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协议书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协议书
全文共 689 字
+ 加入清单甲方: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事件: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在娄底市娄星区一克拉酒店附近电玩城内,(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因打电游与电玩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致使右膝盖受伤,导致二级轻伤。现经甲、乙双方充分洽商,一致同意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二、双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时前一同前往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乙方在检察院人员的见证下,向甲方交付一次性赔偿甲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三、甲方承诺不再追究的一切刑事和民事责任,并向检察机关出具对刘光华从宽处理的书面请求。
四、本协议生效后,在乙方履行了就本协议所承担的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以及检察机关、法院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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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作意向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利用短信平台向_________市民提供房屋出租、求租,办公厂房商铺租售和二手房买、卖等查询服务,增进双方收益,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_________(甲方)的_________网平台上向用户提供房屋出租、求租,办公厂房商铺租售和二手房买、卖等手机查询短信息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号码
移动:_________;联通:_________;电信小灵通: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数据处理:
(1)甲方建设、维护好_________租房网网站,致力于内容的更新、内容的吸引力等方面,管理和维护好数据,负责实时向乙方提供相关实时数据。提供网民查看信息的网络通道。
(2)乙方整合甲方提供的数据,提供网民查看信息的网络通道和短信通道,实现以下短信功能:广大市民在查看_________网的内容后,可以通过手机、小灵通发送合作的号码,得到手机及小灵通返回的短信信息从而查询到房源提供者和房屋需求者的联系电话及简要信息。
2.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1)甲方负责网站的建设、更新,负责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及打击非法和不实信息内容。
(2)乙方配合打击非法和不实信息。
3.网站和短信宣传
(1)甲方负责网站的宣传推广业务,但不构成必要义务。
(2)乙方就短信的内容宣传,但不构成必要义务。
4.网站和短信的咨询和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_________网的技术解决服务。甲方不负责短信的服务及其工作。但甲方有对短信的建议权和整改意见。
(2)乙方负责合作内容有关短信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负责有关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但乙方有对网站的建议权和整改意见。
5.合作对象和数据的所有权
(1)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将数据与国内经营的其他sp商进行合作。甲方的_________租房网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可与其他房屋信息网展开合作。乙方不得再将甲方的数据用于其它盈利项目。
6.付款和短信平台的所有权
(1)乙方有向甲方付款的义务;乙方有就技术平台的升级、维护的义务,但不构成必要义务。乙方的短信平台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支付款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具双方所合作的'手机增值服务'的详细服务统计报表的义务及移动、联通、电信的结算清单。乙方就出具报表和结算清单方面在不可抗力因素下除外。但乙方在甲方要求出具资料时,给予合理解释和答复。甲方不得就短信平台的相关技术向其他任何人及单位泄密。
3.协议解除的处理:如无违约情况出现,但一方又有解除意向,应提前四个月告知对方,否则造成的经济由擅自解除协议方赔偿。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刑事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为了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合同,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乙方办理由其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为:
1、案件当事人为:
2、案由为:
3、乙方委托甲方律师办理的法律事务为案件的如下阶段的一项或多项,即为下列选项中的第(
A、 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B、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C、 在一审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D、 在二审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E、 担任申诉案件申诉人的代理人,为其代理申诉;
F、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G、 在一审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H、 在二审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I、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J、 在一审阶段,担任公诉案件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K、 在二审阶段,担任公诉案件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L、 在一审阶段,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M、 在二审阶段,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三、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
1、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
A、交通费元;
B、律师服务费元;
第A、B两类费用,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如需分期支付,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定。
2、如需律师调查取证,则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单位收取的调查费用或者查询费,由乙方另行承担。
3、如需异地办案,则甲方律师异地办案的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另行承担。
4、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支付第1—3项约定的费用的,则甲方律师有权拒绝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由此对乙方及案件当事人造成不利后果的,由乙方及案件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对甲方律师办理案件,乙方及案件当事人应当予以全面而及时的配合与协助,并切实履行如下的义务:
1、如实、详尽和及时地陈述案件事实;
2、不得隐瞒事实或者制作、提供伪证与假证;
3、不得利用律师的辩护或者代理活动从事违法活动。
五、甲方律师办理案件,应当尽职尽责、勤勉敬业,不得疏怠乙方委托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并应当保守乙方的秘密。
六、如果乙方及案件当事人隐瞒事实或者未能及时陈述全部事实、提供全部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者制作、提供伪证与假证的,则乙方及案件当事人对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
1、甲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代理、失职、泄漏乙方的秘密或隐私、擅自转委托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退还律师费。
2、乙方无故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律师服务费,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律师服务费。
3、如果乙方及案件当事人隐瞒事实或者制作、提供伪证与假证或者利用甲方律师的辩护或代理活动从事违法活动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律师服务费。
八、在乙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为多个阶段的情况下,经过甲方律师的工作后,乙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提前终结的,甲方仍按全额收取律师服务费,乙方仍按全额交纳律师服务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委托的案件阶段终结之日止。
十、本合同自乙方签字或盖章并由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未经甲方盖章,虽有甲方律师个人签字,本合同则亦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者增加条款,须另行订立合同。除了本合同需要在空格处填充的内容以外,未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上直接删改、增加的条款,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一份,甲方律师归档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与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案的第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止。
五、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和责任。
六、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实用刑事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审判阶段。包括: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主任: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__案的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受托方:(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刑事案件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刑事案件的代理合同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阅读!
刑事案件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__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___元
3、备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范文
刑字第( )号
委托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 案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审辩护人,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指派律师 出庭辩护。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出庭辩护;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另行指派的律师出具授权手续。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但甲方如果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有权拒绝辩护。
四、根据《黑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具体案情、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
五、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辩护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4、应当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上列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或直接向收费单位交纳。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上列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七、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作出的法律分析、结果预测等,均不构成乙方或乙方承办律师对甲方委托事项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乙方承办律师就委托事项的处理结果对乙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对本合同双方均无约束力。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年 月 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书范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控告、申诉。告知当事人自己的相关权利,以确保在该阶段当事人的口供证据能够是其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防止当事人在自己没有看过的笔录中签字。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 7、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委托人汇报情况和结果。
(二) 审理起诉阶段
□ 1、乙方作为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核实,找到其中对其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并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进行核实。
□ 2、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调查取证进展。
(三) 法院审理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乙方在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案卷进行分析整合,确定辩护方向,形成辩护意见,并就辩护方向与被告人进行交流,确保两者之间的一致性;
□ 2、从一审到终审的出庭辩护或代理;
□ 3、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庭审情况和结果;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一审开庭之前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上海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刑事谅解赔偿协议书
甲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民族: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民族: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驾驶粤B_____号车辆行驶至_路段,因未确保驾驶安全,撞到了行人乙,导致乙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乙无责任。现甲乙双方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赔偿协议如下:
一、赔偿总额:___________元
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_元人民币。该赔偿款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二、支付方式及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于赔偿款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赔偿款。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
四、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甲方:
乙方:
日期:
刑事和解协议书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生,户籍地及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汉族,*年*月*月生,户籍地及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简要案情:
*年*月*日*时左右,在*地因琐事甲方与乙方发生争执和厮打,乙方将甲方打伤,经法医鉴定甲方身上伤已构成轻伤。
因双方当事人请求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认真听取了甲、乙双方的意见,对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证明和解系双方自愿并合法,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依法主持了和解。
甲、乙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乙方深感歉意,向甲方赔礼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三、乙方向甲方切实履行本协议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赔偿费用以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希望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乙方从宽处理。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持调解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持调解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法院)(印)
年 月 日
刑事和解协议书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协议书
____年_月_日__时__分许,司机___在_____________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___、___、___等人死亡,经交警认定____负主要责任,___、___、___负次要责任。事后,肇事司机___立即自首并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由于___的过错行为,给受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___深有悔意。现双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1、___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家属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家属予以宽恕。
2、___一次性赔偿___家属、___家属、___家属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___元(每人___元)。(___年__月__日已经支付)
3、双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受害人家属也不再追究___的民事责任。
4、通过协商和了解,我们知道肇事司机___本人的家庭经济也很困难,并长期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其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能够足额赔偿。作为受害人家属,我们对___的过失行为给予谅解。
5、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从宽处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害人家属签名:
刑事和解协议书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协议书
犯罪嫌疑人(甲方): ,身份证号: 。
受害人家属(乙方): ,关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受害人家属(乙方): ,关系: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鉴于, 年 月 日,(简要案情)。现甲、乙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经充分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甲方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歉意,向乙方赔礼道歉。乙方对甲方予以谅解,自愿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甲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乙方恳请司法机关对甲方从轻处罚,批准取保候审以及判处缓刑。
二、乙方为死者的所有赔偿权利人,乙方保证无其他享有赔偿权利的亲属。
三、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所有赔偿款共计元人民币(大写:)。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已支付元,余下元支付时间为:。以上款项由甲方支付,乙方一致同意由
负责收款。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完上述所有赔偿款后,乙方对甲方不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刑事和解协议书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死者家属):_______________
乙方(侵害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吴仲才因交通事故死亡,乙方被永定区公安局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由于乙方的过错行为,已经给甲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和财产损失,对此,乙方深有悔意。同时,甲方在咨询律师,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及赔偿金额后,自愿就本案的赔偿相关事宜与乙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宽恕。
2、乙方一次性包干赔偿甲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全部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15.5万元(其中3.5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前已支付)。
3、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当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乙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双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其他民事责任的要求,不再要求乙方给予任何赔偿。
4、甲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乙方的交通肇事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并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检察机关追究乙方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呈交永定区检察院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刑事和解协议书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市 区。
甲方: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鉴于:
1、 年 月 日 时许,甲方于附近用餐,因 ,因言语不和,甲方与乙方发生争吵并于争执过程中造成乙方受伤;
2、甲方的过错行为,已经给乙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及财产损失,对此,甲方深表歉意并决心悔改。
有鉴于此,现甲方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乙方予以宽恕。
2、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3、甲方应在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并取得公证书之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甲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与乙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乙方也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民事责任。乙方在此之后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复查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上述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再要求。
5、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6、若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继续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以任何方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等情况),乙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呈交 区公安局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 ,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
乙方: ,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
,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编号: 。
乙方系×××的妻儿。×××(系甲方雇工)于 年 月 日在为甲方(系
×××生前雇主)劳动时,因电击死亡。为解决因×××死亡的善后赔偿事宜,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家属来沪料理×××后事的车旅费、住宿费以及在处理死者火
化前的生活费,由甲方承担。
二、发生在上海期间的×××的丧葬费由甲方承担。
三、以上第一、二条款项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支付凭证,按实结算。
四、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因×××死亡的赔偿金,计人民币×××万元。
五、以上第四条款的赔偿金,由甲方最迟于 年 月 日存于 在
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在甲方向 名下存款帐户存人该赔偿款时,乙方应
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项赔付义务后,乙方不再以其他任
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和补偿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 公证处备查一份。本
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自行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上海市 人
民法院管辖。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种类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注意事项
1、立案阶段对于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书、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刑事立案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起点,对辩护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为了其办案的需要而非法剥夺辩护律师会见权的现象屡见不显。因此辩护律师在该阶段就应撰写“对于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辩护律师可以代为其提出控告或申请取保候审,因此这时就需要撰写“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2、审查批捕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通常当案件侦查到一定阶段后,公安等侦查机关会将案件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而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不仅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案件的走向,根据羁押遵循比例的原则,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被批准逮捕,审判阶段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性就会很高,所以在该阶段辩护律师应应当撰写“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3、审查起诉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改变起诉书中认定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一方面表明公安等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另一方面决定案件是否移送审判机关起诉,是以何处罪名起诉,是否可以改变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不起诉决定的情形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等,因此在该阶段辩护律师应当撰写“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申请改变起诉书中认定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4、审判阶段开庭前阐明初步辩护意见、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意见书
案件移送到审判阶段后,如果是比较复杂的刑事案件,主审法官在开庭前往往要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目的是为了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或听取双方对某些专门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的意见。因此,在此阶段辩护律师就需要撰写“初步辩护意见的法律意见书”、“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意见书”。
刑事案件辩护人授权委托书 刑事诉讼辩护人委托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__律师事务所__律师为__(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__止。
委托人:
__年__月__日
说明:
1.__写明聘请某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无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
2.写明授予权利的期限。
3.尾部。
委托人签名,注明时间。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司法机关一份
刑事辩护意见书格式 刑事辩护意见书无罪辩护
江苏xx律师事务所为^v^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v^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和江苏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江苏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2、江苏a电讯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
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
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
6、贵司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
7、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20xx年7月的对账单。
1、《^v^民法通则》;
2、《^v^合同法》;
3、《^v^民事诉讼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v^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xx0元。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xx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现双方已于20xx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公司提交了贵司于20xx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若双方继续无法提供主合同,可能会对贵司扣留的货物进行鉴定以明案情。
另查,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有99580元货款未与江苏a科技公司结算;但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xx0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419台手机,合同价为315140元。
目前,通过法院调解,a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以10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根据上诉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如果继续诉讼,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首先,若是能够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约定为代销关系,则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对于库存货物的结算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在代销关系终止后,贵司作为受托人,应将尚未售完的库存货物返还给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师并不知悉江苏a科技公司举证期限是否届满,若未届满,则不排除其仍有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要求并不严格,即当前尚不能确定其最终会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其次,若其最终仍未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则法院能否仅仅根据“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合法抵扣”即判定双方为购销合同关系呢?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v^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作为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销售货物,包括一般的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和混合销售等几种情况。所谓视同销售货物,是指x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规避税法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仍将其视同为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也是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同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增值税发票也并不能排他性地证明合同性质必然是购销合同。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合同性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据此,买方接收增值税发票或将增值税发票抵扣的行为并不能证明其已经收到货物。即使卖方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增值税发票交付给买方,也不能完整排他地证明卖方已经将货物交付于买方。通常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其它证据和情况推定x种事实的存在。开具发票的一方当事人以增值税发票作为证据,如接受发票的一方当事人已将发票予以入账或者补正、抵扣,且对此行为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或举出证据反驳的,则通常开票方所主张的合同关系的成立及履行事实可以得到确认。因此,若届时江苏a科技公司间补交的相关证据能够初步印证贵司与其存在购销合同关系,结合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关于法院目前倾向性意见的表述,则法院认定为购销合同的可能性较大。
再次,若双方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购销合同关系,则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江苏a科技公司有权另行主张库存的419台货的货款,金额为315140元。当然,其是否能够完成举证义务(包括诉讼时效的举证义务),并不在本所律师能够判断和掌控的范围。
最后,无论是被认定为代销关系还是购销关系,江苏a科技公司若能向法院补充提交20xx年7月由贵司出具的《对账单》原件,则对双方尚未结算金额为99580元是确定的至于贵司在《a财务情况》中陈述: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xx0元,若要得到法院支持,贵司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不能补充,则贵司可根据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款项为20xx0元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为“售后服务费”而非“质保金”,结合交易习惯来作合理抗辩。
至于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的返还1万元质保金的诉请,本所律师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江苏a电讯公司与贵司发生合同关系的终止日期,也没有证据表明在20xx年6月22日后向我司主张过权利,不能以贵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即认定其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建议以“超过一般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在找到主合同以前,建议以调解结案的姿态请求法院协调,若能按照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陈述的调解方案谈判(即对方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在10万元以内(注:具体数额请领导批示)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德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可以考虑接受!
提示:若对方(包括但不限于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百德公司)提出的一次性打包解决所有货款纠纷,贵司能够接受,则建议可由其他相关公司(包括江苏a电讯公司、百德公司等)向贵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待债权集中于江苏a科技公司名下后,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通过协商一并解决。
1、本法律意见书所载事实来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贵司的陈述和贵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贵司应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提供的所需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若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后,贵司发现新的证据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况发生,请及时与本所律师联系,本所律师将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和新的进程重新制作《法律意见书》。
2、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对账单、财务报告、处理意见报告中这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并依赖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布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部门规章等本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具。本所不能保证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对本法律意见书不产生影响。
4、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职、诚信的执业原则,由于本意见书的出具涉及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评价,而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并非律师所能掌控。对此,特提示贵司对本意见持审慎采信态度。
5、本文件仅应贵司要求,供贵司参考,切勿外传。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x年x月x日
刑事案件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新村x号。
申请人诉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贵院审理,因该案涉及到申请人是通过将出借款打入被告xx建设集团账号,被告实际用于自身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使用;该保证金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已被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没收,为了证明被告投标的行为系其个人行为且因为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保证金被没收的事实。同时证明申请人未参与投标的任何环节,与被告投标的项目无牵连。申请人无法自行取得被告参与投标、中标后及保证金被没收的证据原件,为此,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请予准许为感。
此 致
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