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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食品应急预案(20篇)

编制应急预案可以维护着我们的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但是我们应该怎么样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餐厅食品应急预案,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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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8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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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故分级

2 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2日常管理机构

2.3应急处置队伍

2.4应急专家队伍

2.5技术支撑机构

3 风险排查、监测、预警

3.1风险排查

3.2监测

3.3预警

4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4.1信息来源

4.2信息处理和报告

5 应急处置要求

5.1食品安全事故

5.2舆情事件

6 应急处置程序

6.1情况核实

6.2医疗救治

6.3紧急控制

6.4情况通报

6.5应急响应

6.6响应结束

6.7信息发布

7 善后与总结

7.1善后

7.2总结评估

8 应急保障

8.1人力保障

8.2物资保障

8.3经费保障

8.4信息保障

8.5技术保障

8.6现场保障

9 监督管理

9.1预案演练

9.2宣传培训

10 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有序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事件的发生和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编制此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辽宁省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锦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锦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防空应对工作规程》、《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办法》、《黑山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以下统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评估,依法处置的原则。

1.5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依次对应Ⅰ、Ⅱ、Ⅲ、Ⅳ级响应。Ⅰ、Ⅱ、Ⅲ级响应分别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政府、市级人民政府或授权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启动,Ⅳ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或授权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级别见附件1。

2 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县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承担黑山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机制建设;牵头调查处置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协调县教育局、公安局、农发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和__局等相关部门,按照《黑山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开展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主要领导担任,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局机关相关股室、部门(包括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日常管理机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县局应急办,负责传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汇总分析并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县局各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各自职能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排查、评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预防事件发生,按要求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在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 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办负责组建县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处置队伍,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在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处置队员须是各相关股室、部门的业务骨干,能够承担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任务。局机关各股室、部门要引导应急处置队员加强业务学习,为其在专业能力培训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注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开辟应急工作绿色通道,积极支持其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2.4 应急专家队伍

应急办负责组建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专家委员会,制定专家委员会章程,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县局统一协调下,开展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危害影响等进行解读、咨询、指导、评价、评估、研判和参与现场处置等工作,并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5 技术支撑机构

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应急检验能力建设,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开展相关应急检验工作。

县局应急办要与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突发事件信息能够及时互通,按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并积极相互配合。

3 风险排查、监测、预警

3.1 风险排查

县局各相关股室、部门要按相关要求做好日常监管,要摸清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排查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实行分级、分类、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确保风险位置、责任主体、消除或防范风险等情况有账可查。

3.2 监测

县局各相关股室、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工作,发现任何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报告。

3.3预警

县局各相关股室、部门在监测中发现食品安全舆情信息时,要根据风险级别、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害提出分析评估意见,经审批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或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等信息。

3.3.1

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进行预警,预警信息级别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经县政府批准发布,并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向卫计局和公安部门通报。

红色预警信息(Ⅰ级):指涉及跨省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传播速度极快,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橙色预警信息(Ⅱ级):指涉及范围广泛,可能产生行业系统性风险,传播迅速,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黄色预警信息(Ⅲ三级):指涉及范围比较广,传播速度较快,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蓝色预警信息(Ⅳ级):指可能引起社会关注,需要监管部门密切注意,防止危害扩大、形成舆论热点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

3.3.2

应急办应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支撑机构对特定时期内的食品安全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季节性等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性提示,可采取媒体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提示等方式进行。

4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局各相关股室、部门要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4.1信息来源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上级部门批转的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信息;

(2)医疗机构上报的疑似食物中毒救治信息;

(3)食品安全应急网络直报系统中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4)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5)部门间相互通报的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信息;

(6)在传统媒体或网络媒体上监测到的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

(7)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8)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以及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中发现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

(9)其他渠道获得的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信息。

4.2 信息处理和报告

4.2.1信息处理

(1)以公文形式接到上级部门批转或收到其他监管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事故或舆情信息后,县局办公室按照文电运转程序报县局领导批示办理。

(2)以投诉举报形式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信息后,县局投诉举报中心立即报县局应急办。

(3)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组织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信息,或者在媒体上监测到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立即报县局应急办,同时立即组织调查核实。

(4)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实验室检验中发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时,要及时报县局应急办。

(5)应急办在网络信息监测中发现食品安全舆情信息或接到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上报的信息时,要及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发展趋势等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预案要求和事件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后,由应急办传达各相关股室、部门,相关股室、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同时,经局主要领导批示,由县局应急办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县卫计局等同级相关部门。

(6)县局相关股室、部门对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应急办。情况属实的,要立即按照预案规定开展处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调查处置情况。必要时可提请应急办召开专家评估或论证会议,对事故的性质、发展趋势以及可能的后果等进行评估研判或对事件调查结果进行论证。

(8)应急办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核实和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处置情况。具体负责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迅速核查,快速处置,同时做好相关信息与调查处置结果的上报工作。

另外,当学校或托幼机构,涉外、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为了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根据实际处置需要,可将Ⅳ级响应高至Ⅲ级响应。

4.2.2 信息报告范围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分为一般信息和重要紧急信息。

⑴一般信息

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人数在30人以下(涉及学校或托幼机构、涉外、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的除外)。

⑵重要紧急信息

①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②发生或可能发生有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③涉及学校或托幼机构、涉外、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并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危害的事件;

⑤认定其他需要紧急上报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4.2.3报告时限及要求

接到重要紧急信息报告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半小时内电话、短信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事发情况,1小时内报送初报;2小时内书面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首次报告,并全程跟踪报告进展情况;于每日13时前报送进程报告;处置结束后及时上报结案报告。

一般信息中一次食物中毒30人以下,10人及以上(涉及生物性毒素中毒如河豚毒素中毒和化学性中毒如亚硝酸盐中毒,中毒人数10人以下的),应当在2小时内书面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首次报告,并跟踪事件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进程报告;处置结束后及时上报结案报告。其它一般信息每月汇总上报。

县局各相关股室、部门获得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经过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当半小时内电话、短信向应急办通报事发情况,1小时内通报初报;2小时内书面通报首次报告,并全程跟踪报告进展情况,于每日13时前通报进程报告。处置结束后及时上报结案报告。县局应急办将上述材料及时通报小组办公室,上报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并根据主要领导意见向上级报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事发单位(名称、基本概况)、地点、人数、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故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救治单位、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

进程报告:应说明事故发展变化趋势、处理情况,并对首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进程报告应根据事故情况随时上报。

结案报告:应说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存在问题及防范措施、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详细情况。结案报告应当在事故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报送信息时,可先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先行报告事故主要情况,稍后及时报送相关详细材料,报告时应确保信息核收无误。涉密信息的报告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5 应急处置要求

5.1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应急处置队伍中抽取人员,组成综合协调、事故调查与危害控制、后勤保障和专家评估等工作组,与相关股室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求指导。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食品协调股配合。主要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内外协调、决策传达、指导协调、信息报送、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以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事故调查与危害控制组。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则上由相关股室牵头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事件由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环节的事件由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餐饮环节的事件由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县局其它相关股室、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危害控制和事故调查;经县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委托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危害控制和事故调查。

(3)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股)牵头,对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车辆、通信、食宿等方面给予保障。

(4)专家评估组。由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应急专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过程,适时召开事件专家论证会,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分析研判、风险评估、关联性评价以及决策建议等技术支持。

(5)责任追究组

由监察室牵头,组织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单位,开展责任调查,依法查处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

5.2舆情事件

5.2.1

收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建议书时,应急办应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立即通报相关股室、部门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交办相关股室、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开展调查处置。

5.2.2 各股室、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获悉到食品安全舆情信息时,应立即向应急办汇报,并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和预案规定开展调查处置和信息报送。

6 应急处置程序

6.1 情况核实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调查与危害控制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专家组对事故发展进行初步评估。

6.2医疗救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由综合协调组协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受害者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紧急控制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事故调查与危害控制组对事发现场及涉及企业的可疑问题产品和原辅料进行封存,对现场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对加工有关工具、设备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查清可疑问题产品及原料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市场流向,在本行政辖区内对产品暂停销售、使用、责令召回等控制措施,并进行抽验。

6.4 情况通报

食品生产企业不在本行政区域的,综合协调组立即按程序通知企业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其组织对企业进行调查。

6.5应急响应

6.5.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当发生一般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时,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启动响应程序。应急办根据事故发生、先期处置情况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Ⅳ级响应建议,并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应急处置职责,同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请求给予相关指导,

(2)成立指挥机构。县局根据授权履行县政府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县局应急办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参照本预案2.3规定组建应对处置机构。

(3)综合协调。综合协调组适时召开会议,传达县政府、市局领导指示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意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4)调查取证。事故调查与危害控制组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开展现场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待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与危害控制组对经核实确定的可疑食品和原料存在安全问题后,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和原料,并通报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专家组对事故人员健康危害和救治情况、检验检测结果、流行病学和现场调查结果、次生与衍生事故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得出调查结论,确定事故性质、控制措施,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后果,提出决策建议。

(6)舆论引导。综合协调组持续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分析工作,随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全程关注及时处置不良信息,做好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7)信息报送。各工作组应于每日13时前将工作信息通报综合协调组,重大紧急情况应随时通报。综合协调组应于每日15时前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分析和拟采取的措施上报市局。

6.5.2核定为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局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Ⅲ级响应建议,按《锦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6.6 响应结束

当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应急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后报请县政府作出终止Ⅳ级应急响应的决定,并向市局报告。

6.7信息发布

6.7.1信息发布原则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分级发布、科学公正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置的各部门(股室),要统一口径,未经指挥部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不允许擅自将任何事故信息公开至媒体部门。

6.7.2新闻通告审批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经县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由综合协调组形成新闻通稿,报至县委宣传部审批,并报市局备案。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由市局、省局、国家总局统一发布。

6.7.3新闻发布形式:

形成新闻发布通稿,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发布。

7 善后与总结

7.1善后

应急响应结束后,根据调查和认定的结论,严格执行应急管理奖惩激励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好的股室、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对消耗或未消耗物资进行清点、入库,安抚受伤人员,协助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7.2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并按要求向县政府应急办、市局报送工作总结。

8 应急保障

8.1人力保障

由应急办负责应急专家队伍和处置(救援)队伍的组建,并做好动态管理。

8.2物资保障

应急办按照有关标准配备应急处置基本装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物资的储备。

8.3经费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应急演练、应急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应急工作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8.4信息保障

综合协调组要按要求登录网络直报系统,上报相关信息。

8.5技术保障

由应急办牵头组织县局有关技术机构和专家委员会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8.6现场保障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等部门要协同做好现场应急调查车辆、调查处置相关文书技术资料和防护用品准备工作。包括现场检验笔录、监督意见书、讯问笔录、查封(扣押)物品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封条等;取证工具包括照(摄)相机、录音机、照明灯等;同时准备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技术参考资料等;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9监督管理

9.1预案演练

应急办定期组织预案应急演练(包括实战演习和桌面推演等),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通过对演习和演练的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9.2宣传培训

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县局食品监管系统日常培训内容,应急办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开展常态化、正规化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从业人员应知应会能力。

10附则

10.1本预案由县局制定和解释,并根据实施后出台的有关新规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10.2本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10.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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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应急处置酒店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顾客的生命安全,维护酒店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1、机构设置:

1)酒店餐饮部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酒店正常营业。

定期组织员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酒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1、完善制度。在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酒店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酒店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酒店。

3、落实职责。酒店负责人为酒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后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酒店负责人考核实行酒店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员工特别是后厨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酒店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员工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酒店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酒店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酒店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酒店负责人负责救援指挥。负责人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酒店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酒店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顾客家人。酒店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顾客家人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其家人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酒店应急联络处,及时解答其家人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其家人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酒店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后厨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顾客和其家人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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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餐饮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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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馆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组织形式:

本餐馆负责人为食品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了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食品原料验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废弃油脂管理人员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根据各自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则:

由本餐馆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调配,对食品安全达到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及时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进行处理,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专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餐馆负责人,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组织本餐馆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餐馆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餐馆分职人员的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餐馆内的各项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发现本餐馆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和相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使消费者解除心理负担、弃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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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餐饮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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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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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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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沙田乡联校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预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幼儿园)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报告乡联校。联校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并报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及时救护,封闭现场,监督检查,监测检验。

五、学校在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联校报告,联校应在2小时内向县局汇报。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阻碍救治工作进行的,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调度的,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事件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中毒100人或死亡一人以上)事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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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幼儿园食品中毒应急处理预案模板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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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食物中毒是由于误食被细菌、毒物等污染或含有读物的食物后,引起人体损害产生中毒症状的疾病。为了正确处理食物中毒给人员带来的危害,确保员工身体健康,避免由于突发事件造成混乱或职责不清楚造成指挥失灵,延误抢救时间,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应急豫案。

二、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其他部分人员组成。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报公司领导小组备案。职责如下:

1、 组长: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了解事故情况,作出指示决策,下达应急抢险命令。

2、 副组长:根据组长下达的抢救命令,组织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并做好事故的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

3、 相关部门

①办公室:值班电话设置于办公室内,负责事故的接报;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②其它职能部门/单位:根据现场抢救机构的指令,及时组织调配抢险物资、设备和技术人员,投入现场抢险工作。

三、食物中毒的分类

1、 细菌性食物中毒:由于吃入食物被某些细菌及其毒素所污染而致;

2、 毒素(真菌)性食物中毒:病原菌为有害真菌;

3、 植物性食物中毒;植物本身含有有毒物质,如毒蘑菇及发芽的马铃薯。

四、食物中毒的特点

1、 在集体食堂或家中用餐,可因吃同一种有毒食品而爆发中毒,来势凶猛,发病率高,危害性大;

2、 潜伏期短,大多在摄入有毒食品后半小时到24小时内发病;

3、 临床症状大多相似,一般以急性胃肠炎症为主。

五、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1、 催吐:只要胃内尚有毒物存在,都应作催吐处理,催吐是排出胃内毒物的最好办法;

2、 可用硬羽毛、匙柄、筷子、手指等搅触咽喉壁使之呕吐,同时口服清水,反复刺激呕吐,以胃内为清水为度

3、 将食盐8克溶于200毫升温水中反复口服;

4、 病情严重者在应急处理的同时急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旧址。

六、食物中毒的预防

1、 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不食用有毒食物是预防中毒的根本措施;

2、 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作好食品民事行政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3、 掌握如下食物中毒发生规律和重要环节:

① 禁止销、购有毒或变质食品;

② 防止食品污染或变质;

③ 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有计划性,防止变质或污染;

④ 加强食品的制、贮食用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变质或污染;

⑤ 食堂和家庭应做到有计划的采购和烧煮食物,尽量不积压;

⑥ 从事炊事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凡患传染病或未愈之前,不得从事炊事工作;

⑦ 消灭蝇、鼠、蟑螂等传染媒介,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食品卫生防护设备。

4、 食前消灭病原体

① 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污染的食品做到不买、不做、不吃;

② 饭、菜要煮熟、烧透、剩饭菜一定要回锅,烧煮后方可食用;

③ 吃凉菜时,用开水短时烫炒,用凉开水冲洗,并加醋调味,以消灭病原体。

5、 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① 认识有毒动物、植物,以防误食中毒;

② 养成卫生习惯,不可随意摄食;

③ 不用锌、铜、铁、锑等器具烧煮或贮存酸性等食物,避免发生化学性食物中毒;

④ 严格遵守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制度,防止食物污染而导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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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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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如皋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餐饮服务(下同)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第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辖区内2个以上村居,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报告的;

3、如皋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村居以内,给消费者饮食安全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100(不含)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三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1个村居,给消费者饮食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不含)人以下,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第四条食品安全事故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或会同、配合有关部门、村(居)处理。

第五条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技术指导、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陆荫同志兼任组长,由办公室人员和餐饮监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有关信息;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技术指导组:章卫东同志兼任组长,由食品安全专家和餐饮稽查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性质、发展情况提出技术性处置意见。

(三)后勤保障组:刘康同志兼任组长,由办公室人员和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经费保障、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六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报24小时值班制度。稽查人员或值班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做好记录,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七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逐级报告(通报)制度。

(一)一级、二级食品安全事故和事故发生在学校或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三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通报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同时通报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

(四)其它需要报告(通报)的,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通报)。

第八条严格报告(通报)程序和内容,实行统一报告(通报),不得擅自、越级报告(通报)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第九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队伍,按照网格化监管原则,各网格监管负责人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令,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发生现场。需其他人员参与时,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其他人员接到指令,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发生现场。

第十一条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现场应急处置时,执法人员应向有关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可疑餐饮服务经营情况进行调查,询问进餐者进餐情况,并做好详细笔录;

(二)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工具及用具并立即进行检验;

(三)配合市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和进行人员救治。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完毕,第一责任人要写出调查、处置报告。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过程中和应急响应终结后,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需要由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发布、解释、说明的,报请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发布、解释、说明。

第十四条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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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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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院,由卫生院医生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后勤处)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后勤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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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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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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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餐饮,企业,全文共 1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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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度中高考开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教师及考务人员用餐安全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__年5月27日至6月18日。

三、监督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__年中高考学校食堂,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县20__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五、任务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县20__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20__年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对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二)制订应急预案。制订《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按照《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应对处置。

(三)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

1.餐饮科、各中队要会同教体局、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在中高考前对责任片区的学校食堂,中高考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每家被查单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2.对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制订的食谱(菜单)进行审查备案。所供应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禁用食品及原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立即改正。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谱(菜单)由审查人员与学校或供餐单位相应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学校或供餐单位与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落实签订《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期间实行驻点监督。中高考期间,对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驻点人员安排见附件3。

六、驻点监督工作要点

1、检查供应的食品,实时检查供餐食品是否按确认的食谱供应。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与晨检情况。

3、检查食品及原料进货情况。食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辅料。

4、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供应的食品原料验收、预处理、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要强调烧熟煮透,严格食品制作与供餐的间隔时间,严防交叉污染。

5、检查餐具、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查验消毒记录。

6、驻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定期、不定期地对食品原辅料、餐饮具等开展快检,及时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处置。

7、检查留样情况。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使用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每个品种留样至少100克,在0—10℃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冰箱要求上锁,作好留样记录。

8、督促供餐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对加工场所与库房及时进行清理,禁止灭鼠、灭蟑、灭蝇等化学药品以及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9、督促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防范,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

10、督促接待单位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

七、总结上报。

餐饮科、各中队要注意收集、整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各驻点监督人员要把驻点监督时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交责任科室或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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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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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校务室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中心校、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人

①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②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③学校师生员工。

(3)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中心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食物、动态、已采取的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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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幼儿园食品安全舆情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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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我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保教秩序和园内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秦某某(园长)

副组长:黄某某

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获悉幼儿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组长和副组长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状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用心协助有关部门对幼儿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师生的状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总结、研讨,构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保教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工作制度》、《上岗人员工作要求》、《食堂管理制度》等,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幼儿园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板报等宣传形式,向教职员工、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幼儿注意饮食安全,初步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教育幼儿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潜力。

三、具体的应急措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用心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催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情严重的,及时送往上级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县防疫站报告学生中毒状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持续幼儿园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幼儿,做好与幼儿家长的沟通,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幼儿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状况并开展现场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及家长的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园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⑸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⑹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⑺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⑻用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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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食品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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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公司食堂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的组织救援,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结合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责任人的食堂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

主要公司对食堂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主要和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2、副组长

主要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组员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信息组

①主要与附近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

②主要与病人家属联系;

③主要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处理组

①主要协助医疗部门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②主要随时了解应急事故状态,伤亡人数;

③协助处理好善后的其他各项工作。

(3)后勤组

①主要应急物资采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②主要车辆的安排。

现场秩序维护组

①主要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

②提供一线的情况,向员工和病人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在食堂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置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或厨师长--食堂主管--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求援程序:

1、现场第一发现人立即向现场值班人员或厨师长报告。

2、现场值班人员(厨师长)立即上报食堂主管,并控制事态、通知就餐人员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3、食堂主管立即上报总经理,并立即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4、信息组立即与附近的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

5、后勤组立即组织车辆,送往联系的医院;

6、处理组立即了解事故及伤亡人数等情况,收集相关病情信息;

7、秩序维护组立即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

8、处理组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临时封锁现场,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9、信息组了解病人信息,联系病人家属。

10、后勤组筹备应急所需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11、信息组对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12、现场秩序组对现场员工和家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13、处理组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4、处理组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5、在未经公司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

(四)善后及责任追究

1、善后处理

(1)食品消毒处理

①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②对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度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2)事件总结处理

事件处理结束后,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各项记录和处理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并对公司人员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2、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公司主要落实执行;

(2)属公司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公司将对以下几点要进行责任追究。

①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②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③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等影响应急预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二、食堂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责任人的食堂火灾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

主要公司对食堂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主要和协调火灾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2、副组长

主要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组员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信息组

①主要与附近的消防和医疗等部门联系;

②主要与家属联系;

③主要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2)处理组

①主要协助医疗部门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②主要随时了解应急事故状态,伤亡人数;

③协助处理好善后的其他各项工作。

(3)后勤组

①主要应急物资采购,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

②主要车辆的安排。

(4)现场秩序维护组

①主要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

②提供一线的情况,向员工和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三)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食堂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食堂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3、当部分起火发展到整体着火后,根据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令,立即拨打消防火警专用电话119通知消防队支援灭火;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四)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2、食堂员工无论在任何场所发现火情,都应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灭火物品扑灭火灾,决不临阵脱逃;

3、处置小组的成员既是灭火责任人,又是现场指挥员,应迅速组织员工灭火;

4、消防灭火时,应首先关闭排风机、鼓风机、餐厅空调开关,切断火源,根据火势情况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

5、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一般火灾采用灭火器喷射灭火,较大火灾应用高压水龙喷射灭火,但要切记,厨房油锅着火或电器着火,严禁用水灭火,以免油锅溢出散布火苗扩大火灾面积或损坏电器;

6、食堂员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五)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食堂主管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现场第一发现人通知食堂主管,疏散人员通知就餐客人撤离食堂。

5、餐厅的疏散:食堂管理员主要人员疏散的总协调,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食堂库管员主要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8、疏散必须统一指挥,统一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防止混乱,疏散指令的发出必须由总指挥或现场最高领导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食堂工作人员接到疏散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不得迟疑,以免造成损失;

9、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程序进行,保持安静,避免惊忧周围不该疏散的人员;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就餐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六)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食堂主管向公司领导汇报。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联系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抢救。

(七)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领导。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食堂主要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八)相关部门电话

火 警:119

医疗急救:120

公司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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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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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骆方国担任,成员为付洪海、陈宏强、郭忠会、刘光明及各班主任,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为付洪海。

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乡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摊点及周边摊点、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骆方国

成员:项荣环、王芳菊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

组长:付洪海

成员:陈怡、吴发兴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余朝富

成员:郭忠会、敖洪林、李会、蒲实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教管中心、乡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乡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镇中心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物资保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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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食品中毒应急工作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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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自制食品食物中毒、外购食品食物中毒

1.2 危害程度分析:可能造成个别或大面积食物中毒,使加油站营业瘫痪,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应急组织人员和职责

加油站经理(张瑜)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核算员(段亚萍)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前庭主管负责现场组织人员扑救或施救。

加油站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3 预防与预警

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前庭主管)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员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120,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紧急情况的类型(火灾、天然气泄露、燃油外溢、人员受伤等);

(2)事发加油站的名称、地址;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4 响应程序

采取逐级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加油站经过初步评估确定符合Ⅲ级(加油站级)突发事件条件时,应启动本站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片区应急领导小组、西安销售分公司应急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7620823),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及趋势、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及需要提供的救援帮助等。通过后续报告及时反映事态进展,提供进一步的情况和资料。

5 应急处置措施

(1)中毒病人一般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2)前庭主管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上报片区。

(3)询问其他就餐人员是否有类似症状,并按医嘱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4)查找腐坏食品来源,进行封存。

(5)查找购进渠道,向政府食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待查证结束后,方可销毁封存食品

6 应急结束

6.1 程序终止条件

确认现场危机已经解除,确认现场的环境不会再次发生危险,由站经理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程序。

6.2 处置现场评估

通过应急处置过程,对各个岗位在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总结事件的起因、发现问题的诱因,在公司内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7 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根据加油站管理规范配备的消防器材及物资,某加油站应确保应急物资的有效性。同时依托当地社会资源及联防组织。

8 附则

8.1 演练要求

(1)每年年初,由西南片区、西安公司负责对全站员工进行一次应急预案专项培训。培训计划、材料、试卷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加油站的安全培训。

(3)安全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小时,培训要做好记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站经理主持。考试不合格者应重新培训。

8.2 预案修订和完善

某加油站应急小组组织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无特殊原因,每年度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

(2)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事件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或其它原因。

预案修订须经上级公司审批或专业部门重新进行风险评价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8.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签署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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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人民网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材料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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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务实求是,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食品卫生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为: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人为加入有毒物质,使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事件。

卫溪区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志文

副组长:宋庆如

徐军甫成员:所辖学校校体卫专干

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召集成员会议,商量和布置处置方法,各司其职,开展工作。

集体食物中毒: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紧急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向教育局、和防疫站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的饭菜清样及其他食物封存。

3.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卫生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严格执行《学校食堂达标检查评估标准》;建立完善食品卫生安检制度。

2.校内食堂、小卖部严禁出售变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有害物品。

3.建立完善学生食堂饭菜(包括外购的食品、饮品)留验制度。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

2.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局和卫生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家长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消息。

学校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努力作好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作好责任事故的保险理赔、经济赔偿、责任追究和报告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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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文件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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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我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务必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护送饭菜各环节的管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现将有关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应急状况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安全措施

1、随时提高警觉,注意每个环节把好关,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时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素质培养。

2、把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卫生管理职责目标,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职责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长期抓好抓落实。

3、严格把好采购保管操作三个关口,采购的食物要新鲜,肉类要到经畜牧局检疫的定点摊位购买;保管要贴合要求,各种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冷藏,坚决不进";三无";产品。

4、每餐的食物烹调后要保留样品,小时后才能取消,以备检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试尝后没有什么异样方能带给给学生,而且每餐的留样要有记载。

5、操作间做到每日清扫,每周大清扫,保证墙壁地面清洁无污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分钟以上,再放入消毒柜),存放柜要持续清洁。

6、工作人员务必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每一天上班前要清理个人卫生,操作和分饭时要戴口罩和手套,并且穿戴洁白色衣帽。

7、为保证全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伙食团严格执行园内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即《食品卫生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奖惩制度》等。

四、具体处理办法

1、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状况,一边向卫生监督部门和园领导反应,同时立刻与医院和有关部门联系或打急救中心。

2、即时与父母家属联系,主动配合父母及有关单位,争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3、充分作好调查登记事情的经过原因,尽快配合有关部门找出隐患的根源,尽快地核实状况,要查个水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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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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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

组员: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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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食品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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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

成员:各村(社区)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向镇食安办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协调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送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

(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一口径,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第九条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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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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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力争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食品生产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至少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1、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构和职责。

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构,指定主管领导和成员,明确机构职责、主管领导和成员的具体职责。

2、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机制。

根据本企业和所生产食品的特点,找到食品安全事故易出现的环节和关键控制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和处置机制。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原料采购原料贮存、投料等原料控制信息,生产过程、工具设备、产品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信息,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信息,仓储运输、交付控制信息,以及客户、消费者反馈、媒体报道等信息,发现异常时应当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4、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并对应急演练工作做出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出现不良反应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必要时采取召回、销毁等减少危害后果的措施。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保证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企业能够有条不紊地高效开展处置工作。

5、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装备、经费等资源储备。

为使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进行,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资源保障。

一是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构和人员的能力满足工作需要并具有权威性,保证其得到全面的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是要畅通信息网络,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的通信设备、计算机装备等能够适应信息收集、汇总、报告的需求;

三是要保证宣传教育方面的投入,通过在关键场所张贴宣传材料、严格培训考核、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使相关人员明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何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四是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及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患者救治等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和必要的物资、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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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安全紧急应急演练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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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 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的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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