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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专题活动记录(通用20篇)

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生命得到保障,那就请您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工作规范。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安全知识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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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质量与安全活动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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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本着重实际、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的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我中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自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并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路政中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及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每位责任人身上,进一步增强了每位执法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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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教育日专题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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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一站的目的地就是淮安市消防支队。

进入大门,我们看到七辆排着整齐队伍的消防车,它们外表看来一模一样,可是功能却大不相同,有水罐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水罐泡沫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里面也是内容丰富:有消防水罐、水泵、水枪、水炮、云梯……

接着,我们还看到了一些特制的装备,例如:灭火防护服、消防防蜂服、能测出着火点和生命迹象的枪。消防防蜂服是一身橙色的衣服,脸部是厚厚的纱,脚上是厚厚的靴子,据说这套衣服密不透风,一只马蜂都飞不进去,可以保护消防员出入大群的马蜂中间。可是做示范的叔叔脱下衣服时,我看到他的脸上全是汗水。我暗想:消防员叔叔真辛苦啊!

今天也有小小的遗憾:消防叔叔选择了部分幸运的小朋友可以坐消防云梯升到高处,可是我不是其中之一。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念叨:如果我能上去多好!但是爸爸说:“这些叔叔那么辛苦,平时要训练,周末还组织你们小朋友参观,已经很不容易了。因为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每个人都上去呀,要学会感恩。”

晚上,妈妈问我收获了什么,我眨眨眼睛:“我知道了科技的重要性,它可以挽救生命。我也知道了消防员叔叔工作的艰辛!”我在心里暗暗想,我长大后也要当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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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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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订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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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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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3管理机构与职贯

3.1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组)长组成。

3.4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目标

4.1.1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管理要求

4.2.1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管理条件

4.3.1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管理方法

4.4.1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管理程序

4.5.1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竣工报告;

4.5.3.2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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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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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搞好我区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近一步强化机电区的质量标准,争创样板工程,在动态中达到部级,经区务会研究,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正区长

副组长:各主管副区长

机电硐室质量标准化一级品率100%,质量标准化达到95分以上,争创样板工程。

1、范围:各主要机房硐室

2、负责人:主管质量副区长、班长。

3、标准:

(1)机电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2)无杂物,无积水,无淤煤等;

(3)资料、管理制度齐全,并现场张挂;

(4)卫生坚持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5)各种牌版保持清洁整齐;

(6)材料保证分类码放,编码管理;

(7)各种保护齐全;

(8)电气设备齐全可靠;

(9)电缆吊挂符合规定。

1、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应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应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件应有入井合格证,各种设备、设施表面清洁。

2、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应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各种场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装饰。

3、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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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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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我校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安全教育月”活动,我校的教育主题是“增强安全意识,创建和谐校园”,学校围绕主题进行了“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现就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提高安全意识

为更好地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我校成立了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和各年级组长为组员,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始终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的基础上,加强了内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门卫管理。学校对门卫进行严格考核和培训。严格执行上班时间师生进出校门出示出门证的门卫制度和外来人员的登记制度。为了加强监控,学校在大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24小时均有监控录像。

2、学校在开学之初召开的第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上,就及时传达教育局有关文件,重点强调了安全教育问题,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宿舍进行大规模检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3、强化食堂管理。搞好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师生食物中毒。学校结合三鹿奶粉事件,进一步强调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食品卫生制度,严格把好食品进入关,不售变质食品和饭菜,做到质优新鲜。对炊具严格按规定消毒,要求炊事员规范上岗,严禁肠道病的发生。

4、加强消防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组织专人对教室、宿舍的电线、电器和消防器材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给女生宿舍新增了两个灭火器。

5、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工作,我校已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宿舍管理日益规范化,学生管理科定期对管理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内务检查,好的奖励,差的整改。

三、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1、每年初,我校均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在“安全教育月”活动中,学校带领相关人员再次重申责任书的内容,以提高各级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我校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安全知识竞赛、分发安全读本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传授防火、防震、防溺水、防中毒、防事故以及预防传染病等各方面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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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科室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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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例会

时间:2013年6月20日16:30 主持人:张玉荣

参加人员有:护理部主任、各科护士长及质控人员

会议议题:

一、对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进行半年总结,通报取得的成绩、列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进行第二季度 “三基” “三严”考核安排

张玉荣: 我院近年来坚持走中医特色发展道路,在中医护理工作方面,本着“以人为本、中西医并重”的服务理念,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取得了较好效果。护理部不断深入科室,对护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现将半年以来中医护理质量评价活动进行总结汇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优点:

1、科室能够认真学习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和《常用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标准》。

2、各科室护士都积极参加了医院及科室组织的中医护理理论知识培训,学习了本科室的中医护理常规。

3、科室护士基本上能够熟练掌握了本科室开展的中医适宜护理操作技能及相关知识,如:穴位注射、穴位贴敷等的操作、适应症、禁忌症,基本能运用于临床。

4、每月一次的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抽考,大部分人员都能够过关。

5、临床科室能够广泛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操作,个别科室开展了8个项目,目前开展最多的项目有穴位贴敷、穴位注射、艾灸、中药涂药等,半年来均能达1万人次以上,具体如表: 存在问题,表现在:

1、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培训效果不显著,自主学习缺乏主动性,知识掌握不尽人意,质控检查中无突出表现。有的科室学习只在于应付检查,不够深入。

2、中医护理优秀人才缺乏,不能将中医知识及技能很好的推广。

3、科室一级质控监查力度不够,记录不真实,如个别科室检查中医护理文件时记录:能充分体现辨证施护内容,与实际不符合。

4、护理人员未能很好地运用中医护理方法及中医护理常规的知识为患者提供中医药特色的康复知识和健康指导。

5、护理文件中中医特色体现不够明显,中医专业术语运用不够,中医特色优势未能体现,无辨证分型和特色护理指导。半年来在抽查的中医护理病历中,中医辨证施护内容没有体现不够。

6、护士对中医特色的整体护理落实不到位,辨证施护的能力有待提高。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中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2、加大中医考核力度,培训中医护理骨干人才。

3、加强中医辨证施护的学习与考核。

孙平: 我觉得目前最大的困或是: 现价段科室护理人员中医理论基础差,护理文件书写根本没有体现辨证施护内容,辨证分型不准确,基本上无辨证分型,个别护士偶尔记录也是重复医生的病程记录而已,意义不大。

韩晓霞:科室无中医护理人才,无法授课,利用科室业务学习来学中医护理理论知识也只是为学而学,不知其义,达不到学习的预期效果。

张玉荣:各科护士长一定要把会议精神在科室进行传达,一定要继续加大中医理论知识培训力度,包括医院和科室层面的,强调以护理人员自学为主。同时针对评价结果,及时对中医护理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修订,不断完善

第二季度 “三基” “三严”考核时间安排

24日 :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25、26、技能操作考核 27、28、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抽查,记录人:韦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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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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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好校园防欺凌工作,努力打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现做如下报告:

一是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冷静处理以及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每位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当歹徒强行施暴时,可实行正当防卫。对出现的校园暴力事件能够反应迅速,作出有效的防护,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二是进行防欺凌法制讲座。威海十中邀请环翠区检察院检察官马天宝,为学生做了预防校园欺凌法制教育报告会。他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作了生动报告。威海七中联合张村派出所,开展法制教育。刘海波警官为全校学生做了“预防校园欺凌法制”讲座,他列举了校园中容易出现的欺凌事件,分析了这些事件产生的原因、危害以及后果,要求青少年学生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会后,还向学生发放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资料。

三是开展防欺凌宣传教育。中小学充分发挥德育课程主阵地,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培育学生的文明修养,让学生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尊重他人,尊重自我,形成健全人格。教育学生严守道德底线,做到自觉遵纪守法。鲸园小学开发校园防欺凌微课程,班主任利用晨会、班会和心理健康课,向学生进行防欺凌宣传教育。组织家长学习《中国教育报》上刊发的文章《校园欺凌频发,家长怎样教孩子预防与面对?》引导家长掌握校园防欺凌的有关措施,教育影响孩子,在突发事件面前,沉着应对。

四是提出具体要求,防患于未然。中小学校为学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关闭,学生不能私自走出校门。需家长来接的,需要班主任同意,填写《出门单》,方可离校。要求学生放学后排好路队,及时回家,不在路上玩耍,不和陌生人搭讪。要求家长创造积极健康、和睦的家庭环境,为孩子提供处理问题的正向榜样,培养孩子的自信和良好的交往能力,对孩子在学校中的情绪、交往等有足够的关注,形成强大的校园反欺凌教育合力,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利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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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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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月30日是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我校紧密围绕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突出安全工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力,狠抓学生安全防范,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接到通知后,中心校立即对辖区各小学校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小学充分认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安全教育日活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郎德鑫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安全教育日活动要由中心学校统一部署,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并要求各校制定安全教育活动方案,根据各校实际情况让加强全校师生对卫生、饮食、水电、交通、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一定要确保教育到位,防止走过场,走形式。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中心校将把本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及时进行督查。学校要对各班级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和总结,汲取经验,不断创新,提高教育效果。

四、具体活动,深化教育

1.利用国旗下讲话,做好安全教育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国旗下讲话中,给学生们介绍了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历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并向学生提出了安全注意事项,收到了很好的安全教育效果。

2.每天由领导带班加强学校安全值班管理和学生挂牌出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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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防溺水专题安全活动方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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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1、提高安全意识,学习防溺水与交通安全的有关知识。

2、初步了解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3、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溺水与交通安全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学重点:

学习溺水安全的基本知识,培养有关防范力。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课题

生命安全高于天,父母给你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

二、新授

1、游泳中要注意的.问题。

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中学生游泳的画面。

学生讨论:在游泳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总结:

游泳要严格遵守“四不”: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江溪池塘不去。

2、上网搜索相关溺水事故新闻、图片,组织学生分析事故的原因,教师作总结。

溺水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是心脏病;盲目游入深水漩涡。

三、教育学生如何预防溺水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四、教育学生遇到他人溺水时如何施救

1、大声呼救。向附近的成人大声呼喊,尽量引起大人注意,请大人开展营救。

2、简明扼要地向施救人员讲清落水人数、地点,便于开展营救工作。

3、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若没有救护器材,可以入水直接救护。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

五、学习交通法规:

1、辨认交通标志;(学生举手回答过程略)

2、快速抢答交通知识(学生抢答过程略);

3、游戏《等车》。

六、课堂总结

1、同学们小结:

通过这次活动,你懂得了什么?

2、教师小结:

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希望同学们通过这堂安全教育课,学会珍惜生命,养成自觉遵守防溺水安全原则和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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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质量知识竞赛活动方案及流程 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活动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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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9号)》,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年)》,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进建设质量强国,以及经理部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我项目积极组织举办质量月知识竞赛活动。

二、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目的:

增加同志们在质量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增强同志们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

四、活动地点:

绿地·山水天城项目部会议室

五、活动时间:

20xx年9月25日

六、活动对象:

绿地·山水天城项目全体成员和曙光劳务部分管理人员。

七、活动流程20xx年9月25日晚7点进行分组竞赛。

八、具体活动安排

8.1比赛分为四个环节:个人必答题、团队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8.2统计得分,评选获胜队伍,颁发奖品。

九、比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1、比赛共设有参赛队伍4支,分别是:

(1)余涛、张柳青、时吉龙、程中礼

(2)李洪轩、罗彬、谢高阳、杜代明

(3)成文明、王耀祖、白炳义、李春

(4)田丹、陈爱明、黄健康、张公民

2、各代表队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进行增、减,比赛结束时依据各代表队得分的高低排定名次。

3、本次竞赛试题分个人必答题、团队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加赛题五种,每队基础分为100分。个人必答题(2轮)、团体必答题(4轮)、抢答题、风险题(1轮),加赛题为抢答题型。

4.现场仲裁组由程利斌经理、曙光张钧经理组成。主持人无法评判时由仲裁组评判,主持人评判有误时,仲裁组可予以更正。

(二)个人必答题规则:

1、个人必答题:共40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

2、个人必答题:共40题,按1~4组,每组按1~4号选手进行答题,选手需起立选题并进行作答,作答时队友不可提示,否则按回答错误处理。作答时间不得超过30秒。

(三)团必答题规则:

1、团队必答题:共20题,每题20分,答对加20分,答错不扣分。

2、团队必答题:共20题,按1~4组进行,每组指定一名选手起立选题并进行作答,作答时队友可提示或进行补充。作答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四)抢答题规则:

1、抢答题共30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每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0秒,违者视作答错,扣代表队10分。

2、抢答题采用主持人预备方式:主持人念完题说开始后,各代表队方可举手抢答,否则视为犯规,扣代表队10分,答错扣10分;或者代表队在主持人念题过程中抢答,抢答是无效的,代表队抢答违例扣10分,并失去该题答题资格。

3、获得抢答权的代表队自行委派1名选手起立作答,答题时同台队员可以相互商量、提示和补充,答完题应说"回答完毕"后方可坐下。

(五)风险题规则:

1、抢答题共6题,每题30分,具体得分由仲裁组给出,每题答题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2、风险题按1-4号台的顺序,只进行一轮,分别由1-4号代表队自行委派1名选手选题并作答,作答时队友可提示或进行补充。答题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3、题目一经选定便不得更改,回答正确增加相应分数,回答错误扣除相应分数。

4、风险题可选择弃权,弃权的代表队不得分也不扣分。

(六)附加赛规则:

1、风险题比赛结束后,如果有两支以上代表队积分相等而不能确定名次时,积分相等的代表队将进行附加赛。

2、附加赛题型为抢答题题型,共1题,具体要求按抢答题规则进行。

注:

1.团队必答题中填空题多空的错一空扣10分,内容与答案有出入由仲裁组判定是否正确。

2.若出现问题答案有误,一切由仲裁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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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总结以及心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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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大家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近一个时期,我们在全校全力推行《一日常规歌》的诵读,不仅仅是让同学们能够背熟,更重要的是从大家上学、上课、上操、活动等十四个方面,以这种浅显易懂、朗朗上口、易于记诵的七言童谣的形式,诵于口,践于行,指导规范同学们日常行为习惯。

如:《课前歌》中所说“听到预备铃声响,秩序井然进课堂”,就是要求大家明白:铃声就是命令,铃声一响迅速进教室,或诵读,或唱歌,进入上课状态;再如《值日歌》中提到“慢擦黑板轻扫地,桌凳物品摆整齐”,就在教给我们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课间歌》中的“上下楼梯靠右行,经过走廊不挤拥。”就是指导大家在课间有秩序的活动,才能保证我们的安全。诵读《一日常规歌》,就是在潜移默化中使广大少先队员明白“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比什么都重要”的道理。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安全管理的保证,是成功人生的基础。

最后,校长张喆军作了总结讲话,对开展“安全教育日”的意义做了生动而深刻的阐述,对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规范提出了殷切的期望。校长的讲话,为我校自3月25日起掀起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我么深刻的领悟到: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校将以安全教育日为契机,限度地发挥好学校教育的作用,将安全教育活动由校内延伸到校外、家庭、社会,使学生及广大家长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环境而不断努力。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祝愿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实现平安校园和正常教学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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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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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和指导制度。监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检测员工作责任制。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形成全员参与联合监管机制。要加强多部门协调,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具体职责为:

(1)负责粮油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2)负责指导科学使用农药,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的预测预报,及时提出防治方案。

(3)督促指导相关农场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开展相关的质量抽检和监管检查。

(4)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农业、肥料使用管理、依法查处违禁农药。

(5)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合理用肥。

2、完善例会制度。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质量监管会议,商讨农产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通报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研究分析国家新闻媒体或上级业务部门通报的重大涉及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3、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的意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实、推诿扯皮,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失职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依法从严处理。

全年至少开展宣传活动12次,要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等活动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切实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1、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2)与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3)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假治劣取得的成效,整顿和规范农产品现场秩序的重要部署、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

(4)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5)需要及时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6)农产品监管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

(7)其他需要重点宣传和培训的内容。

2、宣传培训对象

(1)城镇居民与农牧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常识,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维护者。让农民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产品科学监管专业知识的培训,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4)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等知识为主要内容加强宣传培训,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主要措施

(1)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主题教育活动。

(2)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食品安全月”等时机,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提高群众识伪劣、防欺诈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农产品。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开设媒体,集中宣传农产品监管工作、普及

农产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常识。

(4)对农产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农技推广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大力宣传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兽药。

依照法律权限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包括检测信息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汇报形式可电话、书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或者向社会发布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在组织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生产管理和指导、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及处置相关事故等工作中,建立要情周报、工作月报、季报等制度,每月上报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2条,报送材料要详实,要有综述、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有监测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社会监督。每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和控告。监管所收到检举、揭发和控告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处理不了的请上级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给举报一个结果,以免导致不良后果。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要加强预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研究,开展风险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或潜在危害,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快、危害大的特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敏感性和应急处置、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的能力,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到现场掌握情况、分析原因。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反应,包括取样封存、问询档案记录,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情况,情况要详实,包括处置情况等。努力将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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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写作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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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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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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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关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讲求安全,你我有责。近期,厂部为员工们进行了多次深入的安全知识培训及考试,经过这些的安全知识和视频影像案例的学习,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将是我永远抹不去的记忆,也就是因为这些安全事故,让我明白了在日常生产工作中,要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本事,提高自己的执行力。

作为公司的一员,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生产中,我们应进取应对各级安全单位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注意。

经过这次的安全考试和培训学习,我做为一名班组长,更加清楚了自己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就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小事做起,从身边抓起,督促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为安全生产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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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护士,全文共 3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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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键之年,xx年是”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为切实做好xx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和经济建设、平安社会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围绕《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大力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乡安全生产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的目标

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付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要深刻汲取年初以来我县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以及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全面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三是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

(三)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面:完善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安全管理,严格开采程序,提高开采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滥挖乱采等违法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全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

(四)危险化学品和*专项整治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深入清理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特别是加强开展对烟花炮竹批发经营个人以及汽油、剧毒品经营的安全监管。

(五)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方面: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开展涉爆单位安全检查、涉爆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爆破技术再培训,依托民用*品管理信息体系,规范管理,及时查堵管理漏洞,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品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六)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通过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七)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预防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八)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及时对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注的企业和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九)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活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xx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进入分类整改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企业级别评定后的分类知道工作。要督促其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危险的企业要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乡政府将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抓好政府部门的一岗双责。

按照我乡“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村、单位属地管理对象,进一步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方法,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推进“一岗双责”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等工作,同时通过这些工作开展成效来检验“一岗双责”落实的程度,通过不断互动,寻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来进一步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严肃处理。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二)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和部分行业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

(三)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群众的更广泛的宣传;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安监机构队伍建设

要在安监机构队伍基本配备到位的基础上,乡安监机构建设有新进展,要着力健全完善村安监队伍机构,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村安监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二级安全监管网络。

七、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各村、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积极推进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检查制度化,科学性量化安全生产检查,将执法重点从事后查处、事故处理向日常监管、现场监察转变。同时,要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打造专业型、学习型执法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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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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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无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机电各环节优质运转,各班组和个人都要实行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的提高,机电队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组长:马守经

副组长:杨龙

成员:翟奎、郭昌德、尹庆旺、李坤及各班组班长。

组长全面负责:本队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并是落实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全面负责:本队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落实各班组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李坤(皮带班大班长)临时负责:皮带班、皮带、工业区内卫生区,井底的文明卫生,对辖区内的管线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负全责。

郭昌德负责:煤场卫、工业区内卫生区,的文明卫生,对辖区内的管线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负全责。

杨龙负责:加工班、维修组、泵维修组、瓦抽站、主扇房、空压机房、矿灯房、井上皮带高低压、压风低压、主扇高低压、瓦抽高低压,外线班、35kv变电所及高低压电缆、生活区变电配电所、供电广场照明线路、工业区广场,对辖区内的管线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负全责。

翟奎负责:电工班、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井下中变高低压、主排水泵房、,井下压风高低压、主副大巷照明线路、采变高低压、主皮带等井上下五小电器卫生区,对辖区内的管线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负全责。

尹庆旺负责:锅炉房、净水站、队部会议室、队部办公室卫生区,对辖区内的管线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负全责。全队文明生产工作,每月负责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质量标准化检查可与安全检查合并检查)。对全队的质量标准化管理负全责。

1、各分管队长必须负责好本辖区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如矿、公司来矿检查,因本辖区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不达标,影响全队成绩的,扣本辖区责任人100分/次。

2、每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卫生不合格地方,应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推诿,否则扣责任人50分/次。

3、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汇报的,扣责任人20分。

未尽事宜且按有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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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全国中小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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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5月19日,全国国家安全机关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会见全体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为保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国家安全干警不愧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忠诚卫士,不愧是甘于奉献的无名英雄,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在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国国家安全机关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与时俱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要总结经验,从严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干部队伍。”16个字的标准要求,也正是习近平对“国安干部”期望的一个凝练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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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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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月29日是第_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共防共治学生欺凌·共建共享和谐校园”。我校紧密围绕主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突出安全工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学生安全防范,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_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布置,由学校安全主任室组织安排本次活动。将安全教育日活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校孙庆学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安全教育日活动由安全办公室部署,制定安全教育活动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强全校师生对卫生、饮食、水电、交通、防溺水、消防等方面的教育。一定要确保教育到位,防止走过场,走形式。

三、具体活动,深化教育

1、3月29日上午,我校利用国旗下讲话,做好安全教育日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主要从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灾避险意识,并向学生提出了安全注意事项,收到了很好的安全教育效果。

2、加强管制刀 具的排查,开学以来学校在全校范围开展了管制刀具的排查,3月29日根据《关于开展20__年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开展了开学以来的管制刀 具的排查,并把管制刀具排查纳入学校安全管理的常规工作。

3、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这个教育平台,让学生能够从中引起注意,并获得相关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安全知识网络竞赛,从3月29日开始,学校由班主任及计算机老师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小学第二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5、为了加强学生在发生自然灾害时的自救的逃生意识,学校组织学生进行逃生演练,并制定了活动方案,分配了各班的疏散路线,通过演练和常识的教育,学生都基本掌握逃生的基本要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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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总结报告 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记录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班会,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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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预防中小学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我校结合教育实际,围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主题在校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现将阶段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防溺水专项活动时期较长,我校针对防溺水活动专门召开了商讨会议。由校长传达文件精神,宣传文件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详细安排防溺水活动的具体内容,将防溺水的活动主题、内容贯彻到每个班级、落实到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学生身上。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校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并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达到人人积极参与的氛围中来,并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以“安全在我心”为主题,生动形象地告诉小朋友防溺水的重要性。通过这种形式提高了老师和小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安全和预防溺水事故的意识,并宣布了“学校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正式启动。

(二)防溺水教学观摩

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石,是学生幸福成长的起点。根据上级部门“防学生溺水事故”的文件指导精神,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我校以年段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学生防溺水事故教育周活动。各年段除常规的安全教育之外,根据年段防溺水主题开展了相关的学习活动,各班教师认真的参与了学习活动,通过教案设计、教学观摩、撰写体会等各项主题活动,提高了教师、学生对防溺水重要性的认识,理解并谨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三)大班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开展绘画比赛

在老师前期的教育引导后,大班学生围绕主题,挥动画笔,以奇妙的构思,独特的想象,描绘出溺水的紧张与援救画面。通过绘画的表达方式,使大班学生表达自己对预防溺水,珍爱生命的理解。更进一步使他们了解应怎样珍惜生命,

远离溺水。我们更通过大班的作品,请中小班的小朋友来参观的形式,请中、小班的弟弟妹妹看一看,大班的哥哥姐姐说一说,让这个活动成为全校性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四)防溺水教育图片展

在各班的家校栏中,设置一块防溺水专项宣传教育栏,16个班级宣传展板通过生动形象的卡通图片向学生详细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展板图文并茂,形式多样,让安全的意识渗透到每个孩子的心田。此外,也利用这一平台营造了班班参与的宣传的氛围,充分展现了我校扎实开展防溺水教育的过程。

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在家的时间较多,家庭的教育、监管此时显的尤为重要。所以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的同时,特别要注重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安全的防线。

(一)签订承诺书。

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向家长通报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学校承诺书的签订率达到了100%。

(二)发放防溺水《告家长书》。

宣传近段时间各省相继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件,造成多人学生死亡,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为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倡议家长朋友们要加强防溺水意识,教育孩子不要单独前往池塘、河边、井边行走和玩耍;要加大家庭监护监管力度,不要把6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浴缸中,也不要让12岁以下的孩子看管浴缸里的孩子洗澡,有些家庭的各种水井和蓄水池的盖子必须盖好,家里的水缸要加盖。

通过系列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促进了教师、家长学生对防溺水的重视, 在教育引导中,学生的安全知识面广了,安全意识强了,对安全的理解更深刻了。暑假是防溺水工作的重要阶段,特别需要我们家长做好防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此时期,我们也收到了区公安分局发放的《防溺水告家长书》,希望在我们学校、社区的共同努力下,为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筑起牢固的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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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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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第四条 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其检测能力。

第六条 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 风险监测

第八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定期开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可以随时开展专项风险监测。

第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计划向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机构下达工作任务。接受任务的机构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报下达监测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监测任务分工,明确具体承担抽样、检测、结果汇总等的机构;

(二)各机构承担的具体监测内容,包括样品种类、来源、数量、检测项目等;

(三)样品的封装、传递及保存条件;

(四)任务下达部门指定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五)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

第十二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应当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按照公布的标准方法检测。没有标准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标准方法,但应当遵循先进技术手段与成熟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并经方法学研究确认和专家组认定。

第十四条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机构应当按要求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监测形势会商制度,对风险监测结果进行会商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监管措施。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通报。

农业部及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第三章 监督抽查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条 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检测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协助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实施监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人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抽样单。抽样单应当加盖抽样单位印章,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人签字或捺印;被抽查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员签字或捺印。

抽样单一式四份,分别留存抽样单位、被抽查人、检测单位和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抽取的样品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人签字或捺印确认后现场封样。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绝抽样:

(一)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少于两名的;

(二)抽样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的。

第二十三条 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监督抽查拒检确认文书,由抽样人员和见证人共同签字,并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对被抽查农产品以不合格论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同一批次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第二十五条 检测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测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对检测样品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二十六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任务下达部门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据进行检测与判定。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检测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测无法进行时,检测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并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不得将监督抽查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在确认后24小时内将检测报告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条 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

第三十条 复检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当及时依法查处,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监测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购买。

第三十三条 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守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被抽查人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抽样、检测工作。

第三十四条 抽样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抽样人员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样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检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检测机构不得利用检测结果参与有偿活动。

第三十六条 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和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对监测工作方案和检测结果保密,未经任务下达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抽样和检测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由任务承担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违反监测数据保密规定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任务承担单位的负责人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处罚。

第三十九条 检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担检测任务的资格。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检测结果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xxxx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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