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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

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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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市处《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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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文章范文4:《植物妈妈有办法》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办法,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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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翻开课本认真读了《植物妈妈有办法》,有很大的收获。

书中写道:植物妈妈的办法有很多很多。读了以后,我才知道的。比如:蒲公英靠风传播种子;苍耳靠动物皮毛传播种子;豌豆靠太阳传播种子;椰子靠海水传播种子;石榴、樱桃等植物靠小鸟吃下种子后排除粪便传播种子;凤仙花靠太阳传播种子;柳絮靠风传播种子。从而我知道了植物的办法很多,各有千秋。除了成本增长以外,它们还会避风挡雨,防止各种动物来破坏等。真让我大开眼界,获得新的知识。

读完了这篇课文,知道了:大自然的植物多聪明啊!它们都能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去传播种子,在不同的环境中生存、长大。我们要爱护环境,珍惜每一颗植物,她们给我们吸收有害的物体,释放氧气,让我们身体健康。我要做个环保小卫士,让大自然更加美丽、更加洁净。让我们能在洁静的环境中学习、生活,学到更多的本领,让爸爸、妈妈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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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全文共 2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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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西发〔20__〕2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西党建发〔20__〕3号)要求,经研究,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开展州级单位定点帮扶沿边村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压倒性位置抓好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集中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地区不仅要“扶上马”,更要“送一程”,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优化挂联关系,提升帮扶实效

(一)优化挂联关系。根据统一安排,州局挂联单位由原来的易武镇曼乃村委会及象明乡依邦村委会调整为勐满镇勐满村委会及大厂村委会两个村委会。

(二)提升帮扶实效。定点帮扶实行“包乡带村”工作责任制,通过“包乡”,挂同一个乡镇的定点帮扶单位,要协调组织和共同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合力,加大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智力等支持力度;通过“带村”,坚持和完善安排工作队员驻村帮扶机制,工作队员与乡村干部分片包组,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助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助发展特色产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州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挂联帮扶乡镇和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州局要将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推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每年要制定定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与挂联帮扶乡镇和村共同协商确定帮扶资金和项目。对定点帮扶单位干部结对帮户、干部进村入户的频次不提硬性要求,以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任务作为考核依据。同时要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大力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有关要求,做好工作队选派、审核、组建等工作,持续增强工作队伍的整体合力。

三、深入调查研究,共谋发展良策

把挂联帮扶乡镇、村作为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组织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与挂联帮扶乡镇一道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指导挂联帮扶点科学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级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提高项目、帮扶、工作、措施的精准性。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四、督促政策落实,强化工作指导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力智力支持、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建设、考核机制等政策和工作衔接。指导挂联乡镇抓好“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督促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清零。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就业、逐步能致富。指导挂联乡镇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大力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五、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扶志扶智,充分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兴的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伟大成就,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指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加强基层党建,推进乡村治理

指导挂联帮扶点持续巩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履职,督促落实好下派队员有关政策,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促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州局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机制,加强调研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积极支持配合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州级领导挂联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州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伟平、陶明华、高健分别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于办公室、产业振兴组于质量发展科、党建引领组于机关党委(人事科)、行业管理组于登记注册科、强边固防组于强边固防工作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州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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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一定有办法》读后感一年级

范文类型:办法,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一年级,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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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爷爷一定有办法》,书中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约瑟在小的时候,他的爷爷送给他一块平常的蓝色布料,这块布料从开始成为他的毯子,再每次慢慢变旧后通过爷爷的巧手,把它改制成衣服、领带、手帕,一直到很小的纽扣。

故事读了之后,我收获了很多,尤其是爷爷的慈祥的爱心和灵巧的手,他使我明白,任何很平常的东西,如:一张纸、一块布料、一个玩具、甚至是我们用废的东西,只要我们拥有爱,敢于创造,勤劳的双手会改变现有的普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色彩斑斓、快乐幸福。我想,我以后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进取,学会创新,像这个故事里的爷爷一样,成为心灵手巧、勇于创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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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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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状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带给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职责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比较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状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个性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考核资料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状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资料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资料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推荐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状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善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状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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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日常管理办法精选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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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汇报、衔接、安排相关工作,分析、研究阶段性矛盾纠纷,通报有关状况,促进工作落实。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九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务必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进行决策,若不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引发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情访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社的群众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十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稳定职责机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因职责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第十三条: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镇村干部潜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村社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因作风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员相互制肘,群众威信不高,维护稳定措施不落实的村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停职、免职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和原则办理。村社财务严格按照村帐镇管的规定执行,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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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考核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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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 考核目的

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绩。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奖励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1.1 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等方面。

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

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第二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

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出色、优良、普通和差,四等。对出色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奖励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普通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1.2实习考核

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须进行实习考核。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

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绩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转正。考核成绩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绩不能列人优等,而成绩依然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刻辞退。考核成绩为四等的直接辞退。实习考核成绩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

所有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1.3见习考核

任职的所有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考核时间为正式下文起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同意转正和不同意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同意的,将延长见习期3个月,届时考核结果依然为不同意转正的将予以辞退,如为提升人员,则降回原职位。

所有执行结果都将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相关部门。

二、员工x条例

第三条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条例细则。

第四条 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五条 条例细则

1.总则x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x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

(1)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簿,销售网络,总结计划;

(2)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实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4)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

(5)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6)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外加工、各市场部人员运作方式等。

2.2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不划分密级。

2.3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科室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总裁审定。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行政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定有保密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3.文件、资料的保密

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的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x,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

4.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通适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管理。

5.对外宣传、通讯、会议的保密

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由部门总经理审定。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如需参阅,另办手续。

6.对外交往的保密 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亦不得代为转阅;

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在行政总部规定接触范围内,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人涉密区域;

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保密培训和检查

7.1各部门、各科室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检查,对新进员工必须事先进保密培训,学习保密条例;

7.2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7.2.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7.2.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7.2.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7.2.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7.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2.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2.7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7.2.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7.3在秘密要害岗位工作和接触秘密的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

8.奖惩

8.1对x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晋级提薪:

8.1.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坚持原则,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

8.1.2发现他人失密、泄密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举报,采取补救措施的。

8.2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视性质、情节的不同,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级直至开除。

8.2.1为谋取私利,将公司秘密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卖给别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8.2.2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秘密失窃者;

8.2.3保密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窃者。

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包括见习/

试用人员),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原因(出差人员除外),所有人员都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 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违纪三次作开除处理。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月全部奖金。

第三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第四条

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每次扣罚工资1-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则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不超过“分钟作为全勤),累计迟到时间超过20分钟者,每迟一分钟扣工资0.5元,全勤者当月发给全勤奖金

10元。

第六条 生产车间应填写《旷工人员记录表》,

将当天旷工的普通工人的名单报人力资源委员会,以便人力资源委员会停其工卡,如旷工人员的工卡需重新开通,则要由车间填写《恢复员工工卡申请表》报人力源资委员会。员工请假规定

第七条 休假

7.1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7.1.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7.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7.1.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1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7.2婚假

7.2.1凡符合x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

7.2.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3天。

7.3产假

7.3.1凡符合x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05天;

7.3.2凡符合x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4丧假 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7 .5公休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7.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第八条休假手续和待遇

8.1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8.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8.5违反8.1-8.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8.6休假期间的工资。婚假三天、丧假及公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其余(晚婚假)时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8.7第一胎符合晚育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 100%基本工资。

8.8第一胎符合x条例,但未达晚育条件的产假期间,享受50%的基本工资。

8.9由于避孕失败要进行人流手术,休假期间享受 100%的基本工资,并报销医药费、手术费。

8.10生产线女工每季度查环一次,每次每人计发误工费 5元。

8.11休假的路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8.12员工因工伤,其医药费据实报销,病休假间发放基本工资。

8.13如果探亲假、晚婚假、产假适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则法定假日的工资待遇,按本市8.6制度办理。

第九条各种假期不得累积,只准一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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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2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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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案件、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出入口、道路、公共区域、办公、教学场所、学生公寓,生活、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将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应当遵循总体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学校各有关单位应当会同安全保卫部(处)根据各自使用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

(一)办公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中心;

(二)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

(三)教学、实验用枪、炮、弹药试验、储存场所;

(四)财务报账大厅及货币、票据、账簿集中存放的场所;

(五)会场、公园、医院、附属学校(包括幼儿园)、住宅区;

(六)教室、试验室、公寓、广场、体育场(馆)、食堂、公共活动场所;

(七)出入口、道路、路口、停车场,地下通道;

(八)物资储备库、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

(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第九条

校园出入口、道路、路口等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建设。建设和管理费用列入学校财政预算。其他办公区域和场所由使用或归口管理单位组织建设。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采用国内先进标准。

第十二条 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应当预留与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平台联通的接口。遇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可直接接入。

第十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和维护单位应当具备法定条件。

第十四条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竣工后,应当通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视频监控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向安全保卫部(处)备案。

(一)建设方案;

(二)合同书;

(三)验收文件;

(四)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主要性能和技术参数;

(五)其他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使用单位拆除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应当在拆除前30日内向安全保卫部(处)备案。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

第十六条 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给予指导,对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信息保密、值班监看、岗位技能培训等制度;

(二)不得无故中断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

(三)妥善保存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应到安全保卫部(处)办理审批手续,调阅人员要做好登记;

(五)设置专人值班监看,发现涉及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处)报告并同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盗窃、损毁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

(二)买卖、散发、非法播放视频监控资料;

(三)隐匿、毁弃、删改保存期限内的信息资料原始记录;

(四)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用途、图像采集设备位置和覆盖范围;

(五)随意遮挡视频监控系统采集设备。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的,应当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具有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权的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时,查阅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二)出示工作证件和查阅手续;

(三)履行登记手续;

(四)遵守视频监控资料的使用、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故障检修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二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系统保养:每半年对视频监控系统前、后端、传输网络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除尘、除垢、清洁,保养、检测、维修;

(二)摄像机保养:每季度对摄像机镜头表面进行一次清洁、除尘,对摄像头视角角度修正,对遮挡“视线”的障碍物进行清除;

(三)系统巡检保养:每月对系统前端,机房、传输系统、摄像头工作运行状态进行一次定期现场巡检,保养情况记录在案;

(四)传输服务系统:每月对监控机房软、硬件系统、监控网络线缆线路、光纤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进行一次巡检保养;

(五)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避雷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

第二十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故障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故障响应:发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尽快修复。

(二)故障修复:前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8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点不能正常工作)24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括响应时间在内)。

(三)设备更换:在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视频监控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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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专项奖励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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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设备物资代理业务、电力建设行业和贸易服务的市场开拓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公司效益,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奖励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全体员工的主观积极性,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达到提升公司效益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拓展业务的授奖原则和范围

⒈各单位拓展的业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⒉各单位在拓展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电力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

⒋拓展业务授奖应当遵循效益优先多劳多得和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授奖项目的申报与审核符合本办法授奖业务范围规定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可以向公司申报市场开拓专项奖励,物资代理业务和贸易业务在业务已经完成后自行申报市场开拓专项奖励。各单位在申报时应及时真实地填报拓展业务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域、产值、成本明细、毛利润明细、资金回收明细及实施时间、竣工结算日、业务完成日等资料,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后上报公司。

申报及审核流程: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公司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公司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公司财务部负责主营业务成本发生额,确定毛利及奖励额,审核制造费用、销售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资金回收情况。

各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对所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数据的准确性及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分摊的合理计入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实,并在申报人提交拓展业务项目申报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

第五条 奖励的计算:具体授奖总额按拓展业务项目毛利润的10%提成计算奖励(授奖总额=拓展业务总毛利润*10%)。

第六条 毛利的确认:毛利=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及附加-营销费用。

第七条 拓展业务项目在计算奖励提成时,除质量保证金外资金回笼率必须达到100%,净利润为零或负时不计算提成奖励。

第八条 奖励的确定与发放

⒈奖励的确定:根据主管部门、财务部的审核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确定奖励发放额度。

⒉奖励的发放:奖励发放方案由各单位根据业务人员对拓展业务贡献大小制定,报公司劳资部门备案发放。

第九条 本办法从x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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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钥匙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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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空调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现将办公室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空调使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室温在30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温在5摄氏度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三、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除办公室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不得私自拆装空调面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由此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

四、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处理,损坏还要增加赔偿费用。

五、使用条件

5月10日以后连续3天天气预报温度超过32°方可开启制冷,空调温度设定28°,不得低于此温度。原则上冬季不开空调。

六、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8℃。

2、空调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需要使用必须申请,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空调。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办公室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就餐时间(夏季12:00-13:30,冬季12:00-13:00)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七、违规情况处理

行政部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违反第六条(使用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发现一次,停止使用空调3天,并对违反规定者处人民币100元的罚款。

八、管理维护及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的部门办公室负有保管保护的责任。

2、如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维修单报送物业工程部维修。

3、如涉及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使用的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工程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于罚款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5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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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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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等工作。

第二条 学院成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外理部门、教务处和外语教学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外籍教师日常教学和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院外理部门

1、负责外籍教师聘请的信息发布、申请报批、聘用进院等工作。

2、办理聘请外籍教师的相关手续(如合同签定、资格证书、到职通知书、体检、签证、居留许可等)。

3、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等的领取。

4、向外籍教师宣传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5、向上级部门汇报我院聘请工作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6、协助教务处和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7、负责外籍教师档案的归档工作。

8、负责外籍教师的日常生活管理。

第四条:聘请外籍教师的部系

1、拟定聘请外籍教师的需求计划。

2、安排外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各项学术活动。

3、统计外籍教师每月的教学工作量。

4、协同教务处及外语教学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5、整理外籍教师的教学档案工作。

6、听取外籍教师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协调和处理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外籍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9、负责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中方教师作为外籍教师的合作教师(原则上每一位外籍教师应配一位合作教师),协助外籍教师开展教学工作。

10、负责外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

1、审核教学计划并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

3、终审外籍教师的工作量。

第六条 总务处

1、负责外籍教师公寓安排及生活保障工作。

2、提供相应生活物品及设施,包括厨房、空调、彩电、电冰箱、微波炉、热水器、卧具、卫生间设备等。

第七条:人事处

负责外籍教师工资的核定工作。

第八条:财务处

负责外籍教师管理经费的核拨及其工资发放。

第九条:保卫处

负责外籍教师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 聘请的原则和要求

第十条 聘请外籍教师要从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标准,贯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暂限于我院教学和科研部门。

第十二条 聘请外籍教师的部门应拟定聘请外籍教师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包括拟聘请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以及使用安排(如:合作教师、聘用期限、所授课程及课时等)。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半年报送学院外理部门初审,最后报院长审批。

第四章 具备的条件和提供的材料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来我院从事基础语言教学(口语、写作等课程)的应聘者应拥有学士学位,具有在中国高校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或拥有硕士学位,有讲授本国语或文学课一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口齿清楚,语音、语调规范;申请来我院从事科研工作,应聘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年科研或技术工作资历,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解决科研或技术难题的实际操作能力。

2、年龄在25—60岁之间。

3、身体健康。

4、没有未了结的法律纠葛案件。

第十四条 外籍教师提供的材料

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论文或著作发表情况、推荐信和健康证明等。

第五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行为规范

1、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和学院的内部管理。

2、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在学生中宣传自己的宗教信仰。

3、外籍教师应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4、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授课时应当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上课,不得在课堂抽烟。

5、外籍教师应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严禁与学生谈恋爱或发生亲密关系。

6、外籍教师应接受学院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7、未经学院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兼做与教学无关的业务。

8、对于纪律涣散或不尊敬外籍教师的学生,外籍教师应向有关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报告并建议采取措施,但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也不得以不上课作为惩罚手段。

9、外籍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学院没有要求的教材或资料。

第十六条 授课、代课、调课、请假。

1、外籍教师应服从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和课程安排,除非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任课外籍教师不得拒绝接受。外籍教师应按期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工作的质量。

2、外籍教师代课、调课、请假应该遵守以下审批程序:

⑴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⑵申请代课、调课提前三天向其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同时报外理部门备案。

⑶外籍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除征得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需得到外理部门批准。

⑷外籍教师因为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向教学主管部门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在一周内补报书面申请表并按照以上程序得到批准、备案。

3、因以下情况,外籍教师申请代课、调课、请假不予批准:

⑴旅游;

⑵做兼职或者从事其他与学院教学无关的业务活动;

⑶教学主管部门、外理部门认为不应当批准的其他情况。

4、外籍教师违反以上关于代课、调课或者请假的规定,学院外理部门在与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协商后,可以向该外籍教师发出书面警告,并根据外籍教师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扣除相应的课时费。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无故迟到、早退两项累计超过三次,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应向该外籍教师提出书面警告,并报外理部门、教务处备案。

第十八条 住宿

1、外籍教师应在学院指定的公寓住宿。外籍教师入住时,外事部门应与外籍教师清点学院配置的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并签收清单,保证妥善使用这些物品。离校时,应通知外理部门办理电器、家具和其他物品的清点和移交工作。

2、学院提供的公寓,作为外籍教师在我院任教期间的宿舍,外籍教师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从事赌博、色情、聚众酗酒等活动。

3、在学院住宿期间,外籍教师应自觉遵守校园作息时间,早7时前和晚23时以后,不得在公寓内留宿外人,否则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4、外籍教师如有亲友来访,确实需要在外籍教师公寓过夜的,应提前告知其所在部系,并得到外理部门批准,同时报保卫处备案。

5、外籍教师不得允许单个异性学生拜访其公寓。

第十九条 外出

1、在教学期间,外籍教师原则上不得到外地旅游、参观。

2、未经相关部系和外语教学部门请示外理部门同意,外籍教师不得出差或到校外进行讲学或举办讲座。

3、学院各部系需安排外籍教师到校外参加社会活动或坐客的,应事先征求外理部门的意见;若需在外留宿,部系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外理部门同意,同时部系要保证外籍教师的安全。

4、未经任何部门同意,外籍教师私自外出,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家属来华探亲

聘期在一年(或一学年)以上的外籍教师,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及子女的配偶均可在外籍教师休假期内来华探亲。外籍教师提前两个月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亲属的外文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外国住址、同本人关系、在华停留时间、申办签证地点、入境地点以及护照号码等。如学院同意其申请,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外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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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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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二、上机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

三、建立信息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机制,保持信息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信息管理工作。

四、人口计生部门把信息化培训作为年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

五、信息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省级信息管理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持证上岗。

六、信息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旗级以上计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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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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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在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偃师市帝都·江南社区

工程地点: 偃师市岳滩镇

工程内容:土建、水电安装等以施工图为准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范围、方式

1、承包范围:除消防、电梯等专业工程分包外,乙方全部包建 筑安装施工图纸所有施工内容。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商品砼由甲方提供,不高于市场价,钢筋及防水材料的厂家 品牌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

三、 定额执行与工程计价

1、执行定额:《河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版定额。及其配套的综合解释和补充定额。材料按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同期《材料信息指导价》按时调整。

2、 合同价款:人民币暂定: 。小写: 。 进场后以预算价格为准,本工程竣工后据实结算。

3、乙方向甲方优惠 5个点 。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协商暂按预算价来确定合同价款并作为付款依据,最终以结算为准。

2、此次工程无预付款,由乙方垫资施工至±0,上多层封顶小高层12层为一个结点,高层±0至十一层为一个结点,付已干工程的80%,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时,付至工程总价的90%,验收后45日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余5%为质量保修金,从验收之日起二年之内不出现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工程决算:乙方提供结算书,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方在接到乙方结算书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并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五、材料设备采购

乙方依据图纸设计采购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需标明产品质量,并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六、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严格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并履行合同。

2、各种检测费均由乙方承担。保险由乙方承担。

3、麦收、秋收两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不得停工。

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若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无法使用等,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其款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甲方完成“三通一平”。

2、图纸变更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工程设计变更所作签证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7日内给予确认。

3、建设中所需的一切施工手续均由甲方办理完善,乙方不负担建设手续的任何费用及责任,(涉及到乙方的均由乙方付款)

4、施工中甲方负责协调工地的周边关系,如因建设手续及周边关系造成停工、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施工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的停工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九、合同签订: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及工程相关手续一套。

2、乙方施工队伍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后,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陆佰万元整 (600,0000.00)。保证金随着工程进度按比例分批退还,进场至±0退 200 万元保证金,主体施工至总工程量的 %,退还 200万元 保证金,主体施工至主体封顶退还剩余 200 万元保证金。

十,其他约定

1,、双方应信守承诺,友好合作。未约定部分均执行国家合同通用条款及相关法规。

2、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此协议一式六份甲 、乙双方各三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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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公章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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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社区后备干部的管理,形成良好的社区干部进退机制,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能力强、素质高的社区后备干部队伍,经社区党支部研究,制定社区后备干部培养管理规定如下:

一、后备干部培养目标: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委员,重点是正职领导,社区正职领导的后备干部要力争达到一职一备目标。

二、后备干部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公认,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

2、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带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和觉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3、作风民主,求真务实。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身体健康。

5、后备干部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

三、后备干部的选拔程序:

后备干部应在支部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推荐的基础上,经支部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备案。街道应建立社区后备干部档案。对后备干部加强教育培养,实行动态管理。

1、组织推荐。在支部全体党员和居民代表推荐的基础上,由社区两委会推荐。

2、组织考察。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安排,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社区后备干部候选人进行考察。

3、街道党工委审核。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委会审核候选人选名单并确定正式人选。

5、建档并落实培养措施。街道反馈情况后,由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公开栏公布并组织填写社区后备干部登记表,由街道党工委建立社区后备干部档案。

四、后备干部的培训

将社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对社区后备干部加强培养,适时组织培训。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使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强化培训,从政治和业务两方面提高社区后备干部的素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采取政治理论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训,进一步夯实后备干部的理论功底。同时,积极鼓励优秀社区青年通过函授、

自考等途径,继续参加学历教育,提高整体素质。

2、放手压担,使后备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一是树立“早压担子早成才”观念,推出助理岗位、群团组织负责人等岗位进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素质,增长才干。

3、重视党员发展,使社区后备干部后源充裕。要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做好人才培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积极为党支部输送人才,培养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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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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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租赁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且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行为。

本办法所称汽车包括《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所列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

第三条 市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治安管理和车辆登记管理,指导、监督汽车租赁经营者建立、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承租人身份查验及登记制度,督促其完善治安防范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汽车租赁经营工商登记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汽车租赁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对租赁行业实施信息化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共享管理信息。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协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有效防范和惩处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优质服务,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第六条 鼓励汽车租赁业实施行业自律。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服务规范,指导汽车租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租赁经营服务质量,维护租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组织机构、车辆情况等事项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前款规定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将变化事项告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八条 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20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检测合格的自有小型客车;

(三)租赁车辆保险手续齐备;

(四)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

(五)有相应的业务、管理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第九条 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者合法租用1年以上的证明;

(五)经营组织机构、企业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六)自有车辆行驶证或者购置承诺书。

接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条 从事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租赁车辆用于租赁经营前15日内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证明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租赁车辆备案,领取租赁车辆备案证。

第十一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的,只能租赁给承租单位用于半年以上固定用车。

承租单位不得将租赁的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用于本单位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及监督电话;

(二)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保养;

(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建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五)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并按规定报送管理数据信息;

(六)国家和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汽车租赁经营者出租小型客车的,还应当将小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交与承租人随车携带。

第十三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约定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车辆用途、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重庆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制定。

第十四条 签订租赁合同时,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核对并如实登记承租人的下列资料:

(一)个人承租的,个人身份证明和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拟驾车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授权经办书。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要求及时报送承租人的相关信息。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五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权拒绝签订或者终止履行租赁合同,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

(二)沿途揽租;

(三)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车辆;

(四)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与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名称一致;

(二)机动车使用性质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登记为租赁;

(三)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四)已安装车辆定位装置;

(五)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六)车内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车警告标志。

第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的相关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二)不得将租赁车辆交由无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三)不得将承租车辆进行抵押、变卖或者转租;

(四)不得使用承租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五)不得利用承租车辆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人租赁小型客车的,还应当随车携带小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

第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对车辆租赁期间因其过错发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租赁车辆被扣押等后果依法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汽车租赁经营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年度对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

(一)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依法确定为责任事故的;

(二)存在重大治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

(三)存在重大违法经营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四)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租赁车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理后仍不改正的;

(五)经营服务行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理后仍不改正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投诉、举报。

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受理的举报或者投诉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内作出处理并回复。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经营备案的;

(二)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租车流程及监督电话的;

(三)出租小型客车未将小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交与承租人随车携带的;

(四)未建立租赁经营管理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或者未按规定报送管理数据信息的;

(五)未安装租赁车辆定位装置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违规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载客汽车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核对并如实登记承租人相关资料的;

(二)未按照要求报送承租人相关信息的。

第二十七条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租赁经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汽车租赁经营违法行为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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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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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投标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遗迹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十份。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月__日开工,__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用单价为:元/米。勘察工作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并经双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元整。勘察任务完成,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双方确认后30天内发包人一次付清全部勘察费用。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现场的基本工作条件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

5.1.3发包人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等,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5.1.5配合勘察人进行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

5.1.6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核。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2.7.勘察人及时组织发包人、监理方对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未经发包人、监理方确认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5.2.8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6.1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无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勘察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柒份,发包人伍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年__月__日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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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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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诊负责制度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小时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1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次,节假日在上班1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

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1、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刻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例上记载。

(4)、对于特别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四、术前讨论制度

(1)、每周定期不定期全科进行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对本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2)、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它手术应在各病区进行由各科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主持。

(3)、术前讨论记录前填写“术前讨论记录单”由术者签字。

(4)、术前讨论时,管床医生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例中。

(8)、术前谈话应有患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由各病区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签字,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放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六、三查十对制度

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七、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一律用蓝黑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内容要正确完整,文字简练,不得随意涂改、删改、倒填、剪贴等。

(2)、病历书写医师签全名。

(3)、病历和病历首页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必须使用国际(icd-10和icd-9-cm-3)标准,或海内学术机构宣布的命名填写,对无中文译名的公认综合征要写英文全名。

(4)、术后化疗的诊断首页统一写××术后状态,在首页翻页特别治疗一栏处注明化疗内容。

(5)、病案中术前谈话签字,重要内容的谈话签字,以及出院诊断证实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承担。

(6)、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重要的修改处,一定要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7)、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应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本院指导医师应负责审查修改并签名。危重急症患者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普通患者要求在8小时内完成。

(8)、病程日志应详细记录记载患者全部诊治过程,危重或病情忽然变化的病历,应随时记录病情,平稳72小时后应2~3天记录1次病程日志,慢性患者允许5天(含休息日)记录1次。

(9)、阶段小结:①第1次阶段小结应在住院后4周末完成;②以后每个月写1次阶段小结。

(10)、转科患者要求转出科室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写“转入记录”,外院转入本院的患者按新入院患者办理。主管医师换班时要写“交班记录”,接班医师写“接班记录”。

(11)、出院(包括转院)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在逐项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后,主治医师科主任审查签名后方可归档。

(12)、死亡病历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要求保管好所有资料不得丢失。做好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和死亡记录,凡做尸检者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资料,纳入死者病案。

(13)、每一项记录前必须有日期时间,用24小时法,阿拉伯数字顺序书写,表示如2011-11-19,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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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甲方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甲方工作管理宝典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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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中甲方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

摘要:文章从建筑工程管理中甲方的角度出发,分别阐述了建设工程管理中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技术协调管理及危机管理等三个环节的重要性和管理策略。关键词:甲方;建筑工程管理;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技术协调;危机管理本人所在的深国投商用臵业有限公司,其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发商用地产。战略联盟合作者有世界500强零售业巨头美国w公司、美国最大的商业地产s公司、东南亚著名商用产业公司新加坡c公司和美国最大的影音娱乐公司w公司等。因为工程涉及的国际合作范围广,投资额巨大,影响力巨大,而作为投资方和建设方,即通常所说的甲方,在已经拥有自己较坚实全面的工程专业技术和管理力量情况下,应如何有效实现对建设工程的专业化管理呢?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项目控制的工作重点在于项目的进度、成本及质量等指标。作为甲方,就是希望通过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有效控制,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减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我认为,以下三个环节是在甲方工程管理中最关键而有时却又容易被忽视的:即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技术协调及危机管理,下面分别论述。

一、阶段成本控制设计阶

1段是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和重点。尽管设计费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中一般只占建安成本的1.5%~2%,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力可达75%以上,特别是扩初设计阶段对项目的经济影响可达98%.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投资管理对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是非常重要的。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量。在工程设计实例中发现,不少设计人员重技术,轻经济,随意提高安全系数,造成一定浪费。所以甲方应充分发挥和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应认真审核设计,及时发现问题,以免扩初设计批复后,存在的技术经济问题难以解决。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因设计不精、设计深度不够而增加工程造价不确定因素的情况,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以有效控制造价。即先按项目投资估算控制方案和初步设计概算,再用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概算,使各专业在保证建筑功能及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合理分解限额,把技术和经济有效结合起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使限额不轻易突破。甲方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并利用同类建筑工程的技术指标进行科学分析、比较,使设计优化以降低工程造价。

二、技术协调建设项目管理,是为满足建设项目对于特定目标要求而进行的系统的、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活动。“协调”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调的内容包括人际关系、组织关系、资源供求、信息交换等方面,资源供求与信息交换协调可以

统称为技术协调。从甲方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技术协调的重点,主要是技术信息协调。技术协调是目前建设项目管理相对较薄弱的环节。对于项目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而言,规划、设计、施工阶段自身有较完善的质保体系,有各自较为严密的标准、规范,但各阶段之间需要衔接,必然存在技术信息的相互流动。例如,施工单位对于设计使用功能的理解,以及对变更的掌握,设计单位对于现场和施工动态情况的了解等,都依赖技术信息交流;项目管理的对象,即工程实体本身,是一个由众多的环节构成的系统,项目管理实践证明,技术信息协调失败引发的问题在项目缺陷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技术信息协调是在各阶段间、工程各部位间以及各单位间(简称各子系统间)传递技术信息,对于其中的部分子系统,这些信息有时作为工作的标准或依据,一旦出错其损失可想而知。错误的技术信息一经传递,往往会在相对封闭的子系统中持续作用,或者对其他子系统引发连锁反应,直至出现矛盾后才被发觉,具有隐蔽性。正是由于技术协调是提供工作的依据、标准的保障,所以其意义重大。甲方的技术协调应从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制约机制、协调程序等方面来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内、外部结构项目管理组织是项目所有参与方的组成形式,其界面划分结构决定了技术协调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一方面,甲方项目在必须分包时应适度,避免不合理肢解工

程的做法。另一方面,项目管理结构的合理与否,应充分考虑甲方自身的协调能力。例如,工程的材料、设备是由施工总包,还是自行采购,甲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自身管理能力及经济方面加以综合考虑。有时单从价格角度看是节省了,但却增加了大量的技术协调工作,客观上违背了集约化原则。

(二)法律和经济的制约机制协调是管理的一部分,而管理是需要成本的。另一方面,协调失败必然招致损失。项目管理者为了避免和有效转移这类损失,应当重视法律和经济上的制约手段。

(三)建立严密的协调管理程序管理的实践经验无疑是做好技术协调的良好条件,但是真正成熟的技术及信息协调应更多地依靠科学、严密、规范的协调程序,对每个环节进行多方面、多参数的客观分析与控制。强调组织与程序,弱化对个人技术能力的依赖,已是当今项目管理界的共识和将来的发展趋势。从以上论述来说,甲方应使自己成为一个高效畅通的信息中心,使信息迅速畅达、准确无误地在各系统间流动、转化、落实。

三、危机管理

(一)危机管理的必然性和紧迫性从目前状况分析,本人所在的公司,正处于迅速扩张阶段。但应考虑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环境、顾客需求、技术创新不断变化,都将给企业发展带来风险。如果企业不能及时防范风险就会形成企业危机。从本质上讲,工程风险就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所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每一项工程的投资都巨大,一旦出现风险而发生的损失

也将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必须对工程风险加强管理,尽早防范。危机管理就是企业在总结以往处理危机经验基础上,企业对危机处理的系统化和对危机的超前反应。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建筑企业正面临新的挑战,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实施危机管理已显得日益迫切。

(二)建设工程危机主要素简析对于建设工程,它有自己的特殊性——工程与环境密切相关,与政治经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环境因素是造成风险的主要的原因。项目环境要素风险,最常见的有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自然条件、社会风险等。在此不做过多论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的风险实质就是人的风险。建设工程的完成过程就是一系列工程活动的有序而合理的运行过程。工程风险的管理主要有计划、组织、人事、控制、协调等环节中的风险。按管理的过程和要素分析。它主要包括:(1)高层战略风险,如指导方针战略思想可能有错误而造成项目目标设计的错误等;(2)环境调查和预测的风险;(3)决策风险,如错误的选择,错误的投标决策、报价等;(4)项目策划风险;(5)技术设计风险;(6)计划风险,如目标的错误理解,方案错误等;(7)实施控制中的风险,如合同、供应、新技术新工艺、分包层、工程管理失误等方面的风险。

(三)危机管理的对策危机预防的关键是通过平时的细致工作,将危机化解、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也是企业危机管理的核心内容。风险的承担者应对不

同的风险有着不同的准备和对策,才能进行良好的风险控制。首先,要对工程风险进行合理的分配。如在一开始的可行性阶段,进行风险评估,权衡利弊后回避风险大的项目,选择风险小或适中的项目。还可以采取合作方式共同承担风险,因为大部分项目都是多个企业或部门共同合作,这必然有风险的分担,正如本人所在的公司以战略联盟形式寻找可靠的即抗风险能力强、信誉好的合作伙伴。此外在技术上可选择有弹性的、抗风险能力强的技术方案,以减小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其次,应加强预警机制,成立危机管理组织,要做到快速反应和全方位协调。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和动态,捕捉风险的前奏信号,以便更好地准备和采取有效的风险对策,抵抗可能发生的风险。最后,应引进并学习国外先进的风险防范方法。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目前我国在上述两方面的保险种类和担保体制尚不成熟。以上三个环节是甲方在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关键点,但这三个环节并非是孤立的,而是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其它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互相渗透的。甲方只有抓好关键环节来完成全面管理,才能真正高效实现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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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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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8月28日,草原站召开了拜城县草原站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工作会议,党支部书记买买提.依明同志就20xx年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了述职发言,畜牧局党总支书记全平、副书记(局长)艾尔肯同志对发言进行了点评,针对草原站20xx年党建工作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党建工作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党内组织生活缺乏创新;三是党支部吸引力和凝聚力还不够。草原站党支部根据以上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明确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发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做到草原工作的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是要克服“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把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和牧区社会稳定,促进草原监理工作任务的完成,作为加强和改进草原站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草原站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在工作方式上有所改进和突破,结合单位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不搞形式主义,在化解矛盾、理顺关系,调动积极性等方面来体现党建工作的成效,推进党的建设。

一是组织生活要围绕新的党建主题开展活动,在学习文件、观看电教片等“静态”有效教育形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知识竞赛、形势报告会、组织参观、政策讨论等具有互动性和动态性的活动方式,不断激发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为全体党员提供施展个性和才智的舞台。

二是草原站工作面相对狭窄,与县直其他党组织接触十分有限,因此,要吸取其他单位支部建设的先进经验,互相交流,进行支部互动,共同组织进行宣传活动、座谈活动、文体活动等,在这些活动中互相提高,使支部活动会变得丰富多彩。

三是支部组织生活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把各类活动主题与中心工作、工作业务紧密相连,组织党员有效地联系本

单位的具体工作、未来的发展及自己工作岗位等实际工作,集思广益,不仅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得到升华,并调动其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能充分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组织的发展创造新业绩。

一是切实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全体党员要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积极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要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兢兢业业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多办实事,不断提高党支部的亲和力,处处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二是党支部要从提高向心力、亲和力和执行力入手,围绕服务型党支部开展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廉政,不断提高班子自身素质建设,形成一个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是根据群众要求,走群众路线,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急的事开展活动,把党支部的组织活动开成办实事、办好事的活动,改变之前多以政治内容集体学习为主的状况,把党内组织生活逐步向为群众服务延伸,进一步增进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的关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

四是加强对党员权利的保障力度,建立渠道畅通、公开透明的服务机制,认真解决一些党员对党组织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的问题,激发党员工作的原动力。建立一对一结对子党员互动制度,为困难党员解决生活难题,新老党员互相结对子,为年青党员解决思想难题、为老党员更新观念,让党组织亲切起来,以纪律约束党员,以情感凝聚党员,只有凝聚着党员的心,创新才有爆发力。

五是加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执行学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行为端正、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深入农区牧区,帮助农牧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加大草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培训力度,有力推进我县草原畜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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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最新版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技术,全文共 4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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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用肥料、化学除草、病虫害防治、栽培、灌溉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用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等。

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

(四)国家、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以扶持;

(五)实行有关科研单位、学校、推广机构、村级农业服务组织与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村专业协会、科技人员、农业劳动者和经营者相结合;

(六)坚持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机、气象等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省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本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省农垦总局、省森林工业总局负责本系统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接受省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

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奖,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八条 农业技术推广实行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农业科研单位、有关教育院校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指设在省、市(行署)、县(市)、乡(镇)的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农机、气象部门的技术推广(服务)站、台、中心等。

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农业教育院校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促进生产、科研、教育紧密结合,共同发展。

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第九条 乡(镇)以上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四)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五)对确定推广的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六)为推广农业技术提供农用物资配套服务;

(七)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第十条 有条件的村应当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对联户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科技示范户、农业劳动者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中的群众性科技组织,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第十二条 农业科研单位、农业教育院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列为科研课题,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作为重点予以支持。

农业科研单位、农业教育院校应当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密切协作,传播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科技成果,开展技术咨询,做好基层农业科学技术指导工作。

农业职业中学应当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密切协作,搞好农业技术教育。

第十三条 乡(镇)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国家事业单位,应当按核定的编制配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占编制总数的70%以上。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的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农民技术员,其报酬标准由县(市)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确定,其经费从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收入中支付。

第十四条 村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可设置不脱产的技术人员。

村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人员应当从具有技术职称或获得绿色证书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农民中择优选用,或从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掌握一定农业技术的农民中经考核后选用。

第十五条 村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人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其报酬采取谁受益、谁付给报酬的办法解决。有条件的村可承包给其适量的机动地或从村办企业利润中解决。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各类农业教育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不断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培养人才,鼓励农科类毕业生到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绿色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要抓好绿色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育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专业进修和岗位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农业教育院校和科研单位应当协助承担此项任务。

县(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做好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村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农业劳动者和经营者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和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技术职称,符合条件的可聘任技术职务。

对在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定职称时,应当主要考核其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

农民技术人员经过考核评定符合条件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职称,并发给证书。

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十九条 推广农业技术应当实行项目审定制度。省、市(行署)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设立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审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审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审定程序由本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制定并发布。

市(行署)审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报省审定委员会备案。

审定委员会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农业教育院校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条 农业技术推广重点项目应当列入市(行署)、县(市)的科技计划,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与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按规定采取无偿或有偿的服务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二十二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有关教育院校以及农业技术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开展有偿服务,工商、财政、银行、物价、税务、供销等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未经审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不得组织推广。

禁止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未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有先进性、适用性的农业技术。

禁止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强行推广农业技术。

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药、化肥、农膜、饲料和农机具等。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内,保障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事业经费和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的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相应增加。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从财政拨付的支援农业资金以及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具体比例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七条 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从其兴办企业的以工补农、建农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用于本乡(镇)、村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具体数额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农业、林业、畜牧、渔业等经营企业,应当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第二十八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推广、有偿技术服务所需的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可按规定从有经营权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或生产厂家进货,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在县、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分别享受下列待遇:

(一)在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连续工作满30年以上(含30年)的农业技术人员,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退休时,享受百分之百的工资待遇。

(二)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按照省有关规定享受岗位浮动工资待遇。

(三)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直接执行定级工资。见习期满后,按省有关规定享受浮动工资待遇。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三十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兴办的经济实体开展经营服务的收入,除上缴国家税费外,应当用于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和改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

禁止任何单位向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收取管理费或收缴利润。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周转金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经营服务。

第三十一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改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服务手段,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草原、林地、水面做为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示范推广基地。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和挤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房屋、试验地、资金、仪器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背农业劳动者和经营者意愿,推广未经审定的农业技术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推广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在农业技术服务中,由于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或个人自身过错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由责任者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平调、挪用和挤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房屋、试验地、资金、仪器、设备和其他设施的,由上一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责令纠正,限期归还;情节严重的,由责任者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在农业技术推广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不履行农业技术承包合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1990年8月24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 《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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