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处罚(推荐20篇)
物业管理客服主管需要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带领协作能力;下面是小编整合的卫生管理处罚,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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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最新门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1、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2、卫生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3、食品分门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
4、不出售“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5、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6、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7、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8、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
9、从业人员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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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洁部管理制度 保洁管理制度
1.高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具备熟练掌握高空作业常识、操作规程等要求。
2.高空作业机械和登高装置应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
4.凡身体患病(特别是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畏高症患者),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5.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时,要有防滑措施,并由专人协助。
6.凡离地面进行高空操作时,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和脚踏板是否牢固,高度超过三米以上的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的栓扎端一定要扎在牢固可靠的地方。登高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防止坠落伤人。
7.在对行道树修剪时,要将施工现场用安全绳圈出,同时要有专人维护现场,防止锯落得大枝砸伤行人与车辆。
8.进行高空作业时,事前必须检查各类工具的手柄是否牢固可靠,有否破裂损坏,如有破损现象绝对禁止带往高处使用。
9.爬竿登高时严禁穿塑料底鞋和硬底皮鞋。
10.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11.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与安全帽、安全绳、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许作业。
13.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14.雷雨及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禁止在架空线上作业。
篇2: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主要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定质。详细的划片包干分工责任制,各管片地段衔接处不应留有死角,具体要求如下:
1、饭店外围环境
环境区内应做到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无废弃纸张、无落叶、无冰道、无积雪,对于下坡道及垃圾房处,每天应用0.5%来苏水喷洒地面,以消除异味,防止蚊蝇孳生。
2、饭店内环境区
(1)前厅、楼层、楼梯扶手、地面、地毯等应保持清洁无尘,所有的玻璃、镜面应做到无脏迹、无水迹、无指印、明亮光洁。
(2)所有墙壁、家俱及摆放物应随时保持清洁,无浮尘。并在规定区域内摆放鼠药。
(3)饭店内卫生间应做到五无:瓷砖洁净无水迹;马桶洁净无尿碱、水锈;镜面洁净无水点;地面洁净无脏物;空气清新无异味。
(4)车场、员工通道应保持地面整洁,不准随意堆放物品,废弃物、垃圾要及时清扫,每天坚持喷洒0.35%来苏水消毒,以除异味。
(5)员工宿舍卫生要做到:床铺整洁无污迹,墙壁干净无尘土,墙角无蛛网,地面洁净无杂物,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被套、枕巾勤换洗,门把、床栏勤擦拭。
(6)理发室的卫生要求做到:消毒:擦脸毛巾要加热蒸汽消毒,理发工具要用紫外线消毒。保持:毛巾,大布保持干净、洁白,理发椅、等候椅保持整洁、干净。无尘:室内墙壁、天花板无灰尘,地面随时清扫无渣物,理发工具盘、美容盘、化妆柜保持清洁,摆放整齐。光亮:镜子、玻璃、面盘、地面洁净光亮。
(7)游泳池应由消毒专职人员,经常测定余氯并做好记录,经常测试水质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清刷池底和池壁及池周围便道、更衣室、沐浴室。
(8)餐厅卫生:餐厅卫生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格化、责任化;看台人员在开餐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台面用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用餐后及时撤换台布,保持台面整洁;跑菜的服务员在接触食品前手要洗净、消毒,坚持用托盘上饭菜,对饭菜卫生要把好关;各种酒水、饮料要擦净入冰箱,开瓶时注意卫生,遇有过期或破瓶口的酒水不能出售。
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坚持两证上岗制,我店餐饮部员工每年进行体格检查,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操作卫生制度。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1、食品库卫生要求
(1)采购员、食品收货、保管员应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熟悉本职业务,清楚各食品的卫生要求,懂得食品原料保管常识,采购员做到不买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收货保管员不收腐败变质的原料。
(2)运输食品的车辆和容器要专用,并保持清洁,做到无残渣、无血迹、无腥味。运输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生熟容器有标记,并防食品交叉污染。
(3)入库前要进行严格的感官检查,有异味和变质现象的`不得验收,入库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留好空隙,标明时间,做到先入先用,防止腐败变质,对过期食品要及时上报,并通知食品化验室进行必要的检验。
(4)冷库应有温度计,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进行检查调整,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定期冲刷地面、墙面,消灭死角,保持库内整洁,严禁无包装食品堆放在地上。存放蔬菜、半成品冷库的温度应保持在零上6摄氏度,存放生肉、鱼类冷库的温度应保持在零下20摄氏度。
(5)食品库货架整齐无尘,每天对所存放的食品进行质量感官检查,罐头食品应检查有无过期、变质现象;干货类食品检查有无虫蛀、霉变、鼠迹;粮食库应将粮食隔墙、离地码放,以防鼠及蟑螂,保持室内干燥,有破包者要及时清理,鼠药应按规定放置,以防污染粮食。
(6)酒库里存放的酸性饮料,要注意保存期限,过期者应通知食品化验室,并严禁出售。
篇3:教室卫生管理制度 教室卫生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
2 、要求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桌椅轻拿轻放。
3、要求本教室后墙设置“学习、思想交流园地”,搞好教室文化建设,优化学习、生活环境,净化学生思想,陶冶学生情操。
4、要求本教室所有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粉笔头。
5、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抽屉中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6、要求每节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保持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7、要求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8、要求保持教室电视机,灯管的清洁。
9、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10、要求保持教室内外墙壁的清洁卫生,做到墙壁无脚印,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1、要求爱护教室财产,无损坏。
篇4:学校医务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咨询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健康咨询室。
经过允许进入健康咨询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健康咨询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及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员工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季度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健康咨询要有详细登记,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凡个人借用健康咨询室医疗器械的,必须经理批准。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置。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室及器械消毒。
十、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篇5: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企业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职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进职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职工名单由人事科提供。
三、职防办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制定计划进行体检。
四、各生产单位必须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职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七、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九、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职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十、对各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职工每3~5年由职防办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各生产单位要配合职防办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十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十二、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三、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四、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
篇6: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市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城市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市容环卫管理的相关工作。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市容环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进程。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市容环卫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应当加强市容环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卫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卫的权利和爱护市容环卫设施的义务,对损害市容环卫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市容环卫责任
第七条市容环卫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卫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
第八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卫责任人。所有权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下列市容环卫责任区的市容环卫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共水域、公共厕所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
(二)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证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地铁、轻轨、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始末站点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穿城公路、城市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岸线,由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场地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市容环卫管理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保税区、科学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十)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厂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市容环卫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并予告知;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并予告知。
第九条市容环卫责任区应当符合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市容环卫责任人对在市容环卫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市容环卫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提请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查处。
第十条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卫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容环卫责任人可以将责任区内的具体工作委托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承担。
第三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并按照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定期清洗、粉刷;
(二)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貌、色调;
(三)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
(四)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上安装窗栏、空调外机、遮阳棚,应当统一规范并保持其安全、整洁。空调外机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二米。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对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修或者改建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需要与街道分界的,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水池、草坪等隔离,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损毁、污染的,应当及时修复、清理。
第十三条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容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道路平整,路牙以及无障碍设施完好;
(二)立交桥、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整洁、完好;
(三)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隔音板和照明、排水等设施整洁、完好;
(四)在道路、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置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境卫生、消防、供水、燃气等各类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前款所列设施出现损毁、污染的,所有权人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清洗。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禁止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道路。经批准挖掘道路进行施工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长工期,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商业、饮食业以及制作、加工、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第十六条在城市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不得抛撒废弃物。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停放,排列整齐。
第十七条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完好。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八条在户外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在规定的地点设置,并保持整洁、美观。发生损毁、污染的,应当及时更换;到期应当及时撤除。
第十九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供市民发布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第二十条建筑物、构筑物、广告设施以及道路、广场、绿地等设置夜景照明设施的,应当符合夜景照明规划。夜景照明设施的设置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保持整洁、完好,并按照规定开闭。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四)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渣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围环境。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当保持整洁。竣工后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十三条收购废旧物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对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止污水、废油或者废弃物污染周围环境。
第二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油、废液等污染周围环境。车辆清洗站点的污水应当集中排放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当除油,污泥应当落实消纳场所,妥善处理,不得乱堆乱放。
第二十五条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应当定时清扫、保洁。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维修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清疏排水管道,栽培、修剪草坪、树木、花卉,打捞河道漂浮物,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堆乱放。清运垃圾、粪便,接收船舶垃圾、粪便,以及进行水上航行和码头、船舶装卸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第二十七条城市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或者贮(化)粪池。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的收集、运输,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负有清掏粪便责任的单位应当及时清掏,对清掏的粪便应当密闭运输,并倾倒在指定的消纳场所。粪便外溢时,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及时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因建设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不得倒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站。居民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第三十条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所自行清运或者委托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清运。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撒滴漏,不得车轮带泥行驶。
第三十一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城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分类投放设施。
第三十二条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自行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应当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报处置方案,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第三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加强监管,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等地区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确定的规划方案,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密闭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不得将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移作他用。
第三十六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建设标准和环境标准,遵守相关操作管理规范,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不符合环境卫生标准的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责令其提出改造方案,限期整改。
第三十七条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集散地和各类船舶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粪便收集容器。
第三十八条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以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九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占用、迁移、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前提出迁建方案,报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章市容环卫作业服务
第四十条市容环卫作业服务推行市场化。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对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减免税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金、技术、人员、装备等条件。
第四十二条市容环卫作业服务项目的承揽单位,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或者责任单位采取招标、委托等方式确定。
第四十三条市容环卫作业企业进行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应当遵循市容环卫专业作业规范和有关合同的约定,达到国家以及省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第七章监督、投诉与奖励
第四十四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市容环卫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依法对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第四十五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涉及市容环卫方面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六条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市容环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
(二)收缴罚款未出具专用收据;
(三)打骂、侮辱当事人;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理或者侵占当事人物品;
(五)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对市容环卫违法行为或者市容环卫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有处理结果的,还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保密。
第四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投资、公益捐赠或者义务从事市容环卫事业贡献突出的
(二)在市容环卫事业的宣传和科研方面成绩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
(四)制止、劝阻和举报市容环卫重大违法行为成绩突出的。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市容环卫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决定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要求违法行为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经营设施的,责令拆除违法经营设施;
(五)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六)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使用作业工具或者通讯工具从事上述行为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作业工具或者建议有关部门暂停其使用通讯工具。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乱倒垃圾、粪便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在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区域,将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垃圾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者任意排放、遗弃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五)在露天场所和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六)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的,按照每只(头)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七)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致使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的,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九)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漏、抛撒,或者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及时清除,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占用、迁移、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环境卫生设施损毁或者丧失使用功能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可以处以应建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一倍的罚款,未建的配套设施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代为建设,建设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市场、车站、码头、船舶及摊主未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以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十四条侮辱、殴打市容环卫工作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市容环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人民政府1995年4月1日公布的《江苏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篇7: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宿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篇8: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十一、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二、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
十三、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群体或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五、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篇9:办公室卫生间管理制度
2、办公区域和室内外环境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周末大扫除,月末和重要节日大扫除。
3、环境卫生的清扫和管理实行责任制,各部门按划分的卫生绿化责任区,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4、办公室内外无蛛网,做到屋顶、墙面、地面六光,门窗、玻璃桌、柜面净亮,办公用品和资料的摆放整齐有序。
5、纸篓、烟缸、痰盂、拖帕、抹布、脸盆、水桶、簸箕等卫生设施齐全、清洁、管理优良。爱护各项卫生设施,自然损坏由单位维修,个人损坏照价赔偿。
6、环境卫生清洁,明暗排水系统通畅。禁止"三乱"(不准乱吐、乱丢、乱倒),不准将拖帕挂在窗外,不准在楼道、楼梯间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
7、提倡文明办公,讲究社会公德,不大声喧哗吵闹。
8、加强卫生监督,各单位必须明确卫生监督员一至二人,对乱丢、乱吐、乱倒、乱放等不良行为实施监督。一经发现,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按某政府《通告》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办公室卫生间管理制度篇二
1、全体职工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努力营造干净、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2、机关环境卫生以科室为单位轮流值周清扫,一周轮换一次。值日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清扫完楼道、楼梯及厕所。区域卫生周末下午由值周科室清扫。
3、坚持每天清扫办公室,经常保持玻璃明净、桌面整洁、室内卫生。
4、局领导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确定专人提水、打扫卫生。单位会议室平时由综合办公室管理,各科室需使用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提水和打扫卫生。
5、不乱堆乱放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瓜果皮、纸屑等,所有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和焚烧。
6、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办公室卫生间管理制度篇三
为营造一个舒适、和谐健康的办公环境,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局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维护交通运输局对外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环境是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或柜内。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保洁工作,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管理。各办公室人员负责自己办公室卫生,各会议室、会客室、视屏室、活动室的卫生工作由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打扫,需要时,可随时进行清理打扫。
4、办公区域走廊、大厅、楼梯、扶手、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每天进行两次清理打扫,需要时,可随时进行清理打扫。
5、每天下午下班前,各科室需做好自己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负责的卫生区域,需在上午上班后人员走动较少,下午下班后的时间段进行卫生清理,不得因搞卫生清理工作影响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6、清理打扫后的卫生区域,墙壁、地面应清洁,无烟头、纸削、茶渍等污物,不留死角。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应实行封闭式储运。
7、办公楼前停车场及综合楼生活区卫生工作按照《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局机关后勤中心负责卫生保洁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8、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局机关全体人员需遵照执行,由局监察室负责监察。
办公室卫生间管理制度篇四
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在校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保证办公室干净卫生整洁,即是教育文明、教学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教师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的具体表现,更是学校的窗口性工作,因此要求做到:
1、学校实行多人分组共用办公室,每个办公室都要成立管理小组,并指定小组长,小组则相应制定自己的卫生制度公约。
2、办公室全体教师要从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与公约。
3、办公室内要做到每天到校即进行一次卫生清理,要特别关注桌斗内、室内死角的清理。个人则负责清理自己的办公桌、教案、作业、教具、办公用品等物品,做到干净整洁,一尘不染。
4、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严禁喧哗。严禁乱扔杂物、纸屑,严禁堆放,储存与教学活动无关的物品。
5、办公室严禁放音响,严禁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6、办公室物品摆放要统一按学校要求布置做到即便利工作,又美观,整洁。
7、办公室全体教师要爱护公物,爱护公共设施,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8、每个教职工都要做到时刻维护本办公室的卫生,严禁不顾他人的反应和公共卫生要求,进行损害集体或他人的不良卫生行为。
9、负责值日的教师,每天要对各办公室进行巡视,发现不良的行为事件要及时指出、纠正,促其改正。
10、每月学校对教师办公室安排两次卫生大检查,并进行评比。将评比的结果予以公布,并对模范卫生办公室予以奖励。
办公室卫生间管理制度篇五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办公室卫生间管理制度篇六
一、个人办公区域卫生
1、专业成员上班前5分钟打扫个人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及物品,保持办公桌及桌面上、个人柜物品整洁整齐。
2、个人物品、个人办公桌、椅、个人文件柜、个人更衣柜卫生属个人负责,必须保证时刻整洁,离开办公室,椅子推至桌下,物品必须按定置图放置(见附录一、附录二),电源插座放置在办公桌左下侧物品柜后;除定置图上物品外其余物品不得摆放;个人柜严格按定制要求摆放,不得将柜门敞开,柜门必须保证能随时打开。
3、每天早上擦洗一次自己使用的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勤擦洗自己所戴安全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整洁。
4、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什物。
二、公共卫生维护
每天由值日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公共卫生,专业每一位成员有义务予以配合、维护。
1、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
2、专业成员不得在办公室内、仓库区域抽烟,保持空气清新。
3、不乱倒茶水,更不能将水滴到桌面上和地上。
4、仓库货架卫生及摆放责任到人,由相关点检员或设备负责人管理,必须保持整洁整齐,货架以外不得摆放备品备件;仓库公共区域卫生因故影响者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5、工作完毕回到办公室时工器具、备品备件、衣物、鞋、帽、手套等,要做到定置摆放。
6、无人办公桌面的卫生及整理。
7、当天办公室开水由值日人员负责。
8、公共区域卫生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三、卫生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窗帘)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 水杯、文件夹、货架、宣传牌、门、条椅、衣物柜摆放整齐。
5、个人柜、公用柜内外无浮尘、污迹,柜内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柜顶、表面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
6、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保温杯无茶锈、水垢,个人名字统一向外摆放;办公桌下线缆捆扎整齐,无杂物。
7、桌椅摆放端正,座套、个人隔断干净整洁。
8、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摆放端正,无灰尘、浮土。
9、办公室墙面、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值日人员职责
1、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值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2、值日时间:当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夜间由当天夜间值班人员负责保持。
3、负责区域:本专业办公室、学习室、仓库。
4、按值日表排列轮流值日,并于第二天早上8点进行交接。后一天值日人员有权利监督前一天卫生状况,并督促当日值日人员整改;如接班卫生状况没有达到卫生标准,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在上班期间造成的,由前一日值班人员负责整改,在夜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造成的,由值班人员负责整改。
5、当天值日人员下班时要负责关好门窗,监督班组成员关掉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如因此被公司和部门考核,同等标准考核当日值日人员。
6、值日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督促并监督本专业每一位成员做好班组卫生管理工作。
7、值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其他成员未认真配合,专业将实际情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如影响到公司或部门考评,将加倍考核;受到领导表扬和肯定或为专业做出特殊贡献,当月绩效嘉奖2-10分次。
以上制度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篇10:日常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应设兼职消毒员,负责餐具的洗涤、消毒。
二、从事餐具消毒的人员,必须坚持个人卫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餐具消毒工作。
三、餐具根据不一样消毒方法,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四、餐具的洗涤池与消毒池应分开,并有明显的'标记和足够的容积,不得一池混用或一池多用。池子内,外壁要完整、光洁,下水道通畅。污物要有盛装容器,并加盖,当日清除。
五、消毒剂的使用量,作用时间,应根据所用消毒剂的性能和要求浓度进行配制和操作。使用含氯浓度必须在100—200毫克升,坚持3———5分钟。
六、消毒柜应无油垢、霉斑、异味。
七、经热力消毒后的餐具,感官检查到达光、洁、涩干。药物消毒后的餐具,感官检查到达光洁、无味。消毒后的餐具应置于保洁柜或其他保洁容器中,避免污染,坚持清洁。
八、消毒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消毒,并理解监督部门检查和监督。
篇11: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孳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烧、勤销,做到当天烧当天销售,过夜隔市回同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碱水洗、清水过、消毒水消毒。
8、熟食间内必须有配备空调机和紫外线灭菌灯。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违禁食品。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中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索取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碎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的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5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贮存于清洁的专用保洁橱柜内,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篇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3项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的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环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4.1总则
4.1.1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4.1.2 第四条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4.1.3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4.1.4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4.1.5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4.2机构与管理
4.2.1 公司安环部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环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4.2.2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4.2.3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4.2.4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臵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4.2.5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2.6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臵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4.2.7 工会、人事、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卫生工作。4.3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3.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3.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3.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4.3.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3.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4.3.7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4.3.8 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整改。
4.4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 4.4.1 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4.4.2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4.3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4.4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4.4.5 企业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健康安全科鉴定意见安排其相应工作。
4.4.6 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企业应根据健康安全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
4.4.7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4.8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4.4.9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4.4.10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4.4.11 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4.5作业场所管理
4.5.1 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4.5.2 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4.5.3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4.5.4 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5.5 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臵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臵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4.5.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4.5.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臵,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臵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臵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4.5.8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4.5.9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4.5.10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4.5.11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臵、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4.5.12 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4.6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4.6.1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4.6.2 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司报告。
4.6.3 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环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4.6.4 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6.5 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7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7.1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4.7.2 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4.7.3 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4.7.4 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4.7.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7.6 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4.8附则
4.8.1 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4.8.2 对放射线、噪声、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8.3 应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4.8.4 销售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4.8.5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环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13:教室卫生制度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的劳动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教室每日三扫查(早晨、课间操时间由卫生小组检查一次,下午放学前由生活委员自查,始终保持教室的清洁、整齐。)
2、课桌前排,前缘离黑板的垂直距离不应少于2米——2.5米,以保证前排最边上的学生有30度的视角。最后排课桌前缘离黑板不应大于6米,以保证最后排学生能看清黑板上写的字。课桌摆放整齐,桌面无乱添刮画。
3、教师在黑板上写的板书应使最后一排学生看清楚,数码和拼音字母的最低高度是4厘米。
4、黑板能及时擦干净,粉笔槽内无过厚的积灰。
5、每周一、周四下午第六节课后,彻底清扫一次。做到:地面无灰尘、脚印、积水、废纸等;门窗无灰尘;墙壁无各种印迹:灯具无灰尘;桌椅干净、整齐;黑板无粉沫等 ,无卫生死角。
6、室内的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不得放在教室窗外。
7、教室门前走廊保持清沽,不将杂物弃于走廊。不向教室窗口扔丢废纸,包装纸等一切杂物。清洁地面只准用拖把拖擦,不得用水冲。
8、各班卫生实行分组承包,责任到人的制度,教室须有值日表。
9、文明责任区由各班卫生委员轮流值日,负责文明责任区的卫生保持等各种情况,并负责通知值日生重新打扫。
10、卫生委员具体负责并且安排本班的卫生工作,保证一天三次检查,以保持教室、文明责任区的整洁。
1、卫生检查由“五星评比”学生具体负责。
2、抽查分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两种方式。
3、每天上课前;中午1:10分,放学由负责检查老师进行检查。
4、卫生标准为100分为满分,
5、每次检查都按卫生标准打分,作为班级评优的重要依据,凡达不到卫生标准的班级,责令值日生重新打扫,凡有两次以上不打扫者,取消该班评比资格。
6、每次检查结果由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的成绩综合评定,并及时公布。
篇14:幼儿园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为贯彻上级主管领导指示精神,加强消毒管理工作,改善托幼机构卫生条件,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立由园长负责的消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督促消毒工作。
二.在园教师应身体健康,具有必须卫生知识,每年体检一次。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拟病人)及病源携带者,均不得从事幼教工作。
三.入托儿童必须持有《高密市儿童预防保健手册》检查免疫接种情景,在入托前均做健康查,防止传染病人或病源携带者和近期急性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入园。
四.值班教师加强对儿童日常活动的健康观察,认真做好晨、午间检查工作,发现病情及时报告处理。
五.教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工作服要勤洗换,定期消毒。
六.室内要做到经常通风换气,坚持空气新鲜。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每日用84溶液喷雾消毒。
七.桌椅,床头,把手,墙壁,地面等每日用清水擦抹一次,每日用84溶液喷雾消毒一次。
八.儿童被褥套每月拆洗一次,每周晾晒一次,衣物、床单、枕巾随脏随换,每周换洗一次。
九.卫生间的门把手,便池,墙壁,手盆,地面等用84溶液喷雾消毒,每日早晚各一次。
十.每人一套专用口杯、毛巾,每一天洗消一次。
十一.要用流水洗手,洗脸。
篇15:旅馆卫生管理制度表 旅馆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一、旅店业经营单位开业前须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每年应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复核一次。新、扩、改建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的,应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卫生知识,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工作服要勤洗勤换。
四、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的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间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还要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五、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客房无卫生间的旅店;每床配备标有不同标记或易于区分的脸盆、脚盆、卧具、茶具,卫生洁具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六、采取消毒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灭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七、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告”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准备工作
整理工作车,检查各项清洁用具、配品是否齐全、完好,摆放整齐。
第二:清洁顺序
1、查看房态,遵守下列顺序进行清洁:挂着“make up room”牌子的房间,客人口头提出要求清理的房间,走客房;普通住客房间;定期清理的长包房;空房。
2、注意不要进入挂着“请勿打扰”牌子的房间,如果超过下午14:00房间仍挂此牌时需向主管汇报。
第三:房间清洁
1、进房
进房程序为:在未亮“请勿打扰”灯或未挂“请勿打扰”牌时,用食指第二骨节轻轻敲门三下,敲门后5秒钟时自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housekeeping或服务员)在无回音的情况下,第三次敲门,操作规范同上,在仍无回音的情况下,轻轻打开房门,开门的时候再报部门或工作职务名称,如客人仍沉睡未醒则后步退出,轻轻关门;如客人在房间则应先致歉意,再说明开门意图,在客人允许后再进入房间。
2、房间整理
1)将工作车紧倚门口停放。
2)开启客房电源总开关,检查所有照明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3)拉开窗帘,开窗透气或开大空调。
4)如是走客房,应检查一下衣柜、抽屉和卫生间内,床上有无遗留物品。
5)倒净垃圾桶,清理烟灰缸,注意不要有未熄灭的烟头,也不要将烟头等倒入恭桶内。
6)做床
撤床罩,将床罩折好放置椅子或行李柜上,不可放在地面上。
撤毛毯,把毛毯拉出,顺放在椅子上或外手床面上。
将用过的床单、枕套逐条收起来,抖动几下,以确定未夹带衣物等。
取出用过的布草,并带入相应数量的干净布草,任何布草不得置于地上也不能做抹布。
对正床垫,按期翻转床垫。
抖开第一条床单(垫单),抛盖在床的正中位置,将床单头部包入夹缝,两边的床单也要全部塞入夹缝,并藏好边角。
铺上第二条床单(盖单),注意应将反面向上(与垫单相反)中线对齐,上端长度与床头平。
铺上毛毯,中线对齐,上端距床头约35厘米,将第二条床单内床头部向上反卷包住毛毯头将毛毯尾部连同床单塞入夹缝。用包信封角的方法包好二个床角。
将枕芯套好枕套,按规定位置摆好。
铺上床罩,中线对齐,床罩尾部距地面5厘米,床罩头部盖住枕头,余下部分均匀塞入上下夹缝之中。
将床推回原处。
7)擦尘
原则是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环形方向,依次进行,擦尘时,要同时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添置各种配品,对于电器设备要先关掉电源再擦尘,不可用湿布。
8)卫生间清洁
放水冲恭桶并倒入适量的清洁剂。
清除烟灰缸、垃圾桶,将脏垃圾袋扎好放入大垃圾袋,再换上新的套好,擦洗干净烟灰缸。
撤掉客人用过的浴巾、毛巾、方巾、地巾,清除卫生间内废弃用品,注意不要动用客人的物品。
擦洗脸盆、浴缸和恭桶。先用清洁剂和专用洗涤剂由里到外全面擦洗,再用专用布依擦净擦亮。擦洗浴缸时,使用浴缸刷,擦洗脸盆和浴台面时,使用百洁布清洁恭桶时,先掀起恭桶盖和坐圈,再用恭桶刷刷洗恭桶内部和外部,冲洗干净后再用干布擦干。“已消毒”字样的封条放在恭桶坐盖上,纸条两端用恭桶盖与坐圈压住。
用半湿的清洁布擦干镜子,再用干布擦亮,污迹严重的地方,可喷洒适量的玻璃清洁剂清洁。
用清水冲洗墙面、地面,不洁处可用适量去污剂刷洗。
配备四巾,补充日用品。
擦净各处,退出卫生间,关上门。
第四、夜间服务(夜床服务)
1)按规定程序开门进房。
2)开灯,看是否都亮,将空调开到指定刻度上,撤除房内膳具什物。
3)轻轻拉上窗帘。
4)开床―将床罩从床头拉下并要求折好。
――将床罩于规定的地方(壁橱/抽屉或指定的角落里)。
――打开床头一角,将盖单连毛毯一起折成一个三角形。
――拍松枕头并将其摆正,如有睡衣应叠好置床头上。
――按规定在床头或枕上放上晚安卡。
5)倒垃圾并清洁烟灰缸和桌面。
6)按要求加注冰水,放入报纸或将饭店提供的浴袍摊开在床尾。
7)整理卫生间(主要是冲座厕,擦洗脸盆浴缸,换洗杯子)。
8)将用过的毛巾收去并换上干净的毛巾,如加床,要补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9)检配一遍卫生间及房间,除床头灯外,将灯都关掉并关上房门。
注:开夜床时,如一人住单间,则一有电话的床头柜一侧,一人住双房间,则一般开临近卫生间那张床的靠床头柜一侧,如二人住大床间,则两边都开;二人住双床间,则各自开靠床头柜的一侧。
1、在消毒间水池中加水8-10升,倒入“优洁净洗消剂”一包,特别严重物品按1:50的比例使用。
2、将待消毒杯具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一般浸泡10~20分钟,严重者浸泡30~60分钟。
3、将有污迹的杯具擦洗干净放入消毒池中进行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4、将洗净的杯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高温消毒,注意摆放整齐。
5、高温消毒后的杯具移入保洁柜,以备客用。
6、记录消毒时间,杯具品种数量,消毒人签名。
客房查房的程序与整理客房的程序基本一致。客房检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清洁卫生质量,物品数量及摆放、设备状况和整体效果,评细如下:
1、房门:无指印、划痕、锁完好,安全指示图、请勿打扰牌、早餐牌完好无缺,防盗扣、窥视镜、把手清洁完好。
2、衣柜:门无污迹、无破损,洗衣袋、单齐全,衣架完好无缺,健康秤、擦鞋服务纸摆放规范,柜内清洁完好,自动开关灯正常。
3、墙面和天花板:无裂缝、漏水或小水泡现象,无蛛网、污迹,无涂料脱落或变形等。
4、护墙板、地脚线:清洁完好。
5、地毯:吸尘干净、无污迹、无破损。
6、行李架:干净无污迹,拖鞋、亮鞋擦、鞋拔、擦鞋布配备齐全。
7、梳妆桌:台灯、烟灰缸、文件夹摆放规范,台灯开关灵活,文件夹配品齐全,电视机正常完好。抽屉推拉灵活,吹风机、购物袋、针线盒齐全完好。
8、冰箱:饮料配备齐全、无变质,制冷效果良好。清洁无异味,温度开在低档。
9、筒椅、茶几:干净明亮,坚固无松动、无破损,摆放位置正确。
10、窗帘:干净无破损,拉闭自如,挂钩无脱落。
11、床:铺法规范,床罩干净,床下无垃圾,床垫按期翻面,床罩、枕套无破损、无毛发。
12、电话机:无尘无迹,号码清晰完好,话筒无异味,功能正常,电话线整齐有序。
13、床头柜:电话纸、禁烟牌、电话号码簿摆放正确,清洁无污迹,各开关正常完好,音响频道设在播出时间最长一档,音量调到偏低。
14、镜子与壁画:框架无尘、镜面明亮、位置端正。
15、灯具:灯泡、灯罩清洁无尘,开关使用正常。
16、玻璃窗:清洁明亮,窗台与窗框干净完好,开启轻松自如。
17、空调:滤网清洁,工作正常,温控符合要求。
18、卫生间:门正反面干净无污迹,把手洁亮,状态完好。墙面清洁完好无松动破损,镜子干净无迹。地面清洁、无迹无水、无毛发。
19、浴缸:内外清洁,镀铭件干净明亮,皂缸干净,浴缸塞、淋浴器、排水阀和开关龙头等清洁完好、无滴漏,接缝干净无污迹,浴帘干净完好,浴帘扣齐全,晾衣绳使用自如,冷热水水压正常。
20、洗脸盆及梳妆台:干净,镀铭件明亮,水阀使用正常,无水迹毛发,灯具完好。
21、马桶:里外均清洁,使用状态良好,无损坏,冲水流畅,开关自如。
22、排气扇:清洁,运转正常,噪音低。
一、服务员对于本楼层住客等情况应有了解,对于住宿单等宾客资料有缺漏或不清楚时应及时查询、补办、报告。
二、不向来访者提供任何客人入住的时间、房号、姓名、地址等资料,需查询之处,请访客与总台联系。
三、对访客应问清被访宾客姓名、房号,并及时转告宾客,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来访登记,宾客不在房间,访客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开房。
四、访客登记时须出示有效证件,并逐项填写,登记完毕要认真核对,确保无差错。
五、访客时间至23:00,在此时间尚未离开的访客,耐心解释提醒,避免与客人正面冲突,不听劝说者详细记录交接,并上报值班大堂副理。
六、严禁23:00后访客进入客房,访客要求留宿的请到总台办理住宿登记后方可入住。
七、对于同行异性客人不可随意给予调房或窜房,发现客人私自调换房间应立即报值班大堂副理。
八、服务员要时时观察楼层情况,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
九、访客离店时,注意访客所携带物品,发现可疑的,立即查询与上报。
十、对于外宿的情况,要尽可能查明原因,并填写宾客外宿单,送交办公室。
1、着装上岗,制服应整齐、平直,佩带工号牌,一律穿黑色工作鞋,穿肉色袜。
2、不留长指甲,不准涂染指甲,女员工淡妆上岗,要注意随时补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不披肩;男员工头发不盖耳遮领,不留鬓角、胡子,首饰准许戴一个戒指。
3、站立、行走、姿势要端正,服务时不依靠它物,不叉腰、抱胸、打呵欠、伸懒腰、挖鼻、挖耳、剔牙、行走时手左右垂直,自然摆动,遇见宾客点头示意,不与宾客抢道。
4、遇上宾客、同事要使用敬语,员工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您好”、“谢谢”、“欢迎光临”、“不客气”、“祝您旅途愉快”、“对不起”、“欢迎再次光临”等服务敬语,不讲不礼貌的话。
5、在岗位上接电话或办事,如遇宾客应先点头示意,请宾客稍等,然后招呼宾客,不应该冷落或怠慢宾客。
6、在岗服务接电话时应使用“您好”并报上服务岗位,严格禁止使用“喂”等不规范语言。
7、对宾客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遇到难缠宾客也应该要礼貌借故支开,不准出言不逊或在背后说宾客不是。
8、递送物品应双手奉上,应做到说话轻,动作轻,走路轻。
9、提供服务严格遵守规定时间,不误时,不失约,快速准确。
10、爱护宾客行李物品,服务时轻拿轻放,不随意翻动宾客的物品。
楼层客房一旦发生火灾,或饭店其他区域发出火警信号和疏散信号,房务课员工须保持镇静,按照饭店和客房部制订的消防和疏散规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宾客的.生命财产和饭店的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1、客房区域发生火灾。
⑴、一旦发现起火,立即使用最近的报警装置,如立即打破手动报警器玻璃,发出警报。
⑵、拨饭店规定的报警号码,通知总机,报告保安部和饭店高层主管,具体着火地点和燃烧的物质。
⑶、迅速利用附近适合火情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枪、灭火毡等控制火势或将其火源扑灭。
⑷、注意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⑸、如发现客房门下有烟冒出,应先用手触摸次门,如果很热,千万不能打开此门。
⑹、如果火势已不能控制,则要立即离开火场。离开时应关闭沿路门和窗,然后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等候消防人员到场,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情况。
2、火警信号
⑴、客房员工听到火警信号,应立即查实是否在本区域。
⑵、无特殊任务的客房员工照常工作,保持镇静和警惕,随时待命。
⑶、除指定人员外,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总机房联系,全部电话线畅通无阻,仅供发布紧急指示用。
⑷、房务课主管留守在办公室待命,只有在客房区域发生火灾时才赶到现场。
3、疏散信号:
⑴、疏散信号表明饭店某处发生火灾,要求宾客和全体饭店人员立即撤离房间,赶到集合地点列队点名,该信号只能由火场的消防部门指挥员发出。
⑵、迅速打开太平门,安全梯,并组织人员有步骤地疏散宾客。
⑶、客房工作人员应敲击和打开房门,帮助宾客通过紧急出口离开房间,要特别注意伤残住客,宾客离开房间后要立即关好门。
⑷、各楼层梯口、路口都要有人指挥把守,以便为宾客引路和避免大量宾客涌向一个出口,造成挤死挤伤事故。
⑸、火灾发生后,要注意检查每一个房间内是否有宾客。
⑹、客房部主管应根据记录在集合地点点名,保证每一个宾客和员工都在位。
1、服务人员应平静的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向客人说明这是停电事故,保证所有的宾客平静地留在各自的客房里。
2、用应急灯照明公共场所,帮助滞留在走廊及电梯中的宾客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3、在停电期间,注意安全保卫,加强客房走道的巡视,防止有人趁机行窃。
1、如发现宾客在客房内死亡,应立即将客房双锁,通知保安人员来现场,将现场加以保护,由保安课向公安部门报案,由警方专业人员来调查及验尸,判断死因。
2、立即报告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注意不要随便触摸和搬动尸体。
3、如宾客属自然死亡,经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由饭店向死者家属发出唁点,并进行后事处理,如警方判断为非常死亡,则应配合警方深入调查死因。
4、在有适当的目击者在现场的情况下,整理死者在客房中的遗物,妥善保管,等候公安部门的处理意见。
1、宾客致伤。
①、查明原因。客人因自然事故致伤,服务员应认真查清致伤的原因。
②、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听候领导的处理意见。
③、处理。征询宾客是否请接待单位来人或是马上到医院治疗。
④、重点服务。客人如在店疗养,应加强服务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⑤、有关领导应前往看望宾客。
2、突发性疾病。
①、宾客患突发性疾病,在没有医务人员的情况下,饭店任何人员不可对客人施予任何治疗。
②、宾客若有亲属、朋友等,要及时联系,使患者得到早期治疗。
③、宾客独身住在饭店,要及时主动请示领导,听候处理。
④、若宾客请服务员代为购药服用时,服务员应婉言拒绝。
⑤、发现宾客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医务室、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迅速采取治疗措施。
3、传染性疾病:
①、发现客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向大堂副理及部门办公室报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②、保持冷静,不得张扬。对患者使用过的各种用品及用具要分类,严格消毒,并在客人离店后,对房间、卫生间严格消毒。
③、凡在本楼层接触过患者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防止传染病扩散。
篇16: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公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膳食管,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度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检正常后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百分之百。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清毒隔离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篇17:卫生管理工作总结
岁月流转,时光飞逝,的日历已悄然翻过,伴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回首自己两个月来的实习工作经历,我作出如下个人工作总结:
(一)自我反省,正视不足。自我反省,正视不足。
“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一直是我的座右铭。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但完美离我们总有一步之遥,经过两个月来的努力,工作没大的起色,也没大的失误,平庸的业绩使我更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施工规范还不是特别熟悉。二是没有现场工作经验。
(二)工作体会
虽然我刚出校门进入鼎瀚集团蓝天部门才两个月,但我的感受颇深:“只有学才知道”我刚来到项目上的时候,刘工让我计算工程量,对于我来说是第一次,我感觉有点紧张也有点惊喜。通过我不断的请教终于完成了我第一份答卷,此后在钢结构施工过程中我分别计算了钢结构构件防火涂料面积,钢结构混凝土用量,钢结构墙面面积及屋面压型钢板面积等。通过计算这些工程量大大提高我对图纸的阅读能力,也加强了我对建筑规范的理解。“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锻造自我是每个人必经的路,。通过反思问题,我深刻意识到一个人最难战胜的其实就是自己,我们的行动有时就在闪念之间,向左向右就在于心态,选择积极上进还是选择散漫停滞都在于自己。选择前者,必将朝气蓬勃、意气风发;选择后者,势必死气沉沉、意志薄弱。工作中缺乏热情,就会丧失斗志,人就没有动力前进,甚至与机遇擦肩而过,因为机遇只会留给有准备的人。
(三)工作打算,以期完美。工作打算,以期完美。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对今后的工作,我给自己提出如下打算:一是由于工作经验缺乏,我平时注意自我加压,利用好时间多看建筑行业知识书籍,多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二是今天能做完的事,绝不拖到明天。正如姚总说的:“日事日毕,日清日高”。三是调整心态,创新求变。心态决定工作的好坏,所以在工作中要不断自我调适,时刻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每天的工作和挑战。只有不断在思维上求创新,工作才能出亮点。岁月无声,步履永恒。只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工作,我想我的明天定将更美好。
篇18:学校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一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景上报县教委、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篇19: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 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 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 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 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 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 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篇20: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内容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专业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业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学校将与各责任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学校大队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医务室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七、卫生监督岗轮流值勤制度。卫生监督岗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担任,人数20―40人,轮值时间一星期,在轮值时间内,卫生监督员必须对校园内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要制止,并登记在案,最后交大队部做出处理,对轮值卫生监督岗的班级,大队部要进行督察,并给出考核得分,得分直接加入期末班主任考核总分。
八、对能坚持做到“五不”“四见”的学生,大队部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九、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十、各办公室卫生,大队部每天随查,大扫除后检查给予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期末“优秀年级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