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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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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协议

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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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规格

数量(株)

单价

(元/株)

金额

(元)

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方承担。

3.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__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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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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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南湖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瑞安市大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合计 设计面积约7200 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绘制总平面布置图。

2、拿出设计方案,制作主要空间的透视效果图。

3、绘制平面、地面、顶棚、立面、节点大样等详细施工图。

4、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75000元

2、交平面布置图时,付总设计费的 30%; 75000元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75000元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25000元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应于签约后 7 日内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30日完成(即应于 20_年12 月 25

日前交图)乙方有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 10

日之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设计委托,如需施工应另行签订施工委托合同书。

十一、

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 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书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本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

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

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 项目所在地 经济法院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20_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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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铺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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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_管理房一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租期为三年,_年x月10日至_年3月9日止,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为35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任何东西不得破坏。如房屋需要装修,房屋外不得有任何改动,如进行改动造成所有损失全面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发现转让给他人,甲方立即收回,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六、由于该店铺产权属于_人民政府这以特殊产权的原因,乙方租赁后对外不得讲该店由甲方转让使用,要讲乙方与甲方共同经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甲方退还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其它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讲明经营项目,如超经营项目或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后果,政府部分出面要求停止经营的,甲方立即收回经营权,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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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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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支付期限**:;方式:**;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7、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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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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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x11号2栋3楼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每年租金24000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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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说明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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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修订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那么,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说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关于立法的必要性

加强城市综合交通管理,不仅关乎市民的出行需求,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今年,市委明确将加强综合交通管理作为“补好短板”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拿出强有力的举措,落实最严厉的整治行动,补好上海城市交通管理中的短板。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于1997年,于1999年、20xx年和20xx年作了三次修改。此次修订拟立足上海超大型城市交通管理特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法制不完备的问题、常态长效管理亟需解决的问题、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且实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市政府于20xx年7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后,形成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现已于11月9日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二、关于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的主要内容

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共九章八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规定路权分配向公共交通倾斜;对优化调整公共交通提出要求;明确公交专用道的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三条)

(二)倡导绿色交通理念

规定应当完善慢行交通网络,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倡导绿色出行。(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五十三条)

(三)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明确道路交通规划的编制要求以及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的地位;明确常发性交通拥堵区域和路段的常态化治理机制。(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四)严格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授权市政府采取车辆登记限制措施;强化非机动车源头治理;规范本市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管理;规范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第三章)

(五)细化道路通行管理规定

细化和补充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让行等方面的规定。(第四章)

(六)促进动静态交通平衡发展

确立道路停车泊位总量控制原则;对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措施予以固化;明确临时停车行为规范。(第五章)

(七)推行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明确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加强基层治理,引导社会参与,运用多种手段,推进道路交通协调发展。(第六章)

(八)提出规范、文明执法要求

规定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内容,强化执法部门的行政责任。(第七章)

(九)法律责任

为落实“从严管理、从严执法”要求,有效整治和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现象,推动全社会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对违反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规定、违反通行管理规定、机动车违法停车、多次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车多次交通违法、非机动车违法等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或处理措施。(第八章)

三、拟重点讨论和听取意见的几个问题

社会各界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对绿色交通理念的意见和建议。

2、对道路通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对道路停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5、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6、对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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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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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涉及的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以下委托业务:

(1)特别委托业务(委托业务应当具体约定)。

(2)概括委托业务(委托业务应当具体载明)。

2.甲方委托的期限:

(1)委托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委托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委托受让标的的出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最高不能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

3.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提交的文件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证明章。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实地考证、评估等相关费用。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

4.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四条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1.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的佣金,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涉及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的佣金,按照成交价格×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如按标准计算低于1000元的(单向收费),则按最低佣金1000元收醛__

(2)概括委托业务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总资产额或按净资产额×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

2.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 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业务内容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 日内付清余款。

(2)概括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 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受让标的价格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 日内付清余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元。

4.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每逾期______天,应按佣金总价款的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若违反《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交易业务的规定和本委托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订立补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要求,经结清已发生的费用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受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属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其他

上述条款未尽事项的约定。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并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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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产权交易出让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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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应加盖证明章。

第一条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2.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相关费用。

3.甲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进行场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

5.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二条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1.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的佣金,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涉及代为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相关业务的佣金,按照成交价格×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如按标准计算低于_________元的(单向收费),则按最低佣金_________元收

(2)概括委托业务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总资产额或按净资产额×相应差额计费率计算)。

2.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1)特别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业务内容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2)概括委托业务:甲方应在本委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乙双方根据受让标的价格确定佣金,甲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日内自行进行场外交易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转让产权总价款_____的违约金。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_________日,应按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若违反《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交易业务的规定和本委托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订立补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要求,经结清已发生的费用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可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或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可依法采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甲方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转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属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其他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并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份。

附件: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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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橱柜定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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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上海市旅游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邮轮产品名称。

团号:。

组团方式(二选一)

□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及经营许可证编号)。

出发日期,出发地点。

邮轮途中停靠港口。

岸上游览地点。

结束日期,返回地点。

第二条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邮轮上舱位类型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邮轮上用餐次数,标准。

岸上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岸上往返交通,标准。

岸上游览交通,标准。

岸上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次数。

岸上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岸上用餐次数,标准。

岸上地接社名称,地址,

岸上地接社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邮轮旅游意外保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已经阅读并明确知晓上述保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邮轮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费人民币元/人。

相关投保信息和约定以保单及其保险条款为准。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邮轮船票费(含邮轮上指定的舱位、餐饮、游览娱乐项目和设施等);□船上服务费(小费);□港务费;□签证费;□签注费;□乙方统一安排岸上游览景区景点的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其他费用。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元,大写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邮轮及岸上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2.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3.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等,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甲方应当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及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自觉参加并完成海上紧急救生演习,对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5.甲方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法律、法规规定及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禁止带上船的违禁品。甲方应遵守邮轮禁烟规定,除指定的吸烟区域外,其余场所均禁止吸烟。

6.在邮轮旅游过程中,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

7.在邮轮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认真阅读并按照邮轮方《每日须知》和活动安排,自行选择邮轮上的用餐、游览、娱乐项目等。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8.甲方参加邮轮旅游以及岸上游览必须遵守集合出发和返回邮轮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不得损害乙方和其他旅游者及邮轮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邮轮(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入境证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甲方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游的,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11.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邮轮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邮轮船票或凭证、邮轮旅游产品说明、登船相关文件、已订购服务清单,应由甲方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甲方,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乙方应在出团前,以说明会等形式如实告知邮轮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遵守邮轮旅游产品说明中的要求,尊重船上礼仪和岸上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

5.当发生延误或不能靠港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布信息,告知具体解决方案。

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依法对甲方信息保密。

7.因航空、港务费、燃油价格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七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最低成团人数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甲方不适合邮轮旅游的情形

因邮轮上没有专科医师及医疗设施,邮轮离岸后无法及时进行急救和治疗,为防止途中发生意外,甲方购买邮轮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邮轮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邮轮旅游活动。如隐瞒有关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邮轮旅游,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一)甲方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双方约定扣除必要费用的标准为:

1.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2.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3.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4.行程前日至日,旅游费用%;

5.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二)甲方因疾病等自身的特殊原因,导致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二选一)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旅游费用-( )-( )-( )-( )

□2.双方未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旅游费用X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一)或(二)约定标准扣除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八条责任减免及不可抗力情形的处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旅行社免责

1.因甲方原因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应协助处理。

2.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1.行程前发生的,甲方可以按(1)或(2)选择(二选一)

□(1)甲方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①在不减少行程自然天数的情况下,启航延迟、港口停靠时间缩短、返航延迟抵达:船方提供餐食和各项服务,乙方退还旅游费用总额的%。

②无法停靠目的地港口:退还该港口的港务费以及未发生的岸上观光费用。

③行程自然天数减少: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按照减少行程的自然天数所占计划行程的百分比退还旅游费用。

□(2)甲方不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上述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元退还甲方。

2.行程中发生的,按上述(1)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2.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3.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4.行程前日至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5.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的旅游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收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甲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乙方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乙方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甲方、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旅游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乙方承担。

5.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1)、《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2)。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的旅游行程单、邮轮旅游产品说明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住所: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编:邮编: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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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旧机动车委托购买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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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购买就旧机动车壹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 1 ) 单位名称_____, 证照号____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年___月:单位代码:_____。

( 2 )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现在常住地址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旧机动车车辆类型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登记时间 _____,颜色_____, 已行驶里程_____公里,质量要求_____, 委托购买价格( 人民币大写)________,价格浮动率_____%,其他。

3、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旧机动车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后,甲方应当按机动车成交额的_____%支付乙方佣金并承担乙方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乙方履行本合同后,定金抵作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佣金。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旧机动车在乙方办妥过户、转籍等手续后,未即使将成交的车辆提走的,应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灭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委托。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应按约或依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款项,并开具收款凭证。

5、乙方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某成交易。

6、乙方不得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和凭证。

三、甲乙双方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

四、变更和解除。甲方变更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应当按实赔偿。乙方需要变更甲方委托要求的,应当经得甲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某方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其他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产生争议时,先行和解,和解不成的,提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其一,将不选择的划除)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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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租赁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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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________(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村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村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其他有关事宜

附件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国籍:国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经纪人姓名: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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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楼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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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 (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验收确认,并以此作为房屋交付返还时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出租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该房屋租金 (年/月)内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 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

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用由 (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1 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7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 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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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饲料添加剂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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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基料及金额:基料价款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名称等级数量单价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合计人民币金额

二、定规格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甲方自定规格的家具,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于乙方。乙方审定认可的,由乙方卖场销售人员签名后,将其中能够一份交还给甲方留存。

三、具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和要求及处理方法:本合同的质量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甲方在验收中发现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质量有异议的,可在《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甲方有异议后,有义务按《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甲方。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所订家具由:

1、乙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间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号_____室。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到乙方处自题。运费约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期限及订金:双方同意在脚货时,以现金方式银货两讫甲方若以个人支票、信用卡结算的,款到乙方账户后三日内交付产品。甲方给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0%以下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价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能交货的,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逾期提货、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均为:价款的万分之______×逾期的天数。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厂名、长址、产地,或者其他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增加赔偿,即乙方先赔偿甲方的损失、再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家具的价款的一倍。

七、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请求卖场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

2、或者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3、向卖场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申诉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及卖场主办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能够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乙方撤离卖场的,由卖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民事责任。

买方卖方卖场主办单位

甲方姓名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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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饲料添加剂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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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gsm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串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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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饲料添加剂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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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品种、数量、等级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生产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缝口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包装

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包装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

单 价:_______________元/公斤。

总价款: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公斤。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交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_______元/吨,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______内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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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饲料添加剂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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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钢琴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1.钢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钢琴名称

商标

或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颜色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2.钢琴名称、产地及主要部件产地

钢琴

名称

钢琴

产地

击弦机

产地

共鸣系统

产地

缠弦

产地

琴钢丝

产地

琴槌

产地

琴槌毡呢

产地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2.按双方约定的标准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三条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其它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对钢琴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以下机构进行鉴定。

上海市乐器行业协会。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付方式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自提。

第五条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______元,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乙方交货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甲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七条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

2.免费调音次数______次,时间: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合同价款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钢琴产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调换,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交付的钢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4.钢琴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负责补齐,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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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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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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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订单收购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粮食,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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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

品种

性别

数量

(头)

规 格

(公斤/头)

单 价

(元/公斤)

单 价

(元/头)

金 额

(元)

供 种

期 限

合计金额:

备注: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选择计量单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一)甲方将种猪送到___________,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输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其他约定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上海市生猪业行业协会调解;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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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劳动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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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

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一、合同类别及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壹种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为期叁年。

(二)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第二条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为叁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试用期期满前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均有权通知对方是否解除本合同,如果甲、乙双方通知解除本合同,则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公司录用条件:

(一)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毒携带等不适宜参与工作的情况。

(二)无前科劣迹。

(三)有符合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各类合法有效的证件及用于办理法定用工手续的材料。

(四)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如醺酒、赌博、吸毒等),能与他人友好相处。

(五)符合所招岗位的基本技能条件及乙方在应聘时所填的自身信息资料。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一)乙方应该按照所从事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

第七条乙方承认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责任履行全职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按每周五天半的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三、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试用期工资为税后¥10000元/月,转正工资为税后¥8300元/月+绩效工资。工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为浮动工资)等。

(二)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及各项保险的个人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奖惩记录、考核情况、工作年限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15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因遇不可抗力或资金流转困难等特殊情形而需要延迟发放乙方当月工资并已履行了协商和公示程序的,乙方应当表示理解和配合,但甲方保证最迟在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可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薪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统筹政策,根据乙方户籍等条件,为乙方办理以下保险,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承担。

□城镇保险□三险(外来人口)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工作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的培训,乙方必须参加。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报到时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的.体检证明原件,体检证明原件交甲方留存。如果乙方无法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补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或体检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合同视为未开始履行,且不生效。如果甲方事后发现乙方故意隐瞒身体情况的(尤其是该情况有影响他人健康或在工作中会影响自身健康状况的),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处理。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务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爱护甲方的财产。

第十七条乙方请事假、病假、婚丧假等,均应当严格履行甲方的请假规章制度。如未按公司制度请假而擅自不到岗者,甲方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月累计旷工五天(含五天)、年度累计旷工十天(含十天)者,甲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甲方有权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第十九条在下列之一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公司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有其它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进行,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参加甲方根据上述情况而安排的工作,甲方可以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因种种情况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按照修改后的规定作相应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它情形的解除和终止及相关处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内容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须按甲方的规定认真进行工作交接。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由乙方保管的物品等因遗失、损坏而须由乙方承担的赔偿。

(二)乙方在未办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交接手续时,就擅自离开甲方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款。

(三)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薪资中扣除有关赔偿款或欠款。若款项不足以抵扣或乙方若有失职行为,甲方可依据法律规定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乙方确认

(一)本合同期内,甲方向包括乙方在内的全体员工发出的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张贴于公司公告栏或公司通过培训传达,甲方从通知之日起,即视为已将通知送达包括乙方在内的全体员工。

(二)本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单独发出的文件以乙方书面签收为准,若乙方拒绝签收,则甲方有权将该文件张贴于公司公告栏,即视为已将该文件传达乙方。

(三)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向乙方发任何通知、文件,只要寄至本合同乙方地址,即视为送达乙方。如果乙方地址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甲方仍将有关通知、文件寄至原地址时,仍视为已将有关通知、文件送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签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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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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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预租)的(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

(二)   。

(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十元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

(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15日内,应有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起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登记备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 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以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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