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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20篇)

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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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区别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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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1.2 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1.3 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

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1.4 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1.5 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1.6 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1.5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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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最新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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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根据病情,生活自理能力,护理级别由医生以医嘱的形式下达。分为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别护理 适用对象: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肾脏张替代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适用对象:

7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适用对象: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适用对象:

8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生命体征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病人。

二、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手术后、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五、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以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六、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七、交班内容

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转科等及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八、交班方法

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班。

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2、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4、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5、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6、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查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7、手术查对制度

12 ①、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②、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③、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8、供应室查对制度

①、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②、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没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③、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④、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⑤、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⑥、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⑦、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⑧、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⑨、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二、科护士长查房

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护士长查房

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纪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

15 总结。

四、参加医生查房:

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五、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三级业务查房。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个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

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三、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四、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五、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手快速消毒剂擦洗。

六、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七、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视及陪护人员,必要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八、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十、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十一、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十二、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中心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室(ICU、CCU、

19 N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等执行相应部门的消毒隔离要求。

十三、特殊疾病和感染者按相关要求执行。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互利不良事件登记本,登记不良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等并及时上报

2发生不良事件后,要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

件造成的不良后果,护士长应及时进行调查,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讨论,进行原因分析和定性,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详细记录。

3科室一旦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责任者要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24小时内报告护理部,责任单位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一般差错等不良事件每月以文字形式向护理部汇报。

4对发生不良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以 严肃处理。

5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2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ICU、NICU、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婴幼儿等必须使用腕带标识。

3严格执行腕带管理制度,腕带内容应填写齐全,护理人员在进行各 项诊疗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各种信息。

4带有腕带标识的患者入科,应将交班内容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并签字。 5患者在转运交接中,应加强患者身份识别;手术患者手术室接诊护

士、巡回护士必须与其他医务人员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手术。术毕回房应与病房护士严格交接班,双方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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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导购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导购员的管理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导购,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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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7点45进店,开早会、打扫卫生,八点正式营业,穿工装、佩戴胸牌,完成营业前准备工作。

1、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a、到上班时间不能准时到达者,无论任何情况一律按迟到处理【迟到一分钟2元,二分钟5元,三分钟10元五分钟以上20元,旷工一次一天内无论时间长短50,连续两天旷工予以辞退】

b、不到下班时间任何情况下不能早退,如早退按早退条例处理。【早退十分钟10元二十分钟以上20,一小时以上按请假1天处理】

2、员工要讲究仪容、仪表,营业前店员必须化好淡妆,长发不准披发,必须盘起。午饭后需及时补妆,需化妆或补妆时必须到指定地点,不能在卖场。如不化妆或不及时补妆一次处以5元罚款。

3、营业时间内无论任何情况下必须佩戴工牌,没有佩戴者一次处罚5元。

4、每位员工上班后,早晨进店后不准吃东西,违规者一次处罚20元。午餐时不能同时,卖场必须留三人或以上。【收银员工作期间任何情况下不能离开收银台】晚上需用餐必须在7点20以后,每人用餐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5、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三天申请,经店长安排、经理同意签字后方能生效,周六、日、星期一早会,节假日不能请假。【如需请假按平时请假工资的.双倍处理】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事假需注明请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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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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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员工绩效考核得目的是使上级能及时对不下担当得职务得能力得发挥程度进行分析,做出正确得评价,进而做到人尽其才,客观合理得安排人力资源,调动员工得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考核者得注意事项:

(一)考核标准要按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员工具体工作内容进行制定。

(二)考核者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对被考核者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以外、以及职务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教育。

(五)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不含总监)以下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绩效考核分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

第四条月度考核的内容是员工当月的工作情况和目标达成状况。考核时间为每月16~20日,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条季度考核的内容是员工在本季度的工作态度、工作情况和目标达成状况。季度考核在每季度第三个月进行,季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薪资调整、职务晋升、职务调动的依据。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内容是员工在本年度的工作态度、工作情况和目标达成状况。年度考核的时间为传统春节前一个月,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奖发放的依据。

第七条管理人员考核。管理人员的考核项目包括目标达成情况、部门人员管理、上下级工作协调、工作态度四项。

(一)目标达成情况:目标是开展部门工作的导航器,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直接影响着整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对管理人员目标达成情况有以下三个考核项目:

(1)计划制定

a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情况按时制定出合理的工作计划,并与上下级沟通,使他们都了解你的工作目标。

b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情况按时制定出合理的工作计划。

c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情况按时制定工作计划。

d按时制定工作计划,但不符合公司或部门的实际情况。

e工作没有计划

(2)计划实施跟进

a确定计划实施的各个阶段,并及时的跟进计划的实施情况,对计划中不合理的内容能做及时合理的修正,使工作顺利的进行。

b确定计划实施的各个阶段,并及时的跟进计划的实施情况。

c确定计划实施的各个阶段,但计划的跟进不及时,工作尚能进行。

d确定计划实施的各个阶段,但计划的跟进不及时,影响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e没有做任何关于计划跟进和实施的事情,严重影响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3)工作成果

a工作相当顺利,公司和部门各个环节运作十分通畅。

b工作比较顺利,公司和部门各个环节运作比较通畅。

c工作不太顺利,公司和部门各个环节运作不太通畅。

d工作相当不顺利,公司和部门各个环节运作比较通畅。

e工作无法进行,部门各个环节工作几乎瘫痪。

(二)部门人员管理:对本部门人员的管理是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能,对部门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很大的提高公司和部门的工作业绩,也会提高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管理人员的部门人员管理从下面

(1)部门员工考勤状况

a部门员工事假很少,病假、事假等都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流程,人员暂时缺少的情况下将部门各员工的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条。

b部门员工事假较少,病假、事假等都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流程,人员暂时缺少的情况下将部门工作分工和协调尚可。

c部门员工事假较多,病假、事假等都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流程,人员暂时缺少的情况下将部门工作分工和协调尚可。

d部门员工事假很多,病假、事假等都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流程,人员暂时缺少的情况下将部门工作分工和协调不好。

e部门员工事假很少,病假、事假等都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流程,人员暂时缺少的情况下将部门工作分工和协调很糟糕。

(2)工作纪律

a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几乎没有违纪的情况发生。

b部门员工基本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很少没有违纪的情况发生。

c部门员工基本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偶尔有违纪的情况发生。

d部门员工不太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常有违纪的情况发生。

e部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违纪的情况每日都有发生。

(3)员工协调

a部门员工协调很好,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b部门员工协调较好,各项工作大部分顺利进行。

c部门员工协调一般,各项工作基本顺利进行。

d部门员工协调较差,各项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e部门员工协调很差,各项工作无法开展。

(4)与员工沟通

a经常与员工进行沟通,非常了解员工的需求,对员工不明白的问题给予合理的解答。

b经常与员工进行沟通,比较了解员工的需求,对员工不明白的问题给予合理的解答。

c有时与员工进行沟通,比较了解员工的需求,对员工不明白的问题给予合理的解答。

d很少与员工进行沟通,较少的了解员工的需求,对员工不明白的问题不给予合理的解答。

e从不与员工进行沟通,一点也不了解员工的需求,对员工不明白的问题不给予合理的解答。

(5)对部门员工日常工作的了解状况

a对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状况了如指掌,对员工其他方面非常关心。

b比较了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状况,对员工其他方面比较关心。

c对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状况了解一般,对员工其他方面关心一般。

d较少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状况,对员工其他方面不太关心。

e对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一无所知,从不关心员工其他方面的事情。

(6)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a能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并保证计划工作不受影响。

b能较好的处理突发事件并保证计划工作基本不受影响。

c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尚可,保证计划工作受较少的影响。

d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尚可,但计划工作受到较大的影响。

e不能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计划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

(三)上下级工作协调:上下级工作的协调是将工作做好的前提条件,对管理人员上下级关系和工作任务协调的考核从下面三个方面进行。

(1)及时反馈工作进度

a每次都能及时反馈工作进度。

b经常及时反馈工作进度。

c有时及时反馈工作进度。

d很少及时反馈工作进度。

e从不及时反馈工作进度。

(2)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a每次都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b经常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c有时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d很少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e从不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上级交付的临时工作完成情况

a完成的很完美

b完成较好

c完成一般

d完成较差

e完成很差

(四)工作态度

(1)考勤

a从不迟到或早退,请假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b偶尔迟到或早退,请假基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c迟到或早退较多,请假基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d迟到或早退很多,请假很少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e迟到或早退很多,请假从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2)加班

a本职工作按时完成,经常因为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加班。

b本职工作因临时事务打断而加班。

c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很少加班。

d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但很少加班完成本职工作。

e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但从不加班完成本职工作,经常将事情拖到次日而影响次日的工作。

(3)学习

a时刻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b经常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c有时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d偶尔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e从不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第八条行政人员考核

(一)日常工作

(1)办公室卫生

a每日打扫

b经常打扫

c有时打扫

d很少打扫

e从不打扫

(2)计划工作完成时间

a每次都准时完成

b经常准时完成

c有时准时完成

d很少准时完成

e从不准时完成

(3)计划工作完成的结果

a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达到了理想的效果,很大的提高的工作效率和为公司利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b计划完成的较好,在较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c计划完成的一般,在提高了一定的工作效率。

d计划没有按时完成,但对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计划没有按时完成,对工作没有任何帮助。

(4)与其他员工互帮协调情况

a每次积极的帮助其他同事,很好的协调其他同事完成工作。

b经常积极的帮助其他同事,较好的协调其他同事完成工作。

c有时积极的帮助其他同事,基本上能协调其他同事完成工作。

d很少积极的帮助其他同事,与其他同事的协调较差。

e从不积极的帮助其他同事,与其他同事的协调很差。

(5)工作报表质量

a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字迹工整、内容条理有序。

b按时完成,完成的质量较好。

c按时完成,完成的质量一般。

d按时完成,完成的质量较差。

e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完成的质量很差。

(二)临时工作

(1)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a非常合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工作效率很高。

b比较合理,各项工作可以正常进行,工作效率较高。

c基本合理,各项工作基本可以开展,工作效率一般。

d比较不合理,各项工作不能有序进行,工作有时出现问题。

e非常不合理,各项工作不能有序进行,工作经常出现问题。

(2)工作完成的及时性

a每次

b经常

c有时

d偶尔

e几乎从不

(3)工作完成结果

a很好,深得领导得好评。

b较好

c一般

d较差

e很差

(4)反馈临时工作交付人或直接上级

a每次

b经常

c有时

d偶尔

e几乎从不

(三)工作态度

(1)考勤

a从不迟到或早退,请假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b偶尔迟到或早退,请假基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c迟到或早退较多,请假基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d迟到或早退很多,请假很少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e迟到或早退很多,请假从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2)工作服从性

a很强

b较强

c一般

d较差

e很差

(3)加班

a本职工作按时完成,经常因为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加班。

b本职工作因临时事务打断而加班。

c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很少加班。

d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但很少加班完成本职工作。

e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但从不加班完成本职工作,经常将事情拖到次日而影响次日的工作。

(4)学习

a时刻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b经常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c有时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d偶尔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e从不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5)问题的发现和解决

a经常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

b能经常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馈,但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

c有时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

d很少发现问题。

e除了工作以外,任何事情都不问。

第九条业务人员考核

(一)业绩(80%)

(1)个人业绩(60%)

(2)公司月度总业绩(20%)

(二)工作态度(20%)

(1)考勤

a从不迟到或早退,请假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b偶尔迟到或早退,请假基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c迟到或早退较多,请假基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d迟到或早退很多,请假很少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e迟到或早退很多,请假从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2)工作服从性

a很强

b较强

c一般

d较差

e很差

(3)加班

a本职工作按时完成,经常因为本职工作以外的事情加班。

b本职工作因临时事务打断而加班。

c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很少加班。

d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但很少加班完成本职工作。

e本职工作不能完成,但从不加班完成本职工作,经常将事情拖到次日而影响次日的工作。

(4)学习

a时刻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b经常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c有时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d偶尔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e从不学习与工作相关或对工作有益的知识。

(5)新的营销思路

a能经常提供有效的营销新思路

b有时提供有效的营销新思路

c偶尔提供有效的营销新思路

d很少有关于营销的新想法

e出了工作不向任何事情

(6)问题发现和解决

a经常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

b能经常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馈,但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

c有时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

d很少发现问题。

e除了工作以外,任何事情都不问。

对管理人员实行360度考核评估,评估表格见人力资源手册;对非管理类人员按该季度各月考核结果综合评估。

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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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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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落实具体岗位的巡查和检查的人员、确定其巡查和检查内容和要求;

2.规定每日防火巡查的要求,以及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的要求;

3.规定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的巡查和检查记录与要求;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负有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任;要求无法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规定防火巡查时发现火情的处置程序和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疏散门、安全出口门、疏散通道、避难区或避难场地、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人,明确规定安全疏散设施定期检查周期及其维护要求;

2.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识应完好、有效,不被遮挡,及时维修、更换破损部件,纠正不正确的标识;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确保建筑内的疏散门和楼梯间的门不被锁闭,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被占用、堵塞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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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出纳员岗位职责和要求 出纳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出纳,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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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站领导和会计主管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冲库存现金,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2、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签发。保管签发支票所用的印章,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钥匙随身携带,不得放办公桌内,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及时、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任意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5、登记后的凭证连同现金,银行存款出纳表移交会计,以便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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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堂卫生管理要求及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卫生,全文共 1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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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保障的站点采购食品,不得采购以下食品:

⑴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包含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⑵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⑶其他不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贴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坚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一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团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②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③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④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光向区疾控中心及教育局报告(上报时光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景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善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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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移动管理岗位职责要求中国移动营业厅管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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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android工控机应用程序的ui开发、调试;

3. 负责android工控机与云端服务器的数据交互开发、调试;

4. 负责android工控机系统的整体稳定性开发、测试;

5. 负责android系统的应用升级、迭代;

6. 参与产品硬件技术架构的改进、性能优化和技术方案制定。

岗位要求

4. 能独立开发android应用,熟悉相关开发及测试工具的使用;

7. 具备扎实的计算机理论基础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有工控机开发经验;

9. 熟悉rom修改以及开发,可按照特定需求修改优化;

11. 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喜欢研究新产品和新技术。及团队合作精神,喜欢研究新产品和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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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跟单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跟单员工作职责与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跟单,职员,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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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负责外贸定单在企业内部计划、生产、包装、运输等过程的跟踪;

3、生产过程应跟踪、验货,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4、及时通知客户和货代有关货物装运的情况,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5、协助业务员追踪样品,完成后应仔细审核样品,寄出前,必须先拍照存入电脑档案,做好产品留样工作。

6、样品寄给客户之后,应及时查询客户是否已经收到样品,做好样品追踪工作;

7、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提出或出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接收客户的投诉信息。协助业务员或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以保证客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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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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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四条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登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诊疗科目、床位;

(四)注册资金。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四章执业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第三十九条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没收的财物和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1951年政务院批准发布的《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9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

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质量管理。

第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第九条

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第三章 病历的保管

第十条

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检查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将检查检验结果归入或者录入门(急)诊病历,并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内将门(急)诊病历归档。

第十三条 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统一保管。因医疗活动或者工作需要,须将住院病历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归入或者录入住院病历。

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统一保存、管理。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四章 病历的借阅与复制

第十五条

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第十六条

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第二十条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病案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五章 病历的封存与启封

第二十四条 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

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第二十六条 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第二十七条 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第六章 病历的保存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缩微技术等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后保存。

第二十九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__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时,所保管的病历应当由变更后医疗机构继续保管。

医疗机构撤销后,所保管的病历可以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按照规定妥善保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__年公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193号)同时废止。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章 药事管理组织

第六条

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外)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由5~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八条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三章 药学部门

第九条

医疗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外)应根据本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在保质保量完成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

第十条 药学部门在医疗机构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机构药事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服务。

第十一条

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核医学科可购售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

第十二条

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二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担任。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学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与其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

药学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制定自配制剂质量标准,负责自配制剂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抽检购入、贮存和调配的药品的质量。

第十五条 各项检验记录(原始记录、检验依据、检验结论)必须完整,检验报告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 临床药学管理

第十六条

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开展合理用药研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

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按《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卫人发[20__]164号)有关规定取得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2.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4.协助并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第五章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八条 药物临床应用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十九条

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与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处方或医嘱所列药品无治疗意义或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应提出质疑或拒绝调配;对违反治疗原则,滥用药物或药物滥用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新药临床研究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新药临床研究。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所获数据不得作为新药审批和申报科技成果依据。

第六章 药品供应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药学部门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在保证药品供应前提下,加速周转,减少库存。同时,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或参加集中招标采购。药学部门要参与药品采购工作,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药学部门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第二十五条

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分别储存、分类定位、整齐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必须另设仓库,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第二十六条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七章 调剂管理

第二十七条 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住院药房实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单剂量配发药品。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待注意事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临床需要,可建立全肠道外营养和肿瘤化疗药物等静脉液体配制中心(室),实行集中配制和供应。

第八章 临床制剂管理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文号的品种。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市场销售。

确属临床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所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应符合药用标准。

第九章 药学研究管理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创造条件,支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临床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药学研究工作。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药学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开展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研究。围绕合理用药、新药开发进行药效学、药物动力学、生物利用度以及药物安全性等研究;开展化学药品和中成药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学技术水平;

2.运用药物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医疗机构药物资源利用状况,对药品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合理使用卫生资源;

3.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研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开展药学伦理学教育,遵循职业道德,改善并不断提高药学研究质量。

第三十七条 药学研究必须尊重受试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不得损害受试者利益。

第十章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活动。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四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重视临床药师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临床药物治疗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要制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将完成培训计划和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考核和晋升高一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的条件之一。

第四十二条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在医院药学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对药学学科的发展和药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的;

(三)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事迹突出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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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仓库规章管理制度 仓库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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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仓管员要做好物料出入库。

3、仓库管理的工作职责是保存物料的储存工作,及时供应生产所需的原料。对物料进行检验、收料、发料、存储、入账、盘点,以及呆废料的处理等内容。物料仓库主要指面料仓库、辅料仓库、机物料仓库。

4、仓库管理的收料工作在于检查采购物料的数量和品质。仓库员检验和清点送来物料的种类和合格品数量,填写入库单,发生数量不足和品质不合格时,通知供销科补足或更换,每种物料存放在固的地方,便于清点和发料。物料入库价格先按估价入库,等发票来后再红字冲销。

5、仓库管理的发料工作主要是为生产提供原辅料和机物料。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后才能从仓库领取物料。仓管员根据领料单所填数量分发物料。物料的出库价格按照入库价格的移动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日报和月结存表,以供相关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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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财务流程管理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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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__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遇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四、附则

1、所有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东)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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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及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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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设备包机制,要求分包到人,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均有人负责。

3、责任人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科学的维修方法,精心维护,认真贯彻“以维护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做到“三懂四会二好二定五运用”(懂结构、懂性能、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检修、会排除故障;用好、管好;定时巡检、定时擦洗;运用听、摸、擦、看、测方法)。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启动,运行与停车。

5、要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6、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⑴保证润滑油质量,对各种润滑油分别保管,不得滥用,混用,必须经过“三级过滤”(入油桶前进行一级过滤;入油壶前进行二级过滤;入加油点前进行三级过滤)。

⑵按“五定”方法,保持油路畅通。(定时:按规定周期给设备注油或换油;定点:明确规定或用图显示出设备需要注油的润滑点;定量:按规定的注油量加油,并有消耗定额;定质:按不同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同品种规格的润滑油,不得擅自改变;定人:落实到专人负责)。

⑶油具要标记清楚,专油专用,定期清洗,用后放回原处,设备所有润滑油的规格、质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换油周期,必须按规定执行。

⑷对润滑所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本岗位自存的油品、油具要班班检查,认真交接,做好记录。

7、备用设备要有专人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要定期运行盘车。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8、要抓变化,出现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立即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准盲目开车。

9、维修工要定时巡检,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详细做记录,结合中小修进行消除。

10认真做好设备检修

⑴检修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九个落实:组织工作落实;施工项目落实;技术措施落实;设备零部件落实;各种材料落实;劳动力落实;施工图纸落实;施工工器具落实;施工方案落实;施工安全措施落实。

⑵检修前要办理安全手续,切断水、汽、气、电、风等,清理干净,方可进行施工。

⑶检修时必须有检修规程(检修项目、内容、检修间隔期、检修时间、质量标准、)与工时定额(备品备件消耗定额、主要料消耗定额、检修任务的分工与细则)。

⑷检修现场必须有检修进度网络图、施工现场布置图,做到规范化。工具、备件、拆下来的零部件分别排列整齐,放在托盘上。

⑸检修完要办理验收手续,现场要工整、料净、现场清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测量数据,承载、承压部件有鉴定合格证。

11、定期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建立腐蚀档案,其内容包括:设备各种型号、规格、工艺条件、物料介质、预防措施、定期检修、腐蚀情况检查记录表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2、维修工具要齐全、完好、无损。除个人工具外,其他公用工具要有专人保管。

13、定期召开设备维护保养会议,总结经验,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14、建立设备及其维护、检修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技术指标;附属设备明细表;设备状况;设备运行检修时间统计;设备检修记录;设备润滑情况;检修计划执行情况;检修定额变更执行情况;设备革新改造情况;设备缺陷及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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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职责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职责描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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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在部门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完成工程项目现场实施相关任务。

2.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完成公安通信系统各子系统现场实施工作。

3.完成工作相关过程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4.配合市场部门收集用户需求信息。

任职要求

1.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相关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组织能力,会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公安通信理念,有过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动手能力强。

5.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有c1驾照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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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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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 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

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 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

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 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

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 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四条 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

三、 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

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 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

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 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

第四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

第五条 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 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

第二条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

第三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

第四条 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 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

第五条 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 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 的项目,纳入检

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 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 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 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 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 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 使用部门将

第三条 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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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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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或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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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出纳员岗位职责和要求 出纳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出纳,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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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及其开支标准。

2、 负责收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并将学费情况录入计算机管理。

3、收费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费后准确无误的按类别进入有关科目。

收费前根据不同的类别和项目,向有关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如花名册、收费标准等。)

4、定期向学生处、教务处提供学生欠费明细表。

5、及时做好走读生、休学、转学、退学、补招学生的收费记录和数据的调整工作。

6、在毕业生离校之前,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毕业生欠款名单。并主动追收欠款学生的毕业证,待学生交齐欠费后,财务处负责发给其毕业证。

7、负责学费上缴及返还工作。

8、除上属专项工作外,处理正常对外审核报销业务,并随时服从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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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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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

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200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100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300元。

1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罚责: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矿工、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东西、喝酒、输液、看电视、听音乐、睡觉、聊天、拿科室电话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罚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

4、服务态度差,发现生、冷、硬、顶、推、拖罚当事人100元。

5、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及时给予解决,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罚当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时通报科室负责人。

6、在工作中与病人或同事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3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医院全体员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关手机、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8、无故不参加早会、员工大会、全院性培训学习,每次罚20元。

9、科室有关负责人不参加院务会、院周会以及该向科室传达会议内容的,又不向科室传达,每次罚款20元。

10、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1、后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予以处罚。

12、科室出现差错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3、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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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厂车间管理制度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2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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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料保温时例外。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m 2 )。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1、在开机前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

2、转动刀片极锋利且能引起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

3、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4、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5、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身体。

6、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

7、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1、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是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无破损。

3、电动单梁起重机在起吊工件时,工件的重量应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以稍离地面为宜。

7、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下面严禁站人。

8、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管制。

9、工作完毕,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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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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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评审、验收等。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工程部负责公司“三同时”的管理

5.1 “三同时”评审

5.1.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工程部。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1.2工程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保部、财务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5.1.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1.4工程部、安保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2 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管理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产品工程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5.3 “三同时”的验收

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财务部、安保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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