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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篇1:垃圾清理承包合同 场镇垃圾清运承包公告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 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不含建筑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
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1、乙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 1700xx元/月标准收取。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 “落渣、漏渣” 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按乙方费用的10%扣罚。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2:关于垃圾清运的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单位垃圾袋装收运管理,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第116号市长令规定,就收运甲方袋装垃圾订立以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产生垃圾委托乙方按环卫垃圾袋装收运管理作业规范收运,并按乙方要求修建统一的袋装垃圾投放点,设置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专人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收运袋装垃圾,甲方向乙方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_________元,全年计收_________元。
三、乙方对甲方按时收集到投放点的袋装垃圾,每日收运一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袋装垃圾积压,由乙方负责突击收运解决,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
四、甲方袋装垃圾如不能按时收集到投放点,垃圾不按规定入袋,未使用统一标准垃圾袋,或将超长超宽大件垃圾、建渣、工业垃圾等混入袋装垃圾,乙方有权拒绝收运,因此造成的垃圾积压,不属乙方责任,其突击收运费用均由甲方向乙方另行缴纳。
五、甲方袋装垃圾投放点的清洗、保洁、维护管理事宜,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接受乙方的检查。
六、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情况发生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盖章)_________经办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篇3:经典的垃圾清运合同模板范本
甲方:__管理中心
乙方:
为保证__二期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今__管理中心与 等人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二期物业装修产生的垃圾交乙方清理,不再委派他人。
二、甲方提供电梯作为重要运输工具,不向乙方收取电费和设施使用费。
三、乙方负责从装修单位住宅中将装修垃圾清运出__小区,并运往镇委允许弃放的地区,运费由乙方支付,弃放垃圾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在清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操作。若乙方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清洁由于清运垃圾造成的不洁区域。
六、清运费定为每建筑面积一平方米2.5元(2.5元/M2),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
七、甲方每户装修单位进场时,即支付乙方应收此户装修垃圾清运费的半数给乙方,待完工验收后再支付剩余的清运费给乙方。
八、以上条款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篇4: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委会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 “ 垃圾处理服务人员 ”
。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 7 : 00-17 : 00
晚班: 15 : 00-24 : 00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 6 : 30-24 : 00
至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 7 : 00-8 : 00 ,晚班 19 : 00-20 : 00 。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
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
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 6 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 6 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
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X_4000
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 “
员工手册 ” 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 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 元整(¥ 4,000.00 )。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 19 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 “ 或卖垃圾 ” 。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 食用的垃圾 (人适合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 20 条规定。
20.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乙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不过,乙方会保证这些垃圾在第
21 条规定的时间处理。
21.乙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甲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给垃圾处理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深圳市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付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付给乙方的款项。
22.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即 _年_月_日 至 _年 02 月 01 日 。
23.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4.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篇5:厂区垃圾清运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大修现场指定区域内存量检修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及垃圾数量
甲方大修现场堆放的检修垃圾,约1200立方。
二、服务期限 完成清运期限 天,自 ___x 年 月 日至 ___x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该价款包括并不限于运输、填埋等一切费用,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2、本项目无预付款,于垃圾清运处理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3、结算方式为:汇票或转帐,乙方在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交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检修垃圾由乙方清运并负责填埋。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堆放及填埋地点。如果因填埋地出现环境污染等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不符合检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检修垃圾清运如有增量,经双方对增量确认无误后,垃圾增量的费用,可以参照本合同的单价确定(即1200立方/8万元为标准)。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三天,否则视为逾期完工。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上述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清运检修垃圾过程中,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以逾期的天数按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于签字或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2024最新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校园内垃圾(生活垃圾、小型维修建筑垃圾、杂草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臧村中学校内及大门口周边。
2、清运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于10次,假期每月不少于3次。
3、清运质量:各部位每次必须清理干净。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底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610元/月(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元整/月)。
2、结算方式:达到要求的次数和质量。工资按610百元计算,每少一次扣50元,以签到表为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2、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3、乙方清运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4、乙方如遇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5、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七、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生活垃圾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五里。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前完成;
每天第二次在?前完成。
每天第三次在?前完成。
每天第四次在?前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月(大写:?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北京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8: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框架协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篇9:关于垃圾清运的合同协议书范本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确保厂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根据《_________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运到市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清运办法:
1.采用垃圾桶_________个,放在_________,乙方每日派汽车运一次,垃圾桶壹年半至贰年更换。
2.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甲方直接送_________清洁楼,再由乙方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3.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乙方派_________车上门收集_________次,运往清洁楼再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桶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_________元(每季度头十天内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即委托_________银行办理)。
五、甲方应按期交纳费用,超期交款乙方增收滞纳金_________%或停止清运。乙方如没按时清运,请打电话_________联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七、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银行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0:最新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小区环境卫生质量,加强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管理,改善垃圾代运服务工作,为小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由__环卫公司负责__小区的生活、建筑、绿化工程垃圾清运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明确各自责任如下:
一、乙方垃圾清运范围:(__小区)
二、合同期限: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所负责的服务项目:
1、生活、装修、建筑、绿化及绿化工程垃圾的清运;
2、垃圾桶的内部清洁;
3、小区内的化粪池的清理、清掏;
4、主管道疏通。
四、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注:当日生活垃圾不得积累至次日。
五、乙方每日的清运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
六、装有垃圾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摆放,不用的垃圾车只能停放在垃圾中转站内。
七、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清理垃圾被业主委员会办考核扣款及卫生部门检查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九、化粪池清理原则上每年2次。注:每次清理时必须清至池底,确保池底无积沙、杂物等。
十、甲方如遇到突发性排污主管道堵塞现象,乙方应及时联系管道疏通车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疏通,如果是由于疏通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中转站内水、电及设备维修费用。
十二、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规定及管理条例,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形象、利益的事。
十三、乙方在清运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合同、合同附件及发生违章情况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十四、付款金额及方式:
1、以上各项条款属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的所有合同条款,合同期总包干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2、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乙方的质保金,于合同结束的次月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即每月考核分值决定了最后的质保金退还数额,考核得满分则不扣质保金,考核有扣分,则将12个月的扣分比例加起来对质保金进行扣罚。
3、剩余动90%合同金额,即分两次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缴清所产生的水、电费后,甲方根据支付条款如数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为:20__年6月支付玖千元整(¥9000.00元整)、20__年12月支付玖千元整(¥9000.00元整)、质保金支付时间为20__年1月底支付贰千元整(¥2000.00元整)。
十五、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貮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如违约者,可根据有关规定索取经济赔偿。
十六、其它:
1、如果__小区与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终止,则此合同也随之终止。
2、《__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及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__小区违约造成的未付款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1:垃圾清理承包合同 场镇垃圾清运承包公告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深华商业大厦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清运期限为期一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月____日止。
按车计费,装满xx元/车。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车计收,按月结算。其中车辆要求车载不少于1.5吨,车厢围板尺寸不少于:长3.1米、宽1.8米、高0.8米。
1、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不得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如有破坏按价赔偿。
3、乙方应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为确保建筑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甲方收取乙方xx元(人民币xx元)做为押金,以期对乙方的约束和管理。
4、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
5、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1、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
2、乙方清运建筑垃圾车辆甲方予以免费放行。
1、乙方代表在接到甲方代表的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车辆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应凭借甲方物业部代表签发的《垃圾清运单》,装满出车时,应由保安部当值队员及班长签字放行后方有效。
3、《垃圾清运单》共两联,上联留给当值保安班长,下联乙方运输车辆保存,《垃圾清运单》作为双方清运垃圾车数的结算凭证,应妥善保管,如乙方遗失甲方不支付该车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12:生活垃圾运输合同范本最新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_________市大兴区鹿海园五里。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前完成;
每天第二次在前完成。
每天第三次在前完成。
每天第四次在前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出具_________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3: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
乙方: 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管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二、垃圾清运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向乙方反馈检查结果。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清运承包区内全年产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住宅户的秸秆杂物等。
2、保证每天出勤,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日产日清不滞留,不留死角。
3、垃圾车驾驶员证照齐全,达标上岗。
4、驾驶员及随车环卫工人不得酒后上岗,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时刨碎、外运,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为准,超过20公分高(冬季)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安排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不得随便乱卸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时,一次不合格警告,两次不合格罚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8、在场部垃圾点装卸垃圾时,垃圾箱要轻抬轻放。如造成损坏,车主需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金。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评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请假、擅自脱岗,没有及时清运垃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终止本合同。
5、在迎检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大修现场指定区域内存量检修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及垃圾数量
甲方大修现场堆放的检修垃圾,约1200立方。
二、服务期限
完成清运期限 天,自 20__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该价款包括并不限于运输、填埋等一切费用,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2、本项目无预付款,于垃圾清运处理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3、结算方式为:汇票或转帐,乙方在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交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检修垃圾由乙方清运并负责填埋。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堆放及填埋地点。如果因填埋地出现环境污染等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不符合检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检修垃圾清运如有增量,经双方对增量确认无误后,垃圾增量的费用,可以参照本合同的单价确定(即1200立方/8万元为标准)。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三天,否则视为逾期完工。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上述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清运检修垃圾过程中,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以逾期的天数按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于签字或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最新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及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运红墙国际装修建渣清运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清运范围
1、乙方只运装修垃圾(绿化和其它的垃圾不清运,如清运,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二条、合同期限
1、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第三条、费用
1、装修建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业主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承运完毕,其清运费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
2、打墙另算25元/平方米,装修1.8元/平方米。
3、结算期限
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就上月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节假日顺延)进行结算并书面确认。
4、付款方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票据,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指定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5、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总价的2%计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并协助乙方完成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甲方指定装修建筑垃圾堆放点,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对方点进行清运。
3、甲方每月对本项目装修户数及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进行核算并打印单据签字确认交乙方备案。业主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甲方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予以结算费用。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在每日检查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赔付,并可按照《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的规定对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或扣除。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及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将建渣运到政府指定的地方倾倒,若被查处违规倾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建渣对方池现场应设置防尘、防污水外溢、消杀蚊蝇等设施,保持池内整洁,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建渣堆放池内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应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建渣堆放池拾捡废旧物品,建渣必须入内。
6、乙方在建渣清运过程中保证园区路面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造成园区内相关设施破坏的,负有恢复和赔偿的责任。
7、乙方实施建渣清运时应做好扬尘处理措施,不得乱扔乱抛、乱堆乱放,对垃圾进行有效遮盖,如有影响园区环境的应及时进行清洁打扫。
8、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因垃圾堆放过多而影响小区环境,当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必须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以免对客户产生滋扰。
9、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工作人员的礼仪、礼貌,文明作业,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不得影响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
10、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一切安全事故(含造成他人人身损坏及财产损失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提前退场的,乙方需按照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第三方确认属实,甲方自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不足履约保证金。
3、若甲方发现乙方借用甲方名义与其它公司签订合同或从事其它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索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民事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或增加其经营范围,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其它违约行为及处罚标准,详见(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工贰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篇17: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协议书精选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有序地运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房屋拆迁安全协议: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拆迁的地址以及具体拆迁范围,确保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安全拆除。
二、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城管、市容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切实搞好房屋拆迁安全防范工作。乙方在施工中须持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前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四周必须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安全围挡,悬挂安全警示牌,拆除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安全、科学的规范进行操作。施工中如发生不安全事故必须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看管、保养,如发生机械设备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确保周围的道路、水电(上空高压线)不断,排水不堵,做到安全施工。
六、甲方监管、检查拆除操作中的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
七、安全协议书双方盖章当日生效。
八、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协议书精选
发包方: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西横街有一至三层多栋旧房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拆除范围及要求:
1、____县西横街 ____号至____号旧房需要全部拆除。
3、砌筑拆除旧房前面的围墙,长约32米,高约2米,墙体为“18”眠墙(不含粉刷)。
4、自进场起,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二、拆除费用:
整过房屋拆除的建筑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砌固围墙,清运建筑垃圾,甲方另补乙方人工费、清运费围墙等工资款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切断各户进户水电、外场通讯、煤气管道。
2、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
3、处理好相邻关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除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不得阻碍交通。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_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无税票)。
六、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最新的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小区的装修垃圾(包括装修拆墙)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的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方法:乙方包人工、包料、包安全及包上车的方式。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清运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协助、配合;
2.对乙方的清运及时性、彻底性以及清运过程中的行为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考核;并对垃圾清运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知会乙方安排处理;
3.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如遇突击清运、特殊清运、垃圾量临时增加等特殊情况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处理,乙方不得拒绝清运;
4.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清运若2次不到场,每逾期一天扣除车清运费,超过3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将真实的个人/企业信息书面交予甲方。乙方按甲方通知清运,具体清运时间为市容规定时间,并运离甲方管理小区;
2.清运后必须保持垃圾存放点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确保地面无污水横流、无异味、地面无垃圾;清洁用具(如:垃圾桶等)必须清洁好、摆放整齐(属我方提供垃圾桶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破损时须及时更换)。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执行(以现场照片为准),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垃圾清运费用____元/每次;
3.清运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及垃圾池等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或负责更换;
4.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批评或罚款,属乙方责任范围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委派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在垃圾清理、清运、上车、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生伤害事故或其它不可控事件、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因故无法履行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通知甲方后的一个月之内的清运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要求执行;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止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延本合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五、付款方式:采取按车结算一次,以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确认核对的清单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正式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
1.乙方将垃圾清运工作转包第三方;
2.乙方未按时清运超过2天及以上;特殊原因应和甲方沟通解决。
3.乙方未清运干净或未保持垃圾桶、站、池及周边整洁3次及以上;
4.乙方无故旷运;
5.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主管部门查处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6.违反小区的规章制度、损害小区公共设施、导致住户投诉,在沟通协商后,仍不能改正的;
7.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它形式的馈赠。乙方有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行为的;
8.其它损害甲方及甲方管理的物业利益情况。
七、清运费用及方式:
1.清运费用按车为计算单位:90元/车;
2.清运方式:乙方清运装修垃圾出区时,有两名以上门岗安保员负责验证是否合同车型及装运是否满车,清满200车时由保洁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至财务处结算并开具发票交由财务。
3、乙方必须保证车高0.6米、长2.4宽1.95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垃圾清运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持街道卫生,明确合同期内的双方责任和待遇,特签订本合同条款,签字后严格履行。
一、乙方清理垃圾的范围:全村所有的街道垃圾,倒垃圾地点为:西崖湾沟、大湾坡和通洼沟,或者通过甲方指定另选地点。
二、合同期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到期后乙方如得到甲方和广大村民的好评,可续定合同。
三、乙方自备机车、劳力、工具等支出,首先在10天内倒清现有垃圾,然后逐日清理,一年大包干工资为贰万元,工资支付时间与扫街人员同时发放,合同期满全部付清。
四、甲方要求乙方,日清日理,保证每日垃圾池箱不满,长期不能堆存垃圾,保持街道和垃圾点干干净净符合政府和上级的要求。
五、乙方因不负责任,清理时不按甲方要求或借故有建筑垃圾等原因,使街上垃圾成堆,如出现此种情况,本合同自动作废,甲方有权撤换另包他人或另行处理。
六、乙方因不履行合同,从签定之日起,清理日期超过一个月,可按清理成数比例付工资,如不足一个月不付工资,乙方无条件退出。
七、乙方在合同期内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定立日期:二〇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