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欠条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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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申请流动资金借条
贷款人: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贷款人: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西安市太北北路320号电话号码:8848-3213 法定代表人:赵增宽
住所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王川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
1.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1.3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本借款资金由宁夏银行西安分行提供)
2.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算 (分次发放的,自首次放款日起算)。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借款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负责
15.1;借款人、贷款人各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借款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篇2:最新正规借条格式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今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事由),急需资金周转,特向_________借到现金人民币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个月)利率为每月2%,全部到期本息¥________圆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本息,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自愿做本笔借款的经济担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清本息,我愿意承担还清该借款的本息。
借款人电话:
担保人电话:
出借人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篇3:学校运动会活动策划案例 学校运动会活动策划前期准备
在武汉城市运动会即将举办之际,在08奥运来临之际,在这秋高气爽的金秋十月,举办此此运动会,具有特殊的意义。该届运动会由武汉科技学院主办,校学生会体育部承办的全校性综合性运动会,是全校范围内规模影响最广的大型赛事。此次比赛共设x余个参赛项目,共产生x个名次。比赛从11月x日到11月x日,地点为阳光校区操场。举办赛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我校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水平的提高,为《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的全面落实作贡献。通过赛事的举办,可以深化体育体制改革,选好苗子,打好基础,发现、输送合格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倡重在参与,坚持比赛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竞赛效益,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树立诚信体育形象,为繁荣和发展我市体育事业,创建体育强市而努力。
通过以大一新生为主体的竞技体育比赛,检验我校体教结合的训练成效,锻炼后备队伍,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我校参加全市体育大会选拔人才,增强全民的体育意识和健康素质,提升体育在同学们生活中的.地位,深化我校艺术教育特色,展现全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充满斗志的活力。增强全体师生的竞争意识和集体凝聚力,融洽师生感情,提高我校学生的田径运动技术水平,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主办单位:武汉科技学院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以及各院系体育部
20xx年11月x日——11月x日
我校阳光校区
开、闭幕式及所有参赛项目都在校操场举办。
(一)开幕式进场仪式(以班为单位单独评奖)
1、评比内容及标准:
(1)、队列队形(占60%):各班进场人数20人,男、女不限,队伍整齐,步伐整齐、步调一致。
(2)、精神文明(占20%):精神面貌好,有朝气、有活力。
(3)、。服饰(占20%):服装整齐美观,富于特色。
2、队伍不得在主席台前停超过20秒,否则扣分。
3、进场时两个班并列行进(各班成两路纵队行进,每路纵队走一条跑道)。
4、评委:学校行政、各级长。
(二)体育项目竞赛
本届校运会设男、女单项各x项,集体娱乐项目x项,分田径场、篮球场、升旗区3个场区进行。
(三)闭幕式:1、xx。2、颁奖。
包括:1、组织项目及时间安排2、前期报名及时间安排3、比赛期间工作安排4、比赛后工作注意事项5、系部奖励(一)、系部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领队:教练:(老师)指导老师: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部门:学生会体育部参加工作部门:团总支学生会全体部门(二)、组织项目及时间安排
第一项:开幕式活动程序安排(11月x日上午)
~07:45:全体工作人员到岗,各工作组检查准备工作(各组长负责)。
~07:45:各班进行活动前教育(各班主任负责)。
:各班学生到指定位置就座。各仪仗队和各班代表队在教学楼前空地排队准备进场(由各队指挥老师负责)。
:领导、嘉宾上台就座。
:开幕式正式开始。
宣布各队伍入场
进场顺序:国旗校旗鼓号队彩旗队
篇4:试用期辞职申请书交给谁 试用期辞职申请书需要盖章么
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在__月__日新加入__公司的试用期新人__。在此,我非常遗憾的递交给您这份辞职申请,我很遗惭愧,经过这些天的学习和经历我认为自身并不适合这份工作任务,也不能良好的完成__岗位的工作任务,为此特写下这份辞职申请,向您申请辞去我的试用期工作。
在写这份辞职申请的时候,我真的感到无比的遗憾!作为一名试用期的工作者,也许日理万机的您还不怎么记得我,但对我而言,却在您却像一位严厉的老师!无论是在培训还是工作都总是严格的要求并教导我们这些新人!从您的教导和管理下,我在工作上有了很大的成长和进步,如今,对于公司的管理和环境,也有了很多的认识,能在工作中较好的管理自身。对此,我真的感到无比的感谢。
作为一名试用期员工,其实在工作方面,我并没有太多的经验和能力。这些天的经历,让我对__这个工作岗位也增添了许多的了解。工作期间,您的教导以及各位同事们在工作中的鼓励和指点都让我更进一步的了解了这份工作,也了解到了这是一个多么积极、热情又充满了温暖的团队!在工作中能来到这样的团体,我真的感到无比的幸运。
但是,也正是在大家的帮助下,我渐渐了解了__岗位的工作,认识到了自己的能力。并在经过了一些判断和考虑后确定,我其实并不适合这份工作。
最终得到了这个结果我真的感到很抱歉!这些天来,在您的教导下,我确实有了很多的成长和进步,但渐渐的,却因为认识到__这份工作与我过去所设想的有很大的差别的,如果继续工作下去得到的结果可能也不会让人满意。为此,我必须在此停下自己的脚步,尽早的选择另一条适合自己的路线。
这些天里,我给您和其他前辈们也添了不少的麻烦,让你们操心真的很抱歉。但我也是真心的感谢你们,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认识了这份工作,也更加了解到这个社会积极、热情的一面!
尽管我选择了离开,但从你们身上学到的对工作的热情和奋斗精神,却会一直留存在我的心中,真感谢你们这些天来的照顾!
最后,请让我在此祝福各位在今后的时间里,家庭幸福,工作顺利!祝愿__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越做越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篇5:土地抵押借款合同 土地抵押借款借条
债权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 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 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________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____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 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 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 本契约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6:大学撤销处分申请书
关于行政审判法的制定经过、内容以及运用的实际情况,迄今为止我已经做过几次介绍。[⑥]在此,仅将1998年12月28日公布的、增加了改正内容的最新的行政审判法全部译出,作为资料刊载于此,并就其概要以及三次修改的内容作简单的介绍。
很难概括刚刚制定时的行政审判法的主要特色,但是要勉强列举的话,还是可以举出以下几点的:1、过去的诉愿委员会只不过是咨询机关,对国民权利利益的救济很不充分,所以法律将必定会设置于裁决机关中的行政审判委员会规定为议决机关,并要求裁决机关完全按照有民间人士参加的行政审判委员会做出的议决内容作出裁决(具体地讲,包括3类:即为了审理、议决中央行政机关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⑦]而设置于各中央行政机关的中央行政机关行政审判委员会;为了审理、议决市、道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等而设置在各市、道的行政审判委员会;以及下述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2、对中央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各部长官=大臣)所作处分的审判,由属于国务总理的行政审判委员会(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审理、议决;3、法律规定审判请求人有权取得作为被请求人的原行政机关的答辩书和证据材料、有权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等,保障了请求人在程序上的权利。
之后,为了对实行10余年的过程中出现的运作上不完备的问题进行改善,韩国于1995年12月6日公布了修正后的法律,并于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这一次法律修正的主要特色是:1、废止了中央行政机关行政审判委员会,将过去不服申诉由该委员会审理、议决变更为由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审理、议决;2、包括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在内,行政审判委员会的委员中应有过半数的民间人士参加;3、过去,行政审判的审理是以书面审理主义为原则的,此次将其变更为口头审理主义和书面审理主义并用,而且,当事人申请口头审理的,原则上必须进行口头审理。
在经过此次修改之后,为了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提高行政审判委员会运作的效率性和专门性,韩国先后于1997年8月22日(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和1998年12月28日(1999年3月28日起施行)公布了修改后的行政审判法。
1997年修改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中委员的法定人数(将法定人数由30人变更为35人以内,常任委员由1人变更为2人),2、改善了执行停止的做法(将执行停止的申请对象由裁决机关改为行政审判委员会),3、引进了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要求有关行政机关采取纠正措施的做法,即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认定作为行政处分根据的命令等由于在法令上没有根据等而存在显著不合理时,可以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对该命令等采取纠正措施,等等。
1998年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是:1、扩大了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第5条第5款),2、大幅度地增加了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法定人数(将委员人数由35人变更为50人),3,在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中设置了小委员会,预先研究委员长指定的请求审判的案件(第6条之2第8款),4、不公开行政审判中委员发言等(第26条之2),等等。特别是,在此之前,比如对各地方矫正机关下属的教导所、各出入境管理机关下属的派出机构、各地方检察机关所属的地方机关等第一次地方行政机关下属的特别地方行政机关做出的处分不服的,作为其最近的上级机关的各地方矫正机关、各出入境管理署、各地方检察厅等的第一次地方行政机关是其裁决机关,在各自的裁决机关之下分别设置行政审判委员会,但是,由于修改后的法律将裁决机关变更为中央行政机关(比如法务部)(第5条第5款),所以行政审判的审理和议决变为由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负责(第6条之2),结果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就扩大了。这样的第一次地方行政机关据说约有100多个。此次的修改废止了这些行政审判委员会,改为由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审理和议决,对此,有人说“这是与所谓的缩小政府组织、强化高效率的政府政策相适应的结果,在提高行政审判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方面也意味着极大的进步”,[⑧]但是由于前往汉城的不便,难免也会造成居住在地方的请求人对口头审理的请求敬而远之。
第一章总则
(目的)
第1条本法的目的是,通过行政审判程序,对于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或者不当处分以及其他公权力的行使等所造成的对国民权利或者利益的侵害进行救济,同时以期实现行政的合理运作。
(定义)
第2条本法所使用用语的定义如下所示。
(1)“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所为的与具体事实有关的法律执行行为中,公权力的行使或者拒绝以及其他可视作该行为的行政作用。
(2)“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上负有义务对当事人的申请在相当的期间内为一定的处分,但是并未为之。
(3)“裁决”是指,对于行政审判的请求,第5条所规定的裁决机关依据行政审判委员会(包括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的审理以及议决的内容作出的判断。
2、适用本法时,行政机关应当包括根据法令接受了行政权限的授权或者委托的行政机关、公共团体以及其他的机关或者私人。
(行政审判的对象)
第3条对于行政机关的处分或者不作为,可以根据本法之规定请求进行行政审判,但其它法律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对于总统的处分或者不作为,不可以根据本法请求行政审判,但其它法律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行政审判的种类)
第4条行政审判分为以下3类:
(1)撤销审判: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处分的审判;
(2)无效等的确认审判:对于行政机关的处分有无效力或者可否存在请求予以确认的审判;
(3)义务履行审判:对于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拒绝处分或者不作为,请求为一定行为的审判。
第2章审判机关
(裁决机关)
第5条对于行政机关的处分或者不作为,该行政机关最近的上级机关为裁决机关,但第2款至第5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对于以下各项所规定的行政机关的处分以及不作为,由该行政机关担任裁决机关:
(1)国务总理、行政各部负责人以及总统直属机关的负责人;
(2)国会事务总长、法院行政处长、事务处长以及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
(3)其他无主管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
3、对于特别市市长、广域市市长或者道知事(包括教育监,以下相同)的处分或者不作为,由各主管监督行政机关担任裁决机关。
4、对于特别市市长、广域市市长或者道知事下属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管辖区域内的自治行政机关的处分或者不作为,分别由特别市市长、广域市市长或者道知事担任裁决机关。
5、对于根据政府组织法第3条或者其他法律的规定所设置的国家特别地方行政机关(总统令规定的中央行政机关下属的国家特别地方行政机关除外)的处分或者不作为,由该国家特别地方行政机关所属的中央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担任裁决机关。
(行政审判委员会)
第6条为了审理和议决行政审判请求(以下称为“审判请求”),在各裁决机关(国务总理以及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担任裁决机关的除外)之下设置行政审判委员会。
2、行政审判委员会由15人以内的委员组成,其中含委员长1人。
3、行政审判委员会的委员长由裁决机关担任,必要时可以由下属的公务员代行其职务。
4、行政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应当由该裁决机关在符合如下各项规定之一的人员或者下属的公务员中委托或者指名。
(1)有律师资格的人士;
(2)在高等教育法第2条第1项或者第3项规定的学校中担任或者曾经担任教授法律学等的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人士;
(3)曾是行政机关4级以上公务员的人士或者其他有行政审判知识以及经验的人士。
5、行政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委员长以及委员长于每次会议召开时指定的6名委员组成,但是必须有4人以上是符合第4款各项规定之一的人士。
6、行政审判委员会进行议决应由第5款规定的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并由出席者过半数赞成方可作出。
7、行政审判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委员的任期和身份的保障以及其他必要的事项,由总统令予以规定。但是,第5条第2款第2项所规定的机关中,国会事务总长、法院行政处长、事务处长、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行政审判委员会的相关事宜分别由国会规则、大法院规则、规则、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规则予以规定。
(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
第6条之2为了确保国务总理以及中央行政机关首长作为裁决机关审理以及议决审判请求,在国务总理的管辖之下设置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
2、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由50名以内的委员构成,其中委员长1人,委员中常任委员在2人之内。
3、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委员长由法制处处长担任,必要时可由其下属公务员代行其职务。
4、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常任委员作为特别职务国家公务员,由法制处处长在3级以上公务员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士以及其他有丰富的行政审判知识与经验的人士中推荐,经国务总理同意后,由总统任命,其任期为3年,并可以连任一次。
5、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常任委员之外的委员,由符合第6条第4款各项规定之一的人士或者经国务总理在总统令规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委托或者指名的人士担任。
6、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委员长、常任委员以及由委员长于每次会议召开时指定的委员共9人组成。其中,符合第6条第4款各项之一的人士必须在5人以上。
7、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需有由第6款规定的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并有出席委员过半数赞成方可形成议决。
8、有必要事先研究委员长所指定的审判请求案件(以下称为“案件”)的,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可以设置小委员会。
9、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的组织、运作以及委员的任期、身份保障等其他必要的事项,由总统令予以规定。
(委员的除斥、忌避、回避)[⑨]
第7条第6条规定的行政审判委员会以及第6条之2规定的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以下称为“委员会”)的委员,有以下各项情形之一的,应除斥于该审判请求案件(以下称为“案件”)的审理以及议决。
(1)委员、其配偶或者其前任配偶为该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在该案件中处于共同权利人或者义务人的关系中
(2)委员与该案件的当事人存在或者曾经存在亲属关系
(3)委员在该案件中提供了证言或者承担了鉴定工作
(4)委员作为人参与或者曾经参与了该案件
(5)委员曾参与了作为该案件对象的处分或者不作为
2、难以期待委员可以公正地参与审理以及议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忌避。此时,裁决机关(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的,为委员长)忌避的申请可以不经委员会的议决做出决定。
3、委员有属于第1款以及第2款规定的事由的,可以自行回避该事件的审理以及议决。
4、第1款至第3款的规定准用于并非担任委员但是参与案件的审理以及议决事务的职员。
(罚则适用中的公务员拟制)
第7条之2委员会的委员中有不属于公务员的,在适用刑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罚则时,视其为公务员。
(裁决机关的权限继承)
第8条裁决机关收到审判请求后,如因法令的修改废止或者第13条第5款规定的被请求人的更正决定,而丧失对该审判请求的裁决权限的,该裁决机关应当将审判请求书、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资料转送有裁决权限的行政机关。
2、有第1款所规定的情形的,接到转送资料的行政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该事实通知审判请求人(以下称为“请求人”)、审判被请求人(以下称为“被请求人”)以及参加人。
第3章当事人以及关系人
(请求人适格)
第9条当事人对于处分的撤销以及变更有法律上利益的,可以提出撤销的审判请求。处分的效果因为期间的经过、处分的执行以及其他事由消灭的,因该处分的撤销仍有可以恢复的法律上利益的当事人,亦同样可提出请求。
2、当事人对于请求确认处分有无效力或者存在与否有法律上利益的,可以提出确认无效等的审判请求。
3、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拒绝决定或者不作为请求作出一定处分有法律上利益的,可以提出义务履行的审判请求。
(非法人的社团或者财团)
第10条非法人的社团或者财团中规定有代表人或者管理人的,可以以该代表人或者管理人的名义提出审判请求。
(选定代表人)
第11条人数众多的请求人共同提出审判请求的,可在请求人中选定3人以下的代表人。
2、请求人未根据第1款的规定选定代表人,而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劝告请求人选定代表人。
3、选定代表人可以各自为其他请求人做出与该案件有关的所有行为。但是,审判请求的撤回,必须取得其他请求人的同意。此时,选定代表人必须以书面证明其取得同意的事实。
4、选定代表人被选定后,其他请求人仅能通过该选定代表人作出与该案件有关行为。
5、已选定代表人的请求人可以在认为必要时,解任或者变更选定代表人。此时,请求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该事实通知委员会。
(请求人的地位继承)
第12条请求人死亡的,继承人以及根据其他法令继承与作出该审判请求对象的处分有关的权利或者利益的当事人,继承该请求人的地位。
2、作为法人以及第10条规定的社团或者财团(以下称为“法人等”)的请求人发生合并的,合并之后存续的法人等或者因合并而设立的法人等继承该请求人的地位。
3、有第1款或者第2款情形的,继承请求人地位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委员会报告该事由,此时,该报告书中应当附有证明因死亡等而继承权利利益、或者合并的事实的文书。
4、有第1款或者第2款情形的,至当事人根据第3款的规定提出报告之前,对死亡人或者合并前的法人等所做出的通知以及其他行为,到达继承请求人地位的当事人之后,有着作为对此些当事人发出通知以及作出其他行为的效力。
5、受让与作为审判请求对象的处分有关的权利或者利益的当事人,经委员会的许可,可以继承请求人的地位。
(被请求人的适格以及更正)
第13条审判请求的提出应当以行政机关为请求人。但是,与该处分或者不作为有关的权限已由其他行政机关继承的,应当以继承该权限的行政机关为被请求人。
2、请求人错误地指定了被请求人的,委员会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决定变更被请求人。
3、根据第2款的规定决定变更被请求人的,委员会应当将该决定正本送达当事人以及新的被请求人。
4、委员会作出第2款规定的决定的,视作当事人撤回对旧的被请求人的审判请求,而重新对新的被请求人提起审判请求。
5、审判请求提起之后发生第1款但书所规定的事由的,委员会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决定变更被请求人。此时,准用第3款以及第4款的规定。
(人的选任)
第14条请求人在法定人之外,可以选任符合以下各项规定的条件的人士为人。
(1)请求人的配偶、直系尊亲属、卑亲属或者兄弟姐妹
(2)作为请求人的法人的管理人员或者职员
(3)律师
(4)其他法律规定的可以审判请求的人士
(5)不符合第1项至第4项的规定,但是得到委员会许可的人士
2、被请求人可以选任所属的职员或者符合第1款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士为人。
3、有第1款或者第2款规定的情形的,准用第11条第3款以及第5款的规定。
(代表人等的资格)
第15条代表人、管理人、选定代表人或者人的资格应当以书面予以证明。
2、代表人、管理人、选定代表人或者人丧失资格的,请求人应当以书面向委员会报告该事实。
(审判参加)
第16条与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者行政机关,经委员会许可可以参加该案件的审理。
2、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与审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者行政机关参加该案件的审理。
3、第三人或者行政机关接到根据第2款的规定所发出的要求的,应当毫不迟延地通知委员会是否参加该案件的审理。
第4章审判请求
(审判请求书的提出等)
第17条审判请求书应当向作为裁决机关或者被请求人的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未依照第42条的规定进行教示、或者错误地进行教示,请求人已经向其他的行政机关提出审判请求书的,该行政机关应当毫不迟延的将该审判请求书送交有正当权限的行政机关。
3、行政机关根据第1款或者第2款的规定收到审判请求书,认为该审判请求有理由的,必须依照审判请求的主旨作出处分或者予以确认,并毫不迟延地将其通知裁决机关以及请求人。
4、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审判请求书之日起10以内将其送交裁决机关,但行政机关依照第3款的规定按照审判请求的主旨作出处分或者予以确认并将其通知裁决机关以及请求人、或者请求人依据第30条第1款的规定撤回审判请求的除外。
5、送交审判请求书的,即便审判请求书中未写明裁决机关或者书写错误,亦应当将其送交有正当权限的裁决机关。
6、根据第2款或者第5款的规定送交审判请求书的,行政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该事实通知请求人。
7、根据第18条的规定计算审判请求期间时,当事人向第1款规定的裁决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或者第2款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审判请求书的,视作提起审判请求。
(审判请求期间)
第18条审判请求应当自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分之日起90天内提出。
2、请求人因天灾、地变、战争、事变以及其他不可抗力未能在第1款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审判请求的,可以自该事由消灭之日起14日内提起审判请求。但是,自外国提出审判请求的,其期间应为30日。
3、自处分作出之日起经过180天的,不得提出审判请求。但是,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4、第1款以及第2款规定的期间为不变期间。
5、行政机关错误地教示了比第1款规定的期间更为长的审判请求期间的,当事人在该错误教示的期间内提出审判请求的,视作该审判请求在第1款规定的期间内提出。
6、行政机关未教示审判请求期间的,请求人可以在第3款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审判请求。
7、第1款至第6款的规定准用于无效等的确认审判请求以及对不作为的义务履行审判请求。
(审判请求的方式)
第19条审判请求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2、对处分的审判请求必须记载以下各项规定的事项。
(1)请求人的姓名以及住所
(2)作为被请求人的行政机关以及裁决机关
(3)作为审判请求对象的处分的内容
(4)获知行政机关作出处分的日期
(5)审判请求的主旨以及理由
(6)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有无教示以及其内容
3、对于不作为提起审判请求的,在第2款第1项、第2项以及第5项规定的事项之外,还应当记载作为该不作为前提的申请的内容以及日期。
4、请求人为法人、或者审判请求由选定代表人或者人提起的,除第2项以及第3项规定的事项之外,还应当记载该代表人、管理人、选定代表人或者人的姓名以及住所。
5、第一款规定的文书上应当由请求人、代表人、管理人、选定代表人或者人签名盖章。
(请求的变更)
第20条请求人在不变更请求基础的范围之内,可以变更请求的主旨或者理由。
2、被请求人在请求人提出审判请求之后变更作为该对象的处分的,请求人可以根据该变更的处分变更请求的主旨或者理由。
3、请求的变更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4、第3款规定的文书的副本应当送达其他当事人。
5、委员会认为请求的变更无理由的,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不许可该变更。
(执行停止)
第21条审判请求不影响处分的效力、执行或者程序的继续进行。
2、裁决机关认为为了避免由于处分或者其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而产生难以回复的损害且有紧急的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经过委员会的审理以及议决,决定全部或者部分地停止处分的效力、其执行或者程序的继续进行(以下称之为“执行停止”)。但是,停止处分的执行或者程序的继续进行可以达到目的的,不能停止处分的效力。
3、执行停止有可能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得为之。
4、裁决机关决定执行停止后,执行停止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停止事由消失的,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经过委员会的审理以及议决,裁决机关可以撤销执行停止的决定。
5、当事人欲申请执行停止的,应当在审判请求的同时或者在裁决机关就审判请求作出议决之前提出。欲申请撤销执行停止的,应当在执行停止决定作出之后裁决机关就审判请求作出议决之前提出。并均应当在记载有申请的主旨以及原因的文书上,添付审判请求书复印件以及接受证明书,并向委员会提出。但是,审判请求已经在委员会审判之中的,不必添付审判请求书复印件以及接受证明书。
6、虽然有第2款以及第4款的规定,但是委员会的委员长认为若等待委员会审理并作出议决将有可能发生难以恢复的损害的,可以依据职权不经审理以及议决而作出决定。此时,委员长应当向委员会报告该事实,并取得追认。不能取得委员会追认的,裁决机关应当撤销执行停止的决定或者执行停止的撤销决定。
7、委员会就执行停止或撤销执行停止进行审理并作出议决之后,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该内容通知裁决机关。此时,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告知当事人。
8、裁决机关接到委员会关于执行停止或者撤销执行停止的审理以及议决结果的通知的,应当毫不迟延地作出执行停止或者撤销执行停止的决定,并将该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5章审理
(向委员会移交等)
第22条行政机关依据第17条第4款的规定送交审判请求书或者依据第24条第1款的规定提交答辩书的,裁决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该案件移交委员会。
2、第三人提出审判请求的,裁决机关应当将其通知行政处分的相对人。
(补正)
第23条委员会认为审判请求不合法但是可以补正的,应当规定相当的期间,要求当事人补正。但是,补正事项轻微的,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补正。
2、第1款规定的补正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此时,该补正书应当按照当事人的人数添付副本。
3、委员会应当毫不迟延地将依照第2款规定提出的补正书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
4、当事人作出第1款规定的补正的,视作自始提出合法的审判请求。
5、第1款规定的补正期间不算入第34条规定的裁决期间之内。
(答辩书的提出)
第24条裁决机关收到请求人依照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提交的审判请求书的,应当毫不迟延地将其副本送交被请求人,被请求人应当自收到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裁决机关提交答辩书。
2、被请求人按照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将审判请求书送交裁决机关时,应当附上答辩书。
3、第1款以及第2款规定的答辩书中应当写明处分或者不作为的根据以及理由,并针对审判请求的主旨以及理由作出答辩。
4、答辩书应当根据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添付副本。
5、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委员会应当将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
(主张的补充)
第25条当事人认为有必要补充审判请求书、补正书、答辩书或者参加申请书中主张的事实、再次反驳其他当事人的主张的,可以提交补充文书。
2、第1款中,委员会规定了补充文书的提出期间的,当事人应当在该期间内提交。
(审理的方式)
第26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就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进行审理。
2、行政审判的审理采取口头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是,当事人申请口头审理的,应当进行口头审理,委员会认为只能以书面审理的除外。
3、委员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规定期日,传唤当事人以及相关当事人。
(发言内容等的非公开)
第26条之2委员会中委员的发言等公开后有可能损害委员审理、议决的公正性,且属于总统令规定的事项的,不予公开。
(证据文件等的提交)
第27条当事人可以在审判请求书、补正书、答辩书或者参加申请书中提出证明其主张的证据资料或者证据物。
2、第1款规定的证据资料中必须附有与其他当事人的人数相对应的副本。
3、委员会应当毫不迟延地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资料的副本送达其他的当事人。
(证据调查)
第28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案件进行调查的,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按照以下各项规定的方法进行证据调查。
(1)询问当事人本人或者作证人
(2)要求当事人或者相关当事人提交持有的文件、账簿、物件以及其他的证据资料,并予以扣留。
(3)命令有特别学识以及经验的第三人进行鉴定
(4)查证必要的物件、人、场所以及其他事物的性质与状况
2、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委托裁决机关的职员(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的情况下为属于法制处的职员)或者其他的行政机关,实施第1款规定的证据调查。
3、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相关的行政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或者陈述意见。
4、第1款规定的当事人以及第3款规定的相关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诚实地应对委员会的调查或者要求,并予以协助。
5、由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审理或者议决的审判请求,裁决机关可以提出意见书或者陈述意见。
(程序的合并或者分离)
第29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将相关的审判请求合并审理,或者将合并的相关请求分离审理。
(请求等的撤回)
第30条请求人在裁决机关就审判请求作出裁决之前,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撤回审判请求。
2、参加人在裁决机关就审判请求作出裁决之前,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撤回请求参加的申请。
第6章裁决
(裁决的程序)
第31条委员会终结审理之后,应当对该审判请求,就议决裁决内容作出议决,并将该议决内容通告裁决机关。
2、裁决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依照第1款规定的委员会的议决内容,做出裁决。
(裁决的区分)
第32条审判请求不合法的,由裁决机关驳回该审判请求。
2、裁决机关认为审判请求没有理由的,驳回该审判请求。
3、裁决机关认为请求撤销的审判请求有理由的,撤销或者变更该处分,或者命令原行政机关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4、裁决机关认为无效等的确认审判请求有理由的,对处分效力的有无或者存在与否做出确认。
5、裁决机关认为履行义务审判请求有理由的,应毫不迟延地依照申请作出处分或者命令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处分。
(事情裁决)
第33条裁决机关认为审判请求有理由,但是予以认可则显然不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依照委员会的议决,裁决驳回该审判请求。此时,裁决机关必须在该裁决的正文中,明确指出该处分或者不作为违法或者不当。
2、裁决机关根据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裁决的,可以对请求人采取相当的救济方法,或者命令被请求人采取相当的救济方法。
3、第1款以及第2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无效等的确认审判。
(裁决期间)
第34条根据第17条的规定,裁决应当在裁决机关或者作为被请求人的行政机关收到审判请求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但是,有不得已的情形的,委员长可以依职权最多延长30日。
2、根据第1款但书的规定,延长裁决期间的,委员会应当在裁决期间届满7日之前,通知当事人以及裁决机关。
(裁决的方式)
第35条裁决以书面为之。
2、根据第1款规定作出的裁决书中应当记载以下各项所列举的事项,并且,明确写明裁决机关依照委员会的议决内容作出裁决的事实之后,应当签名盖章。
(1)案件编号以及案件名
(2)当事人、代表人或者人的姓名以及住所
(3)正文
(4)请求的主旨
(5)理由
(6)裁决的日期
3、裁决书所记载的理由中应当表明裁决机关的判断,以足以认定主文内容正当。
(裁决的范围)
第36条裁决机关不得对作为审判请求对象的处分或者不作为之外的事项进行裁决。
2、裁决机关不得作出与作为审判请求对象的处分相比,对请求人更为不利的裁决。
(裁决的羁束力)
第37条裁决羁束作为被请求人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相关行政机关。
2、裁决机关作出裁决,命令行政机关履行因拒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不作为而放置的处分的,行政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依照该裁决的主旨再次针对过去的申请作出处分。此时,该行政机关不作出处分的,裁决机关可以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规定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命令其更正,在该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裁决机关可以自行作出处分。
3、依申请的处分因为程序的违法或者不当而被裁决撤销的,准用第2款前段的规定。
4、裁决机关根据第2款后段的规定直接作出处分的,应当通知该行政机关。该行政机关接到通知的,应当将裁决机关所做的处分视作其做出的处分,并依照相关法令,采取管理、监督等的必要措施。
5、根据法令的规定而公告的处分被裁决撤销或者变更的,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公告该处分被撤销或者被变更的事实。
6、根据法令的规定而将处分告知处分相对人之外的利害关系人的,该处分被裁决撤销或者变更后,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该处分被撤销或者被变更的事实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裁决的送达以及发生效力)
第38条裁决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裁决书正本送达当事人。
2、裁决自依照第1款的规定送达请求人时发生效力。
3、裁决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裁决书的副本送达参加人。
4、裁决机关依照第37条第3款的规定做出撤销裁决的,应当毫不迟延地将该裁决书的副本送达处分的相对人。
(再审判请求之禁止)
第39条就审判请求作出裁决的,不得对该裁决以及同一处分或者不作为再次提起审判请求。
第7章补则
(证据文书等的返还)
第40条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裁决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将当事人根据第27条以及第2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提交的文件、账簿、物件以及其他证据资料的原本返还提交人。
(文书的送达)
第41条根据本法规定做成的文书的送达方法准用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送达的规定。
(教示)
第42条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处分的,应当教示相对人可否就该处分提起行政审判、可以提起时的审判请求程序以及请求期间。
2、利害关系人请求行政机关教示该处分是否可以成为行政审判的对象以及可以成为行政审判对象时的裁决机关和请求期间的,行政机关应当毫不迟延地予以教示。此时,利害关系人请求书面教示的,行政机关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教示。
(不合理法令等的改善)
第42条之2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审理以及议决审判请求时,认为作为处分或者不作为根据的命令等(指总统令、总理令、部令、训令、成例、告示、条例、规则等,以下相同。)没有法令上的根据、违背上位法令或者对国民增加了过渡的负担等,存在显著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对该命令等采取改正、废止等适当的纠正措施。
2、接受第1款所规定的要求的相关行政机关,无正当事由的,应当服从该要求。
(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43条对于行政审判,不得以其他法律规定不利于请求人的内容作为本法的特例,但有必要强调案件的专门性以及特殊性的除外。
2、以其他法律规定行政审判特例的,对于本法未规定之事项,亦应遵从本法之规定。
(权限的委任)
第44条本法规定的委员会权限中的轻微事项,可以根据国会规则、大法院规则、规则、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规则或者总统令之规定,委任委员长予以行使。
附则
本法自公布之后经过3个月之日起施行。
[①]韩国自1984年废止旧的诉愿法、立行政审判法以来,在行政复议制度方面一直强调以独立性较强的机关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十几年来几经修改,日臻完善。毫不夸张地讲,在行政复议制度方面,韩国已经走在了东亚各国的前列。但是,国内对韩国法制的研究还很不够,因此此次翻译本文,利用日文资料对其制度进行介绍,以期抛砖引玉,唤起学界对韩国法研究的重视。译者不通韩语,所译的也是日文原著,其中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译者注。
[②]本文的翻译得到了文章原作者、日本创价大学法学部教授尹龙泽先生的许可。文章原载于《创价法学》第28卷第1号(1998年10月)。为了将最新的信息介绍给中国学界,尹龙泽先生特地根据韩国行政审判法近期的修改,对原文作了详细的增补,对于其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译者注。
[③]译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
[④]该委员会系总务厅为了委托(财)行政管理研究中心进行调查研究、而在该中心组织的。研究事项包括:1、对外国事后救济制度(行政不服申诉、行政苦情申请)的调查,2、对现行事后救济制度优点和问题点的研究,3、与事前程序、司法救济程序等的关系的研究,4、对审视事后救济制度的视点的整理等。自1996年10月至1998年6月,共召开了17次委员会会议,于1998年提出了报告书。
[⑤]笔者曾在事后救济制度调查研究委员会第2次委员会会议(1996年11月22日)上,作了题为《关于韩国的行政审判法》的简单报告。
[⑥]例如:①拙著《韩国行政审判制度的研究》(创价大学亚洲研究所、1996年)以及②拙稿《韩国行政审判制度改正的简单描绘-从诉愿法到行政审判法》(《创价大学创立15周年纪念论文集》,创价大学1985年)、③《日韩两国行政争诉制度改正的经过-从〈诉愿法〉到〈行政不服审查法〉和〈行政审判法〉》(《创大亚洲研究》第8号,1987年)、④《韩国行政审判法的特质与问题点》(《创价法学》第16卷第3?4号,1987年)、⑤《韩国行政不服审判法-解说与全译》(《创价法学》第28卷第1号,1998年)。并且,制定当时(1984年)的韩国行政审判法的全译文刊载于④论文之后,1995年修改后的法律的全译文刊载于①的著书之后,1997年修改后的法律的全译文刊载于⑤论文之后。
[⑦]原文中采用的“处分”这一用语,与我国“行政行为”的概念相当,为了尽可能保持原文意思,译文中仍采用“处分”一词,敬请读者谅解。译者注。
[⑧]李炳权著:《行政审判法中的改正法律》,《法制》第493号(1999年)第64页。
篇7:民间借条正规版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条的备注
1、资金支付方式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并保留好转账凭证;若无利息,利息部分可以省略。
2、建议明确借款用途,用于防止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款项等用于"赌博"等非法用途等。
3、为了避免发生争议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发生的高额诉讼成本,建议约定为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4、应由借款人及保证人用黑色或蓝黑笔当面签字,防止非其本人签署等情况发生;若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夫妻共同借款,尽量让夫妻双方均签字。
5、要出借人和保证人写明其现住址、联系电话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免发生争议时找不到借款人造成诉讼障碍。
6、为了便于将来发生争议时主张权利,如果可能尽量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供车辆、房产、股权等信息。
篇8:学校撤销处分申请书
我由于在考试的时候携带通讯工具,造成了作弊行为,当时监考老师对我进行了教育, 但是本人还未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于是监考老师将此事告知系里, 希望系里老师能教 育我。在学校老师的教育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 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考试的时候携带通讯工具,这是有悖学生的行为,在学校造 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进行作弊,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 学生的原则。考试的时候作携带通讯工具身也是对监考老师的不尊重。所以,当监考老师把 这件事情告知学校,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
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 破坏了学校的形象。 同学之间本应该 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学风建设。
同时, 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 “大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 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 考试是用来平衡学生学习的好坏, 不论是什么原 因携带通讯工具,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 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 本职,本应该把正确的答案写在考卷上,其实考试的目的只是检验我们学的如何,通过考试 来看我们那里学的薄弱,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们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 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考试中我不在携带通讯工具, 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 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 ,做一个对社会有用 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 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 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 成钢的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老师对我的这次深刻的教育,它使我在今 后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了方向,.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考试的时候携带通讯工 具,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背了学 生的职业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我所犯的错误, 希望老师能够再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俗语有 云,有则改之,我一定不会辜负老师的厚望,努力用自己的能力,考出好的成绩,为自己的 将来负责。
申请人: xxx
20xx年12月18日
篇9: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的版本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正规写法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xx整,即¥xxx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x个月,利率为每月xx,利息共计人民币xx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整,即¥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xxx身份证号码:xxx
担保人:xxx身份证号码:xxx
借条出具时间:20xx年x月x日
篇10:欠条雇佣导致欠款
欠条,本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_事情,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亏欠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协商,利息定为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债务人必须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将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双方约定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随债权人住所地的变更而变更)管辖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各项诉讼;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或者是其他损失,由债务人承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特立此据!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且按手印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11: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交几份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需要几份
申请人:李青,女,汉族,1965年11月1日生,住xx省xx市xxx村56号602室,身份证号:32020319xxxxxxxxxxxx。
李青诉陈红培、张之华、xx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本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因三期鉴定结果已经出来,现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判令四个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23243.14元、交通费500元、配制眼镜费600元、误工费6075元、营养费600元、护理费4050元、三期鉴定费:1520元,合计35488.14。
此致
xx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青
特别授权代理律师:
20xx年11月28日
篇12:撤销预售许可证的起诉状
申请人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称:
一、案涉许可证已失效,不能再为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撑;
二、被申请人在作出案涉许可之前,没有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履行审查义务、没有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侵害申请人的权益。
被申请人称:
一、被申请人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在审查相关材料后依法作出案涉许可,事实依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合法有效。
二、申请人与案涉许可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备复议申请主体资格。
三、许可证是否失效与作出许可时是否合法没有关系。
四、案涉许可并不直接涉及申请人的重大利益,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也并无对此应当听证的规定,故案涉规划许可程序并无不当。
经审理查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建设单位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提出________市地铁2号线(________路站二期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提交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某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________〕________号),关于________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________〕________号)等相关材料。被申请人审查相关材料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核发案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用地单位: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用地项目名称:________市地铁2号线(________路站二期工程);
用地性质:交通设施用地U2;
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被申请人________市规划局作为________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有依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定职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被申请人审核相关材料后,核发案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形,应根据对该行政许可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是否属于上述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作统一规定,应由许可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量。许可机关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
申请人提出的案涉规划许可已失效的主张,与被申请人核发案涉规划许可无涉,本机关不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某市规划局核发的地字第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3:足球比赛策划书简约 足球比赛策划书前期准备
时间:3月14日至4月14日每周周一第八节课和周四活动课(如遇特殊极端天气比赛自动延期,但小风小雨照常进行)
地点:江西师大附中滨江校区足球场(高一为靠教师公寓一侧的场,用学校小号的门打7人制;高二为另一侧,用7人制的门打8人制)
阳光足球,活力青春
本着对足球的热爱与信仰,促进各班的融合,丰富业余生活,让学生在运动场上的竞争与合作中获得自我的成长。
(一)小组赛
3月14日—4月1日(时间可能随月考或天气等原因推迟)
(二)决赛
4月14日(暂定)
(一)参赛队员必须为江西师大附中滨江校区学生。
(二)参赛球员需在各班班主任处或各班体委或各班球队队长处报名,并将相关报名材料交至相关负责人处进行注册。
(一)高一组:领队1人,教练员1人,管理人员1人,运动员最多15人。
高二组:领队1人,教练员1人,管理人员1人,运动员最多15人。
注:领队及班主任,教练员为带本班球队的学生,管理人员及班长,运动员至少12人。
(二)绿茵杯是班级之间的比赛,所以务必请以班为单位报名参加。
(三)各班运动员报名单已经确认不得更改,未报足12人视为弃权。
(四)严禁各中心是的虚假报名,如资格审查出现问题,江西师大附中滨江校区政教处将对涉事班级与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一)赛制:高一组七人制;高二组八人制。
(二)积分赛晋级办法:高一组和高二组队伍各6支,各组抽签分为a,b两组,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积分赛;根据积分情况每个小组前两名晋级下轮。
(三)淘汰赛
根据单循环积分赛的小组排名,进行交叉赛及a小组第一名与b小组第二名,a小组第二名与b小组第一进行角逐。此轮之后为决赛。
(一)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比赛用球
此次绿茵杯足球比赛将使用由寻球app提供的专业的5号足球
(四)比赛场地
学校11人制足球场的一个半场,7人制在靠教师公寓的一侧,使用5人制小门;8人制在靠铅球场地一侧,使用7人制大门。
(五)比赛时间和相关规定
1,所有场次比赛,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2,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3,每场比赛每队有3次换人机会,换下的`球员不得二次上场。
4,本场比赛被红牌罚下的球员不得再次上场,并且本队不可使用另一名球员替补上场。
(六)小组赛名次决定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之间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之间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七)决赛阶段全场比赛结束后仍为平局,加时10分钟;如还未平局,以互踢点球的方式决定胜负。
(八)运动员确认及资格审查
1,比赛之前会召开联席会。
2,资格审查
(1)请参赛队员必须上交一寸免冠照一张
(2)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班球员
3,比赛日下午2:10之前,高一组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的7名队员和6名替补队员名单;高二组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的8名队员和6名替补队员名单。
4,每队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3人,换下的队员不能重新被换上场,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九)比赛服装
1,各参赛球队必须准备颜色相同的一套比赛服装。为保证各位运动员的安全,请尽量穿着足球鞋,允许带护腿板等比赛允许的防护性用具。
2,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审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3,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4,场上队长须佩戴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十)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地方向,左右两侧为替补席,红色塑胶跑道为观众席。
2,替补席每队不得超过9人(其中包括教练,替补球员,医疗组)
(十一)黄牌,红牌
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当场比赛直接下场;黄牌,红牌不累计。
(一)取前三名和团体一,二等奖。
(二)将评选公平竞赛奖,精神文明奖和道德风尚奖等奖项各一个。
(三)将评选最佳阵容,最佳球员,最佳射手等奖项。
日程安排:
各项工作负责人:
组织:足球社
裁判及球场技术支持:体育组
宣传与技术支持:微媒体
场边维护与后勤:学生会
活动预算:
总共20xx元
其中寻球1000元在其处等价换购:
5个球
6个角旗杆
2个队长袖标
另外1000元用于:
两个奖杯
数件奖品和纪念品
180张参赛证
30本秩序册
篇14:大学转学申请书需要几份
你们好!
本人易简,出生于贵州省盘县,系贵校经济管理学院20xx级工商管理(2)班学生。现因患疾病,需采取长期煎服中药等各种医治手段进行治疗。由于现母亲及家中亲属多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为便于治疗,又不危及学业,解决读医兼顾困难的问题,现特申请转学但云南财经大学继续就读,恳请有关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在此,对学校领导及各位老师对我一年来的关心、帮助,学生表示真挚的谢意,在下步学习中,我将继续积极努力学习,正式并克服当前的困难,争取取得优异的成绩,不辜负各位领导、老师的培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15:微信怎么打借条
兹因xx近来手头不便,而向xx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整。
该借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按年利率_____%计息,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字,按印)
立据借款人: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字,按印)
见证人: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字,按印)
见证人:__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字,按印)
保证人:__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字,按印)
篇16:商务洽谈的礼仪性准备
洽谈的礼仪性准备,是要求洽谈者在安排或准备洽谈会时,应当注意自己的仪表。
预备好洽谈的场所、布置好洽谈的场所、布置好洽谈的座次,并且以此来显示我方对于洽谈的郑重其事以及对于洽谈对象的尊重。 在准备洽谈时,礼仪性准备的收效虽然一时难以预料,但是它绝对必不可少。与技术性准备相比,它是同等重要的。
我方正式出席洽谈的人员,在仪表上,务必要有严格的要求和统一的规定。男士一律应当理发、剃须、吹头发、不准蓬头乱发,不准留胡子或留大鬓角。女士应选择端正、素雅的发型,并且化淡妆,但是不许可作过于摩登或超前的发型,不许可染彩色头发,不许可化艳妆,或使用香气过于浓烈的化妆品。
在仪表方面,最值得出席洽谈会的商界人士重视的。是服装。完全可以这样讲:由于洽谈关系大局,所以商界人士在这种场合,理应穿着传统、简约、高雅、规范的最正式的礼仪服装。可能的话,男士应穿深色三件套西装和白衬衫、打素色或条纹式领带、配深色袜子和黑色系带皮鞋。女士则须穿深色西装套裙和白衬衫,配肉色长统或连裤式丝袜和黑色高跟或半高跟皮鞋。
有时,在谈判桌上,常常会面对这样一些人:男的穿夹克衫,牛仔裤、短袖衬衫、t恤衫,配旅游鞋或凉鞋;女的则穿紧身装、透视装、低胸装、露背装、超短装、牛仔装、运动装或休闲装,并深身上下戴满各式首饰,从耳垂一直“武装”到脚脖子。这身打扮的人,留他人的印象,不是不尊重自己、不尊重别人、不重视洽谈、自以为了不起,就是没有一点教养。
篇17:正规借款借条格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接待外宾方案及流程 外调人员需要问的问题
a: excuse me, are you mrs. green from england?
请问,您来自英格兰的格林小姐吗?
b: yes, i am.
是的。
a: im pleased to meet you, mrs. green. my name is myra. i work in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i came here to meet you.
很高兴见到你,格林小姐,我叫myra,在北京理工大学工作。我是来接你的。
b: how do you do?
a: how do you do?
b: its kind of you to meet me at the airport.
你能来机场接我真是太好了。
a: welcome to beijing. is this your first time in china?
欢迎来北京,这是你第一次来中国吗?
b: no, i have visited china several times, but its my first visit to beijing and i think its a great honor to be invited to your beautiful city.
不是,我来中国已经很多次了,但这是我第一次来北京。我很荣幸应邀参观北京这做漂亮的城市。
a: its our pleasure to have you here. i hope you will have a pleasant stay here.
也是我们的荣幸。祝您在北京玩的愉快。
b: thank you. im sure i will have a wonderful time here.
谢谢,我确信我会在这里玩的很开心。
a: how can i help you?
a: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b: yes, i am james mason from anderson and associates limited. i would like to see mr. smith.
b:是的,我是安德森咨询公司的詹姆士。梅森。我想见史密斯先生。
a: do you have an appointment?
a:您预约了吗?
b: yes, he knows im coming. our meeting is set for 2 oclock.
b: 预约了,他知道我要来。我们定在2点见面。
a: i wonder if mr. smith forgot your meeting. i am afraid he left this office this morning and is not expected back until 4 . let me find out if he made arrangements for someone else to meet with you in his place. will you please have a seat?
a:我猜史密斯先生忘记与您见面的事。他今天早上就离开办公室了,估计下午四点以后才能回来。我来查一下他是否安排了其他人代替他和您见面。我来查一下他是否安排了其他人代替他和您见面。请坐一下,好吗?
b: sure.
b:好的。
a: yes, mr. mason. i just checked with our office manager, ms. terry. she said mr. smith briefed her on your project. she is just finishing up a meeting now. she should be with you shortly. would you like me to show you around while you are waiting?
a:是这样的,梅森先生。我刚刚跟我们的办公室主任特里小姐核实过。她说史密斯先生跟她简单交代过您的事情。现在她刚开完一个会,马上会过来。您要我带您一边等一边转转吗?
b: that would be very nice. thank you.
b:那样就太好了。谢谢你。
a: right this way, mr. mason. we can start with our front office. when ms. terry is ready, you may take the elevator at the front to the 6th floor. there is a conference room already prepared.
a:这边请,mason先生,我们可以去前面的办公室谈会,terry到了,您可以成电梯到六楼。那儿已经安排好了会议室。
篇19: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合同公证书需要几名公证员签章
( ) 字第 号
兹证明赠与人_______ 与受赠人_________ 于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来我处,在我面前,(或在___________ 地),自愿签定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或盖章或盖手印)。 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 签定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 省____ 市(县)公证处
公 证 员 : 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篇20:爬崂山北九水日记 爬崂山北九水需要多长时间
这一天,烈日炎炎,我们都准备去崂山旅游。
当我们早上到达崂山时,我们乘公共汽车观光。山上的岩石一个接一个露出来,好像要掉下来似的。看,许多松树长在石头的缝隙里,这让我想:“哇,看!谁会不羡慕这样一棵顽强的松树,它斜着生长在笔直的岩壁上,仿佛它是固定的?”
当我们到达太清宫顶时,我们终于能够下车了。一群人沿着新修的森林小路下山。“下山!”我们大声喊叫,两个孩子跑得很快。下山的一路上都是台阶,我的腿马上就抗议了!
在山脚下,沿着宽敞的石路进入太清宫。啊,有许多参天大树,包括银杏树、山茶树和藤本植物。一些银杏树已经存在了1400多年,这太伟大了。在院子里,有一棵树没有叶子,被藤植物包裹着。葡萄树也有许多鲜艳的花朵。这两种植物几乎是不可分割的,在许多地方生长在一起。因此,每个人都称它们为“爸爸妈妈树”。
穿过龙头树,进入一扇门,有一棵更神奇的侧柏。许多年前它被雷电打垮了。它被烧焦了,烧了一个洞。就这样,它活了下来。它又高又大。太顽强了。真的太严重了。许多人钦佩他看着树干上的火的痕迹。
最后,我们看了所有的树。这些树有自己的特点和各种形状。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他们顽强的成长,这象征着自强不息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