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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意识的核心要义(汇编20篇)

: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为实现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宏伟奋斗目标不懈奋斗、砥砺前行。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增强新时代意识的思想宣传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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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动员会领导讲话稿:在“两学一做”中增强意识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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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今年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学习教育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在“两学一做”中增强“四种意识”,需要明确为什么要学。开展学习教育是应对挑战的必然要求。当今时代,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多元,社会思潮风云激荡,中国共产党在13亿人口的大国执政,面临着众多考验和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始终保持党在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

经过这几年从严管党治党的实践,党员干部整体素养和作风都得到了加强,精神面貌也大为改观,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甚至热衷于封建迷信活动;有的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利己主义严重,工作消极懈怠;有的党员道德行为不端,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开展学习教育可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从而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在“两学一做”中增强“四种意识”,需要明确学什么、怎么学。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着党的基本原理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着集体意志和原则要求。把党章这个总规矩立起来了,其他纪律也就容易立起来。作为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把党章作为全党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

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具体遵循。通过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党员干部将更加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底线。系列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深刻领会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才能够更好地统一思想行动,更加自觉地增强“四种意识”。

在“两学一做”中增强“四种意识”,需要明确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质是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融为一体。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做合格共产党员,是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学做互进、知行合一,学习教育才有实际意义。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党员合格,党组织才坚强有力。当前,党员合格的一个具体化要求就是增强“四种意识”。

强化政治意识,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强化大局意识,就是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地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做好本职工作。强化核心意识,就是要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全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强化看齐意识,就是要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广大党员要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踏实干事,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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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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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分析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09,10,11三个年级多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结果显示:

1. 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 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4.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1.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占2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7.6%的学生认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

分学生的需求。

2. 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 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 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 大学

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 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 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 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 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 政意识的表现。

三、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针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大学“法律基础”课应改为法理学课,或者至少从内容上突出对法治的基本理论、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绍。同时,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因此,高

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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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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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的讲话主题是: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传递“正能量”的使者。谈几个问题:

一、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报告用24个字分三个层次精辟的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即是: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是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灵魂,是当代青年正确的价值取向,我们作为学生,毫无疑问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凝聚正能量、传递正能量。

什么是正能量?英国人怀斯曼在《正能量》一书中这样解释,所谓正能量是指“一切予人向上和希望、促使人不断追求、让生活变得圆满幸福的动力和感情”。通俗的理解正能量就是“正气”,就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实践上就是凝聚 “正能量” ,传递正能量的过程。

作为青年学生来说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8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关键是要落实到日常学习生活中:爱国——就是要把伟大的爱国精神落实到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发奋读书、勤奋工作上;落实到热爱我们的家乡,热爱我们的父母、亲人、老师、同学上;落实到热爱我们的学校,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上。敬业——就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勤奋读书,学有所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诚信——就是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友善——就是要尊敬师长,听从教育,服从管理,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如果我们做到了这些,我想你身上就凝聚了“正能量”

在我们学校,我们同学身边其实是凝聚了大量的“正能量”的:我们有省、市、学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期最高成就奖、学生领袖奖、学业优异奖、公民责任奖、追求超越奖、文明班级、学科竞赛获奖者、学校成绩优秀者、青年志愿者、文明守纪、勤奋学习、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的同学等等这些,就是我们学校的正能量,这些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我们要在我们的学校大量凝聚这些正能量、传递这些正能量。

让我们的学校充满“正能量”还要预防种种“负能量”引发的破坏力量。反思我们同学中有没有“负能量”存在呢?我认为或多或少是存在的。比如说:旷课迟到、无心向学;损坏公物、乱丢乱仍;不听教育、不思进取;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唯我独尊、不敬师长;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不文明、不守纪、不规范的行为今天我把它统称为“负能量”,这些“负能量”如果在我们学校大量存在,必然会影响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必然会危及同学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坚决抵制、摈弃,我们决不能让这些“负能量”在我们的学校有生长的土壤。

一个国家只有凝聚正能量才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一个社会层只有凝聚正能量才能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一个学校只有凝聚正能量才能稳定、发展、积极、向上;一个人只有凝聚正能量才能变得自信、积极、乐观、向上。同学们,让我们都行动起来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传递“正能量”的使者,让我们的学校充满着正能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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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大学生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3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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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从法律上来说,公民年满18岁以后,父母的监护职责已经结束,不需再承担子女的生活。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时,基本都已经年满18岁,进入大学是其独立生活的开始,也是其学习承担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开始。

大学对于学生来说,尤其对于家庭有困难的学生来说,虽然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但却需要独立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因此,在大学阶段,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据了解,约有10%到15%的在校学生有固定兼职,40%到60%的学生曾有兼职经历。

大学生打工兼职的普遍,与他们劳动性质的尴尬处境形成鲜明对比。在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大学生兼职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而大学生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与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笔者针对这些情况对在河北师范大学二学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问卷,形成了这份大学生兼职权益维护调查报告。

一、学校概况

韶关学院,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是一所重点大学。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

二、调查方法

1、样本的抽取:由于本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我校大学生兼职时权益维护的情况,因此,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为曾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没有兼职经历的大学生不包括在调查范围之内。

2、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本报告的研究对象主要为本校大学生,由于针对的是曾有兼职经历的大学生,本次调查选择在学校兼职信息发布集中的学校进行发放,共发放100份问卷,回收83份,回收率为83%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该校大学生兼职中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害现象较为普遍,但最后权益得到维护的比重较低。在 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在兼职过程权益受到侵害的占46.99%,其中33.73%的同学认为所受到的侵害较小,基本可以忽略,认为在兼职工作中经常受到权益侵害的同学有10.84%,而受到严重侵害甚至是被骗的同学占2.41%。

与权益受到侵害的普遍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权益侵害发生后,最后 得到维护的大学生在所有样本中仅占6.02%,在受侵害同学中占12.82%。 这些数据说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需要 学校和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提出解决办法。

2、大学生兼职类型主要为家教和促销,类型比较单一。调查结构显示,选择家教 作为兼职的大学生比重最大,占36.14%。其次,选择促销的大学生比重仅次于家教,占25.3%。选择服务业作为兼职的大学生占9.63%,企事业单位占8.43%,而校园代理占4.82%,其他占6.02%。

从调查结果可看出,大学生兼职的类型比较单一,即社会给予大学生业余兼职的选择途径较少,这一点可从企事业单位实习的人数较少看出,正规的企事业提供的兼职机会较为可靠,学生也可以从中得到锻炼,但是由于大学生本身也受到课业和时间安排的限制,难以从事全天候的工作,也会给企事业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大学生尽管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较高,却也较难受到企业青睐。

从事家教和促销的大学生之所以比重很大,首先因为家教和促销机会较多。其中,家教符合大学生本身的知识能力,加上家教多以小时给付工资,在课余时间从事家教是学生较为理想的兼职工作。其次,因为大学生是比较廉价的劳动力,而促销无需工作经验,大学生形象青春活力,因此十分符合促销的要求,这方面的机会也比较多。

校内勤工助学的机会可以照顾到学生的上课时间,同时也更有保障,但是学校所能提供的机会较少,报酬也相对较少,所以所占比重并不大。

从大学生选择的兼职机会来看,大学生兼职与专业学习关系不大,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和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调查结果显示,有46.99%的大学生在兼职中曾遭遇侵权。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对大学生兼职类型以及从事何种兼职时遭遇侵权进行了交叉分析,发现从事促销兼职的大学生遭遇侵权比重最大,占侵权总人数的33.33%,家教次之,占30.76%。服务业占10.26%,企事业单位实习占7.96%,校园代理占5.13%,勤工助学占2.56%,其他占5.13%。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促销兼职机会虽然较多,但保障性低,容易遭遇侵权。家教和服务业的雇主一般都是个人或者商户,信誉程度不高,侵权情况也较为容易发生。勤工俭学的机会是由学校提供,保障性比较高,所以发生侵权的几率较低。

3、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兼职侵权类型主要是工作时间过长,待遇过低,但克扣 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所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兼职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大,而待遇相对来说较低,抱持这种想法的大学生比重约83.13%。遭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占12.04%,人格或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较少,只占1.2%,其他类型占3.61%。

经调查显示,家教是所有兼职类型中每小时收入最高,每小时平均收入为15元,但家教按小时算,一般一个下午是按2小时计算。其余兼职工作的每小时收入平均在6到8元不等。因此,可以看出,大学生的收入水平较低,基本属于廉价劳动力,并且还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合理。

4、维权方式单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权益遭受的侵害,43.37%的大学生 选择主动与对方交涉双方协商解决,24.1%的不采取任何措施忍气吞声,10.84% 的求助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9.63%找家人或他人帮忙,有7.22%的采取其他途径解决,只有4.81%的提起仲裁或通过司法解决。

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主动找雇主协商解决,但是问题是否解决决定于雇主一方的态度。由于大学生兼职的雇主多为个人或者商户,他们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一般会让协商难以达成。

但是大学生能够采取维护自己利益的措施很少,加之对此不熟悉,相当一部分的大学生在面对雇主的强硬态度只好忍气吞声,不采取任何措施。如果采取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大学生需要面对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法律程序繁琐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让很多大学生望而却步。

四、原因分析

1、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与雇佣方签订合同的 劳动者,而大学生只是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不属于就业,一般以口头协议为主,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

2、由于大学生兼职方式的特殊性,其雇主多为个人或者私人商户、企业。无 论是安全保障还是劳动保障,都可能由于雇主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而难以得到保障。

3、教育系统的保护不利。大学生兼职已经是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当 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纠察部门难以管辖,而学校也没有相关部门替学生主张。同时,对学生兼职最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的收入水平限定过低,校外兼职以此为参照,也尽力压低大学生的兼职收入。

4、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对于如何避免被侵权以及在侵权有哪些途径可以选 择没有很清晰的概念,在自己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

(二)建议意见

1、修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大学生兼职的权益。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无论是缓解其经济压力还是锻炼其工作能力,都对其成长有很大帮助。因此,有关部门应该顺应社会发展,修改想干法律法规,对大学生的兼职劳动予以承认,并进行切实的保护,比如在政府或政府下属机构成立专门的保护大学生兼职的权益机构,制定相关条例,规范兼职市场等。

2、增强大学生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在没有相关政策与组织的帮助下,学会利用自己的个人的力量挣取权益。

3、教育系统应该成立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校内法律组织,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学生个人力量不足以保护自己的情况,利用集体的力量帮助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用各种渠道帮助学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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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如何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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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上午3—4节课,我们预备党员和发展对象在教室进行了政治学习,学习主题是关于“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在前几天,我们学校的各个学院也就党代会进行了多次的座谈会。07级分两组、08级一组先分别进行小组讨论,最后又集中起来交流意见。

在小组讨论中,大家踊跃发言。有的传达了学校党代会的精神,有的就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各抒己见。不过我更多的感觉是这像是以前的我为经院建言献策。

在**经济学院党代会上,**书记的报告客观对过去五年的工作作了总结。对未来五年也做了科学规划,他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提高大学生素质与能力。作为本科院校下的高职高专,针对党代会要求,管院学生要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既要跟紧本科,又要有自己的特色。管院学生也是经院一份子,也要主动去思考做到为地方发展服务的方法,强化“两有三实”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出谋划策,尽到自己的义务。报告中要求勤俭办学,学生们也应从日常点滴做起,支持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而作为学生党员的我们,党代会也对党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学生党(员也要在学生当中营造良好的党风,带动学风。党代会报告中对管院的要求有38个字:管理技术学院要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举,着力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办出特色,做精做强。

有的同学也结合实际谈到了我们学校的食堂问题,还有党费的缴纳要及时,同时党费的使用要实行公开制,不仅要在党内公开,还要对外公开。同时也提到了学校的资源要共享,比如实验室的英语自主学习中心,这个地方只对本科生开放,而我们专科生进去了根本做不了题目。还有的同学也提到了要加强监查力度。我们作为毕业生,要对自己有危机意识,多与身边的同学沟通,党员的考核不实。学生在学校所学和社会所需有差距,学校目前的社会实践考核较为僵化。通过社会实践才能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定位,通过科研实践和专业实习创造优势。希望学校能够提供平台,建立和企业的联系,提升在外影响,“不是一个人优秀,而是一批人优秀”。

我们小组讨论后,最后三组又进行了交流,综合三组的讨论意见,我觉得我们这次的小组讨论还是挺成功的,我们更深入的学习了党代会精神,并且要更好的把它们应用到实际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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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增强看齐意识用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演讲稿,心得体会,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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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之一。刘云山同志强调,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领导干部要学在前、走在前,发扬深钻细研的精神,学得更多更深一些、要求更严更高一些。

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不仅是领导干部的政治任务,更是提高知、行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明确谋事干事目标的“航标”。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才能最大程度与发展实际接轨,与民生同频共振,与改革齐头并进;才能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更好地履职尽责,与历史使命相适应,与人民同呼吸。

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的成效,检验着领导干部的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和作风。一些领导干部课没少上,会没少开,讲座没少参加,但是谈起感想认识还是泛泛,不能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核,更谈不上有自己的体会和心得;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学风不正,形式主义思想时而有之,没有正确的学习态度,更难以学用结合,用之指导实践。这样的学习,结果必定是浪费资源浪费时间,雨过地皮湿,难见其效,难观其变。

学贵心悟。领导干部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要有高度的自觉,要原汁原味地学,在深钻细研,不断琢磨中学,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力,起到模范带动作用;要带着问题学,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的答案挖掘出来,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自觉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阔视野、打开思路、提高自己,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取得新成绩,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品格上取得新进步。

学习体现担当,领导干部要在深钻细研中实现突破,让谋事干事更有动力,引导自身健康成长,更要成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传播者和实践者。用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让理论在干事创业中碰撞出精彩的火花,让实践成为理论创新的土壤,让思想的火炬照亮改革发展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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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检察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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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市委的部署,XX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院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了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自觉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指导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扞卫者。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政法机关自身建设、促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为民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察干警崇高的历史使命。全体检察干警必须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作为检察机关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公正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是检察人员的最高价值追求。检察机关要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天职,把推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法律监督、严格公正执法上,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检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

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严格遵法守纪,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扞卫者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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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坚守信仰信念增强规矩意识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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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两学一做”即学共产党党章党规,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之后,又一深化党内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不仅仅关系到党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更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业务水平和执政能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理论指导实践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升理论水平、增强工作能力的实践锻炼。严格落实“两学一做”的总体目标,认真把握“两学一做”的目标任务,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的过程中增强对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做”的过程知行合一。

坚持“两学一做”,夯实“学”这个基础

一是学习党章党规,树立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规就是党的纪律,是以党章为主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也是党的各级组织以及全体党员所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章党规规定了党的行动,是党的组织、思想与行动统一的根本保证,也是党的生存准则与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的基本条件,他们是党内的最高法规,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权威性。党章和党规均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党员的意愿,更是党的整体意志。二是学习习的系列重要讲话,统一思想行动。以后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是党的新的思想、观点、论断和要求,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相结合之典范,是新的历史阶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崭新思想、科学理论和系统学说,尤其要深学、深研、深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只有学实了,才能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团结统一,从而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四个全面”的实现。

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

一是要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理想信念可谓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务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的“总开关”方面的问题。同时,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党中央对广大党员的殷切希望和根本要求。二是要以“三严三实”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增强自律意识。提出的“三严三实”,就是要大力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努力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自己的宗旨意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和严以律己;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强化责任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以及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自觉深入学习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解决不严不实中的突出问题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党章党规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习的系列讲话更是当今时代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指针。这是一项基础工程,要时刻把学习和贯彻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并始终坚持不懈地积极推进。

掌握基本理论,强化政治修养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有力地证明了,一个没有先进理论支撑的政党永远不会长久,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都会土崩瓦解。而一个不清楚党内法规、不清楚自己该干什么和不该干什么的党员,绝不会与党保持高度的一致,甚至会与党离心离德,与党的宗旨和愿望背道而驰。可见,学党章党规、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一个党员十分重要。一是要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通过学习,解决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二是要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鞭策自己,积极自觉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自己的头脑进行武装,认真贯彻落实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三是要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努力加强政治修养,以开阔的视野、广博的心胸自觉地为党以及人民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脚踏实地地努力工作,努力做群众的贴心人、暖心人和知心人,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培育科学素养,提升业务水平

这既是党性修养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当前党员的义务和责任。一是广大党员同志要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二是注重科学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科学素养,良好的科学素养关乎国家的综合国力,影响着国家宏观科技的决策,一个人科学素养的高低,也将影响他本人的生活品质。政府要通过政策、立法、组织、资金等多种手段,积极加以推动,合格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亦要自觉努力培育科学精神和方法以及科学态度和团队精神。三是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做业务标兵,牢记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只有提升了自己的业务能力,提升了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才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服好务,只有站在时代的前列,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实现“四个全面”的伟大目标。

遵守党的纪律,保证清正严明

一是做到积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持中央的政令畅通,维护中央的权威,不信谣传谣,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时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合格党员的基础就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所有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以及党规党纪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绝不越雷池半步。

二是要努力加强作风建设,作风正则民心齐,民心齐则党的事业就兴旺和劲头足,党的目标就会尽快得到实现。在讲话中指出,“作风建设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清正严明”,这三者之间是一个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三是理想信念是目标、旗帜、方向,求真务实是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清正严明则是实现目标道路上的重要保障。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在作风建设中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始终保持清正严明,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要在实践中努力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努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的系列讲话,坚定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党的事业就会取得长足的进展。

抓好全面工作,树立正面典型

一是做到抓综合、综合抓。就是指“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抓的面要广,手段要多,方法要创新,坚持多种措施综合运用、综合抓好各个方面。要汇集各方智慧,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多方面力量,努力出实绩,让广大党员既能够认真地学习、深刻地领会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同时又努力工作取得佳绩。二是抓典型、典型抓。要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一方面要注意在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培育正面典型,对工作任务积极抓好落实,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此确保所有党员都合格并向优秀党员看齐。另一方面要注意在党的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积极培育先进和典型,无论是在教育以及制度方面,监督以及惩处等方面,还是在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都要能够培育出好的典型,树立好的样板,以此发挥典型以及模范们的影响与带动示范作用,要将典型所具有的号召力以及榜样所存在的吸引力真切地转化为促进我们伟大实践工作中的不竭动力,并以此促进党员的共同进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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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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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第一次提出了鲜明肯定普世价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原来引起激烈争论的普世价值,如自由、平等、公正、民主,等等,在十七届六中全会讨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时,是被排斥在外的,虽然通过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却概括不出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成为遗憾。

这次在同志担任大会文件起草组组长的带领下,排除干扰,冲破阻力,终于将普世价值列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筹。明确提出“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以及“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和理念,“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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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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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在局领导的正确组织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锤炼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的重要途径。围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主题,结合2018年度民主生活存在问题,通过一年的学习和改进,学习上加强了重视,能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委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同时,结合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反思,对照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深刻感悟到自己还存在很多问题,剖析如下:

一、学习的自觉性不够强。主要表现在:一是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学的不精不深,学习时缺乏深度思考,特别是自我学习缺少挤劲、钻劲,学习的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全面。二是认为自己是技术干部,专业知识上有满足感,缺乏进一步提升,学习《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还缺乏系统性、计划性。

二、工作的创新性不够突出。能以一名合格党员要求自己,工作中求稳怕乱,有时做工作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敢于担当精神不够坚强;平时工作生活有时存在标准要求不高的问题,有该做的都在做就行的想法,攻坚克难上略显薄弱,处理问题时有时不够周全。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对分管科室的廉洁教育还需提高,对科室制度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对自身要求不够严,工作有时不够细致,存在着“差不多”、“大概是”的现象;面对疑难问题处理,能够和相关科室共同商量方案,有时为了解决问题,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忽略科室人员的想法。

四、意识形态工作略薄弱。能组织和开展自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定期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指示通知。但深入和全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上不到位,在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自身意识形态不动摇的前提下,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潮不及时、不彻底,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力和影响力还不全面。

针对自身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主观原因在于自身缺乏系统学习,有的虽然学了,肤浅的很,理解不深刻,有时工作忙一点,也就把读书学习放下了,有时偏重实用主义,而不会运用科学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具体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取精神有所弱化,创新意思不强,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以及管理的新机制、新手段的理念创新略有不足,争一流、创特色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认真剖析自身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透彻、系统的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免疫力”。

二要强化工作作风,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首位,依法行政,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干实事、有担当、与挑担的工作风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贴近群众心声,特别是一些好的建议尽可能采纳,怎么方便群众怎么做。

三要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创新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精力集中放在难点、热点问题上,做到“两个巩固”不放松,攻坚克难,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

四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在工作上发挥原有的优势和廉政作风,增强统筹协调能力,以新时代思想,紧跟新时代步伐,创新一年业绩。

个人重大事项内容汇报:xxxx,其它个人有关事项已按组织程序如实申报,未有重大变化;本人所管辖范围内无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不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对照自身的不足,积极改正,始终围绕我市、我局的理念、要求和目标来开展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和部署。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够监督我,发现问题及时对我批评指正,以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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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关于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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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集团公司董事长7月8号的讲话纪要》的深入学习与体会,我就一下三个方面的内容谈谈只记得心得:

一、企业核心价值观

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企业在策划、审核、决策以及实施时的核心理念;是企业的灵魂,是它处于世界之林而不败的行为准则;决定着它走向繁荣,走向昌盛,走向世界的命运。正如一个没有灵魂的人,就如同行尸走肉,游荡在人世间,迟早会被森林法则所淘汰。毋庸置疑,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必不可失的灵魂!拥有正确核心价值观,站在公司领导统一标准的思想上,必定会使我公司蒸蒸日上,立于行业的不败之地。对于公司出现的不和谐声音,要求我们要用“心”去做事情要用心对待岗位工作;倾心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现代市场竞争,已经从产品质量的竞争和价格的竞争中挣脱出来,更多的竞争来自于企业是否“用心、细心、耐心”的服务,这些个性化的服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二、“新”,就是“创新”的“新”。

创新原意有三层含义,一个,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就是说,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更新,并创造出新的东西,再加以改变,不断向新的方向发展。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创新是我们永立时代潮头的不二法门。胡锦涛同志在考察时强调“自主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只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才能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信”,很明显,就是“诚信”的“信”。

子曰:人而无信,不可知其可也。就是说人若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就无立足之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对于企业来说,更是如此。诚信,是我公司在长期的奋斗过程中形成的优良品质,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它能增强我公司内部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一树立诚信,我公司可以建立长期信任的客户关系,通过前期客户的接触,做到诚实、有能力、处处为客户着想而获得客户的信任,这种关系可以给客户带来好处,客户可以信任我们所给予的承诺,从而使得公司赢得大量的目标客户,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美誉,保持并且扩大市场占有率,使我们的品牌,我们的产品,得到更多的认同,有口皆碑。这样就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互动效应,加快推动我公司的发展。

二万象和,文博城通过王总对万象和,文博城的介绍,让我心情激动,能在公司参与这样的项目,倍感自豪。无论走到哪里我觉得生为一个富邦人,都会自信的挺起胸脯的说;万象和

262米,是济宁新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承载了新型城市的功能,提升了城市的品味及形象;文博城,占地1800亩,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山东省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文博城建设成功,将极大提升济宁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地位。紧紧围绕在公司的领导下,可为之努力奋斗一辈子的事业。

三统一思想,全员销售

全员营销是一种以市场为中心,整合企业资源和手段的科学管理理念;全员营销即指企业所有员工对企业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和需求、成本、服务等可控因素进行互相配合,最佳组合以满足顾客的各项需求;同时全体员工应以营销部门为核心,各部门统一思想进行互相配合。热心为每位客户和同事提供帮助;耐心的对客户的疑虑作出解答;细心的为其解决问题。用我们这颗包容的心,去面对同事,面对客户,面对社会。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储备客户,赢得更多的客户,赢得市场。

“全员营销”对于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是适用的。操作简单,不会复杂,但关键是能否坚持下去。“全员营销”的开展是由被动到主动,由不自觉到自觉的一个过程,不要流于形式,否则,全员营销只会是个口号!简单来说,全员营销就是:人人营销、事事营销、时时营销、处处营销。

全员营销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全员经营意识;二是全员服务意识,即优质服务、真诚永远;三是全员获利意识,即的发展、员工的回报都来源于更多的盈利;四是全员责任意识,即全员履行营销义务、全员承担营销职责。

公司面临着空前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员工,要坚决拥护,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公司的决定。

看完“企业关于核心价值观演讲稿”的人还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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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干部坚守信仰信念增强规矩意识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1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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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的安排,现就围绕“两学一做”第二专题的讨论内容谈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坚守信仰信念

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自觉主动的向以为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大党、执政党,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党章,严格贯彻党章,以党章的内容来严格要求自己,将党章作为自己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员必须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每位党员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因此,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其次,光有信念还不够,必须要将党章的内容落实,作出实效才是真理,做永远比说实在,只有不断去实践,才能改进不足,逐渐实现党章的要求。

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增强规矩意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是以来我们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最新实践的结晶。《条例》被很多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是我们党成立以来第一部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系统成文的“党内法典”。《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在一个诱惑越来越多而要求越来越严的时代,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言行不能不经常进行自省,避免“走错一步、毁掉一生”的发生。《准则》和《条例》就是党员干部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指示灯”。党员要永葆政治青春,就要时刻不忘党旗下的宣言,自觉把两部法规作为一面镜子对照检查,在思想上多一些扪心自问,问一问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纪律的要求。问得清,守得住,才能行得正,走得远。

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要绝对讲忠诚,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做到政治清醒不偏向,保持政治本色和政治品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做到信念坚定不动摇,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植根于内心深处;做到纪律严明不含糊,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要自觉讲大局,坚决增进党内团结。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作为机关办公室的一员,更应该胸怀大局,只有讲大局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斤斤计较蝇头小利,不拘泥于个人得失。看问题,办事情,把大局放在首位,要防止只见部分利益,不见全局利益只见个人利益,不见集体利益。

三要严格讲规矩,坚决遵循组织程序。做到心有所畏,面对组织不阳奉阴违,面对权力不忘乎所以,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做到言有所戒,党员干部切不可信口开河、无所顾忌。要做到行有所止,如:微信是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要的传播媒介。党员的微信朋友圈,无疑是信息传播的一种重要渠道,它的浏览对象是不特定人或者特定多数人,具有相当的公开性,并非仅有家人和少数经常交往的好友,不属于私人空间。如果党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妄言妄语,胡言乱语,就会被广泛转发,造成恶劣影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因此要受到违纪处分。所以要不断强化组织意识、严格遵守组织程序、始终维护组织权威,把自己的行为规范在组织之内,约束在组织之下。

四要时刻讲服从,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不讲条件,做到个性服从党性,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要不偏不倚,不搞小动作,坚决做到不参与党组织以外的任何组织,不参与组织之外的任何非组织活动,尤其要远离小圈子、小动作,确保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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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企员工危机意识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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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可能是我过的最没有新年气息的一年了,大家都呆在家里“为祖国做贡献”。在家办公不是第一次,但是因为一只蝙蝠导致在家办公,这应该算是前无古人,也希望后无来者。

为了日常工作学习能够正常开展,一些学校的老师开始了直播授课、学生在家里打卡学习、一些企业也制定一些工作计划。但是在家学习、在家办公少了在学校、办公室的那种专注和认真,总是觉得还停留在假期状态、不能好好地进入工作状态。这就需要我们制定一个在家办公的计划。

首先在家办公时确定作息和三餐时间,人一天常规的工作时间,其实是以三餐为自然区分的。早餐到午餐,是上半个工作时间,午餐到晚餐间,是下半个工作时间。更努力的人会在晚餐后继续工作。一旦作息和三餐混乱,即使我们愿意挤出时间来工作,也依然会觉得做事不顺畅。然后制定日计划,在家工作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拖延症爆发。早上的工作没有做完,觉得没关系可以下午再做。下午没做完的东西,觉得没关系可以熬夜。实际上,熬夜既破坏了计划的标准,也影响了第二天的作息。开始在家工作的时候,应该意识到:在家办公最重要的首先是自律且保证工作效率。最后尽量拥有一个专属的办公空间,卧室虽好,有床,有暖灯,有抱枕,整体环境给人休闲懒散的气氛,但这种气氛并不是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就像很多人喜欢去图书馆、自习室学习,在寝室并无不同,只是差那么点儿氛围暗示罢了。

在家办公之后,体会感觉比在公司还要累,还要忙碌,有时候总觉得会缺少什么。但是仔细想一下,根本原因是在家办公不能和同事面对面,无法捕捉信息,缺乏在办公室办公一样团队合作的高效率。这就需要自己转变心态、慢慢去适应在家办公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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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消防安全意识强化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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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所明确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以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等为责任主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高层建筑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高层建筑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各自负责。

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约定,在其使用、经营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层建筑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年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高层建筑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根据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工作需要,为本行政区域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登高消防车等特种装备器材。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按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组织本辖区内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相关工作予以协助。

第八条市、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管。属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公安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管。

第九条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难场所统一纳入规划管理。在实施规划审批时,应当确保留足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避难场所等消防施救场地。

第十条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抽查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质量。

第十一条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中应审查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手续;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先进评比等内容。

第十二条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和相应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高层建筑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同一高层建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业主、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对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双方权利义务、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费用落实、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业主、使用人应当协助变更后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查验消防设施、器材和共用部位消防安全,办理相关承接管理手续。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在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在每层醒目位置设置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标识和警示标语,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与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

(五)督促、指导业主、使用人做好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发现的专有部分或者使用部分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广告牌、闭路电视、社区网络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档案资料;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约定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业主、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业主、使用人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情况进行监督,查阅消防档案资料,了解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情况。对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有权依法予以更换,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更新、改造及共用部位火灾隐患整改的费用,在建筑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纳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第十八条高层居住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以及与线路负荷不相匹配的保险或者漏电保护装置;

(二)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和用具;

(三)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险品;

(四)保持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锁闭、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或者设置其他障碍物;

(五)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

(六)学习和掌握消防常识,主动参加灭火逃生演练,及时报告火警,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七)发现违章用火、用电或者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或向96119举报投诉;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者约定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并记录备查。对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或者向96119举报投诉。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施工人员进场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第二十四条高层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应当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__〕46号)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当采用阻燃型防护网。

第二十五条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首层。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当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第二十八条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二十九条在用高层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在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等临时消防设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结构层同步建设,管径、水压、水量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且每处不应少于2套。

第三十一条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三)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逃生方法及路线。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三)临时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的配置;

(四)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动火作业前施工人员应向施工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三)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可燃杂物,并进行现场监护;

(四)严禁直接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第四章在用高层建筑管理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进行局部改造或内部装修前,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与业主、使用人、施工单位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五条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不得设置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或者影响消防扑救、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锁闭或者安装栅栏门、卷帘门、设置储藏间、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影响人员疏散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避难层(间)。

第三十七条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当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自行关闭并反馈信号。

第三十八条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时,应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防护措施。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当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三十九条电气线路、电器设备、配电箱安装与维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企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第四十条高层建筑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第四十一条倡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缓降器等灭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高层建筑的首层显著位置应当设置消防平面图,标明建筑基本情况以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的位置等内容。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

第四十二条高层建筑内厨房的排烟管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宾馆、餐饮场所厨房的排烟管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养护。

季节性使用的高层建筑要在每年暑期结束后对排烟管道进行检查、清洗和养护,并在投入使用前再次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需要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的,应当立即委托维修。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到维修委托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并在约定时限内修复。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并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系统故障、停用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十四条消防控制室应当设定专人负责,落实每日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应急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控制室设备。

第四十五条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以下物品:

(一)消防泵房、配电装置房、排烟(送风)机房等重要设备房间的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即开启;

(二)用于巡查、确认火灾所需的照明、通讯、视频等器材;

(三)扑救初起火灾的头盔、服装、简易防毒面具、破拆和便携式灭火器材;

(四)其他需要配备的物品。

第四十六条消防控制室应当制定张贴以下工作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十七条严禁在高层建筑内部和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第四十八条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高层建筑应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第五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对于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和使用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年终评先评优中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条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或者未及时组织整改火灾隐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高层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包、承租或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单位及个人。

本规定所称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是指高层建筑交付使用后,业主、使用人自行确定的管理高层建筑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在用高层建筑,是指已经入住或者投入使用、营业的高层建筑。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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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服务意识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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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行对员工进行了技能与素质方面的理论培训,让我受益匪浅,收获很大。在此,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共勉。

我们知道,礼貌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表示对人尊重的言谈举止和面部表情,它主要包括口头语言的礼貌、书面言语的礼貌、态度和行为举止的礼貌等方面。因此,作为银行的员工,礼貌的言行会给客户带来瞬间的亲和力,微笑服务、暖心的`问候语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规范化服务的引导下,加上具有针对性的个性服务,使我们的服务更加出众,把尊重送到客人心里,把实惠送到客人手中,必须通过国标服务来实现。

礼节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交际场合相互表示尊重、尊敬、祝福、致意、问候以及给予必要的协助和照料、约定俗成的惯用形式和规矩。对于银行员工而言,我们仪容、仪表的大方、端庄,就是对客户的尊重,表情自然、亲切就是对客户的敬重。因此,在对客服务过程中,我们的站、立、行都要符合相应岗位的规范与要求,以协调适宜的自然语言和肢体语言主动服务,让客户感到尊重与舒适,体现出我们典型的职业风范。

服务无止境,接待无小事。首先要有一个积极、健康的服务态度。曾经担任中国足球队教练的米卢说过一句名言:“态度决定一切”。恐怕只有为数不多的员工能够理解这句话的真谛。因此,为了促进我们服务意识的形成与提高,就必须弄明白以下几件事情:我们的收入来自客户在银行购买产品,牢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客户不是慈善家,客户的消费,就需要我们提供舒适完美的服务;宁可自己辛苦一点、麻烦一点,也要努力给客人提供方便,创造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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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增医疗核心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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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运输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机场和港口等各类运输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非运输系统独立核算的运输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之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营运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燃料、材料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其规定。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应当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营运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缴税金、应付利润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项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营运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

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存货包括各种燃料、材料、润料、包装物、备品配件、航空高价周转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一条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航空高价周转件,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四条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隧道、涵洞,港务设施,飞机跑道、停机坪,运输设备、装卸机械以及其他与营运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营运生产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二十八条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营运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的营运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隧道、涵洞,港务设施,库场设施,飞机跑道、停机坪,在用的铁路机车车辆、公路运输设备、运输船舶、飞机、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也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铁路、船舶和汽车运输企业,其机车车辆、运输船舶和运输车辆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使里程由企业根据附一中规定的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按照行驶里程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总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月实际行驶里程×单位里程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

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本制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计算公式,按月计提。正常经营期间,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在企业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第三十九条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四十条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企业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一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营运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销。

第四十二条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营运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四十三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五条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四十六条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缴所得税。

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八条企业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与运输、装卸和其他业务等营运生产直接有关的各项支出计入营运成本。包括:

(一)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燃料、材料、润料、备品配件、航空高价周转件、垫隔材料、轮胎、专用工器具、动力照明、低值易耗品等支出。

(二)企业直接从事营运生产活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奖金、津贴和补贴。

(三)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铁路线路灾害防治费(每处不超过5000元),铁路线路绿化费,铁路护路护桥费,乘客紧急救护费,熟练飞行训练费,港口费(包括引水、港务、拖轮、停泊等费用,代理、理货、开关舱、扫舱、洗舱、烘舱、翻舱等费用),集装箱费用(包括空箱保管费、清洁费、熏箱费等),转口费,倒载费,破冰费,旅客接送费,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船舶检验费,灯塔费,速遣费,航行国外及港澳地区船舶发生的吨税、过境税,运河费,行车杂费,车辆牌照检验费,车辆清洗费,车辆冬季预热费,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过路费,过桥费,过隧道费,过渡费,司机途中宿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职工福利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事故净损失等支出。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第四十九条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营运生产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展览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减盘-盈)、毁损和报废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包括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

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缴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时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场区、港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用。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营运收入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运收入的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

第五十条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营运期间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第五十一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二条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三条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五十四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营运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五十五条营运收入是指企业从事运输、装卸和其他业务等营运生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运输收入、港口收入、外轮代理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机场服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运输收入是指企业从事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

港口收入是指港口企业从事装卸、堆存业务及港务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

外轮代理收入是指外轮代理企业从事外轮代理业务取得的收入。

通用航空收入是指从事航空摄影、航空探矿、航空护林护农等航空业务取得的收入。

机场服务收入是指机场为航空公司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旅客服务、固定资产出租等主营业务以外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六条企业一般应在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运收入的实现。

企业发生的退票、退运等业务款项冲减营运收入。企业发现少收、漏收的款项应补列营运收入。

第五十七条企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运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运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减免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营业税金处理。

第五十八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第五十九条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营运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公安、法院、检查院经费等。

第六十条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六十一条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二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六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六十四条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六十五条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第九章外币业务

第六十六条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六十七条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六十八条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第六十九条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第七十条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营运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收益,从企业开始营运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营运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营运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的。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第七十一条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七十二条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企业按照买入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辨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

企业不实行外汇调剂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章企业清算

第七十三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七十四条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第七十六条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收益或者清算损失。

第七十七条企业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七十八条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九条企业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八十条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第八十一条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八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向证券交易机构和证券监管会等提供年度有关财务报表。

第八十三条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企业应当按月、按季、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第八十四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营运生产、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五条企业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金利润率、营运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评价及计算公式见附二。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上述指标之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八十六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八十七条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

第八十八条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部分

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运输设备6~12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8~12年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电子计算机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7.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及设施部分

专用设备及设施分类折旧年限

8.铁道专用设备

铁路机车车辆12~16年

铁路-通信线路16~20年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6~8年

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10年

9.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8~18年

10.运输船舶及辅助船舶8~18年

11.运输车辆及辅助车辆6~12年

12.通信导航设备6~8年

13.集装箱5~8年

14.运输飞机

起飞全重大于(或等于)100吨10~15年

起飞全重大于100吨8~10年

15.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

桥梁、涵洞、隧道35~45年

16.港务设施30~50年

17.库场设施20~40年

18.飞机跑道、停机坪30~40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19.房屋

生产用房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

非生产用房35~45年

简易房8~10年

20.建筑物15~25年

企业财务评价指标

1.资产负债率: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全部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并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4.资本金利润率:衡量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利能力。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5.营运收入利税率:衡量企业营运收入的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

营运收入利税率=———————×100%

营运收入

6.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的关系。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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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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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一个民族,如果没有精神支柱就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一个国家,如果光靠物质条件,那么这个国家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在几千年就创作撰写儒家经典,儒家人格思想主要是指“仁、义、礼、智、信”。

孔子走遍各国,为的就是把儒家思想推向全世界,在中国的历史上,儒家经典为历代推崇的核心价值观。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在这个新的时代,我们也应该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时代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出现了差异,出现了困惑、迷茫。在纷繁复杂的多样性背后,必须有一个统一的价值导向,来给我们指明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了马克思主义一元化的指导地位,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进一步坚定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998年的特大洪水,冲毁了无数的家园,但它冲不垮中华民族坚强的意志力;2003年的“非典”夺去了千百万人的生命,但它夺不走中华民族勇于向上的精神;5·12大地震,震掉了无数的房屋,掩埋了无数张笑脸,但它震不碎中华民族这颗顽强的心;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大多数的国家面临经济困难,但是中国却在它的冲击下,保持了强大的发展能力与潜力。这一切,都证明了中国有着最坚强的精神旗帜。而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想看出一个国家的实力,要看的不仅仅是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实力,还要看这个国家的软实力,人们往往把占有多少土地,创造多少财富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实力,他们忽视了一点,这个国家是否具备软实力,才是真正的衡量目标。 从匈奴铁骑的呼啸到罗马帝国的兴起,从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到大英“日不落帝国”,每一个大国的兴起,都伴随着刀与剑的搏杀,血与火的印记,可是现在,人们在意的则是软实力的强大支撑。从以前的刀剑相争,到现在的思想较量,每个国家之间,都在进行着无形的斗争,这种软实力,已经成为每个国家都应该具备的实力,只有具备了这种实力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大国。

共同的理想和追求,共同的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繁荣发展的精神源泉。面对多元多变的现实生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我们只有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动摇,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团结和睦、万众一心,共创和谐的生动局面,共同推动我们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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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其核心就是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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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主要资料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负责人或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

(2)项目应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景应有记录.

(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程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机、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特殊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5)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总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资料大体分为两个方面:纵向方面是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岗位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方面是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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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教师入党思想汇报范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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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很荣幸,教育局党委书记xx老师今天莅临教师培训班,为我们做了一堂"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讲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党的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集体学习。中办下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部署,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新教师,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大意义。

侯颀老师分别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部分给我印象最深刻,启迪作用更大。教师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汇报范文教师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汇报范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国每一届中央领导人,都能够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将社会主义理论注入新的内涵,进而适应社会发展,在发展中求进步,在进步中求创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因此,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过必将自豪地,快速地立足于立足民族之林,成为影响世界的亚洲大国。

当然,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提高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献身于教育事业,为祖国培养栋梁。

此致

敬礼

汇报人:quduwen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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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工作内容 小学班主任工作计划的核心思想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班主任,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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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共有57名学生,其中有13名同学学习认真,各方面表现突出。有3名同学聪明伶俐,学习比较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有30多名同学能按时完成作业,但学习方法不够灵活,学习成绩良好。有11名同学学习不够努力,缺乏学习自觉性学习成绩差。

1、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兴趣 ,使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成绩。

2、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为祖国培养创新性人才。

3、向学生进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成为有礼貌、讲文明、守纪律、讲卫生的好少年。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5、健全班委会,明确分工,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

1、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2、发挥小干部的作用,师生共同管理班级。

3、充分利用课堂40分钟向学生进行教育。

1、组织学生报到,了解学生假期活动情况,排位,进行教育。

2、向学生进行尊师教育,在教师节到来之际,启发学生利用微机给教师发电子邮件,向老师问好。出版第一期黑板报。

3、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安全教育报告。

4、进行爱国教育,出版第二期黑板报,主题:国旗在我心中。召开“国旗在我心中”主题队会。

5、开展庆祝建队节活动,出版第三期黑板报。

7、继续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

8、组织古诗背诵,开展古诗大王比赛活动。

9、开展做文明学生活动,定期评选文明学生。

10、加强阅读指导,开展阅读比赛。

11、开展语文实践活动,定期出版中队小报。

12、抓好学生的写字,参加学校组织的写字比赛。

13、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展,比赛。

14、组织迎“六一”庆祝活动。

15、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拔河比赛活动。

16、抓好复习,参加毕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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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定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核心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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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款的协议。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划分为若干类型。如就从当事人所在国的角度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将其分为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对我国当事人来说,进口合同就是为购进外国商品而签订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为把我国的商品销往国外而订立的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可依其他标准加以划分,如依交货地点的不同划分为内陆交货合同、启运地交货合同、目的地交货合同,又如依合同当事人运用的国际贸易术语的不同,分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虽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根据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但无论分类如何,它们总有许多共同性,这也就决定种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应具备一些基本条款(也可称为必要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绍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标的物条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货物,是当事人双方买卖的对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牌号、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等。这一部分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具体合同中往往要分为许多详细的内容,对于我国当事人,在签订进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详细说明货物的这一部分条款,从而避免在收货这一问题上处于不利地位。

3.价格条款 这是对外签订国际货物合同的又一核心问题,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的货币和标明交货地点的价格术语。

4.交货条款 通常规定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点(如目的港、装运港等)和方式(以陆运、海运、或其他方式)。

5.支付条款 主要说明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6.商检条款 规定检验权、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机构、证书以及检验的方法、标准等,有时还需规定复验权和复验的期限、机构等。

7.不可抗力与免责 规定不可抗力及免责的范围及法律后果。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主要说明履行合同出现争议时有关索赔的提出,以及争议应如何解决,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决,而当时就要明确仲裁地点、机构、适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问题。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涉及中外双方当事人,因此多以中、英两种文字签订,而且多规定近两种文字有同等效力。

1.价格条件

价格条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确定价格条件时多用国际贸易术语,这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节省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合同纠纷。因此,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当事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国际贸易术语。

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0)有13种贸易术语,按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为四组。e组为发货,f组为运费未付,c组为运费已付,d组为货到。而在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最常用的有两种:fob与cif,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这两种术语。

(1)f.o.b合同条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称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或离岸价格条件。根据fob,卖方要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而买方则必须从货物装船越过自己船舷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这一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而且这一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c.i.f.合同条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称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或到岸价格条件。根据这一术语,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以及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唛头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而且卖方要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在这里,买方要注意,根据该术语只能要求卖方取得最低的保险险别。另外,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且该术语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上述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术语不仅含有价格条件,而且涉及装运条款及风险转移等内容,所以在订立国际货物负责合同中使用这些术语时一定要弄清其具体含义,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损失。

2.支付条款

在支付条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复杂的问题就是支付方式的确定。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支付方式有:①汇款(remittace),它包括票汇(d/d)、信汇(m/t)及电汇(t/t)三类。②托收(collec-

tion)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而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d)和承兑交单(d/a)两种。一般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比付款交单的风险要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一问题。③信用证(l/c)。这一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运用较多,而且因其引入银行信用,所以对卖方来说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证也有许多类,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开立不同种类的信用证,另外,当事人双方为统一认识,还可以在这一条款中设定依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第400号出版物)进行解释。

3.合同适用的法律

关于合同适用的法律的问题,是所有涉外经济合同都要涉及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涉外经济合同,原则上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而当事人来作选择时,应适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涉外经济合同,也不例外地运用该原则。而根据这一原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适用法律时则一定要注意选择自己较熟悉,并且对自己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而且我国也已加入了该公约,所以我国当事人在与其他缔约国的当事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也可以协议适用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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