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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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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差旅报销办法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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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原则:

差旅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5-2标准:

说明:

职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事先核准。

出差人员持标准的申请单可向财务部借相应数额的差费,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一周内填写出差报销单并结清手续。如无特殊情况又未能在一周内结清差费,财务部有权暂停支付其工资,等报销完再核付。

出差人员可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由派遣主管根据任务需要在出差申请单中审定,费用实报实销。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下列费用,可实报实销。

乘坐出租车按发票面值。

因公长途电话费按电信局收据为凭。

因公宴客费用,按正式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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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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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状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带给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职责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比较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状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个性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 考核资料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状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资料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资料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推荐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状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善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 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状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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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幼儿园,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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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进行管理,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是本人学习两种《办法》的心得体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义务教育法》,制定了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办法》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但实际上,学校即使无过错或责任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家长仍然会向学校要求经济赔偿,即使对簿公堂,从“无责与公平原则”出发,学校也常常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防患于未然”,把事情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于抓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作为战斗在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教师,我会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与其他教师一道,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学生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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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补办情况说明二——补办《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申请书,办法,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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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是证明党员身份的材料。但有时在保管或转递环节中发生《入党志愿书》遗失现象,造成党员身份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为了确保《入党志愿书》补办手续和材料的规范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当党员《入党志愿书》遗失时,党支部可通过函调形式,或派人前往其入党地进行调查,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因此,党支部必须在确认该同志党员身份的前提下,才能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入党志愿书》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 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提供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 、本人入党情况说明。要求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同志写清何时何地入党,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姓名等情况。 2 、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求入党介绍人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确实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

3 、入党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接收其入党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是党支部书记,或其他党支部委员。

4 、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5 、党总支和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或会议记录的复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情况说明之外,上述其他四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

三、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

1 、在确认党员身份并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员现所在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同时必须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注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某年某月某日“补办”,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 、补办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第 1 页至第 6 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栏的内容应反映入党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第 7 页“本人签名或盖章”栏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3 、将上列 5 项证明材料粘贴在第 7 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栏上。

4 、“入党介绍人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入党申请人入党意见”栏原则上由原来的入党介绍人和谈话人签署意见,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入党介绍人或谈话人确实无法查找,可由原党支部书记说明情况。

5、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负责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9 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中。支部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6、党总支或基层党委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 10 页“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栏中 ,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预备期起止时间,由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7、预备党员转正的补办程序和决议填写方法同上,决议中要写明党龄的起始时间,由书记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8、补办人重写一份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个人自传,日期应填写入党时的日期,再填写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写”字样,会同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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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员党性锻炼考核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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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创先争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是党员”活动、全面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党员素质,为广大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形象、助力“中国梦”提供实践载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搭建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的平台,将学生党员党性锻炼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学风建设相结合,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促进学生党员全面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学生党员综合素质。

二、实施主题

加强党性锻炼,彰显先锋模范

三、实施内容

(一)签订一份承诺。以突出党性锻炼为出发点,每一位学生党员签署一份承诺书,从政治理论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拓展综合素质、服务他人等方面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研读一部经典。紧紧围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这一战略任务,党员自行决定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每年精读至少一部经典政治理论著作,做到有笔记、有体会、有交流。

(三)拥有一个岗位。每位学生党员应在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班委会、寝室长或班主任助理的岗位上要承担一份责任,自觉当好老师的助手,协力为同学服务。

(四)参加一项活动。每位学生党员要在专业学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化艺术、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至少参加一项,争先创优,力争佳绩。

(五)做好一周义工。每个学生党员须在教工社区、学生社区、校外有关机构或单位开展不少于一周的义工志愿活动。义工志愿活动分时分次完成,要求一年工作总时间达35小时,工作次数不少于18次。

(六)帮扶一个同学。每位学生党员与一位非党员困难同学结成“一帮一”对子,进行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帮扶,实现共同进步。

(七)奉献一份爱心。每位学生党员应在义务献血、捐款捐物、拾金不昧等方面要积极奉献爱心,播撒希望。

(八)建好一个寝室。每位学生党员在美丽寝室建设中,都要以身作则,带领寝室成员搞好寝室内务卫生,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创造亲切友爱、温暖和谐、积极进取的寝室环境,力争成为党员示范寝室。

四、实施时间

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活动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每次为期一年,以自然年度为限,至毕业离校为止。党员从加入党组织起,就要自觉地主动地参加党性锻炼活动。

五、实施方法

(一)自我记录。参与活动的党员每人配备一本党性锻炼登记本,用于详细记录学习心得和参加活动情况。

(二)建立台帐。各学生党支部建立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管理台帐,完整记录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的情况。

(三)检查通报。各学生党支部每个季度按系党总支要求整理并上报阶段性总结材料。系党总支每个季度进行通报一次。

(四)考核评比。系党总支于每年“七一”或年终进行总结,采取自我评议、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此基础上,系党总支对在党性锻炼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在党性锻炼中未达到要求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如果为预备党员的,党总支建议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实现大学生党员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活动,并从中有所收益。各学生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开拓创新,狠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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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规定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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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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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日常管理办法模板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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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确保幼儿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园暑假的值班将由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共同完成。

二、值班时间:20__年7月14日到8月31日。

三、值班人员职责:

1、按时到岗,不得随意缺岗、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幼儿园领导报告。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巡视全园,检查幼儿园活动室及各功能室的安全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且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4、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幼儿园领导并落实好应急措施。

5、值班期间,不得放无关人员来幼儿园玩耍;因工作失职,造成财物丢失,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6、值班期间要注意假期防汛工作,遇到下暴雨,要及时观察围墙、下水管道和落水管是否有堵塞现象,若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向园长或三中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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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党员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办法,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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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了广大想干事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只要是愿意为群众办事,能够为群众办好事的干部,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的,可以免予追责。必须肯定,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中是否会出现错误的标准因人而异?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这是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好容错纠错机制的作用,重点应该做到三点。

第一,容错纠错机制的内容要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首先要明晰内容。一是明确“错误”内容。要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责的错误是哪些,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错误”内容要细化,可操作。二是明确“错误”界限。要明确“错误”级别,不能把重大错误、政治错误等也包容进去。三是明确容错对象,避免一些干部钻制度的漏洞。

第二,容错纠错机制的执行要严。容错纠错机制是为了给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提供保障,不能沦为部分党员干部犯了错误就躲进去的“保护伞”。在执行容错纠错机制时,应该先由干部个人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出具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级部门备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查清错误原因、不良影响,只有查明行为确属可免予追责的范畴才下定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时不能卖人情、讲关系,要以公平的心态来调查处理。

第三,容错纠错机制要敢于公开。政府举措要敢于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一是公开制定。容错纠错机制虽然是针对干部的,但是在制定具体细则和操作准则时,要邀请专家和群众参与,听听他们的心声,看看在他们心中哪些错误可以被包容,提高机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公开内容。容错纠错机制的细则出台后,要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知情。三是公开运用。当启动了容错纠错机制后,政府要公开容错纠错对象、事件、原因等,给干部和群众一个交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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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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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制定了《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和监督。

本办法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

第四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 交存

第六条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比例交存:

(一)未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交存;

(二)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交存。

建设单位自用、出租的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未配备电梯的,由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同期同类商品房售房价款1%的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交存。

住宅小区内与住宅楼结构不相连的非住宅物业,按照不超过购房款总额或者同期同类商品房售房价款1%的比例交存。

业主交存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物业权属登记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存。建设单位自用、出租的物业,其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权属登记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存。

违反前款规定,业主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物业权属登记。

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向交存人出具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九条一幢房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次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0%时,该幢房屋的业主应当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困难的,经所在单位证明,可由业主及其配偶申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的标准和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拟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后,由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代办费用后,应当将业主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70%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统筹使用,但业主大会另作决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代办费用,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商业银行,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

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账户,并按幢、按户设置明细账目。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自存入专户之日起记账到户,结息到户。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名单和金额,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业主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交存。逾期仍未交存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的账目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具体管理。

第十四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一级市场国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部分,扣除财政部门核定的管理费用外,应当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统筹使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部分。

第十五条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尚有节余的,应当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转让过户。

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物业转让手续。

物业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灭失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业主。

第四章使用

第十六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工程

1、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损坏,需要拆换、加固的;

2、户外墙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的;

3、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缮的;

4、整幢楼或者单元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等因破损需要整体修缮的;

5、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工程。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1、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需要整体修复的;

2、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3、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

4、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

5、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等因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

7、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的下列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不得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主交存的物业服务费中支出;

(二)物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有关单位依法承担;

(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九条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实施物业管理并已经成立业主大会,对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年度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通过后实施;对部分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业主委员会按照年度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通过后实施;

(二)实施物业管理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年度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对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通过后实施;

(三)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所在区域居民委员会组织对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通过后实施。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日后,方可表决。

第二十条发生危及物业安全以及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预先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拨付,再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全体业主按照其所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从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二)用于整幢楼或者单元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整幢楼或者单元业主按照其所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从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向物业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材料;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三)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业主名册;

(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2日内进行核实,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应当通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三条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 监督

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向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向业主公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等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等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复核。业主委员会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符合国务院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保存和核销,应当符合省人民政府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接受其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保存、核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减免业主应当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不按照规定收取、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三)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不按照规定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的;

(五)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公有住房出售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本办法施行前,没有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按照原规定的标准补交,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三条住宅小区外与住宅楼结构不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绿地、道路、路灯、渠、池、湖、井、露天广场、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器械与场所及其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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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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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药品注册时限要求。本办法所称药品注册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止审批或者申请人补充资料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药品注册检验、审评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报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应当受理药品注册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药品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一百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完成对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的核查、对申报资料的审查、抽取样品、通知药品检验所进行注册检验、将审查意见和核查报告连同申请人的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时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药品注册检验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样品检验:3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60日;

(二)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60日;同时进行样品检验和标准复核:90日。

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药品检验所进行临床试验用样品检验的,应当按照前款样品检验的时间完成。

第一百五十条技术审评工作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新药临床试验:9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80日;

(二)新药生产:150日;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品种:120日;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160日;

(四)需要进行技术审评的补充申请:40日。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技术审评时间参照前款执行。

第一百五十一条在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发出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人对补充资料通知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当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意见。申请人应当在4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成补充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按照特殊审批程序的要求办理。

收到补充资料后,技术审评时间应当不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3;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不得超过原规定时间的1/4。

药品注册过程中申请人自行提出撤回申请的,其审批程序自行终止。

第一百五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主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一百五十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作出药品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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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驾驶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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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思想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不违反学校和药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思想,努力提高教育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二、学术水平要求

在三年任期内,受聘助教岗位的教师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指导教学实验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学法活动。

2. 具有协助高年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实习的能力,协助至少完成一届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培养质量良好。

3. 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应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0% 。

4.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科组的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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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钥匙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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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空调管理,确保空调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现将办公室空调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空调使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室温在30摄氏度,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温在5摄氏度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三、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除办公室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不得私自拆装空调面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由此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

四、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处理,损坏还要增加赔偿费用。

五、使用条件

5月10日以后连续3天天气预报温度超过32°方可开启制冷,空调温度设定28°,不得低于此温度。原则上冬季不开空调。

六、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8℃。

2、空调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和使用。需要使用必须申请,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关和调试空调。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办公室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就餐时间(夏季12:00-13:30,冬季12:00-13:00)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七、违规情况处理

行政部对各办公室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违反第六条(使用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发现一次,停止使用空调3天,并对违反规定者处人民币100元的罚款。

八、管理维护及赔偿

1、空调设备使用期间,使用的部门办公室负有保管保护的责任。

2、如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维修单报送物业工程部维修。

3、如涉及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使用的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工程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于罚款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5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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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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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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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文档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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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情况是检验学院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为全面了解我院毕业生的工作适应程度,以及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加强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现实需求的紧密衔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培养国家建设需要和受社会欢迎的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研的对象

1.学院近两届毕业生;

2.毕业生所在的工作单位。

二、调研的内容

1.毕业生对学校教学管理、教学设施、学习氛围等方面的感受,以及对院系课程设置、管理制度、教师队伍、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师生关系、教改活动、学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专业基础、业务能力、敬业精神、知识结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评价,以及对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小组,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设计、下发毕业生跟踪调研的问卷,检查各系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社会用人单位对我校本科毕业生的总体印象,总结我校人才培养的经验和特色,及时捕捉社会需求动向,进一步推进全校的教学改革。

2.各系也成立专门的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小组,由各系主任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校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小组的安排,组织、实施对本系历届毕业生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了解毕业生的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意见,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培养的改革计划,调整课程体系,深化教学各环节的改革,配合学院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小组的工作。

四、跟踪调查的时间及实施办法

1.建立毕业生监测、反馈点。每年对我院毕业生监测反馈点单位进行走访,时间安排在十月至十二月,主要通过访问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人,了解我院毕业生的表现情况。

2.各系部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3.调研的对象以近3年的毕业生为主,调研的人数不低于近3年毕业生总数的20%。

4.调研的范围要考虑到专业分布、地域分布、性别比例、工作单位类别等因素。 5.调研方法以邮寄问卷为主要方式,也可直接到用人单位了解情况。

6.问卷回收后,各系立即组织对问卷进行归类整理和统计分析,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并把统计数据和报告上交学院工作小组。

7.院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小组对各系上交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撰写总的统计分析报告。

8.院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小组深入各系部,检查各系毕业生跟踪调研与信息反馈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认真开展此项工作、效果显著的系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调查报告

1.问卷回收后,立即组织对问卷进行归类整理和统计分析,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

2.以书面的形式汇总监测反馈点单位的用人意见和当年毕业生的表现情 况,写出问卷调查的数据及初步报告。

3.每三年撰写总的统计分析报告,写出用人单位、毕业生跟踪调查的综合 性专题报告。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附件

1.毕业生跟踪调查表(毕业生)

2.毕业生跟踪调查表(用人单位)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 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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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后勤,全文共 3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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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节约经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原有的后勤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特拟定本制度。

二、分则

本制度包含考勤制度,财产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宿舍、浴室管理制度,来访接待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三、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如遇上下班时间调整,以办公室通知的时间为准。

2、实行上下班签字。

时间以办公室时钟为准,不得代替他人签字,上午上班8∶30以前签到,下班12∶00签到,下午上班14∶00以前签到、下班17∶30签到。

3、上午8∶30至8∶50迟到,8∶50以后旷工。

下午14∶00至14∶20迟到,14∶20以后旷工。

未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离开岗位的早退。

4、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病、事假必须出具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特殊情况下不能写书面假条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回单位后必须及时补上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5、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100元。

6、集体活动以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干部职工(含突击、会议等)必须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和缺席,否则按相关标准处罚。

7、处罚标准:迟到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早退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旷工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代替他人签字一次扣当月工资100元,未来签字者视同旷工。

事假一天扣当月工资40元,病假(重病住院除外)2天以上者,从第三天起一天扣当月工资30元。

8、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予以辞退。

9、节假日加班: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费100元天,一般假日加班费50元天。

10、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1、公共财产包括办公楼房、宿舍楼房、办公设施、宿舍设施、办公用品、活动场地及绿化等公共财产。

2、对办公室、宿舍财产实行统一造册登记管理,各科室认真按造册登记的财产名称、数量具体进行使用和管理,实行人员调入调出财产移交管理制度,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如有财产缺失的,由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其相关手续。

3、办公室、宿舍公共财产原则上私人一律不得借出,特殊情况由相应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后方能借用。

所有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购按需发放。

4、损毁财产一律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5、调整办公室,由办公室先提供方案,然后报相关领导批准执行。

6、调整宿舍,必须由相应主管部门批准,且不得随意搬动宿舍内床、橱、桌、椅等公共物品。

否则罚款30-50元。

五、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企业员工服好务,让大家吃得高兴,吃的放心。

2、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请事假、换班,均要提前一天报管理员审批。

3、食堂所有员工必须持一证一书(健康证和饮食卫生责任书)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在食堂工作。

4、不准将外人带进食堂,同时也不准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确保饮食安全。

5、要注意环境和机械卫生,食品和炊具卫生及个人卫生,杜绝传染病源。

6、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搞好四防工作,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卫生。

7、对生熟食品要分别存放和加工,各种加工用具及炊具在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并定臵存放,餐具在餐前、餐后必须消毒,并整齐摆放在指定位臵。

8、加工好的饭菜必须清洁卫生,不能有杂物,杜绝发生饭菜质量事故。

9、食堂必须按规定时间售饭,不得无故推迟或提前售饭;售饭时间如需变更,需提前下发通知。

10、外出采购食品及原料时,一定要三人同行,互相监督,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保证所购食品及原料质优价廉。

严格执行比价采购的规定,同时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要适量,避免浪费。

11、采购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做好帐目管理,确保帐目及报表数据准确、真实,报帐要及时。

12、食堂保管员要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同时也要严格审批手续。

用款人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现金。

六、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内应保证卫生、整洁,床、橱、桌、椅由公司统一配备,被褥在使用后应叠放整齐定臵摆放;宿舍墙壁及床铺上严禁贴画、摆放不健康的物品。

2、各宿舍禁止私自换锁,严禁私自调换宿舍,各部门在根据人员调动而调整宿舍时,必须提前通知后勤部,经核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员工擅自住、退换宿舍、更换宿舍门锁,罚责任人20元。

3、员工宿舍内不准私自留外来人员及异性住宿。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偷盗、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在宿舍及走廊内大声喧哗、吹口哨、唱歌;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一经发现,视情节罚责任人50~100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在宿舍内观看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及音像制品。

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行为。

7、住宿人员要爱护宿舍内的各种公用设施,严禁人为损坏。

8、住宿员工要做好防盗工作,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丢失自负。

七、浴室管理规定

1、不准随意破坏、移动浴室内的衣厨、衣架、水管、水笼头、灯具等公共设施;

2、为保证下水管道畅通,洗澡用的垃圾(洗发水瓶、袋等)必须倾倒在垃圾桶内,禁止随便乱扔,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节?加盟丛柰瓯霞笆惫乇账罚?

4、禁止在浴室内洗衣服、被罩等;

5、公司浴室为本公司人员使用,禁止私自带外来人员到澡堂内洗澡;

6、洗浴时必须把衣服放在衣架上,不允许挂在淋浴管道上。

7、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赔偿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八、来访、接待制度

为保障厂内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擅自进入生产区域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我厂生产安全、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厂区;

2因联系业务来访人员,登记后联系业务人员,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厂内(办公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3生产车间员工不得在岗接待外来人员,来访人员应在登记后联系被访人员到值班室接待;

4上级领导、部门检查工作时,值班人应及时登记并通知厂内领导;

5值班人员需详细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来访目的等信息。

对于购买、领用我厂产品后离开厂区的人员,门卫应认真核对“出门条”,与实物一致方可放行;

6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接待,因疏忽造成的财产等损失按相关制度处理。

九、门卫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为维护集团正常的办公和生产秩序,确保集团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规范门卫人员职责,特规定如下:

1、基本职责

门卫人员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防火、防盗、治安工作;礼貌细致的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登记工作;负责公司来往信件、邮件的收发工作;保持良好个人形象,做好单位门岗、安全巡查工作。

2、对人员出入的管理

(1)、门卫有权对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进行询问检查。

(2)、门卫接待外来人员来访时,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会见后,做好来访登记放行,杜绝社会闲杂人员入内。

(3)、对集团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顺意出入大门时,要进行劝阻。

3、对车辆出入的管理

(1)、门卫对所有进入公司的车辆负责检查管理。

(2)、非本单位车辆在厂外停车区停放,不得进入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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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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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颜xx

副组长:刘x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电话:xxxxxxxxx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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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小兔子有些什么好办法吧:阅读故事图片6~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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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边看ppt,边听教师讲述画面内容(2))呼——吸——,请幼儿学着做安安静静地独自呆着,在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

去和关心你的人说说你这么生气到底是为什么。

(3)你知道了什么新的方法?让我们随着小兔子一起来试一试:

4、阅读故事图片8,体会气消后的愉快心情

(1)呵呵,这些办法真不错,看!我们自己也不知道,大火球不知时候自己会瘪掉。因为嘛,我们生气得连为什么生气都忘记了呀!哈哈,这真的好可笑!

(2)你生气的大火球还在吗?原来,生气是可以用有用的办法赶跑的,我们都不想生气,让我们愉快地和大家再见吧。

本次活动从整体上达到了活动目的。孩子们通过活动,畅所欲言了自己的心里话,这些话可能平时是没有机会说的,今天得到了宣泄。我想,这也是缓解情绪的一种方法,可能孩子们把心里话说出来以后,心情会更开朗。希望我们的家长在碰到宝宝生气的情绪时能通过科学的方式引导孩子们,让孩子们心理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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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全文共 1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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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以“3+5”模式为操作标准,明确农(居)户、保洁员(回收员)、村(居)民理事会为主体,实行垃圾的三级分类和回收,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有效运行模式。

总体目标任务是:以“一河一路一镇一点”为重点,以“3+5”模式为操作标准,以乡、村、组三级联动为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一河一路一镇一点”主要指:“一河”指乡区域内河流;“一路”是指我乡境内的上太线、上江线及各条村道沿线;“一镇”是指全乡范围内太乙、龙门、横岭圩镇;“一点”是指七星等新农村建设综合精品示范点及农村清洁工程试点村点。纳入我乡20xx年重点区域的河流、公路沿线、圩镇、2个新农村建设点必须100%垃圾无害化处理到位,并实现长期保洁目标。其中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主要河流无漂流垃圾、一河是指流经我乡范围内的主要河流及其他河流,一河两岸无垃圾下河现象;圩镇长效保洁机制到位,垃圾清运和处理及时。

坚持实行“3+5”操作模式。“3”就是指农(居)户、保洁员(回收员)、村(居)民理事会三个主体。“5”是指农村垃圾共有5类并要采取5个处理路径,即:①厨余垃圾沤肥,转化为有机肥料或清洁燃料;②废弃电池、农药、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统一封存处理;③碎砖碎瓦、沙石、炉渣、石灰、水泥块等土建垃圾铺路填坑;④金属、塑料、橡胶、纸类、玻璃陶罐、毛发等可利用垃圾回收;⑤其他垃圾属植物类的农户自行就地焚烧或利用、属废弃化纤类的送县乡科技环保焚烧炉无害焚烧或送县级以上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一)抓好主体建设。构筑乡、村、组三级网络化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必须充分发挥农(居)户、保洁员(回收员)、村(居)民理事会这三个主体的作用,突出垃圾源头分类这一重中之重的工作环节,狠抓主体建设尤其是村(居)民的垃圾分拣分类工作。教育引导村(居)民主动做好门前“三包”和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坚持垃圾在村(居)民家庭层面一次性分拣分类到位;认真选聘并培训指导保洁员积极做好公共场所垃圾的清扫、可利用垃圾的回收、不可利用垃圾的科学处理等工作;着力抓好清洁工程理事会建设,切实发挥其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作用,解决好有人主事、有人管事、有村规民约办事这一关键问题。

(二)强化硬件设施。在设施上,每家农户要配齐“两桶一袋一窖(或一池)”,其中沤肥沼气池既可以是单户池,也可以是联户池或是整个村点农户共用的大型池;每个保洁员要配齐“一车一铲一钳一扫斗一扫把”等保洁用具;每个清洁工程村点要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棚屋和土建垃圾堆填点。棚屋要尽量利用村内现有的空闲旧房,内置若干个贴有标识、带盖的大塑料桶,用于暂时存放待处理的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和送科技环保焚烧炉焚烧等三类垃圾。保洁员要坚持定期分类处置桶内垃圾,定期对棚屋及其设施进行清扫消毒,确保卫生和安全。

(三)完善回收网络。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的原则,加快农村垃圾回收网络建设,确保在圩镇一线工作点有定点定期与保洁员联系和交易的供销回收人员,乡镇一级有上连县、下通村的可利用垃圾回收机构.各级回收站点要定期公布可利用垃圾回收价格,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及时回收各类垃圾,并努力形成可利用垃圾回收加工产业链,使分类回收的可利用垃圾能够便捷、高效、规范、环保地进入加工利用环节。

(四)落实长效保洁管理机制。我乡成立了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简称保洁所),负责全乡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日常管理。村点理事会要及时组织村民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卫生文明户评比办法,不定期检查保洁员工作及农户的垃圾分类、室内外卫生保洁,并对农户垃圾分拣分类和保洁工作进行评比和公布。

(一)建立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保障机制。乡根据财力状况,安排一定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资金,村级从集体经济中安排一定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资金。龙门社区、东升社区、太乙社区通过召开理事会,形成文明公约,农户按3-10元/月的标准缴纳保洁费。

(二)广泛宣传,典型带动。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意义,增强村民居民环卫意识,激发他们净化洁化美化家园的热情;要深入村镇,深入农户,推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鲜活经验和感人事迹,以身边的典型、身边的变化,激发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热情支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

(三)强化督查,从严考核。要强化督查。乡保洁所将不定期对公路沿线、河流可视范围内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负责的保洁员将视情况扣除其工资,经多次检查不行的,将进行更换。对工作负责的保洁员,要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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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室制度上墙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办公室,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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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不得乱丢杂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乱放。

2、室内外周围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门前三包,剩饭剩菜倒入指定桶内,垃圾务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内。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罚款2000元。

4、非本宿舍员工不得留宿,更不准留宿妇女。

5、严禁聚众斗殴、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6、工棚内不准贮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工棚内的照明线路,应有专业电工架设、安装维修,非电工不得乱拉乱接、维修电源线路。

8、工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器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9、工棚宿舍照明灯泡不准用大灯泡,功率不得大于60w。

10、工棚宿舍轮流值班,上班和睡觉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关灯、关电扇。

11、广大员工必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做一个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员工。

对于违反上述行为者,公司将处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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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4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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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非标制作及构筑物等,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进行平等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第四条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招标投标。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成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市建委和市建工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建设银行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三)调解招标投标重大纠纷;

(四)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涉外工程及大型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  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招标及投标单位的资质;

(二)审查招标文件并审定标底;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五)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六)处罚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  在我市的国家直属、省属专业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其专业内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其他民用项目及我市规划内的项目的招投标,由市招标投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另行设置招标投标管理机构。

第三章  招  标

第八条  建设单位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委托或由市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代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咨询机构招标。委托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建设单位经资格认证后,在招标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力:

(一)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招标活动;

(二)根据政府规定的资质标准,选择和确定投标单位;

(三)根据有关评标原则及价格管理规定,选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二)项目已正式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

(四)有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和来源已经落实并经审计确认;

(六)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可采用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及工程实物量招标。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的方式。

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议标。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市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接受资质审查;

(二)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经市建设工程预算审查中心审查后,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定;

(三)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投标单位申请投标,并接受资质审查;

(五)向审定的投标单位分发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材料并答疑;

(六)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七)招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标通知书内容,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并返还投标保证金;

(八)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7日内,向招标单位返回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单位同时返还投标保证金。

第十四条  招标活动时间应自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小型工程不少于15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30天。

招标文件发出后10日内,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答疑纪要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和补充的,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通知投标单位。

第四章  标  底

第十六条  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标底由有资质的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招投标机构及具有编制标底资质的咨询部门编制。

第十七条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进行定额、规范和确定工程量;

(二)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并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三)标底价格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及施工不可预见费、措施费和优质工程补偿费等;

(四)标底价格应充分考虑市场的实际变化;

(五)一项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十八条  标底价格作为招投标市场定价的依据,其中标工程价格可高于标底价,也可低于标底价,并限制在标底价的上下百分之三区间浮动。

第十九条  标底必须经市建筑工程预算审查中心审查,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定。

标底应密封保存到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

第五章  投  标

第二十条  凡持有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投标证书、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均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竞争。施工企业在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有权确定投标报价并提出工期和优质工程补偿。

第二十二条  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证书和取费等级证书;

(二)企业简历及业绩;

(三)自有资金情况;

(四)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全员职工数量,平均技术等级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第二十三条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书,并在规定日期内送达招标单位。投标书须盖有单位(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人的印鉴。投标书应在标底公布后启封。

投标单位发现送出的投标书有误,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

第二十五条  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合同条件等建议方案,并做出相应标价和投标书,同时密封送达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第六章  市场交易

第二十六条  招投标活动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招投标市场进行。招投标市场设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第二十七条  市场交易采取明标明投,暗标暗投,多向议标的方式。

经市招标办审批的议标工程项目,方可由招标单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进行多向议标。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工程类别与投标单位施工资质等级相应的条件下,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可择优互选交易对象。

第二十九条  在市场交易中,建设单位不准自行组织“一口价”、“包工不包料”等工程的招标活动。

第七章  开标  评标  决标

第三十条  开标、评标、决标活动,应在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第三十一条  招标单位应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当众开标公布标底,宣布评标、决标办法,开启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内容。

第三十二条  开标、评标、决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档书作废:

(一)投标书未密封;

(二)无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印鉴;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辨认不清;

(四)逾期送达;

(五)开标后投标单位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未参加开标会议。

第三十三条  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建设单位委托的机构)和建设单位邀请的有关单位组成。

评标、决标应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就地就近的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自开标(或开始议标)至定标的期限,小型工程不超过7天,大型工程不超过15天。

第三十五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将决标书抄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签发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六条  中标工程的招投标双方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交纳中标总价千分之一的招投标管理费,其中招标单位承担百分之七十,中标单位承担百分之三十。标价暂定的,按其工程预结算追加或退还其差额。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工程未经招标施工的,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分别按工程总价百分之一处以罚款,并责令其终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承发包关系,取消施工单位投标资格一年。

第三十八条  发出招标文件后,由于招标单位原因而中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工业、公建工程,招标单位按底价的千分之三向各投标单位赔偿其经济损失;民用工程,招标单位按底价的千分之五向各投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决标后拒绝签订承发包合同的责任方应按决标价格的千分之三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处以决标价格千分之二的罚款。

第四十条  投标单位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决标困难或无法决标的,由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视情节取消其对该工程的投标资格或给予一年以下停止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

第四十一条  投标单位不如实制作投标申请书,虚报企业资质等级或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夺标的,取消投标资格一年。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索贿收受“回扣”;投标单位以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任务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泄露标底、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招标单位在其招标中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责任人以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招标投标中双方发生纠纷,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招标管理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苏家屯区、新城子区、于洪区、东陵区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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