因公务需借款者,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批。

六、报销上述费用由费用开支经手人填报,会计审核签章,审批人签字报销。

七、现金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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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经费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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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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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办公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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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壮大,为方便市场部业务经理更好地开展工作,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3年4月起公司统一给市场部业务经理配备办公手机及手机卡(业务经理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为了规范管理,有效工作,现将公司办公手机使用管理规定3范文如下:

一、手机的所有权 办公手机及手机卡属公司办公物品,持有人只有使用权和维护权。

二、手机的使用保管 使用人要爱护和妥善保管手机,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凡是人为损坏的,一律由本人负责。

在使用期间,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修。

如发生手机丢失,则由使用人赔偿。赔偿标准如下:使用半年以内按原价赔偿,一年以内的按原价的50%赔偿;使用一年以上的按30%赔偿。

三、手机的业务使用 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公司随时安排抽查,如出现拨打不通或不接电话现象,一次罚款50元。

办公手机只用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不得拨打私人电话或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得随意产生恶意欠费现象,违者视情况酌情处罚。

四、手机的上交回收 办公手机使用人如调整工作岗位或无论何种原因离职,使用人必须将手机及手机卡上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凡不交者按手机原价(1000元)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五、此规定自20xx年2月1起正式执行。

附件:手机、手机卡领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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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小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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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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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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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行政人员新手来说,很多东西都是要学习的,最常见的就是办公日常用品管理,像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我曾经在网上遇到一个人提的问题,问题是这样的,此人刚接手公司的日常用品采购及管理发放,在接手后发现公司以前在这方面的管理比较松散,发放和采购都比较随意,从某种程度上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公司请购人员下的请购单不经过专门部门主管审批就直接让行政部门进行购买。办公用品买回来,也没有经过仓库,就直接让请购人员拿走,根本就在在乱来,没有一个章程及手序。要想遏制这样的情况发现,我们必须要制定一套规章制度,让人员按照规章来办事,可以节省不少办公成本。现在网上有很多这样的规章模板,但我感觉都是一样的,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的人手里转载,结果我们所看到的文件都是一样,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采集一点建议。

一、办公用品申请流程(使用部门申请,管理指导意见”大量货物是否需要上级领导指导意见,需要标记的项目>)

二、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一般办公用品管理是对行政部门,例如,依申请的政府采购指令,手,让采购部几天所需采购)

三、办公用品管理(采购部门将购买物品政府应该工资卡的东东,其购买最好的报销管理签署了一份确认书的副本,最好能保持档案,为未来的成本核算)

四、办公用品接受者(直接使用管理部门,但政府必须准备登记”即:哪一个部门或接受者,并指出人们>,如果日期后成本会计部门受者办公用品的情况下是否数)

五、也在山顶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的责任,例如:办公用品存货和一些不相符,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做,如果治疗是最佳的说,为了防止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并导致其他的不必要的麻烦。

六、购买办公用品。

七、办公用品的分布、接受者。为了促进资本帐户。应当建立会计班。

八、各种耗材(如复印纸、墨盒、笔等)出售。会计人员和学校购买。经总统。

九、各种形式必须被使用。经总统负责开发人力,因为安全的格式。量身定制的会计。

十、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室。禁止从一开始,没有其它目的,打印其他与工作有关的事情,不,或私人。出现这种情况,一经发现,将至少有五个。

行政负责采购、收货注册办公用品。如果老板需要数据,前台总结,否则不要。我认为如果你想规范,这个问题并不难,不想规范那么乱你走。

以上是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写出来的规章制度,在使用上还是比较实用的,大家可以根据这个规则进行自定义,看看哪方面需要进行更改或补充,就可以制度出一个完全符合自己需要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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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800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的 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幼儿园,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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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从安全管理职责,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以及安全事故处理等各方面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方法,使我们老师对校内的学生安全管理有了十分清晰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我从以下几点谈谈在校内如何做到保护学生安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1.在校期间,我有责任阻止一切可能因疯逗打闹引起的危险行为。学生在追逐,打闹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磕磕碰碰,如果学生摔到某些物体上,可能产生无法预计的严重后果,因而我有责任阻止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作为一名副班主任,我要全力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打饭,做操,路队,外出游玩,运动会等活动中全面照顾每一位学生,将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小程度。

3.作为一名学科老师,我要按时进课堂,并及时清点班级人数,对缺席学生的去向要尽快调查清楚,并在课堂上随时观察学生的行为,关注他们的发展,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教育,让学生了解与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4.与家长沟通,向家长们说明校内安全的必要性,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总之,我们教师不仅仅要教给学生学科知识,更要向学生灌输安全知识,让这些幼苗在我们的苗圃中安全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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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空调使用办法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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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节能减排、勤俭节约、安全使用原则,切实加强我司办公室空调用电管理,更好地为广大职工带给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我公司空调安全运行,现制定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办公室在使用空调时根据气象台温度预报结果,在夏季室外最高气温到达33度以上,方可开启空调。一般状况下不准开启空调。

第二,使用空调时,应先关掉门窗,不能在开空调的室内吸烟,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掉空调。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掉空调,长时间(20分钟以上)离开时,要关掉空调,以便节能和保证减排效果。

第三,由于空调的使用和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追究使用者职责。

第四,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空调设置在26度以上,以免空调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第五,空调施行“专人负责制”,行政部经理为空调使用职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方法,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第六,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掉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遇上节假日,应拔去空调插头。

第七,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修,由电工上门检修,是人为原因损坏,要照价赔偿;是质量原因,及时联系空调维修部维修。

第八,全体职工务必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

第九,公司不定期、不定时对空调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故意损坏的,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对部门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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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小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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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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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资金管理办法 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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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__年ⅹ月ⅹ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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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3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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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解决多个问题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常情况下,每个学生都应拥有一个学籍,对应着某所学校。但实际情况是,一些地方对学籍的取得、变动、丧失、恢复、完结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了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对此,《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就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据介绍,为防止学籍造假, 系统建设初期将全面采集各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档案基本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后,每名学生的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将只在学前教育入园或小学一年级入学时采集,学生在进入更高年级或更高教育阶段时,其学籍档案基本信息均采用第一次采集的数据信息。根据规定,学籍管理由省级统筹,实行属地管理,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

按照《办法》,学籍档案除学籍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励信息,以及享受资助信息等。为防止出现学生在原校“不辞而别”、在新校无从登记和无法统计的情况,《办法》确定了“籍随人走”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据悉,学籍系统遵循“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建设模式。两级建设是指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中央级和省级数据中心。五级应用是指统一同步开发国家、省、地市、区县、学校五级系统,其中部级系统部署在部级数据中心,供中央部门使用;其它系统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省级及以下用户,通过网络远程登录部署在省级数据中心的学籍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应用。

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不仅与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籍系统对接,而且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数据库和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进行对接。同时,学籍系统将满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学籍管理、学生资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控辍保学、事业统计、日常管理和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需求。该系统建立之后,通过电子地图还可逐级查看全国、各省、地市、县、学校的学生情况、营养餐情况和校车情况。同时,将逐步推广使用免费的学生卡,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以有效解决虚假注册学籍和跨省、跨地区、跨学校重复注册等问题。

操作办法尚须明确

今年10月底前,全国将完成中小学生信息采集录入。采集工作将采取家长签字、修改留痕等技术手段,可实现逐级核查、永久追踪,从技术上防止随意修改学生学籍信息。其实,自2011年起,山东省学生学籍已实行统一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学生代码是唯一的,但学籍号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变化的。也就是说,从小学到大学,现在学生有4个学籍号。聊城市教育局普教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的信息化平台已经建立3年,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完善学生信息后,省平台直接与全国的电子学籍系统对接就可以。身份证号将是建立学籍的唯一依据,用这一信息可核对学生有无重籍。

据了解,聊城学生学籍的建立,主要是依据小学入学时采集的信息。学龄前的孩子,入学时要对学生信息进行登记,一般是拿着户口本。姓名、身份证号报到网上去,省平台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学籍号和一个学生代码。这样,学生的学籍信息就有了,包括学生父母的信息。如果孩子确实没有身份证号,聊城要求片区内居委会、村委会给开证明,证明孩子是谁的、出生年月日情况,符合在片区内上学的条件方可入学。除了证明,孩子家长还要写一份保证书,就是有户口的时候,孩子的出生年月日也不会再改动。“按照新的政策,身份证号是建立学籍的唯一依据,学籍号是唯一不变的。”具体如何操作,聊城市基教科负责人表示还不是很清楚。管理了多年学籍,依据经验,能唯一不变的学籍号,按他的理解应该是学生代码。“唯一不变的可以有一个学生代码,但学籍号不可能不变。”该负责人表示,山东省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最前面是年份,哪一年入的学,然后是市代码、县代码、乡镇或学校代码、学生序号。从学籍号上,可以直接看到学生入学的时间和所上的学校,一目了然。

假如孩子2009年上小学,上初中时年份就会有变化。仍用2009不现实,因为这样从学籍号上无法判断出孩子是哪一级的学生。如学生从莘县转学到东昌府区,莘县的代码是371521,东昌府区的代码是371502。代码如果不变,就分不清楚孩子是哪里的学生。

该负责人认为,将身份证号码作为学生的代码可以,另外的东西还是需要变的。否则,聊城的学生和北京的学生分不清楚,考试的时候如何辨别是个问题。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是基于身份证号建立的,其它特征无法全部体现。如果学生的电子学籍中不能充分说明更具体的信息,无疑会加大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难度。“从小学到高中,学生学籍在一个系统内,但之前学生代码是唯一的,学籍号却是变化的。”该负责人说。目前,虽然山东省已实行全省性的电子学籍,但并没实现一人一籍跟随其终身。从小学到高中,每一次升学都将进行学籍号重新编排。进大学前要换多次身份,进了大学,还要重新注册大学学籍。

由此带来“学区房”乱象

电子学籍才刚刚开始运作,其具体如何实现“籍随人走”还不得而知,效果如何现在也难以知晓,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对学籍的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更严格的学籍管理让那些想让孩子跨区上学的家长犯愁了,也无形中又提升了一些重点中学学区房的价格。有些房产网站和中介机构,公然以此为卖点,提升房价、兜售学区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出台后,搜房网就盘点了各主要城市的重点中学的学区房。以成都市为例,搜房网罗列了包括成都七中、成都石室中学(成都四中)等10余所重点中学的学区房,而这些学区房的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不只是房价上涨的问题,学籍占用也是许多家长可能遇到的问题。近日,南京市民张敏买了一套二手“学区房”,计划入户后,5岁的儿子明年就能在附近一家重点小学上学。“看到网上都在说终身学籍,以后想跨区上学可能更难了,所以就想在重点学校附近买一间学区房。”签约前,房产中介与卖家都拍着胸脯表示,卖家的孩子在该校属“择校”“借读”,张敏的儿子上学肯定没问题,他们还签下了书面承诺。因此,中介、卖家为这套二手房开价,每平方米比房产局估价高了1万多元。但张敏事后与校方核实时,却发现购房前得到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原来,儿子拿不到该重点小学的学籍,因为学籍已经被占,占用学籍的正是卖家的孩子。这套房子位于宁海路,面积近60平方米,是一套二手房,在南京一家重点小学的施教区内。张敏从房产局了解到,这套房子估价为每平方米2万元,但开价却是3.2万元,总共要花近200万元。她想,为了孩子明年能顺利进入重点小学,只要中介、卖家承诺的学籍靠谱,花高价也值得。

卖家郭霞说,2004年买这套房子,也是“二手房”。2008年,郭女士的儿子准备上小学时,首先在这家重点小学成功报了名,但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了仙林一家民办小学。“上了3年觉得教学质量一般,就想让孩子回到原来的小学。”郭霞说,但是,报名后又放弃了。区教育局与重点小学校方都告知,孩子已经算“放弃学籍了”。因此为了能让孩子回来,郭霞费了一番功夫,还交了1.5万元的“择校费”,才成功转回来。“我的孩子是‘择校生’,所以没有占学籍。”

这家重点小学的校长也明确表示,张女士购买这套“学区房”,是拿不到学籍的。“卖家的孩子能转学回来,这就说明他是有学籍在我们学校的,否则是进不来的;因此,这套住房的学籍已经为卖家孩子所使用。”目前,张敏已经决定退房,她希望卖家能尽快退款,好让她尽快重新购房入户。

谨防教育权力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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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幼儿园,全文共 7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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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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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最新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最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1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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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 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5000 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 罚责

7.1 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 100 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 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 100 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

按责任条款 7.1 处理;

7.3 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 100 元/ 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 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 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 20 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 对违反本规定第 7 条责任条款中的 7.1、7.2、7.3、7.4 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 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 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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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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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二、服务教师考勤方面:

1.凡是未请假擅自不参与课后辅导者。

2.凡是一月内请假五次者。

3.凡是一周内活动迟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离开者。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校级领导检查人员、时间安排:

星期一:程东

星期二:童金花

星期三:邵雪青

星期四:郑强辉

星期五:周焕

五、课后服务安全方面: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6.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7.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8.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9.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0.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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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政府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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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主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注1:水箱板材为304/2b食品级材质。

注2:上述单价包括出厂到工地指定的地点运输、水箱安装、进出水接套、爬梯。(不含税、不开票)

第三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约定及材料(设备)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第四条 免费保修期限:产品质量保持期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质量保质期内,供方免费负责维修。

第五条 结算方式

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后支付总货款的,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余额全部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单方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标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提)货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交货时间及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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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幼儿园,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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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进行管理,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是本人学习两种《办法》的心得体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办法》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但实际上,学校即使无过错或责任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家长仍然会向学校要求经济赔偿,即使对簿公堂,从“无责与公平原则”出发,学校也常常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防患于未然”,把事情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于抓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作为战斗在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教师,我会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其他教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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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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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 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 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xx]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 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 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审批、使用经费,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接受学校科研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纵向项目经费按项目来源单位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横向项目在保证按合同(协议)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不超过35%的科研劳务费(有明文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向校外合作单位转拨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申请转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科研项目批复、转拨科研项目合同和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除经费划拨单位有明文规定外,管理费按实际到校经费的5%提取(学校立项资助的科研经费不提取管理费),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为:学校提取10%,用于补充学校科研基金;科研管理部门提取业务费4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差旅费、科研项目申报、检查评审、结题验收、成果申报鉴定、宣传、赞助、扶贫等支出;有关管理部门提取事业基金50%,主要用于接待费、对外支付的劳务费、咨询费以及管理人员值班加班、奖励等支出。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结题和结余经费的管理:

(一)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根据项目经费明细账编制项目决算表,到财务部门办理结题手续。

(二)对已结题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按科技部国科发字[20xx]462号文件、重庆市科委渝科委发[20xx]1号文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财教[20xx]30号文件、教育部社科[20xx]2号文件以及相关部门的文件执行,结余经费超过相关部门的规定额度,超额部分将按原渠道上缴。对结题不结账的横向项目经费结余,由财务部门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将其经费余额划转学校并注销其项目。

第十二条 科研成果转化经费的分配:

(一)技术转让的科研经费,按项目单独管理,其经费在扣除中介费后,分配按表1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二)如果学校成果以技术入股形式进行转化,或技术效益分红,其经费分配按表2执行(管理费的分配比例及其用途按本办法的第十条执行)。

(三)以股份分配方式进行的成果转化收益,项目组必须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学校与科研人员各自的权利和职责,以保证转化成果产业化的有效实施。

(四)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费:以“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年0.5~5万元/项的标准收取使用方费用。

第十三条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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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幼儿园,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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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一、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每学期学校都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任组员,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学校每学期还与各年级、部门负责人签订好《学校安全责任状》,实行领导承包,分片包干,做到不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并建立了安全考核奖惩细则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做到了网络化,保证了我校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领导,居安思危。

学校领导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学校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下一月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指定专人去检查落实安全工作。例如我校基础条件差,学校围墙栏杆时有腐蚀断裂、联合器有松动现象;教学楼部分开关老化;教室的钢窗由于油灰老化,时有玻璃脱落等进行重点维修和及时更换,从而铲除了不安全隐患,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也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三、宣教结合,提高素质。

学校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位置,逢会必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例如:无锡市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宜教字(2003)26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等等,结合文件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地、设施,用广播利用集体晨会时间,大小会议等,采用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尤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各项活动也强调安全,事前必先进行安全教育,例如:学生的外出活动、春游、田径运动会等都提出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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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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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账记录。

7、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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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经费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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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经费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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