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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产管理办法通用16篇

你知道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怎么写吗?看看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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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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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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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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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班主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班主任的作用,搞好我校的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二条:班主任在学生科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教务科的指导。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有一定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努力研究和掌握教育规律,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伦理学和美学等有关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较系统的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知识,并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服从领导,严格按职责范围要求进行工作;

第四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严于律己,积极上进,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劳踏实,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关爱学生,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能坚持原则,从严管理,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五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

第六条:原则上班主任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是相当学历.

第三章 班主任的职责

第七条:坚持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校风、校纪、班风的教育。

第八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学生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的作风。

第九条:班主任是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学生安全自护教育。严格要求学生、关爱学生,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和处理问题,关心学生生活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 培养学生良好的仪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着装整洁。教育和督导学生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花草,保持地面、墙面卫生。

第十一条: 教育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协助教务科解决教学中学生存在的问题,形成良好的学风。

第十二条: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协调师生关系,协助各任课教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各项实践技能。

第十三条: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集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学生组织各种兴趣小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组织班委日常管理工作和团支部建设。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班会,讨论、讲评及解决班级有关学习、生活、纪律、思想品德等方面的问题,对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把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班委和团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五条:负责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及时填写学生诚信教育档案和寄发各种通知,负责班级各项评优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学生各种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干部做好班费收支的帐目管理,做到账款分离。

第十七条:服从学生科和教务科的各项管理,有事要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前后要交接好班级工作,并临时委托其他班主任代管。

第十八条:准时参加学生科和教务科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时汇报班级工作和传达会议精神。

第十九条:按学校要求,做好新生的入校安排、入学教育及毕业生升学及就业指导、毕业生离校等工作,做好各学期开学和放假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种材料的上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协助学校保卫科,做好学生在校期间有关事宜。协助学校总务科,做好学生各项后勤工作,协助财务科做好学费收缴工作。

第二十二条:及时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学生受到处分要及时通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对违纪学生要耐心教育,做到不纵容、不放弃、不袒护,及时向学生科汇报本班学生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

第二十三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班主任的选聘和任用

第二十四条:班主任实行兼职聘任制,由学生科负责选聘工作,每个班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年八、九月份学校集中办理班主任的聘任手续。学校鼓励考核称职的班主任,尤其是优秀班主任连任。

第二十五条:学生科负责班主任的选拔工作,学生科审核后报学校领导统一发文聘任。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班主任岗位津贴+奖金形式。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班主任,学校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为: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的(含20人)津贴数为100元。班级人数在20—40人以下(不含40人,以20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2.5元。)班级人数为40人的津贴为150元,(以40人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3元。)班主任每月奖金根据每月班级考评成绩发放。班级当月人均扣分不高于0.1分的,奖励津贴50元。班级当月人均扣分高于5分的,扣津贴50元。班级当月人均扣分高于10分的,扣除全月津贴。月评比排名前五名的班主任津贴奖励15元,月评比排名后五名的班主任津贴扣除15元。

第二十七条: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的在职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服从组织安排应聘担任班主任。

第二十八条:对担任班主任工作,尤其是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且成绩突出者,学校给予重奖。

第五章 班主任的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九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由学生科制定。无故不参加班主任会议、班主任集体活动的,一次扣除津贴5元。班主任在任职期间无故不请假并且离开岗位超过一周的自动解聘。 一个学期月评比三次排名最后一名的班级,班主任自动解聘。

第三十条:每学年表彰一次优秀班主任,享受校级先进待遇,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无故不担任班主任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班主任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取消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工资职称下聘一档。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其他规定与其有抵触的应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解释权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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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单位办公楼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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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秩序

(一)用语文明。严格执行本院文明用语规定。

(二)接待热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行为规范。干警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在办公区、审判区大声喧哗及穿拖鞋、背心、短裤。

2、不准在阳台摆放花盆、其他杂物和向窗外泼水。

3、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果皮等杂物。

4、不准在墙面等处乱钉、乱贴、乱画。

5、不准在有禁烟标志的地方和本院其他公共场所吸烟、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6、不准在消防通道、门厅、公共走道的门上私自加装锁具。

7、不准在洗手间乱倒杂物和使用卫生纸之外的纸张。

8、不准私自拆装和挪用大楼内各种设备及将个人大件物品带入办公室、地下室存放。

二、卫生管理

(一)卫生区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部门、到人头。

1、各部门办公室及会议室内外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打扫;

2、法庭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打扫;

3、大门内外及院内地面、一楼车库、一至二楼台阶卫生由驾驶员、门卫及相关人员负责打扫;

4、餐厅内部卫生(不包括卫生间)由餐厅人员负责打扫;

5、2米以上高度的卫生由行装科安排有关人员打扫;

6、其他部分卫生由保洁员包干打扫。

(二)各部门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提倡每天上班前15分钟和每周五下午下班前1小时打扫卫生,以达到办公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痰迹、无烟头、无纸屑果皮、无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的标准。

(三)保洁员和餐厅人员要做到眼明、手勤、心细,坚持每天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水电工要经常打扫2米以上高度的卫生。

(四)院领导会同行装科每月底对全院卫生定期检查一次,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

三、水电管理

(一)行装科负责水电的日常检查、维修、安全等管理工作。

(二)水电工对办公大楼的水电情况,每天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巡查、处理记录。

(三)水电工在节假日期间关闭不需使用的水电设备。

(四)干警要增强节约意识,养成随手关闭水、电开关的良好习惯,自觉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四、奖罚

(一)对卫生管理较好的部门,给予4—10分的`加分奖励;对打扫卫生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5—50元的奖励。

(二)对卫生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扣责任部门4—10分;保洁员等聘用人员有责任的,扣发其5—50元目标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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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单位办公楼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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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办公大楼的安全与整洁,美化办公场所,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执行干部、职工节假日、双休日及晚上值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均须按规定参加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情要及时处置和报告,做到不脱机、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

(三)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保安职责,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坚守岗位,白天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认真进行登记,要仔细询问,特别是对找局领导的外单位人员,要报办公室同意方可进入;夜间要认真做好办公区域的巡查,定点设岗,确保办公楼及公共场所的安全。

(四)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不得带亲属、朋友在办公室长时间闲谈,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室内无人时,要注意随手关门,下班离岗或会议室使用结束后,要关闭门窗和电器。

(五)保证办公室和大楼安全。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支票、印章、收据、介绍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大楼内一切财产、包括设备、办公用具外运,须经办公室批准同意,否则,保安、值班人员有权扣留。

(六)会议室使用要预先登记。各单位使用会议室,应提前1—2天到办公室(文秘室)登记;外单位需借用的,须经办公室同意。发现会议室内财产用具损坏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七)规范车辆停放。局公务车辆、个人私家车应按指定车位停放。为维护正常停车秩序,保证公务用车停放,个人私家车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库内。

(八)加强办公楼电梯的维护和保养,电梯维护人员发现问题应时向厂方和办公室报告,确保电梯的安全;做好中央空调的维护工作,按规定时间清洗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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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单位办公楼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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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保障机关办公楼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安委会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站所办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消防宣传、培训

第四条、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通过张贴消防图画、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防火、报警、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第五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单位职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消防培训主要有下列内容:有关消防知识、法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会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知识,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等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培训的主要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等岗位人员。

第三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各站所办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所、办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各岗位、库房、车库使用人就是本办公室、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监督;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管理人职责: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确认后应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第四章 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站所办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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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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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2. 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3. 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需要签卡;

4. 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

6. 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7. 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8. 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经核实后由总经理签卡;

9. 所有打卡人员签卡次数不可以多于三次,超过三次,员工每次扣罚10分,经理(主管)、主任级干部每次扣罚20分(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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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单位办公楼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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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新办公大楼的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办公大楼大厅、走廊、楼梯、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

二、一楼西侧敞开办公区域的卫生,由所在区域的5个部门共同负责,制定每周值日表,每部门每日轮流打扫并对当日卫生负责,各部门部长室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三、其他部门的办公区域卫生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制定每周值日表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对卫生的具体要求包括:地面清洁无杂物、门窗干净、桌面整洁。

五、办公大楼所摆放的绿色植物由各部门领养的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养护,公共区域由办公室统一养护管理。办公室以后将不再添置绿色植物,请大家用心爱护。

六、办公室将每周不定期对各区域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对卫生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

七、办公室负责本大楼的环境卫生的管理与考评工作,本大楼其它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划分的区域,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八、各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坚决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的不良行为。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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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单位办公楼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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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一)值班制度

1、在工作时间内,大楼的安全由值班人员和门卫共同负责,非工作时间内,由门卫具体负责。

2、办公楼、院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门卫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门卫因事外出,需事先报经办公室分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批准,否则,每次扣工资3元。如果造成财产物资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3、在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下班后,电梯、拉闸门应及时上锁(如遇停电则在停电后立即把电梯上锁)。

4、坚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对非工作时间外来的人员应予如实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或公安机关报告。以下人员不得入内:

(1)推销员、废旧物品收购员。

(2)没有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证明身份者。

(3)没有大人携带的小孩。

(4)其它闲杂人员。

5、门卫应负责搞好门坪及值班室的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6、在非工作时间内,门卫应不定期对楼、院进行巡查,尤其是在晚间睡觉前,要对整个楼、院的门窗、水、电关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安全要求

1、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含液化气罐、鞭炮等)进入办公大楼。

2、不得随意动用、安装电器设备,乱拉电源线路、电话线路。

3、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注意关好门窗、水阀、电源及空调开关,不得在办公楼内留宿。

4、不得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

5、服从门卫和值班员的安全管理,支持配合做好大楼的安全工作。

二、大楼卫生管理规定

办公大楼的卫生工作由各股室、分局和勤杂人员共同担任。

(一)建立卫生清扫制度

1、各股室、分局主要负责各自室内卫生工作,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重要节假日另行通知大扫除。

2、勤杂工负责大楼楼道、过道、卫生间、扶手、会议室、大厅、大楼前院和县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县局领导办公室坚持每日一扫制。

(二)卫生要求

1、各股室卫生应做到:

(1)杯盘、烟缸光亮洁净。

(2)报纸、杂志|、文件、书籍、茶杯等摆放整齐有序。

(3)桌椅台凳及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4)玻璃门面干净明亮。

2、公共卫生应做到:

(1)痰孟、果皮纸屑桶干净无积物。

(2)大厅、过道、走廊要求无不水迹和尘迹,无丢弃物,做到干净整洁。

(3)楼梯扶手干净光亮。

(4)玻璃、窗台及楼梯间和电梯门面干净明亮。

3、全局人员在下午下班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将茶盘、茶杯、烟灰缸清洗干净,并摆放好。

(2)将地面、桌面、凳子擦洗干净并收拾整理好。

(3)将玻璃、窗台擦洗干净。

(4)将报纸、杂志、文件、书籍摆放整齐。

4、勤杂工必须做到:

(1)每天下午下班后对大厅、过道、楼梯扶手打扫下次。

(2)痰孟每天擦洗一次。

(3)各楼层卫生间的地面、大便池、小便池、洗手池每天拖洗一次,每月用盐酸或洁厕净擦洗一至三次,保证清洁无污迹。

(4)果皮纸屑桶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严禁隔夜存放。

(5)电梯间每天擦洗一次,地毯每天更换,并清洗一次。

5、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随意在公用场所和办公室所随意丢弃果皮、纸屑、烟头和其他物品,不得从窗口扔杂物,不得随意吐痰。

(2)必须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踩入草坪和采摘花、草、损坏树木。

(3)不得随意向厕所、洗手池内丢弃杂物,以免堵塞管道。

(4)严禁在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杜绝在墙体乱张贴、打钉、打洞现象,保证墙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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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单位办公楼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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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各科室与专职卫生员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卫生管理负责区。

1、人事股、财务室负责三楼楼道及南北窗户卫生;

2、防保股负责二楼卫生间以北至楼梯口的楼道、南面窗户、三楼楼梯对面窗户卫生;

3、医政股负责209室以南至楼梯口的楼道、北面窗户、二楼楼梯对面窗户卫生;

4、办公室负责南北楼梯口之间的楼道、会议室、支部室、文明办卫生;

5、工会、红会办公室负责二楼至三楼楼梯卫生;

6、爱卫办负责一楼楼道、南面窗户卫生;

7、核算中心负责一楼至二楼楼梯卫生;

8、新农合负责门厅、前后门、办公楼前后院卫生;

9、复印部负责复印部门前的卫生;

6、专职卫生员负责二楼、三楼卫生间、楼道垃圾筒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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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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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

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三、管理部门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本考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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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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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中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富民兴企”、“司兴我富,司衰我穷”的共同价值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世界观。

3、改革竞争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4、生产工作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坚持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生产、工作、效益居于先进水平。

5、文化建设好。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职工的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工作能力。

6、文明风气好。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爱岗敬业、岗位奉献”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交通行业文明公约》和《市民公约》,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各种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坚持不懈,树立企业新风。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纪问题发生;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环境整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五、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命名与奖励

1、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批准、命名,每年组织一次。委级文明单位按照《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执行(下同)。

2、凡总公司所属单位、处室、船舶、班组,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成效的,可向总公司提出申报。

3、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下同)由总公司文明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评审。

4、经批准命名和复查合格的司级文明单位,参照市交委确定的渝委办[1998]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当年可按照单位人均月工资50%的标准发给奖金,还可以给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所发奖金进入生产成本。

5、文明单位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在复查合格的当年亦可比照上款规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奖金。

六、文明单位的复查

1、委级文明单位按市交委规定进行复查。

2、司级文明单位两年复查一次。凡已命名的司级文明单位,每隔两年要对照文明单位条件进行自查,向总公司送交自查报告,由总公司组织复查,并通报复查结果。

3、对司级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总公司对司级文明单位的复查,严格坚持“六好”标准,对领导班子不团结,管理混乱或主要领导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政策因素外出现严重亏损的,服务质量下降的,安全工作未达标和计划生育超标的单位,坚持实行一票否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七、在企业改革、调整中,撤销或合并的单位不再保留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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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前台,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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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门源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 开支标准 。

(一)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1人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

(二)餐费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标准执行。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与其他县的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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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前台,全文共 1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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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湘办〔20xx〕6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省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 开支标准

(一)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在长沙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长沙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省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第五条 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

第六条 省直单位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办、省监察厅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省直单位定点接待点,定点接待点实行两年一定,省直单位可在定点接待点中自主选择接待单位。

第七条 审批程序

(一)省直单位公务接待坚持单位财务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

(二)公务接待承办单位经办人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样式附后,以下简称《审批单》),经本单位接待和"?遨核缌报财务主笡順导?批后,凭《审批单》到接待定点单位安排接待。

(三)接待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与接待定点单位应及时核对费用开支,承办单位凭定点接待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的《审批单》、食宿单、定点接待单位发票(简称“三单”)到财务部门办理接待费结算,财政部门在单位接待费预算总额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单”不齐全时,财务不予报销;在非定点接待单位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八条 省直单位的公务接待费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在年度接待费预算总额之内开支,列入“招待费”科目,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或列入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的成本,并在单位决算中真实、全额反映。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不得在“招待费”中列支。

第九条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严禁以接待为名进行请客送礼、观光旅游以及组织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学会、协会以及有工作往来的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

第十条 省直单位应建立内部经费管理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布接待费开支情况(包括接待费总额、接待批次、人数等),自觉接受监督。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每年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公务接待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党和国家领导人公务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省直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报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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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滨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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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妇联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关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切实把市妇联建设成为服务一流、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群团机关单位,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队伍为主要任务,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文明创建工作与转作风、强素质、增效能、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为妇女群众服务、对妇女群众负责、让妇女群众满意”为宗旨,发扬“勤学善思、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滨州妇联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机关形象,积极支持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和《滨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营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导机关干部争做“最美志愿者”、打造“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着力提高妇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单位的文明程度、营造妇女儿童事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创建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合理进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构建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程序严密、民主科学的制度体系。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制度,充分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增强机关干部遵纪守法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

(二)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机关干部学习交流,深入开展以提升境界、提升素质、提升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工程和“书韵留香”读书活动,“日阅一文、月写一篇、季读一书、半年一讲”,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积极开展和参加道德经典诵读、全民健身等活动,倡导文明科学新风尚,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强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三)践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引领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联动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滨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滨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全力推进妇女儿童 “十三五”规划的颁布实施,努力创造良好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机关环境建设,提升机关形象。加强办公场所物品管理,做到“三齐”:文件报刊摆放整齐、办公用品放置整齐、衣物悬挂整齐。严格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办公区清洁,定期清扫,墙壁无污染,地面无纸屑,桌椅无灰尘。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以节油、节电、节水、节能、节约办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为内容,加强科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形成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效率的工作机制,实现机关管理优化、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充分利用宣传栏、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机关内部形成争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干部文明礼仪教育,邀请礼仪培训专家进行礼仪知识专题讲座,提升女干部形象。

(五)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社会职责。一是选树典型,倡导文明。认真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十大优秀母亲、十佳好军嫂等评选表彰活动及“平安行你我他”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优秀典型,引导机关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二是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传播文明。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关爱“老弱幼残”,不定期到敬老院、福利院等单位进行爱心帮扶活动。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法律维权、爱心助残、关爱老人、文艺宣传、家庭教育、护绿环保等各类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融入到文明社会、文明滨州的建设之中。三是加大关爱帮扶力度,播撒文明。着眼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心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开展关爱服务活动,重点扶助困难妇女儿童。利用“爱心驿站”平台及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对春蕾女童、留守儿童及农村患“两癌”贫困妇女的帮扶力度,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六)丰富活动载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一是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节点,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开展下基层、献爱心、送温暖、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我们的节日”主题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传统文化经典诵读、革命传统教育等文体娱乐活动,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团队合作意识,丰富干部文化生活的目的。二是不断更新文体活动室设施设备,进一步对图书阅览室进行完善升级,为机关干部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和成长环境,不断提高文体活动条件和水平,促进机关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三是将机关干部参与文明创建情况与单位内部创先争优工作相结合,把文明创建实绩纳入对部室、个人的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监督,最大限度地吸引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对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室和个人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社会道德观念。引导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机关内掀起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的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5-8月)。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同时邀请市文明办领导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创建活动出实效。

(三)自查提高阶段(9-10月)。对照标准进行文明创建情况自查,整理材料,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查缺补漏,改进提高,以巩固成果。

(四)总结上报阶段(11-12月)。通过检查总结,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书面报告市文明办,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妇联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室同志为成员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办、考核工作,保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重在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环环相扣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创建工作与部室、个人评先相挂钩。紧密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做到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积极协作,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时间紧、事项多、任务重,机关上下都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部室要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相关信息的收集,力求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资料、图片的归档及备用。

滨州市妇女联合会

20xx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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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单位办公楼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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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负责管理的物理大楼、加速器楼、技物楼是大家工作、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广大的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规范物理学院各办公楼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因此,特制定本规定: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出入口、消火栓周围一律不得堆放杂物。 消防安全通道包括:楼道、楼梯、出入口以及大楼周围的道路和通往消防井的道路等。为了大家工作、学习环境的安全、整洁,请自觉遵守政府、学校及我院的各项法规与制度,不得随意在各楼内外的所有公用场所和消防通道、出入口堆放杂物、废弃物或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对不遵守规定者,学院综合办公室有权令其搬出,对无理取闹者,将予以不要的经济处罚。如因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引发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办公室、实验室在节假日期间和每天下班后无人工作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火的阀门等,要切断电源,关好水管,锁好门窗,确保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各单位负责人须就事发原因、责任等写出书面报告,经查证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市政府及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所有教工、学生在未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技物楼、加速器楼在主管人员处备案)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办公室、实验室留宿。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夜间值班或工作时,须由各系、所、中心负责人或科研组负责人、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每次批准期限不得超过7天)、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由保安人员监督执行。但各单位负责人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时必须对申请在夜间工作的老师、学生逐一说明物理大楼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为其在夜间值班、工作期间的违纪行为及安全责任负责。

学院授权保安人员每晚11:00 负责督促滞留在各办公室、实验室的人员,所有师生必须配合学院的管理工作,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将通报各单位、导师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对屡错屡犯、无理取闹者,给予必要的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酿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违章用电,不得使用非工作或实验所需的电器,包括取暖、做饭等,更不得使用“热得快”及其它劣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

自觉遵守学校“关于严禁在实验室等地吸烟的决定”,杜绝火险、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爱护消防器材、设备及其它公物,任何实验室、办公室及个人不得私自拆卸、移动消防探头及其它消防设施,对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如因损坏消防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禁私自带领小商、小贩进入楼内。

携带公物或私人物品出门时,必须持学院综合办公室出具的“携物出门条”,否则,保安人员有权阻止携物外出。

遵守物理大楼门卫制度,按规定时间出入,不准跳墙、翻越栅栏。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造、装修任何公用房屋及原有的室内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建、装修者,须首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再报请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承担。

物理楼大院及物理大楼各门开放与关闭时间为:

开门时间:物理楼大院正门(南门)和物理大楼西门(大台阶二层)均于每天早晨6:00开门,其它各门于每天早晨7:30开门,但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只开放大院正门和物理大楼中楼二层西门(大台阶二层)。

关门时间:物理楼大院正门(南门)和中楼二层西门(大台阶二层)每晚11:30关闭;物理大楼其它各门每天下午6:00关闭。

技物楼、加速器楼的开、关门时间由其主管人员与有关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

上述规定适用于在物理学院管理下的物理大楼、加速器楼、技物楼工作、学习的所有单位及师生员工。

物理学院

20__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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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单位打卡考勤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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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1、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

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日常监督与统计汇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中午12:0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周六、日休息;

第五条 打卡制度及相关处理规定

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

2、员工在上述规定打卡时间以外(无论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时也应打卡,以保证准确进行考勤统计。

3、打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允许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罚当事人200元,再次加倍。

4、非正常出勤情况处理

① 因出差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登记表》(附件一),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② 员工休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批准后执行。请假审批权限见第九条;

③ 漏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确认非正常考勤情况;

④ 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旷工处理。

5、到岗、离岗时须如实进行考勤打卡登记,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统计失误,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负。

第六条 考勤统计

公司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6日将考勤卡收回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第七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内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以上(不含五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资中累计扣除。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

第八条 旷工的处理规定

1、凡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休假、以虚假理由请假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岗的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旷工以日工资的双倍为标准进行扣罚。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四日的(即32小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请假审批

员工请假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第三章 各类假别

第十条 有薪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法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公历四月四日-四月六日中的一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一定期限的事假。

2、员工零星事假按请假时间累计计算,满八小时为一天。

3、员工每年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过十四天者,影响年度的调薪晋级。

4、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工资。

第十二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公司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2、员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急诊除外),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因急病不能上班,应在2小时内电话告知部门经理、主管,过后及时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以小时为统计单位。

4、员工每月享受1天带薪病假。

5、当月病假2天(含)以内的,扣除日工资的'20%;当月病假2天以上的,扣除日工资的40%;连续病假30天以上的,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

6、医疗期相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长期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不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十三条 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公司诊断证明,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后,可享受工伤假。

2、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婚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男25岁,女23岁)另加七天(含节假日),婚假自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有效,但需一次性休完。凡申请休婚假者,须提前两周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执行。

2、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及其生活在一起的亲属去世(系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请丧假三天。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 产假

1、女员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产假为九十天(含公休假日),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也可集中产后使用);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者(指女员工二十四周岁以后生育),可再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2、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休息,休假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

3、孕检假:女员工怀孕期间可享受累计五个工作日的带薪检查假,但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天。

4、哺乳假:女员工在哺乳期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5、男员工陪产假:公司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享受五个工作日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 年假

1、凡公司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一年者,可休年假7天,以后每满一年加一天,直到14天为止。服务期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得休年假。

2、当年年假需在本年度内休完,年假不可以累计。

3、按照休假标准,员工休假可分开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两天。年休假可抵病假、事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内。

4、每年年休假以自然年时间进行结算。

5、员工休年假超过两天需提前一周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6、员工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本人无法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的,公司将对未休时数给予现金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的日平均工资。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休假

(1)已提出辞职申请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有严重违纪行为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员工凡发生不属于本管理制度所列的假别而缺勤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意见办理。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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