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协议盖什么章【经典20篇】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涉及房屋基本情况、权属状况、用途以及双方交验身份证件情况,是否需要对房屋设施进行改善、租赁期限、租金、租赁保证金、水电相关费用负担、房屋的交付及返还、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转租、所有权变动及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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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安全监测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20xx年 标段 段)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方: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重XX省YM市委、区政府《关于印发YM市森林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YM市委[20xx]59号)、“YM市20xx年森林工程秋冬季造林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成交结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YM市20xx年森林工程秋冬季造林项目第 标段绿化工程的实施定立以下合同条约,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实施范围:根据甲方作业设计要求,主要在 地,主要栽植 树种。具体范围和栽植树种由甲方按作业设计要求现场指定为准。
二.工程承包内容:工程实行包苗木供应、包整地打窝、包栽植成活、包抚育、包管护到初次验收后满2年。苗木规格、质量和栽植要求如下:
1、苗木规格和质量要求:苗木规格质量详见“附表”,同时要求苗木生命旺盛、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等。第一次结算时本区内的苗木应提供《产地检疫证》,区外调运的苗木需提供《调运检疫证》。
2、苗木栽植要求:栽植的株行距要求分树种为 。除个别地点确实无法栽植外,均应严格执行以上株行距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造林密度,否则质量验收不合格。
三、工程期限:20xx年x月 日至20x年x月x日。分品种为: 在20xx年 x 月 日前完成栽植任务, 在20xx年x月x 日前完成栽植任务。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按5:3:2的比例支付工程款,初次验收合格后,按栽植株数和中标单价计算合同金额,支付50%;管护1年期满进行第2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成活株数和中标单价计算工程总价,支付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第2次验收后再管护一年期满进行第三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二)工程验收
1、对要求栽植熟货的树木品种,必须是熟货,否则验收不合格。造林施工结束后满3个月,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2)工程栽植的苗木合格验收表,(3)工程整地合格验收表,(4)苗木栽植合格验收表,缺少其中任一条件将不予验收。验收时首先按作业设计核对是否符合株行距和树种要求,然后按设计的品种分别核定栽植的苗木株数,按实际栽植株数和分苗木品种规格的中标单价分别计算工程价款,凭正式发票、种苗检疫证和“工程验收报告”按工程总价款的50%的比例首次支付工程款。
2、初次验收管护1年期满,甲方组织人员进行第2次验收(即苗木成活率验收)。初次验收后,承包方应适时进行除草、浇水,加强抚育管理,并于当年秋冬季进行补植补造,对未进行抚育管理和补植补造、所栽树木上附着有藤蔓生物的,将不给予第2次验收。符合验收条件的分品种规格核定苗木成活株数和是否达到规格质量要求,达不到规格质量要求的不能计算成活株数。以成活保存的合格苗木株数和初次验收时核定的栽植株数计算造林成活率,若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含85%),按实际成活株数和不同品种的中标价分别计算工程价款,按工程价款的30%的比例第2次支付工程款,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林成活率未达到85%,施工方违约,不结算任何费用,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第2次验收后管护1年期满,甲方组织人员进行第3次验收。第2次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含85%)的,承包方应适时进行除草、浇水,加强抚育管理,并于当年秋冬季对栽植未成活的树木进行补植补造,补植补造的苗木品种、规格和栽植要求同投标成交时的要求一致,对未进行抚育管理和补植补造、所栽树木上附着有藤蔓生物的,将不给予第3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成活株数和不同品种的中标价分别计算工程价款,抵减前两次付款金额后支付工程余款。
4、工程款的拨付按项目报账制审批程序,由甲方根据《重XX省YM市森林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工程进度和验收报告,委托丙方即重庆市江城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拨付。
五、在施工、管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全权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工程中标价12%的比例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完毕第二次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任何一个树种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施工或拒绝按本合同条款和“投标文件”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可凭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按合同履约,若乙方在书面通知后3日内不作实质性响应或不按合同履约的,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七、其它:由于大面积造林地形地貌的差异,株行距测量误差等因素,根据需要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临时增加或减少造林地点和改变工程总量、每个标段的工程量和树种,施工方(即中标单位)必须按甲方的调整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并保证按时完成甲方指定的工程任务。工程结算以实际验收的合格、成活苗木数量为准。
八、本合同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框架内履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应向重XX省YM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三方:
第三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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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发包方):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将______项目指定给甲方施工,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原合同协议、补充协议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第三条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放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乙方编制施工队组织设计;
(2)专项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要求,需经业主、甲方审核,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施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4、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且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乙方住宿卫生必须落实到位,凡发生因生活卫生检查不符要求的处罚则应承担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应对其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汇报。凡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6、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构设备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乙方施工机械必须符合检测、验收,因乙方施工机械安全问题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7、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规范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护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员、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或甲方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五河供电公司光缆架设项目进行现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2.甲乙双方要认真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电力公司《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外包工程、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规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视为乙方备有上述规定。
3.施工期间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相互监督,监督举报联系人:甲方工程负责人 ,乙方工程负责人 。
二、甲方安全责任:
1. 根据业主方的安排,配合办理工作许可、终结和间断手续,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发出开工命令。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设备损坏、运行设备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签字认可,并在甲方监督下施工。甲方应保留相关安全措施资料以备查询。
3. 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有权纠正直至恢复正常。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 甲方为乙方义务提供施工现场原有供水、排水、供电、其它线路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正确性,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不准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2.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视为乙方备有上述安全规定。对改造(维护)工程,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基建工程,根据业主方安排商定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现场施工应遵守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作业的各项工作规定,符合规定的要求。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乙方根据工作性质应配齐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不能解决技术隐患,应向甲方如实反映,整改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须组织对该工器具进行检测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备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压机气管、电源线,防止由于空压机气管、电源线舞动造成的意外,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取得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须遵守线路安全规程,同时,施工中应做好防止感应电伤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确连接接地线,可靠接地。
11.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报告。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违规指挥。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区域)由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担承事故所有损失;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甲方人员和其它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4.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施工,违反《条例》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5. 乙方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标准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安全用电》GB3805-8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设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或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安全施工协议自签定之日实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验收结束
3.签订合同:本安全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3:电网建设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业 主:
承包商:
业主将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创建衡水市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 ,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5%。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1.5%),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1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1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 , 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随合同生效而生效 , 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 承包商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4:工程质量安全合同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道路工程?年;
2.地下污水管线?年,地下雨水管线?年;
3.桥梁工程?年,地下桥涵工程?年;
4.地下人行通道?年;
5.其他约定: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双方约定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内容的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保修范围内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双方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发包人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元(人民币)。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5:2024安全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在建筑工程面积约为 平方米,完工后以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付款。甲方以单包形式,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承包给乙方每平方米285元( 285 元整)。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2、甲方责任:开工前甲方做好三通(水、电、路)准备工作。开工后必须保证建材及时运达工地,水电费甲方负责。甲方还提供住房给乙方,用于施工。开工及时付给施工费 元,因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3、乙方责任:乙方施工,必须按图施工,不得私自更改。必要更改时,双方协议解决。在施工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模板、架子等各种设备都由乙方全部解决。
4、关于建房标准:乙方保证地基牢固,墙体面要平面垂直,墙角垂直,必要时一定要该灌浆时灌浆,该渗透砖时渗透砖,钢筋水泥符合一定的比例标准,前面墙面,厕所、厨房墙砖铺好、楼面做好防水,水电安装到位。其他墙体青灰抹光。
5、乙方要规范施工、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并且尽量做到不大量浪费材料。不得将甲方的材料借给他人,如果甲方一担发现有材料无故流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甲方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验收合格、分段付款。干多少活,付多少钱,不干的活不付款。
(1)开工基础完成验收合格后,付( ),可分批次支付。
(2)一层楼面完成验收合格后,付( 整)。
(3)二层主体完成验收合格后,付( 整)。
(4)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付(整)。剩余款项整体完工验收合格后,留总工程费用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________年,余款在1个月后全部付清。如果施工资金不到位,乙方有权甲方追究责任,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甲方负责。乙方在甲方监督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有事互相商量,不能无故生事端,如发生争端应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7、施工工人的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因违规操作等一切人身伤害所带来的后果与甲方无关。因打架斗殴或私自外出发生事故以及从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施工中违规操作造成的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要求赔偿、返工。
9、工程开工时间:双方一致同意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工。 主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竣工。
10、此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违法的不能生效。此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遵守,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50%违约金。可按《民法典》或其它法律条款的法律程序解决。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上海市承包工程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年月日
篇7:建筑工程分包安全协议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施工总包单位 主体安全职责,为更好的管理工程施工现场,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按照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特对进入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要求签订安全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工序安排,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违章,违纪行为予以纠错和一定范围内的处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的操作规程。
2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及拆毁安全防护措施。如确需挪动,必须取得总包单位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能挪动,否则,一经发现,总包单位将按照本安全协议对分包单位予以处罚200元-5000元的罚款。
3.分包单位所有施管人员及民工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人员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
4.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及民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交总包单位备案,并完全承担在本工地发生的伤,残,病,死等一切工伤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责,与总包单位无关,一律自行解决。不得以各种理由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如有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发生,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5000元/次的罚款。
5.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接电,接水,必须在与总包单位衔接好后,合理规范使用,不得肆意浪费。不得在施工区及生活区随意搭接用电,必须取得总包单位水电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许使用。分包单位在自己的生活区内不得使用水乌龟,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同时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总包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并对自己所在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
6.特别说明:电梯分包单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将安全防护设施拆走,或者未
及时恢复造成其他分包单位及总包单位人员坠落电梯井发生事故,则该事故
主要责任为电梯分包单位,发生费用由电梯分包单位全额承担。
7、外墙面施工的班组,不得随意损坏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上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熟悉技术工人,严禁使用童工、超龄、妇女上外架、拆除连墙杆件、高空抛物、有恐高症、不建康人员上班,违反其中任何一项的处500~5000罚款。
8、分包单位的承包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单位应将经过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确认的资信文件及相关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复印一份交给总包单位。
9、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资料全权负责,并且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工期进行 编制汇总。
以上安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备法律效力。
注:后附安全劳动纪律
总包单位: 班组或分包单位:
( 盖章) ( 盖章)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篇8:工程质量安全合同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劳务承包队组)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为了加强质量、进度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争创市“结构杯”、区市“安全文明工地”,工程项目部会同乙方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施工队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日常管理制度,乙方及乙方辖队组须共同遵守。
一、生活管理
为给施工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宿舍内、外应保持整洁、干净卫生。违反以下规定者将处以罚款。
1、宿舍地面不清洁:乱丢烟头、纸屑、剩饭菜、旧烂衣物、旧烂毛巾、旧烂鞋、包装袋,地面不清扫等不良行为。罚50元/房次。
2、工具摆放不整齐。罚30元/房次。
3、蚊帐不挂,床上零乱,衣服、鞋帽等生活用品乱丢乱挂。罚10元/床。
4、不经项目部领导同意留宿他(她)人过夜,一经发现处以重罚。每留宿1人罚50元。
5、聚众赌博,一经发现重罚。首次每次/人罚50元,第二次每人罚200元,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一切电源由项目部电工负责安装;生活区内除了可以使用电扇、(剃须刀)手机充电器、电视机、VCD、CD、DVD机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磁)炉(含热得快)、空调、电饭锅、电炒锅、取暖器以及使用裸露的电阻丝(指阻筋、铁线绕成)烧水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线电器外另处罚100元/次。
7、宿舍白天不关灯或使用60W以上灯泡。罚20元/盏。
8、爬大门、翻越围墙出入工地或生活区。罚50元/人次。
9、宿舍内及周边场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除冲洗干净另罚小便50元/次,大便200元/次。
10、在浴室外洗澡,不穿衣服或只穿三角短裤到处乱走等行为,影响项目、公司形象的当事人罚50元/次。
11、用水后不关水,不节约用水,造成浪费,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罚50元/次。
12、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不准打架、斗欧,违者除赔偿医疗费,另罚双方每人100元,并退场。
13、队组不加班须按时(晚上22:30前)作息,加/换班者回宿舍时,小心走路,不要大声喧哗;看电视或者收听音乐请调低音量,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罚50元/人次。
14、盗窃他人财物,违者罚100元/次,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个人予以退场。
除个人自购工具外,其余任何材料、设备、工具、废(旧)料、包装纸、包装袋、个人利用项目材料制作的工具及利用废料制作的家具等一律归项目部所有,没有项目经理签的放行条,一律禁止带出工地,违者按盗窃公共财物处理,罚100~10000元/次。
15、损坏公物指:电线、开关、插座、施工机具、床、门窗、灯头、灯座、灯泡、防护设施(设备)等。违者除赔偿损失外另罚50~1000元/次。
16、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入内,违反者除责令带小孩离开工地外,另对所属队组及个人罚款各100元/次。
17、现场内黑板、墙面严禁乱涂写乱画,违者罚50元/次。
18、宿舍内严禁在电线上挂衣物或其它物品,违者罚50元/次。
19、对造成火灾隐患未遂者,罚100元/次。
20、出入工地,不佩戴工作牌,不服从门卫管理者罚50元。爬围墙进出工地者,罚100元/次
二、安全管理
1、安全帽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红色;电工等特种操作工—蓝色;施工工人—黄色,安全帽必须是合格产品(施工队自己提供)。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三级安全教育。如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直接进场施工的,罚款队组100元/人次,且当天立刻补办或退场;队组不得招用童工,违者将对该队组每招一人罚100元,并退场。
3、安全活动记录,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队组长必须按规定填写班组活动记录,否则按队组人数每人处罚10元计。且每次检查当天统一交项目部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按时交回项目部备查的,罚100~300元/次;按时按规定填写班组活动记录,否则按队组人数每人处罚10元/人次计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戴安全帽罚20元/人次;戴安全帽但不系好帽带罚10元/人次;戴破旧不堪的安全帽罚10元/次;戴其他颜色安全帽罚10元/人次
不准穿拖鞋;不准光膀子;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每人每项罚3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5、非项目部专职电工不得乱接电源;非项目部专职机械操作工不得乱动乱开机械,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6、不准乱拆用于施工安全的脚手架,外架拉结点。围网、安全网、防护栏、脚手板以及预留洞盖板等防护措施,若确实影响施工的,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才能拆除,并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事后恢复原状,否则每拆一处罚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7、使用潜水泵抽水时,人在水中不准接通电源,否则每发现一次罚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8、在施工现场工作,不许打闹嬉戏,违者每人罚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9、高空作业和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系好安全带,否则每人罚50元/次。
10、施工电梯防护门不关,每次罚50元。
11、严禁在外架及工作口睡觉或坐窗台上聊天,违者罚款50元。
12、严禁从上往下抛掷任何物体。严防钢管坠落。对责任者的队组,下落层数乘以50元;严防扣件、木方等物坠落,对责任者的队组罚下落层数乘以50元;砌筑施工时严禁向外砍砖,每次罚50元。以上各项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13、所有施工电气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而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每次罚5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14、木工用的电锯(圆盘锯或平刨)及钢筋弯曲机、切断机等机械须有安全防护盖。否则每用一次罚50元,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者罚100元/次,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15、脚手架及施工操作平台,严禁堆物超过核定荷载,否则罚50元/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1、严禁主体工程产品上有水泥袋、尼龙袋、油毛毡等塞缝遗留物,每处罚20元。
2、构件拆模后,严禁有残留模板,每处罚50元。
3、工作面模板、扣件、钢管等材料乱丢乱放的,每处罚50元;钢筋、扎丝、焊条、焊线、电线等乱丢乱放处罚50元,混凝土漏浆不及时回收利用,不冲洗,罚50元/点,并赔偿材料损失,当班次砼施工完成后施工工具、机具不清理不收回工具房的处罚50元。
4、严禁污染、损坏产品,否则罚款50元并恢复原样。
5、每套房工作面上落地灰、半头砖,碎砖头、边角废料、建筑垃圾等不做到工完场清的处罚50元/间。
6、搅拌机、砂浆机滚筒及料斗、后台的料道、平台、水泥袋等每班完工后必须清理干净,否则处罚100元/次。
7、使用砂、石必须铲到底,使用水泥要一堆用完再用下一堆,不能每堆留下一、二包,否则罚款50元/次。
8、当班次前台砼施工时所用的脚手板、砼管、扣胶垫铁板工具必须清理,否则罚10元。
9、砂浆机用后不马上清理干净,罚款100元/次。用剩的水泥下班前不拿回水泥仓库放好或施工过程中下雨不找雨布覆盖者,罚款20元/包。
10、砌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半砖清理使用,否则罚50元/次。
11、拆架、拆模所拆下的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到项目部指定位置,否则处罚200元/堆,并扣回处理该堆材料所用人工费。
12、队组领出的材料用不完的要回收保管好,不得乱丢造成浪费,否则赔偿损失,加罚50元。
13、楼层倒灰浆,必须垫板,垫板用后清理干净,并清理运走,否则每处罚50元。
14、不经主管工长同意,乱锯木条、夹板、乱割钢管,每条(块)处罚10—50元。
15、往外架、施工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倾倒垃圾、木屑、砼(砂浆)渣、砖渣、剩料等,违者除了责其清理干净外,另罚款50~500元
16、在抹灰面上打凿,打凿点周围不先割开口再凿的罚50元/点。
17、施工完的成品无保护措施,处罚50元/点。
18、打凿后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走干净处罚50元/点。
19、墙柱封模时,不按要求冲洗干净墙、柱脚,处罚50元/点。
20、往安装好模板的墙、柱中扫倒垃圾,除清扫干净外另罚50元/次。
21、钢筋加工场成品、半成品、废料须按项目部要求施工过程中保持分类垫起堆放整齐。否则检查中发现罚款200~500元;楼层剩余钢筋及时回收钢筋加工场进行重新下料配用,否则罚款200~500元。
22、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50元/次,严重的退场。
四、质量管理:
(一)、砼工程:
1、板面、梁面露筋长度在10cm以内罚20元,每超过5cm加罚10元。
2、酥松砼面积在0.04㎡内罚款10元,每超过0.02㎡加罚5元。
3、砼既露筋又酥松麻面在0.04㎡内罚50元,每超过0.02㎡加罚30元。
4、柱、墙有蜂窝狗洞,每处罚100元,造成砼返工,除按规定罚款外,赔偿损失,并追究事故责任。
5、楼板砼施工必须用平板振动器捣密实,混凝土表面平整度、混凝土厚度符合要求,且表面须初凝前搓平并扫毛一遍,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罚200—20__元/次。
6、砼工在施工中,尽量小心避免踩踏面筋,对被踏倒下的面筋提起垫起,否则,每发现一次罚20元。
7、混凝土墙柱混凝土初凝后须养护3天以上、梁板混凝土初凝后须养护6天以上,且养护周期内每天淋水养护不少于3次(第一次须在早上9点前完成、第二次须在中午12点前完成、第三次须在下午6点前完成)。不按上述要求养护砼,每次罚50元/次即150元/天。
8、不按要求处理砼施工缝,罚50~200元/处。
9、不按配合比下料,造成浪费,罚100元/次。
(二)钢筋工程:
1、柱筋偏位一条,罚10元。梁底、梁侧、板底、砼侧、柱侧露筋长度在10cm以内罚20元,每超过5cm加罚10元
2、梁、柱、墙板钢筋不按要求垫垫块,每一条梁、柱、墙,各罚20元。
3、梁板、柱、墙,少放钢筋、箍筋,每条(道)罚20元。
4、钢筋制作不合格,每条罚10元。
5、不经工长同意乱烧乱割钢筋,每条罚50元。
6、钢筋焊接不合格,焊渣不清,每个焊口罚10元。
7、钢筋绑扎点不符合要求,每个构件罚10元。
8、不按设计、工长交底要求绑扎钢筋,每个构件罚20元。
9、不按设计要求预埋或漏埋柱头、梁头、板墙钢筋、构造柱、圈梁、墙体拉结筋、过梁、楼梯梁板、车道钢筋,每个构件罚20元,且负责其他补救措施,并负担所造成增加的费用
(三)模板工程:
1、预留洞不准确,每个罚50元,并责其负责处理好。
2、预留砼施工缝模板不及时抽模,每处罚50元。
3、轴线偏位1cm罚30元,每超过1cm每处加罚50元。
4、柱、墙垂直度差1cm,每处罚30元,每超1cm加罚50元。
5、跑模鼓肚0.5-2cm内每处罚50元,每超1cm加罚50元.
6、梁、柱等接头不方正,每个罚50元。
7、模板缝支撑不严,漏浆面面积在0.04㎡内罚30元,每超过0.02㎡加罚50元。
8、楼面板、厕所等处低3-5cm支模不直,不方正,位置不对等每处罚50元。
9、新旧砼接头错位1cm罚30元,每超1cm加罚50元。
10、墙、柱拉结筋及预留埋件不按要求埋设每道(块)罚10元。
11、模板支好后,板缝≥3mm,每条缝罚10元。
12、梁梁接头、梁柱接头不方正,每个点罚50元。
13、柱头、梁头模板搭接错位≥5mm,每个点罚20元。
14、梁、柱、墙截面尺寸偏差≥5mm,每个点罚50元。
15、模板标高偏差﹥10mm,每个点罚50元。
16、梁、柱、墙截面尺寸偏差≥10mm,每个点罚100元。
17、相邻板面高低差﹥5mm,每个点罚30元。
18、墙、柱脚处第一道柱箍或螺、杆距楼面﹥200 mm,每个点罚50元。
19、墙板模、螺杆间距﹥50cm,每个点罚50元。
20、对边长≥700 mm的柱子、钢模钢管箍间距﹥500mm,每个点罚50元。螺杆间距﹥500mm的每个点罚50元;其他截面的柱子、钢管箍间距﹥500mm的每个点罚50元。柱模加固不规范,每柱罚50元。
21、对高度为600—1000 mm的梁、支撑梁架立杆间距不按技术交底施工的,每个点罚100元,梁模螺杆间距﹥500mm,每个点罚50元。
22、梁板柱模钢管支撑系统不按施工规范及施工方案(或项目部交底)搭设和加固,罚500~3000元。
23、工作面临边无防护措施,照样施工的,每面罚50元。
24、锯模板不弹线,每锯一块罚50元。遗留在梁板模板面的木屑当天下班前不清理干净,罚50元/次
25、因墙、柱、梁模边角支不严漏浆,造成墙、柱、梁边角质量问题的,每米长罚20元。
26、项目部对产品进行质量验收,对合格率达不到85%的队组罚100—500元;对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队组奖励100—500元,并通报表扬。
(四)、泥工:
1、砌体拉结筋及钢筋砖过梁不放、少放钢筋罚50元/条。
2、钢筋砖过梁的砂浆不达3cm厚,罚50元/个,且返工赔偿损失。
3、门窗洞未按要求放木砖或少放,安放后木纹不合要求的,每块罚10元。
4、门窗洞宽度、高度达不到要求的每个罚50元。
5、留置接槎不合格的,每处罚50元。
6、抹灰等装饰施工不清底、不湿水、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每次罚50元。
7、质量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外观观感达不到要求,每个点、处每次罚50元。
8、预留洞预埋件不符合要求或遗漏的罚50元/点处。
9、电线盒抹灰不方正、边有缺口,罚20元/点。
10、电线盒之间的肋不按要求抹灰,罚10元/点。
11、质量检查验收中,对合格率达不到85%的队组,罚100—500元/次;对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队组奖励100—500元,并通报表扬。
五、进度管理
1、不服从施工员安排工作面的,视影响情况,罚款100—500元,
2、不服从施工员安排加班的,视影响情况,罚款100—500元,
3、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视影响情况,罚款100—500元,
4、不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派人整改的,每拖后一天罚款200元/天。
5、队组长不带班管理的,且该队组工人质量、安全文明较差或进度较慢的,主管工长要求其每天到工作面蹲点管理调度而不到位的,罚款200元/天。
6、乙方队组必须按上述规定做好每次上级部门的迎检工作,如因乙方队组不配合而被上级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罚款的,按上述规定双倍罚款。
六、奖励制度:
项目部对施工队组每月考核一次,对达到生活、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管理要求的、并且质量全部达优良的队组,公开给500—1000元奖励。
七、特别说明
1、乙方队组都必须按设计甲方: 项目部
乙方: (劳务承包队组)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为了加强质量、进度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争创市“结构杯”、区市“安全文明工地”, 工程项目部会同乙方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施工队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日常管理制度,乙方及乙方辖队组须共同遵守。
一、生活管理
为给施工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宿舍内、外应保持整洁、干净卫生。违反以下规定者将处以罚款。
1、宿舍地面不清洁:乱丢烟头、纸屑、剩饭菜、旧烂衣物、旧烂毛巾、旧烂鞋、包装袋,地面不清扫等不良行为。罚50元/房次。
2、工具摆放不整齐。罚30元/房次。
3、蚊帐不挂,床上零乱,衣服、鞋帽等生活用品乱丢乱挂。罚10元/床。
4、不经项目部领导同意留宿他(她)人过夜,一经发现处以重罚。每留宿1人罚50元。
5、聚众赌博,一经发现重罚。首次每次/人罚50元,第二次每人罚200元,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一切电源由项目部电工负责安装;生活区内除了可以使用电扇、(剃须刀)手机充电器、电视机、VCD、CD、DVD机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磁)炉(含热得快)、空调、电饭锅、电炒锅、取暖器以及使用裸露的电阻丝(指阻筋、铁线绕成)烧水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线电器外另处罚100元/次。
7、宿舍白天不关灯或使用60W以上灯泡。罚20元/盏。
8、爬大门、翻越围墙出入工地或生活区。罚50元/人次。
9、宿舍内及周边场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除冲洗干净另罚小便50元/次,大便200元/次。
10、在浴室外洗澡,不穿衣服或只穿三角短裤到处乱走等行为,影响项目、公司形象的当事人罚50元/次。
11、用水后不关水,不节约用水,造成浪费,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罚50元/次。
12、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不准打架、斗欧,违者除赔偿医疗费,另罚双方每人100元,并退场。
13、队组不加班须按时(晚上22:30前)作息,加/换班者回宿舍时,小心走路,不要大声喧哗;看电视或者收听音乐请调低音量,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罚50元/人次。
14、盗窃他人财物,违者罚100元/次,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个人予以退场。
除个人自购工具外,其余任何材料、设备、工具、废(旧)料、包装纸、包装袋、个人利用项目材料制作的工具及利用废料制作的家具等一律归项目部所有,没有项目经理签的放行条,一律禁止带出工地,违者按盗窃公共财物处理,罚100~10000元/次。
15、损坏公物指:电线、开关、插座、施工机具、床、门窗、灯头、灯座、灯泡、防护设施(设备)等。违者除赔偿损失外另罚50~1000元/次。
16、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入内,违反者除责令带小孩离开工地外,另对所属队组及个人罚款各100元/次。
17、现场内黑板、墙面严禁乱涂写乱画,违者罚50元/次。
18、宿舍内严禁在电线上挂衣物或其它物品,违者罚50元/次。
19、对造成火灾隐患未遂者,罚100元/次。
20、出入工地,不佩戴工作牌,不服从门卫管理者罚50元。爬围墙进出工地者,罚100元/次
二、安全管理
1、安全帽管理:项目部管理人员—红色;电工等特种操作工—蓝色;施工工人—黄色,安全帽必须是合格产品(施工队自己提供)。
2、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三级安全教育。如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直接进场施工的,罚款队组100元/人次,且当天立刻补办或退场;队组不得招用童工,违者将对该队组每招一人罚100元,并退场。
3、安全活动记录,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队组长必须按规定填写班组活动记录,否则按队组人数每人处罚10元计。且每次检查当天统一交项目部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按时交回项目部备查的,罚100~300元/次;按时按规定填写班组活动记录,否则按队组人数每人处罚10元/人次计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戴安全帽罚20元/人次;戴安全帽但不系好帽带罚10元/人次;戴破旧不堪的安全帽罚10元/次;戴其他颜色安全帽罚10元/人次
不准穿拖鞋;不准光膀子;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每人每项罚3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5、非项目部专职电工不得乱接电源;非项目部专职机械操作工不得乱动乱开机械,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6、不准乱拆用于施工安全的脚手架,外架拉结点。围网、安全网、防护栏、脚手板以及预留洞盖板等防护措施,若确实影响施工的,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才能拆除,并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事后恢复原状,否则每拆一处罚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7、使用潜水泵抽水时,人在水中不准接通电源,否则每发现一次罚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8、在施工现场工作,不许打闹嬉戏,违者每人罚10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9、高空作业和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系好安全带,否则每人罚50元/次。
10、施工电梯防护门不关,每次罚50元。
11、严禁在外架及工作口睡觉或坐窗台上聊天,违者罚款50元。
12、严禁从上往下抛掷任何物体。严防钢管坠落。对责任者的队组,下落层数乘以50元;严防扣件、木方等物坠落,对责任者的队组罚下落层数乘以50元;砌筑施工时严禁向外砍砖,每次罚50元。以上各项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13、所有施工电气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而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每次罚5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14、木工用的电锯(圆盘锯或平刨)及钢筋弯曲机、切断机等机械须有安全防护盖。否则每用一次罚50元,故意损坏安全防护设施者罚100元/次,造成事故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15、脚手架及施工操作平台,严禁堆物超过核定荷载,否则罚50元/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1、严禁主体工程产品上有水泥袋、尼龙袋、油毛毡等塞缝遗留物,每处罚20元。
2、构件拆模后,严禁有残留模板,每处罚50元。
3、工作面模板、扣件、钢管等材料乱丢乱放的,每处罚50元;钢筋、扎丝、焊条、焊线、电线等乱丢乱放处罚50元,混凝土漏浆不及时回收利用,不冲洗,罚50元/点,并赔偿材料损失,当班次砼施工完成后施工工具、机具不清理不收回工具房的处罚50元。
4、严禁污染、损坏产品,否则罚款50元并恢复原样。
5、每套房工作面上落地灰、半头砖,碎砖头、边角废料、建筑垃圾等不做到工完场清的处罚50元/间。
6、搅拌机、砂浆机滚筒及料斗、后台的料道、平台、水泥袋等每班完工后必须清理干净,否则处罚100元/次。
7、使用砂、石必须铲到底,使用水泥要一堆用完再用下一堆,不能每堆留下一、二包,否则罚款50元/次。
8、当班次前台砼施工时所用的脚手板、砼管、扣胶垫铁板工具必须清理,否则罚10元。
9、砂浆机用后不马上清理干净,罚款100元/次。用剩的水泥下班前不拿回水泥仓库放好或施工过程中下雨不找雨布覆盖者,罚款20元/包。
10、砌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半砖清理使用,否则罚50元/次。
11、拆架、拆模所拆下的材料,必须分类存放到项目部指定位置,否则处罚200元/堆,并扣回处理该堆材料所用人工费。
12、队组领出的材料用不完的要回收保管好,不得乱丢造成浪费,否则赔偿损失,加罚50元。
13、楼层倒灰浆,必须垫板,垫板用后清理干净,并清理运走,否则每处罚50元。
14、不经主管工长同意,乱锯木条、夹板、乱割钢管,每条(块)处罚10—50元。
15、往外架、施工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倾倒垃圾、木屑、砼(砂浆)渣、砖渣、剩料等,违者除了责其清理干净外,另罚款50~500元
16、在抹灰面上打凿,打凿点周围不先割开口再凿的罚50元/点。
17、施工完的成品无保护措施,处罚50元/点。
18、打凿后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走干净处罚50元/点。
19、墙柱封模时,不按要求冲洗干净墙、柱脚,处罚50元/点。
20、往安装好模板的墙、柱中扫倒垃圾,除清扫干净外另罚50元/次。
21、钢筋加工场成品、半成品、废料须按项目部要求施工过程中保持分类垫起堆放整齐。否则检查中发现罚款200~500元;楼层剩余钢筋及时回收钢筋加工场进行重新下料配用,否则罚款200~500元。
22、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50元/次,严重的退场。
四、质量管理:
(一)、砼工程:
1、板面、梁面露筋长度在10cm以内罚20元,每超过5cm加罚10元。
2、酥松砼面积在0.04㎡内罚款10元,每超过0.02㎡加罚5元。
3、砼既露筋又酥松麻面在0.04㎡内罚50元,每超过0.02㎡加罚30元。
4、柱、墙有蜂窝狗洞,每处罚100元,造成砼返工,除按规定罚款外,赔偿损失,并追究事故责任。
5、楼板砼施工必须用平板振动器捣密实,混凝土表面平整度、混凝土厚度符合要求,且表面须初凝前搓平并扫毛一遍,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罚200—20__元/次。
6、砼工在施工中,尽量小心避免踩踏面筋,对被踏倒下的面筋提起垫起,否则,每发现一次罚20元。
7、混凝土墙柱混凝土初凝后须养护3天以上、梁板混凝土初凝后须养护6天以上,且养护周期内每天淋水养护不少于3次(第一次须在早上9点前完成、第二次须在中午12点前完成、第三次须在下午6点前完成)。不按上述要求养护砼,每次罚50元/次即150元/天。
8、不按要求处理砼施工缝,罚50~200元/处。
9、不按配合比下料,造成浪费,罚100元/次。
(二)钢筋工程:
1、柱筋偏位一条,罚10元。梁底、梁侧、板底、砼侧、柱侧露筋长度在10cm以内罚20元,每超过5cm加罚10元
2、梁、柱、墙板钢筋不按要求垫垫块,每一条梁、柱、墙,各罚20元。
3、梁板、柱、墙,少放钢筋、箍筋,每条(道)罚20元。
4、钢筋制作不合格,每条罚10元。
5、不经工长同意乱烧乱割钢筋,每条罚50元。
6、钢筋焊接不合格,焊渣不清,每个焊口罚10元。
7、钢筋绑扎点不符合要求,每个构件罚10元。
8、不按设计、工长交底要求绑扎钢筋,每个构件罚20元。
9、不按设计要求预埋或漏埋柱头、梁头、板墙钢筋、构造柱、圈梁、墙体拉结筋、过梁、楼梯梁板、车道钢筋,每个构件罚20元,且负责其他补救措施,并负担所造成增加的费用
(三)模板工程:
1、预留洞不准确,每个罚50元,并责其负责处理好。
2、预留砼施工缝模板不及时抽模,每处罚50元。
3、轴线偏位1cm罚30元,每超过1cm每处加罚50元。
4、柱、墙垂直度差1cm,每处罚30元,每超1cm加罚50元。
5、跑模鼓肚0.5-2cm内每处罚50元,每超1cm加罚50元.
6、梁、柱等接头不方正,每个罚50元。
7、模板缝支撑不严,漏浆面面积在0.04㎡内罚30元,每超过0.02㎡加罚50元。
8、楼面板、厕所等处低3-5cm支模不直,不方正,位置不对等每处罚50元。
9、新旧砼接头错位1cm罚30元,每超1cm加罚50元。
10、墙、柱拉结筋及预留埋件不按要求埋设每道(块)罚10元。
11、模板支好后,板缝≥3mm,每条缝罚10元。
12、梁梁接头、梁柱接头不方正,每个点罚50元。
13、柱头、梁头模板搭接错位≥5mm,每个点罚20元。
14、梁、柱、墙截面尺寸偏差≥5mm,每个点罚50元。
15、模板标高偏差﹥10mm,每个点罚50元。
16、梁、柱、墙截面尺寸偏差≥10mm,每个点罚100元。
17、相邻板面高低差﹥5mm,每个点罚30元。
18、墙、柱脚处第一道柱箍或螺、杆距楼面﹥200 mm,每个点罚50元。
19、墙板模、螺杆间距﹥50cm,每个点罚50元。
20、对边长≥700 mm的柱子、钢模钢管箍间距﹥500mm,每个点罚50元。螺杆间距﹥500mm的每个点罚50元;其他截面的柱子、钢管箍间距﹥500mm的每个点罚50元。柱模加固不规范,每柱罚50元。
21、对高度为600—1000 mm的梁、支撑梁架立杆间距不按技术交底施工的,每个点罚100元,梁模螺杆间距﹥500mm,每个点罚50元。
22、梁板柱模钢管支撑系统不按施工规范及施工方案(或项目部交底)搭设和加固,罚500~3000元。
23、工作面临边无防护措施,照样施工的,每面罚50元。
24、锯模板不弹线,每锯一块罚50元。遗留在梁板模板面的木屑当天下班前不清理干净,罚50元/次
25、因墙、柱、梁模边角支不严漏浆,造成墙、柱、梁边角质量问题的,每米长罚20元。
26、项目部对产品进行质量验收,对合格率达不到85%的队组罚100—500元;对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队组奖励100—500元,并通报表扬。
(四)、泥工:
1、砌体拉结筋及钢筋砖过梁不放、少放钢筋罚50元/条。
2、钢筋砖过梁的砂浆不达3cm厚,罚50元/个,且返工赔偿损失。
3、门窗洞未按要求放木砖或少放,安放后木纹不合要求的,每块罚10元。
4、门窗洞宽度、高度达不到要求的每个罚50元。
5、留置接槎不合格的,每处罚50元。
6、抹灰等装饰施工不清底、不湿水、不按工序要求施工,每次罚50元。
7、质量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外观观感达不到要求,每个点、处每次罚50元。
8、预留洞预埋件不符合要求或遗漏的罚50元/点处。
9、电线盒抹灰不方正、边有缺口,罚20元/点。
10、电线盒之间的肋不按要求抹灰,罚10元/点。
11、质量检查验收中,对合格率达不到85%的队组,罚100—500元/次;对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队组奖励100—500元,并通报表扬。
五、进度管理
1、不服从施工员安排工作面的,视影响情况,罚款100—500元,
2、不服从施工员安排加班的,视影响情况,罚款100—500元,
3、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视影响情况,罚款100—500元,
4、不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派人整改的,每拖后一天罚款200元/天。
5、队组长不带班管理的,且该队组工人质量、安全文明较差或进度较慢的,主管工长要求其每天到工作面蹲点管理调度而不到位的,罚款200元/天。
6、乙方队组必须按上述规定做好每次上级部门的迎检工作,如因乙方队组不配合而被上级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罚款的,按上述规定双倍罚款。
六、奖励制度:
项目部对施工队组每月考核一次,对达到生活、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管理要求的、并且质量全部达优良的队组,公开给500—1000元奖励。
七、特别说明
1、乙方队组都必须按设计图纸、规范、项目部交底进行施工,不管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均不能作为逃避处罚的籍口。因此乙方队组必须认真看好图纸、学习规范、要求项目部交底,问清楚后再做,不能单凭乙方队组随意施工。
2、因质量安全文明不合格,项目部要求乙方队组进行整改,乙方队组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的方法、时间段完成,发生上述1天后,项目部有权不经乙方队组同意直接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项目部有权不经乙方队组同意直接从乙方队组工资中扣除。
3、上述规定中所涉及的一切罚款、扣款,项目有权委托财务直接从相关队组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至于是因乙方队组中某队员原因造成罚款、扣款的分担问题属于乙方队组内部管理的问题和队员个人素质问题,与项目部无关。
八、本制度从签字后执行。
甲方: 项目部 乙方:劳务队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图纸、规范、项目部交底进行施工,不管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均不能作为逃避处罚的籍口。因此乙方队组必须认真看好图纸、学习规范、要求项目部交底,问清楚后再做,不能单凭乙方队组随意施工。
2、因质量安全文明不合格,项目部要求乙方队组进行整改,乙方队组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的方法、时间段完成,发生上述1天后,项目部有权不经乙方队组同意直接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项目部有权不经乙方队组同意直接从乙方队组工资中扣除。
3、上述规定中所涉及的一切罚款、扣款,项目有权委托财务直接从相关队组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至于是因乙方队组中某队员原因造成罚款、扣款的分担问题属于乙方队组内部管理的问题和队员个人素质问题,与项目部无关。
八、本制度从签字后执行。
甲方: 项目部 乙方:劳务队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建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筑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建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建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篇10:电网建设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将 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有关工程承包安全管理的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1 电力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计划期限:
3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方是设备主人(业主)方,或者是受设备主人(业主)委托代理发包的单位(由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设备主人(业主)负全部责任)。发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电力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 发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承包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 发包方应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 发包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承包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 电力生产区域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由承包方实施,发包方有权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运行变电所,发包方应规定好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隔离围栏,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现场安全交底,工作时发包方应在现场指派专人进行电气监护。发包方对运行变电所底下管线和障碍物应当详细书面交底,明确施工方法。
3.6 施工期间,发包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方应经常联系承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3.7 当承包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发包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承包合同的决定。
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8 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发生下列情况停工整顿:
3.8.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8.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8.3 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
3.8.4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3.8.5 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现场各项管理混乱,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3.9 发电厂、变电站(所)的检修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与发、变电站(所)在开工前另签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需由发包方办理停役手续的,发包方在取得开工单(或工作票),并到现场检查确认隔绝无误后,才可通知承包方开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承包方出具书面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如涉及到运行接口事项必须有发包方派人参加方可工作。承包方工作结束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办理试转手续(或复役)。
3.10 发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承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程。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发包方的同意。
4.2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承包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
4.3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4 承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承包方应事先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批准后实施。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4.5 承包方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6 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承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承包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发包方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承包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7 施工期间,承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承包方应经常联系发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8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方查出的隐患,承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发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方改进。
4.9 当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在发包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方重新施工。
4.10 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方应会同发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 承包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并应向发包方资质审查部门提供有关的安全试验报告。如承包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借用或租赁发包方的机械、安全工器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当面检查和清点机械、安全式器具和安全试验报告。承包方不得将未作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带到施工现场使用。
4.12 承包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4.13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4.14 发电厂、变电站的检修外包工程,承包方应与发、变电站事先签订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开工单(或工作票样本),并得到发包方工作许可才可通知后开工。
4.15 甲 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6 承包方在架空线工作时,施工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可登杆工作。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施工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规》、《建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引起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自负。
5 承包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发包方指定堆栈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方不定期清理,发包方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 倍扣除。
6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发包方单位。承包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7 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应予制止。在发生承包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承包方工作。
8 其他未尽事宜:
10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随工程合同发送有关单位。
1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1: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专业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将本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无事故,达到_________标准,获得_________杯
4.承包范围: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按程序要求交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乙方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双方必须确保其施工人员思想品质高,身体素质高,禁止招用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60周岁以上的年长者进入工地。乙方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为本工程专职安全员,证件报送甲方审核,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等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乙方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并负责督促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乙方须爱护甲方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1.乙方施工所需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并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12.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有关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必要手续,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
19.宿舍及人员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及甲方(含甲方主管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宿舍由甲方统一管理,各班组负责各自施工人员宿舍的管理,同时配合甲方做好整个生活区宿舍的协调管理,生活区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各班组负责各宿舍前后的卫生工作。
(3)、生活区男女不得混住,原则上不提供家属的宿舍,严禁将外来人员(非现场施工人员、家属等)带入施工现场或住宿工地
19.安全事故处理:
(1)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事故,分包方应在半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并由总包方统一按国务院及本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2)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4)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20.其他未尽事宜:如有,双方另行协商。 。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x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篇1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上级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
3、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指导责任。
4、由甲方监督乙方技术人员向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车安全或其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训由甲方负责;在营业线附近或涉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护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乙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待整顿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加强现场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业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2、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专(兼)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整改后方准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其安全技术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施工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含雇用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7、在铁路站区或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乙方必须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铁路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8、乙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负责督促整改,保证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罚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属乙方出现安全规定或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因乙方违章或违法施工发生人身、行车、工程质量事故或铁路运输设备损坏的,其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2、因乙方违章或违法发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和善后工作,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承担。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不与雇用人员签订任何劳务用工合同或发生经济支付关系。
2、甲方发现乙方雇用人员年龄不符合规定、身体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症等不符合雇用条件的雇用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
3、甲方配合乙方对雇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法定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乙方行政负责人是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包括雇用人员)的第一管理责任人,对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作业人员精神状况、技术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乙方雇用民工必须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员必须是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满18—59岁以内的人员,同时身份明确,有合法证件,集体雇用人员要有原住址的相关证明。
3、严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职业禁忌症状或不适应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的老、弱、病残者当雇工。
4、从事尘毒或有害作业的雇用人员,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须进行体检,确定是否有职业病患。
5、本着“谁雇用、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员发生伤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的,其罚款在施工验收结束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1)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上级机关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发放安全监察通知书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发安全检查指令书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安全隐患的的经济处罚。
2、发生责任事故的,不返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发生责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其余罚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交存施工安全风险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考核处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异议。 具体办法按照公司《安全质量考核异议问题复议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要增加其它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而延长至该工程施工实际完毕的期限)本协议自行解除。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负责管理施工任务的责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爆破工程安全监理合同范文
委托单位(甲方): 苑社区监理单位(乙方):爆破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__)、公安部关于《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爆破物品管理,确保爆破施工生产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监理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利共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础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点: 县板 路与莲 山路交汇 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单位:
四、监理范围: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监理工作
五、监理内容:按照经公安部门认定及专家评审确认的控制爆破等级进行爆破安全监理。
六、监理期限:自爆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结束。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结算方式:
1、监理费用:根据《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__,合同签订时,暂按合同额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如果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费。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对应的安全监理费用。
八、委托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处理外部协调工作。
2、支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复、通知等有关文件及时签认。
3、督促施工单位向现场监理人员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
4、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发补助等费用。
5、及时支付监理费,由于委托方延迟付款时间而导致监理合同中止,责任完全委托方承担。
九、监理单位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监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监理技术人员常驻现场,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设计、评审、审批的内容及监理规范的条款实施监理工作。
3、监督爆破施工单位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的爆破作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报告委托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
4、查验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审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5、根据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提出并解决施工中相关的问题且做好各种资料的签证工作。
6、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内部资料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变更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监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委托单位代表(签章):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14: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责任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100元到1000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5: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工程内容及范围:
开工日期: 年 月 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8 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10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5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5月28日起至20__年12月30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6: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行项目法施工,强化项目管理,增强企业集团优势。通过招投(议邀)标程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帮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与乙方设立塘厦新亚洲工程部,为了________工业城三旧改造项目顺利承包及东莞、佛山等地乙方协议标工程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合同造价:大约________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指标:
1、工期指标:工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2、质量指标:质量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为准。
3、管理费用:按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上缴给甲方1%(不含上缴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和税金)。
4、安全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死亡事故,重伤频率控制在0.5‰以内。
5、文明施工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公司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贯彻CI标准,争创文明工地。
第三条 费用交纳办法:甲方按规定在收取业主工程款的同时每次收取业主付款的1%(其中暂扣税金(按国家税率定________%、履约保证金(按业主要求定________%)(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无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单位员工和农民工工资等债务,工程资料、结算资料等相关资料完整上报公司并收到质保金后随质保金退还。)、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组织指挥乙方实施合同。
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预结算。
3、组织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负责工程款的收取、管理并监督项目对资金的使用。
5、负责该项目工程成本和财务开支的审计。业主的工程款项到达账户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按计划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6、甲方指派相关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东莞新亚洲工程部章印的管理及工程款项、工程进度、工人工资的发放情况,工资由乙方承担,工资从开工起计算,竣工后终止每月________元∕月。
7、报建项目经理的指模采集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但工地检查需要项目经理到场或工程例会需到场时,费用由乙方承担(属工程施工时的差旅费+出场费不超过1000元∕次)。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实施并确保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并按规定及时填报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财务报表。
2、严格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负责。
3、负责办理与业主的施工现场签证及有关索赔基础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在甲方的组织管理下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验收资料等。
4、乙方可要求甲方印制统一规格的名片以便于与业主沟通、交流,但不得私刻项目部章印和公司章印,一旦发现,罚款________万元∕次,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5、服从甲方管理和领导,执行合同的其他条款。
第五条 奖罚
1、工期按要求如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如工期拖延,业主对拖延工期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另加罚总造价的万分之一。
2、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自理外,再罚总造价的万分之五。
3、质量无重大事故,合格率100%,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质量要求;如有不合格项目,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影响单位名誉,乙方除负责因返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另罚总造价的万分之一。
4、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发生重大事故、工程严重拖延、工程成本发生亏损、保修期间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满结清尾款后失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复印件分送各自有关部门。
3、本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7:工程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避免出现环境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环保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环保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硫酸储罐拆除
一 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二、承包方的安全环保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10、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1、承包方应对施工场地采取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环保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环保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环保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自施工之日起生效,拆除工程完毕后解除。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工程安全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本工程安全施工,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安全内容:
1、吊篮由乙方配置。
2、吊篮在使用前,乙方必须检查钢丝绳、电动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后再用于施工。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由乙方负责购买。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酗酒上架作业。安全带由乙方提供。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搭设好各种乙方用电安全设施。同时要求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及施工过程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督促、检查过程施工,并有相应的安全资料记录。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随时检查各种安全设施,并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维护甲方的施工形象。
四、本工程实行三包,即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无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报送公用事业管理局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电网建设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4.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 争议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1.安全管理网络图:
2.人员配备情况:
3.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20:工程安全协议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协议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协议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协议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协议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协议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协议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协议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文章来源:bfan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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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协议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协议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协议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协议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协议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协议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文章来源:bfan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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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12.2设计方为本协议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协议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12.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设计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