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政策(精选十篇)
2020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政策参考上海公租房主要是为了居住困难家庭解决居住困难的一项惠民政策,满足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按照上海市政府的要求办理公租房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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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篇1:外地人在上海公租房申请参考条件
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且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4、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5、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
6、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上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外地人申请上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上条件。
篇2:2024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政策
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社保、住房、户籍、年龄条件才可以资格申请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不包含落户的租房补贴)
三、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篇3:2024上海公租房最新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篇4:2024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篇5:2024上海公租房最新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篇6:202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一、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排序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纸质材料规格材料原件份数材料复印件份数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受理标准填报须知备注1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2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3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原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1无10无无无无5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
篇7:2024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申请对象: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篇8: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网站“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联系方式及申请受理点”栏目。根据意向租赁的房源性质,申请对象应作出选择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2)
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等材料,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后,交受理机构审核。
(3) 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
(4)
签约入住。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入住手续。其中家庭(个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对象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承租的,由单位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保障对象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项目,由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相应规则实行轮候配租。
篇9:2024深圳公租房申请政策指南
申请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社保、年龄、户籍、住房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深圳公租房轮候
一、年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
二、户籍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住房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四、社保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深圳社保查询指南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深圳杰出人才申请公租房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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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如何申请公租房
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有人身份证
根据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还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残疾证
2、居住证
3、关系证明
4、就学迁出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
6、军官证、士兵证
7、独生子女死亡证
8、抚恤定补优抚证
9、学历或职称认证文件
10、共同申请人有子女的还需户口本
2022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材料说明
深圳居住证网上办理指南(个人办理)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登录深圳住建局保障性住房轮候页面进行申请,并填写对应的信息,然后打印申请表,预约受理窗口办理
深圳公租房申请材料提交地点(附咨询电话)
二、审核
申请人携带材料到预约的办理地点提交材料,并领取《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备案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此环节即到即办
三、认租
当深圳住建局或各区住建局发布认租的时候,申请人就会收到短信,然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四、公布名单
政府部门会根据轮候排名,发布入围认租名单、候补入围认租名单、递补认租名单和选房时间,若名单没有任何问题随即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入住
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办理选房和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入住
注意事项
办理是即办且免费
篇10:上海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二、单位申请人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单位或团体,由单位负责缴纳住房租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可以优先申请:
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
2、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信息产业等企业;
3、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4、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单位申请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供应给持有合法身份证明且与本单位建立法定劳动关系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同时其本人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第3、4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