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 范文图片(精选20篇)
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 范文图片大家了解多少呢?为保护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在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以外,还要制定完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医院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 范文图片,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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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设定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薄(表),对食堂卫生情况作较详细记录。
检查时,看是否严格执行食堂卫生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区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2.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畅通。
4.剩菜、剩饭倒入残食回收桶,每天三餐及时清理。
5.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6.原料要新鲜,加工前要拣好、洗净,严禁用腐败变质、生虫原料加工,加工的各类食品要烧熟煮透,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等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识要齐全。
7.仓库要清洁、干燥、通风,保持“四防”,食品要分类存放,并要有容器加盖。定期盘点,发现过期霉变、生虫要及时销毁。
8.操作间保持无蚊、蝇,配有两刀、两板、双盘,坚持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9.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配备餐具洗刷消毒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洗刷、消毒,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10.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11.保持个人卫生,正常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直接入口的饭菜,操作前要洗手,每年要定期检查健康,发现有传染病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及时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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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洁人员的工作制度 保洁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职责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取适宜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贴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务必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状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篇2: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穿工作服不得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2、正确使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4、抽出的药液放置不得超过2小时,开启的无菌溶液须在2小时内使用,各种溶媒不得超过24小时,并注明开启时间。
5、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器械保存液每周更换1次,容器每周灭菌1次。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棉签、棉球、纱布)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特殊区域如各科治疗室、换药室、门诊注射室、普通手术室,每日消毒液擦拭物表与地面2次,每日空气消毒1次。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季度一次细菌学监测,要有记录。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把、抹布等)标识明显,分别清洗,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7、病床湿扫(一床一巾)、床头柜湿抹(一柜一巾),使用后浸泡消毒。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脸盆、痰盂(除一次性外)终末消毒处理备用。
8、洗衣房布局符合要求,洁污分开,特殊传染性衣物应分开消毒处理后洗涤。运送车辆洁污分开,并有定期清洁消毒制度。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换下的带有脓血、体液的被服、床单放入污物袋中,到指定地点进行清洗,不明原因传染病、朊毒体、气性坏疽等特殊病原体感染的衣被要先消毒后清洗。
9、化验报告单应实行近端或远端打印方式。
10、疑似传染病人应单间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按传染病管理要求处理。
篇3: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二、新聘的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不低于5日至10日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培训期间薪金减半,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
三、销售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公司将对其素质进行综合检验,并保留解聘该销售人员的权利。
四、试用期间,销售人员薪金为500元/月,公司提供免费工作午餐。
五、试用期过后,销售人员薪金制度为底薪加佣金制。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对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分不同档次采取薪金制度。
2、销售任务以开盘后当月新认购并签约的数量为计量标准。
3、未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6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1.5/千计提佣金。
4、完成任务(如2套)则当月底薪1000元,按其当月销售额的2/千计提佣金。
5、客户交付20%首付款后提取20%佣金,在符合手续报送银行后,销售人员即可于当月底计提该套房佣金的75%,剩余5%佣金待办理完按揭手续后提取。
7、如销售人员连续2个月未完成公司的销售任务,则公司有权解聘该销售员,其工作由副总监指定的销售人员接替。
8、严禁销售人员为获取更高比例的佣金而私下转让业绩。因其影响公司对销售人员的综合评定并侵害了公司利益。::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及其副总监给予严厉查处直至解聘。
10、如果客户退房且销售员已提该套房佣金,则应于当月底扣除此笔已发佣金。
11、由公司介绍的客户经副总监指定销售人员负责,该套房计入销售人员业绩,但不计提佣金。
12、每月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销售人员薪资中代扣应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款。
13、公司每月给予销售冠军500元的个人奖励。
10、公司鼓励销售人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中佼佼者予以奖励。
11、考核周期从当月1日至次月1日。
12、每月10日前发上月薪金。
篇4: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全员教育的主要部分。企业安全管理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因此,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的必要性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性强、知识面广,它既包括社会科学内容,同时具备政策性和广泛的.群众性,对安全要求的标准也日益提高。因此,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才能跟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
3、中层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和管理上的责任
方针政策主要靠中层管理人员去贯彻实施,企业主要靠中层管理人员去管理,一个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重视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是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爱护企业出了责任性伤亡事故,中层管理人员要承担责任,根据性质的不同,要受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所以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制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就显得更为重要。对国家有利,对企业有利,也是对中层管理人员最好的爱护。
篇5:医务人员职责述职报告大全
在领导的培养与关怀下,我被任命为医务科科长。担负着医务科的管理工作。一年来,在院领导的支持和临床科室的配合下,通过自身努力顺利完成了本职工作,为我院医务科工作,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素质修养,提升工作能力。
我承担的工作即重要又复杂。直接关系到全院业务工作的日常开展。为提升自身工作能力,我注重素质修养锻炼,积极参加院领导组织的公益活动和思想教育,尤其是通过“优秀员工十项修炼”学习实践活动,为我基本素质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为搞好本职工作,我还在平时坚持学习临床诊疗知识,为做好医务科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已具备了及时上传下达,搞好科室联系,广泛接触同志,科学利用医疗信息,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当好领导参谋,做好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在院领导的安排下,我首先领会领导意图,深入科室调查,参考上年度相关资料,起草年底临床工作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把创新发展,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制度落实做为重点明确阐述,所有的计划经领导审阅定好后抓落实。我在实际工作中完成了人才培养安排;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各类医师考试等,不辞辛苦;认真查阅评估医疗文件资料;抓好临床重点病历讨论;积极参与人文医学教育,为我院临床业务的开展做出了努力,收到了成效。
三、做好资料归档管理。
平时注意资料收集,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工作需求,该手写就手写,该打印的就打印,准时上交文件,院内文书和日常工作资料,分类整理。保存旧档,为今后参阅和领导查阅提供了实用依据。
总之,一年来,我按照工作的要求,领导的安排,不辞劳累,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完成了医务科的各项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好好味妇幼院业务工作的开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篇6:公司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1.根据要求起草各类报告、公文函件、通知、总结等综合性文件,做到文字通顺流畅,符合行文规范;
2.负责集团公司行政部日常文档的归类、整理及保管;负责集团公司重要文件资料和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文件密级划分工作。
3.配合相关领导参加商务谈判或相关商务活动,并进行重要事项记录及宣传稿件的拟定;
4.协助行政部长做好公司各项会议的组织开展,整理编写会议纪要;
5.公司各类合同文件的初拟、流转、跟踪、反馈及管理工作;
6. 完成领导临时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7:最新工会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上班时间不脱岗,遵守请假制度。
2、实行教职工每日签到制度,有事不能上课,提前向教务主任请假,妥善安排。
3、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耽误上课,否则扣除相应课时费。
4、升旗仪式、校会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整好队,活动过程要遵守纪律,为人师表。
5、上班时间要专心工作,做到不串岗,不闲谈,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工作,不带小孩,坚持坐班制度。
6、做到课前认真准备,不误堂,不压堂、不脱堂,向课上45分钟要质量。教师间加强团结,相互协作,讲学习,比干劲
7、不准在上课、辅导、开会时开手机,吸烟
8、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能随意给学生停课或罚站,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9、教辅人员要尽职尽责,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10、平时要衣着整齐,不穿奇装异服,保持教师良好形象。
11、发扬“勤俭节约”精神,对教学用品节约使用,不浪费一支粉笔、一张白纸。发扬主人翁精神。
12、各办公室值日分工到人,由组长负责,做到每天地面、桌面总体保持清洁,室内物品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13、不经学校批准,不准乱收费和乱订学习资料。
14、不准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或向家长索要财物。
篇8:医院禁烟管理制度内容
一、医院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法人代表兼任组长,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计划的实施和督导。
二、院内凡是属于公共场所,包括诊断室、治疗室、输液大厅等处,张贴禁烟标志,严禁吸烟。
三、医院宣传栏定期张贴禁烟和控烟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大力宣传控烟要求和不吸烟好处及吸烟危害等。
四、要求院内员工吸烟者,休息时或工余时间到指定地点吸烟,提倡少吸烟,过渡到不吸烟为宜。若违规,一次性罚款20元。力争年内达到全面无烟目标。
五、严禁诊疗期间,一边诊疗一边抽烟。规劝和教育患者在诊疗期不吸烟,尤其是在多人诊疗室内。若遇批评教育无效者,可报告控烟领导小组赴现场处理。
篇9: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或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篇10: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
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
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
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
(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过渡缓冲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方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消毒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业务副院长领导的.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配备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加强对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采取前瞻性与回顾性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查方法,定期汇总、分析监测资料,全面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率、常见感染部位、危险因素、高危科室等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当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积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遏制医院感染的流行与爆发。
4、加强消毒管理工作,按要求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
5、加强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重复使用。
6、切实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7、抓住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对重点部门(如内窥镜、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等)的医院感染管理监控。
8、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使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污水排放符合要求。
9、定期对医院医务人员、后勤行政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10、将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纳入医院综合目标分类管理体系中,制定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指标与考核细则。
篇1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从业人员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天要进行晨检并登记,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应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堂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堂食品加工区的地方。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按档案化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
(二)食堂从业人员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出售饭菜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
(三)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从事面点制作的人员还要做到:
①进入面点加工间时应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
②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馅心的质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面粉和馅心。
(四)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堂食品加工区。
(六)食堂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堂食品加工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篇12:医院消防管理制度规定精选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13:医院食堂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给全体医护人员创造一个方便优良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严禁随地吐痰。
二、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存在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四、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五、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七、按时按质、按量供应饭菜。
八、每天清扫,做到地面无灰尘杂物,墙面、屋顶无蜘蛛网,窗台、用具、用品及设备设施无灰尘。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
九、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十、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冰箱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十一、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维持用餐排队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的习惯。
十二、员工应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十三、厨房所购食品,由医院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十五、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十六、食堂仓库由食堂负责人负责,对仓库的物资做到每月盘点,建立可查的账本,做到帐物相符。
十七、建立台账记录入库、出库物品,做到细心保管,堆放有序,清洁整齐,防止积压浪费,霉烂变质,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十八、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严禁在仓库内吸烟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九、就餐一律在食堂进行,生活区内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二十、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中餐:11:30—12:30 晚餐17:30—18:30
二十一、医务人员打饭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
二十二、一次性饭盒只适用于病人、临时用餐人员,医院员工自备碗筷并自己清洗。
二十三、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桌。
二十四、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二十五、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二十六、励行节约,杜绝剩菜剩饭。若发现浪费粮食(如倒饭)的现象,食堂负责人有权处以10倍以上的罚款。
二十七、食堂内禁止吸烟。
二十八、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xx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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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四十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5: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有计划、有目标的对医院环境污染情况、消毒药械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提出考评意见。
3、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医院感染的各种监测资料,及时向全院反馈,并按要求上报。
5、对医院感染及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6、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主管院长报告。
7、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8、协调医院各科室、各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并提出业务技术指导。
9、对本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回汇报。
10、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考评。
11、参与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向全院介绍、推广行之有效的消毒药械,监督检查全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等用品的购入、使用、处理等情况。
13、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14、督促和要求检验科定期收集总结医院各种临床标本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并将结果向各临床科室反馈,以供合理选用抗生素参考。
15、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提供有关医院感染咨询。
16、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主管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16:2024年最新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水泵房应当落实专人管理、检查、保养和维护,保持室内清洁。
二、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每月启动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位、消防水池等储水充足,水泵能正常运行。
三、保持系统出水管网及管道阀门常开,水泵类别、水流方向、阀门开启状态、配电柜开关状态等标识清晰,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内设备,严禁擅自关停设备和阀门。
五、设备投入使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报告和故障清除登记档案。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维修,因故障维修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时,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时,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该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篇17: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完成经营单位经理安排的任务;
2、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3、加强工程管理,争创优质工程,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填报各类工程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记录;
4、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工程完工后及时上报各类技术文件,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协助工程回款;
5、负责组织对参加本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确保工地所有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并熟悉施工技术标准。
篇18: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责任书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具体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建立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注册登记工作;
四、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验工作;
五、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六、对事故隐患及时措施进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质监部门;
七、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腐蚀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八、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九、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
篇19:医院管理制度范文: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服务管理政策、规范医疗价格收费、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物价管理小组负责医院物价管理,工作管理小组成员为所在科室物价员。加强内部约束机制,物价管理人员各尽其职,层层把关,保障医院物价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物价管理规定,并接受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对我院物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本院药品价格、医用耗材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不得多、漏收费。
1、药品、医用耗材执行招标采购。
2、根据《XXX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本院《药品目录》中的社区用药品种按零差率销售。
3、医疗服务收费按照XXX市物价局、卫生局规定的相关医疗服务内容及价格标准执行。
4、参加XXX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就医,符合报销的按照XXX市医疗保险处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患者需用的XXX市卫生局、物价局规定不允许医院收费的医疗耗材、器械等,各科室不得自行销售上述物品,不得为其他单位代销商品。
五、我院收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患者收取费用。
六、加强对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的维护,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价格。
七、设置医药价格滚动屏、基本医疗项目价格表,标价内容准确、规范。为患者出示医药价费消费清单,对患者有关物价的咨询耐心解释。
八、建立投诉接待制,公布物价员姓名、咨询与投诉电话,设置物价投诉箱,对患者投诉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并保存好投诉记录。
篇20:医院管理制度范文: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 院办公室在每月5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 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项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发给基本工资。 第八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 加班管理
第一项 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 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时间,应事先通知加班人员。医院因特殊情况安排加班者必须按时到岗,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
2、加班人员的积休,原则上予以调休,并在当季休完,否则做清零处理;
3、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调休者,可予以相应的加班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天100元。平时加班按80元/天计算。聘用人员按50元/天计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第五条 上班制度
第一项 若医院上班职工一月内无任何请假,发给满勤工资50元。
第二项
1、卫技人员上班应着装整洁,并佩带胸牌、护士帽等。
2、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规范。若发现上班医师故意无理取闹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取当班医师30元。发现三次待岗一月。三次以上报卫生局处理。
3、尽量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简单便民措施。
4、新农合按制度操作。
5、科室标志醒目,急诊电话上墙。
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栏。
7、常见药品价格与医疗收费标准上墙。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洁。
9、上班不准穿拖鞋,配带任何首饰、一均发现一次扣30元。
10、上班期间不准做以上班无关的其它事项,一均发现,扣30元/次。
看了医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