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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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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

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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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班级图书角和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促进书香校园建设,组织开展好校园读书节活动、寒暑假读书竞赛活动等。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教研组长、图书管理员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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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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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为指引本所员工未来的发展, 使每位员工获得与其职务担当能力相适应的职级和资格,并使晋升、提薪、奖励、能力开发等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协调一致,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人员。

2.考核的目的

2.1 利用在员工晋升、提薪、奖励、淘汰等方面;

2.2 利用在把握员工工作适应性及正确配置员工等方面;

2.3 利用在员工能力开发及培训等方面。

3. 考核的分类

3.1 本所员工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项目考评,其中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试用考核、临时考核以及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3.2 本所合伙人适用于年度绩效考核。

4.考核的时间

4.1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七月进行,除试用人员和在考核期内累计缺勤三个月者外,其余员工一律参加年度考核。

4.2 试用考核在试用人员转正时进行。

4.3 临时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时的考核。

4.4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的考核随同年度考核在七月进行。

4.5 项目考评系适用于参加某一约定项目超过40工时(含加班工时) 的员工,在项目完成时填写。

4.6 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

5.对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5.1 考核人必须用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为被考核者的年龄、性别、学历、工龄、资历等因素干扰,不为人际关系、好恶感、同情心、偏见等因素所左右.对于考核期以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考核人应按期参加本制度规定的考核会议,详实地填写考核报告,并适当地关注被考核人将来的发展。

考核人应及时与被考核人面谈,反馈考核结果,必要时可与被考核人商谈考核结果。

5.2 被考核人必须认真回顾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如实填写考核报告,及时反映对考核结果的意见。

6. 考核标准原则上按能力、绩效、态度分类,并依职务分级编制。

7. 考核方法和程序

7.1 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报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对过去十二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回顾和评价,从而考虑以后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

7.1.2部门主管根据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所参与的约定项目,召集与该等约定项目相关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召开考核会议,参与考核会议的成员一般应与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共同工作至少为80工时以上,或在最近三个月内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直接委派过任务。每次的考核会议可就一人或多人进行考核。

7.1.3部门主管应指定参与考核会议的一人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应在汇集考核会议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考核报告。

7.1.4部门主管(或经理以上人员) 应及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见,必要时可根据被考核人的意见修订考核报告。

7.2 试用考核和临时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实施。

7.3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系由经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的下属对其进行考核,即由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对经理进行考核;项目经理、经理助理、经理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进行考核。

本所设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专用电子邮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员考核表”。

7.4 项目考评

7.4.1 项目考评采用自上而下考评和自下而上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即:

(1) 项目小组负责人与项目小组成员相互考评;

(2) 外勤主管参照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考核的情况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核;

(3) 部门主管或经理参照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的考核情况对外勤主管进行考核。

考评结果应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

7.4.2 项目考评表分为a、b、c三种。

a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部门主管或经理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b表适用于除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员,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一般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外勤主管。部门主管或经理或外勤主管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c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约定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进行考评,以及由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评。考评人应与被考评人共同承办同一项目超过40工时,该表由考评人直接交予部门主管。

7.4.3 参与某一约定项目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人员,不需参加项目考评。但应将几个连续参与、相关的、每个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项目综合为一次项目考评。

7.4.4 各级项目考评人应于约定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填写“项目考评表”,部门主管或经理应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评人。

7.5 合伙人考核

合伙人考核以自我考核为主,由被考核人撰写“述职报告”,详细阐述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拓展、工作业绩、组织管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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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使用流程及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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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分管经理或副总以上人员审批办理。

(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发—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给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市场部经理或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公司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公司资质文件用印、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为避免复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复印无效”字样。

(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局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市场部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财务科负责保管;各部门章由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2)各部门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确认。

(4)公司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办公室负责到公安局办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启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5)印章管理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用印审批表等,年终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备案。

六、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

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八、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制定并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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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家访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学校,教师,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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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认真履行我校的班主任岗位职责,进一步增强班主任对学生情况的全面了解,加强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使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联系的有效方式,是班主任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每位班主任s老师都应重视做好家访工作,每学期要达到班级人数一半以上。

二、家访必须分层次、有目的地进行。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到区别对待、及时家访。学生在校的学习、纪律、思想品德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让家长真正地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对存在的问题与家长商量,及时解决。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三、尊重家长,重视家长的意见。对家长所提意见要全面调查、了解、分析。正确的意见虚心接受,好的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反映给学校,以利于学校工作的提高。家长因不了解学校具体情况而提出的偏激或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耐心、诚恳的解释,让家长给予理解和谅解。

四、家访可通过家长到校、电话、手机短信、信件、网络等形式进行,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上门家访。

五、班主任如在上班时间家访,不能以家访为由耽误课或串课,不能和学校安排的活动相冲突。

六、各年级每学期对本级部班主任老师的家访情况进行总结,对不能完成家访任务的班主任要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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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管理办法及规定通用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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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年初审定的预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1)经费报销时应填清楚,由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2)商家出具的发票内容完整;

(3)用于全体会员的福利性支出不得超过当年下拨经费的50%。

2、坚持预、决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均应纳入预算。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性活动方面。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如会员活动日、旅游活动、联欢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职工教育: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工会举办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贴费、夜餐费等。

(3)宣传活动: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的消耗用品费等。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又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的费用。

三、工会会费收入、经费上缴规定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1、工会财务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由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未经主席审批,任何人不准动用任何经费。

3、要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开支要坚持细算,任何支出项目都要事先请示,填写公物购置审批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购买物品要有二人,严格质量和价格。

4、动用专项资金要有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提出具体方案或预算,经研究同意后,再具体实施,最后入账。

5、财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6、财务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热爱本职工作,要精通熟悉业务,对收支情况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7、会计账目要日清月结,账账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总工会报表,将一个月的情况向领导汇报清楚,并提出当月收支存在的问题及改正的措施。积极当好领导的参谋。

8、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附公物购置审批卡,票物相符,经办人签字,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

9、收缴经费要及时入库。要收一户如一户,不得在经手人手中过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现金收入要做到日清,当天收入当天交银行,库存现金不能超过100元,以防丢失被盗。

10、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县财政划拨当月发放;经费供养人员工资按经费收缴情况和地税代征情况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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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招投标,全文共 4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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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情况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五)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格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经资格预审后,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七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八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九条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物业管理方案;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标的专家名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专家数量少的城市的专家名册予以合并或者实行专家名册计算机联网。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考评,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二条在评标过程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

除了现场答辩部分外,评标应当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十九条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十一条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其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十三条业主和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 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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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券商风控指标管理办法:促进行业发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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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券商风控指标管理办法促进行业发展

据业内人士说修订券商风控指标管理办法,促进行业发展是跟上时代发展,为什么要修订券商风控指标管理办法呢?下面是详细情况,欢迎大家阅读。

修订券商风控指标管理办法:促进行业发展

已实行八年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或存修订空间。多位行业人士认为,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和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对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有必要尽快对现行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完善。

中信证券[0.06% 资金 研报]风险管理部总监杨维华建议,可通过调整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加有效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监管体系。

现行《办法》已不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作为对证券行业影响积极和深远的一项政策,正在修订的《办法》备受市场各方关注。昨日下午,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与风险控制专业委员会召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专题研讨会,就《办法》的修订工作征求市场专业人士的建议和意见。

与会代表认为,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和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对证券经营机构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有必要尽快对现行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完善。众所周知,当前实施的《办法》于20xx年修订实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八年过去了,证券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益复杂,现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监管的需要。” 光大证券[-0.10% 资金 研报]首席风险官王勇指出,有些风控指标显然已经不适应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坏境和证券行业所面临的考验。

王勇表示,与八年前主要倚重通道类业务不同,证券公司当下要打造现代投行,必须调整风控体系标准,证券公司具有充足的资本既是消化吸收风险的需要,也有助于树立公众对金融中介的信心。应让风险管理的监管方式更贴近证券公司实际方向,让监管对风险的认识和证券公司经营对风险的认识趋同于一致,把监管对公司风控的管理和证券公司自身风控管理相结合,监管风控需把握风险底线,证券公司则在监管底线的基础做优化和调整,面临当前市场的新情况新问题,需及时调整《办法》中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

杨维华建议,应在维持现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的前提下,结合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补充完善相关监管指标,将衍生品等表外业务纳入风控体系。对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业务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充分控制各类业务风险,但对实践证明一直发展较为规范、标准化程度高的业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指标。

多项风控指标有调整必要

现行的《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来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促进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范,对净资本计算规则、风险控制指标及其标准、风险准备的计算比例、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了阐述,并对券商开展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两融业务等相应需要达到的净资本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

“虽较为完善但有调整空间。”杨维华透露,证监会多年来一直就《办法》的修订征求市场各方的意见,目前多位专业人士认为,首先,现行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中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同属杠杆控制的指标,既重复计算,又未将表外业务纳入控制考量;其次,净资本的扣减在计算风险时候,是以简单的业务规模而非业务风险实质做计量;再次,流动性风险没有更多的覆盖和考虑,与国际监管标准有差距。

当前,关于证券公司流动性指标的管理主要遵循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xx年2月24日颁布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杨维华表示,该指引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纳入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但由于是行业的自律规则,效力未有显著突出,很有必要在总结了两年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将该指引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加以强化。

除此之外,王勇指出,可借鉴国际经验,风控指标向IOSCO及欧盟标准靠拢,即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加强市场各方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杨维华也指出,要让净资本更加贴近资本本质,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实际需要;要让风险评估更贴近风险管理实质,不要以单一的指标规模做简单的风控考量。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加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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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专项奖励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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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推进教育强区建设,促进资阳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表彰奖励对象

(一)三年一度的表彰奖励分三类:

1.教育工作典型(优秀教师、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

2.教育质量优秀单位(1-3所学校)。

3.尊师重教先进单位(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企业、社会团体)和先进个人。

(二)六年一度的表彰奖励增设“教育功勋奖”,奖励1-3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理念创新,积极承担学校的公开课、示范课等,在教学改革、教材选编、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学生爱戴。

4.在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二)名师评选条件

1.德艺双馨,学生满意,同行认可,社会公认度高。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行家。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富有特色。精通业务、严谨治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在区域内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特别突出。

3.注重个人专业发展,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并获得相关合格证书。撰写的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获市级奖或3篇以上获区级奖;教研员需提供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教育理论论文1篇以上,主持区级以上课题至少1个,每年在区级以上作专题讲座至少1次。富有团队、合作意识。在区域内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参与校本培训工作,辅导青年教师且有成效。

4.必须为教学一线教师,并已获得“区骨干教师”称号。近5年,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市级单项奖励),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近5年来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比武至少获奖1次。参评幼儿园名师人选必须为全区幼儿园教学能手,参评职业学校名师人选必须为“双师型”教师。

(三)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能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遵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方面表现突出,师德高尚,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在全区教育系统具有标杆作用。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学生,重视学生素质教育与品德教育,从教行为规范。

3.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具有极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担任正副校(园)长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校(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深受学校教职工的信任和赞誉。任校长期间,个人曾获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近5年,单位及本人的年度绩效考核,至少有1次以上被评为区级优秀。

3.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校本研训并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学形成特色,管理实绩突出。教育教学质量在区域内同类学校中居于领先位置。

4.所主持工作的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本人及学校无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完善,近5年学校未发生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5.关心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的培养培训建立了制度,并予以落实。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设施较完备,能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奉献精神强。

2.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为教学服务方面成绩显著,得到教职工、学生、家长的充分认可。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所承担的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或年度考核评估中成绩突出。3年内年度绩效考核必须有1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5.在同等条件下,长期扎根农村学校的教育工作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教育质量优秀单位评选条件

1.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方面对全区有示范引领作用。

2.教学成果特别丰富,教育质量提高幅度大,或办学特色十分鲜明,社会和业内专家评估认可度、满意度高。

(七)“教育功勋奖”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拥有比较先进的教育思想与理念,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在资阳区从事教育工作年限至少20xx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

2.在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改革、教育管理或教书育人等方面,能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拥有比较独特的、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模式和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形成理论体系,能示范引领,对全区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的提升起了关键性作用,创造了较大的社会效益。

3.教育业绩特别突出,业内公认,首屈一指,具有标杆性的引领人物,其优秀事迹在市级以上的范围或媒体进行了宣传推介,在全市甚至全省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4. 每六年经区人民政府“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八)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评选条件

长期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在捐资助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化解教育矛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乡镇、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奖励工作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人社、监察、教育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议推荐。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保证推荐评选工作中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评选的对象要特别强调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和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办学特色等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为标准评价教师的倾向,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四)参加评选的单位要将评选对象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五)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组根据评选对象的材料、实绩进行评审、确定、公示,经人社、监察部门核准后报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

(六)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情况,应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聘任、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称号,收回奖牌或证书,取消获得的相应待遇。

1.在表彰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

2.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教家养、以教谋私等师德缺失行为的;

3.存在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触犯法律,已丧失先进称号资格的。

四、奖励标准

按照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于教师节前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宣传优秀事迹。

(一)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

(二)教育工作典型:三年一度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不低于1000元/人,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不低于20xx元/人。

(三)教育功勋奖: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xx0元。

(四)教育质量优秀单位:一次性奖励不低于50000元。

五、表彰奖励时间

每年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奖励。每三年由区人民政府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其余年度由区教育局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如遇上级要求或周年大庆等需组织表彰奖励“一事一议”。

六、附则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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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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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国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为什么保税区可以用外币计价结算?

答:保税区是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保税区与境外之间(一线)货物进出,海关实行备案管理,不征关税;而对保税区与境内区外之间(二线)货物的往来,实行报关管理。在外经贸管理上,除一些特殊货物外,一般货物进出口不纳入许可证、配额管理。

因此,与海关、外经贸管理方式相适应,新《办法》要求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贸易项下保税货物的往来,必须以外币计价结算,不得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保税区与区外之间非保税货物项下交易,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以及保税区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问:您能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吗?

答:鉴于保税区内企业与境外和区外的贸易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为了简化企业手续,减少汇兑损失,加快资金周转,外汇管理局一直允许保税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并且不实行限额管理。

新《办法》规定,区内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应当经外汇局批准。外汇帐户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两大类。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并且应当在企业注册地银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专用帐户可以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也可经开户地外汇局核准后,在注册地以外地区开立。

问: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保税区内企业购汇的有关规定?

答:由于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经济交易以及与区外之间的货物往来均以外币计价结算,因此,保税区内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不会有过多的人民币收入,也不需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因此,新《办法》中规定区内企业应从其外汇帐户中向境外和区外支付,原则上不得购汇支付。同时,考虑到企业客观需要,放宽了三类购汇:

首先,由于保税区内中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一般以人民币投资,在建设期间这些企业还没有外汇收入,借用国内外汇贷款也有一定难度,因此允许其用人民币注册资本金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其次,由于货物分拨企业和加工企业,是符合保税区功能发展的主要企业类型,它们在向区外机构分拨其产品或经批准加工产品内销时,是以人民币结算,因此,允许区内的货物分拨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用在境内销售所得的人民币购汇向境内外支付。

第三,由于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利润、股息、红利汇出是外商投资的根本保证,因此,允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红利购汇汇出境外。

新《办法》明确,保税区内企业的对外支付,必须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方可购汇支付。而且,区内企业购汇支付时,无论是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出,还是资本项下的外汇支出,均应当持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或经外汇局核准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问:对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支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们对保税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实行“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原则。保税区内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中,需要结汇的,可以直接到注册地银行办理。

区内企业经常项下向境外或区外的外汇支付,原则上应先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区内加工企业和货物分拨企业可以用产品内销所得人民币购汇汇出;以人民币注册设立的区内企业可以用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资金购汇汇出;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的利润、股息和红利可以购汇汇出,其他区内企业不得用人民币购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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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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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目的

1.1改善基层班组长的工作表现,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加强和提升班组绩效,促进经营目标的完成。

1.2对基层班组长进行量化考核,更准确地评估班组长的绩效,为评比活动和实施奖惩提供公平、可观的参考数据。

2.考核范围

管理制度考核范围是班组长,QC组长。

3.职责范围

3.1生产主管:根据本制度负责对班组长进行考核,综合统计相关数据并填写“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

3.2品质主管:根据本制度负责对QC组长进行考核,综合统计相关数据并填写“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

3.3厂长:编制班组长考核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按制度执行考核;核准“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对其提出改善建议。

3.4总经理:批准班组长考核管理制度。

4.考核指标和方式

4.1生产班组长的考核

4.1.1考核指标:

(1)班组长业绩考评: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工具维护和管理、5S和现场定置;

(2)个人态度考评:出勤状况、工作积极性、服从领导和纪律性等。

4.1.2考核实施

(1)各班组考核根据工段的特点和内核内容制订“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和打分细则。

(2)考核采用检查打分形式进行。

5.考核实施细则

5.1生产部和品质部根据班组工作特点确定检查周期,检查周期内进行不定期检查。

5.2结合部门班组特点制订检查表格的打分细则。

5.3生产部和品质部每月读一班组长量化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填写到“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中。

5.4为使班组长考核做到及时、严格公正,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5.4.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班组长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5.4.2在考核期内,必须根据各类确认了的检查事实进行考核。

5.4.3不被个人情感左右,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今次那个评定。

6.考核原始数据的保存

6.1班组长考核原始数据和考核汇总结果需保存一年以上。

6.2每月考核汇总表需在下月10号前分发至人事行政部。

6.3班组长考核管理制度和各类考核表格须在人事行政部备案。

7.其他

7.1“班组长 月绩效考核表”参见附表一。

7.2本班组长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保留继续修订的可能。

7.3本班组长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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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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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并负责在线客服工作。

第三条公司网站技术人员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并做好网站备份、域名续费、服务器升级、网站空间升级等工作,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集团新闻、园区动态、各分栏目要保证每周更新,集团网站新闻每月至少更新5篇,分栏文章至少更新50篇;齐河网站及济阳网站也分别按此执行,三个网站要上浮动广告并且每月更新一次。

第五条页面改版、公司介绍等相关文字更新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文案,报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六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集团各部门、齐河园区办公室、济阳园区办公室分别落实责任到人,由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集团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这个要保证按时定量;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分别由各办公室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仓储、货运各市场部提供;

3、人力培训、放假通知等人事活动由人资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工程部提供;

5、企管方案更新、改进等材料由企管部专人提供;

6、各部门培训、联谊等活动由各部门专人拟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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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办法,工作总结,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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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的是春雨沙沙沙的下,三只小鸟在争论一个有趣的问题:春雨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春雨是绿色的,春雨落到草地上,草就绿了。春雨淋到柳树上,柳枝也绿了。”“春雨的是红色的,春雨洒在桃树上,桃花红了。春雨滴在杜鹃丛中,杜鹃花也红了。”“春雨是黄色的,春雨落在油菜地里,油菜花黄了。春雨落在蒲公英上,蒲公英花也黄了。”多么恬美的意境,多么令人遐想联翩呀!学完这篇课文,孩子们沉浸在那对春天的想象中,从他们的小嘴里迸发出许多优美的词句。

为了调动幼儿的积极性我利用一幅春雨将幼儿引入情境,自然引出课题。

在调动幼儿的学习兴趣的过程中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引导幼儿在积极主动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对散文的理解。

最后,让幼儿知道春雨本身是无色的,但会使草地、柳树变绿,杏花、桃花变红,油菜花、蒲公英花开放、变黄,春雨能使大地变得万紫千红。

总的来说,幼儿在学习这首散文的过程中幼儿很认真,都能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在听讲过程中也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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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在哪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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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样本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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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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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Ⅱ部分招标程序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

(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3.1招标组织机构

3.1.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3一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l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商务组3一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资格预审

3.5.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井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初评

3.11.4祥评

3.11.4.1技术评标

3.11.4.2商务评标

3.11.5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定标

3.13.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顺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

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3.15合同生效

3.15.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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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服务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服务,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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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 ”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样表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货款。

五、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

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

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

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退还甲方所有金额。

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六、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

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

3、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

4、乙方应在附件中明确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范围、方式、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七、责任与义务

1、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乙方人员的饮食提供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计¥ 元计算。

2、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该此延付款数额的延期违约金,每日按该此延期付款额的0、3%金额计算,支付款办理期为10个工作日。

3、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约地为北京,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如果有附件,附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 5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3 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正本1份,副本3份,乙方执正本1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

使用方:邮编:

(签字)地址:

使用方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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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基金托管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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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民法典》、《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受托的设立

3.1受托当事人

3.1.1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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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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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档案管理,规范日常合同归档、查阅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中心、各子公司、事业部合同归档、查阅相关事宜。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对内、对外订立的不同性质的协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3.1 人事类: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离职协议等。

3.2 经营类:招投标合同、合作协议、市场开发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保险合同、租赁协议等。

3.3 购销类: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

3.4 工程类:项目建设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承揽合同、维护保养合同等。

3.5 技术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资质申报)、代理报关协议等。

3.6 诉讼类: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起诉状、上诉状等。

3.7 其他具备合同性质的文件。

管理中心行政中心,各子公司、事业部印章审核员兼任合同档案管理员,负责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4.1 负责合同归档手续办理、更新《合同档案目录》。

4.2 负责合同查阅手续办理、维护《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

4.3 负责合同档案存档、整理、核对、登记、接交等日常性工作。

4.4 工作变动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列出合同档案移交清单。

4.5对管理中心各中心、子公司、事业部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6 其他合同档案管理事宜。

5.1 合同经我方加盖印章后,合同档案管理员应跟踪合同去向,监督业务经办人员提交存档已经各方盖章之终版合同。

5.2 经办人员提交存档合同,合同档案管理员于《合同档案目录》进行更新录入,经办人员于《合同档案目录》签字确认。合同档案管理员应于接收前对合同进行相应的核实工作,确认对方是否已盖章,是否漏页、缺页等。

5.3 合同档案管理员将合同档案存放于专用文件柜内,注意防火防潮。存放时,遵循合同的形成规律和特点,分门别类。

5.4 合同以原件或正本归档。特殊情况不能留存原件或正本的,应将复印件或副本归档,并于《合同档案目录》注明原件或正本所在。

6.1 需查阅合同档案的人员,应至合同档案管理员处领取《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经所在部门主管签批后,方可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限于公司办公场所内。

6.2 合同档案不予外借、扫描,且查阅过程需由合同档案管理员陪同监督。如有复印必要,可进行合同文件的复印。

6.3 查阅或复印合同档案时,应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划、裁剪、拼接、抽取、拆页或损毁。

6.4 查阅涉及公司经营决策、发展规划、诉讼文书、重要合同等重要的或应予保密的或尚未依法定程序披露的合同须经总经理批准。

6.5查阅合同交还时,合同档案管理员查须当面核对,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常规性合同档案保管期限为三年,但涉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和商业机密,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合同,则为永久保存。

为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于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公司有权视情给予通报批评、适当经济处罚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则转送司法机关严肃

8.1 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公司合同档案的;

8.2 擅自抄录、复印、公布公司保密合同的;

8.3 擅自涂改、篡改、伪造、变造公司合同档案的;

8.4 违法违规出卖、倒卖公司合同档案的;

8.5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经手人员其他玩忽职守情形的。

9.1 本办法由行政中心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

9.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合同档案目录》

2.《合同档案查阅审批表》

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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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规定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税务,全文共 4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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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稽查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

(试行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工作,实现对地税稽查案卷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稽查案卷质量及管理工作水平,使其更好地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及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一级稽查”体制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务稽查案卷是指各级稽查局在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和保存价值的以文字、符号、图表、视听、电磁介质等形式存在的全部资料。

第三条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遵循统一规范、真实完整、科学实用、安全集中、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 全市各级地税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卷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

第五条 税务稽查案卷由各级地税局稽查局负责管理。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分为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运用、移交等内容。

第六条 各级地税局稽查局建立稽查案卷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理稽查案卷,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管理质量。

稽查案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集整理装订制度、保管制度、运用制度等。第七条 各级稽查局应设置独立档案室,由审理部门管理。在业务上接受本级地税局档案管理部门和上级地税稽查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负责对本稽查局各部门和下级稽查部门稽查案卷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稽查局审理部门要配备专(兼)职案卷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要遵纪守法,保守档案秘密,精通档案业务,熟悉地税稽查工作。

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部门负责各自环节税务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立卷、归档和对已归档的各种案卷资料的保管、运用、移交等事宜。

第八条 税务稽查档案按照纸质案卷、视听案卷、储存介质案卷等分类进行管理。

第三章 税务稽查案卷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九条 各级稽查局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应在本环节工作完毕后,及时按规定分类归集本环节形成的稽查资料,加注编号后,移交下一环节,审理部门收集稽查各环节的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第十条 各稽查下一环节对上环节移交的稽查资料负有书面审核的责任,凡资料未编序号、内容不完整、填写不规范、附件不齐全,下一环节有权拒绝接受并退回上环节重新制作整理。

第十一条 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使用的稽查文书资料按照统一的样式和标准要求制作。统一的样式和标准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执法文书样式及标准。第四章 税务稽查案卷资料的立卷归档

第十二条 税务稽查资料的立卷,是指审理部门把在税务稽查中形成的、处理完毕的、与稽查案件有关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稽查资料整理、分类,形成案卷的过程。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在下列时限内完成税务稽查资料的移送或立卷工作:

(一)选案部门应在领导批准立案检查的3日内,将案源资料移交给检查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

(二)检查部门应在案件检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工作中形成的以及上一环节移交的全部资料,按照规定的要求分类整理,移交给审理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执行部门应在案件执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执行环节形成的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移交审理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已执行完毕的;依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五条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的;依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七十一条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的案件,审理部门应当在60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第十四条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被查对象分别立卷,统一编号,做到一案一卷、目录清晰、资料齐全、分类规范、装订整齐。

第十五条 税务稽查案卷分别立为正卷和副卷。正卷主要列入各类证据材料、税务文书等可以对外公开的稽查材料;副卷主要列入检举及奖励材料、案件讨论记录、法定秘密材料等不宜对外公开的稽查材料。如无不宜公开的内容,可以不立副卷。副卷作为密卷管理。

第十六条 案卷内容的排列顺序为: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材料、案卷封底。

第十七条 案卷封面应当按照规定逐项填写清楚。案卷封面内容包括:案卷名称、案件编号、稽查对象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案件来源、稽查实施日期、稽查所属期间、稽查人员、案卷编号、立卷人、立卷日期、案卷保管期限等。

第十八条 卷内目录应微机打印。内容包括:资料序号、资料名称、页码、经办人等。“序号”,填写每份资料的顺序号码,“资料名称”,填写每种税务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全称,“页码”,填写每份资料所处的页次,“经办人”,分别填写各环节资料收集人名称。

第十九条 税务稽查案卷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组合排列:

(一)案卷内材料原则上按照实际稽查程序依次排列;

(二)证据材料可以按照材料所反映的问题等特征分类,每类证据主要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排列在后;

(三)其他材料按照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四)稽查案卷内每份或者每组材料的排列规则:正件在前,附件在后;重要材料在前,其他材料在后;汇总性材料在前,基础性材料在后。

第二十条 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详见附件1-10)。

一、正卷:

(一)结论类资料

(二)选案类资料

(三)检查类资料

(四)审理类资料

(五)执行类资料

(六)其他类资料

二、副卷:主要列入检举及奖励材料,案件讨论记录,法定秘密材料等不宜对外公开的稽查材料。

第二十一条 卷内文书要求齐全完整,填写规范,字迹清晰,语言简练,各文书的填写时间要严格按执法程序填写,所查问题表述清楚,定性准确,援引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正确无误,注明文件全称和文号,引用法律条文具体到条、款、项。

第二十二条 稽查案卷应由审理部门整理装订。各环节案卷应在本环节处理完毕后于规定时间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部门在收到各环节的资料后,应按照规定整理排列后进行总撰编号,在页面的右上角编写页码,填写《税务稽查案卷目录》,并在装订前,对归档资料是否齐全、排列顺序是否符合规定、编号是否正确、卷内目录与卷宗内容是否一致等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后再行装订。装订案卷资料时要去掉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应当裱糊;装订区域过窄的应当贴边加宽;字迹扩散的应当复制与原件一并立卷。装订的案卷应要求达到上齐、下齐、右齐,结实、美观。

第二十三条 资料装订立卷后进行统一编号装入标准的档案盒,按子目录号顺序装盒,可一盒多卷。

第二十四条 案卷号按照 “年度—保管期限”分类,同一年度案卷按永久类、长期类和短期类三种保管期限分别编流水号,每年从1开始不间断排列。

第二十五条 视听资料、电磁介质可读取转换资料等应当单独存放在卷盒、像册中。各部门环节制作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内容;视听资料复制件,应当说明复制方法、人员、时间和原件存放处等事项;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对图像资料,应当附有必要的文字说明;载有电子数据的存储介质应在封存包装物上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文件格式及长度等,注明“与原始载体记载的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电子数据提供人签章。同时在装具上或者资料背面逐件、逐盒(盘)编号,此编号应当与文字资料的编号相对应,并在案卷目录表中记载。

第二十六条 各类稽查档案立卷结束后5日内,移交档案室集中归档管理。

第五章 税务稽查案卷的保管和运用

第二十七条 各级稽查局建立档案室,设置专用档案柜,分类存放、保管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 档案室要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及必要的保管设备。档案室内要达到温度、湿度适宜,清洁卫生,无虫霉滋生。

第二十九条 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保管和运用制度,对档案的归档、移交、库存、运用等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统计,全面反映档案资料的管理运用情况。第三十条 稽查案卷资料按下列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

(一)永久案卷。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

(二)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

(三)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

对视听、电磁介子资料等档案资料应和相对应的文字材料的编号相互参照,同期保管。

第三十一条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一)税务机关人员需要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二)税务机关以外人员需要查阅的,应当经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

(三)查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档案室进行。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整归还。

(四)未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摘抄、复制案卷内容和材料;不得私自公布、翻印、转借,不得遗失、损坏、折卷、圈画、涂改、抽取和撕毁章页等。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借阅登记簿,对逾期未归还的案卷,应向借阅部门催还,对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六)借阅稽查档案,借阅者负有保密的责任,必须为稽查对象及其他当事人和税务机关保密。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热情服务,并认真地检查归还的档案有无遗失、涂损等现象。

第三十二条 各级地税局稽查局要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主要检查档案室设备和档案管理情况,保证账物一致。如有破损或者字迹失真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磁带资料应当每半年左右重新卷绕(倒带)一次,计算机光盘等机读资料应当定期作拷盘处理,保证按期保存。发现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交接人员要逐卷核对,发现问题,分清责任,逐级上报。

第六章 税务稽查案卷的移交

第三十四条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立卷次年6月30日前移交所属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稽查局与所属税务局异址办公的,可以适当延迟移交,但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2年。

第三十五条 向本级地税局的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时,要严格办理移交手续,填写《案卷资料移交清册》,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责任分明。

第七章 相关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地税局稽查局对稽查案卷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各级稽查局负责本局的稽查案卷的管理工作。各级要建立完善稽查案卷管理和责任制度,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确保稽查案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未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实行稽查案卷规范化管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上级机关对其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第三十七条 各级稽查局和稽查人员发生下述行为,可根据危害程度、过错大小、情节轻重等,追究相应责任。

(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稽查案卷资料不及时的;

(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稽查案卷资料不规范、不认真审核把关造成资料严重失真的;

(三)隐匿稽查案卷资料、不完整移送的;

(四)不按照规定运用、移交稽查案卷的;

(五)保管不善,造成稽查案卷资料毁坏、遗失的;

(六)未按规定保密的;

(七)利用稽查案卷资料和数据谋求私利的;

(八)其他过错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地税局稽查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列资料:

附件1: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卷 附件2:税务稽查案卷目录 附件3:

(一)结论类资料目录 附件4:

(二)选案类资料目录 附件5:

(三)检查类资料目录 附件6:

(四)审理类资料目录 附件7:

(五)执行类资料目录 附件8:

(六)其他类资料目录 附件9: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卷(副卷)附件10:副卷资料目录 附件11:附注

附件12:税务稽查案卷卷宗内容、标准及责任部门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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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妈妈有办法》教学设计及设计意图

范文类型:办法,教学设计,适用行业岗位:教研,设计,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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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读:

1、准确认读本课14个生字。

2、正确、流利朗读课文。

说:

3、说说课文中介绍了哪几种植物妈妈,它们是怎么传播种子的。

教学过程:

任务一:读好课题

1、板题,指名读课题。点拨指导读准”植物、妈妈、办法“等词语。

2、读了课题,有什么问题要问吗?

任务二:读课文

1、自由读。

2、出生生字词,当小老师读。

3、指名读。

任务三:说说课文主要内容

1、课文主要写了哪几种植物妈妈,自由读,说说自己最喜欢哪一位植物妈妈。

2、选自自己最喜爱的一位妈妈读读,抓住关键动词表演读,想象植物妈妈传播中的情景。

2、练说。

任务四:指导写字。

教学目标:

读:

1、自由读,说说哪一种植物妈妈送走种子娃娃的方式最有趣。

2、抓关键动词读体会。

背:

3、根据各种植物妈妈传播种子娃娃的关键词语,练习背诵。

写:

4、选择自己熟悉的一种植物妈妈,写一写它是怎样传播娃娃的。

教学过程:

任务一:说书课文主要内容

1、认读生字词。

2、说说课文中写了哪几位植物妈妈。

任务二:表演读

1、自由读,你觉得哪位植物妈妈送走种子娃娃的方式最有趣。

2、表演读。

任务三:背诵

1、根据板书提示,自由练习背诵。

2、指名背诵。

任务四:仿写

1、说说你还知道哪些植物妈妈是怎样转播娃娃的。

(莲蓬、柳树 、大豆……)

2、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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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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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学籍管理,是规范办学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顺利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的必要前提和保证。各县区、学校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中小学学籍信息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二、明确管理职责

学生学籍信息数据按“学校收录、属地监控、分级汇总、全省联网”的程序规范操作。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县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完中)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学校学籍报送的审核审批,并对辖区内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重视队伍建设

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应建立学籍管理机构,配置专用设备,配备专门人员,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满足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科学、高效和规范化需要。

四、建立工作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如学籍审核制度、数据上报制度、数据保密制度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学生学籍数据和学生基本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有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录入学生的学籍信息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生学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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