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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书范本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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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卫计局党委及医院总支的统一部署,促进医院健康和谐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特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结合“创先争优”和“以病人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积极投入到迎接“等级医院检查”,“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尽力帮助患者排忧解难,做到随叫随到,加强与病人的联系沟通,建立诚信关系,维护好患者的根本利益,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医德,做到不吃请、不受礼,不收受病人“红包”,不收受商业贿赂,不以医谋私。

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参与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六、抓好医疗安全目标管理,做到热情服务、礼貌接诊、细心问诊、科学施治,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为医院的发展作贡献 。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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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公开承诺书精选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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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决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决定,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

2.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实践活动,积极进取,并努力做到优秀。培养自己的专业素养,提高专业能力,同时做好英语的复习工作,每天练习听力和口语,为英语六级考试做准备;做好计算机考试准备,努力考过计算机国二;

3.继续认真做好党员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当好信息的传递者,努力树立先进的榜样,同时帮助班上的同学顺利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4.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阅读《党章修正议案》《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相关书籍,每学期撰写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2篇以上;

5.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联系我班的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与他们沟通和交流3次以上,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

6.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奉献自己,让个人价值溶于集体价值之中,争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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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军人,党工团,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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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作如下承诺:

1、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自身作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扎实有效的做好负责的各项工作。讲规矩、讲忠诚、讲实绩,大胆而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处理好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事项。

2、坚持加强学习。积极向文件书籍学、向领导战友学、向工作实践学,在学习中思考,在学习中实践,在学习中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本领。多思、勤思、善思,主动的思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创新工作,力求本职工作创造新经验、呈现新特色。

3、从严要求自己。对待工作,严谨、求实、细致,不半点马虎。对待战友,与人为善,尽力帮助。对待自,严格要求,自觉遵守部队的各项制度。

4、严格依法行政。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时刻强化制度意识,做到讲制度、讲程序、讲规范。

5、保持勤政廉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做到严于律己,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承诺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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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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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栗县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作出公开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升公安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把各项公安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

2、提高工作效率,推行优质服务

落实公安“放管服”改革要求,户政、出入境、危爆、交管等窗口单位推行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确保在节假日期间群众可以集中办理服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及时办理,能够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尽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路。接待群众办事和来访,做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

3、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勤务制度

严格规范接处警行为,接到110指令后,城区主干道不超过8分钟到达,居民楼院和小区不超过15分钟到达,城郊结合部不超过20分钟到达,农村偏远地区以最快速度赶到。实行接处警“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严肃值班备勤纪律,凡值班民警因脱岗或其他原因贻误出警、或拒绝接处警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民警的责任。

4、严肃工作纪律,坚守纪律红线

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简化公安行政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坚决禁止乱收费的行为。严禁民警在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从严追究当事民警纪律责任及单位领导联带责任。

5、立足公安主业,建设平安上栗

认真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依法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为。加强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执勤巡逻,守护校园平安。坚持“严打整治”不放松,把打击黑恶势力、打击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电瓶车等犯罪行为,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县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6、健全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群众对民警或公安机关各部门管理服务不满意的,可向我局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投诉举报。对当事民警或部门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上栗公安将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稳定、服务发展、服务改革,全力提升全县人民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欢迎社会各界和辖区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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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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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是我们恪守的职业道德。为此我们全体Xx人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共守崇高医德,改善医患关系。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我们的神圣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和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为患者打造温馨人文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对服务态度与医疗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群众就医难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强就医环境与就医流程改善与调整的力度,加强领导周末查房、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力度。

二、传承传统美德,规范从医行为,倡导廉洁行医。通过全院职工大会、院周会、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红包”或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对凡有违犯者给予严惩,对于有关举报案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件件有落实。

三、完善监督机制,降低医疗成本,维护患者利益。坚持质量安全管理的动态 持续改进,坚持狠抓制度的落实。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降低医疗费用。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费用控制制度,建立费用信息监督反馈机制,随时调控,通过严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限制大处方,引导临床合理检查治疗等手段,努力降低药品收入所占比例。

四、维护医学圣洁,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以良好的社会形象取信于民。明确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狠抓落实。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实现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为群众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推动Xx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造福人民为目标,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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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教师党员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党工团,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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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中国教师党员,我郑重承诺:

1、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主动自觉的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在工作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勤于学习,肯于钻研,用先进的理念充实自己,做思想的先锋。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坚定信念,敬业奉献。认真履行副班主任的职责,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管理。

3、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每天都要学习,否则就要落后。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向实践学习,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4、要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为人师表的风尚。不仅要给学生传授文化知识,更要教会其如何做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对学习、对知识孜孜不倦的追求。

承诺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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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教师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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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作为一名教师,我将时刻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现承诺如下:

1、贯彻教育方针,绝不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2、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意识,全校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

3、维护学校大局,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4、端正工作作风。不接收家长的宴请、礼品让家长办私事。热情对待家长。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不做有偿补课和有偿托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5、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6、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写好每一篇教案,上好每一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7、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在课堂上接打手机、会客。不旷课、不私自调课,认真备课认真上课,按时批改作业,不代批作业、试卷,代写学生成绩册和评语等。

8、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我将恪守自己的诺言,实现自己的承诺。团结进取,奋发有为,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教学业绩,做学生称心、家长放心、人名满意的教师。同时敬请各位领导、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监督检查。

承诺人: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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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党工团,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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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严格执行《党章》规定,按照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同时努力维护建工学院党支部形象。

2. 、自觉学习争先创优的精神,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争先创优有丰富的内涵,对其精神实质的把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自己要牢固地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制定可行的学习计划,并使学习大有成效。同时,抓好本专业的学习课程,努力做到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列。

3工作中争创佳绩。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好本职工作,顾大局,识大体,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务于广大建工学院同学和志愿者,在学院志愿者事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

4团结同学,服务同学。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把民族团结装在心里,时刻准备着,积极团结、帮助同事。参加班级开展的集体活动,为增强班级凝聚力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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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党员公开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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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重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争创活动中,我自愿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整纪律,规范行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县中心工作,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要求自己,因此,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

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增加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程度。了解国际国内时事,勤于思考,勤于比较,努力探求深层次的理念。在工作中带好班子,勇于承担责任,善于攻克难题,发扬长处,更好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总支和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自学,认真做好笔记,每月坚持深度学习一篇政治理论。

作风建设

第二,遵纪守法,做建设法治社会的坚定分子。我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厅内的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求真务实,有意见摆在桌面上,不搞两面派,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党决定的事情,一定严格执行。同时,廉洁自律,从党员的角度及作人的角度要求自己,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艰苦创业,拒腐蚀永不贪。

第三,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认清水利工作的性质是不断地学习,在平时要注重积累,要懂得厚积薄发,学习是第一要务。要找准自己的薄弱点,攻艰克难,通过学习增强自信心,增加追求事业的责任心。

第四,爱岗敬业,专心致志,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水利各项工作,向新同志学理念,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找准工作中的难点,不断摸索适合水利发展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学活用,一切目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全面提升个人素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下部,要时刻提醒自己,共产党员是先进模范的代表,是不同于普通老百姓的,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干部。要从严从难要求自己,无论是思想还是工作,无论是学心态度还是个人修养,都要从内心里提升更高要求,保持党性。

第六,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投身到全县经济建设中,根据水利工作实际,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调整自己的处事方式。我承诺,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努力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承诺人:

2016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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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4年社区党员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党工团,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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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区党员,我承诺:

1、争做党员志愿先锋。积极组织党员志愿服务,年内组织志愿服务不少于7次,每月夜间巡防1次。

2、争做服务居民表率。经常走访慰问社区80岁以上老人。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和“爱心寒衣情暖社区”活动,参加爱心义工活动不少于7次。

3、争做文化宣传标兵。积极参加社区广场文化、冰心文化艺术团活动。每月组织1台文艺晚会,放映3场露天电影。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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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公开宣传活动总结实用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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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未成年人道德思想建设,学校自9月1日起开展一系列“向国旗敬礼”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周队日活动。利用周一升旗仪式,602中队为我们奉献了一次精彩的周队日活动,中队辅导员倪乐老师通过国旗下讲话,和我们一起回顾了历史,展望了未来,发出了倡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国旗敬礼”。随后学生们带来的快板,大合唱不仅传达了孩子们对祖国美好的祝福,更是向我们展示了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大合唱评比。学校组织3—8年级“唱响国歌歌唱祖国”歌咏比赛。在各班班主任的带领下,学生们积极准备,认真排练,校园里处处都能听到嘹亮的`国歌。比赛时,学生们精神饱满,用自己的歌声献礼祖国。

三、网上签名寄语。学校利用校讯通发送信息要求全校学生家长在国庆假期期间和孩子一起登录中国文明网、央视网、中国未成年人网等网站,面向国旗敬礼并签名寄语,充分利用信息课,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向国旗敬礼活动。

本次“向国旗敬礼”活动形式内容丰富,展示了学校师生的风采,营造了校园浓郁的爱国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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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政务公开内容 计划生育通知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通知,适用行业岗位:政务,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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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阅读我们的来信!

根据胶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20xx年6月20日胶州市卫生局、胶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正式合并为胶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我局以不断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机构整合为契机,在机构设置上做减法,在为居民服务上做加法,开创了“1+1>2”的工作新局面。

机构整合贴民需。卫生计生局积极推动公共卫生、优生优育、预防接种、计生奖励、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等服务项目的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通过整合卫生计生资源搭建起人口素质提升、优生优育、疾病预防控制一体化工作平台,保证了医疗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两项核心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保证了单独二孩审批、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增补叶酸、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等惠民政策的有效实施,全年发放计生优抚资金5400多万元。

医改工作让民利。20xx年以来,我市医疗卫生改革全面推进。至20xx年,市人民医院、心理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完成医改,上述医院药品全部零利润销售,每年可为市民节省医药费3000多万元。此外,为改善居民“看病就医”条件,我市的疾控体系建设、120调度指挥系统、医疗联合体、国医馆建设等已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环境也焕然一新,仪器设备已处于全省领先水平,81个村的中心卫生室已配备“全科医生诊断仪”,城区医院改造正在进行中。

公共卫生惠民生。至20xx年,凡我市常住居民每年均可免费享受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12种疫苗接种、0-6岁儿童生长发育查体、65岁以上老年人全身查体、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用药指导及每年4次常规查体等12类4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住院分娩补助500元/人,孕产妇“三筛”补助384元/人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优化服务赢民赞。我市“看病就医”连续两年获青岛市卫生计生系统群众满意度第一名。今年,我们再接再厉,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大力开展“创人民满意医疗卫生机构”、“万人电话满意度回访”、 拒收红包、便民服务十举措、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改善服务活动,印发《开展服务礼仪规范培训提升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全市医护人员服务礼仪进行统一培训;出台《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计划利用3年的时间彻底改善服务面貌;出台《服务效能督查实施意见》,明察暗访就医感受,严管重罚违规行为,努力做到让居民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满意就医!

卫生计生情系千家万户,您的肯定是我们最大的荣誉,您的意见是我们改革的方向,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评价!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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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招投标,全文共 5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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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政府公开招标合同范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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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员公开承诺书样本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党工团,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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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头遵守党章,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顾全大局,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不搞阳奉阴违。

二、带头发扬民-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遵守局党组议事规则,不搞任何形式的个人决定或不应由个人决定的事项。

三、带头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保持与时俱进。

四、带头秉公用权,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

五、带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用公-款开支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借机收受下属或企业钱物。

六、带头勤俭节约,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奢靡之风,不搞和接受超标接待,不贪图享受。

七、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支持行政一把手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不徇私情。

八、带头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心系群众利益,说实话,干实事,讲实效。

九、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搞庸俗人际关系,争做模范党员和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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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全文共 13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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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将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列为重要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从现在起至4月27日,《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将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列为重要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

生态保护区内禁止野炊

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草案》指的生态保护对象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物种(含渔业)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草案》设置了山体、森林资源、景观资源、生态廊道、三江六岸、植物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制度。规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加强山体保护,治理水土流失、禁止破坏生态植物植被或者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禁止捕捉、猎杀、贩卖野生动物或者对其实施繁殖干扰、栖地破坏。

同时,《草案》要求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并对居民和游客提出了行为准则,禁止7种行为:包括非法砍伐林木,毁林开垦,陡坡开垦;非法采集、采挖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采集、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卵、巢、穴、洞;擅自进入封闭区域;焚烧枯枝落叶、烧荒、野外烧烤、野炊;随意丢弃废弃物;其他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草案》也规定了自然水体保护措施,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人口进行控制或搬迁,对排污项目进行清理整治;生态用水比例不低于用水总量的20%;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向河流直接排污的建设项目,对已有项目实行总量、浓度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生态敏感区重点保护

象山港实行最严岸线保护

《草案》还明确,我市对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这里所说的重要生态敏感区包括: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等区域。

其中,四明山和天台山坚持生态优先,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公益林和风景名胜区等。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使公益林面积占到区域林地面积的78%左右。在25度以上陡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

象山港实行最严格的岸线保护措施,生态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0%,生活岸线和渔业岸线不低于40%;有序推进象山港海岛开发与保护,其他无人岛屿和旅游观光岛的开发,要严格控制开发规模、禁止破坏生态环境;象山港大桥以西原则上禁止围涂填海。

三门湾区域要制定严格的区域环境准入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恢复和重建三门湾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滩涂复绿工程;禁止大规模开发南田岛。

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重点保护国际迁徙候鸟集中栖息地生态环境,逐步扩大湿地面积。

生态保护实行红线分级管控

一级管控区禁止开发建设

生态红线管控区保护是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因此《草案》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生态空间格局和各类生态要素保护要求,划定本行政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加以严格保护。

根据《草案》,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除了六种区域划为一级管控区外,其他区域划为二级管控区。这六种区域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的重要湿地、重要自然岸线;国家级公益林,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纳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的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维护城市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和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的生态保护对象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物种(含渔业)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第三条【保护原则】 本市生态保护应当以改善生态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政府主导、陆海统筹、空间管控、分级管控、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政府责任】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生态保护常设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处理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对象山港、三门湾、四明山和天台山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生态保护机构负责区域生态保护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是其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生态保护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并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生态保护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对生态保护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部门分工】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保护常设机构对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生态保护范围的划定和调整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详细规划,落实各项生态保护要求,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基本生态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矿山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开采矿山资源进行查处;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以及生态补偿的统筹协调工作,国土、农林、水利、海洋渔业、园林等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生态补偿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资金管理,并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住房与城乡建设负责对城建、村镇建设监督和管理,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林业、园林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范围内林地、绿地、山体、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化建设,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范围内农业产业发展进行监督和管理,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水利部门负责依法对生态保护范围内河道、水库,以及相关水利工程设施等进行管理,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海洋部门负责海洋环境、海洋自然保护区、海岛、海洋生物、滩涂、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违法用海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查处;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态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巡查工作,防止生态保护范围内出现新的违法建设;

旅游、交通、海事、公安、文物、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生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检举、投诉和依法控告危害生态保护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依法受理、查处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投诉人和控告人。

对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办法由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宣传教育】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生态保护一般规定

第八条【空间管控】 本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界限,实行空间用途管制。

第九条【生态保护与修复】 本市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确保山体、水体、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要素不受破坏,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和破坏,引导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人口逐步迁移。

第十条【森林资源保护】 本市对森林资源实施重点保护,扩大森林覆盖面积,鼓励植树造林,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筑我市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严格实施森林限额采伐,采取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林相改造、防治病虫害等措施,提高森林质量,维护森林生态健康。

第十一条【山体保护】 本市实施山体保护,对荒山、荒地、裸露山体进行补栽补植,扩大植被面积,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烧山开荒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全垦造林;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林,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在湖库、河道、公路、沟坡等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并严格保护该区域内的植物、地衣等。

本市实施林地林权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对利用林地垦造耕地工作的监管。(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饮用水源保护】 本市应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建设污染排放项目,已有的排污项目应当限期拆除或者关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实行搬迁。

饮用水水源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防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

第十三条【水体保护】 本市应当合理利用河网、湖库水资源,应当采取疏通河网水系、适量投放生物、放养滤食性鱼类、底栖生物移植等措施恢复河网、湖库水域生态系统。

严格控制河道两岸硬化;清除断头河,天然河道禁止断流改造。生态用水比例不低于用水总量的20%。(人大意见)

本市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用水总量、生活和工业用水、地下水三个总量控制制度,落实取水计划管理制度和累进加价机制。(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水环境整治】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甬江、奉化江和余姚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的管理,促进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河道污染整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给排水等公共设施,提高污水截污纳管率。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向河流直接排污的建设项目,对已有向河流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实行总量、浓度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十五条【海洋生态保护】 市人民政府和各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重要自然岸线、滨海湿地、滩涂、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重要的海洋生物保护区,重要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

本市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和海域分类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升海洋生态功能。

开发岸线、海岛及周围海域等海洋资源,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岸线、海岛的地形、岸滩、植被以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十六条【海洋生态整治与恢复】 市人民政府和各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整治和恢复。

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全市围垦实施计划,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禁止在不适宜围垦、生态敏感区和海洋保护区进行围填海活动,其他区域除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外,禁止围填海项目开发。围填海造地后,确保20%以上造地面积用于建设生态湿地,并确保围填区保留12%以上的水面率。(市人大建设,市围涂规划)

严格保护象山港、三门湾、象山东海岸等重要自然岸线,禁止开发天然礁石岸线,禁止侵吞自然岸线开展围填海工程,确保我市陆域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第十七条【海洋污染控制】 按照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的规定,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强入海河流管理,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防治污染,使入海河口的水质处于良好状态,并开展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管理;

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滩涂、湿地、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

控制水产养殖密度和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合理调整养殖布局, 鼓励发展生态渔业建设,推广多种生态渔业生产方式,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生物多样性保护】 本市加强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和海洋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定期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

加强动植物自然生境的保护,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实行重点保护,禁止砍伐、采集、猎捕、贩卖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

加强对入境动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制度,防范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第十九条【景观资源保护(含地质公园)】 本市加强对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重要观赏价值的自然景观、地质遗迹、特色民居村落、古渔港等自然标志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

应当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度控制旅游规模和人文景点建设,规范游览活动,保证自然生态系统不受破坏。

第二十条【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本市优化矿产资源布局,严格控制生态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加强现有矿山开采项目的生态环境治理,矿山开采封场后应当进行生态修复。

新建矿山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实行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并禁止在下列区域开采矿产资源:

(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

(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公路干线、轨道交通、主要航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

(三)高压、超高压线路,通信、军事管线,重要输气输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周边500米范围;

(四)主要城镇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

(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采矿的区域。

第二十一条【生态廊道和生态绿地保护】 本市强化生态空间的管控,构筑绿色生态廊道,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生态廊道的构建应当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包括生态绿楔、山体廊道、水系廊道、交通廊道、市政廊道等。

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园、农村居民集中点、农林牧渔生产必要的临时配套设施以外,禁止在生态廊道内进行开发建设。生态廊道内现有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限期转型。

第二十二条【三江六岸廊道保护】 本市加强三江六岸开发与保护,以公用、开放、连续的原则统筹规划,优化区域生态景观体系,保护三江流域历史文化资源,保障水系统安全,构建城市绿色生态网络。(三江六岸规划)

对三江六岸区域实行严格的走廊空间管制和滨江区域形态控制,保护滨江开敞、绿色公共开放空间,禁止改变生态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大规模商业、住宅开发项目。(三江六岸规划,人大意见)

第二十三条【行为准则】生态保护区内的居民和游客,应当爱护生态环境和旅游设施,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非法砍伐林木,毁林开垦,陡坡开退;

(二)非法采集、采挖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

(三)采集、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卵、巢、穴、洞;

(四)擅自进入封闭区域;

(五)焚烧枯枝落叶、烧荒、野外烧烤、野炊;

(六)随意丢弃废弃物;

(七)其他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三章 生态保护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一港两湾保护】本市对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共同推进重点区域生物资源和海洋环境的恢复。

本条例所指的重要生态敏感区包括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等区域。

第二十五条【四明山、天台山保护】四明山和天台山坚持生态优先,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公益林和风景名胜区等。

以江河源头、大型水库周围区域为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使公益林面积达到区域有林地面积的78%左右。

实施封山育林、迹地更新和退耕还林等工程,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

严禁一切破坏性开发,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和生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合理界定适度畜禽养殖规模,在水源地、旅游区等水环境敏感区域,禁止审批畜禽养殖项目,已有的相关企业要限期搬迁。(四明山规划纲要)

第二十六条【象山港保护】 象山港区域生态保护应当以海洋生态保护为立足点,优化海洋功能,保护海洋资源。

象山港实行最严格的岸线保护措施,生态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0%,生活岸线和渔业岸线不低于40%;

有序推进象山港海岛开发与保护,加强缸爿山岛、南沙山岛、强蛟群岛等生态岛的保护,严禁任何形式大规模开发。其他无人岛屿和旅游观光岛的开发,要严格控制开发规模、禁止破坏生态环境;

象山港大桥以西原则上禁止围涂填海,确因公共需要少量围涂造地的应进行严格的生态环境评估,并报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象山港空间保护规划纲要20xx)

第二十七条【象山港污染防治】 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象山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禁止在象山港沿岸及岛屿新建、扩建电力、化工、炼油、印染、造纸、电镀、电解、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修造船、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象山港条例)

第二十八条【三门湾保护】 三门湾区域生态保护,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城镇、产业、生态的空间管制分区,制定严格的区域环境准入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恢复和重建三门湾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宁海蛇蟠岛、三山涂、双盘涂以及象山的岳井洋、南田涂、水湖涂、花岙涂等重要滩涂湿地,实施滩涂复绿工程,谨慎开展新的围涂填海工程;

严格保护力洋港、蟹钳港、岳井洋和花岙岛等重要生态岸线,确保三门湾生态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5%。合理利用胡陈港、石浦镇、鹤浦镇和檀头山岛等生活岸线,保留岸线自然风貌,确保三门湾生活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5%;

实施三门湾海岛生态系统修复与重建,控制海岛建设规模和强度,禁止大规模开发南田岛,在花岙岛和檀头山岛,划出不低于80%的面积作为原生态自然区域,加以永久性保护;

保护三门湾北部山体林地,具体包括从宁海越溪镇的西北部至石浦镇西部山体林地,以及鹤浦镇的东部山体林地,对区域内林业生产、旅游开发等活动进行监管,严格禁止任何破坏山林、防护林等的活动。(三门湾区域规划)

第二十九条【杭州湾保护】 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应当重点保护国际迁徙候鸟集中栖息地生态环境,逐步扩大湿地面积,减少人为干扰破坏,防止湿地退化、生境缩减、生物多样性下降。(人大意见、杭州湾湿地规划)

严格控制杭州湾区域围涂规模与数量,杭州湾新区三八江以西、十二塘以北区域禁止新建围涂项目,严格控制杭州湾跨海大桥以西住宅和商业等开发项目。(人大意见,杭州湾规划环评)

编制杭州湾区域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严格控制污水直排杭州湾,提高杭州湾区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人大意见)

第四章 规划编制与空间管制

第三十条【优化空间布局】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我市生态保护规划,并在四明山区、象山港、杭州湾和三门湾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编制生态保护专项规划,实行严格保护。

生态保护区内各项规划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融合。

编制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产业发展专项等,应当与生态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三十一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生态保护要求,依据生态空间格局和各类生态要素保护要求,划定本行政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加以严格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以下程序划定和公布: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二)划定方案应当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意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三)划定方案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将划定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经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应当并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在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经批准的各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一级管控区划定要求】 本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一级管控区,其他区域划为二级管控区: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域;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

(三)国家级或省级的重要湿地、重要自然岸线;

(四)国家级公益林,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纳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

(五)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第三十三条【分级管控要求】 本市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用地规模,建设项目在符合主导生态功能要求的基础上,集中布局,实行差别化分级管控:

(一)一级管控区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控制措施,除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必要设施外,禁止其他一切开发建设活动;

(二)二级管控区尽量保持生态系统现状,除下列项目外,禁止建设其他项目: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水利等必要的公共设施;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的配套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生态型休闲度假项目;必要的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服务设施;必要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其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论证,与生态保护不相抵触,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

第三十四条【标志标识】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应当设置保护区域标志、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保护区域标志、标识。

第三十五条【调整原则】 依法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因国家、省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者上位规划修改,确需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遵循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的原则按程序进行调整。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度应当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变更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六条【调整程序】 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布申请调整内容,公开征求调整区域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5日;并组织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对环境影响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向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经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申请。调整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或不同行政区时,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整;

(二)组织编制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内容应当对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与调整区域有利害关系的个人、团体的意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三)组织召开调整方案专家论证会,经本级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将调整方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经批准的调整方案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第三十七条【新建项目控制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建设活动,遵循环保生态的原则,满足低强度、低密度的建设要求,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形态、色彩等方面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周边景观风貌。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用地布局应当集约化、小型化;建设项目选址应当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

第三十八条【现有项目处置原则】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既有项目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处理、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对生态影响的程度,分别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生态保护无不利影响的,可按照现状、现用途保留使用;

(二)对生态保护有不利影响的项目,限制生产,严禁扩大规模,引导相关权利人进行改造和产业转型,逐步转为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与生态保护不抵触的适宜用途,或者依法予以置换;

(三)对影响主体生态功能的项目,应当依法限期清理或者迁出;

(四)属于违法建设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查处违法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生态保护区内既有项目是指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之前,已经建设或者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

第三十九条【现有项目处置方式】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既有项目进行清理,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确定可以保留的项目,不得改(扩)建,确需改(扩)建的,应当按照新增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确定需要整改的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要求,项目业主应当按照整改要求予以整改,拆除位于重要生态敏感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完善环保配套设施,消除项目对生态保护的不利影响。

确定需要改变用途的项目,项目业主应当按照项目准入要求,转型为生态旅游、休闲度假、都市农业等与生态保护相适应的产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需要置换用地的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权属单位协商置换至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区内,或者依法实施土地储备。

确定拆除的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本市实行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区域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并作为对考核单位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四十一条【监督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保护督察制度,对生态保护范围内生态项目建设、村庄搬迁和改造、既有项目的清理与处置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对生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生态补偿机制】 我市按照“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补偿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生态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生态补偿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生态补偿机制建立】 我市逐步完善资金、技术、智力、实物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区域、流域等生态补偿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补偿活动。

生态补偿主要通过财政转移等方式,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补偿范围和对象】 生态补偿范围应当覆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具体由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态补偿范围内,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或饮用水源保护区有重叠的,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补偿,适用最高补偿标准。法律、法规对生态补偿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下列组织和个人作为补偿对象,可以获得生态补偿: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获得生态补偿的其他组织。

第四十五条【生态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基础上,提高补偿标准。县(市)区人民政府扩大生态补偿范围的,补偿标准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生态补偿标准一般三年调整一次。

市人民政府承担的生态补偿资金,由市财政部门通过区财政部门转拨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生态补偿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将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态补偿资金在到帐后十五日内转拨,不得截留、挪用、滞留。其他组织的生态补偿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

生态补偿资金应当用于维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得因生态补偿的实施,取消或者减少对生态补偿对象的其他财政投入。

生态补偿资金的申报、审核、监督、审计等,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信息公开】 我市建立生态保护信息公开机制,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布生态保护的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信息公开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区域环境质量公报、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建设项目情况、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情况信息。

第四十七条【公众参与】 我市鼓励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保护义务监督员制度、市民检查团制度、生态保护热线电话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对生态保护区内涉及公众权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应当通过听证、论证、生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和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鼓励依法设立从事生态保护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生态保护活动,提供环境公益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已有罚责】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完成生态保护目标责任的;

(二)越权审批、违反规划审批,以及同意项目边报边建、先建后报、少报多建等其他违法审批的;

(三)未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处置既有项目的;

(四)对违法建设查处不严、处置不力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五)未依法及时受理检举、投诉和控告或者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条【其他罚责】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由县级以上负有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破坏保护标志罚责】 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生态保护红线标志的,由设置该标志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生态补偿罚责】 违反生态补偿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生态补偿资金的;

(二)截留、挪用生态补偿资金的;

(三)滞留生态补偿资金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生态补偿资金的。

第五十三条【生态补偿罚责】 生态补偿对象未按照生态任务目标履行生态保护责任的,市和县(市)区农林、水利、园林和绿化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有关部门书面告知的情况,决定缓拨、减拨、停拨或者追回生态补偿资金。

生态补偿对象因破坏生态环境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两年内不得获得生态补偿资金。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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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的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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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岁月如歌,转眼间,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了。本学期是我任务最为繁重的一个学期,为了提高我自己,使自己在将来激烈的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我准备参加20__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习功课的日子虽然艰苦,但在繁忙的学习之余,我也不忘抽出时间温习党的知识,并学习党的最新文件。

通过最近对党的学习,我了解到了,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都开展起了创先争优活动,而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基层党员的“五带头”作用。作为一名学生预备党员,在学习了党员“五带头”作用的主要精神后,我收益很大。我要坚持不懈地履行党员的带头作用,这样才能在行动中真正体现党员的价值;要尽我责,扬我长,尽我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为此,我作出如下承诺:

一、带头学习提高。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主动学先进文化提高素质,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我承诺:为了达到“五带头”作用中的第一带头作用,我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在本学期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复习,争取在20__年的研究生考试中金榜题名。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会全力以赴地拼搏进取。同时,我会积极参加农学院第二支部活动,认真做好组织上交给自己的每一件事,在组织会议上认真做好笔记,并且踊跃发言,坚定自己的马克思主义观。

二、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作为植检071班的组织委员,我承诺:本学期与十名同学谈心一小时以上,深入了解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同时,配合团支书传达校团委的意见并督促实施,对同学们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

三、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我承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上,尽自己最大可能帮助同学们解答疑难问题,在生活中,勤劳能干,帮忙解决同学们生活上的困难。与同学们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主动与同学们沟通思想。

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了达到以上要求,我承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绝对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我要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同学们的监督。

五、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并争。为了达到以上要求,我承诺: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

总之,本学期内,我除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之外,还要始终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对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理解。其次,抓住这次党员“五带头”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我要时时刻刻记住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用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做一名优秀的学生党员。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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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工作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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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陈安国。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我代表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作出以下承诺:

1.新引进纳税超30万元总部经济或电商平台项目1个项目,亿元以上生产性项目1个。

2.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30.2万吨以上。全区优质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到15万亩,优质花生种植面积稳定到8万亩。

3.积极发展高附加值农业、观光农业和农业田园综合体,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家以上。

4.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编制,力争创建市级现代农业精品园(示范园)区2个以上,培育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以上;提升和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2个以上。

5.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全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6.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创建“四美乡村”(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13个,示范户3000户。

7.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80%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实现可追溯;新通过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个以上;争取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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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考试招聘考生未就业保证书

范文类型:招聘,保证书,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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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报考了德阳市事业单位教师公开考试招聘,现保证:

本人现与任何单位个人均无人事劳动关系。本人实际情况、电子数据信息、书面证件材料等均为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上述若有达不到或不属实的,均作取消本人公招资格处理。

保证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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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里公开道歉信 公开道歉信公示多久

范文类型:道歉信,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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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投资者:

由于xx市融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xx)运营管理不到位,截止xx年3月28日停盘整顿一个月之久,导致部份投资人的部份资金没有回款,在此,要公司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深深的歉意。

本公司作出决定没有回款的投资人尽快联系公司,本公司一定给投资者作出满意的处理,同时吸取深刻的教训,努力规范自身行为,一定严格把好部门的每一关,坚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行为,希望广大投资者给予机会,让我们携同公司共创美好的辉煌! 再次向广大投资者道歉!

联系方式:xx

电话:0752-577xxxx 客服热线:400-788-xxxx

xx运营团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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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道歉信申论 公开道歉信

范文类型:道歉信,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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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颜倩夫人:

我反思你的意志很久了,吃不下,睡不着。以上事实准确,请审阅。

颜倩的妻子,现在是深夜,但我睡不着。在这宁静的夜晚,我静静地想你。这时我想起这首《把你的悲伤留给你自己》,觉得这首歌是为我而写的。从那以后,我没有理由快乐。真的,当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失去了,生命对我来说就变得没有用了。对我来说,人生的意义已经变得闷了,没意思去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孤独、悲伤、抑郁会伴随我一生。我心中的爱是唯一让我活着的光,我的妻子,你可以指引我走向黎明。

自从遇见你,我意识到我有太多的缺点,以至于我一时无法相信自己和自己的错误。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我才知道是自己的错。我太自私了,从来不考虑老婆和大人的感受。你说的很有道理,能印证真情。我很激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无法考虑你内心的感受。我经常说那些因为我的固执和自私而严重伤害对方感情的话在这里,我真诚地对你说:老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事发后,我有多后悔,有多自责,但还是无法在你面前表达自己,认错的态度。经常听你说话,只对你好,不欺负你,不骂你,不开心就让你开心。也许,在你心里,我是一个单纯自私的男人,斤斤计较,这些怎么能成为男人,怎么能保护你,怎么能做你称职的丈夫,怎么能养家糊口?

是的,你的担心是我的。要骄傲,不要考虑自己的感受这是我的性格,也是我致命的弱点。现在,我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我想摆脱这样的高调真心诚意和你在一起。

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改掉这些毛病就像戒烟戒酒一样,但是我已经下定决心改掉那些缺点,在我们有矛盾的时候不再逃避。虽然我不太会哄人,但我会尽力哄你。做一个真正爱你的老公,希望老婆和我一起慢慢长大。

我错了,我不该为自己找理由,我错了,我不该一次又一次没有听从你的教诲,我错了,我不该一次又一次没有悔改,我错了,我不该没有深刻反省自己。我错了,我不该让你感到压力和痛苦,我错了,我不该让你为我哭泣和痛苦,我错了,我不该骂你。我错了,错得非常彻底,非常彻底................

从现在开始,我会调整自己的性格,说话的风格,对你的态度,看我的表现。我会做得更好!我会好好爱你,因为你在我心里很重要,你是我的唯一,我最在乎你,我舍不得你,没有你我的生活一团糟!

我的生日礼物是让我好好学习。都说女校是男校,你是我尊敬的校长。希望你不要开除我。我不想退学,因为我在贵校读书的每一天都很开心,很开心。你教会了我很多关于一个男人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因为你,我变得成熟稳重,懂得了很多东西。谢谢校长!

晚上流泪的时候,我才知道,所有的尊严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知道你还在生气,说明你很爱我。以后不让你哭了。心里的痛。我只求你原谅我。我离不开你,我再次真诚的向你道歉,老婆,对不起!是我的错,回到我身边!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妻子,我想牵着你的手过马路!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老婆,我想每天带你上下班,免得你走累了。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妻子,我会尽力满足你的要求!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妻子,我会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关心你,照顾你!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老婆,所以想问问你饿不饿。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老婆,我要洗家务,洗衣服。我怕你会努力!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老婆,我会尽力把每件事做好,免得你生气!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老婆,我会时不时的给你发消息,因为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

因为你是我亲爱的妻子,我想想你,担心你,紧张,因为我很爱你!这封信是公开道歉信,我会在网上公开向你道歉!给我一个爱你的机会。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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