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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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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1566

村公章管理办法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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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西大沟镇(场)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西大沟镇(场)各单位、各村队,各外委单位、临时检修单位。

三、职责

1、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进行监督。

2、民政办负责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的确认。

四、垃圾清运程序

1、工业垃圾池容积率达到80%,必须立即当天清运完毕。

2、生活垃圾容积率达到50%,必须当天清运完毕。

(四)质量标准

1、垃圾按指定地点装载。

2、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3、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5、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六)监督管理

1、西大沟镇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将工业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一次处罚500元。

2、未按要求将工业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处罚500元。

3、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一次处罚500元。

4、未按要求清运,一次处罚1000元。

5、清运垃圾车辆或倾倒垃圾车辆沿途抛撒、遗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净,一次处罚1000元。

6、对检举、揭发乱扔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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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离职的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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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首先,口头与直属上司沟通离职事项并于结束后递交正式辞职信?

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劳动合同法上的要求是辞职需要书面通知公司,也就是说如果决定辞职,就在第一时间递交一封辞职信,这是最有利于离职人的。

但在实际操作上,一般人都不会这么做。而是会先当面口头上跟直属上司有一个坦诚交流:

讲清楚自己打算什么时间辞职,主要是出于什么方面的考虑,同时也感谢领导一直以来对自己的信任和栽培,最后说明一下自己对工作交接的计划以及接下来的工作安排,让领导能够放心。

在沟通得到领导的口头同意之后,需要及时补一份书面的辞职信,可能有些公司是在管理系统里提交辞职流程,总之,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书面通知”的义务。

这样万一中间出了问题,在“书面通知”30天之后,员工就可以离职,以免在公司各种各样想要拖延离职时间的理由中处于被动。

02

其次,整理手头上未完成的工作、过往的工作材料及工作流程等相关事项,与岗位接任者做好工作交接???

就离职事项与领导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接下来就要尽快整理好自己手头上的工作:

有哪些可以在离职之前就办结的事项,尽快办结,否则留下一点尾巴,交接的时间都能够收尾了;

对那些明显无法在离职之前办妥的事项,整理好包括前期资料、进度情况,后续计划等在内的所有信息,准备移交给继任者;

整理好过往工作留下来的档案资料等,准备移交给继任者,并将所有事项整理成一个简单的交接清单,比如有哪些未完成的事项需要继任者继续接手跟踪的,具体有哪些资料移交,这份工作里有哪些按照周期必须要做的事情等。

做好了以上准备工作,理论上,新的继任者也差不多该到位了。

带着新人熟悉一下工作环境,引荐认识一下平时交集比较多的同事,再口头上讲述一遍交接清单上的事项,等继任者差不多都了解完工作后,双方在交接事项上签字确认,基本就可以了。

03

最后,走正式离职办理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签字,并领取离职证明???

工作交接好之后,就是正式走离职审批的流程了,这个流程在不同公司,涉及的节点和环节也各不相同,大概来说,包括了以下这些方面:

行政方面:工牌、电脑以及公司配发的其它办公设备和物品、工服(如果需要的话)等公司需要回收的相关物品回收;

财务方面:看离职员工有没有相关的借款没有还;

运维方面:离职员工的各类工作账号等权限的关闭;

培训方面:离职员工有没有尚在培训服务期内的培训期协议,如果有需要计算离职员工应赔付的金额;

人力资源方面:是否要签订离职保密期协议,各离职流程节点上的审批是否都准确无误。

走完以上各相关流程节点的审批之后,人力资源部最后会出具一份离职证明。这份离职证明一定要收好,因为只要是管理正规一点的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都会要求新员工提供这份离职证明。

了解完以上整个离职办理流程的大致环节后就知道,一般来说,如果是公司特别重要的管理岗位或者核心部门的核心岗位,有离职打算最好能够尽早沟通,因为这类岗位的继任者比较难找,一般在30天之内是无法完成工作交接的。

所以,很多高管和核心岗位,从第一次提离职到最后离职,都是多则大半年,少则两三个月;

而对于崇尚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制定公司相关制度,或者是中等重要的岗位,一般会按照提离职后一个月办理好离职手续;

而对于倾向于认为离职员工会影响公司其它员工士气、害怕员工会带走公司商业秘密等的公司,又或者是比较容易找到继任者的岗位,则可能会在员工提离职的几天内、甚至当天就办理好整个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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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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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员在班组中分布不平衡,有的班组一名党员没有,有的班组有几名党员现象存在。还有的班组党员因为工作调配,使无党员班组在采掘连队有增加现象。

二、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是薄弱环节,应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有个别党员自觉性差,不愿意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表现在人虽然是党员,工作中与一名共产党员政治觉悟还有差距。建议*上通过下面几个途径解决

1、多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方式应新颖,不应以老套的领导讲,党员听这种模式学习,应注重学习的实际效果。

2、基层大部分党员文化程度都是初中和小学。接受认知能力较差,教育方面是否简易,让员工通俗易懂。

3、通过请外面的教员来本*讲课,结合多媒体或者光盘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收看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个别队的战线点多面长,隐患和考核较重,在党员旗帜过程中,一部分党员同志工作了,已尽职了,但党员旗帜工程的钱拿得很少,甚至有个别党员拿不到,挫伤了党员同志的积极性。建议能否考虑各工种的具体情况,分头面进行考核。有个别支部党员旗帜工程待遇按二线连队计发。

四、通过激励机制调动党员填写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对于基层单位填写的合理化建议,各部门应将采纳和落实的情况通过oa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基层连队。

五、党内活动搞得太少,形式单一,不利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基层连队党员因工作原因,搞党日活动党员来得不是太齐。*上应多集中组织党员同志到外面接受红色教育,或者送党员外出轮训。

六、员工在工作中配合班组长和安全员方面较好。党员在查处员工违章方面的主体地位不明确,员工配合党员的工作被动,还有的员工根本就不配合。

七、党员旗帜工程经济投入力度能否再加大,只有以经济为支撑,让员工看到入党的实惠和好处,既能保证安全,又能调到基层党员工作的积极性。

八、连队党员合理化建议和金点子填写手册中能否加入党员率先垂范的事例,每月一条即可,主要是介绍党员本人在安全和生产方面先进经验,对党员提素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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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队管理办法范本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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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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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管理办法范本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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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本公司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于公司,为了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期限的一般职员,订有1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

3.种类

3.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1.1服务满25年以上;

3.1.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周岁;

3.1.3延期退休——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认为必要时予以核定,可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0周岁为止。

3.2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3.2.1年龄满60周岁;

3.2.2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

4.退休金的给付

4.1退休金的种类:

4.1.1一次退休金;

4.1.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

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两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

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4.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总数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1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年资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

4.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5年者,年金之月额按1个基数的16%计算,以后逐年增加。

4.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

5.退休金的加发

5.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加发退休金。

5.2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1个月基数的50%给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

6.伤病的认定

6.1本办法第3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者为准。

6.2本办法第5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而言:

6.2.1因执行职务所导致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6.2.2因特殊职业病者;

6.2.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

7.服务年资的计算

7.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上计算。退休之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1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

7.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职务年资:

7.2.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劳动合同期间;

7.2.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两个月以内者,不受此限。

8.年龄的认定

依据户口本所记载的资料为准。

9.给付期间

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10.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

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

11.早期退休的核准

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

12.年金的转让与转换

12.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

12.2退休职员支取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给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

13.年金的停止

支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

14.奖金的给付

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一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者相同。

15.不适用的规则

本办法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

16.附则

本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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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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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日常管理

(一) 落实管理责任

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对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按照属地在编千部进行日常管理;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具体指导,支持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包村单位(党组)要落实管理责任,对包村领导于部、驻村工作队长、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觉员千部加强管理指导,主要领导干部要定期走访驻村干部,帮助解决问题。

(二) 健全工作制度

驻县工作大队长要落实月例会、季度汇报、年度述职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长会议。驻村工作队要建立台账制度,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报告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建立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吃住在村,全脱产投入帮扶工作的要求,规范驻村干部请销假报批程序。建立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建立纪律约束制度,促进驻村干部遵规守纪廉政勤政,要防止形式主义,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 加强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在驻村帮扶中练就过硬作风、丰富工作阅历,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在真心实意向人民学习中拓展工作视野、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在倾听人民呼声和虚心接受人民监督中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在服务人民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贵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二、加强考核激励

(一)

加强考核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考核方案。省、市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省、市驻县大队及所驻乡(镇)进行考核。县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考核具体内容上,突出对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群众等情况的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备案。

(二)

表彰激励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派出单位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怀激励,将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结合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千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

(三)

严肃问责对领导不重视、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驻村干部不作为、帮扶成效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群众不满意、不胜任的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要退回原单位,2年内不得提拨使用、评先评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子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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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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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以下简称优惠事项)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参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

税务总局编制并根据需要适时更新《目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2),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证书、文件、会计账册等资料。具体按照《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对《目录》列示的部分优惠事项,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联合补充规定其他留存备查资料。

第六条 企业对报送的备案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第八条 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减免税”执行。

第九条 定期减免税优惠事项备案后有效年度内,企业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仍然符合优惠事项规定,但备案内容需要变更的,企业在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二)不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企业应当主动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条 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填报《备案表》,对需要附送相关纸质资料的,应当一并报送。税务机关对纸质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后原件退还企业,复印件税务机关留存。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备案,也可以采取网络方式备案。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附送相关纸质资料的企业,应当到税务机关备案。

备案实施方式,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受理备案时,审核《备案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附送资料是否齐全。具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备案表》符合规定形式,填报内容完整,附送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在《备案表》中标注受理意见,注明日期,加盖专用印章。

(二)《备案表》不符合规定形式,或者填报内容不完整,或者附送资料不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企业补充更正。企业对《备案表》及附送资料补充更正后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备案。

对于到税务机关备案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受理意见。对于网络方式备案的,税务机关收到电子备案信息起2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意见。

第十三条 对于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优惠事项,企业已经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予以调整。

第十四条 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按以下情况办理:

(一)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二)总机构应当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见附件3),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其主管税务机关。

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优惠事项的备案管理,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限期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企业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明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机关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的优惠事项,保存期限为该优惠事项有效期结束后10年。

第十六条 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企业发现后,应当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优惠事项,严禁擅自改变税收优惠管理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同时,要全方位做好对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的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预缴申报享受某项税收优惠存在疑点的,应当进行风险提示。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提前履行备案手续或者进行核查。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后续管理方式,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发现企业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停止享受优惠,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属于弄虚作假的,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履行审批、审核或者备案程序的定期减免税,不再重新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xx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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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投诉,全文共 7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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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为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重要作用,20xx年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1号令《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的管理模式。该办法明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宣传,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该办法坚持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对群众负责、接受群众监督的立法思想,以此落实社会共治理念下的各项制度,达到社会共治效果。

二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第一,明确投诉举报机构职责。该办法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投诉举报管理的职责,强调了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职责。第二,重心下沉,明确属地受理原则。该办法规定属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以此作为地域管辖的原则,便于基层及时处理大部分投诉举报,提高解决公众诉求的效率。同时,考虑到根据监管职责划分,以及有些省(市)实行统一受理,该办法规定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

三是进一步细化投诉举报办理程序。第一,明确转办要求。投诉举报受理后,一般投诉举报应当3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投诉举报应当2日内转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多部门监管职责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构应当提出拟办意见,上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明确办理意见,组织协调投诉举报的办理。第二,明确承办要求和办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别复杂疑难的投诉举报,需要继续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报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及投诉举报机构。对投诉举报涉及的产品进行 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或论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举报办理的时限内。第三,明确跟踪督办、信息上报和反馈、审查、回访、归档等事项。第四,合理设置工作时限。该办法对投诉举报的受理、不予受理告知、转办、办理、结果告知等时限均作了规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消息管理。办法第四章专章规定信息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数据中心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消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加强对投诉举报消息的监测和管控,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省级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实时报送带有倾向性、风险性和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投诉举报消息,每月报送本行政区域的重要投诉举报消息和投诉举报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情况;明确了定期通报的内容。

五是进一步明确投诉举报工作责任。该办法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投诉举报机构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明确了投诉举报机构和承办部门工作准则和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投诉举报机构认真做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管理在引导社会共治、解决群众诉求、防范系统风险、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20xx年1月14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1号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毕井泉

20xx年1月12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第三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宣传,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第四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处理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通报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

(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情况;

(四)协调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

(二)收集、汇总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消息,定期发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分析报告;

(三)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七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

(二)对上级转办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

(三)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消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

(五)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

第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体化投诉举报消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消息互联互通。

第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及时解决和回应公众诉求。

第二章受理

第十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负责统一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转交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无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转交负责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部门。

第十一条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第十二条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

(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

(二)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

(三)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五)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六)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七)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八)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投诉举报中同时含有应当受理和不应当受理的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对不应当受理的内容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属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

两个以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四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涉及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指定受理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统一编码,并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举报或者不予受理投诉举报的部分内容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适当方式将不予受理的决定和理由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不详的除外。

未按前款规定告知的,投诉举报自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之日起第5日即为受理。

第十六条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按照重要投诉举报和一般投诉举报分类办理。

投诉举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要投诉举报:

(一)声称已致人死亡、严重伤残、多人伤残等严重后果的;

(二)可能造成严重食源性或者药源性安全隐患的;

(三)可能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可能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

(五)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认为重要的其他投诉举报。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十七条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受理一般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监管职责划分,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受理重要投诉举报后,应当2日内转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办理投诉举报。

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多部门监管职责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提出拟办意见,上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明确办理意见,组织协调投诉举报的办理。

第十九条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不详的除外。

第二十条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

投诉举报延期办理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下列时间不计算在投诉举报办理期限内:

(一)确定管辖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所需时间;

(二)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办理投诉举报过程中因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或者论证所需时间;

(三)其他部门协助调查所需时间。

特别复杂疑难的投诉举报,需要继续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报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将延期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和向其转办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

投诉举报人在投诉举报办理过程中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咨询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其正在办理。

第二十一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转办的投诉举报办理情况,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投诉举报自受理之日起超过50日尚未办结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可以督促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及时办理,但经批准延期办理的除外。

投诉举报办理时限届满后未及时办结或者未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可以视情形提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的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督办。

第二十二条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将投诉举报延期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反馈转交其办理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重要投诉举报案件信息应当即时反馈,一般投诉举报案件信息应当在办理完结或者作出延期决定后5日内反馈。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办理结果5日内,通过投诉举报消息管理系统将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上报上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

第二十三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投诉举报承办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投诉举报的;

(二)未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反馈不当的。

第二十四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听取投诉举报人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回访结果。

第二十五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及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有保存价值的文字、音像等资料立卷归档,留档备查。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数据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本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数据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投诉举报消息管理系统将本行政区域的投诉举报和涉及投诉举报管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等信息定期上报至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数据中心。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消息管理系统,规范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受理、转办、跟踪、协调、汇总、分析、反馈、通报等工作,加强对投诉举报消息的监测和管控,及时进行预警,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定期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投诉举报和涉及投诉举报管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等信息,发现薄弱环节,提出监管措施和建议,并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

第二十八条投诉举报人提出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监管建议,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参考。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实时将带有倾向性、风险性和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投诉举报消息,报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同时抄报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稽查等相关部门;每月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重要投诉举报消息和投诉举报热点、难点问题,报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相关情况,报告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全国范围的投诉举报消息,对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形成监管建议,上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定期通报下列情况:

(一)投诉举报消息统计分析结果;

(二)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办理投诉举报的总体情况;

(三)下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工作情况;

(四)其他应当予以通报的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相关规定。

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实施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编制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对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第三十三条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及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合法权益,遵守下列工作准则:

(一)与投诉举报内容或者投诉举报人、被投诉举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投诉举报登记、受理、处理、跟踪等各个环节,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投诉举报材料;

(三)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投诉举报人信息透露给被投诉举报对象及与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无关的人员,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四)投诉举报办理过程中不得泄露被投诉举报对象的信息。

第三十四条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工作人员在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投诉举报人反映情况及提供的材料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投诉举报人应当依法行使投诉举报权利,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违法手段干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正常工作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是指负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转办、跟踪、协调、汇总、分析、反馈、通报等工作的机构或者部门,包括: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独立设置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

(二)无独立设置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投诉举报调查、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投诉举报受理、办理等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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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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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装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异常品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实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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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服务,窗口,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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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S管理—整理(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不要的东西及时处理)

(1)、办公桌上只可放置电脑、电话、笔筒、计算器、水杯、书立及相应的工作文件等。

(2)、办公桌抽屉内物品放置整齐,分类并标识。

(3)、个人物品——挎包、电脑包等须放在办公桌附带的柜子内。

(4)、常用文件分类整理后放置在有标识的档案盒或资料夹中,再立在书立内。

(5)、不常用文件分类整理后放置在有标识的档案盒或资料夹中,再归类存放于左上角带有编号、名称的资料柜中。

(6)、打印机、传真机放置在专用台位上,相应纸张整齐摆放在抽屉内,废弃纸张整理后摆放在规定位置。

2、7S管理—整顿(严格按定置图及规定的数量摆放)

3、7S管理—清扫(保持办公范围内无垃圾、灰尘、杂物)

(1)、制定电子版值日表,当天值日人员负责清扫地面、门、窗台、文件柜、饮水机、暖气片、专用打印机或复印机等,按定置要求整理办公室内物品,清理打印或复印产生的废纸,倾倒室内垃圾篓内垃圾并进行必要的清洗。

(2)、每天各自负责清扫整理自己办公桌上、柜子内的物品,如电脑、电话、水杯、笔筒等,使其符合定置要求。

4、7S管理—清洁(巩固、维护整理、整顿、清扫后的工作成果)

(1)、严格按照7S管理要求,彻底整治自己的办公区域。

(2)、办公过程中养成并保持随手清洁的良好习惯。

5.素养(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努力提高个人素养)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2)、室内不许乱贴、乱挂纸质值日表、提示标语等。

(3)、必须着工装上班,胸前佩戴员工卡。

(4)、上班时不玩游戏、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使用公司规定的电话提示音乐,并将铃声调至最小;接打电话使用礼貌用语,不影响其他人工作。

(6)、使用完商务室后,椅子归位、清理烟灰、纸杯等杂物。

6、7S管理—安全(正确使用办公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安全第一)

(1)、理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的接线并捆扎。

(2)、掌握一定的事故救治方法。

(3)、人不在或下班后,切断所有电源,关闭好门窗。

(4)、定期检查办公区电源、线路的安全状况。

7、7S管理—节约(物尽其用,节省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1)、人走灯灭,节约用水。

(2)、纸张尽量双面使用,废弃纸张回收处理。

(3)、光线充足时关灯。

(4)、最大限度利用办公用品,废旧物资分类回收。

(5)、温度适宜时,商务室尽量不开空调。

目前,有很多公司都对办公室都进行了7S培训,工作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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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租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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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 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况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况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 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用车。

第六条 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 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 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 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第十二条 车辆大、中修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第十三条 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及时保养、维护、清洗、检查。

第十四条 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由司机全额负担。

第十五条 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可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具体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或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分别确定。

第十六条 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应复印存档。

第十七条 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应登记建档。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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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农业,银行,全文共 2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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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邮编:

潍 坊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完成 工作任务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工作地点: 。

3.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及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 (定时、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日、小时)工资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甲乙双方约定工资按 执行。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变更,但不得低于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工资标准。

(二)劳动报酬支付时间及要求

1.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双方约定工资支付时间为 。

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六、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护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如乙方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元,乙方 年内不得在 (地域)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乙方如有违反,则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3.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培训服务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包括以师带徒),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可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另行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后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改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现《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获得甲方书面确认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获得甲方书面确认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若出现《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若出现《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其他

1.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甲、乙双方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劳动民法典》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3.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涂改或者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应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十一、下列条款为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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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办公电脑日常管理要求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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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彻底解决厂区禁烟难的问题,切实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禁烟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二、公司范围内所有场所(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单位车辆内等均为公司禁止吸烟区域。

三、在公司禁烟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全体员工有权利制止禁烟区内吸烟行为,并有义务向外来人员说明有关禁止吸烟的相关规定,做到不向来人敬烟和拒绝别人敬烟。

四、员工严禁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生产车间、仓库等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如发现有员工带打火机、火柴、香烟进入公司高火灾隐患的区域的,一律视为在公司内吸烟。公司特殊作业人员所使用的点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业人员不准把火种借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现把火借给他人使用,对该员工也做连带处理。

五、公司禁烟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会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巡视。

六、公司员工有监督所有外来人员在公司吸烟(除公司接待室)的权利。

七、本公司员工在禁烟区内(除公司接待室、吸烟室内)吸烟的处以每次200罚款,在高火灾隐患区域内吸烟者每次罚款300元,并处以记过处分,多次发现后可予以开除处分,把打火机、火柴、香烟带入公司高火灾隐患区域内的每次罚款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公司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行政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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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管理办法 浙江省房地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4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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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乙方):

中介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______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甲乙丙三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当事人情况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世间】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 ,国籍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机构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经纪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状况

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共有权】户名________________,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共计 套,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总层数________层,本房屋所在层为________ 层,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两用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用房有【自行车库汽车库________】【使用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应当说的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户名________,权证号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 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

卖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第二条 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居间咨询代办手续________】房地产中介服务:

买方居间

代办交易过户手续

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 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房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备注栏清单)。

乙方的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和时限约这如下:

1.银行按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 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丙方中介服务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其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甲方承担中介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乙方承担中介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在签约日付清。

收费标准其中:住宅为 万元及以下部分按 %计收,超出部分按 %计收,两者相加;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当事人与中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条 甲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1、预收税费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承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买卖管理费____________元;评估费____________元;营业税________元。

2、预收税费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付清,多退少补。

其中:契税________元;印花税________元; 买卖管理费________元;

土地转计费________元;评估费________元;房产证工本费________元。

代办过户费每套_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承担,于____月____日付清按揭服务费 元,由乙方承担,于______月____日付清公证、保险等费约________元,多退少补,由乙方承担,于________月____日付清。

房屋交付

第七条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证件________】的交付约定如下:

1.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于乙方。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物业电话有线电

视________】费用的结清及时限约定如下:

如甲方交房时不能结清上述费用,则交给丙方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待结

清后提交有效凭据并经乙方认可, 由丙方退还。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第十条 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条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即双倍返回定金给乙方。

丙方的中介服务费、代办费及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行到补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即甲方已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中介服务费和代办费由乙方承担,不作退回。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补偿,并追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 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 %补偿合同受害方;

2、 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 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合同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 点约定处理;

4、 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将约定提供服务的履行情况及时告之服务对象(即甲方乙方),服务对象对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在签约之日起 日内应丙方要求提供相应证件。

服务对象有权对丙方履约情况进行查询、督促。

丙方未征得服务对象书面同意,将约定提供的服务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丙方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所增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仍须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各方在约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且本合同未作约定的,各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房屋据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房屋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发证机构确权面积为准。

相关事宜说明

第二十条 本合同约定牟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共页,有以下几件:

补充

1、 如按揭审报金额未能足额批准,则乙方

须在按揭批下后 天内补足首付款。

2、 如遇节假日,则涉及房地产、财税

银行等有关手续可以顺延相应日期。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2份(其中 份作申领产权证用)丙方 份】。

若签双方合同时,乙方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需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所签的合同。

备注: 乙方不能按期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乙方, 每逾期一日支付对方 元整,逾期十日,作违约处理。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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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办法:轻微受伤自行处理,严重时拨打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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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返回时有同学落下。

预防:返程集合时认真清点人数。回学校后再次清点人数。解决办法:情况发生后立即组内清点人数,询问同学,弄 清丢失人员的去向,马上联系同学。

(二) 活动过程

1. 活动当日早晨8:30统一在足球场集合。清点人数。按之前规定 的路线,一起前往活动地点。下车后清点人数。说好集合返程时间及地点。

2. 到达场地后分配物资,分工开始活动。

活动一:厨艺大比拼

在用餐之前,每小组必须出一至两道菜,由活动负责人 和各小组长品尝评比出“食神“,给予奖励。组内评选出“最难吃的菜”,“最有创意的菜”。

活动二:才艺表演

以小组为基本单位进行才艺表演,活动前选出评委,根 据掌声热烈程度 和节目的精彩程度评选出“最佳节目奖”,给予奖励。

活动三:牌技大比拼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扑克牌大赛”,各组最终胜利者再一 起进行决赛,获胜者获得“赌神”称号。给予奖励。(此环节可以为狼人游戏,或者下棋比拼等)

(三) 后期返程

1.清理好场地,带走垃圾,带人物品。

2.清点人数,做结束总结与合影留念 。

九:注意事项:

1. 注意野外用火安全,须在规定的范围内用火,不得私自用火,用 完火后立即用水扑灭。

2. 在活动过程中,要互帮互助,男生应该发挥绅士风度,应该积极 主动承担繁重的任务。照顾好女同学和体弱的同学。

3. 对行路时的交通问题和交通路线进行详细交代,对整个活动过程 中的安全隐患事先进行强调。

4. 若有个人问题需要离开集体,务必到所在的组长处进行说明。

5. 各小组应该事先安排好相关事宜,如食品要实惠,卫生。落实好 炊具和引火用的材料。

6. 组长和负责人通讯设备必须保持畅通,遇到紧急意外情况第一时 间联系负责人。

1.场地费 2.车费 3.采购物资费

文学社

20x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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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造林合同 营造林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2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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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二、职位和工作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方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对从事电气焊、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建立安全生产;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实行技能等级工资和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岗位技能等级为,试用期工资为。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日常出勤状况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间,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甲方以转账形式将工资转入个人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6、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依法缴纳各项,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批准,________日后方可离职。未经甲方批准提前离职者,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________天工资),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________%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乙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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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妈妈有办法教学反思不足

范文类型:办法,教学反思,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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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标指出:语文课要以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语文素养以及合作探究精神,为体现这些新的理念,实现既定目标;同时也为体现新课标中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三个维度的统一,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时,我遵循二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围绕本年段研究的小专题,注意激发学生的兴趣,以学生为主体,让每个人有尝试的机会和自主选择的权利,通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面对面地听、说、读、问、评、议等去实现,坚持把“读”的训练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中,力求取得最好的教学效果。这节课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注重培养学生质疑的能力。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上课伊始,揭示课题《植物妈妈办法》后,我引导学生围绕课题质疑。读了课题,你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想提出来吗?充分调动学生的热情,为下一步的读书探究打下基础。

二、培养学生自读自悟的能力。

为了帮助理解本课的重难点,我让学生自读自悟这几位植物妈妈是靠什么传播种子的,并用笔画出有关的句子,再自由说说喜欢哪位植物妈妈的办法。在学习课文时,我重点带领学生一起学习了蒲公英妈妈的这一段,抓住“降落伞、纷纷”等词去感悟,通过评读、赛读、想象阅读、师生对接读等形式反复朗读体会,为第3、4小节的学生自学作好铺垫。这样一来,教给学生读书的方法,并让学生的语言能力、思维能力统一发展。

三、培养了学生搜集信息和编写诗歌的能力。

我课前布置预习,让学生收集一些植物,并要求学生认真观察各种植物,了解植物种子传播的一些办法。在教学时,我让学生各自介绍了解的一些植物知识,从而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另外,我还模仿课文自己编了一首小诗,让学生细细品味,自己也试着编一编诗歌。

为了让他们上课认真倾听,我采用了课前讲清要求,课中评读、赛读,想象阅读,交流资料、编诗歌等方法,学生学习积极性很高,效果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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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燃气工程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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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监理资料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设一名专职资料管理员,建立监理信息及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②监理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应及时整理、分类有序。

③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是监理工作中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的依据与凭证,应及时收集归档。

④监理工作过程中提供的报告,文件和数据必须准确、及时地反映燃气工程实际情况。

⑤监理资料的管理应当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以计算机作为工具,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管理计算机化。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资料编码系统。

⑥项目监理机构内各监理人员应随着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展不断收集积累监理资料,并认真地、及时地进行编审,交资料管理员归档。

⑦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在燃气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针对工程项目有关资料的分类、格式、份数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工程实施中遵照执行。

⑧燃气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主动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对项目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要求,以便按要求和规定执行。

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监理资料进行整理,编审、装订,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移交所属监理单位档案资料管理部门保管备查,并办理移交手续,归档前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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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室制度上墙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办公室,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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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供给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__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职责予以制止、举报、供给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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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档案管理,全文共 2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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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是证明当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婚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重要关系成分,是家庭存在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和细胞,家庭和睦自然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因此,作为记录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档案,不仅记录着婚姻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与个人生活诸环节密切相关,而且由于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密切联系使其在公民办理财产分割、继承、申报登记等诸多事务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凭证作用。由此可见,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从微观角度事关“人民群众的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直接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成为档案工作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切入点。

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现状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后,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保管分散、损毁遗失严重、利用不规范。

1、多机关分散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形成机关是各级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所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也是一部分移交给了同级档案馆,一部分保存在本机关,而移交的年限又无统一规定,存在随意性,从而形成婚姻登记档案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档案馆多处分散保管的现状。其它县区也同样是档案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乡(镇)街道社事办分别保管有不同年代的婚姻登记档案。

2、档案遗失损毁严重。据调查,婚姻登记档案普遍遗失、损毁严重。档案虫蛀、鼠咬、水浸现象十分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甚至不归档,整理不规范甚至不整理,无专人、固定地点保管造成的,同时也存在人为损毁遗失现象,如本文开篇所载的柳桥乡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案,就十分典型。

3、档案利用不规范。据调查,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提供利用过程中,多数未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不严格按程序办理,对利用者身份审查不严,保密措施不健全,利用情况未作登记,利用效果未作统计分析,造成在利用过程中对登记内容失泄密,甚至档案原件遗失,既损害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权益,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三、曹县在建全和完善档案管理中的做法

今年以来,山东省曹县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软、硬件建设,建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婚姻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1、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曹县婚姻登记处以《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为基础,先后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婚姻登记证书管理制度》、《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保密制度》、《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归档制度》和《安全防火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婚姻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分类立卷、装订保管工作。同时,曹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了分管副局长主抓、婚姻登记员负责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保障。

2、完善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在建立了高标准档案室的基础上,购置了密集架21列,配备了空调、计算机、打印机、除湿器、灭火器和温湿度计等硬件设施,确保了婚姻登记档案的长期保管保存。档案材料都实行立卷归档,专柜存放,在分类归档过程中,婚姻登记员将所有档案材料归档目录、盒内文件目录、盒底备考表、文件资料汇编等全部使用计算机统一排版、打印,并对所有经整理后的归档材料,全部及时输入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科学管理水平。

3、强化学习,增强业务素质。为进一步促进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曹县婚姻登记处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并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有关标准和要求制作成标牌统一上墙,便于婚姻登记员随时参照、学习和掌握。还定期开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分析会,集中对档案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以便于及时有效解决。

曹县婚姻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为婚姻当事人及时进行查询提供了方便,进一步树立了曹县婚姻登记处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对策

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是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促进民政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1、加大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的投入

婚姻登记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婚姻登记档案也是民政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必须在人、才、物上得到充分保证。一是建立婚姻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门和乡镇必须明确相应的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婚姻登记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婚姻档案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婚姻档案工作的软硬件条件。三是从事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要有相对的固定性,不能频繁更换。

2、加强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学习

婚姻登记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可以采用召开民政干部大会、张贴标语、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学习《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对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水平,促进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掌握婚姻登记档案工作体制,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婚姻登记档案归档范围、管理方法,明确婚姻当事人、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等利用档案的程序。通过学习《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使从事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掌握婚姻登记档案从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的工作方法、手段、程序和条件。

3、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明确规范化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工作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认真贯彻实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从婚姻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各项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制定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档案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借查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保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等,确保婚姻档案管理人员有章可循。还要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制度的落实。

4、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婚姻登记机关要改变传统整理婚姻档案办法,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将婚姻档案分为四个类,即结婚登记类、离婚登记类、补发婚姻登记类、撤销婚姻登记类。在每一类中,按一对当事人为一卷,进行装订;案卷的排列按年度、月份进行;每类从1开始各编一个流水号;装盒按案卷流水顺序号装;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认真填写第每卷的归档内容、档案盒封面、背脊内容等。

5、加强业务指导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婚姻登记中心和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业务检查、指导。若发现归档不及时、整理不规范、保管不安全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6、准确及时提供利用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婚姻档案利用制度,严格按照利用制度准确、及时地为相关查借阅人员提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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